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十頌注釋 · 唯識三十頌注釋
注三十頌
解脫上人御注釋
唯識三種三。
一相性位唯識。由假說我法(等)。此諸法勝義(等)。乃至未起識(等)。
二初中後唯識。由假說我法(等)。初阿賴耶識(等)。乃至未起識(等)。
三境行果唯識。由假說我法(等)。求住唯識性(等)。此即無滿界(等)。
唯識三十頌。世親菩薩造。
疏序雲。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詮有內心○識性識相皆不離心。心所心王以識為主。歸心泯相。總言唯識。
疏雲。此論本頌唯有正說○論其釋文。具有三分○三分。
初宗前敬敘分。次依教廣成分。後釋結施願分。
第一宗前敬敘分。
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
疏雲。此初一頌歸敬護法等福田。憑力求護投誠。彰釋論因。次長行中明本論主造論意(有三師。安惠。火辨。護法)論雲。今造此論○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為遮此等種種異執。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造此論。
疏雲○三護法等明造本論。破諸邪執顯唯識理。
第二依教廣成分。
有三種三。一者相性位。二者初中後。三者境行果。相性位者。且依初解。略後二釋。
一唯識相。前二十四頌。即是依他。
疏雲。諸異生等。無始時來不能了知心虛妄性。執離心別有別實境○菩薩大悲。為欲除彼我法執故。顯離妄心無別二取。說唯有識。是故最初種種方便廣分別說識相令知。遣生厭斷。即依他起。令除二取。
二唯識性。第二十五頌。即圓成實。
疏雲。雖知此心虛妄顯現。而未了達真性是何○是故次初明唯識性○顯如一味。故一頌明。
三唯識位。後之五頌。
疏雲。意令有情斷妄成佛○故次第三明唯識位。要無邊因得無邊果故。時長遠修行斷障。方能證得菩提涅槃。
又雲。今論所明在於此。勸諸智應致修學。故為三分。
初明識相。有二。初略釋外難。略標識相。後廣明識相。略釋外難。略標識相。初一頌半」。
論雲。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由假說我法(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有種種相轉。彼二俱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變謂識體轉似二分)。
論雲。我法分別薰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緣此執為實有外境(文)。
疏雲。護法等雲。第六七識妄薰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上文雲。世間凡夫依識所變相見二分依他性上。執為我法。此所變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彼妄所執我法實無。又雲。有心外法輪迴生死。覺知一心生死永棄。
此能變唯三(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謂異熟思量(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恆審思量故)。
及了別境識(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及言顯六合為一種)。
廣明識相二十二頌半。有三。初明三種能變識。十四行頌半廣下三句。次正辨唯識。次一頌廣前後依識所變句。後釋諸妨難。次七頌廣前上二句頌。初明三能變識。有三(初有二行半頌解異熟識。次有三行頌明量識。後有九頌釋了境識)。
初能變識。
且初能變其相云何。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
恆轉如暴流阿羅漢位舍
十門。
一自相門。初阿賴耶識。
疏雲。此翻為藏。具三義。
能藏。疏雲。能持染種。所藏。是雜染法所薰所依。執藏。為染第七等所執藏。以為內我。名執藏義。
論雲。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又雲。攝持因果為自相故。
二果相門(異熟)。
疏雲。因是善惡。果是無記故。
論雲。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
熟果故。
三因相門。一切種。
疏雲。即通一切三性種子。
論雲。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
疏雲。其第八識若現若種。皆是因相○」
四所緣門。執受處。
論雲。處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執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此二皆是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安危故○
五行相門。
論雲。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此了別用見分所攝○
不可知(疏雲。不可知者。即於所緣行相之內。差別之義。既無別義。故非別門)。
論雲。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難測故○
六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論雲。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恆與此五心所相應○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七五受門。唯舍受。
論雲。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遠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舍受相應。餘二複次略之。
八三性門。是無覆無記。
論雲。覆謂染法○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心所相例門。觸等亦如是。
正義例六門。一異熟。二不可知。三所緣。五三性。六行相。疏雲。諸心所法例同於心。非是分別識自相門。
九因果譬喻門。恆轉如暴流。
論雲。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
十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舍。
論雲。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位。又不動地以上菩薩○
五教。
一阿毗達磨經。二同經。三解深密經。四入楞伽經。五小乘四部經。
大眾部。上座部。化地部。一切有部。莊嚴七因略之。
十理。
一持種證。二異熟證。三趣生證。四有執受證。五壽暖證。六生死證。七識名色互為緣。八四食。九滅定。十染淨。
第二能變有三行頌。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四煩惱常俱調我痴我見
並我慢我愛及余觸等俱
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系
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十門。
一出體釋義門。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
論雲。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余識故。
二所依門。依彼轉。
論雲。彼謂即前初能變識。聖說此識依藏識故。轉謂流轉顯示此識恆依彼識取所緣故。
三所緣門。緣彼。
論雲。彼謂即前此所依識○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余。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
四自性門。五行相門。思量為性相。
論雲。雙顯此識自性行相○未轉依位恆審思量所執我相。已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六染俱門。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並我慢我愛。
論雲。謂從無始至未轉依○與四根本煩惱相應○又雲。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外轉識恆成雜染。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故名煩惱。
