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 卷六十六
孫紹 張普惠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父協,字文 和,上黨太守。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初為校書 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 失機,雖成必敗。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 畢世後仁,祚隆七百。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長安、鄴 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儲 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 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懷怨。中 正賣望於下里,主案舞筆於上台,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使 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 心不亡亂。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詭名托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藪,漁獵 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兼 職人子弟,隨逐浮游,南北東西,卜居莫定。關禁不修,任意取適。如此之徒,不 可勝數。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 日。流浪之徒,決須精校。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 勢,竊謂危矣。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 也。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隨洿隆以牧物。文質應世,道形自安; 洿隆獲衷;權勢亦濟。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 地。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臣以令之為體,即帝 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 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 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若令依古, 高祖之法,復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不理。然律令相須,不 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 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 實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正光初,兼中 書侍郎,使高麗。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久之,為徐兗和糴使。還朝,大陳軍 國利害,不報。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 通濟。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 霍均美,既致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 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臣雖愚短,具鑒始末。往在代都, 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 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 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今東南有竊號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 實尤人矣。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意。若仍持疑,變亂尋作, 肘腋一乖,大事去矣。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 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 正。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泣血上陳,願垂采察。若得言參 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墾切,不憚犯忤。但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 之,不見採納。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舍之而去, 世以此尚之。除驍騎將軍,使吐谷渾。還,為太府少卿。曾因朝見,靈太后謂曰: 「卿年稍老矣。」紹曰:「臣年雖老,臣節乃少。」太后笑之。遷右將軍、太中大 夫。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紹於眾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眾外,竊 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雄甚駭愕,不測所以。未 幾有河陰之難。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建義初,除衛尉少卿,將軍如 故。轉金紫光祿大夫。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歷》,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衛將軍、右光祿大夫。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贈都督冀瀛滄三州 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諡曰宣。
子伯元,襲。齊受禪,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彝,字鳳倫。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卒於武邑太守。贈征虜將 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身長八尺,容貌魁偉。父曄,為齊州中水縣令。 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及還鄉里,就程玄講習,精於《三禮》, 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 祖所知。轉尚書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 惠言論,亦善之。世宗初,轉積射將軍。澄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 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普惠奏記于澄曰:「竊聞三 殺九親,別疏昵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則 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 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禮》:大練之日,鼓素琴。蓋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 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又曰: 『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注云:『為其 忘哀疾。』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云:『大功以 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食猶擇人,於射為惑。伏見 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舍。 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 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按《射儀》, 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鐘鼓弗設,不可謂樂。舍此二者,何用射 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庫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 趣,停之為便。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 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伏惟慈明遠被,萬民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 更廣訪,賜垂曲采,昭其管見之心,恕其讜言之責,則芻蕘無遺歌,輿人有獻誦矣。」 澄意納其言,託辭自罷,乃答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 今雖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既不勞民損公,任其私射,復何失也?且纂 文習武,人之常藝,豈可於常藝之間,要須令制乎?比適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務之 暇,肄藝良辰,亦未言費用庫物也。《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功,客至主 不絕樂。聽樂則可,觀武豈傷?直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澄轉揚州,啟普惠以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尋加威遠將軍。普惠既為 澄所知,歷佐二籓,甚有聲譽,旋京之日,裝束藍縷,澄賚絹二十匹以充行資。還 朝,仍羽林監。
