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 十一划

【唯心】宇宙所有存在,皆由心所變現,心外無任何實法存在。亦即心為萬有的本體,為唯一的真實。《華嚴一乘十玄門》載︰『三界虛妄,唯一心作』,即是此義。因為有情生存於迷界(三界),皆是一心所變現,若謂心外有實在之物,乃純屬妄想所致,故言︰『三界唯一心、心外無別法。』六十《華嚴經》卷十有偈曰:『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外,如『一切從心轉』、『一切唯心造』、『心造諸如來』等語,皆為佛典中常用來表示此一思想之典型用語。 【唯境無識】為『唯識無境』的對稱。系承認外境為實存的主張。唯識宗十大論師之一的護法論師主張『唯識無境』說,謂一切諸法皆唯心所現,唯有內在心識是實,而外在之境是假;對此,印度中觀派空宗清辨論師則認為,於真諦中,心、境共為真空;於俗諦中,則立『唯境無識』之說,即物質世界與心識並存,因內識有境有心,心必依境而起。另亦指順世外道(印度唯物論的學派)所主張地、水、火、風四大之極微為常為實,四大極微之外,無有他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載︰『順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唯境無識,為簡於彼言識之唯。』 【唯識】梵語  Vijnapti-matrata、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土譯為唯識。識者心之別名,所謂唯識,即是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這是遮簡迷情、外界有實我實法的存在,表顯內界識心的真性法相。換句話說,唯識宗立論,以我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象,皆是由我人心識自體所變現而來,亦即是由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所變現生起,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象皆非實在。因此說︰『唯識無境』;或自萬有現象自識所變一面來說,稱為『唯識所變』。 關於識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之分,因能變者,即種子生起八識之變;果能變者,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而有萬有現象。參閱『識變』條。 【唯識九難】這是小乘外道,對萬法唯識教理所提出的九種質難。《成唯識論》卷九載其問答:一、唯識所因難︰此乃據何教理而立論唯識的問難。對此問難,乃《華嚴經》、《解深密經》等等經論之諸法唯識說而立證,就心內之境不離識,更以四比量論證。二、世事乖宗難︰見世間之事實,時處一定,多有情同緣,如是境中有實之作用,豈非心外有實境佐證的問難。對此問難,答以若定有實境,何以緣同一物,而自他所見不同、感受不同。三、聖教相違難:若心外無色等實境,佛何以於經中說有色等十二處之問難。釋此疑難,謂有十二處,非謂心外有實色等,乃為令了知心外無有實色等諸法。四、唯識成空難︰若云為令了知法空而說唯識,其識亦應畢竟空無之問難。對此問難,答說破遣心外實有之遍計所執,故說法空無我,非謂根本、後得二智境之依他、圓成之事理亦為空無,故說唯識無偏空之失。五、色相非心難︰色乃有形有質礙,何以謂之唯識的問難。對此問難,謂眾生無始以來執著色相有形而受薰習,依其妄分別之薰習力,遂生起似色相之境,此非心外實有之境。六、現量為宗難︰色等外境為現量智之所緣,若無外境,何以現量得知色等之問難。釋之,謂緣前五識之現量者乃心內的相分,以此為心外之色等系意識的妄分別,並非現量之故。七、夢覺相違難︰夢中之境醒後知其為妄境,醒時之境卻無此事,不以之為例之問難。對之,謂雖夢境,其夢不醒時自不知妄境,知乃在醒後,故醒時之境亦爾,至廓然大悟,始知其妄。八、外取他心難:他人心識在自心之外,如以他心智緣(知)他心,是否緣心外之境之問難。對之,謂雖以他心智緣他人之心識,乃在自心之中緣現他人之影像,非親緣他心,故無緣心外之境之失。九、異境非唯難,續前問,雖非親緣,而自心之外有他心之異境,則是否應稱唯識之問難。對之,謂唯識非唯一人之識,十方世界有無量之凡聖,一切諸法乃此等凡聖之各自唯識所變,所謂唯識乃遮遣以凡情執著心外有實法之失,成立唯識所變,非謂唯一人之識所變。見《成唯識論》卷七。 【唯識二十論】世親菩薩造,唐玄奘譯,一卷。本論系以《十地經》三界唯心之義立論,論證萬法唯識,外境為內識所顯現,識外無境之義,以破斥小乘外道之偏執。本論系『六經十一論』之一,亦為『十支論之一。另有異譯本二種,一為北魏菩提流支所譯之《大乘楞伽經唯識論》一卷,一為陳代真諦所譯《大乘唯識論》一卷。本論在印度的注釋書,有世親論師的弟子矍波等有十餘家之多。其中以護法所造《成唯識寶生論》五卷最為重要。另有我國唐代窺基所撰之《唯識二十論述記》二卷,圓測所撰《唯識二十論疏》二卷。 【唯識二十論述記】二卷,唐代窺基撰,又作《唯識二十識疏》。這是世親所造《唯識二十論》(玄奘譯)的注釋書。 【唯識三十頌】全一卷。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三藏譯。又作《唯識三十論》、《唯識三十論頌》、《三十唯識論》等。在『本十支』中稱為高建法幢支。世親晚年造三十頌,未造釋論而入寂,此後親勝、火辨等十大論師,各為三十頌造釋論,玄奘遊學印度時,將十家釋論攜之回國,糅合十家之作而譯為《成唯識論》。 【唯識三十頌科判方法】三十頌是五言四句的頌文三十首所組成,為學習唯識必讀之書。本頌內容,以一切法唯識所現。即以識有非空,境無非有為宗。先破小乘外道,繼明唯識之理。以文科判有三種判別方法:一、以相、性、位三分科判,即一明唯識相;二明唯識性;三明唯識位。在《唯識三十頌》的頌文中,初二十四頌是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是明唯識性,最後五頌是明唯識位。二、以初、中、後三分科判,在《唯識三十頌》的頌文中,初一頌半為初分,次二十三頌半為中分,後五頌為後分。三、以境、行、果三分科判,初二十五頌是明唯識境,次四頌是明唯識行,最後一頌是明唯識果。 【唯識三十頌科判大綱】依相、性、位三分,科判三十頌如下:一、明唯識相:即依他起性之法。依他起法,仗因托緣生起,唯識所現。凡夫外道,不知唯識無境之理,執心外有別實境,因此生起我執法執。故論主最初以種種方便,廣明唯識相狀、即是依他起之諸法,以破除其我執法執。二、明唯識性:此圓成實性,修唯識行者,雖知萬法皆是此心虛妄顯現,而猶未能了達真性,是以次明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以此顯示真如常住一味。三、明唯識位:三十頌的前二十五頌,說明唯識相、性,依他、圓成,無非是說明依他如幻,使修唯識行者,斷妄染執障,證到圓成真理,而成三身萬德的佛果。