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義記

佚名 · 佛學寶典
佛典註疏。北辰32、S.2732。作者不詳,四卷。前者首殘尾全,存七百五十二行。尾題:「一校流通。釋瓊許,大統三年(537)正月十九日寫訖。」S.2732,首殘尾全。尾題:「龍華二儒共校定也。更比字一校也,大統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龍寫記流通。」「保定二年(562)歲次壬午於爾錦公齋上榆樹下大聽僧雅講《維摩經》一遍私記。」兩號所疏均為鳩摩羅什譯三卷本《維摩詰所說經》。北辰32自《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疏至《觀眾生品第七》;S.2732自《佛道品第八》疏至《囑累品第十四》。首尾恰好相接。因卷一不存,科分綱要不清。但知科分頗細,每品一般分為大段、段、子段。註疏也較詳盡。行文中時以「又解」、「舊解」標示引用異解。但全疏沒有引征其他經典。北周建德二年(573)周武帝滅法,毀像焚經,上距題記所敘保定二年聽經文僅十二年。此《義記》仍得保存,良可珍貴。歷代大藏經均未收,日本《大正藏》將S.2732收入第八十五卷,題名為《維摩經義記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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