又澄遭太妃憂,臣僚為立碑頌,題碑欲雲「康王元妃之碑」。澄訪於普惠,答 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魯夫人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繼室 聲子』相對。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字以別 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既葬, 以諡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皆以諡配姓。 古者婦人從夫諡,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錫,乃萬代之高事,豈容於定名 之重,而不稱烈懿乎?」澄從之。
及王師大舉,重征鍾離,普惠為安樂王詮別將長史。班師,除揚烈將軍、相州 安北府司馬。遷步兵校尉。後以本官領河南尹丞。世宗崩,坐與甄楷等飲酒游從, 免官。驍騎將軍刁整,家有舊訓,將營儉葬。普惠以為矯時太甚,與整書論之。事 在《刁雍傳》。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降一階而敘;若才優擢授,不拘此限。熙 平中,吏部尚書李韶奏普惠有文學,依才優之例,宜特顯敘,敕除寧遠將軍、司空 倉曹參軍。朝議以不降階為榮。時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與三年,博士執意不同,詔群僚會議。 普惠議曰:「謹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於天子,為始封 之母矣。《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傳》曰:『貴父命也。』鄭注 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父卒則皆得申。』此大夫 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命其所 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輕重顛倒,不可之甚者也。《傳》 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則當服其親服。若魯衛列國,相為服期,判無 疑矣。何以明之?《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傳》曰:『何以 大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然則 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准公子,遠厭天王。故降有四品, 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名例不同,何可亂也?《禮》:大夫之 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 大邦,舍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亦不是過。《服問》曰:『有 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公子雖厭,妻尚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則封 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承妃纂重,遠別先皇,更以先後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 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今既許其申服,而復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 《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傳》曰:『何以期?父母長子 君服斬,妻則小君。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 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議者近背正經以附非類,差之毫毛,所失或遠。且天 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不聽子服其親乎?《記》曰:『從服者, 所從亡,則已。』又曰:『不為君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今所從既亡,不以 親服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若以諸王入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 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今之諸王,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 不得以諸侯言之。敢據《周禮》,輒同三年。」當時議者亦有同異。國子博士李郁 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普惠據《禮》還答,鄭重三返,郁議遂屈。轉諫議大夫。 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唯喜諫議得君。」
時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後父無「太上」之 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左右畏懼,莫敢為通。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磐石,乃密 表曰:
臣聞優名寶位,王者之所光錫;尊君愛親,臣子所以慎終。必使勳績相侔,號 秩相可,然後能顯揚當時,傳徽萬代者矣。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實 誕聖后,載育至尊,母儀四海,近樞克唯允之寄,居槐體論道之明。故以功餘九錫, 褒假鑾纛,深聖上之加隆,極慈後之至愛,憲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號, 竊謂未衷。何者?《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故曰「大哉乾元」,又曰 「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並大。《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 尊無二上。」明君臣不可並上。伏見詔書,以司徒為太上秦公,夫人為太上秦君。 夫人蒙號於前,司徒系之於後,尊光之美盛矣。竊惟高祖受禪於獻文皇帝,故仰尊 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 列於十亂,則司徒之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春秋傳》曰:「葬稱公,臣子辭。」 明不可復加上也。《書》曰:「茲予大饗於先王,爾祖其從與饗之。」司徒位尊屬 重,必當配饗先朝,稱太上以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漢祖創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靈後」,乃帝者之事。晉有「小 子侯」,尚曰僭之於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號於帝乎?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 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謙尊 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 道惡盈而好謙。」又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故受之以井。」此克吉定兆,而以 淺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清。伏願聖后,回日月之明, 察微臣之請,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逾之稱,畏困上之鑑,邀謙光之福,則天 下幸甚。
臣聞見災修德,災變成善。此太戊所以興殷,桑谷以之自滅。況今卜遷方始, 當修革之會,愚以為無上之名,不可假之,脫譏於千載,恐貽不言之咎。且君之於 臣,比葬三臨之,禮也。司徒誠為後父,實人臣也。雖子尊不加於父,乃天下母以 義斷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況乃應坤之載,承 天之重,而朔望於司徒之殯,晨昏於郊墓之間,雖聖思蒸蒸,其不虞宜戒。離宸極 之嚴居,疲雲蹕於道路,此亦億兆蒼生,瞻仰失圖。伏願尋《載馳》之不歸,存靜 方之光大,則草木可繁,人靈斯穆。臣職忝諫司,敢獻狂瞽,謹冒上聞,不敢宣露, 乞垂省覽,昭臣微款,脫得奉謁聖顏,曲盡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議其事,遣使 召普惠與相問答,又令侍中元義、中常侍賈璨監觀得失。任城王澄問普惠曰:「漢 高作帝,尊父為太上皇。今聖母臨朝,贈父太上公,求之故實,非為無准。且君舉 作則,何必循舊?」對曰:「天子稱詔,太后稱令,故周臣十亂,文母預焉。仰思 所難,竊謂非匹。」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故不稱耳。 何得以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對曰:「後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豈不 欲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未審太后何故謙於稱詔,而不謙於 太上。竊願聖后終其謙光。」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僭晉,褚氏臨朝,殷浩遺 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而致疑?」對曰:「褚裒以女輔政辭 不入朝。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稱其非,不記其是。不謂殿下以此賜難。」 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正經。」