然佛果功德,殊妙無邊,非少修行可能證圓,必須歷經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五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妙覺四十一階,歷經三大阿僧祗劫,方能至三身萬德之佛地,故次第三,明唯識位。 【唯識三系】唯識三系,指地論師、攝論師、唯識宗三個不同的宗派。印度瑜伽行學派傳入中國,最早翻譯該學派經典,研究該學派理論的,是南北朝時代、北魏的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為首的地論師;其次是梁、陳之際、以真諦三藏為首的攝論師;最後才是唐高宗年間,由玄奘、窺基所弘傳的唯識宗。以上三個宗派,地論、攝論二派所譯的經論,稱為舊譯,玄奘所譯的經論,稱為新譯。這三者雖然都是繼承印度瑜伽行學派的理論,但在所譯的經典上,相異之處甚多。後來地論師北派融入了攝論派,北派絕傳。地論師南派思想,在唐憲宗時融入華嚴宗,南派也絕傳。而攝論師所依的經典《攝大乘論》,是唯識宗所依的『六經十一論』之一,唯識宗興起,就融合入唯識宗,攝論一派也絕傳了。後世所流傳的,是玄奘、窺基一系的唯識宗。 【唯識三系異同】唯識三系,指地論宗、攝論宗、及玄奘一系的唯識宗。雖然同傳印度瑜伽行學派的理論,但因師承及所依經典之不同,所立的理論亦不盡同,三系理論的異同要點為:甲、關於真如部分:地論系:以第八識即自性清淨識,名為真如,為受熏體。二、攝論系:以自性清淨心為真如,立第九阿摩羅識為受熏體。三、玄奘系:以諸法所依性的二空(人空法空)所顯之理體為真如,非受熏體。乙、關於阿賴耶識部分:一、地論系:阿賴耶識與法界、真如同義,自性清淨,而可產生世間虛妄境界及出世間涅槃境界。二、攝論系:阿賴耶識是妄識,無覆無記,為一切法之所依。而此妄識中又有一分純淨之識,略同於真妄和合之說。此識的染分相當於俗諦,淨分相當於真諦。三、玄奘系:阿賴耶識無覆無記,為有為諸法之所依,亦為七轉識所薰習。丙、關於緣起論部分:一、地論係為如來藏緣起,二、攝論係為如來藏緣起。三、玄奘係為賴耶緣起。丁、關於種性論部分:一、地論系:一性皆成。二、攝論系:一性皆成。三、玄奘系:五性各別。戌、關於空論:一、地論系:三空。二、攝論系:三空。三、玄奘系:二空。 【唯識三性觀】即就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行唯識的觀法。此又作三性觀行、唯識觀。為顯唯識之實性,《成唯識論》卷九,就三性立真妄、真俗之二種相對;即遍計為虛妄之唯識性,依他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為真實之唯識性。亦即如《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所釋,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依他起性為非有似有,乃因緣所生,故為因緣之唯識,為識之相;圓成實性為真實之唯識,即識之性。所觀之境的三性既通三種唯識性,故稱唯識三性觀。修此唯識三性觀,自淺至深有五重,稱為五重唯識觀,即:一、遣虛存實識,即觀虛妄遣去所執,存留依他、圓成二性之實,此乃虛實相對之觀法。二、舍濫留純識,乃心境相對之觀法。三、攝末歸本識,乃體用相對之觀法。四、隱劣顯勝識,乃心心所相對之觀法。五、遣相證性識,乃事理相對,唯識觀之至極。參閱『三性』、『五重唯識』條。 【唯識三疏】注釋《成唯識論》、及《成唯識論述記》的三種註疏,即窺基撰的《成唯識論掌中樞要》,慧沼撰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及智周撰的《成唯識論演秘》,此三者合稱唯識三疏。 【唯識中道】此為唯識宗所立的中道。唯識宗立三自性、三無性,即在於顯示非空非有的『唯識中道』。而唯識中道的理論根據,系建立在《辨中邊論》兩首頌上。頌文是:『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以上頌文的意思是說:能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所取者,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而此兩者,都是在識的虛妄分別上而有,實際上這二者都是無,能取和所取都是空。因此一切事物,有為無為,不是沒有,故稱非空;也不是有,故稱為非不空。非空非不空,就是中道。《成唯識論》卷七曰:『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唯識中道有一特點,即是和三自性、三無性結合在一起。唯識家以為,世間萬法——一切事物中都有三自性,一切事物中也都有三無性,三自性說明有(非空),三無性說明空(非有),所以唯識家把唯識的終極道理,歸之於非空非有的中道。 【唯識今學】集因明學之大成的陳那,初於小乘犢子部出家,後來改學大乘,他對世親的唯識理論,有所改造和發展,為後代稱為『唯識今學』。 【唯識五位】指大乘五位,又作唯識修道五位。唯識宗將大乘菩薩的修道階位分為五等,即:一、資糧位,即含攝有漏善以達佛果之位。指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諸位菩薩,以福德智慧為助道資糧,故稱資糧位。十住、十行、十回向之菩薩階位又稱大乘三賢位。其中,十住偏重修理觀,十行偏重修事觀,十回向多修理事不二觀。此類修行稱為大乘順解脫分,雖已能斷除分別二執之現行,然對於能、所取之種子依舊潛伏未除,此系唯識五位中最初伏障之階段。二、加行位,指四加行(暖、頂、忍、世第一)位菩薩,由得福智資糧,加功用行而入見道(歡喜地),住真如位,稱為加行位。即於資糧位所積集之善,更進一步為得無漏智而加力修行之位。此位能達『無二我』而『有二無我』之境界,然心中仍變帶『如相』現前,故仍非實住之唯識境界,稱為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又作見道位。初地菩薩體會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故稱通達位。即證得初無漏智,並體得真如理之位。此系修行第一大劫之成熟階段,相當於初地之入心,故又稱見道位。四,修習位,又作修道位。指二地至十地菩薩,得見道已,為斷除障,復修習根本智,故稱修習位。即於通達位證得真如理,再反覆修習之位。五、究竟位,指妙覺佛證此果位,最極清淨,更無有上,故稱究竟位。即指佛果之位。見《成唯識論》卷九。 【唯識古學】十大論師中的難陀,造《唯識三十頌》釋論,他的唯識理論維持世親舊說,為後代稱為『唯識古學』。 【唯識成空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四難。外人問:若一切法空,這唯識性豈不是也空了嗎?論主答曰:不空。怎樣不空?答:因為唯識的真如性不是所執的法。