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論集 · 魏晉兵制上的一個問題
清代錢儀吉排比貫串《晉書》里關於兵制的材料,作《補晉兵志》。也許因為體裁的關係,有些材料只是籠統地抄下來,不曾仔細考察,所以讀後印象依然模糊不清。又有些問題勢必追溯到曹魏時代的情形,來龍去脈才能清楚,而錢氏也未能做到。這篇文章就是想討論錢氏徵引了材料而未加分析的曹魏西晉兵制上的一個問題。
日本濱口重國氏有《後漢末曹操時代之兵民分離》 【1】 和《兩晉南朝的兵戶及其身分》 【2】 兩文,討論曹魏時代自成戶籍不屬郡縣的兵戶,以及兩晉南朝沿襲此制的狀況。何茲全先生在他的《魏晉南朝的兵制》 【3】 文中,有「世兵制」一節,所論尤為詳贍。日本越智重明氏《魏晉南朝之政治與社會》頁三二解釋「人役」為以出而服役為主之戶口,居戶乃居家從業為本分之戶口,前者括民屯耕作者及兵戶,後者指州郡民,其說不可通。但在兵制的運用方面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晉書》四六《劉頌傳》:
頌在〔淮南〕郡上疏曰:……且自吳平以來,東南六州〔當即羊祜傳所言徐揚青兗荊豫六州〕將士更守江表,此時之至患也。又內兵外守,吳人有不自信之心。……今得長王以臨其國〔謂江東〕,隨才授任,文武並敘。士卒百役不出其鄉。求富貴者取之於國內。內兵得散,新邦乂安,兩獲其所,於事為宜。……昔魏武帝分離天下,使人役戶居各在一方。既事勢所須,且意有曲為。權假一時,以赴所務,非正典也。然逡巡至今,積年未改。百姓雖身丁其困,而私怨不生。誠以三方未悉盪並,知時未可以求安息故也。是以甘役如歸,視險若夷。至於吳平之日,天下懷靜,而東南二方六州郡兵將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給京城運漕。父南子北,室家分離,咸更不寧。又不習水土,運役勤瘁,並有死亡之患,勢不可久。此宜大見處分,以副人望。魏氏錯役亦應改舊。此二者各盡其理,然後黔首感恩懷德,謳吟樂生,必十倍於今也。……然古今異宜,所遇不同。誠亦未可以希遵在昔,放息馬牛。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國,兵備待事其鄉,實在可為。縱復不得悉然,為之苟盡其理,可靜三分之二。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內,但如斯而已,天下所蒙已不訾矣!
溫公《通鑑》八二系此事於太康十年,撮要敘述劉頌奏疏之後,結以「帝皆不能用」。不過上文所引一段奏疏,《通鑑》卻隻字未提。這段主旨實是攻擊曹魏時代的一種弊政,西晉沿而未革者。它的原則就是「人役戶居各在一方」,而其施行則見於兵役和力役制度。換言之,就是服兵役和力役的人都不在他自己室家所在,而是到別的地方去服役。所以劉頌主張改革,應該「受百役者不出其國,兵備待事其鄉」。
力役之遵照這種原則者,似乎就是所謂「錯役」。「錯」是「交錯」「間錯」之意。《三國志》一一《胡昭傳》:
建安二十三年陸渾長張固被書調丁夫,當給漢中。百姓惡憚遠役,並懷擾擾。
建安二十三年夏劉備屯陽平關,打算進攻漢中。七月曹操自將擊備。調陸渾丁夫即是此時。言「丁夫」當是指供軍中勞役,而非去充斗兵。董卓死後李傕郭氾相爭,《魏志》六《董卓傳》說三輔地方因為「傕等放兵劫略,攻剽城邑,人民飢困。二年間相啖食略盡」。 【4】 再經韓遂馬超等諸將之亂,關中更加殘破。《魏志》一五《張既傳》說建安十六年曹操平定關中,「以既為京兆尹,招懷流民,興復縣邑」。又載「既說太祖拔漢中民數萬戶以實長安及三輔」。所以不從關中調丁夫是可以了解的。但不就漢中一帶本地徵調,卻還從陸渾調人服役,也許就是所謂「錯役」制麼?這種「錯役」如果地方相距不遠,或者不至於出問題。陸渾和漢中相去太遠,於是百姓就「惡憚遠役,並懷擾擾」了!
《三國志》一一《王修傳》注引王隱《晉書》:
〔王〕裒門人為本縣所役……乃步擔乾飯,兒負鹽豉,門徒從者千餘人。安丘令以為見己,整衣出迎之於門。裒乃下道,至土牛,磐折而立云:「門生為縣所役,故來送別!」執手涕泣而去。 【5】
王裒營陵(今山東昌樂縣)人,縣境和安邱毗連,所以安邱門生可以到營陵去受業。王裒到安邱縣,而言「送別」,可見門生將離開兩縣縣境去服役,故用「送」字也。
軍人原不能限制服役於自己的鄉土,是要看攻戰和防守的需要而定他們駐屯的地方。兩漢時代地方有兵,同時也要到中央番上。建安以後曹操執政,有一種現象,就是兵士須和他的室家所在的地方隔開。據劉頌上奏,這並非偶然的現象,竟是曹操有意的措施了。
《吳志》七《諸葛瑾傳》載孫權對瑾說:
〔曹〕操之所行其惟殺伐小為過差,及離間人骨肉,以為酷耳。至於御將自古少有。
三國時代相互交兵,本是詐偽假譎不擇手段的,離間之計更不足為奇。但看曹操一生,只有對韓遂馬超是用了反間計,他們並非骨肉。袁譚袁尚兄弟鬩牆,雖因此而為曹操利用,但曹操並未離間他們,當然談不到酷字。我認為這裡的「離間」不是抽象字樣,而是指空間的距離,也就是說兵士和室家的隔離。孫權泛論曹操的為人與政策,這樣解釋才和上下文「殺伐」「御將」相應。
新降附於曹魏的敵軍往往被調遣到他們原據地區之外,如《魏志》一七《徐晃傳》注引《魏書》:
〔建安九年〕太祖既平冀州,遣〔朱〕靈將新兵五千人,騎千匹,守許南。太祖戒之曰:「冀州新兵數乘寬緩,暫見齊整,意尚怏怏。」
《魏志》二三《趙儼傳》:
〔建安十六年〕太祖徙出故韓遂馬超等兵五千餘人。……以儼為關中護軍。……儼密白宜遣將詣大營,請舊兵鎮守關中。……遂宣言當差留新兵之溫厚者千人鎮守關中,其餘悉遣東。……東兵尋至,乃復脅喻,並徙千人,令相及共東。凡所全致二萬餘口。
平諸葛誕後,吳兵降者萬餘。議者以為「淮南仍為叛逆,吳兵室家在江南,不可縱,宜悉坑之」。 【6】 司馬昭「一無所殺,分布三河近郡以安處之」。用意相同。
如果不徙兵士,就把他們的家口遣送到自己勢力範圍之內,如《魏志》一五《梁習傳》:
習以別部司馬領并州刺史,時(建安十一年)承高幹荒亂之餘,胡狄在界,張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擁眾,作為寇害。更相扇動,往往棋跱。……又因大軍出征,分請以為勇力。吏兵已去之後,稍移其家,前後送鄴凡數萬口。
這時曹操新平袁尚,得了冀州作根據地,而以鄴為中心,所以把并州兵士家口徙於鄴。曹丕做皇帝後,五都並立。 【7】 似乎特重洛陽,他自己大部分時間在那裡,所以《魏志》二五《辛毗傳》說:「帝欲徙冀州士家十萬戶實河南。」所謂「冀州士家」,一定是以鄴為中心居住在冀州的各地兵士的家口,也就是梁習所徙并州吏兵的家口之類。正元二年鎮東將軍 丘儉揚州刺史文欽反於淮南,《魏志》一三《王肅傳》載他對司馬師說:「今淮南將士父母妻子皆在內州。」《魏志》二八儉本傳也說:
淮南將士家皆在北,眾心沮散,降者相屬。惟淮南新附農民為之用。
所謂農民是典農都尉屬下之民。《魏志》二八《鄧艾傳》:「徙汝南為農民養犢。」意同。家屬都在淮南,所以隨他作亂了。《魏志》同卷《諸葛誕傳》載他謀反後「斂淮南及淮北郡縣屯田口十餘萬」,也是這種人。又有兵士在京都或其他地方,而「兵家」還留在原住州郡。如《魏志》二七《王基傳》:
基以為……若〔 丘儉等〕或虜略民人,又州郡兵家為賊所得者,更懷離心。
便是怕中央方面兵士因家屬被 丘儉所得而可能叛變。《魏志》二四《高柔傳》:
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乃辭詣廷尉。
護軍營士自然是駐屯在京城,而竇盈連至州府稱冤。都不受理,才告到廷尉。可見竇禮定是家屬留居地方,而自己服役京師了。
但是,「人役戶居各在一方」的原則在曹魏時也並非所有兵士都如此辦理。《魏志》一九《陳思王植傳》注引《魏略》:
是後大發士息及取諸國士。植以近前諸國士息已見發,其遺孤稚弱,在者無幾,而復被取。乃上書曰:「……臣初受封……所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順,或不逾矩。虎賁官騎及親事凡二百餘人。正復不老,皆使年壯,備有不虞,檢校乘城,顧不足以自救,況皆復耄耋罷曳乎?……就之諸國,國有士子,合不過五百人。……又臣士息前後三送,兼人已竭。惟尚有小兒,七八歲以上十六七已還三十餘人。今部曲皆年耆,臥在床蓆。非麋不食,眼不能視,氣息裁屬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風靡疣盲聾聵者二十三人。惟正須此小兒。」 【8】
可知王國的兵士是和家屬都駐在國境內的。《魏志》二七《胡質傳》:
黃初中……遷任東莞〔太守〕。士盧顯為人所殺。質曰:「此士無仇,而有少妻,所以死乎?」悉見其比居年少。書吏李若見問而色動,遂窮詰情狀,若即自首,罪人斯得。
東莞郡境的兵士一定也是全家住在境內。而《魏志》一《魏武帝紀》:「建安十四年七月辛未令曰:自頃以來軍數征行。或遇疫氣,吏士死亡不歸。家室怨曠,百姓流離。」更顯然是說兵士和家室當不「征行」的時候是在一起的了。我以為「人役戶居各在一方」原則上用在兩種地方。一是新征服地域,如冀州、并州、關中等地。曹魏對新附之區不但軍人如此,百姓也特別防範。如《魏志》一六《鄭渾傳》記渾為京兆尹,「以百姓新集,為制移居之法。使兼復者與單輕者相伍,溫信者與孤老為比」。用意相同。第二是邊要區域如淮南等強兵所在地方。猶之「濱近外虜數有寇害」的涿郡列為「外劇」,太守就得送任子詣鄴 【9】 一樣。東莞非邊要。諸王國更是朝廷所疑忌,本未配以強兵,曹植上書說得非常清楚。《魏志》二○《武文世王公傳》注引《袁子》也說:「王國使有老兵百餘人以衛其國。」大概曹魏時除重要軍事據點之外,地方兵力很弱,強兵都集於中央。所以《晉書》三七《安平獻王孚傳》說:
〔魏明帝時〕孚以為擒敵制勝宜有備預。每諸葛亮入寇關中,邊兵不能制敵。中軍奔赴,輒不及事機。宜預選步騎二萬,以為二部,為討賊之備。
青龍中吳軍圍合肥,征東將軍滿寵也表請中軍兵。 【10】 甘露元年吳人北攻,諸葛誕「請十萬眾守壽春」, 【11】 大約也是請求從中央派兵。《魏志》一五《司馬朗傳》:
朗以為天下土崩之勢由秦滅五等之制,而郡國無蒐狩習戰之備故也。今雖五等未可復行,可令州郡並置兵。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於策為長。……議雖未施行,然州郡領兵朗本意也。
地方雖有兵而實力薄弱,所以司馬朗才有置兵之議。
孫吳不但屯田的兵是帶家屬在一起, 【12】 戰鬥的兵也如此。《魏志》九《曹休傳》:
又別遣兵渡江,燒賊蕪湖營數千家。
《吳志》三《孫皓傳》建衡三年注引《吳錄》:
〔孟仁〕初為驃騎將軍朱據軍吏,將母在營。
又五《孫和何姬傳》:
父遂,本騎士。孫權嘗游幸諸營,而姬觀於道中。
又一一《朱桓傳》:
〔曹〕仁果遣其子泰攻濡須城,分遣將軍常雕督諸葛虔王雙等乘油船,別襲中洲。中洲者部曲妻子所在也。……〔桓〕與人一面數十年不忘。部曲萬口,妻子盡識之。
皆是其證。《蜀志》六《關羽傳》:
〔孫〕權已據江陵,盡虜羽士眾妻子。羽軍遂散。 【13】
大約蜀漢方面也是如此。
三國時代群雄角逐,以譎詐欺騙為能事。魏蜀吳三國之間固互相不信任,各國之主對自己的部下也都懷有戒心。表現於積極的施設者,如校事之制和質任之制都是其例,無待贅述。「人役戶居各在一方」的原則,實在也是出於這種防閒猜忌的心理。但曹魏孫吳都有校事質任之制,可見兩國對部曲同樣地猜嫌防禁。何以「人役戶居各在一方」的辦法只行於曹氏,江東的士兵卻能帶家屬呢?我以為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曹魏境內所包括大部分地方,如徐州一部分、冀州、并州、荊州、關中、漢中等,都被別人蟠據已久,魏武討平呂布、袁氏父子、高幹、劉表、馬超、韓遂、張魯等,才歸入他的勢力範圍。對這些區域不得不用一種嚴密的防閒政策,來維持統一的局面。東吳方面,則領土遠比中原為狹。雖然許多深險地區是得自山越,但山越只是地方少數民族,沒有在政治上和孫吳政權對抗的意圖,所以討平後容易相安無事,不像曹氏對冀州關中等地要設法維繫,慢慢合流。第二個原因是和人口多少有關。《魏志》八《張繡傳》:
是時(建安十年)天下戶口減耗,十裁一在。
《吳志》一一《朱治傳》注引《江表傳》:
治說〔孫〕賁曰:……今曹公阻兵,傾覆漢室,幼帝流離。百姓元元未知所歸。而中國蕭條,或百里無煙,城邑空虛,道殣相望。
《晉書》四三《山簡傳》:
自初平之元訖於建安之末,三十年中萬姓流散,死亡略盡,斯亂之極也。
終曹操之世中原人口不曾恢復漢末舊觀。文帝篡漢以後,也未見增加。如《魏志》二五《辛毗傳》:
〔文〕帝欲大興軍征吳,毗諫曰:……方今天下新定,土廣民稀。
《魏志》二○《武文世王公傳》注引《袁子》:
魏承大亂之後,民人損減,不可則以古始。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
所謂「天下」或「中國」,皆指中原而言。至於江東則本來受禍甚少,加以北方流民南下,孫氏政權建立之後,頗稱富庶。《吳志》九《魯肅傳》注引《吳書》:
肅乃命其屬曰:「中國失綱,寇賊橫暴,淮泗間非遺種之地。吾聞江東沃野萬里,民富兵強,可以避害。」
又《吳志》二《孫權傳》注引《吳書》:
〔馮〕熙對曰:「……〔吳國〕帶甲百萬,谷帛如山,稻田沃野,民無飢歲,所謂金城湯池強富之國也。」
還有更具體的比較。魏常道鄉公景元四年(263)平蜀,得戶二十八萬,通計戶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除去平蜀所得,當時曹氏領域內有戶六十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三。 【14】 這時孫吳人口多少不得而知,但在距此二十年前,即孫權赤烏五年(242),有戶五十二萬。 【15】 從三國到西晉人口是走著增加的路線,所以景元四年孫吳的人口可能已加到太康元年(280)平吳時圖籍上的五十二萬三千戶。 【16】 至少不會比五十二萬戶少。那麼,曹魏地域倍於孫吳,而戶口反而不相上下,這就說明中原比江東人口稀少了。 【17】 曹魏因為人少,故而常有徙民之舉。同時對於新加入自己勢力範圍內的人民和兵士,儘量施行其「離間」的政策,使得他們和室家相離。於是互相牽掣,而不易逃亡變叛。孫吳人口眾多,這種顧慮自然就少。加以東漢末年離亂,豪強之家擁有部曲和他們的家屬,與之同進退。這對於全家營居的現象,多少一定也有關係。至於蜀漢本對部曲很少防閒,加之「益州國富民強,戶口百萬」, 【18】 於是更無需這種防禁之計了。
照劉頌上疏所說,西晉初對於新征服的地方還沿襲曹氏「人役戶居各在一方」的辦法。「六州郡兵將士武吏戍守江表」便是他舉的例,是說平吳以後洛陽東南方六州的兵士家在江北,偏要戍守江表。反過來,江東將士屯戍之家,平吳後立刻被杜預因兵威而北徙。「以實江北南郡故地,各樹之長吏,荊土肅然。」 【19】 這是對付新附邊要之地。《晉書》三六《劉卞傳》載他是東平須昌人,本兵家子。他哥哥「為太子長兵」,死了之後兵例須代,功曹就請以卞代兄役。又《晉書》四九《王尼傳》載他是城陽人,一說河內人,也是兵家子,在洛陽作護軍府軍士。也是地方的兵家到中央服役。《魏志》二六《牽招傳》注引荀綽《冀州記》:
〔牽〕秀……於太康中為衛瓘崔洪石崇等所提攜。……與帝舅黃門侍郎王愷素相輕侮。愷諷司隸荀愷,令都官誣奏秀夜在道中載高平國守士田興妻。 【20】
「守士」當是一種兵士。高平國的守士之妻卻在洛陽,或者也是「各在一方」之例麼?