對曰:「雖非正 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公好古習禮,復固斯難?」御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 「張《表》雲,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僭。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晉小子, 義似相類。但不學不敢辨其是非。」普惠對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 望於三獨?」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之號不應施於人臣。然周有太公 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可 稱;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義異,此亦非並。」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 有文子、武子。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於同也?」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 之跡,故跡同則諡同。太上者,尊極之位,豈得通施於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 「《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數雖殊,同名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 普惠厲聲訶翻曰:「禮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與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 舉,不得非極。雕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慚色,默不 復言。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言所見,至於用舍,固在應時。卿向答袁氏, 聲何太厲?」普惠對曰:「所言若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是非須辨, 非為苟競。」澄曰:「朝廷方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義,何雲乃 慮罪罰?」議者咸以太后當朝,志相黨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 所同。渙汗已流,請依前詔。」太后復遣元義、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向召卿與 群臣對議,往復既終,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 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得難言。」普惠於是拜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普 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 官尸祿。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及議罷,旨 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時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秉 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一昨承胡司徒等,當面折庭諍,雖問難 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群後逡巡,庶僚拱默,雖 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聞風快然,敬裁此白。」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 實。
普惠以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征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何者?聞復高祖 舊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戰違法。仰惟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 秤,所以愛萬姓,從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麻之利, 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萬姓得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荷輕賦之饒, 不適於綿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職,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億兆樂於下。故 《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伏惟皇太后未臨朝之前,陛下居 諒暗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輻廣、度長、秤重、斗大,革 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 以未悅者也。尚書既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 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不思庫中大 有綿麻,而群官共竊之。愚臣以為於理未盡。何者?今宮人請調度,造衣物,必度 忖秤量。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未聞依律罪 州郡。若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者也。今百官 請俸,人樂長闊,並欲厚重,無復准極。得長闊厚重者,便雲其州能調,絹布精闊 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此百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今若必復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嚴禁,複本幅度,新綿麻之典, 依太和之稅。其在庫絹布並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 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總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 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 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伏願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自此之後,月一陛見。又以肅宗不親視朝, 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恤祀,成湯光六百之祚;嚴 父配天,孔子稱周公其人也。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 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咸秩無文。而告朔朝廟,不親於明 堂;嘗禘郊社,多委於有司。觀射游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殖不 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 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從朝夕之 因,求秪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伏 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 發不寐,潔誠禋稞。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則一人有喜,兆民賴之。 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道由化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量撤 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 仍舊亦可,何必改作?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臣學不經遠,言多孟浪,忝職其憂, 不敢默爾。」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克日蝕,豫敕罷朝。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又表論時政得失。一 曰,審法度,平斗尺,調租務輕,賦役務省。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有 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四曰,興 滅國,繼絕世,勛親之胤,所宜收敘。書奏,肅宗、靈太后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 難詰,延對移時。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普惠僶俛不言。令曰: 「卿似欲致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陳之。」對曰: 「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父,夫、父之不可, 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或權時所行,在後以 為不可者,皆追而正之。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一皆抑之,豈蒼生黎 庶所仰望於聖德?」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煩擾。」普惠曰:「聖 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而不救,豈赤 子所望於慈母!」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普惠曰:「天下之親懿, 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微細之苦,何可得無?」太后曰:「彭城之苦, 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普惠曰:「聖后封彭城之三子,天下莫不忻至德,知 慈母之在上。臣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聖察。」太后曰:「卿雲『興滅國, 繼絕世』,滅國絕世,竟復誰是?」普惠曰:「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 肉之不可棄,親親故也。竊見故太尉咸陽王、冀州刺史京兆王,乃皇子皇孫,一德 之虧,自貽悔戾,沉淪幽壤,緬焉弗收,豈是興滅繼絕之意?乞收葬二王,封其子 孫,愚臣之願。」太后曰:「卿言有理,朕深戢之,當命公卿博議此事。」