也就是說,依內識所變的似有外法,眾生妄計為實,然而以理推征,實不可得,所以說是法空,並不是離言正智所證的唯識實性也是沒有。如果唯識也沒有了,那就沒有了俗諦。俗諦若無,真諦也就沒有了。因為真不自真,待俗而真;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俗二諦,是互相對待而建立的啊。如果有人撥無二諦,那就是惡取空!諸佛都說,沒有法藥可以治療這種人空病。由此可知,諸法有遍計所執無的空,也有依他圓成實的不空。因此彌勒菩薩,才說出前面那兩首頌文。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唯識宗】為法相宗的異名,由決判諸法體性相狀故,名法相宗;由明萬法唯識的妙理故,名唯識宗。為我國大乘八宗之一,此宗學統,傳自印度的瑜伽行學派。在印度,佛陀入滅後九百年,無著菩薩出世,於佛教化地部出家,後來讀大乘經典,轉小入大,修習大乘,傳說在兜率天的彌勒菩薩,曾降臨中印度阿瑜陀國的踰遮那講堂,為無著說 《五部大論》 ,無著稟承其說,廣造論典,弘傳法相宗義;其弟世親繼之,造《五蘊論》、《百法論》、《唯識三十頌》、《唯識二十頌》等論典而大成唯識宗。此在印度,又稱為瑜伽行學派,與大乘空宗的中觀學派相對立。 世親晚年造《唯識三十頌》,僅完成頌文,長行未撰而示寂,此後百年之間,難陀、護法等十大論師,先後各造《唯識三十頌》釋論。護法的弟子戒賢,窮通瑜伽、唯識學的奧義,於那爛陀寺盛弘此宗,我國唐代玄奘三藏,遊學印度期間,從戒賢受學五年,回國後廣譯此宗經論,建立此宗;其弟子窺基繼之,廣造論疏,此宗規模乃備,此為本宗學統的概要。參閱『瑜伽行學派』條,『唯識宗』條。 【唯識所因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一難。外人難曰:由什麼教理來成立唯識之義呢?論主答曰:如《華嚴經》說:『三界唯心』。《解深密經》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楞伽經》說:『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經》說:『有情隨心垢淨』。《阿毗達磨經》又說:『成就四智的菩薩,便能悟入唯識無境』。什麼叫做四智?即一、相違識相智,二、無所緣識智,三、自應無倒智,四、隨三智轉智。菩薩成就以上四智,對唯識的道理決定悟入。所以《厚嚴經》上有頌曰:『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意思是說;八識的所緣,都不是離開了其自體而別有外境。所以我說一切有為、無為、世、出世法,都唯有識,而沒有其餘的外境。在經論上,諸如此類的證明很多,非止一頌。眼等五識中的任何一識,和其餘的四種識一樣,不能直接緣取離自眼識的色等。因為共余的識也是識,和眼識等一樣,也不能直接緣取離開自識的各種事物。這種直接所緣,肯定離不開識,相、見二分隨一所攝,如彼能緣的見分。因為是所緣法,就如相應法一樣,肯定離不開心法和心所法。像這樣的正確道理,不只一種,確實能夠證明唯識道理,所以對唯識應當深刻相信並接受。心外所計的實我、實法,是不存在的;真如空理和能緣的識不是沒有的,這樣初離有、後離無,所以符合中道實理。彌勒菩薩依這種道理,說了二首偈頌曰:『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頌文的意思是:『有情虛妄分別的心是有的,但在這虛妄分別的心裡,能、所二取或我、法二相,那是沒有的。虛妄分別的心裹,唯有勝義諦的空性;此空性中,也唯有世俗諦的虛妄分別。虛妄分別是有為法,空性是無為法。一切有為、無為,由於二諦有故,所以非空;二取無故,所以非不空。這二諦的有、二取的無、及虛妄分別與真空的互有,並不是一味的說空,也不是一味的說有,而是分別中有空,空中有分別,就叫做符合中道。』這兩首頌,雖然是依染分的依他而說,實際上這種道理亦有淨分的依他,這是意在言的外說法。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唯識俗詮】明代明昱述,全稱《成唯識論俗詮》,又作唯識論俗詮,凡十卷。系明末明昱應王肯堂之請,將講解、詮釋《成唯識論》集錄而成者。 【唯識開蒙】二卷,元代雲峰輯,全名為《唯識開蒙問答》,唯識一宗,自唐代由玄奘、窺基二師創立後,百餘年間,宗風甚盛,研究者頗多。唐武宗『會昌法難』時,本宗經疏多被焚毀,繼之唐代末年,藩鎮割據,五代十國,戰亂頻仍,各宗皆衰,本宗竟成絕響。數百年後,至元明之季,研究之風再起,注釋紛出。本書是此一時期最早完成的一本書。本書內容,不列正文,而是摘出唯識學中之重點,撮為標題一百五十個,自設問答,以暢其旨,這是研究元明唯識學的重要資料。 【唯識無境】此為唯識宗的基本立場,指萬法唯識所現,識外無真實之境。《唯識二十論記》以『唯』即是否定外境,故『唯識』一語意謂無境。蓋識之顯現,乃阿賴耶識由無始以來分別薰習所致,由此顯現所取的外境與能取之我,故《大乘莊嚴經論法品》述及唯心者有二種顯現,即所取與能取之顯現。又《攝大乘論》本所知相分說依他起相為十一識,然皆不過是阿賴耶識所顯現,並無實在之外境與認識外境之主觀。是故,三界諸法皆唯識,離識並無實在之外境。即世界一切現象皆為內心所變現,心外無獨立之客觀存在。《成唯識論》卷一載,外境隨緣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即指諸法隨人之情識設置而非實有,所緣之境,唯識所現,諸法皆不離心。故所謂:『識所緣,唯識所現』。 此外,唯識學派歸納『有外境論』為三種,而加以批判,據玄奘譯的《觀所緣緣論》載,第一宗說諸極微為境;對此,極微為實體,故為生識之因,然識無極微之形相,故極微非境。第二宗說諸極微之和合為境;對此,識上雖有極微和合之形相,然和合者並無實體,不能成為識之生因,因此和合為境不成立。第三宗說諸極微之和集為實體且有粗大相,可成為識之境;對此,若和集有實體,則一一析除其構成部分,應現同一相狀,但如瓶則非然,故和集非實體。以上批判三宗,否定有外境論,而確立唯識無境之理。 【唯識義章】參閱《法苑義林章》條。 【唯識新舊二譯不同論】民國二十年,當時的唯識學家梅光羲氏,撰有〈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一文,發表于海潮音月刊上,分析唯識論典新舊兩譯不同者八點,在當時引起頗大之迴響,太虛、守培二位法師各撰書後加以評論。梅氏所提不同的八點,要義如下:一、在真諦文中,謂定性二乘必由佛道而般涅槃;玄奘譯中,謂定性二乘永不回入大乘,即非由佛道而般涅槃,僅由彼二乘道而般涅槃。二、真諦譯之三無性論謂:一切諸法不出三性,一者分別性,二者依他性,三者真實性。分別性者,謂名言所顯諸法自性,即似塵識分;依他性者,謂依因緣顯法自性,即亂識分,依因內根緣內塵起故;真實性者,謂法如如,法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如如者即是兩性無所有。而玄奘所譯之《顯揚論》則曰:三自性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諸法依因緣說所計自體,謂遍計所執;諸法依因緣所生自體,謂依他起;諸法真如義,是圓成實。