到了東晉,由於永嘉末年大亂,塢主保聚宗族,部曲和他們的家屬在一起,成為風習。又因地理關係,沿襲孫吳之制,軍人家屬隨之駐屯。如《晉書》二九《五行志》下:
康帝建元二年十月衛將軍營督過望所領兵陳瀆女台有文在其足曰天下之母,炙之愈明。京都喧譁,有司收系以聞,俄自建康縣獄亡去。
又同書《五行志》下:
是年(太元十六年)春發江州兵營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配護軍及東宮,後尋散亡殆盡。
都是兵營帶家口之證。《宋書》九《後廢帝紀》說他「與右衛翼輦營女子私通」。《宋書》六四《何承天傳》說如果有人犯罪「制應補謫,妻子營居,固其宜也」。可見宋承東晉之制。免軍戶而立郡縣的事史不絕書,一定是軍戶家族在一起,所以能由軍籍一變而成民籍,若是「各在一方」,就不可能了。《文苑英華》七五四何之元《梁典》論梁代事說:「梁氏之有國少漢之一郡。太半之人並為部曲,不耕而食,不蠶而衣。或事王侯,或依將帥。攜帶妻累,隨逐東西。」可見到梁朝還是如此。
東晉渡江後仍承西晉正統,衣冠禮樂取則中朝。但因為「地」與「人」的關係,有些制度並未沿襲洛都之舊,卻採用東吳的辦法,相承至南朝未改。這裡所舉「妻子營居」就是一例。
乞 活 考
——西晉東晉間流民史之一頁
(上)乞活始末
西晉永嘉之亂二京傾覆,幽冀淪陷。中原士庶避難者約有兩途,或入遼東,或徙江左。渡遼者慕容氏招懷撫御之,史稱其立郡以統流人,推舉賢才,委以庶政,路有頌聲。 【21】 過江暨遷於淮漢流域者為數尤伙。 【22】 僑立郡縣,安土定居,生息休養,遂創東晉南朝二百七十年偏安之局。此皆流民之脫離鄉里,卜居一方,而形成當地政治社會或文化勢力者也。其不克遷徙者,則鳩合宗黨,保聚險固,自治自衛,以圖苟免於胡人或寇賊之難,如郗鑒蘇峻庾袞皆是其例。中外時賢論述已詳,無待細說。 【23】 抑又有一種流人,其背棄鄉貫,轉徙他方,與前者相似;而憑堅乘險,保守塢聚,又與後者仿佛。然既未能構成當地文化上或社會上之勢力;復非暫求安全,以自治自衛為主。故與上述兩種集團皆似同而實異,此則茲篇之所欲討論者也。
《晉書》六三《李矩傳》:
平陽人也。……屬劉元海攻平陽,百姓奔走。矩素為鄉人所愛,乃推為塢主。東屯滎陽,後移新鄭。……及〔荀〕藩承制建行台,假矩滎陽太守。
同卷《郭默傳》:
河內懷人。少微賤,以壯勇事太守裴整為督將。永嘉之亂默率遺眾自為塢主,以漁舟抄東歸行旅,積年遂致巨富。流人依附者漸眾。撫循將士,甚得其歡心。
同卷《魏浚傳》:
東郡東阿人也。寓居關中。……永嘉末與流人數百家東保河陰之硤石。時京邑荒儉,浚劫掠得谷麥獻之懷帝。……及洛陽陷,屯於洛北石樑塢。撫養遺眾,漸修軍器。其附賊者皆先解喻,說大晉運數靈長,行已建立。歸之者甚眾。
附《浚族子該傳》:
及劉曜攻洛陽……時杜預子尹為弘農太守,屯宜陽界一泉塢。……〔該將馬瞻〕夜襲尹殺之,迎該據塢。塢人震懼,並服從之。乃與李矩郭默相結以距賊。荀藩即以該為武威將軍,統城西雍涼人。
《晉書》八一《劉遐傳》:
直天下大亂,遐為塢主。……遂壁於河濟之間,賊不敢逼。
《晉書》六○《閻鼎傳》:
天水人也。……行豫州刺史事,屯許昌。……乃於密縣間鳩聚西州流人數千。……司徒左長史劉疇在密為塢主。……以鼎有才用,且手握強兵,勸〔荀〕藩假鼎冠軍將軍豫州刺史。
《晉書》六二《祖逖傳》:
流人塢主張平樊雅等在譙,〔劉〕演署平為豫州刺史,雅為譙郡太守。又有董瞻於武謝浮等十餘部,眾各數百,皆統屬平。
《晉書》八一《桓宣傳》:
時塢主張平自稱豫州刺史,樊雅自號譙郡太守。各據一城,眾數千人。……平雅遣軍主簿隨宣詣丞相府受節度。〔元〕帝皆加四品將軍,即其所部,使扞御北方。
由上引資料,可見此種塢主及所統流人之社會地位蓋不高,而作戰能力則甚強。至諸塢主事跡,具見史文,無煩詳引。概括言之,是種流民夾處胡人與晉朝漢人兩勢力之間,形成緩衝地帶。其政治傾向雖以司馬氏為歸趨,然亦往往依違取利,妥協胡羯。祖士稚之「河上堡固先有任子在胡者皆聽兩屬」, 【24】 亦是對此種夙已存在之現象加以公然承認耳。流民之最後目標實在保存本身軍事勢力,以利寇抄,初非盡忠於晉室,亦不為舊居人所喜。 【25】 然東晉初年亦端賴此輩流民蔽障江淮,阻遏胡羯,使司馬氏統治者得從容喘息,奠偏安之基。故論兩晉間史事,流民之活動固未可忽視也。
流民之中團結最堅,活動地域最廣,歷時最久者,厥為晉史零星記載而語焉不詳之乞活。今試掇拾僅有之史料,鉤稽推繹,以闡明其事跡與夫重要性焉,《晉書》五九《東海王越傳》:
〔永嘉二年(308)〕移屯濮陽,又遷於滎陽。召田甄等六率,甄不受命。越遣監軍劉望討甄。初東贏公騰之鎮鄴也,攜并州將田甄、甄弟蘭、任祉、祁濟、李渾〔當作惲〕薄盛等,部眾萬餘人至鄴。遣就谷冀州,號為乞活。及騰敗,甄等邀破汲桑於赤橋。越以甄為汲郡,蘭為鉅鹿太守。甄求魏郡,越不許。甄怒,故召不至。望既渡河,甄退。李渾(惲)薄盛斬田蘭,率其眾降。甄祉濟棄軍奔上黨。
同書三七《新蔡武哀王騰傳》不載此事。六二《劉琨傳》亦稱「東贏公騰自晉陽鎮鄴。並土饑荒,百姓隨騰南下,余戶不滿二萬」。一○一《劉元海載記》言騰「率并州二萬餘戶下山東」。騰之自并州鎮鄴在惠帝光熙元年(306),此乞活自併入冀之始,而其最早之活動即為軍事者也。永嘉元年(307)五月馬牧帥汲桑聚眾叛,進軍攻鄴,石勒為前鋒都督,遂害新蔡王騰。 【26】 桑勒又攻樂陵,殺前幽州刺史石尠。 【27】 乞活田禋帥眾五萬救尠,勒逆戰敗禋。 【28】 《石勒載記》稱:「冀州刺史丁紹要之(汲桑)於赤橋,又大敗之。桑奔馬牧,勒奔樂平。王師斬桑於平原。」上引《東海王越傳》乃稱乞活田甄等破汲桑於赤橋。《惠帝本紀》又稱永嘉元年十二月「并州人田蘭薄盛等斬汲桑於樂陵」。合而觀之,蓋乞活感司馬騰恩義,必誅汲桑而後快。《載記》「王師」之言翻不若《本紀》之稱「并州人」為翔實可信。溫公《通鑑》八六永嘉元年十二月戊寅條徑書「乞活田甄田蘭薄盛等起兵,為新蔡王騰報仇,斬汲桑於樂陵」,良有以也。
是後乞活蓋為東海王越所羈縻,稽之上引越傳可見。永嘉二年十一月石勒寇魏郡汲郡頓丘。《載記》稱其「攻乞活赦〔?〕亭田禋於中丘,皆殺之」。《晉書》六一《苟晞傳》載晞檄文有「即日得滎陽太守丁嶷白事,李惲陳午等救懷諸軍與羯大戰,皆見破散」。永嘉三年(309)劉聰王彌寇洛陽,《劉元海載記》言「越遣薄盛等追擊彌」。而《本紀》則稱十一月「乞活帥李惲薄盛等帥眾救京師,聰退走。惲等又破王彌於新汲」。乞活對東海王越之統屬關係雖不密切,然其本身為當時漢人組成之一較強軍事勢力,則可斷言也。乞活一面為東海王越所倚賴,其一部分復為越之政敵苟晞所驅使。永嘉五年(311)二月晞討越,本傳載其表文云:「部分諸軍,遣王贊率陳午等將兵詣項,龔行天罰。」陳午固亦乞活帥也。三月司馬越薨於項。李惲等奉其世子毗出洛陽,所經暴掠,又為石勒所敗。惲殺妻子奔廣宗。 【29】 是年六月京師不守,當時大河南岸仍有乞活結集,未俱隨李惲入冀州。《晉書》六七《郗鑒傳》稱洛都陷後「寇難鋒起,鑒遂陷於陳午賊中」。又云:「午以鑒有名於世,將逼為主,鑒逃而獲免。午尋潰散,鑒得歸鄉里。」陳午曾隸王贊,而王贊者永嘉四年十月任陳留內史。五年八月為石勒擒於陽夏。 【30】 郗鑒自洛陽歸高平,沿河而東,陳留恰是必經之路。再照以下引《石勒載記》相攻於蓬關之文,知陳午所部乞活永嘉五年六月洛陽陷後仍壁於陳留一帶也。郗鑒還鄉里後,率鄉曲千餘家保聚嶧山,隨宜抗賊,豈亦有鑒於乞活塢壁之策而仿效之耶?《晉書》三五《裴 傳》稱其二子嵩該「並為乞活賊陳午所害」。蓋亦與郗鑒之陷乞活中為同時事也。
永嘉五年七月幽州刺史王浚稱受中詔承制封拜,以田徽為兗州,李惲為青州。建興元年(313)四月石勒攻惲於上白。 【31】 惲敗死,浚以薄盛代之。五月石勒使孔萇擊定陵,殺田徽。薄盛降于勒。 【32】 此等乞活當是東海王越死後北走廣宗者,王浚乃因而利用之。其拜青州兗州雲者,只是假之虛號,以圖藉乞活兵力獲取諸地耳。當時荀藩用李述為兗州刺史,劉琨用兄子演,琅玡王用郗鑒。三人各屯一郡,兗州吏民莫知所適。乞活田徽又烏從而得實土哉?《石勒載記》云:
攻乞活李惲於上白,斬之。將坑其降卒。見郭敬而識之曰:「汝郭季子乎?」敬叩頭曰:「是也!」勒下馬執其手泣曰:「今日相遇豈非天耶?」賜衣服車馬,署敬上將軍。悉免降者以配之。