及任城王澄薨,普惠以吏民之義,又荷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寒暑 風雨,無不必至。初,澄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靈太后既深悼澄,覽啟 從之。詔行之後,尚書諸郎以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放上省, 紛紜多日乃息。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瑰還國。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曰: 「臣聞乾元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非類則不從。故能始萬物 而化天下者也。伏惟陛下叡哲欽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蠕蠕相害於 朔垂,妖師扇亂於江外,此乃封豕長蛇,不識王度,天將悔其罪,所以奉皇魏,故 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樂也。宜安民以悅其志,恭己以懷其心。而先自勞 擾,艱難下民,興師郊甸之內,遠投荒塞之外,救累世之勍敵,可謂無名之師。諺 曰『唯亂門之無過』,愚情未見其可。當是邊將窺竊一時之功,不思兵為兇器,不 得已而用之者也。夫白登之役,漢祖親困之。樊噲欲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季布以 為不可,請斬之。千載以為美。況今旱酷異常,聖慈降膳,乃以萬五千人使楊鈞為 將而欲定蠕蠕,忤時而動,其可濟乎?阿那瑰投命皇朝,撫之可也,豈容困疲我兆 民以資天喪之虜?昔莊公納子糾,以致乾時之敗;魯僖以邾國,而有懸胄之恥。今 蠕蠕時亂,後主繼立,雖雲散亡,奸虞難抑。脫有井陘之慮,楊鈞之肉其可食乎! 高車、蠕蠕,連兵積年,饑饉相仍,須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並之。此卞 氏之高略,所以獲兩虎,不可不圖之。今土山告難,簡書相續,蓋亦無能為也,正 與今舉相會,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兩強,並興大眾。脫狂狡構間於其 間,而復事連中國,何以寧之?今宰輔專欲好小名,不圖安危大計,此微臣所以寒 心者也。那瑰之不還,負何信義?此機之際,北師宜停。臣言不及義,文書所經過, 不敢不陳。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二虜自滅之形,可以為殷鑑。伏願輯和萬國, 以靜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臣愚昧多違,必無可采,匹夫之智,願以呈獻。」 表奏,詔答曰:「夫窮鳥歸人,尚或興惻,況那瑰嬰禍流離,遠來依庇,在情在國, 何容弗矜?且納亡興喪,有國大義,皇魏堂堂,寧廢斯德?後主亂亡,似當非謬, 此送彼迎,想無拒戰。國義宜表,朝算已決,卿深誠厚慮,脫用嘉戢。但此段機略, 不獲相從,脫後不逮,勿憚匡言。」
時蕭衍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揚州刺史長孫稚遣別駕封壽入城固守,衍將 裴邃、湛僧率眾攻逼,詔普惠為持節、東道行台,攝軍司赴援之。軍始渡淮,而封 壽已棄城單馬而退。軍罷還朝。蕭衍弟子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款,朝廷頗事當迎,普 惠上疏,請赴揚州,移還蕭氏,不從。俄而,正德果逃還。涼州刺史石士基、行台 元洪超並贓貨被繩,以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即為西行台。以病辭免。除光祿 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群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運久絕。詔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 行台。給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東 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軍資板印之屬, 悉以自隨。普惠至南秦,停岐、涇、華、雍、豳、東秦六州兵武,召秦州兵武四千 人,分配四統;令送租兵連營接柵,相繼而進,運租車驢,隨機輸轉。別遣中散大 夫封答慰喻南秦,員外常侍楊公熙宣勞東益氐民。於時,南秦氐豪吳富聚合凶類, 所在邀劫。公熙既至,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密與普惠書,言公熙舊是蕃國之胤,而諸 氐與相見者,必有陰私,言宜加圖防。普惠乃符攝公熙,令赴南秦。公熙果已密遣 其從兄山虎與吳富同逆,又妄自說鄉里,紛動群氐,托雲與崔南秦有隙,拒而不赴。 租達平落,吳富等果脅車營,實公熙所潛遣也。後吳富雖為左右所殺,而徒黨猶盛。 秦□所綰武都、武階,租頗得達。東益群氐先款順,故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粟便 得入。其應入東益十萬石租,皆稽留費盡,升斗不至,鎮戍兵武,遂致飢虛,咸恨 普惠經略不廣。事訖,普惠拜表按劾公熙。還朝,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冤屈,普惠上疏曰:
《詩》稱「文王孫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皆所 以明德睦親,維城作翰。漢祖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國以永存, 爰及苗裔。」又申之以丹書之信,重之以白馬之盟。其以強大分王,罪犯蹙邑者, 蓋有之矣;未聞父基子構,世載忠賢,一死一削,用為恆典者也。故尚書令臣肇, 未能遠稽古義,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詔,有親王二千戶、始蕃一千戶、二蕃五百戶、 三蕃三百戶,謂是親疏世減之法;又以開國五等,有所減之言,以為世減之趣。遂 立格奏奪,稱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謬之來,亦已甚矣。遂使勛親懷屈,幽顯 同冤,紛訟彌年,莫之能息。
臣輒遠研旨格,深窮其事,世變減奪,今古無據。又尋詔書,稱昔未可采,今 始列辭,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故樂良、樂安,同蕃異封;廣陽、安豐,屬別戶 等。安定之嫡,邑齊親王;河間戚近,更從蕃食。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倫級,勛 親兼樹,非世減之大驗者也。博陵襲爵,亦在太和之年,時不世減,以父嘗全食, 足戶充本,同之始封,減從今式。如此,則減者減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減之內。 減足之旨,乃為所貢所食耳。欲使諸王開國,弗專其民,賦役之差,貴賤有等。蓋 準擬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 分之一。是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故始封承襲,俱稱所減謂減之以貢, 食謂食之於國,斯實高祖霈然之詔。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帛,猶有未盡。 時尚書臣琇疑減足之參差,旨又判之,以開訓所減之旨,可以不疑於世減矣。而臣 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之法;以王封有親疏之等,謂是代削之 條。妄解成旨,雷同世奪。以此毒天下,民其從乎!故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樞弼 累朝,識洞今古,為尚書之日,殷勤執請,孜孜於重議。被旨不許,於此遂停。
又律罪例減,及先帝之緦麻;令給親恤,止當世之有服。律、令相違,威澤異 品。使七廟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則爵祿無窮,枝庶則屬內貶絕。儀刑作孚,億兆 何觀。夫一人吁嗟,尚曰虧治。今諸王五等,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訟其切。陳 訴之案,盈於省曹,朝言巷議,咸雲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萬國,親諸侯,睦九族 之義也。