此二者的不同之處,真諦謂分別性與依他性是空,唯真如實性是有。玄奘謂遍計所執是空,依他、圓成二性是有。三無性中的『生無性』義,真諦所譯謂『約依他性者,由生無性說名無性。』玄奘所譯謂『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這二者的不同處,在真諦則謂依他不由自成,即是分別體無;在玄奘則謂依他非自然生,不謂其無。四、關於『唯識真如』之義,在真諦名真如為『庵摩羅識』;在玄奘則不名真如識,謂真如只是正智所緣之境。五、關於『能變識』方面,在真諦所譯,謂識有九種,色、心諸法皆是本識(阿賴耶識)之所變,而不說諸識皆是能變;而玄奘所譯則謂諸識皆是能變,故有所謂『三能變』——異熟能變、思量能變、了境能變。六、真諦譯《顯識論》,曰:『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此是以第八識為能變,前七識為能緣。玄奘譯《成唯識論》,謂:『諸心心所,若細分別,皆有四分。』此是以諸心及心所,皆有所緣的相分、及能緣的見分。七、真諦譯《轉識論》,以阿陀那為第七識;玄奘所譯,則以阿陀那是第八識的異名。八、地論宗的舊譯本,以第八識為淨識,攝論宗更於八識之外,立第九識;玄奘所譯則不立第九識,亦不以第八識為淨識。 【唯識傳承】自玄奘、窺基開創唯識宗後,百餘年間,宗風甚盛,研究者頗多。唯百餘年後,唐武宗會昌五年(八四五),敕令祠部取締全國寺院及僧尼,史稱『會昌法難』。在此次法難中,此宗的經疏大部分焚毀,宗運遂一蹶不振。繼之唐代末年,藩鎮割據,烽火不熄,五代十國,王朝交迭,百年之間,戰亂頻仍,以致佛寺荒廢,經籍散逸,隋唐三百年間昌隆鼎盛的佛教,至此零落殆盡,大小各宗,莫不衰微,尤以唯識一宗,竟成絕響。至元代有釋雲峰者,著《唯識開蒙問答》二卷,是唐代以後僅有的唯識學著述。蓋因《成唯識論述記》及《唯識三疏》,早已散佚,未能編人藏經,即使有人研究,也無門可入。不過元代秦州景福寺英辯、金陵天禧寺志德、鎮江普照寺普喜、及雲南僧無念等,尚傳持此宗。至明朝武宗正德年間,有魯庵普泰法師者,自一無名老翁處學得唯識要義,爾後他為《八識規矩頌》及《百法明門論》作注,由此二書問世,推動了明末諸家研究唯識的風氣。參閱明代後葉唯識諸師。 【唯識實性】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亦即真如。《唯識三十頌》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按:唯識二字,梵語摩怛剌多、漢譯曰唯;梵語毗若底、漢譯曰識。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語譯曰唯識。唯者簡別之義,簡別識外無境,識者了別之義,即是我人認識的主體。唯識家的論旨,是遮簡迷情以外界實境存在的我執法執,表顯內識的真性法相。也就是把宇宙萬有的現象,歸之於內識,即所謂『宇宙萬法,唯識所現。』因此,唯識的『識』,是對『境』而說的。但『識』亦是緣生之法,亦是虛妄不實,故要轉識成智,始親契真如,真如即唯識實性。《成唯識論》一曰:『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設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 【現世】現在之世。指人有生命之間。 【現在】指事物正呈作用之位,現今存在之義。《俱舍論》二十曰:『有作用時,名為現在。』 【現在五果】以十二因緣配於三世言之。一、識,胎內受生之一念。二、名色,心為名。身為色。在胎內心身漸成長之位。三、六處,六根具足,將出胎內之位。四、觸,既出胎內而觸於外境之位。五、受,分別苦樂之位。即十二因緣中自第三至第七者。以無明與行之二者為過去之因,以此五者為現在之果,以次之愛取有三者,為現在之因,以次之,老死二者為未來之果。 【現行】阿賴耶識有生一切法的功能,此能生之因,稱為種子,自此種子生起色、心諸法,謂之現行。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行是果。當種子生起現行的時候,現行有強盛的勢用,剎那間薰習起現行的種子、成為新種子,這就稱為『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在種子起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是果。而現行熏種子時,現行是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果。這三者是『剎那生滅,與果俱有。』這『種生現』的因果同時,也就是『現生種』的因果。有如燭柱生焰(種生現)之時,同時也正是焰燒柱(現熏種)之時。 【現前地】修唯識行,於第四修習位中十地的第六地。此位菩薩,觀十二緣起,能引發離染淨差別無分別最勝智令現前,如《解深密經》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現在前,是故第六名現前地。唐代遁倫撰著《瑜伽論記》,有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者,後智現前觀於緣起。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現在前者,無分別智多修功用方現在前。二智現前,是故第六名現前地。』參閱『十地』條。 【現量】因明用語的三量之一,心識三量之一。量,為尺度之意,指知識來源、認識形式,及判斷知識真偽的標準。現量即感覺,乃尚未加入概念活動,毫無分別思惟、籌度推求等作用,僅以直覺去量知色等外境諸法的自相。如五根之眼見色、耳聞聲等是。廣義的現量,分為真現量,似現量兩種,真現量系指未受幻相、錯覺等所影響,且尚未加入概念分別作用的直接經驗;似現量則指由於幻相、錯覺所致,或已加入概念分別作用的認識。狹義的用法,現量一詞多指真現量而言。於唯識中,五識之緣五境、五同緣意識、五俱意識、定中之意識與第八識之緣諸境,均為出於心識上的現量。因明所用之現量,唯有五識及五同緣、五俱意識而已。 【現量無分別】現量是不含有分別計度的認知,是感覺器官直接接觸外境。前五識是直接的接觸,只有第六識才起分別計度的作用。 【現量違宗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六難。外人問:色、聲、香、味、觸五境,分明是五識現證,現量所得,怎可以說是沒有外境呢?論主答:現量證境時,不會執為是外面的境界,後來由於意識的虛妄分別,才妄生外想,執以為實。因為現量境是五識所變的相分,它是識所變現,所以說為有。意識所執外法為心外實色,那是妄計情有,所以說他是無。又,色等五境,本來不是色好像是色,不是外好像是外。好像夢中所緣的境界,怎可執著為外面的實色呢?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現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以萬法由本識現起,故名現識。 