郭敬并州鄔人,勒少時嘗受恩於敬。蓋乞活部眾自公元三零六年從并州就食冀州後,雖流離轉徙,始終保持其純粹性,為并州人之集團,郭敬即足為代表之一例。史家之稱「乞活」而絕不用流民之類泛指稱謂者,亦以其部眾團結組織之堅整與一般流民之近於烏合者異也。
洛都陷後,河南之乞活蓋皆統於陳午。《石勒載記》記永嘉五年七月事云: 【33】
勒時與陳午相攻於蓬關。 【34】 王彌亦與劉瑞相持甚急。彌請救于勒,勒未之許。張賓進曰:「……陳午小豎,何能為寇?……」勒引師攻陳午於肥澤。午司馬上黨李頭說勒曰:「……有與公爭天下者,公不早圖之。而返攻我曹流人。我曹鄉黨,終當奉戴,何遽見逼乎?」勒心然之,詰朝引退。
李頭對勒自稱我曹鄉黨,亦足以證乞活之多屬並人。《載記》稱建興元年, 【35】 「勒將陳午以浚儀叛于勒」。又記建興四年(316)「使石季龍奔襲乞活王平於梁城,敗績而歸」。是乞活之於石氏乃虛與委蛇,叛服無常也。陳午事跡茲後不復見於唐修《晉書》暨清儒所輯諸家《晉史》,然羅振玉氏《鳴沙石室佚書》所收伯希和二五八六號寫本《晉史》 【36】 記晉元帝太興二年(319)事,適有關於乞活之極可貴之資料。其文云:
四月……戊寅振武將軍陳留內史陳午卒。午臨卒戒其眾勿事胡。午者乞活帥也。永嘉大亂,中夏殘荒。保壁大帥數不盈 。多者不過四五千家,少者千家五百家。午時據浚儀,眾可五千餘人,率勁悍善戰。午既死,子赤特 【37】 尚幼。大帥馮龍李頭等共推午從父川輔相赤特。川遂自號寧朔將軍陳留內史。川本大陵縣吏,以法繩下,眾心不附。討樊雅之役,祖逖徵兵諸村保。川使李頭將兵助之,逖遇之厚。雅既滅,以其名馬遺之。頭深德逖,稱美之甚。川怒煞頭,乃襲其支黨,餘人奔於逖。川使魏碩帥眾掠豫州諸郡。逖遣衛策邀擊滅之。川大懼,以浚儀叛。……五月……平西將軍伐陳川。聞石虎等濟河將救之。逖人左伏肅 【38】 先馳,逖設伏射煞之。虎乃退。遂掠豫州諸郡。徙川襄國。留桃豹屯於川台。
陳午蟠據於浚儀一帶幾近十年,實為司馬氏之外圍。雖曾降石氏,卒受晉官號。其臨歿勿事胡之戒尤值注意。陳川之歸石勒乃出於個人意氣,固非乞活一貫主旨也。《晉書》六二《祖逖傳》亦載陳川事云:
蓬陂塢主陳川自號寧朔將軍陳留太守。逖〔為流人塢主樊雅所攻〕,遣使求救於川,川遣將李頭率眾援之,逖遂克譙城。……李頭之討樊雅也,力戰有勛。逖時獲雅駿馬,頭甚欲之,而不敢言。逖知其意,遂與之。頭感逖恩遇,每嘆曰:「若得此人為主,吾死無恨!」川聞而怒,遂殺頭。頭親黨馮寵率其屬四百人歸於逖。……川大懼,遂以眾附石勒。逖率眾伐川,石季龍領兵五萬救川。逖設奇以擊之,季龍大敗,收兵掠豫州。徙陳川還襄國,留桃豹等守川故城,住西台。逖遣將韓潛等鎮東台。同一大城,賊從南門出入放牧,逖軍開東門,相守四旬。逖以布囊盛土如米狀,使千餘人運上台。……〔賊退,逖將〕馮鐵據二台。
《通鑑》九一亦作徙川部眾於襄國,而《石勒載記》上作「徙陳川部眾五千餘戶於廣宗」。廣宗襄國相去不遠,然廣宗原是河北乞活根據地,襄國乃石氏軍事政治中心。揆之於理,以徙於襄國較為近實矣。
祖逖愛人下士,善於招撫,利用河上堡固,於是黃河以南盡為晉土。逖卒,祖約代之。無綏馭之才,不為士卒所附。加以王敦舉兵,蘇峻作亂,內政擾攘,自無暇從事中原之恢復。桓溫劉裕兵力雖皆北抵大河,唯其本意不在規復,乃求藉兵威以行篡奪。晉室既不能振作有為,維繫人心,河上塢壁自亦漸為強虜所吞併,此事理之必然者也。雖然,乞活之眾猶能保持其集團,出現於歷史上。《晉書》八穆帝永和十年(354)紀稱「五月,江西乞活郭敬等執陳留內史劉仕而叛,京師震駭」。《晉書》一一六《姚襄載記》作「流人郭斁等千餘人執晉堂邑內史劉仕,降於襄」。東晉堂邑今之六合,是乞活南移至江淮之間矣。《通鑑》九九從《載記》作「江西流民」,不知「乞活」「流民」兩詞未能完全相等。乞活自公元三零六年自併入冀,展轉遷徙,繁殖生息。至此幾五十載,猶沿乞活稱號,豈非團結堅牢組織整密與其他流民迥異之故哉!咸安元年(371)桓溫破袁瑾於壽春,《晉書》九八《溫傳》言「瑾所侍養乞活數百人悉坑之,以妻子為賞」。似江淮間乞活又有為職業兵者焉。苻丕死後(386)丁零翟遼侵洛陽。《晉書》七四《桓石民傳》載「乞活黃淮自稱并州刺史,與遼共攻長社,眾數千人」。是猶以并州地望為號召。下逮東晉末年,「并州乞活」猶存在於河南。《宋書》四五《王鎮惡傳附弟康傳》記晉恭帝元熙元年(419)事云:
尋值關陝不守,康與長安徙民張旴丑劉雲等唱集義徒,得百許人。驅率邑郭僑戶七百餘家,共保金墉城,為守戰之備。時有一人邵平率部曲及并州乞活一千餘戶,屯城南,迎亡命司馬文榮為主。
所謂「長安徙民」「邑郭僑戶」暨「并州乞活」三者性質大致相同,皆非河南土著。屯於金墉城南之乞活蓋是陳午部眾之餘,猶保持其尚武精神。《通鑑》一一八記載此事,省去「并州」二字。胡身之注先引并州民隨東燕王騰東下號乞活事,繼又云:「是後流徙逐糧者亦曰乞活」,以乞活為公名,似因溫公略去并州二字而致誤解。 【39】 北魏孝昌元年分散北鎮人於冀定瀛三州就食。廣陽王深曰:「此輩復為乞活矣。」 【40】 亦以乞活為專名而非公名。比北人於乞活豈亦由於勁悍善戰二者有近似處耶?元熙元年上溯至惠帝光熙元年(306)凡一百十三年,以三十年為一世計,亦幾及四世。此吾所以謂流民之中團結最堅,活動地域最廣,歷時最久者為乞活也。
乞活活動之遺址後世猶有可考。《水經·潩水篇》又東至浚儀縣條「逕梁王吹台東」,注云:
《陳留風俗傳》曰:縣有倉頡師曠城,上有列仙之吹台。……梁王增築以為吹台。城隍夷滅,略存故跡。今層台孤立於牧澤之右矣。其台方百許步。……晉世喪亂,乞活憑居。削墮故基,遂成二層。上基猶方四五十步,高一丈余,世謂之乞活台。
當時戰爭亦猶今日喜憑高處為據點,所以易防守而便瞭望。張賓之勸石勒據鄴,即以其有銅雀金虎冰井等三台之固。諫石勒攻劉演又曰,三台險固,攻守未可卒下。石虎之攻鄴,亦先下三台而鄴遂潰。勒居襄國,署虎為魏郡太守,鎮鄴三台。其他台名之見於酈書及元和志者不一而足。浚儀之乞活台蓋即陳午陳川相繼據守,桃豹韓潛所分鎮者與?《宋書》五○《垣護之傳》載護之隨張永攻碻磝,蕭思話將引還,令渡河戍乞活堡以防眾軍。其地蓋在今山東省境內黃河以南。《晉書》一二七《南燕慕容德載記》記苻登為姚興所滅,登弟廣率部落降於德,處之乞活堡,亦即其地。《太平寰宇記》六六河北道一五瀛州河間縣下云:
乞活城,《郡國志》云:太安中并州刺史東瀛公司馬騰掠羯胡萬戶于山東,賣為生口。值險難售,恐其有叛,不聽入州郡。築此城以居之,任自乞活。《晉書》云:乞活帥陳仵歸晉,即此地也。
河間在廣宗之北,其地或嘗為乞活所居,故有此城。至《寰宇記》所載,年代固不合,司馬騰執賣諸胡于山東及率并州人南下就食實兩事,混二者為一,更屬訛誤。是以此城雖為乞活所據,是否即陳午歸晉之地殊未可必矣!
永嘉亂後北人南渡,僑立郡縣,別著白籍,喚訂一無所預。如南徐州僑民至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始課租。世之論者因之每每過重其經濟意義,以為僑民之不喜土斷純求避免賦役而已,實不盡然也。沈休文《宋書》一一《志》總序謂「士蓄懷本之念,莫不各樹邦邑,思復舊井」。三五《州郡志》言「晉永嘉大亂,幽冀青並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過淮,亦有過江在晉陵郡界者。晉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鑒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於晉陵諸縣」。而《晉書》六七《郗鑒傳》載其遜位疏云:「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或逼遷徙,或是新附。百姓懷土,皆有歸本之心。臣宣國恩,示以好惡,處與田宅,漸得少安。聞臣疾篤,眾情駭動。」徐兗二州流人獨多。據「或逼遷徙」之語,似當時並非全出自願。然無論如何,南渡初期懷本之念不下於避役之心,蓋可斷言。即范寧所謂「難者必曰,人各有桑梓,俗自有南北」。「君子則有土風之慨,小人則懷下役之慮」也。觀夫乞活之遷徙去來,而始終保存并州地望,自成集團,歷久不渝,亦足以窺當時地域鄉里觀念之深且固矣!