臣猥忝今任,於茲五年,推尋旨格,謂無世減之理。請近遵高祖減食之謨,遠 循百代象賢之誥,退由九伐,進從九儀,則刑罰有倫,封不虛黜。斯乃文王所以克 慎,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訪冤滯,愚以此為大者。求尋光錫 之詔,並諸條格,所奪所請,事事窮審。諸王開國,非犯罪削奪者,並求還復。其 昔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令式者,從前則力多於親懿,全奪則減足之格不行,愚 謂祿力並應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則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戶邑雖盈之減兩。秦既 有全食足戶之異,故不得同於新封之力耳。親恤所裒,請依律斷。伏惟親親尊賢, 位必功立。尊賢以司民,可不慎乎?親親以牧族,其可棄乎?如脫蒙允求以旨判為 始,其前來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聞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湯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從, 風動草偃;畏之如雷電,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綏萬國,若天之無不覆, 地之無不載。遷都之構,庶方子來,泛澤所沾,降及陪皁。寧有岳牧、二千石、縣 令、丞、尉、治中、別駕及諸軍幢,受命於朝廷,而可不預乎?此之班駁,雲雨之 不平,謂是當時有司出納之未允。何以明之?仰尋世宗詔書,百官普進一級,中有 朝臣刺史登時褒授,則內外貴賤,莫不同澤。又覆奏稱爰及陪皁,明無不逮。自後 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限以泛前,更為年斷。六年、三年之考,以 意折之;泛前、泛後之歲,隔而絕之。遂使如綸之旨,頓於一朝。泛前六年上第者 全不得泛,三年上第者蒙半階而已。泛前泛後合考者隔絕而不得,無考者無折而全。 泛前泛後,有考無考,並蒙全泛。與否乖違,勤舊彌屈。差若毫釐,謬以千里,其 此之謂乎?《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下,可不慎歟!」言之不從,無以 抑之,遂奏奪牧守外祿,全不與泛。散官改為四年之考,泛前者八年一階。政令不 一,冤訟惟甚,與而復奪,其本在茲。致使邀駕擊鼓者,無理以加其罪;誹謗公聽 者,無辭以抑其言。噂沓所由生,慢悖所由起。
夫琴瑟不調,澆而更張。善人,國之本也,其可棄乎?《詩》云:「樂只君子, 邦家之基。」《堯典》曰:「克明俊德。」《呂刑》曰:「何擇非人。」《周官》 曰:「官弗必備惟其人。」《咎繇》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詩》云: 「人之雲亡,邦國殄悴。」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孔子曰:「不患貧而 患不均。」如此則官必擇人,泛則宜溥。請遠遵正始元旨,近准聖明二泛,內外百 官,悉同一階,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則同雲共澍,四海均洽。如謂未可, 宜以權理折之。
《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實位曰仁。」《春秋傳》曰:「一曰擇人。」 如此,則乃可無泛,不可無考,守宰之泛,既以追奪,則百官之泛,不應獨沾。溥 澤既收,復誰敢怨!夫三載之考,興於太和;再周之陟,通於景明。閒劇祿力,自 有加減。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則三年,朝官既祿等平曹,更四周乃陟。考祿參差, 各稱其枉。且一日從軍征戍,苦於煩任終年;專使決斷,重於陪臣恆上。若通為三 載之考,無泛隔折,則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群口,遠綏四方。
日昳求賢,猶有所失,況不遵擇人之訓,唯以停久而進乎?自今已後,考黜願 以三宅革心,選進願以三俊居德。《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其人, 惟爾弗任。」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臣忝官樞副,毗察冤訟,寤寐惟省, 謂宜追正,愚固所陳,萬無可采。
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雜 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宰守因此綰攝有方,奸盜 不起,民以為便。蕭衍遣將胡廣來寇安陽,軍主陳明祖等脅白沙、鹿城二戍,衍又 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竊陷石頭戍,徑據安陂城;郢州新塘之賊,近在州西 數十里。普惠前後命將拒戰,並破之。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冀州人侯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其 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其合 門拯給之。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時年五十八。贈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諡曰宣 恭。
長子榮俊,武定末,齊王相府屬。
榮俊弟龍子,揚州驃騎府長史。
史臣曰:孫紹關右之士,又能指論世務,亦其志也。張普惠明達典故,強直從 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
譯文
宋翻,字飛烏,廣平列人人氏,吏部尚書宋弁同族弟弟。少年即有志操,世人都認為他剛毅果斷。世宗即位之初,起家為官,任本州治中、廣平王郎中令。不久被朝廷拜授為河陰令。
宋翻弟弟宋道璵,先為冀州京兆王元愉法曹行參軍,元愉反叛,逼宋道璵為官,宋翻與弟弟宋世景都被囚禁在廷尉那裡。宋道璵後來背棄元愉歸罪京師,還是被處死了,宋翻、世景被除名。很久以後,朝廷拜翻為治書侍御史、洛陽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職。又遷任左將軍、南兗州刺史。當時蕭衍派將領先占據荊山,準備侵犯。逢壽春淪陷,敵人乘勢徑直奔項城而來。宋翻派將成僧達前去偷襲,頻頻打敗敵人,從此以後州境安寧。
孝莊時,除官為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尹。當初,宋翻任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搶劫民財,順陽公主攝奪而不送官,宋翻領兵圍困公主家宅,綁起駙馬馮穆,向縣衙而去。當時正值天熱,人們暴曬日中,流汗沾地。縣裡原來有大刑枷,時人稱為「彌尾青」,等宋翻為縣令,吏卒請求把它燒掉。宋翻說:「暫且放置南牆下,以待豪家。」沒多久,有內監楊小駒到縣中請事,言辭不遜,宋翻命人取出彌尾青懲罰他。放出之後,楊小駒在世宗面前控訴。世宗大怒,敕河南尹驗核其罪。宋翻說出全部情況。帝下詔說:「卿故意違犯朝中法律,難道不是作威以沽名釣譽嗎?」宋翻回答說:「造枷的不是為臣,買名的也不是為臣。之所以要把它留下來,臣不敢在百姓頭上施刑,是用它來對付凶暴之徒如楊小駒之類人罷了。」從此威震京城。等到為政洛陽,終於為尹,他畏懼權勢,巴結奉承達官貴人,所以當世之名大致都減損完了。永安三年(530),死於任上。朝廷贈其為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出帝初年,重新贈官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諡稱貞烈。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父親辛暢,字幼達,任大將軍諮議參軍、汝南鄉郡二郡太守,太和年間,為本郡中正。辛雄很有孝性,廣泛涉獵書冊史籍,喜歡刑名法術,廉潔謹慎,雅潔素泊,不隨便交朋友,喜怒哀樂不輕易現於臉上。脫下布衫,奉朝請做官。他父親在郡任上患病,辛雄自請免官回家侍奉,晨扶夜抱。等到父親病逝,服喪期間,憂傷太過,人形全無,難以辨識,世人盛讚他的孝行。
正始初年,授官給事中,十年沒有升遷,於是辛雄自稱有病,免職而歸。清河王元懌任司空,征他為戶曹參軍,管理農業事宜。懌遷任司徒,辛雄也跟著授官戶曹參軍。神龜年間(518~520),辛雄升為尚書駕部郎中,轉任三公郎。這一年,篩選淘汰郎一級官員,只有辛雄等八人被留職,其餘都或罷或遷,改為任李琰等人為郎。
在這以前,御史中尉、東平王元匡打算抬棺上朝諍諫,尚書令、任城王元澄彈劾元匡對皇上大不敬,皇帝下詔免元匡死罪、削職為民。辛雄上書議論說:「臣私下考慮平民元匡,前後盡職三朝,每每蒙受皇帝恩寵。正直之性,聖上心中有數;勇猛之志,過去多有表現。所以高祖賜給他『匡』的名字,陛下您任命他為彈糾一職。以至於像茹皓升職,匡有斥其宜下之言;高肇當政,匡陳奏其弄權章表。元匡的剛正堅毅、忠誠款直,群臣沒有能趕上他的;正直耿節的行為,朝野上下,人所共知。處在高肇時期,元匡造棺陳奏,聖主英明,大臣忠直,終而無可罪責。假使聖上打算重任元匡官職,先帝已有寬容之例在前,陛下您也應寬容在後,何況其當初諫諍行為與因罪伏罰性質不同啊。如他以貶黜終結,脫離朝廷,我擔心這會杜絕忠臣之口,填塞諫奏之心,妨礙琴瑟之音的和諧,違背國政的濟接。祁奚說,叔向的賢德,可施及十世,而今元匡卻其身難免,實在是令人嗟嘆惋惜。」沒多久,元匡又被朝廷任為龍驤將軍、平州刺史。右僕射元欽對左僕射蕭寶夤說:「至如像辛郎中的才幹,省中諸人沒有超過他的。」寶夤說:「我聽游僕射說:『得到像辛雄這樣的四五個人共同處理省中事務,就足夠了。』您今天才誇獎他,不覺太晚了!」
當初,廷尉少卿袁翻因犯罪的人,憑恩競相訴訟,是非曲直難以斷明,於是上奏皇上稱這些人只要是他們曾經被人議論的,不問曲直,一律判罪,全不用仔細調查判斷。皇帝得知,詔令門下、尚書、廷尉一起討論此事。辛雄議論說:
「《春秋》的說法:不幸而有過失,寧願遺漏罪人也不濫責好人。失檢則遺漏罪人,濫責則傷害好人。而今有議論者不忍得罪奸吏,致使他們任情胡來,以致君子小人香臭無別,這哪是什麼賞善罰惡,心存惻隱憐恤的做法呢?仰尋周公不追究流言的過失、俯思釋之不調查驚馬的罪責,這都是以事情大小,以情況定奪的做法,目的是以得失為貴。事情往往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臣辛雄久掌案牘,屢見疑難訴訟。臣從處理的眾多案子中提煉出六點看法。
「一是:御史所糾,有註明當事者其人逃走的。等到他出庭訴訟,或為公使,本衙判明其過有所指,如不推檢,文案明白,昭雪不論。二是:御史赦原查明贓物,不明行賄主人名字,檢按沒有賄賂所受對象為誰的,宜應剔除。三是:經過拷打不供罪,旁邊又無三證,即使罪名已立,也應解罪。或有根據律令奏復的,與奪不同,不能按此辦理。這一條,又必須確定什麼樣的人才能為證人。如若必須三人同時見到當事人接受財物,然後才能定為證人,那於法理太寬。若據傳聞作證即為證人,則於法理又太急迫。現在我建議當事人行賄後三人都見到了,贓物及提供的情況相同,則視為事實成立。四是:赦前斷事,或是因引據刑律乖離錯誤,致使定奪失公,雖然定成經赦,也應回到准律定奪的軌道上來。五是:經赦除名之後,或是向聖上訴說枉曲,被聖上下旨重新追究;或上省訴冤,上書要求重新審理。上書交付有關部門之後,未被研究判理,便遇上恩赦。像這樣的一些人,也不能與通常的辦案程序相違,依照前判為定。如若不與拷究相符合,已復案的人,請不追奪。六是:或受辭下檢反覆,使究獄證占分明,理應清雪罪名,沒來得及上告檢按,忽然就碰上恩赦。假若依據證占而昭雪其罪,則違反正常的法律程序;如果除其名字,那就濫罪潔白之士。臣認為他們的罪行必須按察之後才能成立,昭雪必須以占定為準則,如若拷問沒有完成程式以及重要證人有一人沒有到的,則不能算作結案。
「古來人士雖然擔心檢察獄案的工作不能儘量精細,但臣沒有聽說有誰明知冤屈卻不審理。臣今日所陳奏的,實在是朝野人士眾目所待,國家朝夕之間必須處理的緊急事情,願皇上垂情深察為盼。」
皇上下詔,依從辛雄所議。從此以後,每有疑議,辛雄與公卿大臣辯論,總是最後按照他的意見辦,於是他的才名日盛一日。
辛雄又作《祿養論》,稱讚孔子陳述五孝,自天子至平民沒有「退休」的文字。《禮記》:「八十歲,一個兒子不從政;九十歲,一家不從政。」鄭玄注說:「恢復其官職。」然而,這只是指恢復庶民而言,並非指的公卿士大夫。我認為宜順其祿養,不必限定年齡。」論文奏上,肅宗收下了。辛雄因母親去世離任回家。喪期一滿,右僕射元欽上書建議還授辛雄郎官職。不久,兼任司州別駕,加前軍將軍。