【欲】又作樂欲,意謂希求、欲望,希望所作事業之精神作用。唯識宗以此為對願求對象所起之別境心所。欲有善、惡、無記等三性,善欲為引起精勤心之根據;惡欲中之希欲他人財物者,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欲有五欲、六欲、三欲等多種:一、五欲,愛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者,稱為五欲;對財、色、飲食、名、睡眠之欲,亦稱作五欲。二、六欲,對色、形貌、威儀姿態、言語音聲、細滑、人相之欲,即為六欲。三、三欲,於六欲中對形貌、姿態、細觸之欲,稱為三欲。 【欲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欲是希望,《成唯識論》曰:『於所緣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故欲的自性就是希望,於所愛境希望必合,於所惡境希望必離。『勤依為業』者,因為希望,方勤劬精進,故欲為勤之所依,能為勤所依,即是其業用。唯所謂精進,系指對善欲而言,若不善欲,就不是精進了。見《成唯識論》卷六。 【欲天】指欲界的諸天。有六重,稱為六欲天。《俱舍論》卷八曰:『欲天者一、四天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 【欲取】四取之一。即對欲界五欲之境所生起的貪執。亦即於欲界煩惱中,除五見外,執取其餘之貪、嗔、慢、無明、疑及十纏,再配於四諦修道之五部,則欲取計有三十四事。 參閱『四取』條。 【欲界】三界之一,指有情生存的一種狀態。欲界與色界、無色界合稱三界。即合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六欲天之範圍內。此世界的有情以有食慾、淫慾、睡眠欲等,故稱欲界。欲界包含有情世間與器世間。相對於色界與無色界之為定心之地,以欲界為散心(散動的平常心)之地,故稱欲界散地。《大乘義章》卷十一載,三界分為九地,有所謂欲界五趣地,欲界全體即屬九地之最初地。 【欲界三欲】欲界凡夫,有三種欲:一、飲食慾,即凡夫於種種美味之飲食,多生貪愛之心。二、睡眠欲,即凡夫之心多暗塞,耽著於睡眠而不能勤修道業。三、淫慾,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貪染,而起造諸種欲事。見《翻譯名義集》。 【欲界系】分諸法為三界,系屬於欲界之法,雲欲界系。 【假】無實體之意。方便之意。乃真、實的對稱。並無實體而僅有其名者,稱為假名有;不直接就實體而假運想念,稱為假想觀;世俗所認空之真理,稱為假諦;內心與外相不符,稱為虛假行;權假方便之法門,稱為假門;進入凡夫迷妄之世界,稱為入假;出於凡夫迷妄之世界,稱為出假。對假之現象界諸法,復有二假、三假、四假等之別。 【假有】為『實有』之對稱。又作俗有、假名有。謂諸法皆依因緣和合而存在。因緣所生之法,如鏡花水月,無其實性,然非虛無之法;即諸法之存在,乃由因緣而生之故,既非定無亦非定有,而系假施設為有者,故稱假有。見《成唯識論》卷一。 【假我】佛教基本教理三法印之一,稱『諸法無我』。佛教以為,所謂『我』者,實際上並無『我』之存在,僅由五蘊和合所成之身,假名為我而已,故稱假我。又作俗我。為『實我』之對稱。就世間法中,言『我』之語,依《大智度論》卷一載有三根本,即:一、邪見,指凡夫未去除我見,故妄執有真實的我。二、慢,指有學之聖者雖已去除我見,猶存我慢,故說『我』語。三、名字,指佛及無學聖者,我見、我慢雖已去除,全無我執,為隨世間流布,故說『我』語。如佛經中,所謂『如是我聞』、『設我得佛』等皆是,此等稱呼五蘊和合之人,僅假借其名而無實體之我,即是隨世流布我。大乘佛教雖破斥小乘、外道、凡夫等執著五蘊和合之假我為實體,然並不擯除名字之假我。 【假和合】依賴因緣之聚集而形成,眾緣離散即不存在。以無自性、非實有,故稱為假和合。略稱假合。 【假法】與『實法』相對而言。由因緣和合而存在者稱假法,即有為法;非因緣和合之法為實法,即無為法。唯識學上有二種假法,一者無體隨情假,乃世間所稱的我法,世人執著為實我實法,此法體但為妄情,為遍計所執性,而無實體,世人隨此妄情而執虛假之我、法,乃稱為無體隨情假。二者乃依他起性上假為施設的我法,即內識所變現之見、相二分為依他起之法,從實種子所生,有實之體用,就此體用假立我法之名,乃稱為有體施設假。 【淨月】淨月梵名 Suddha-Candra,音譯戍陀戰達羅,唯識十大論師之一,約與安慧同時。《成唯識論述記》卷一稱他︰『安慧同時,造《勝義七十釋》、《集論釋》。』淨月對於唯識宗的貢獻,就是注釋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世親的《唯識三十頌》釋論,此外,他還造《勝義七十論釋》、《集論釋》等。參閱『十大論師』條。 【淨天眼】清淨之天眼也。《中阿含經》卷十三曰:『已得靜正住。逮得淨天眼。』 【淨色根】與『浮塵根』對稱。又名內根,亦稱勝義根,是一種透明的、清淨的物質,是四大淨色所造,經云:淨色根質淨而細,有如琉璃,肉眼不可見,惟佛眼天眼可見之。淨色根為生識之處,以現代知識來看,就是五根身的神經纖維,和大腦中的神經細胞。 【淨行者】又曰梵志。為修婆羅門行者通稱。 【舍心】四無量心之一。棄捨一切而無著也。 【舍受】三受之一。三受,即內六根觸對外六境,所領納之三種感覺,即苦受、樂受、舍受。舍受又作不苦不樂受、即領納中容之境相,身心無有逼迫,亦無有適悅,故稱舍受。 【舍念清淨地】三界九地之第五,第四禪天也。參閱『九地』條。 【舍濫留純識】唯識宗依三性觀的觀行法門,立此五重唯識觀,舍濫留純識為第二種觀法。識有八種,各各有相、見、自證、證自證四分,此四分中,相分為所緣之境,後三分為能緣之識。而所緣之妄境,故舍彼而不取,唯存留後三分之純識,此為心境相對的觀法。參閱『五重唯識』條。 【貪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根本煩惱心所之一.貪是欲求五欲、名聲、財物等而無厭足的精神作用。即於己所好之物,生起染污之愛著心,引生五取蘊而產生諸苦。又作貪慾、貪愛、貪著。略稱欲、愛。貪者貪婪,《成唯識論》曰:『云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有即三有或三界,有具是生起三有之因,也就是惑與業。貪以染著為性,著即執著,執著於我及我所,對於財色權位固持不釋,障蔽無貪之心,起惑造業,墮於三有,承受苦報。簡單的說,貪即是對世間五欲六塵的追求與執著。小隨煩惱中有一個慳心所,慳是吝嗇,即該舍而不舍;貪是貪婪,即不該取而取。 【貪慾】又稱貪毒,略稱為貪。三毒之一,十不善之一,十大煩惱之與『渴愛』同義。即對於自身所好之對境生喜樂之念,而起貪著之心及取得的欲望。與無明共為三界輪迴苦的根本煩惱。 【貪縛】引取之心,名為貪。謂眾生於五塵可意之境,貪染生著,起諸惑業,因被纏系,不得解脫,故名貪縛。 