郗鑒建武元年(317)為兗州刺史,永昌元年(322)徵拜領軍將軍。太寧三年(325)復為兗州,以迄咸康五年(339)卒於位,先後幾二十載。其遜位疏云:「臣亡兄息晉陵內史邁謙愛養士,甚為流亡所宗。又是臣門戶子弟,堪任兗州刺史。」僑置兗州之戶口大多數自舊兗州徙來,郗氏乃兗州高平郡望族,自為「流亡所宗」。故郗道徽刺兗州幾二十年,遜位時猶推舉其「門戶子弟」為繼任。《晉書》八一《劉遐傳》載遐為塢主,壁於河濟之間。後為監淮北軍中郎將徐州刺史,鎮淮陰。咸和元年卒。「子肇年幼,成帝以徐州授郗鑒。以郭默為北中郎將,領遐部曲。遐妹夫田防及遐故將史迭卞咸李龍等不樂他屬,共立肇,襲遐故位以叛。」陳午卒後其大帥推午從父輔相其子。郗鑒之刺兗州鎮撫流民,亦猶劉遐之領其塢中部曲,陳午之為乞活帥,皆有世襲之傾向。三人統率之流民所從來之地域不同,社會階級與文化背景亦異,其遷徙以後之行動,所發揮之功能及統率之方式更互不相侔。然有兩事可以等量齊觀者,其一為上文所論,統領流民必以與流民同鄉里者任之。其二則流民之於統領者不唯隸屬其個人,抑且要求其子姓之承繼,如郗鑒之推舉『門戶子弟』,劉遐部眾之立其子肇,陳午大帥之因午子赤特年幼而推午從父輔相之是也。東吳武將所領部曲往往父死子繼,視同遺產。然晉中朝不聞承襲此制,江左以後亦所未有,則劉遐陳午之事與孫吳兵制無關,乃獨立之現象,實基於當時之門戶觀念而發生者。明乎鄉里門戶兩種觀念,然後知東晉之僑立州郡縣與門閥政治皆各有其背景,應時勢之需要。而東晉南朝之政治社會等方面,亦莫不可以從鄉里門戶兩種關係觀察剖析之矣!此流民史以外乞活始末之昭示吾人者也。
(下)乞活與後趙石氏之滅亡
論南北朝史者,於東晉南朝往往談僑舊問題,於北朝則研討其胡漢關係。至十六國中異族所建諸政權,則以割據一方,世數短促,資料復鮮。大抵目為胡族統治,情形單簡,無足注意。其實五胡諸國境內種姓複雜,胡漢關係之矛盾衝突固有可論,即胡族與胡族間之關係亦頗有值得探索者。今試拈出匈奴劉氏羯胡石氏氐苻氏為例,並闡明乞活對石氏滅亡之影響焉。
五胡之中匈奴劉氏漢化最深。《晉書》一○一《劉元海載記》稱「劉氏雖分居五部,然皆家居晉陽汾澗之濱」,是雖為部帥,而久已不營部落生活。史稱元海幼好學,習《毛詩》《京氏易》《馬氏尚書》。尤好《春秋左氏傳》《孫吳兵法》,略皆誦之。《史》《漢》諸《子》無不綜覽。且能長嘯,聲調亮然。長嘯乃文人逸士如嵇阮輩所優為,而元海能之,其濡染於漢文化者深矣。元海子和亦好學,習《毛詩》《左氏春秋》《鄭氏易》。凶悖如劉聰劉曜,史猶稱聰究通經史,兼綜百家之言,孫吳兵法靡不誦之。工草隸,善屬文。曜讀書志於廣覽,不精思章句。亦善屬文,工草隸。史家雖有溢詞,要非全無根據。元海宗人劉宣師事孫炎,好《毛詩》《左傳》。劉元海並自稱「王惲李熹以鄉曲見知」,是純以并州人自居矣。然其種族意識固亦未嘗少泯。元海有「大禹出西戎文王生東夷」之語,劉宣言:「方當興我邦族,復呼韓邪之業。」以其兼具胡漢兩種背景,故一面據漢土,臣漢人,一面復善能統御境內胡族,得其力用。調和胡漢之衝突而利用之,使各得其所也。其統御境內胡族之方略為何?曰立大單于制是已。
《晉書》一○一《劉元海載記》:
元海至左國城,劉宣等上大單于之號。……永嘉二年元海僭即皇帝位。……〔永嘉四年〕元海寢疾,將為顧托之計,以……聰為大司馬大單于……置單于台於平陽西。 【41】
同書一○二《劉聰載記》:
於是以永嘉四年僭即皇帝位。……乂為皇太弟領大單于。〔建興二年〕置……單于左右輔,各主六夷十萬落,萬落置一都尉。〔乂死〕……立粲為皇太子……以粲領相國大單于。
又《劉曜載記》:
〔咸和元年〕署〔太子〕劉胤為大司馬……置單于台於渭城,拜大單于。置左右賢王以下,皆以胡羯鮮卑氐羌豪傑為之。
同書一○四及一○五《石勒載記》:
〔太興二年〕石季龍……等上疏曰:……請〔為趙王〕……以大單于鎮撫百蠻。……署石季龍為單于元輔。……〔咸和五年〕僭號趙天王……署其子弘為……大單于。
又《石弘載記》:
〔咸和七年〕拜季龍為丞相魏王大單于。
同書一○六《石季龍載記》:
〔咸康五年〕以其太子宣為大單于。
劉氏倡此制,石氏因之。以弟或子領大單于,專總六夷。其下所屬官亦用雜種,自成系統,與皇帝系統下之漢官不相雜廁。以五胡豪傑統領,故能懾服諸部,獲其擁戴。不與漢人雜廁,故得保持其勁悍之風,以供征戰,此劉氏石氏之所以成功也。後世禿髮利鹿孤之臣 勿侖謂宜處晉民於城郭,勸課農桑,以供資儲。帥國人以習戰射,鄰國弱則乘之,強則避之。高歡謂鮮卑漢民是汝奴,為汝耕織,輸汝粟帛。語華人鮮卑是汝作客,為汝擊賊,令汝安寧。其調和胡漢控制撫御之術,亦莫非師劉元海以來之故伎矣!苻秦初年蓋亦沿襲此制。苻健於永和七年僭稱天王大單于。八年僭即皇帝位,乃以大單于授其子萇。 【42】 苻氏勢力日以發展,至苻堅而幾於統一中原,境內種族之繁盛複雜亦達其極。然大單于統領雜類之制遂無所聞。止設四帥,領氐人子弟,為禁兵。 【43】 而鮮卑羌羯布諸畿甸,攢聚如林,無統御控制之機構。太元五年苻堅以其族類支流彌繁,欲配十五萬戶於諸方要鎮,分四帥子弟三千戶以鎮鄴,益違強幹弱枝之義。淝水一敗,白虜小羌乘機而起,遂致顛覆。是不善處理胡族與胡族間之關係而致敗也。
石氏採用大單于制以統率雜類,其控制宜得法矣,而卒不免於敗亡者,何耶?應之曰:石氏之弊在於胡漢矛盾之未得統一也。羯胡之出自月支昭武九姓,學界略成定論。 【44】 石勒一支及其部曲為從西域移來,抑系湟中小月氏之苗裔,茲無可考。然其長於武藝而短於文采,了無文化背景,遠不逮匈奴劉氏氐苻氏漢化之深,則可無疑。職是之故,羯胡之於漢人殊少同情,每下城邑,坑降卒及男女事史不絕書。數目雖不免於浮誇,事實當非全屬捏造。石勒諱胡尤峻,諸胡物皆改名。 【45】 石宣以胡狀目深而自疑見譏。石氏並設門臣祭酒,專明胡人辭訟。 【46】 馮翥樊坦等漢官於胡人之不法皆無如之何。此皆前趙前秦所未嘗有,亦即說明劉元海苻永固境內胡漢關係融洽,無此類種族間問題發生也。
羯胡之與乞活仇愾尤深,而淵源於司馬騰。騰以并州飢,乃執賣諸胡于山東,以充軍實。兩胡一枷,備受毆辱。石勒亦在其中,被賣與茌平人師懽為奴。魏晉以來每喜用異族為奴婢。《魏志·倭人傳》載貢獻生口,當即充使役。陳泰為并州刺史,京邑貴人多寄寶貨,因泰市匈奴婢。 【47】 太原諸部往往以匈奴胡人為田客,多者至數千人。 【48】 阮咸姑家有鮮卑婢。 【49】 襄國人薛合有二子,既小且驕,輕弄鮮卑奴,為所殺。 【50】 皇甫謐祖逖皆有胡奴。 【51】 徒河段就六眷之伯祖因亂賣為庫辱官家奴。 【52】 石崇奴券稱元康之際滎陽有人買得羝(當即氐字)奴。 【53】 奴婢生涯具見王褒《僮約》,其苦可知,此羯胡之所以怨恨於司馬騰也。《太平寰宇記》所引《郡國志》述乞活事雖有訛誤,其記騰「掠羯胡萬戶于山東,賣為生口」,指明羯胡,或有所受,豈被掠賣者大部為羯人耶?石勒破鄴害騰,後又殺騰子確,雖稱為成都王穎復仇,實則穎於羯胡初無恩惠,蓋藉此以泄其種姓之忿耳。司馬騰結怨於諸胡,然并州乞活實賴騰全濟,故特感其恩義,為之報仇。是後乞活之活動大都黨於漢人而抗諸胡。石勒破李惲於上白後將坑其降卒,因郭敬而獲免。陳午先與勒相攻,大約力屈而降。嗣又以浚儀叛,臨卒猶戒其眾勿事胡,可見其對胡人之痛心疾首,亦足以窺石氏於胡漢之間之不善調處矣!
昔嘗致疑冉閔之亂誅諸胡羯,無貴賤男女少長皆斬之,死者二十餘萬,高鼻多 至有濫死者半,何其酷也?依據上述,乃知石趙之世漢人久已痛恨諸胡,而冉閔者更有其誅滅羯胡之理由焉。《晉書》一○七《冉閔載記》:
父瞻……本姓冉,名良,魏郡內黃人也。其先漢黎陽騎都督,累世牙門。勒破陳午,獲瞻。時年十二,命季龍子之。
是冉氏雖非來自并州,實曾隸陳午麾下。冉閔之廢石鑒自立,與其謀而輔佐之者李農。載記稱閔起兵之前永和五年(349)張豺謀誅農,農率騎百餘奔廣宗,率乞活數萬家保於上白。石鑒立後,閔與農並錄尚書事,石氏一族及羯士三千皆欲誅閔等。蓋閔農皆石氏統治下之漢族,復直接間接與乞活有關,一旦得勢,遂有復仇之舉。《晉書》九一《韋 傳》:
時閔拜其子胤為大單于,而以降胡一千處之麾下。 諫曰:今降胡數千,接之如舊,誠是招誘之恩。然胡羯本仇敵,今之款附,苟全性命耳。……願誅屏降胡,去單于之號,深思聖王苞桑之誡也。閔志在綏撫,銳于澄定,聞其言大怒。
蓋閔篡位之後,志在綏撫,遂忘胡羯本己之仇讎,其子卒為降胡栗(疑當作粟)特康等所賣。冉閔漢人而仿胡制,設大單于以領降胡,卒不能得其益,此又當時胡漢關係之另一面也。
(《燕京學報》第37期)
南朝境內之各種人及
政府對待之政策
第一節 南朝境內各種人之分布
自晉元南渡至隋文平陳,二百七十餘年間南朝疆域屢有伸縮。北向擴張最甚時,如宋武之平南燕,取關中。疆域最蹙時,則如陳之西南失梁益寧三州,北畫江而守。然通二百七十年而觀之,梁益寧三州大抵在南朝統治之下,北周據之未久而陳遂亡於隋;至於關中不旋踵而失,淮北河南之地亦未能長守;荊襄雖有北朝卵翼下之後梁,然究系南人樹立之政權,為期不過三十年,二州固仍宜視為南境。故今茲所謂南朝疆境者,指淮漢以南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之全省,江蘇、安徽、河南、湖北四省之南部,暨四川、雲南兩省之一部分而言也。在此疆域,亘二百七十年間約略有三種人之分布:(1)北方遷來之僑人,亦稱北人,晚來者則目為荒傖;(2)南地之土著,曰南人,亦稱吳人,專指三吳地方土著而言;(3)蠻、俚、溪、僚等文化低下之土著。欲知此三種成分之關係與南朝政府對待之政策,必先知此三種人之地域的分布。
甲 僑人之分布
述僑人分布狀況前,當先知歷次遷徙之大概及其所由來。永嘉亂後為遷徙之始,《宋書·州郡志》南徐州下:
晉永嘉大亂,幽、冀、青、並、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過淮,亦有過江在晉陵郡界者。……徐兗二州或沿江北,江北又僑立幽、冀、青、並四州。
《晉書·地理志》司州下:
元帝渡江,亦僑置司州於徐。
晉成帝初,淮南人及北人之僑在淮南者更南徙而過江,《宋志》揚州淮南郡下:
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於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渡江者轉多,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
同南徐州下:
晉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鑒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於晉陵郡界。
中葉以後,又有晉代第三次之大批遷徙,《宋志》雍州下:
胡亡氐亂,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晉孝武始於襄陽僑立雍州,並立僑郡縣。
同益州安固郡下:
晉哀帝時流民入蜀僑立。
又秦州西京兆西扶風兩郡下俱云:
晉末三輔流民出漢中僑立。
又益州懷寧郡下:
秦雍流民晉安帝立。 【54】
以上所徵引,在證明東晉百年間有數度之大遷徙,其餘少數流轉無時無之。其蹤跡則遍淮水以南暨江漢流域,並及福建。唐林諝《閩中記》:
永嘉之亂中原仕族林、黃、陳、鄭四姓先入閩。 【55】
《元和姓纂》二十一侵林姓下:
晉安,林放之後,晉永嘉渡江居泉州。
迨東晉末葉,東南而波及交廣。《宋書》五十《劉康祖傳》:
義熙末為始興相,東海人徐道期流寓廣州,無士行,為僑舊所陵侮。
又九二《杜慧度傳》:
交址朱 人也。〔義熙〕初為州主簿流民督護。
似交州亦有流徙人,惟不審碻是由中原往否耳。安帝時魏道武帝統一北方之大部分,人民不復如前此之日受刀兵困厄,且歷經異族統治,至百年之久,加以石勒、苻堅輩頗能禮接中原士大夫,曩日之仇愾漸減,於是自宋至陳百七十年間,北人不復如昔之南渡惟恐弗及,大批移民乃罕見矣。
東晉之世先有僑民而後立僑州郡縣,故可由僑州郡縣之名稱推斷其地之有僑民。宋時移民既鮮,而為炫耀計,初不必有僑民輒立僑州郡縣。如沈約《宋志》載少帝景平初司州沒魏,文帝元嘉末僑立於汝南;明帝世淮北沒魏,僑立徐州治鍾離,兗州治淮陰,青州、冀州治郁洲,下至郡縣如此之比甚伙。皆未嘗言司、徐、兗、青、冀之人相攜流轉入南,惟《南齊書》二《高帝紀》建元元年有詔稱:「若四州士庶本鄉淪陷,簿籍不存,尋校無所,可聽州郡保押。」四州即指宋明帝時陷魏四州,其士庶固有留於淮南者。然非戶戶盡室而行,四州之僑治亦非應北人南徙之需而設,徒以職方不可不備,遂畫地立名耳。故《南齊書·州郡志》青州下云:
流荒之民郡縣虛置,至於土著蓋無幾焉。
冀州下云:
二州共一刺史,郡縣十無八九,但有名存。
然有時確有多數北人南遷,翻未嘗為立郡縣,《宋書》五《文帝紀》:
元嘉二十八年,是冬徙彭城流民於瓜步,淮西流民於姑孰,合萬許家。 【56】
此魏師臨江以後事,是年二月癸酉詔:「凡遭寇賊郡縣,令還復居業。……其流寓江淮者並聽即屬。」則所徙民更無還返故居之理,然未嘗為此萬許家別立郡縣也。宋代遷徙既少,今刺取紀傳志所載一一著之,以窺宋代北人南徙之大要。
永初三年三月,時秦雍流戶悉南入梁州。 【57】
康絢……華山藍田人也。其先出自康居……〔漢時〕因留〔河西〕為黔首……晉時隴右亂,康氏遷於藍田。……宋永初中〔父〕穆舉鄉族三千餘家入襄陽之峴南。宋為置華山郡藍田縣,寄居於襄陽。 【58】
元嘉二年秋八月甲申以關中流民出漢川,置京兆、扶風、馮翊等郡。 【59】
劉道產元嘉三年督梁南秦二州諸軍事……梁南秦二州刺史,在州有惠化,關中流民前後出漢川歸之者甚多。六年道產表置隴西宋康二郡以領之。 【60】
頓丘令,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流民歸順,孝武孝建二年立。臨邑令……孝武孝建二年與頓丘同立。 【61】
北扶風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 【62】
據以上所舉,宋代北人南遷者不惟次數與人數遠少於東晉,其地域亦偏於自西北而向西南,江淮流域不與焉,何也?