七觸等相應門。及余觸等俱。
論雲。煩惱必與隨煩惱俱。故此余言顯隨煩惱○又雲。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謂前九法·八隨煩惱·並別境惠。釋此余言大有二師。其第二師中。諍隨惑遍染亦有四義。今依正義。九法者四煩惱·遍行五。八隨煩惱者。八大隨惑也。受俱(有三師。正義雲唯有舍受)。
八三性門。有覆無記攝。
九界系門。隨所生所系。
論雲。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
十起滅分位門。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永滅斷位阿羅漢(三乘無學)系伏滅位(滅定出世□)。
二教。一楞伽經等。二解脫。
六經。一不共無明證。二六二緣證。三意名不成證。四二定無別證。五無想有染證。六我不成證。
第三能變有九行頌。
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
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皆三受相應
初遍行觸等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惠所緣事不同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煩惱謂貪慎痴慢疑惡見
隨煩惱謂忿根覆惱嫉慳
狂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惛沈不信並懈怠
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九門。
一能變差別門。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
論雲。此識差別總有六位。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
二自性門。三行相門(了境為性相)。四三性門(善不善俱非)。
論雲。俱非者。謂無記○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能為此世他世違順故名不善○
五相應門。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論雲。此六轉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謂遍行等。又雲。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摸填彩○
六受俱門。皆三受相應。
論雲。此六轉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領順·違·非二相故。次明六位心所。
性業如百法論攝諸門分別。略之。
七所依門。依止根本識。
論雲。根本識者。阿陀耶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八六識俱轉門。五識隨緣現。或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論雲。謂五識身。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不俱起。如水濤波隨緣多少。
九起滅分位門。意識常現起等一頌。
論雲。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藉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
五位者。一無想天。二無想定。三滅盡定。四睡眠。五悶絕。
次正辨唯識。一頌。
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是諸識轉變(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
分別所分別(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
由此彼皆無(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
故一切唯識(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
九個問答並唯識意趣別略鈔之。
後釋諸妨難。有七頌。有二。一釋理違有二。二釋教違有二。
第一為理難。疏雲。外境既成無。妄應不起難。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
由一切種識。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
如是如是變。此識中種余緣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
以展轉力故(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彼皆互有相助力故)。
彼彼分別生。即現識等總名分別。分別類多。故言彼彼。
論雲。此頌意說。難無外緣。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假外緣。
方起分別。
第二違理難。疏雲。若無心外法。生死不續難。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是疏親緣互相助義也。
前異熟既盡。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
復生余異熟。余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
論雲。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復別能生余異熟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相續。
疏雲。長行答中有四複次。
第一複次。依三業等解。
諸業習氣(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業是氣分。薰習所成○故名習氣」)。
二取習氣(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彼所熏發。名二取習氣)。
第二複次。依三薰習解。
諸業習氣。有支習氣。
二取習氣。我執名言二種習氣。
第三複次。依惑業苦解。
諸業習氣(惑發業潤生煩惱名惑。業能感後有諸業名業)。
二取習氣。苦業所引生疏於名苦。
論雲。此惑業苦應知。總攝十二有支○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
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
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
第四複次。依二種生死解。
諸業習氣。因謂有漏無漏二業。
二取習氣。緣謂煩惱所知二障。
生死有二。
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粗異熟果)。
二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能緣細異熟果)。
違經難(有五頌)有二(初三自性不成難。初三頌。後三無性不成難。後二頌)。
第一違經難。疏雲。初三頌釋無境三自性不成難。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
由彼彼遍計(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說為彼彼)。
遍計種種物(遍計種種。所遍計物)
此遍計所執(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
自性無所有(如是自性。都無所有)。
釋此一頌。雖有二師。且就文詳。以初師義注之。
能遍計(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
所遍計(攝大乘說是依他起○圓成實性○依展轉說亦所遍計)。
遍計所執(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
論雲。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