【清淨】遠離惡行之過失,遠離煩惱之垢染,稱為清淨。 【清淨識】第九庵摩羅識,舊譯清淨識。 【清辨護法空有之爭】清辨梵名 Bhavaviveka、音譯婆毗吠伽,南天竺人,與護法為同一時代人,他曾到中天竺向眾護學習龍樹的空宗理論,著有《大乘掌珍論》二卷(唐玄奘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唐波羅頗密多羅譯),是當時有名的大乘空宗論師。護法是唯識十大論師之一,著作豐富,弟子眾多(見護法條)。清辨造《掌珍論》後,引起空、有法義之諍。這在當時是一場十分激烈的法義論戰。兩家言論如下:護法造《唯識三十頌釋》,(窺基譯《成唯識論》,即以護法之釋論為主要依據。)主張諸法皆由因緣而生,而將一切諸法分為三性,即:一者遍計所執性,為妄情所現之法,故說為空;二者依他起性,諸法皆因緣而生,故說為有(假有);三者圓成實性,即一切法的本體悉皆真實,故說為有。《成唯識論》卷八稱:『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 清辨造《大乘掌珍論》,主張一切皆空,不僅因緣和合的有為法空,永恆真理的無為法亦空。《掌珍論》卷上有偈曰:『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意思是說,因緣和合的有為法,都是虛幻不實的,故說為空;而無為法沒有實性,有如『空華』,所以也是空。《成唯識識》卷三,對清辨『一切皆空』的理論提出反駁,論曰:『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此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上一段論文的意思是:有些執大乘空宗『一切皆空』為究竟理論者,根據這種錯誤的比量,否定阿賴耶識及一切法的存在,這就違背了唯識宗所依六經十一論的理論,認為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等全屬虛妄。如果說『一切皆空』的理論能夠成立,那世出世間的一切染淨因果就不存在了。同時,那些精勤修行、希望成佛證果的人,豈不像是徵用石女的兒子去打仗、完全落空嗎?總之,以護法為代表人物的大乘有宗以為:作為客觀事物的『外境』是空的,而作為主觀的能認識的『心識』是實有的。而以清辨為代表人物的大乘空宗認為:不僅外境是空,心識也是空的。《成唯識論》卷二曰:『清辨計言,若論世諦,心境俱有;若依勝義,心境俱空。』由此看來,護法是以萬法緣起立法相門,主張因緣所生法為有;清辨是以萬法實相立觀心門,主張畢竟皆空。    關於當時的空有之爭,後世看法不一。法藏的《楞伽玄義》中解釋說,清辨破有,護法破空,雖似相破,實是相成,因為相破的結果,益發彰顯『真空妙有』的佛教至理,此說不無卓見。 【眼根】眼根是眼識發生的地方,眼是能見之義。為不可見有對之淨色。此為五根之為十二處中的眼處,十八界中之眼界。此是眼識發生的地方,眼識是依於眼根,緣於色境,發生其了別認識的作用。《百法纂釋》曰:『眼根者,能照矚一切境之義,梵語斫芻,此雲行盡,眼能行盡諸色境故,以遠近之境,一目皆見,是名行盡。而翻為眼者,體用相當,依唐言也』。此在《大乘廣五蘊論》則曰:『云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能生識的內根為清淨四大所造,名勝義根,是實眼根。而肉眼可見的眼睛,為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塵根。 【眼識】是五識之一,六識之一,八識之一。以眼根為所依,以色境為所緣,隨根立名,而名眼識,產生對色境的了別作用。見《百法明門論》。 【執】指由虛妄分別之心,對事物或事理固執不舍。又稱迷執、執著,不知五蘊和合產生人等眾生,而妄執人我為實我的存在,為人執、我執或生執。不知五蘊之法乃虛幻不實的現象,而妄執法我為實體,稱為法執。以上二者,稱為二執——我、法二執、人法二執。有部等小乘允許法我之存在,故不斷離法執;然大乘認為二執皆空,故斷離此二執。對此『能執』的識體,唯識十大論師的安慧與護法,二大論師主張不同,安慧認為於吾人諸識之中,前五識、第八識皆有法執,第七識有人執,第六識通人法二執;護法則以前五識、第八識為無執,唯第六識、第七識有執。 【執受大種因聲】聲塵的三聲之一。就是由人體所發之聲,如口中所發之聲,兩掌合拍之聲,此執受大種因聲又稱內聲。大種即地、水、火、風,眾生的四大和合之身,為第八阿賴耶識執持為自體,能使此根身領受所對之境,故曰執受大種。由此所發之聲,如口之發聲,兩掌合擊之聲,名執受大種因聲,此又稱內聲。參閱『聲境』條。 【習所成種】二類種子之一,為本性住種之對稱。即種子由現行的前七識,隨所應而色心萬差之種種習氣,悉皆落於第八識中,更成生果之功能,此稱為習所成種,又稱新熏種子、始起種子。見《成唯識論》卷二。 【習氣】又作煩惱習、余習、殘氣。略稱習。就是我人經常生起的思想及行為,其薰習於我人心中的習慣、氣分、習性、余習、殘氣等,稱為習氣。如由納香之篋中取出香,篋內猶存香氣;用以比喻雖滅除煩惱之正體,尚存習慣氣分。唯識宗以習氣為種子的異名,乃現行薰習之氣分,具有產生思想、行為及其他一切有為法之能力,含藏於阿賴耶識中。又將習氣分為三種,稱為三種習氣,即名言習氣、我執習氣、有支習氣,見分釋條。 【眾生】梵語薩埵 Sattva ,舊譯曰眾生,新譯為有情。眾生有多義,眾人共生之義,如眾多之法,和合而生,曰共生;歷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名眾死而名眾生者,以有生者必有死,因賅果故。《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簡單的說,這是生命界的代名詞,而以人類為代表。 【眾同分】為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眾者大眾,同者相同,分者一部分。意謂與大眾相同的一部分,如人與人同,天人與天人同。《百法直解》謂:『眾同分者,如人與人同,天與天同,彼此相似假立。』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眾同分,類相似故,以萬物各有同類,有人法之別。人同分有者,如天同分,天與天是一類。人同分,人與人是一類。法同分者,如心同分,以心王心所是一類。色同分,以十一色法是一類。故云依人法假立此名。』此即眾生的共性或共因。 【救】因明學用的術語,雙方辯論時,一方為了成立自已的論點,當一個論據被對方駁倒以後,另舉出另外一個論據,此稱之曰救。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一位。此位菩薩,修六度四攝等行,悉為救攝一切有情,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曰救護眾生。入怨親平等觀,於眾生不見怨親等相,曰離眾生相。參閱『十回向』條。 【第一義諦】二諦之一。即最殊勝之第一真理,為『世俗諦』的對稱,略稱第一義。又稱勝義諦、真諦、涅槃、真如、實相、中道、法界。