宋武帝平定關中後,將南還,三秦父老詣門訴曰:「殘民不沾王化,於今百年矣,始睹衣冠,方仰聖澤,長安十陵是公家墳墓,舍此欲何之?」 【63】 其圍慕容超於廣固也,「河北居民荷戈負糧而至者日以千數」。 【64】 是東晉之末北土遺黎猶不無南向之心,惟南朝諸帝無以饜其望,雖文帝之賢能,猶未知慎邊將之選。《宋書》五一《長沙王義欣傳》:
時(元嘉中)淮西江北長吏悉敘勞人武夫,多無政術。義欣陳之曰:江淮左右土瘠民疏,頃年以來荐饑相襲,百城凋弊,於今為甚。綏牧之宜必俟良吏。勞人武夫不經政術,統內官長多非才授。東南殷實,猶或簡能,況賓接荒垂,而可輯粲頓缺?願敕選部必使任得其人。
又六五《杜驥傳》:
元嘉十七年出督青、冀二州,徐州之東莞、東安二郡諸軍事,寧遠將軍青、冀二州刺史。在任八年,惠化著於齊土。自義熙至於宋末,刺史唯羊穆之及驥為吏民所稱詠。
南朝既不足以招徠,北方又相繼有魏道武帝太武帝等英主,自非邊民迫於戰禍,北人自動南徙者終無曩日之踴躍。即在邊民,亦復不甚可信賴。元嘉十九年(魏太武太平真君三年)何承天上安邊論曰:
今遺黎習亂,志在偷安。非皆恥為左衽,遠慕冠冕。徒以殘害剝辱,視息無寄,故襁負歸國,先後相尋。……今青兗舊民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二萬家,此寇之資也。今悉河內徙,青州民移東萊平昌北海諸郡,太山以南南至下邳。……今新被抄掠,余懼未息,若曉示安危,居以樂土,宜其歌抃就路,視遷如歸。 【65】
可見界上之民不願南遷,必乘其新被抄掠始能徙之。泰始中劉勔上書云:
臣竊尋元嘉以來,傖荒遠人多干國議。負儋歸國,皆勸討虜。……從來信納,皆貽後悔。界上之人惟視強弱,王師至境,必壺漿候塗,裁見退軍,便抄截蜂起。 【66】
時淮北、徐、兗、青、冀及豫州之淮西陷於魏,淮北民有謀起義南歸者, 【67】 然亦有如劉僧副之「將部曲二千人東依海島」 【68】 而不南奔者。
至元嘉二、三年以後關中大批流民南入漢中襄沔者,關中亂故也。據《魏書》四上《太武紀》九五《赫連氏傳》,始光二年(元嘉二年)赫連屈孑死,子昌立,諸子相攻,關中大亂。三年太武濟河西伐,分軍四出略居民,殺獲數萬,徙萬餘家而還。四年正月赫連昌遣其弟定率眾二萬向長安,太武再西討,入統萬城,擒秦雍人士數千人,以昌宮人及生口等班賚將士。神 元年(元嘉五年)擒赫連昌。三年赫連定侵統萬大潰,死者萬餘人。定從兄乙升棄安定奔長安,劫掠數千家西奔上邽,關中始定。拓跋赫連相爭,遂為劉氏驅民矣。
南齊始政頗撫恤邊民,為招徠之計。高帝建元元年二月遣大使巡慰淮、肥、徐、豫,邊民大貧遘難者刺史二千石量加賑恤。 【69】 故淮北之地曾屬南朝者,一時謀舉義自拔:
淮北四州聞太祖受命,咸欲南歸。至是徐州人桓標之兗州人徐猛子等合義眾數萬,砦險求援。太祖詔曰:「青、徐、泗州義舉雲集,〔李〕安民可長轡遐馭,指授群帥。」安民赴救留遲,虜急兵攻標之等皆沒。 【70】
建元二年淮北四州起義,上使〔周〕山圖自淮入清,倍道應赴。……會義眾已為虜所沒,山圖拔三百家還淮陰。 【71】
建元三年淮北義民桓磊磈於抱犢固與虜戰,大破之。〔崔〕仲文馳啟,上敕曰:「北間起義者眾,深恐良會不再至,卿善獎沛中人,若能一時攘袂,當遣一佳將直入也。」 【72】
三次俱無所成,此後遂闃然不聞。武帝永明十一年七月有詔:「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民復除已訖,更申五年。」是齊世北人不無流移於淮南者。大抵東晉時之僑民半因不屑服屬於胡族,半因於避兵禍及北人之酷虐。故由淮北而淮南,由淮南而江南,當其相率而來也,固未必慮及南渡後之生計。其時南方土曠民稀,亦無庸慮者。迨宋齊之世,北方政治既安定,昔日之民族意識亦日益消磨,苟非被迫,必不肯離鄉里而遠徙,何承天安邊論言之審矣。且宋以後南北交兵,淮南江北之地淪為荒土,北人自不欲南徙江淮間,更不容有超過此區域而深入江南膏腴地帶之想,此移民所以益少之又一因也。
蕭梁五十餘年中,史無移民之記載。所置州郡尤紛亂不可究詰,非因僑民而設,亦不足據以探索。惟境內之民殊多流移,見大通元年正月、大同十年九月、中大同元年三月、太清元年正月詔書。 【73】 又《陳書》一《武帝紀》:「大寶三年七月,徐州江北人隨軍而南者萬餘口。」時割江北於齊人,故多渡江,非由北境來也。然梁世北人之南來亦有可得而言者,太清時侯景以魏河南十三州內附,為慕容紹宗所破,退入渦陽,尚有甲卒數萬人。景軍食盡,士卒並北人,不樂南渡,其將暴顯等各率所部降於紹宗。景軍潰散,乃與腹心數騎自峽石濟淮,稍收散卒,得馬步八百人,奔壽春。 【74】 是景將與俱南者有北人八百。惟其數不多,故朱異輕之謂「何能為役」。及其南侵也,「屬城居民悉召募為軍士」 【75】 ,渡採石時馬數百匹,兵千人,其中北人成分自不能出八百之外。自後景之軍眾悉由於蕭正德等之附逆,與景在建康之搜括,「百姓不敢藏隱,並出從之,旬日之間眾至數萬」。 【76】 然從其南來馬步八百人必已多傷亡,惟景隨身兵士猶皆羌胡雜種, 【77】 逮簡文帝即位之始,景即「矯詔赦北人為奴婢者,冀收其力用焉」。 【78】 此八百變相之移民影響於梁室興亡雖大,其在南境內之分布則不足注意。
《陳書》五宣帝太建十一年三月有詔:
淮北義人率戶口歸國者,建其本屬舊名,置立郡縣。即隸近州,賦給田宅。
陳朝北土民人來南可考者止此而已。陳疆土迫蹙,江以北峽以西為齊周所有,自無接受大批移民之理。
據上文所述,可得一概念:北人南遷以東晉為最盛,宋時已微,齊梁陳則大批之移民絕跡矣。吾人推求南朝境內北人之分布,自不能以一時代代表此二百餘年,然第一步必先知移民將達最後階段,初呈靜止狀態時之分布,斯無疑義。考人口分布,舍地理志無由。考僑人分布,亦惟有據地誌所載僑州郡縣及其戶口數。《晉書·地理志》撰自唐人,訛誤最多,且晉時北人南徙猶未已也。《南齊書·州郡志》簡潔可據,而無戶口數目。梁陳史皆無志,《隋志》亦不能供此用。惟沈約《宋書·州郡志》較詳贍可信,且兼載戶數口數。休文自稱以大明八年為正, 【79】 戶口之數未言何時,今姑以為大明編戶之數。依上文所闡明,宋代大批移民盡在大明八年前,此後皆不重要,則謂南朝僑人之遷徙於大明八年時已達靜止狀態,固無不可,吾人先據《宋志》以窺僑人分布,自最為合理。然大明八年下距侯景亂梁南朝失江北凡八十餘年,距陳之亡凡一百二十餘年,此兩時期不惟僑人分布莫可知,即州郡戶口數目亦不能考,是誠無如之何。但此文置重於僑人等在南朝歷史上之地位與南朝之政策,此節則在闡明僑人與南境土著人之比例,非專論移民或戶口。僑人分布既大致定於宋世,其後百餘年間之生息消長自與本地人相同,比例諒亦不至與宋世過於懸殊。雖未能知其詳,亦無傷於立論之大體。惜僑州郡縣所領不盡僑民,而僑民亦不盡著籍於僑州郡縣,今姑認《宋志》僑州郡縣之戶口為僑人戶口,而僑人隸實州郡縣者不復計算,庶可以截長補短,要是大約之數目,未可固執以求。複次,《宋志》只在州郡之下記戶口數,雖僑郡所領大多為僑縣,然亦有屬縣四五,只一二僑縣者。今以郡下所系戶口數平均分配於各縣,記其大約之數。各縣所領戶口本多寡懸殊,平均分配不盡得當,如江州尋陽郡下註:「戶二千七百二十。」所領三縣為柴桑、松滋、安豐也,松滋、安豐為僑縣,三分戶數,則每縣得九百六十餘戶。然《宋書》三《武帝紀》永初元年降廬陵公封柴桑縣男食邑千戶,同書八十松滋侯子房傳貶為松滋縣侯,食邑千戶。漢時封國不必盡食一邑見戶,錢竹汀已詳言之。 【80】 東晉元帝太興元年定製諸侯並九分食一,宋齊以降皆因晉制,故南朝封國雖皆贅以食邑若干戶,亦非實食戶數,然不問實食若干,柴桑、松滋兩縣見戶至少亦不能少於一千。今平均分配之數柴桑、松滋少得,而安豐多得矣。又如會稽郡下記「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領山陰等十縣,平均分配縣得五千餘戶耳,然據《宋書》八一《顧覬之傳》「東遷山陰令,山陰民戶三萬,海內劇邑」之文,則相去乃至六倍。山陰非僑縣,此處止援以例證平均分配之不盡可信,觀者只注意其數目大約之比例可耳。
徐、兗、青、冀、豫 【81】 五州在淮北,不屬本文所謂南朝疆境之內,《宋志》記其戶口,遂並列之。冀豫最在北,故僑人最多,徐、兗、青次之。然泰始以後未能長有其地,其分布固與南朝無關。至南境諸州則南徐最多,南豫、雍、南兗次之,益、郢又次之,荊江較少,揚州最少。司、秦兩州缺疑,故僑人約數對南境全人口之比數不可求。此九州僑人口對九州全人口之比數則為百分之十七強。湘、廣、交諸州無僑郡縣者亦不乏中原僑人蹤跡,晉末已然(見前),宋齊以來當復如之。如梁時伏曼容平昌安丘人,而與母兄客居南海, 【82】 其一例也。
乙 土著及蠻俚等之分布
(一)土 著
僑人雖握南朝政權,境內閭里細民固仍是南方土著,僑人對全境人口之比數自遠在百分之十七以下。關於土著之分布無須考究,而南方土著之所以異於中原人士者,不外文化之高下,風俗習慣之不同,亦人所習知,無庸 縷。自三國以來南地日益開發,駸駸與北國爭雄長,然亦自有其程序,殊不如一般所想像,東晉渡江後南方遂成另一天地也。於此有一事當申述者,南人之體質似亦與北人較然有別。當時記載鮮有及此,惟《南史》六二《顧協傳》:「張率嘗薦之於〔梁武〕帝,問協年,率言三十有五。帝曰:北方高涼,四十強仕;南方卑濕;三十已衰,如協便為已老。」顧協吳人,知六朝時固已公認南北人之體質不相同矣。
南朝境內僑人分布表 【83】
(二)蠻
讀《宋書》九七《南齊書》五八《魏書》一○一《周書》四九之《蠻傳》,知蠻人雖出沒無恆,盛衰時異,其分布地域則亘南朝二百餘年間無大變動。《宋書·州郡志》所有蠻左郡縣,大抵重見於南齊志中,故今亦通宋、齊、梁、陳四代言之。當時蠻人實跨在南北疆界上,《魏書·蠻傳》:「在江淮之間,依託險阻,部落滋蔓,布於諸州。東連壽春,西通上洛,北接汝潁,往往有焉。」《宋書·蠻傳》:「北接淮汝,南極江漢,地方數千里。」《南齊書·蠻傳》稱「咸依山谷,布荊、湘、雍、郢、司等五州界」,蓋就南齊疆域而言,其實豫州淮北沒魏之境內固多蠻, 【84】 而淮南所立南豫境內亦有之也。《宋書》謂「種類稍多,戶口不可知」。但其聚落當不能無疏密之別。宋齊兩志中所謂左郡左縣即因蠻左而置,此種設置上焉者或僅而收羈縻之效,下焉者則徒負空名,縣自縣蠻自蠻也。在地方行政機構上固無足輕重,今地亦十九不可考,然亦足以知其州之偏多蠻人。今刺取紀傳記事可以反映蠻人分布戶口之大略者,及宋齊志之左郡縣, 【85】 自東南而西北,依州分別條列,兼注今日約當何地,無考者闕之。
南豫州
晉熙郡(懷寧西北)「升明初晉熙蠻梅式生亦起義,斬晉熙太守」。 【86】 宋志郡領太湖左縣(太湖),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
廬江郡(舒城)齊志有呂亭左縣。
邊城左郡(固始南)宋志領四縣,元嘉二十五年初以豫部蠻民立,戶四百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此數未必即蠻人之數,下同,姑著之。)齊志不領縣,脫左字。
弋陽郡(光縣西)「泰始二年弋陽西山蠻田益之起義攻郭確於弋陽。……益之率蠻眾萬餘人攻龐定光於義陽。」 【87】
光城左郡(光山)宋志領三縣。
南陳左郡齊志為縣,屬南汝陰郡(合肥北)。
郢州
西陽郡(黃岡)「西陽有巴水、蘄水、希水、赤亭水、西歸水,謂五水蠻。所在並深阻,種落熾盛。」 【88】 「元嘉二十九年亡命司馬黑石廬江叛吏夏侯方進在西陽五水,誑動群蠻,自淮汝至於江沔,咸罹其患。……〔大明〕四年西陽五水蠻復為寇,慶之……討之。攻戰經年皆悉平定,獲生口數萬人」。 【89】 《宋志》西陽郡有蘄水左縣(蘄縣北)、東安左縣、建寧左縣、希水左縣(蘄水)、陽城左縣,俱元嘉二十五年初以豫部蠻民立,其後屢有省並。南齊志無建寧陽城左縣,有義安左縣。