辛雄從父兄辛纂,字伯將。學業博涉文史,性情溫良雅正。初為官任兗州安東府主簿。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交,伯尚與咸陽王元禧一同叛逆,事敗後逃竄到辛纂處。事情被發覺後,被免去官職。過了十多年,應朝請為官。漸轉為太尉騎兵參軍,經常被府主清河王元懌所嘉賞。等到定考官績,元懌說:「辛騎兵有學識有才能,應考績為上第。」轉任越騎校尉。尚書令李崇北伐柔然,引薦他為錄事參軍。臨淮王元..北征,以辛纂跟隨李崇有功,啟奏他為長史。等到廣陽王元淵北伐,又引薦他為長史。不久拜授諫議大夫。大為元..所稱嘆,屢屢在朝廷稱讚薦舉他。
蕭衍派將曹義宗攻打新野,帝詔辛纂為持節、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率部支援,到新野便打敗了敵人。義宗等人以其勁速,不敢再前進。當時國家處多事之秋,京城更無援兵可調,辛纂只有以二千多名士兵捍禦疆場。帝又詔辛纂為荊州軍司,除任驍騎將軍,加授輔國將軍。辛纂善於撫慰將士,戰士個個勇敢無當,敵人很是害怕。恰逢肅宗逝世,大家都認為大敵當前,應封鎖凶喪消息。辛纂說:「安危在人,與敵有什麼相干。」於是發喪號哭,三軍全都披麻戴孝。還軍入州城,申以盟約。很快城被義宗圍起來,城中守軍固城自守。莊帝即位,除授他為通直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兼任尚書,仍為行台。後來大都督費穆攻擊曹義宗,擒獲了他。軍隊入城,費穆舉起酒杯對辛纂說:「如不是有辛行台在此,我也無法建立這個功勳。」入朝,費穆在莊帝面前說起這件事,稱辛纂固守危城,應蒙賞爵,以激勵將來的人。帝於是下詔慰勉。
不久,除任持節、平東將軍、中郎將,賜給絹五十匹,金裝刀一口。永安二年(529),元顥乘著勝利的勁頭,突然兵臨京都城下,..朱世隆狼狽逃回城中,城內空虛,於是被元顥擒獲。等到莊帝還宮,辛纂謝請城池失守之罪。莊帝說:「那時朕也北逃。東軍不守,哪是卿的過錯?」又讓他鎮虎牢關,不久轉任中軍將軍、滎陽太守。百姓中有叫姜洛生、康乞得的,原來是太守鄭仲明左右,恣肆奸滑,偷竊民財,境內為患。辛纂伺捕擒住,斬於郡市,百姓歡欣鼓舞。朝廷加授其為鎮東將軍。太昌年間,除任左光祿大夫。辛纂僑居洛陽,仍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534),除任使持節、河內太守。齊獻武王兵赴洛陽,兵集城下,辛纂出城謁見王說:「纂我受詔在此,本有防禦。大王忠貞王室,扶持危顛,辛纂我敢不匍匐待您。」王說:「我志在除奸,以康正國道,河內這話,深得王臣之節。」因命前侍中司馬子如說:「我一路勞頓疲憊,你代我與河內聯手。」於是大軍入洛陽。
九月,辛纂行西荊州事、兼尚書、南道行台,不久為正刺史。當時,蠻酋樊五能攻破析陽郡,響應宇文黑獺。辛纂建議出軍討伐,他的行台郎中李廣諫說:「析陽四面無民,只有一城之地罷了。山路危險深幽,里外都是蠻賊。現在如少派軍隊,則力量不足制住敵人;多派,則需減撤後方防衛,根本虛弱。萬一不能達到預期目的,則會大大損害我軍威名。人心一亂,州城難保。」辛纂說:「豈能放縱敵人而不征討,讓他們為患日深!」李廣說:「今日之事,惟須想個萬全之計。況且心腹有患,何暇顧及疥癬。我聽說台軍已破洪威,量其不久便該來了。公只管督管城中,使人各自修繕壁壘,好好撫慰百姓,等待救兵到來。雖然失去析陽,就好比棄掉雞肋骨,無甚可惜。」辛纂說:「卿說的自然是一種辦法,我卻不是這樣考慮。」於是派兵攻擊,不能克敵而敗,諸將逃亡不歸。城中人又秘密招來西邊敵人,黑獺派都督獨孤如願率領軍隊偷偷前來,突入州城,拿下州府。辛纂左右只剩下五六個人,短兵接戰,被敵擒獲,殺害了他。朝廷贈他為都督定、殷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定州刺史。
高崇的兒子高謙之,字道讓。少小時侍奉後母李氏,孝名遠揚,李氏撫養他所耗費的心血也過於自己親生孩子,以致旁人難以辨別他們兄弟所出的同異差別。時人把他們一樣看重。等到長大,摒絕人事,專攻經史,天文曆法、算學圖緯之類書籍,廣泛涉獵,每天誦讀幾千字,喜好文章,留心《老》、《易》。繼承父親爵位,脫下布衣,接受朝廷任職,朝廷加授他為宣威將軍,轉任奉車都尉、廷尉丞。
正光年間(520~525),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等到蠕蠕大肆掠搶而還,安排元孚回國。此事交廷尉處置,廷尉卿及監以下官員都稱元孚無罪,只有高謙之認為元孚有辱使命,應處以流放之罪。尚書同卿與之爭執不下,皇帝下詔同意高謙之所奏。
孝昌初年(525),代河陰縣令。這以前,有人在袋子裡裝上瓦礫,稱是錢物,詐騙別人馬匹,得手後逃走。皇帝下詔追捕,並要求把結果上報。高謙之於是用枷鎖綁著一名假囚徒置於馬市,聲稱這人就是以前在馬市上詐取馬匹的賊,今天就要行刑了。暗地裡派心腹窺探集市看客中議論的人。有兩人看到這種情景高興地說:「我們不用擔驚受怕了。」這兩人立即被抓了起來,進行審問,他們都承認了騙取馬匹的罪行,他們的同夥也被挖了出來。這次連帶查出他們前後盜竊的案子,搜出很多贓物,很久以前失去自家物件的人,都各自來領取被盜物品。這一切,高謙之寫成奏本,上表皇帝去了。不久,皇帝下詔升任他為寧遠將軍,正式任河陰縣令。在河陰兩年,增益減損,政體昭然,所辦的事情,多成為治事典範。他的弟弟高道穆任御史,在公事上也頗有幹才,世人以他們父子兄弟為官都著名而在當時傳為美談。
舊制,兩個縣的縣令可以在朝面陳得失,而當時奸佞僥倖的人憎恨他掌握了某些情況,於是一起上書請求罷免他的官職。高謙之於是上疏說:「臣以平庸之才,忝居神邑縣令之位,臣心中確實想執法嚴明,秉公辦事,以答謝朝廷浩蕩之恩,竭盡人臣忠直之節。然而豪貴之家,支屬廣布,六親七戚,夠上判罪者,比比皆是,他們對我都起憎恨之色,對皇上皆起怨怒之心。而縣令職位輕弱,哪能盡數糾正。先帝過去發布明詔,讓縣令們可以在聖上那裡面陳掌握的情況。臣先父高崇任洛陽令時,經常能夠進入朝廷面陳是非,所以能使朝中顯貴斂手旁立,不敢違逆政體所禁。最近以來,這項制度漸漸廢止,致使縣令威輕,下情不能上達。今日二聖遠遵堯舜,效法高祖。愚臣希望效其魯鈍蹇慢之才,早立功名。臣請求更新舊典彰明往制。以期奸詐豪縱之徒知禁難犯,收斂賊心。」詔書稱:「這個奏啟與朕意深相符合,立即交付執行。」
高謙之又上疏說:
「臣聽說夏朝德運衰敗,少康成為克復之主;周道將要廢棄,宣王立下中興之功。由此可知,國家沒有恆常的安寧,世事也無永久的弊端,只是在於英明的君主以行之有效的辦法改變現狀,化弊有道有術而已。
「自從正光年間以來,邊城屢遭侵擾,將帥出師,相繼於路,軍費戎資,輸送不絕。至於弓格賞募,都有出身;殺敵斬首,又蒙恩賜。所以四方之士,願意應徵的人數很多,各自為己,公私兩利。如果軍中統帥選准其人,犒賞功勳不失其實,那麼什麼樣的賊不能平,什麼征戰不能大捷而還!諸守帥也許不是那類人才,多派親近進入軍中,另請他人拉弓引駑,虛受征官。自己身不赴陣,只派奴客之類入軍中領戰,對寇臨敵,手不彎弓,兵不血刃。像這樣則會導致王爵之賞虛加其人,征夫也無參軍的積極性,那賊虜怎能被剿滅,拿什麼來勸誡人們的忠誠貞節?況且近臣、侍臣、親戚、朝士,紛紛托求官衙,擅作威福。如果清廉貞節執法不二的人,也會一同遭到誣陷,無端受到懲罰。朝臣顧望,誰肯訴說實際情況?這樣下去,就會導致聖上被蒙蔽,壞人被縱容,虧損皇風,破壞政體。使諂諛小人意氣洋洋,忠讜之言,不復鼓耳。
「況且連年以來,國家多有征戰,民不堪命,動不動流離失所,保全妻子兒女,競爭地逃王家兵役,不再顧及其桑蠶糧田,害怕國家刑律。這正是由於還家必有困頓之理,歸來沒有自安之路所致。假如朝廷聽任百姓歸其本業,微征徭役,那麼歸家還田者人數必定很多,他們定會墾田闢土,數年之後,朝廷一定會大獲稅民。而今官府不做以理召還流民的工作,只管嚴令強迫,這樣下去,臣擔心數年之後,逃離家園者更多,安居樂業者無人了。
「所以有國有家者,不操心百姓不歸順自己,只擔心政策得不到落實執行,不僥倖敵人不侵犯我,只依賴自己不可侮犯的信心。這個道理乃是千年共遵,百王一致的普遍真理。而且琴瑟之聲不協調,知音的人便改弦更張;拉車的馬匹腳步不一,善於駕駛的便要調整韁索。諺語說:『迷途知返,得道不遠。』這話雖不起眼,但道理極深。陛下日理萬機,事情難以全面掌握,元、凱無言,不肯直陳。臣謙之雖平庸無才,但世代蒙受聖上榮祿,竊自嚮往前賢盡忠不惜身的義舉,不怕身遭刀斧之刑,只要有一句有益於皇上,義不辭死。只求聖上略垂覽察,微加推尋採納,使朝章重新振舉,軍威更而復振,四海之內響起維新之歌,天下之人見到大禹之績,那麼臣上奏之後,便可含笑九泉而無絲毫遺憾了。」
靈太后得到高謙之的疏章,責問左右近臣,追問怎麼回事。這些得寵顯要的人由此記恨高謙之,於是有人向太后建議:「高謙之有學識藝才,適宜在國學任職,以訓導王公貴戚的後代。」下詔任命,除授國子博士。
高謙之到了國子學,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等人,重溫舊情。高謙之喜歡贍養孤老、撫恤貧弱,答應的從不失言。對待家中僕僮奴隸,當著他們子女的面從不鞭打其父母,奴僕中若有人生有三個兒子,他便免除其中一子做奴僕的義務,他家中從來沒有受過刑的奴婢。他常說,奴僕也是人的血肉之軀,怎能忍心殘害。高謙之因父舅氏沮渠蒙遜曾經據占涼州,國史缺漏,他於是編《涼書》十卷,流行於世。涼國佛道興盛,謙之作論貶抑,稱佛教是九流之中的一家。惹得當世名士,競相以佛理前來詰難,謙之也以佛教義理對答,名士們終不能使謙之心悅誠服。高謙之又因當時實行的曆法,許多地方不完備,於是便改元修訂,成為一家之法,雖然他訂的曆法沒有被採用,評論的人卻嘆服其多才多藝。
在這個時候,朝廷議論鑄造錢幣的事情,任命高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他上書請求鑄造三銖錢說:
「大凡錢貨之立,本意是互通有無,便利交易。所以錢的重量,世代不同。姜太公為周朝置九府圓法,到景王時更而鑄造大號錢幣。秦朝統一海內,錢重半兩。漢興,因秦朝錢重,改造榆莢錢。到了漢文帝五年(前175),又變為四銖錢。孝武帝時,全部銷毀,改造三銖錢,到了元狩年間,又變為五銖錢。又造赤仄錢,以一當五個五銖錢。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除五銖錢。到了明帝又恢復了。孫權立國江左,鑄造大錢,一當五百。孫權在位的赤烏年間,又造大錢,以一當千。由此可見,錢幣規制大小輕重,無不隨時變化。
「臣認為財政經濟的重要,在食、貨、祀、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八政之中列在首位;聚集財物的可貴,典籍之中,論述俯拾皆是。所以古來帝王,乘著天地的豐饒,臨著海內的富足,無不廣集糧食於太倉,富藏錢幣於府庫,儲備既多,民免困窮,朝廷便可以讓天下四方安寧下來,就如驅使身體伸出胳膊那樣容易。過去漢代的孝武皇帝,雖然地廣財豐,但連年征戰戎敵,於是國庫空虛。這時,民間富紳,獻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朝廷。市場之上,設立收稅之官;邑里鄉間,置有催賦之令。鹽鐵經營既然方興未艾,朝廷便屢改錢幣,少府於是充實起來,上林也變得十分富足。儘管國家拓疆闢土,但國內卻不加賦稅,這都是計利的緣故啊。而今群妖未息,四方多存壁壘,徵稅既已麻煩,而千金卻一日盡完,官倉府庫儲備漸漸耗盡,財貨度用也將枯竭,誠是當初楊代獻策之秋,桑、兒言利之日。而且以當初西京的興盛,錢幣猶且屢次改動,大小貨幣並行於世,子母之錢相權不悖,更何況今日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隊國家缺少日用,另外鑄造小錢,可以有益於國家富足,那裡會損害政體,妨害百姓呢?而且政事興旺不因為錢大,政體衰落也不因為錢小,而只重在公私得失與否,政治教化虧損與否,改鑄錢幣之事既已有古人所做在先,今天我們也當效法啊。過去禹遭大水,用歷山之金鑄錢,拯救民困。湯遭大旱,拿莊山之金鑄錢,贖回百姓賣掉的子女。今天百姓窮困憔悴,過於往日,英明之主哪能夠袖手旁觀呢?