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論雲。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顯真如為性。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
論雲。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異非不異異應真如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常。
如無常等性。
論雲。無常等性與行等法異。應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實性。
非不見此彼。
論雲。非不證見此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又雲。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次以十二門。廣分別諸門。略之
疏雲。今此論中。略示綱要。然此等並收諸經論盡。更無一餘。
第二違經難。疏雲。後二頌釋有識三無性不成難。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無自性」。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
論雲。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
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論雲。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
初即相無性。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
論雲。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花故。
次無自然性依次依他。立生無性。
論雲。此如幻事。托眾像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
論雲。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次明唯識性。
此諸法勝義(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
亦即是真如(故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亦言謂顯此復有多名)。
常如其性故(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即唯識實性(此性即是唯識實性)。
四重勝義。
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
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
後明唯識所入位。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結牒上文)誰(問能入人)於幾位(問所經位)如何悟入(問入方便)。
論雲。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答能入人)略於五位(答所經時)漸次悟入(答入方便)。
二種性五位略標別記之。
一資糧位(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
論雲。從初發心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
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論雲○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現行○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過。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種。
二加行位(近見道故。立加行名。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
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
論雲○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位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
疏雲。心上變如名為少物。
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論雲。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
四善根者。
一暖位。見道前相。故亦名暖。
論雲。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暖位。
二頂位。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論雲。依明得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
三忍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
論雲。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
四世第一法。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論雲。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
尋思如實觀別記之。
三通達位(梁會真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論雲。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論雲。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一者依觀所取能取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二者依觀下上諦觀。
論雲。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益一切。
四修習位。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論雲。菩薩從前見道起已○複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
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論雲。二障種子立粗重名○此能舍彼二粗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
能證得四種因。
論雲。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此證得。
五究竟位。
疏雲。言究竟者。略有二義。一簡前四位名究竟。二簡二乘名究竟。
此(此謂此前淨圓明二轉依果)。
即無漏(諸漏永盡。非漏隨增)。
界(界是藏義。或是因義)。
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
善(白法性故)。
常(無盡期故)。
安樂(皆無逼惱)。
解脫(二乘所得二轉依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
身(體依聚義。總說名身)。
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
名法(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
疏雲。頌中有三。初一句出住體。次七字顯勝德餘八字顯三乘別。
三身等如別記。
第三釋結施願分。長行略。
已依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
所獲功德施群生。願共速證無上覺。
[寫本雲]
解脫上人御房御注釋也
於時明德元年八月八日
天文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書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