文心雕龍 · 書記
譯文
大舜曾說:「書寫以記載過錯。」因為書是用以記載時事的。凡是古代聖賢的言辭,都總稱為書;書的作用,主要就是用來記言的。揚雄就說:「言,是人的內心發出的聲音;書,則是表達心思的符號。發出聲音,寫成文字,君子與小人的不同就表現出來了。」所以,書就是舒展的意思。把言辭舒展散布開,寫在簡板之上,就成了書;《周易·繫辭》用《夬卦》來象徵書契,就是取文字以明確斷決為貴的意思。 夏、商、周三代的政務不多,書面的文件也很少應用。到了春秋時期,諸侯之間聘問頻繁,持書往來的使者很多:如秦國大夫繞朝贈策書給晉國大夫士會,鄭國大夫子家派使臣送信給晉國大夫趙盾,楚國的屈巫從晉國送信給楚公子側,鄭國大夫子產寄信勸告晉國的士匄。仔細讀這四封書信,其辭就像在相對面談。又如滕文公死後,魯國大夫叔弓為使者到滕國送弔書。由此可見,春秋時期的外交使節,大都已經攜帶書面文件了。到戰國時的獻書,多用奇麗的文字組成。漢以後的書札,文辭氣度紛紜複雜。讀司馬遷的《報任安書》、東方朔的《與公孫弘書》、楊惲的《報會宗書》、揚雄的《答劉歆書》等,寫得志氣宏大,各有異采;都是組織辭采於尺素之上,字裡行間蕩漾著方寸之心。到東漢時期的書記,則以崔瑗寫得最好。三國時的阮瑀,曹丕稱其「書記翩翩」;魏文帝搜集孔融的遺作,即使半片竹簡也要收錄;應璩愛好綴集時事,很注意書記的寫作:但這已是較差的作者。魏末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就是志氣高大、文辭宏偉的作品了。西晉趙至的《與嵇茂齊書》,是年輕人的心情激切之作。至於西漢陳遵,他口授下屬作書,數百封信,各有不同用意;漢末禰衡代黃祖寫信,該親該疏,各得其當:這兩位又是作書的偏才了。 仔細總結書這種體制,本在於把話說透徹,是用以舒散鬱積的心情,表達美好的言行;因此,應該條理暢達而放任志氣,從容不迫而悅其胸懷。能夠條理暢達和從容不迫,就有效地發揮相互贈答、交流思想的作用了。至於尊貴有別,就須嚴肅地合於禮儀。戰國以前,君臣上下都用書;到秦漢時期確立儀法,臣下對帝王開始用表奏;在諸侯王國中,也稱「奏書」;如西漢張敞對膠東王太后的奏書,其意義是美好的。到了東漢,逐漸有了名位等級的不同:對三公上書稱「奏記」,對郡守上書稱「奏箋」。「記」是言志,就是對上表達自己的情志。「箋」就是表,就是表明自己的情志。東漢崔寔給大將軍梁冀的奏記,則是崇尚謙讓的好作品了;黃香給江夏太守的奏箋,就是嚴肅恭敬的遺範了。漢末劉楨的箋記,寫得華麗而有益於規勸,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沒有論及他的箋記,因而一般人都不知道;如拋開名稱而看實質,劉楨的箋記更美於他的詩篇。三國時劉廙的《上疏謝徙署丞相倉曹屬》,所用比喻極為確切;陸機自辯其枉罪的表箋,說理周密而文辭巧妙:這可算是箋表的佳作了。查箋記的格式,上和表奏接近,下與書記相似;要像表奏那樣恭敬,但沒有畏懼的表示;可以像書札那樣從簡,但不能表現得傲慢無禮。用清麗的文筆以施展其才能,借光華的盛采以加強其感人的力量:這就是箋記的基本特點。 書記的內容十分廣大,它包括各種各樣的事體。筆札的名目更為繁雜,古今門類甚多。關於總領百姓事務的,則有譜、籍、簿、錄;關於醫藥、曆法和星象占卜的,則有方、術、占、試;關於申明法令和講兵法的,則有律、令、法、制;關於朝廷和商業方面講求憑信的,則有符、契、券、疏;關於各種官吏之間詢問事情的,則有關、刺、解、牒;關於百姓表達情志的,則有狀、列、辭、諺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從內心出發來敘述事理,在筆札上寫下言辭;雖然是各種文辭的下品,卻是處理政事的要務。 所謂「譜」,就是普。編著世代相承的統系,必須完整普遍,漢代鄭玄為《詩經》編的《詩譜》,就是取這個意思。所謂「籍」,就是借。古代每年借用百姓的勞力,要記在簡板上;《左傳》中所說「司晉之典籍」,就指此事。所謂「簿」,就是圃。和各種草木分別種植於園圃一樣,有關文案也是分類匯集在文簿裡面。漢代的張湯、李廣,都曾被官吏按簿問罪,就是為了辨別真偽。所謂「錄」,就是領。如記載古史的《世本》,就是編成簡策,總的記錄諸侯大夫的戶籍,所以叫做「錄」。所謂「方」,就是隅。