「臣今日所鑄之錢,是用來接濟流通的貧乏,五銖之錢,任其使用並行,流通無損,只會國家受益,穆公之言在這一點上應驗了。微臣我雖然理錢之術不如計然,識非心算,暫且充當錢官,也對其道理有些理解。只要此舉利於國家,我便不能沉默。如有疑慮,請求公卿大臣廣為議論。如果大家都認為公平允當,即請求施行。」
皇帝下詔準備按他的意見辦,事情未成,他便死了。
當初,高謙之弟弟高道穆,正光年間任御史,糾察相州刺史李世哲的案子,大加凌辱,世哲家人深深記恨。到這時,李世哲弟李神軌被靈太后深為寵愛,恰逢謙之家僮控告主人,神軌操縱了這名家僮,並與尚書說了此事,於是判定禁囚高謙之於廷尉。準備釋放他時,李神軌啟奏靈太后,請求發布詔書,在獄中賜死,死時,高謙之才四十二歲。朝中人士無不嘆惜哀痛。高謙之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永安年間,朝廷贈他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諡曰康,又授一個兒子出身為官,以此昭明謙之冤屈。高謙之的妻子中山張氏,是有見識的婦女。教育子女,從師學授業。經常告誡他們說:「自從我成為你們家主婦,從未看見你父親一天不讀書。你們應該各自發奮努力,不要廢棄祖宗之業。」
高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元顥入洛陽,他的叔叔高道穆跟隨皇駕北巡,高子儒隨後渡河到了皇帝行宮,莊帝見到他,仔細詢問洛陽的情況,子儒詳細陳述元顥敗在旦夕。皇帝對道穆說:「卿初來時,為什麼不與子儒一起?」道穆說:「臣家百口在洛陽,必須他維持經營。而且要他今天來此,也可通報京師後來發生的事情。」皇帝說:「子儒不但不負愛卿你的期待,也大慰朕意。」於是授予他秘書郎中,轉授通直郎。後來又升任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任祭酒,襲任父爵。興和初年,除授兼殿中侍御史。當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流民很多。後來因為公事離職。武定六年(548)死,當時四十一歲。
子儒弟弟高緒,字叔宗,聰明捷悟,勤奮好學。高謙之常對人說:「興我門庭的,當是此兒。」等到他長大,涉獵書傳,喜好文詠。任司空行參軍、轉任長流參軍,升任鎮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被府主封隆之所賞識。隆之到梁州、濟州,讓他跟隨左右,總是讓其管理數郡。武定三年(545)死,年僅三十二歲。
高緒弟孝貞,武定年間,任司徒司曹參軍。孝貞弟孝干,任司空東..祭酒。
高謙之弟恭之,字道穆,以字被世人稱呼。高道穆學涉經史,不是名流雋士,他便不與他們交接。幼時即孤,事兄如奉父母。經常對人說:「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被知,當使晚脫羊裘,朝佩珠玉者。如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高道穆上書給元匡說:「高道穆生自貧寒,長於陋巷。頗讀群書,卻無純大之德;喜好文章,卻乏雕飾之工。雖想躋身名士,列名俊伍,能夠得到嗎?然而碰上凝明獨斷之主,雄才一世之君,不藉朽株之資,求人於屠夫釣翁之中,不慮暗投之誚,取士荒野之中。村野之人聞英風而慷慨,望官途而低徊者,天下到處都是。臣如能夠身得繡衣,名充官伍,即使不如周生才幹敏捷,實有茅氏敢進油鍋之心。」元匡看完大喜,說:「我很久以前就知道這個人了,正要徵召他。」於是引薦他為御史。高道穆所糾摘的,不論權豪,都在彈劾之列,朝野之政,元匡多有過問。高道穆曾對元匡進言說:「古人有言,罰一人應當使千萬人都害怕,豺狼當道,不問狐狸。明公你肩負國家重託,應使天下人知法。」元匡覺得他的話十分有道理。
正光年間,道穆出使相州。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李崇之子,貴盛一時,經常做違法的事,逼迫百姓賣出住宅,他大建房宅,在其中置放鷂鷹,又在習射馳道的土堆上安置持節的木人。高道穆糾查出來,盡都毀壞廢除,並且揭發其貪污受賄的贓物,上表朝廷。又..朱榮討伐柔然,高道穆監察其軍事,..朱榮也很怕他。還朝後,任官奉朝請,不久就除授太尉鎧曹參軍。
蕭寶夤西征,任高道穆為行台郎中,軍機大事,蕭寶夤經常委任於他。大都督崔延伯戰敗以後,敵人勢力轉而強大,寶夤屢屢請求增加兵力,朝廷不同意。蕭寶夤對高道穆說:「卿如不親自走一趟,是達不到增兵目的的。」於是令他馳驛赴京。靈太后親自向他詢問敵人的情況,高道穆匯報了具體情況。太后大怒說:「以往來的人都說敵人勢力單弱,卿為什麼獨說它們強大呢!」道穆說:「以前使者匯報不實,是希望陛下龍顏和悅,希求得到賞爵之賜。為臣既忝居使人,不敢虛妄不實。臣希望您派近臣檢視,便可知道真實情況了。」事完之後,應當返回,可道穆染上疾病,留在京城。
後來,其兄高謙之被害,道穆惴惴不安,於是託身於莊帝。莊帝當時為侍中,特別欽佩敬重他,引居自家府中,深相保護。不久,莊帝因其兄的事情被黜罷官職。高道穆害怕遇上災禍,於是攜家奔濟陰而去,改換姓名,往來於東平畢氏,以躲避災難。
莊帝即位,征高道穆為尚書三公郎中,加授寧朔將軍。不久兼吏部郎中,與薛曇尚書一起出使晉陽,授..朱榮官職,朝廷賜予他龍城侯爵位。九月,除任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遭母喪去職歸家守喪,莊帝派中書舍人溫子升到他家中弔唁,帝下詔讓他復職,道穆上表不同意。三年(530),加授前軍將軍。
等到元顥兵逼虎牢城,有人勸莊帝赴關西,莊帝詢問高道穆,道穆回答說:「關中現在殘破荒涼,有什麼理由前去。臣認為元顥兵馬不多,乘虛深入國境的原因,是因為國家征伐固守的將帥不得其人。陛下您如親自率領宿衛將士,高募重賞勇敢將士,背城一戰,為臣竭盡輔佐之力,打敗元顥孤軍,必定是必然的事。假如擔心成敗難測,覺得這不是陛下所能冒的險,也應車駕北渡,沿河東下。徵召大將軍元天穆在滎陽會合,進軍虎牢;另征..朱王的軍隊,讓他奔赴河內以為犄角之勢。這樣旬月之間,何往不克。臣私以為萬全之計不過如此。」莊帝說:「高舍人說的是。」這天夜裡莊帝到河內郡北面,沒有城守可依,莊帝命高道穆點蠟燭寫詔書數十紙,告示遠近,於是四方之人都知道皇駕所在。皇帝除授他為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開國公,食邑一千戶。這時..朱榮打算回師等待秋天到來,高道穆對..朱榮說:「元顥以蕞爾微小的兵力,占領京城洛陽,致使皇帝乘輿飄泊零落,人神恨憤,主憂臣辱,實在於今。大王擁眾百萬,輔佐天子而令諸侯,自己即可分兵於黃河水邊,縛筏造船,處處遣渡,徑擒群賊,復主宮闕,這是當年桓文之舉也。況且一旦縱敵,數世受其禍患,今天如若還師,令元顥重新修好防守設備,徵兵天下,正是所謂養虺成蛇,悔之不及的行為。」..朱榮深以為然,說:「楊黃門侃已經陳說此計,卿今又如此說法,我當重新予以討論決定。」