總括其名,即指深妙無上之真理,為諸法中之第一,故稱第一義諦。 【第一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此為第一識。 【第七所系】第七末那識,依於為八識而生,且以第八識為緣,如唯識三十頌頌文:『隨所生所系』。即末那依阿賴耶而生,且任運恆緣第八阿賴耶為我,故是隨第八所生,為彼地所系也。 【得】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得是成就不失的意思,依一切法造作成就者名為得。《百法明門論直解》說:『得者,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得者,成就不失之義,謂色心生起未滅壞,是生緣攝,受增盛之因。即凡夫有所得心,三乘有所得果,如得金時,金非時得,金乃是物,得非是金,有名而無實,故云不相應也。』所以得即是獲得,主體對一定對象——特別是與佛法間的關係。 【得道】三乘各斷惑證理之智慧,名為道,行三學而發此智雲得道。 【理】指道理。即一切事物之存在、變化所準據之法則。此可分成四種: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又為『事』之對稱。指萬象差別事法之本體,為平等一如之諦理。與『理體』、『理性』同義。 【理性】理指始終不變的本具理體,性乃不待其他因緣,無始以來,法爾存在之本具因種。如以無常、苦、空、無我等為一切法共通之理性。 【理在絕言】謂真理超越言語思慮。或謂道理之存在,無法用言語說明。理,為『事』的相對,為宇宙森羅萬象之事法的本體,乃平等一相之理性真如。以其超越凡夫相對性知識,故無法以言語、文字表達。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同於此意。 【理唯識】法相唯識宗的窺基大師,將諸經論所說唯識文義總攝為五種,稱為五種唯識,此為五種唯識之一。亦即經論中成就唯識的道理者。即說唯識轉變之理。參閱『五種唯識』條。 【粗相現行障】十地菩薩所斷十重障的第六種。這也是俱生所知障中的一部分,由於執著或染或淨的粗相現行,它障礙六地無染淨的妙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這種因緣,故說入六地時,斷除二愚及其粗重,二愚為: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就是在第五地中,執有實在的雜染行人,現觀苦集諸行流轉,為有漏染分所攝。二、相多現行愚,就是在第五地中,執有實在淨相的行人,因執取無漏淨相,多作有相觀行,而未能多時住於無相妙觀。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重障』條。 【虛空無為】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虛空非色非心,離諸質礙執著,其性無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為。這是以『虛空』形容真如法性,真如法性猶如虛空,歷萬劫流轉,此法性常住不變不改。故虛空無為從觀得名,謂由修無我觀所顯的真理,似虛空之相,離一切色、心等諸法障礙,所以稱虛空無為。 【通達位】通達真如之位,又作見道位,為唯識宗所立五種修行階位中的第三階位。這是菩薩的見道之位,於十地的初地入心,通達於二空無我之理,此即見道位。有情無始以來,為無明煩惱覆障,因而顛倒妄想,起惑造業,沉緬苦海。自發心學佛以來,歷經多劫修行,猶未能認識唯識真實義性。不過,於世第一法的次剎那,於十地的初地極喜地,至此通達真實識性,入通達位,即是見道位。此位所見之道,即二空真如,亦即是唯識實性。《唯識三十頌》第二十八頌曰:『若於時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取所取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在加行位時,所修的四觀四智,以猶帶相故,未能實住唯識。而在此通達位,不但所取之境空,能取之識空,即能觀之智亦空。而實證此二空境界之智,就是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是諸智的根本,故又名根本智。依於根本智,先親證法性——即實住唯識,然後即起有分別的後得智。見道菩薩,即以此二智——根本智與後得智,緣真俗二境。 【偷盜】十惡業之一。不與而取,稱為偷盜,乃盜取他人財物之意。於身、口、意十種惡業中,與殺生、邪淫同屬身業。據六舊《華嚴經》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說,偷盜之罪能令眾生墮於三惡道,若生於人中,亦必得二種果報,一為貧窮,二為失財不得自在。見《十不善業道經》。 【頂位】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成唯識論》曰︰『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明增,是智慧增長的意思,增長後進一步觀察所取境空,修尋思觀至此達於絕頂,故稱頂位。參閱『四加行位』條。 【殺生】即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的生命。為十惡業之一,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大乘佛教為避免殺生,而禁止食肉,更進而以放生為其積極表征。不殺生系依慈悲心及避免犯下殺生惡業二理由。大乘佛教特彆強調不殺生,成為佛教徒最重要的實踐德目。 【教唯識】法相唯識宗的窺基大師,將諸經論所說唯識文義總攝為五種,稱為五種唯識,此為五種唯識之一。亦即就能詮之言教,而闡明唯識的意義,即楞伽、華嚴、深密等諸經所說的唯識唯心之旨。參閱『五種唯識』條。 【細意識】部派佛教大眾部立細意識,《異部宗輪論》謂:大眾部主張『心遍於身』。窺基於《異部宗輪論述記》中詮釋曰:『細意識遍依身住,觸身夾足,俱能覺受,故知細意識遍住於身,非一剎那能次第覺,定知細意識遍住身中。』這是從『執受』上推論出來的。以心為能執受,所執受的是根身,此執受之心,就是細意識。 【略陳名數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百法明門》,這是略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名數,以一切法無我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粗陳體義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大乘五蘊論》,這是攝《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境事,而以無我唯法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動發勝思】三思之一,見『三思』條。 