用醫藥治病,各有主治之疾,用藥的人也專精某個方面,所以稱用藥之術為「方」。所謂「術」,就是路。要用最精的技術推算,道路才看得清楚;《九章算術》積聚了數學的精妙,所以稱之為「術」。淮南王劉安的《萬畢術》,也是這方面的著作。所謂「占」,就是覘。根據星辰的變化來占驗往來升降的吉凶,要通過觀察才能看清;古人是登上觀台進行觀察而書寫雲物氣色的變化,所以叫做「占」。所謂「式」,就是則。天地之間陰陽五行的消長盛衰,雖然變化無常,但考察其變化是有一定法則的。所謂「律」,就是中。樂律由黃鐘起調,五聲都據以正音。用法律來治理百姓,根據周代所制八法就能處理公平。用「律」這個名稱,就是取公平中正之意。所謂「令」,就是命。發出命令,申明禁戒,有如從天而降。管仲說下令如流水,意思是使百姓順從。所謂「法」,就是象。軍事上的謀略沒有一定,但戰術的奇正有一定的兵法,所以稱之為「法」。所謂「制」,就是裁。由上而下貫徹執行,猶如工匠依照規矩製造器具。所謂「符」,就是孚。為了防上徵聘召集的虛偽,就依靠出自內心的誠信。夏、商、周三代用玉制的信物,漢代用銅虎和竹箭代替,魏晉以後從簡,就改用書翰了。所謂「契」,就是結。上古時期的人很質樸,以結繩為契約;至今羌人胡人驗數,以及商販記錢的辦法,大概就是古代結繩為契的遺風吧。所謂「券」,就是束。明確的約束,是為了防止虛偽。剖開約券上的文字各執一半,所以周代稱為「判書」。古代還有丹書鐵券,用以確保信誓。漢代王褒的《僮約》,可說是約券的楷模了。所謂「疏」,就是布。布置陳列事物,只是摘要寫明其大意,所以對短小的字據叫做「疏」。所謂「關」,就是閉。進出都要經過門,關閉就必須慎重。各種事務決定於當時的政局,政局的順利或阻塞是應該詳細了解的。《韓非子》中曾說:「公孫亶回雖然是聖明之相,卻起於地方官吏。」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所謂「刺」,就是達。《詩經》的作者寫詩以諷刺統治者,《周禮》中說斷獄要向三種人逐一詢問。這種依次到達的方式,就像用針的刺通到底。所謂「解」,就是釋。解釋凝結積滯的問題,證驗有關之事加以核對。所謂「牒」,就是葉。用短小的竹簡編成碟,就像樹枝上的樹葉;漢代路溫舒截斷蒲葉編成牒,就是這種事例。議論政事尚未作出決定,便用簡短的牒文相商議。牒文中更為細密的一種叫做「簽」。所謂「簽」,就是細密的意思。所謂「狀」,就是貌:描述其本原,採取其事實。古代賢人死後,要給他追贈諡號,同時寫一篇死者生平事跡的行狀,這是較重要的一種狀文。所謂「列」,就是陳。把有關內容一一列舉陳述出來,問題就顯而易見了。所謂「辭」,就是口頭上的言辭,由自己轉達給他人。《左傳》中說,鄭國於產善於言辭,諸侯都全靠它,可見言辭是不可沒有的。所謂「諺」,就是直質的話。喪弔父母的話不能有文采,所以弔辭也叫「諺」。民間的諺語,也是有實無華的。春秋時鄒穆公說的「口袋雖漏仍在其中」,就是這類話了。《尚書·牧誓》中說,「古人有言,母雞不司晨。」《詩經·大雅》說:「人亦有言,因憂而老。」這都是古代遺留下來的諺語,《詩經》、《尚書》所引用過的。至於陳琳在《諫何進召外兵》中說的「掩目捕雀」,潘岳在哀弔之作中用的「掌珠」、「伉儷」等,都是引用民間俗語寫成的。文辭的鄙俗,沒有超過諺語的了,可是古代聖賢在《詩經》、《尚書》中,也採為言談,何況不如諺語鄙俗的種種書記,豈能忽視呢! 上述六類各四條,都包括在書記之中:其中有的本是相通的,但文意各不相同;有的完全用質樸之辭,有的則雜以文采。應根據情況的不同來確定體制,而以精當簡要為貴。意思缺少一字就會不全面,一句之中多一個不必要的字也有防害。這都是各級官吏必須實行的,而為追求浮華藻飾的作者所忽略。但有的作者其才氣雖為巨著之冠,卻常常疏於書札小文,這就如善於相馬的九方堙,雖能識別千里駿馬,卻不能辨別馬的毛色和雌雄。文辭不僅可以美化作者自身,也是一個國家的光彩;因此,文壇之土,應該考慮從事實務。 總結: 文章的各種支流,都容納在筆札之中。有的要馳騁文采,有的則運用樸質。 優秀的書札使作者聲名顯揚於萬古,影響很快就傳遍千里。眾多紛雜的政務,就靠書記得以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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