等到莊帝返政,在一次宴會上對..朱榮說:「前番如果不採用高黃門這個計策,則國家至今不安。你可代替朕勸他酒,一定要他醉。」..朱榮回答說:「為臣先前北征柔然,高黃門給臣作監軍,臨事決斷迅速,實可任用。」除授高道穆為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任御史中尉。不久正除御史中尉,仍兼黃門職。高道穆外秉繩糾之職,內參家國大計,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定奏聞皇上。諫諍極言,無所忌怕。選用御史,都是當代有名望的人,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都任過御史。
當時錢幣漸薄,高道穆上表說:「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之先。一向以來,私鑄錢幣薄且多,官司所糾,掛萬漏一。市場銅價,八十一文錢可買銅一斤,私造薄錢,斤余銅可得錢二百文。既以深厚的利益示民,又以重刑罪民,受到處罰的雖多,但奸商鑄造的也更猛。而今錢空有五銖之文,而實際上連二銖的重量也沒有,甚至薄如榆莢,一穿便破,放在水上,恨不得都掉不下去。這種現象因循有漸,防堵不徹,是朝廷的過失,這些人有什麼罪失。過去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錢,至武帝又改三銖為半兩。這都是以大易小,以重代輕的事實。論今據古,我認為朝廷應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銅鑄成錢只有七十六文。銅價最賤五十多文一斤,其中人工、食料、錫炭、鉛沙都算進去,即使私人鑄錢,也無錢可賺。無利可圖,那麼私鑄之人,自然就收了這顆心,何況還有那麼嚴厲的刑罰擺在那裡。以臣推測,這樣做後,必然會使錢貨暢通,公私各便。」後來就採用了楊侃(疑誤,當為高道穆)的計策,鑄造永安五銖錢。
僕射..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在宮廷內看見他衣冠失儀,高道穆便立即糾劾。皇帝姐姐壽陽公主行犯官路,手拿赤棒的士卒呵斥不止,高道穆命令士卒用棒砸破她的車子。公主深深記恨在心,哭泣著到皇帝面前告狀。皇帝對公主說:「高中尉是清正剛直之人,他所行的是公事,朕怎麼能以私恨責怪他?」道穆後來見莊帝,莊帝說:「一日家中姐姐行路相犯,朕極以為愧。」高道穆免冠謝罪說:「臣蒙受陛下恩,遵守陛下刑法,不敢獨獨在公主身上虧損朝廷典章,因此辜負陛下。」皇帝說:「朕對不起卿,卿卻反而說對不起我。」不久帝命記下此事。又下詔說:「秘書省是國家圖籍所在的地方,掌管群籍,又加繕寫,尺牘委積,已有多年。出納繁蕪,多致零落。可令御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高道穆總集賬目,並集儒學之士,編排次序。」
高道穆又上疏說:「為臣聞舜命皋陶,奸宄受懲;禹泣罪人,堯心為念。所以舉直置枉,事關先賢;明德慎刑,議存舊典。高祖太和初年,設置廷尉司直,論證刑罰是非,雖然事非古來就有,然切時要。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就是這個道理。臣以無用,忝居今任,所思報效,日思夜務。但是見識不足知今,學業慚愧古人,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食俸長安,豈不知愧。至於為臣職責所憂,猶望陛下體察。竊見御史出使,都是由於某事某人已經傳開,雖然懲罰了罪人,但也不免枉濫好人。什麼原因呢?得堯之罰,不能不怨。守令為政,容有愛憎。奸猾之徒,總是以惡報恩,多有莫須有的無名罪狀,共相誣謗。御史一經檢考,恥於罪名不成,於是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而不能雪冤的,哪裡可以盡數?為臣雖然愚陋短見,才不稱職,繡衣所指,都希求肅清,如仍蹈前失,或許傷害好人,則對不起俸祿,無可逃避罪責。所以晝思夜憂,思有變革。依臣鄙見,請依太和舊例,仍然設置司直十人,屬官廷尉,給五品官秩,選拔那些政績很好、心平性直的人充任其職。御史如出糾劾,即移交廷尉,令知人數。廷尉派司直與御史一起出發,所到州郡,分開居住。御史檢核完了,移交司直復檢,事情完後與御史一起還朝。中尉彈劾報送朝廷,廷尉按察虛實,一如舊式。如使獄成罪定,不再寬假;作惡取敗,不得稱枉。如司直、御史糾劾失實,都按所斷三獄的罪行定論。聽其以所檢查的,迭相糾發。如果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任罪家到門下省上訴,另加按查檢校。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荊之下,受罪者不再吱聲了。」帝下詔從之,又設置司直一官。
等到..朱榮死後,皇帝召請高道穆草擬赦書,宣告天下。因對他說:「從今以後,應當精選御史了。」這以前,..朱榮常常想讓他的親信黨羽任御史,所以令他作此詔書。等到..朱世隆等人率其部下戰於大夏門北,高道穆受詔督戰,又參與謀劃太府卿李苗的斷橋計策,..朱世隆等人於是北逃。朝廷加授其為衛將軍、假車騎大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又除授他為車騎將軍,余官仍舊。當時雖然對外說征討蠻人,而皇帝擔心北軍不利,實則謀劃南逃計策。車駕未出發,逢..朱兆攻入洛陽,高道穆擔心禍及自己,託病辭官。..朱世隆以高道穆忠於前朝,於是加害於他,時年四十二歲。太昌年間(532),朝廷贈他為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