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義記

佚名 · 佛學寶典
佛典註疏。作者不詳。一卷。首殘尾全。尾題「景明原(元)年(500)二月二十二日比丘曇興於定州豐樂寺寫訖」。在現存的各種關於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的註疏中,此《義記》的年代僅次於僧肇的《維摩經注》。自《弟子品第三》阿那律問疾起註疏至全經結束,註疏簡練,行文古樸。對全經科分如下:(1)序分,自起始至《佛國品》七言偈,分作三科:遺教序、說法序、獻蓋序。(2)正宗分,分作兩科:略開經宗與廣演其義。前者自《佛國品》偈後至《方便品》,略開淨土、舊方便、新方便、法身等四義;後者自《弟子品》至《見阿閦佛品》,廣演前四義。(3)流通分,分作兩科:明法供養,即《法供養品》;明囑累,即《囑累品》。這種科分方式為其特有。《義記》將其科分大綱書於全卷之末,亦為傳統經疏之未見。歷代大藏經均未收,日本《大正藏》收入第八十五卷。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