巴陵郡(岳陽)「先是巴陵馬營蠻為緣江寇害。……安成王秀遣防閣文熾率眾討之,燔其林木,絕其蹊徑,蠻失其嶮,期歲而江路清。」 【90】
武陵郡(常德)「居武陵者有雄谿、樠谿、辰谿、酉谿、舞谿,謂之五谿蠻。」 【91】
竟陵郡(鍾祥南)「南郡王義宣封竟陵王。……元嘉九年時竟陵群蠻充斥,役刻民散,改封。」 【92】 「趙伯符為竟陵太守……竟陵蠻屢為寇,慶之為設規略,每擊破之。」 【93】 《梁書》三九《元樹傳》:「普通六年遷郢州刺史,討南蠻賊平之。」汎指諸郡蠻言。南齊志郢州有方城左郡領縣二;義安左郡領縣一;南新陽左郡領縣五;新平左郡領縣三;建安左郡領縣一;北遂安左郡領縣五,今地俱無考。
湘州
永明三年湘州蠻陳雙李答寇掠郡縣,刺史呂安國討之,不克。四年刺史柳世隆督眾征討,乃平。 【94】
零陵郡(今縣)衡陽郡(湘潭)「張纘大同九年遷湘州刺史。……湘州界零陵衡陽等郡有莫徭蠻者,依山險為居,歷政不賓服,因此向化。」 【95】
始安郡(桂林)齊志有建陵左縣。
荊州
宜都郡(宜都)、天門郡(石門)、巴東郡(巫山西)、建平郡(巫山)《宋書·蠻傳》:「宜都、天門、巴東、建平江北諸郡蠻所居,皆深山重阻,人跡罕至焉。」宜都天門在江南,傳蓋謂此四郡以及江北諸郡乃群蠻所居也。又《蠻傳》:「元嘉十八年蠻田向求等為寇,破〔天門郡〕漊中。……討破之,獲生口五百餘人。……大明中,巴東、建平、宜都、天門四郡蠻為寇,諸郡民戶流散,百不存一。太宗,順帝世尤甚。雖遣攻伐,終不能禁,荊州為之虛敝。」《陳書》九《歐陽 傳》:「仍除天門太守,伐蠻左有功。」《魏書·蠻傳》:「大者萬家,小者千戶。……頓據三峽, 【96】 斷過水路,荊蜀行人至有假道者。」
武寧郡(荊門北)「臧嚴歷監義陽、武寧郡,累任皆蠻左。前郡守常選武人,以兵鎮之。嚴獨以數門生單車入境,群蠻悅服,遂絕寇盜。」 【97】 「鄧元起遷武寧太守,永元末……蠻帥田孔明附於魏……寇掠三關,規襲夏口。」 【98】
汶陽郡(遠安西)「北上黃蠻文勉德寇汶陽,太守戴元孫棄戍歸江陵。……汶陽本臨沮西界……西北接梁州新城,東北接南襄城,南接巴巫,二邊並山蠻凶盛,據險為寇賊。」 【99】 「侯景亂,西沮蠻反,世祖令僧祐討之,使盡誅其渠帥。」 【100】
司州
司州處兩豫、郢、雍之間,亦蠻左萃聚之地也。桓玄子天生勾結司州蠻,於永明五年為亂,凡三年始克討平。 【101】 南齊志有宋安左郡(應山東北)領縣三;安蠻左郡(黃安南)領縣六;永寧左郡領縣四;東義陽左郡領縣四;東新安左郡領縣九;新城左郡領縣四;圍山左郡領縣六;建寧左郡(麻城西南)領縣二;北淮安左郡領縣一;南淮安左郡領縣二;北隨安左郡(隨縣東北)領縣二;東隨安左郡領縣三。
雍州
沔水兩岸雍州蠻最多,而沔水東北尤甚。「元嘉十九年慶之專軍進討,大破緣沔諸蠻,禽生口七千人。進征湖陽,又獲萬餘口。……世祖以本號為雍州,〔慶之〕隨府西上,時蠻寇大甚,水陸梗礙,世祖停大隄不得進,分軍遣慶之掩討,大破之,降者二萬口。世祖至鎮,而驛道蠻反殺深式遣慶之又討之。……平定諸山,獲七萬餘口。鄖山蠻最強盛……慶之剪定之,擒三萬餘口還京師。……既至襄陽……大破諸山,斬首三千級,虜生蠻二萬八千餘口,降蠻二萬五千口。」 【102】 「隨王誕又遣軍討沔北諸蠻……大破之,斬首二百級,獲生蠻千口。」 【103】 《南齊書》一《太祖紀》:「元嘉二十三年戍沔北,討樊鄧諸山蠻,破其聚落。」又二五《張敬兒傳》:「伐襄陽諸山蠻,深入險阻。……又擊湖陽蠻……蠻賊追者數千人。」漢南陽郡有湖陽縣,當今河南唐河縣南之湖陽鎮,晉省。宋齊及洪氏補梁臧氏補陳志俱無此縣,《梁書》一八《馮道根傳》:「鄉人蔡道班為湖陽蠻主,攻蠻錫城反為蠻所困。」蓋置戍屬新野郡。 【104】 《宋書》四六《張邵傳》:「元嘉五年轉雍州刺史。丹淅二州蠻屢為寇,邵誘其帥,因大會誅之。……群蠻所在並起,水陸斷絕。」案丹水自陝西商縣東南流至河南淅川縣會淅水,更南至湖北均縣入沔,邵傳「州」當是「川」字之誤,謂兩水沿岸蠻人,猶言「南江酋帥」、「南川酋豪」也。《陳書》一一《淳于量傳》:「荊雍之界蠻左數反……斬其酋長,俘虜萬計。」則雍州南境亦不乏蠻人。
新野郡(今縣)《梁書》九《曹景宗傳》:「〔父〕欣之於新野遣出州……於中路卒逢蠻賊數百圍之,景宗帶百餘箭,乃馳騎四射,每箭殺一蠻,蠻遂散走。」
南陽郡(今縣)《宋書》一○○《自序》:「元嘉二十二年世祖出為雍州刺史,天子甚留心。以舊宛北接三關,咫尺崤陝,蓋襄陽之北扞,且表里強蠻,盤帶疆埸,以亮為南陽太守。」又八四《鄧琬傳》:「劉胡,南陽涅陽人也。出身郡將。……討伐諸蠻,往無不捷,蠻甚畏憚之。太祖元嘉二十八年……率步騎三千討上如南山就溪蠻,大破之。」《南齊書》二五《張敬兒傳》:「泰始三年徙為順陽太守,南陽蠻動,復以敬兒為南陽太守。」《齊志》雍州寧蠻府領郡二十四縣六十六,俱無考。
江州南新蔡郡有陽唐左縣,益州有齊間齊通二左郡,俱見《齊志》。
(三)俚
湘廣諸州又有所謂俚人者,散布其間,有時亦通稱之曰蠻,然與荊、雍、司、郢諸州之蠻非一族也。《後漢書·南蠻傳》載九真、日南、合浦有里人。張華《博物志》交州夷名俚子,蓋魏晉以後始稱俚。《宋書·夷蠻傳》稱「廣州諸山並俚僚種類繁熾,前後屢為侵暴,歷世患苦之。」其居湘廣二州當遠在宋以前。《宋書》五四《羊希傳》:「劉師道行晉康(廣東德慶)太守,領軍伐俚。」《陳書》九《歐陽 傳》:「〔梁武〕時湘衡之界五十餘洞不賓,敕命衡州刺史韋粲討之,粲委 為都督,悉皆平殄。」(梁湘州治今長沙,衡州治今廣東英德之西,陳同。)又一二《沈恪傳》:「〔梁世〕常領兵討伐〔廣州〕俚洞。」又《胡穎傳》:「梁世出番禺征討俚洞。」又一一《淳于量傳》:「天嘉五年世祖使湘州刺史華皎征衡州界黃洞。」又二五《孫陽傳》:「遷衡州平南府司馬,破黃洞蠻賊有功。」又二一《蕭引傳》:「太建時廣州刺史馬靖……每年深入俚洞,又數有戰功。」
始興郡(曲江)尤稱蠻俚所聚,《宋書》九二《徐豁傳》:「元嘉初為始興太守,三年〔表陳百姓避賦役事曰〕年及應輸,便自逃逸,既遏接蠻俚,去就益易。」《梁書》三十二《蘭欽傳》:「都督衡州三郡兵討桂陽(郴縣)陽山(英德西)始興(曲江)叛蠻,至即平破之。」《陳書》十二《徐度傳》:「梁始興內史蕭介之郡,度從之,將領士卒征諸山洞。」《宋書》三《武帝紀》:「永初二年正月丙子,南康(今贛縣)揭陽蠻反,郡縣討破之。」疑亦是俚人也。
(四)溪
又有所謂溪人者,多以漁釣為業,如唐代蠻蜑漁蜑之比。散在南境諸州,其來源不可曉。《酉陽雜俎·境異篇》解釋溪人傖人祖先,肆加毀詆。雖不若蠻俚等之視僑人吳人截然有別,要非同一族類。《晉書》六六《陶侃傳》稱侃本鄱陽人,徙家尋陽。早孤貧,至洛陽詣張華,華初以遠人,不甚接遇。楊晫與同乘,溫雅斥為與小人共載。劉敬叔《異苑》云:「釣 【105】 山者,陶侃嘗釣於此山下水中,得一織梭,還掛壁上。有頃雷雨,梭變成赤龍,從空而去。其山石上猶有侃跡存焉。」《晉書》本傳亦載此事。《世說新語·賢媛》篇又云:「陶公少時作魚梁吏,嘗以坩 餉母。母封 付使,反書責侃。」 【106】 劉孝標註引《幽明錄》云:「陶公在尋陽西南一塞取魚,自謂其池曰鶴門。」是陶公出身微賤,少時以漁釣為事。案《世說·容止篇》云:「溫〔嶠〕勸庾〔亮〕見陶,庾猶豫未能往。溫曰:溪 【107】 狗我所悉,卿但見之,必無憂也!」蓋陶公正是漁賤戶之溪人,故貴顯之後猶不能逃太真之輕詆。陶淵明《桃花源記》「武陵人捕魚為業緣溪行」,亦是指武陵之溪人而言,然出諸淵明之口,則似數典而忘其祖矣!
江州溪人之可考者,又見《南史》四七《胡諧之傳》:「上(齊武帝)方欲獎以貴族盛姻,以諧之家人語傒音不正,乃遣宮內四五人往諧之家教子女語。二年後,帝問曰:『卿家人語音已正未?』諧之答曰:『宮人少,臣家人多。非唯不能得正音,遂使宮人頓成傒語。』帝大笑。……就梁州刺史范柏年求佳馬,柏年……接使人薄,使人致恨,歸謂諧之曰:柏年雲胡諧是何傒狗 【108】 ,無厭之求!諧之切齒致忿。」胡氏豫章南昌人,為郡著姓,以仕宦顯。齊武帝至欲獎以貴族盛姻,待遇不亞於三吳之朱、張、顧、陸。胡諧之官江州中正,史稱其「風形德潤,善自居處」。 【109】 蓋溪人遠較蠻俚易於被化,故淵明數世以後已忘其祖嘗蒙「溪狗」之誚,而胡氏且巍為江州大姓也。
南史變溪從人,又或省作奚。《初學記》一九《人部》下奴婢門載宋《喬道元與天公箋》:「小婢從成,南方之奚,形如驚麞,言語嶁厲。聲音駭人,唯堪驅雞。」當即指溪人,而「傒音不正」、「言語嶁厲」似是溪人特徵之一焉。 【110】
溪人不獨尋陽、南昌、武陵有之也。《世說新語·雅量篇》:王僧彌謝車騎共王小奴許集,僧彌舉酒勸謝云:「奉使君一觴。謝曰:可爾。僧彌勃然起作色曰:汝故是吳興溪中釣碣(宋本同)耳,何敢譸張!」注云:「玄叔父安曾為吳興,玄少時從之游,故珉云然。」陳寅恪先生謂碣字義不可通,當是狗字,形近致訛,「吳興溪中釣狗」猶言吳興以漁釣為業之溪狗耳,與《容止篇》及《胡諧之傳》同。案六朝人每喜以狗字為罵詈之詞,如《晉書》五七《陶謹傳》「吳狗何等為賊」,一○三《劉曜載記》有「氐狗」,《北史》九二《韓鳳傳》「恨不得剉漢狗頭飼馬」及「狗漢大不可耐」,皆是溪狗釣狗之比。謝玄中州望族,自非溪人,但玄確有漁釣之癖,《太平御覽》八三四《資產部》一四引玄與兄書曰:「居家大都無所為,正以垂綸為事,足以永日。此固下大有鱸魚一出手釣得四十七枚。」又云:「昨日疏成釣出手所獲魚,以為二坩鮓,今奉送。」又八三七《百穀部》一引玄書云:「奉白糧谷十斛,是釣池上之所種。」又八六二《飲食部》二○引玄與婦書云:「昨出釣獲魚,作一坩鮓,今奉送。」陳寅恪先生以為溪人之稱當起源於五溪,吳興溪中亦有漁釣賤民,謝玄少居其地,染漁釣之習,王珉因以為譏耳。《通鑑》一一五義熙六年何無忌自尋陽引兵拒盧循,參軍殷闡說之曰:「循所將之眾皆三吳舊賊,百戰餘勇。始興溪子拳捷善斗,未易輕也。」胡註:「始興溪子謂徐道覆所統始興兵也。」未識溫公此節何所本,然胡注於「溪子」二字之詮釋似未得真諦,溪子即上文之溪人也。種族名下綴以子字蓋輕蔑之通稱,猶《晉書》一百《譙縱傳》、《魏書》七九《董紹傳》之「蜀子」,《博物志》之「僚子」以及楚子漢子等之比。《梁書》一○《楊公則傳》:「公則所領多湘溪人,性怯懦,城內輕之。」《南史》五五《公則傳》作「多是湘人,溪性懦怯」。二文雖不同,若解為布於湘州之溪人皆可通。《通鑑》一四四作「公則所領皆湘州人,素號怯懦」。然《通鑑》載殷闡言始興溪人善斗,公則攻建康在齊東昏世,始興猶隸湘州。公則所部乃以怯懦稱,與闡語相矛盾何邪?豈公則部下湘州溪人非來自始興,而是分布於湘州始興以北,東與江州毗連地帶者乎?《魏書》九六《司馬睿傳》記南方種族云:「巴蜀蠻僚谿俚楚越。」亦以之與蠻僚等並列,唯字作谿耳。