【掉舉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掉舉是心不安靜,妄動浮燥,障礙禪定。《成唯識論》曰:『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為業。』奢摩他者為『止』,即是禪定。見《成唯識論》卷六。 【頂位】四善根位的第二位,又作頂法,於動搖不安定的善根(動善根)中,生最上善根之絕頂位,乃不進則退的境界;於此修四諦、十六行相。修至此位,即使退墮地獄,亦不至於斷善根。參閱『四善根位』條。 【惛沉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惛懵沉醉,迷闇不明,障礙輕安和智慧。《成唯識論》曰:『云何惛沉,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為業。』毗缽舍那是『觀』,與奢摩他合稱『止觀』。此又稱定慧、寂照。見《成唯識論》卷六。 【牽引因】唯識宗立十因之一。此為依習氣依處而立。有漏、無漏的內種和麥、豆等外種,在未成熟位,牽引可愛或不可愛的遙遠之自果,稱牽引因。參閱『十因』條。 【莊嚴體義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大乘莊嚴論》,這是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而以莊嚴大乘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密意】隱藏之旨意。即指佛特殊的意趣,此有二義:一、對於佛意有所隱藏,沒有把真實含義明顯地表達出來;二、佛意深奧細密,一般人難以理解。一般常見者多為第一義。 【捺落迦】梵語 naraka。 音譯那落、那落迦那羅柯等。即指地獄,含有闇冥、非行、不可樂之意。據《俱舍光記》卷八載,捺落,譯為人;迦,譯為惡。人多造惡,顛墜其中,故稱捺落迦。或以『迦』為『樂』之異名,『捺』意為『無』,『落』意為『與』,故『捺落迦』即為無樂相與;或為不可救濟、不可愛樂等意。參閱『地獄』條。 【奢摩他】為梵語 camatha  之音譯,意譯止、寂靜、能滅,為禪定的異名,乃攝心而不被外境所動,遠離並止息一切之散亂,使心寂靜。此常具『觀』(智慧)並用,稱為止觀。 【陳那】印度佛教因明論的集大成者,公元五、六世紀時人。據說為南印度香至國人,婆羅門種姓。初習外道教旨,又入小乘犢子部;後來師事世親論師,研究大小乘佛教;曾自一阿闍梨處受明咒,辯才無礙,折服諸多外道,因與尼夜耶學派辯論而著稱於世,於那爛陀寺宣講《俱舍論》,及唯識、因明學說。曾撰述《集量》。未久,歷游南印度降伏外道諸論師,復興已荒廢的道場,常行十二頭陀行,示寂於烏荼國森林中的洞窟內。有關陳那生平,另一說以其為南印度案達羅國人,受國王供養,證阿羅漢果,依文殊菩薩之啟示遂起兼濟之志。師講說因明論,宣揚《瑜伽師地論》。 陳那於唯識論方面,主張就心、心所立見分、相分、自證分三分,故稱為三分家;昔來與安慧的一分、難陀的二分、護法做四分說並稱,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陳那更於因明學方面留有不朽的功績,集因明說之大成,始創『新因明』,由九句因,始確立因之三相,改五支作法為三支作法,變古因明的歸納為演繹,造成印度論理學(因明學)劃時代的新里程,被稱為中世紀正理學之父,或新因明之祖。關於師之因明學著作甚多,《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列有八論,漢譯藏經中現存有九部九卷:真諦譯《解卷論》與義淨譯的《掌中論》同本;及《無相思塵論》(與玄奘譯《觀所緣緣論》同本)、義淨譯《取因假設論》及《觀總相論頌》、施護等譯《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繼承陳那因明學說的,為商揭羅主;繼承他唯識法系的是護法。 【勒那摩提】梵名 Ratnamati、譯作勒那摩提,又譯作勒那婆提,意譯寶意,中天竺沙門,北魏宣武帝正始五年來到洛陽,奉敕與菩提流支合譯《十地經論》十二卷,及《妙法蓮花經優婆提舍》一卷,由沙門僧朗、覺意、侍中崔光等任筆受。後又於趙欣宅中譯出《究竟一乘寶性論》四卷。據《歷代三寶記》載,勒那摩提與菩提留支共譯《十地經論》後,以意見不合而互不相訪。後來佛陀扇多的弟子慧光,於相州南部弘揚地論,闡揚師之學說,形成了相州南道派;而菩提流支的門人道寵,在相州北部弘揚地論,形成了相州北道派。 【梅光羲】近代著名唯識學家,為楊仁山居士的入室弟子。字擷雲,以字行。江西南昌人,清光緒六年(一八八○)出生,光緒二十四年戊戌科舉人,以道員在湖北候補,受到總督張之洞的賞識,派遣到日本陸軍振武學學堂學軍事,畢業後又入早稻田大學習政治經濟,回國後任湖北提法司使,入民國後在司法界任職。 擷雲早年從楊仁山研究唯識,卓然成家,民國二十年,以《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論文,在海潮音雜誌發表,深為佛教學者所重視,太虛大師曾作《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梅擷芸作《書後》,守培法師亦發表了評論的文章。擷雲晚年,在重慶的國民政府司法院任職,戰時生活艱苦,擷雲居陋室、食粗糲,而手不釋卷,忙於佛學寫作。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病逝,世壽六十八歲。遺留有唯識學著作多種,主要者為《相宗綱要》、《相宗綱要續篇》、《相宗史傳略錄》、《大乘相宗十勝論》等多種。 【張克誠】民國初年的唯識學者,最早在北京大學及中國大學講授唯識的人。克誠原名炳楨、以字行。他是四川廣漢人,生於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幼年聰敏,十二歲即讀畢六經,二十歲中秀才,以後屢試不第,乃退而學《易》以自遣。他家資富有,在廣漢等地設立小學十餘所,以提倡新學;並創辦小型手工藝工廠以開拓實業。光緒末年,他到北京考入殖邊學堂,三年畢業,入蒙古宣撫使姚錫光幕,參與機密。後任大同防護使署執法處處長,日理刑事判決,心理壓力甚重,一日偶讀《楞嚴經》,有所感悟,乃棄官不為,返回北京,居廣濟寺研究佛典,於法相唯識用功特勤。民國七年,以蔣維喬推薦,入北京大學哲學系開設『唯識學』課程。爾後中國大學亦開唯識課,由克誠講授。克誠嘗謂:『唯識一宗,最盛於唐,自奘基而後,古著不傳本國,道緒中寢。明代諸師,間多誤解,所差毫釐,謬以千里。』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克誠病逝於北京騰峰寺,享年五十六歲。遺留著作有《成唯識論提要》、《百法明門論淺說》、《八識規矩頌淺說》、《印度哲學》等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