直接記述溪人之資料雖鮮,而有能間接推斷得之者。唐李綽《尚書故實》:「有黃生者, 【111】 擢進士第。人問與頗同房否,對曰:『別洞。』黃本溪洞豪姓,生故以此對。人雖咍之,亦賞其直實也。」是唐時溪人宗族猶以「洞」為稱,必相沿已久,由此吾人可推測余氏為江州之溪人,而試用以解釋下列之記載。《陳書》九《侯瑱傳》:「瑱為……江州刺史。……是時(太平元年)瑱據中流,兵甚強盛,又以本事王僧辯,雖外示臣節,未有入朝意。初余孝頃為豫章太守,及瑱鎮豫章,乃於新吳(江西奉新縣西地,南昌西北。)別立城柵,與瑱相拒。瑱……悉以眾攻孝頃,自夏及冬弗能克,乃長圍守之,盡收其禾稼。」又八《周文育傳》:「〔太平二年二月,是年十月禪陳,為永定元年〕廣州刺史蕭勃舉兵逾嶺,詔文育督眾軍討之,時新吳洞主余孝頃舉兵應勃。 【112】 遣其弟孝勱守郡城,自出豫章,據於石頭。……以拒官軍。官軍船少,孝頃有舴艋三百艘,船百餘乘。……文育攻之……孝頃退走新吳。」又三五《周迪傳》:「〔永定二年〕王琳東下。……至湓城,新吳洞主余孝頃舉兵應琳。 【113】 ……乃遣其將李孝欽、樊猛等南征糧餉,猛等與孝頃相合,眾且二萬。……〔周〕迪生擒……余孝頃,送於京師。收其軍實,器械山積。」又八《周文育傳》:「及周迪破余孝頃,孝頃子公颺弟孝勱猶據舊柵,扇動南土……文育囚之,送於京師。以其部曲分隸眾軍。」余孝頃事始末具見於此,其最觸目而不可解者,當為「新吳洞主」之稱。新吳在南昌之西宜春東北,自地域言,其地有溪人土著自極可能;更照以《尚書故實》黃生事,知溪人亦如俚之稱洞;溪人文化甚高,故能有舟船兵甲,乘亂世據鄉土為寇害,而「舴艋三百艘艦百餘乘」之文又適足見其可能為漁戶。自此三事觀之,余孝頃一族疑即新吳之溪人也。且據《陳書》侯瑱、周文育、周迪前後敗孝頃皆以智取而非力爭。瑱兵甚強盛,其圍新吳城柵,自夏及冬弗能克,長圍守之,卒潰而歸,則「拳捷善斗」之稱不僅始興之溪人為然矣。《陳書》二《高祖紀》:「永定二年以安成(安福)所部廣興六洞置安樂郡。」安福在宜春東南,所謂廣興六洞者豈亦溪洞乎?唐宋以後溪洞往往作溪峒,用以通稱山陬水曲之各族。如《宋史》西南溪峒諸蠻,實指湘鄂黔桂之苗徭諸族,非復南朝之溪人矣。
(五)僚與山越
《魏書》一○一《僚傳》:「僚者蓋南蠻之別種,自漢中達於邛笮川洞之間,所在皆有。種類甚多,散居山谷,略無氏族之別。……自桓溫破蜀之後,力不既制。又蜀人東流,山險之地多空,僚遂挾山傍谷。」此外關於僚人之記載有:「〔宋明帝時〕為巴東建平二郡太守……僚蠻懷之。」 【114】 「益部山險多不賓服,大度村僚前後刺史不能制。顯達……夜往襲之,男女無少長皆斬之,自此山夷震服。」 【115】 南齊志益州有東宕渠、越巂、沈黎、始平等僚郡。知僚人東起荊州西界,而蔓延於益州。侯景亂後梁益入於西魏,今更以《周書》考之,略可見僚人在梁益二州分布之廣。《周書》二八《陸騰傳》:「魏恭帝三年(梁敬帝太平元年)陵州(宋益州犍為郡地,今仁壽縣北。)木籠僚恃險粗獷,每行抄劫。詔騰討之。……斬首一萬級,俘獲五千人。……保定二年(陳天嘉三年)資州(宋犍為郡資中縣地,今資陽縣。)……蠻僚兵及所在蜂起,山路險阻,難得掩襲。騰遂量山川形勢,隨便開道,蠻僚畏威,承風請服。是年鐵山僚鈔斷內江路,使驛不通。騰乃進軍討之……俘獲三千人,招納降附者三萬戶。」又《僚傳》:「天和三年(陳光大二年)梁州(宋梁州,治今南鄭。)恆稜僚叛,總管長史趙文表討之。……遂相率來降。……後除文表為蓬州(治安固,蓋宋梁州南宕渠郡地,今四川營山東北。)刺史,又大得僚和。」此外寧州、交州、廣州皆有僚人,如《梁書》四六《徐文盛傳》稱其大同末為寧州刺史,「夷僚感之」;《南齊書》四一《張融傳》「廣越嶂嶮,僚賊執融將殺食之」;《南齊書·州郡志》稱「廣州俚僚猥雜,皆樓居山險,不肯賓服」,又稱「越州夷僚從居,隱伏岩障」,皆其例也。
述南朝境內各種人之分布竟,有一事當附著者,揚州境內之山越是。自孫吳立國江南,致力于山越之徵剿,蓋猶未能盡殲絕之,惟為數既少,在宋以後之活動殊不重要。《陳書》三《世祖紀》:「以功授……會稽太守,山越深險,皆不賓附,世祖分命討擊,悉平之。」系梁末事。《宋書》六七《謝靈運傳》:「嘗自始寧南山伐木開逕,直至臨海,從者數百人,臨海太守王誘驚駭,謂為山賊。」《梁書》三《武帝紀》:「中大通二年山賊聚結,寇會稽郡所部縣,九月假昭武將軍湛海珍節以討之。」所謂山賊,疑皆指山越。《南史》二四《王猛傳》:「仍討平山越,馳驛奏聞。」事在隋初,山越猶未盡與漢人融合也。
此外尚有延族,始見於《華陽國志·巴志》。《南齊書·州郡志》載荊州境域「含帶蠻延」。《隋書·地理志》梁州有延人,荊州長沙郡載「雜有夷延」。此種人大抵南朝時在荊湘梁益一帶,唐宋以後入閩廣,惟南朝各史紀傳俱未之及耳。
第二節 南朝政府之政策
——對特殊分子
今從對特殊分子與一般分子兩方面觀察南朝政府對待各種人之政策,特殊分子中復分政治社會兩項推論之。孫吳以來,江南文化所被稍廣,三吳人士之政事文學俱有可觀,而中原人猶以化外視之。晉武雖成統一之功,於南士罕加擢引。晉元渡江立國,中原仕族十九隨之俱南,託身其地自不得不倚重其人,此王導所以政從寬簡,以悅吳人為務,雖非心愿,亦不得不援「南土之秀」於廟堂,共執國政,以消弭異同。王茂弘之為「江左夷吾」,端在於此(陳寅恪先生說)。陶侃亦南人,而東晉初擁重兵,居大鎮,有舉足輕重之勢,故王敦等於侃尤加意誘納。其後敦忌侃功,而卒不敢加害者,以周訪與侃「親姻如左右手」,慮侃死激南人致變耳。迨南渡將近百年,僑人勢力漸鞏固,桓溫劉裕又相繼立功,威聲大振,於是僑人乃不復以南人為意。劉裕之敢於篡晉者,不惟以北伐功績能滿足僑人心理,當時僑人實已不甚有返中原之意,裕用武力樹政權,南人震懾而無能為也。宋齊梁三朝皇室俱僑人,宋齊有一貫之政策:僑人握政權,摒南人於政治勢力以外。當時南人重用者絕少,僑人大臣之成見牢不可破,雖帝王於南人偶有偏愛,亦無以屈之。然渡江已百餘年,僑人雖高自標置,不自覺中亦受南人影響。同為北來,晚渡則被目荒傖,亦在摒斥之列。梁武帝時南北區別漸泯,不惟南人日以興起,荒傖亦復進用。陳霸先以吳興人久鎮南服,立功交廣,故陳世吳人勢力取僑人而代之,三吳以外之南方土著亦嶄然露頭角矣!然此只就政治上活躍而言,無與社會上地位。僑姓甲族始終得保持其優崇之位置,南方文化低下之土著固無論,即朱、張、顧、陸,亦終不能與爭。斯亘四代而不易之現象,亦僑人政策之成功者也。此其大略,請更申論之。
甲 政治方面
(一)宋 齊
今先就中央官吏之重要者及諸州刺史統計歷代之任人,以見南北之消長。凡一人同時兼任兩職或三職者,以兩或三人計,前後再任一職者以一人計。宋、齊、梁、陳設官大抵皆沿東晉,三省長官權限區分不如後世之嚴,其輕重亦每因人而異。然大較最握重權,名實咸在者,尚書令及左右僕射也。中書監令之官晉中朝承曹魏之舊,並筦機密為要職,南渡而後其權漸替。梁陳時中書舍人用事,監令則自宋以來往往只為重臣加官而已。《宋書·禮志》五引傅 故事,「尚書令軺車黑耳後戶,僕射但後戶無耳,中書監令如僕射」。似晉制中書監令原在尚書令下,《宋志》同為第三品。然晉末袁湛以吳興太守入補中書令,出為吳國內史,又轉尚書右僕射。宋世傅亮何尚之皆自中書監令轉尚書令,王延之自中書令遷僕射,王球自中書令遷吏部尚書。臨川王義慶本加尚書左僕射,其後固求解,乃許之,加中書令。張緒已為中書令,齊高帝欲用為僕射,而王儉不可。齊世安成王嵩以中書令遷散騎常侍,又為令,再遷祠部尚書。江祏自中書令遷僕射。梁世如王騫蔡撙皆以中書令出為太守,自中書監令為令仆者比比,皆足見其選之輕矣。侍中掌殿內門下眾事,直事左右,應對獻替,無實權而有清望,與中書監令皆以名高為貴者。六尚書中吏部最為機要,有「大尚書」之稱。宋孝武嫌其權重,且置兩人以分其權。 【116】 領護資重者為領軍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管天下兵要,足與選部相媲。 【117】 故中央官就尚書令(附錄尚書事)、僕射(或置左右,或止一人,今並為一項。)、中書監(附令)、侍中、吏部尚書、領護(並為一項)等統計之,籍貫不詳者缺焉。宗室諸王仕官固不問南北,故於人數後更註明其中有諸王若干人,並錄東晉之統計,以備參考。
1.尚書令(括號內為宗室諸王數目,下同)
2.僕射
①《宋書·文帝紀》十八年十一月以孟 為尚書僕射,廿二年七月改左,廿三年正月去職。 《宋書》無傳,六六《何尚之傳》:「孟 字彥重,本昌安人,兄昶貴盛。」錢大昕據《武帝紀》平昌孟昶,昶族弟懷玉傳平昌安邱人及《南史·謝靈運傳》附見 事,亦云平昌安邱人之文,謂尚之傳「本」為「平」之誤,安下又脫邱字,是也。故今列 於北人。
3.中書監令
②賀循一人,未就。
4.侍中
③永初末元嘉初有侍中程道惠,《宋書》《南史》俱無傳,據《南齊書》三七《胡諧之》傳知是江州人。
5.吏部尚書
6.領護
④大寶承聖之際尹悅陸法和相繼以湘東王命為護軍將軍,尹悅未詳,法和《北齊書》三二有傳,亦稱不知何許人。
漢之初置刺史以六條察郡守,本非地方行政長官。其後刺史已成一州長吏,兼綰軍民。東晉南朝非要州則單為刺史,不置軍府,無都督等號。 【118】 揚州根本,畿甸所在,最為重任。荊州居上游,地廣兵強,資實兵甲居朝廷之半。 【119】 雍州邊虜,軍事上之重要與荊州等,元嘉末文帝欲大舉北討,乃罷江州軍府,文武悉配雍州,湘州入台稅租雜物悉給襄陽。 【120】 此外諸州軍府罷置不常,然國家財政端賴地方賦稅,不立軍府之州,經濟上之重要固不少減。沈約謂:「揚部有全吳之沃,魚鹽杞梓之利充仞八方,絲綿布帛之饒覆衣天下。」 【121】 齊竟陵王子良上書稱「三吳奧區,地惟河輔。百度(宋本作度,殿本誤而。)所資,罕不自出。」 【122】 《陳書》二三《沈君理傳》亦言:「是時(陳初)兵革未寧,百姓荒弊,軍國之用咸資東境。」揚州之富盛亘四代未變,不煩 縷。然約又云:「外奉貢賦,內充府實,止於荊揚二州。」斯有未諦,如江、湘、廣諸州亦未嘗不關係國家財富也。《宋書》七四《臧質傳》言質不咨稟朝廷,「盆口鉤圻米輒散用之,台符屢加檢詰」。《水經·贛水注》:「贛水又歷釣圻邸閣下。」子註:「度支校尉治,太尉陶侃移置此也。舊夏月邸閣前洲沒去浦遠。景平元年校尉豫章(疑有誤)因運出(全氏疑米字)之力於渚次聚石為洲,長六十餘丈,洲里可容數十舫。」《通鑑》一二八胡註:「湓口米荊、湘、郢三州之運所積也;鉤圻米南江之運所積也。」蓋諸州產米以盆口鉤圻為屯集之地,不屬當州倉儲,故臧質擅用構罪。 【123】 《梁書》二十《陳伯之傳》伯之為江州,謀叛梁朝,謂府州佐吏曰:「奉齊建安王教,率江北義勇十萬,已次六合。見使以江州見力運糧速下。」又謂:「今先平豫章,開通南路。多發丁力,益運資糧。然後席捲北向,以撲飢疲之眾。」《陳書》二十《華皎傳》皎為湘州,「湘川地多所出,所得併入朝廷,糧運竹木委輸甚眾。」宋後廢帝元徽元年詔亦稱:「往屬戎難,務先軍實,征課之宜,或乖昔准。湘江二州糧運偏積。」 【124】 蓋東土地狹民稠,仰給上流之糧食。《宋書》八四《孔覬傳》覬弟道存為江夏內史,值東土大旱,都邑米貴,一斗(李慈銘謂升字之訛)將百錢。道存遣吏載五百斛米餉之。覬令載還,吏曰:「自古以來無有載米上水者!」足與江湘二州糧運相埒者,廣州商舶所入也。《南齊書》三二《王琨傳》稱:「南土沃實,在任者常致巨富。世雲廣州刺史但經城門一過,便得三千萬也。琨無所取納,表獻祿俸之半。」《南史》五一《蕭勵傳》稱:「廣州邊海舊饒,外國舶至多為刺史所侵,每年舶至不過三數。及勵至,纖毫不犯,歲十餘至。……前後刺史皆營私蓄,方物之貢少登天府。自勵在州,歲中數獻,軍國所需相繼不絕。武帝嘆曰:朝廷便是更有廣州!」
萬斯同《歷代史表》吳廷燮《歷代方鎮年表》皆表東晉宋齊方伯,吳書於萬書頗有增補,然亦不免奪漏。今參考二書;統計東晉宋齊州刺史中之北人與南人。東晉安帝時有州十六,宋元嘉三十年有州十七,齊明帝時有州廿四。梁陳置州猥多,梁武帝時有州八十六,陳宣帝時有州六十四。地或不敵前代一郡,刺史權限自不能與宋齊同日語,拜罷史書亦多不載。故萬氏未表,吳氏止擇梁大州十九陳大州十四為之表,今亦只就吳書統計之。梁陳之際又有所謂以刺史資為某官者,如黃法 梁元帝授交州刺史資領新淦縣令, 【125】 徐世譜除衡州刺史資鎮(當從《南史》六七作領)河東太守, 【126】 陳擬紹泰二年除雍州刺史資監南徐州。 【127】 陳詳以青州刺史資為廣梁太守, 【128】 華皎天嘉三年除新州刺史資監江州, 【129】 熊曇朗紹泰二年桂州刺史資領豐城令。 【130】 吳氏雖未之及,然本系虛號,非真除,故不計。梁陳地方區畫既與宋齊相差甚多,刺史之任免又多不可考,不能州別為表,有當分別說明者,下文詳之。
7.刺史
本文所稱南朝疆境,大抵以淮沔為界,而未可拘泥。雍州北界諸郡如南陽、新野、順陽等、宋、齊、梁雖或入北,而屬南朝版圖為久。諸郡人雖皆土著,僑人固視為同氣,如南陽之宗氏,新野之庾氏,順陽之范氏。 【131】 其地位俱不亞於僑姓之在王謝以下者,淮水南之義陽亦然。 【132】 故沔北諸郡人不能目為境外之荒傖,淮南之義陽亦不能與三吳人士齊觀,視為南方土著。表中不稱僑人,而用北人之名,庶能兼包此數郡也。
東晉尚書令與僕射尚有南人。宋尚書令十五人、僕射三十一人、中書監令二十四人中,無一南人。齊尚書令十一人中亦無南人,僕射十六人中南得其一,中書監令二十二人中南得其一。皆北人占絕大優勢。齊高重張緒,欲以為右僕射,王儉謂南士由來少居此職,江左之用顧和陸玩為衰政。 【133】 《梁書》二一《張充傳》作儉言:「東士比無所執,緒諸子又多薄行。」或傳建元中朝臣嘗以張岱擬右僕射,褚淵謂為過優,遂不拜(同上)。吳興之沈文季為僕射,吳郡之張緒為中書令,文季以武功,緒以文采,皆僅有者,然緒終不得僕射,文季為僕射亦不免於王晏之戲也。 【134】 侍中吏部諸職南人稍多,江南人為之者亦伙,宋侍中南人十五,吳郡張氏五,吳興沈氏四;齊侍中南人五,張沈各得二。此外諸官南人中之分配亦大抵張、沈兩姓為多。《南齊書》三七《胡諧之傳》:「上(齊武帝)欲遷諧之,嘗從容謂諧之曰:『江州有幾侍中邪?』諧之答曰:『近世惟有程道惠一人而已。』上曰:『當令有二。』後以語尚書令王儉,儉意更異,乃以為太子中庶子領左衛率。」他州更等而下之矣。
宋刺史中南人約當北人百分之一點一五,齊則南人約當北人百分之一點四五。然宋齊方鎮往往用宗室為之,庶姓作揚州者目為特例,宋揚州刺史十七人中宗室十二人,齊八人中宗室占其七,皆無南人。宋高祖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詔諸子次第居之。 【135】 臨川王義慶以宗室令美,故特據荊州。 【136】 宋荊州刺史北人十六,宗室得十三,南人惟沈攸之一人;齊十四人中宗室得十三,無南人。宋高祖又遺詔京口要地,去都邑密邇,自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之。 【137】 故宋南徐州刺史十七人中,宗室占十三人,亦無南士。惟湘、郢、交、廣南服諸州南人較多。
南渡之初,吳人目北來者為荒傖,如陸玩言幾為傖鬼,周 稱殺我者諸傖。迄齊時吳人猶習用此稱,如丘靈鞠稱「顧榮忽引諸傖渡」。 【138】 然晉宋之際以後,在南之僑人漸同化於江南土著,亦隨而目宋以後南渡北人為荒傖焉。《南史》九《陳高祖紀》:「自晉宋以後經 在魏江淮以北,南人皆謂為虜眾。」《宋書》六五《杜驥傳》:「曾祖耽避難河西……苻堅平涼州,父祖始還關中。兄坦……高祖征長安,席捲隨從南還。……晚渡北人朝廷常以傖燕遇之,雖復人才可施,每為清塗所隔。坦以此慨然,嘗與太祖言及。……臣本中華高族,亡曾祖晉氏喪亂,播遷涼土。世葉相承,不殞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上嘿然。」知坦言得實情,文帝亦無以革除此種習慣。王玄謨太原祁人,宋武帝臨徐州時南歸,孝武目為老傖。 【139】 宋明帝時淮西人賈元友上書,劉勔亦謂為荒傖遠人。 【140】 其地位並吳人之不若。王玄謨、柳元景、垣護之苟非立軍功,皆無由致高位,《南史》五十《明山賓傳》:「明氏南渡雖晚,並有名位,自宋至梁為刺史者六人。」蓋言其例外,然為刺史則可,以上所舉中朝六官,晚渡北人不過一二見而已。
宋齊時僑人政府根基已固,無所懼於吳人,而三吳人才亦復不少。政事之美者如宋之孔季恭、孔琳之、沈演之、顧覬之、陸徽、齊之虞玩之、虞願、沈憲、孔琇之等固無論,博學有文采如陸澄、張融之比亦往往有焉。當時僑姓甲族所貴尚者,風範儀態趨走應對也,南土高門亦不下於王謝,如張緒者袁粲稱其有正始遺風,王儉且謂「過江所未有,北土可求之耳,不知陳仲弓、黃叔度能過之不」。 【141】 史言張敷風韻甚高,好讀玄書,兼屬文論,少有盛名。善持音儀,盡詳緩之致,張氏後進至今慕之。 【142】 顏延之聞張鏡與客語,曰彼有人焉,由此不復酣叫。 【143】 又如張暢聲名遠聞魏國,不唯「音韻詳雅,風儀華潤」; 【144】 臨危處變亦有才幹。元兇弒文帝,南譙王義宣舉兵,「暢為元佐,居僚首。哀容俯仰,蔭映當時。舉哀畢,改服著黃韋袴褶,出射堂簡人,音姿容止莫不矚目,見之者皆願為盡命」(同上)。然終不能居權要,以王儉之讚揚張緒如彼,卒謂南士由來少居僕射,靳而不與。沈昭略為齊高帝所賞,謂儉曰:「南士中有沈昭略,何職處之?」儉曰:「臣已有擬,奏轉前軍將軍。」帝不欲違,一可其奏。 【145】 此其故何邪?狃於傳統之政策與心理,以為吳人要不足與僑人並立也。大抵當時對僑人所求者寬,於南士則責望甚嚴。梁袁昂《古今書評》稱:「王右軍書如謝家子弟,縱復不端正,爽爽有一種風氣。」 【146】 雖是喻言,頗足代表僑人自視之態度。
僑人自尊心理之所以養成,與吳人之甘於卑下者,其故亦可得而言,請以語音一事明之。語言音聲因地而異,本無優劣之別,然僑人必謂中原語音為上,通儒如顏之推,猶謂:「冠冕君子南方為優,閭里小人北方為愈。……而南染吳越,北雜夷虜,皆有深弊。」 【147】 之推生南朝末年,長養於吳越之鄉(僑臨沂縣在丹陽郡江乘縣),自顏含隨晉元過江,已下七葉葬在建業幕府山西。《家訓·終制篇》猶諄諄以其父母旅葬江陵,未還建業舊山,遭梁室喪亂,絕於還望為念。是如之推者固與江南之關係深且巨,與中原關係淺,然對吳越語音猶有偏惡,則之推以前宋齊僑人士大夫之自尊與鄙視吳人心理從可知也。南渡之北人十九系高門,江南土著雖有朱、張、顧、陸,迥不逮僑姓甲族之多。同為高門,僑姓復在吳姓之上,如《南史》八○《侯景傳》:「又請娶於王謝,〔梁武〕帝曰: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是梁世猶然。以少數之吳姓士大夫周旋於多數之僑姓士大夫之間,政治上與社會上地位俱在其下,勢不得不草上之風,隨僑人為轉移。《宋書》八一《顧琛傳》:「先是宋世江東貴達者會稽孔季恭,季恭子靈符,吳興丘淵之及琛吳音不變。」《南齊書》二六《王敬則傳》:「敬則名位雖達,不以富貴自遇。……接士庶皆吳語,而殷勤周悉。」知宋齊南士貴達者多棄其吳語,易言之,即求貴達必先與僑人士大夫同流一氣,雖語音末節,亦相模仿。此風自東晉已然,《晉書》七九《謝安傳》及《世說·雅量篇》皆言安能為洛下書生詠,而《世說·輕詆篇》「人問顧長康何以不作洛生詠」,足見南人靡然向風,愷之不作洛生詠乃為例外。由是益促長僑人自高之心,而吳人在政治上終不獲逞。南方土著揚南徐二州以外,他州人貴盛者更少,自宋齊兩史所載計之,《宋書》惟有胡藩,鄧琬,雷次宗(皆豫章南昌人),杜慧度(交址朱 人),龔穎(益州遂寧郡人)。《南齊書》有胡諧之(豫章南昌人),李珪之(江夏鍾武人)。未必諸州人才之少,在朝者拒人於千里外,不加援引耳。 【148】
(二)梁
梁武帝時政策一變,吳人與傖荒鹹得進用,由前所列表略可見中央官南人比例之增加。然刺史南人僅得北人百分之零點六強,反不逮宋齊者,原因有二:梁世州多而刺史拜罷可考者少,此其一;其可知者又每不詳籍貫,此其二。惟自姓氏推測,不詳籍貫者十九非北人,可以斷言,疑皆南方寒門,故未可據表謂梁代刺史南不逮北。中央官之用南士表亦未足以盡之,梁武進用南人乃在所列六官以外之中書舍人也。《梁書·武帝紀》載齊末上表陳:「選曹宜精隱括,依舊立簿,使冠履無爽,名實不違。」是非反對門閥制度下之政治者,然表中又云:「設官分職惟才是務。若八元立年居皂隸而見抑,四凶弱冠處鼎族而宜甄,是則世祿之家無意為善,布衣之士肆心為惡,豈所以弘獎風流,希向後進。」其意已與前代全憑門第用人之政策異。即位之後,又屢有求材之詔,天監七年二月庚午詔於州郡縣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其職似與中正相重複,實則以中正所舉「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仕族」,故更立官遍搜求也。八年五月又詔:「雖復牛監羊肆,寒品後門,並隨才試吏,勿有遺隔。」其時大臣亦能承順風旨,如張纘大同二年為吏部尚書,後門寒素有一介皆見引拔,不為貴要屈意。 【149】
自宋以來中書通事舍人已頗任寒門,宋文帝時之秋當、周糾,孝武帝時之戴法興、戴明寶、蔡閒,明帝時之李道兒、王道隆,後廢帝時之楊運長、阮佃夫,齊武帝時之劉系宗、茹法亮、呂文顯,莫非南土寒士。齊明帝嘗謂:「學士不堪治國,惟大讀書耳,一劉系宗足持此輩五百人。」其取寒門者以此。《梁書》二六《傅昭傳》:「齊明帝即位,引為中書通事舍人,時居此職者皆勢傾天下,昭獨廉靜無所干與。」《南史》七七《恩幸傳》:「四方守宰餉遺,一年咸數百萬,舍人茹法亮於眾中語人曰,何須覓外祿,此一戶內年辦百萬,蓋約言之也。」則宋齊世中書舍人已有擅權貨殖者,然皆值昏主亂世耳。秋當 【150】 周糾詣張敷,敷即移床遠客。 【151】 蔡興宗傳又載當詣王曇首不敢坐。《南史》二三《王球傳》:「時中書舍人徐爰有寵於上,上嘗命球及殷景仁與之相知。球辭曰:士庶區別國之章也,臣不敢奉詔。上改容謝焉。」齊武帝嘗嘆人何必計門戶,紀僧真常貴人所不及。 【152】 逮僧真告帝即時無復所須,惟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乃答以由江 謝 ,我不得措此意。 【153】 知此輩雖任中書舍人,猶不能與士大夫之令仆比,人主遇之亦不稍假借。
梁武時則不然。《隋書·百官志》:「中書省通事舍人舊入直 內,梁用人殊重,簡以才能,不限資地。多以他官兼領,其後除通事,直曰中書舍人。」《顏氏家訓·涉務篇》:「晉朝南渡優借士族,故江南冠帶有才幹者,擢為令仆以下尚書郎中書舍人已上,典掌機要。其餘文義之士多迂誕浮華,不涉世務。纖微過失又惜行捶楚。所以處於清高,蓋護其短也。至於台閣令史主書監帥諸王籤省並曉習吏用,濟辦時須,縱有小人之態,皆可鞭杖肅督。故多見委使,蓋用其長也。人每不自量,舉世怨梁武父子愛小人而疏士大夫,此亦眼不能見其睫耳。」所舉理由可與齊明帝之言並觀,當否姑不論,然梁武喜用寒門之練達者,固確乎不易之事實。《梁書》三七《何敬容傳》:「自晉宋以來宰相皆文義自逸,敬容獨勤庶務,為世所嗤鄙。」蓋梁世高門士大夫之不涉世務遠甚於前代, 【154】 令仆雖甲族素望而權小,梁武用寒人為中書舍人,位卑而權大,有若真宰相,與前代中書舍人之專伺帝王喜怒,以貨利為先者大相徑庭矣。帝王欲引進寒人為親信自難求之於畿甸以外,揚州僑人本不多(1.5%),南徐州幾占其半(53.63%)數不為少,然僑人中高門甲族本多於凡庶,建康附近之僑民尤爾。如揚州之淮南郡、南徐州之南東海、南琅玡、南蘭陵、南彭城、南清河、南高平、南平昌、南魯諸郡,無一非活躍於南朝史上之僑姓大族麕集之地,於是土著寒門得進之機緣自較僑姓寒人為多,如《宋書·恩幸傳》《南齊書·幸臣傳》所載十六人中,除宋於天寶先世胡人外,十五人皆出於丹陽、會稽、吳興諸郡,其明證也。故梁武非有所好於吳人,其拔擢寒門之政策自然招致此結果而已。梁武世吳人威權最重者莫若朱異,歷官至侍中,皆兼中書舍人。史言其自周舍卒後代掌機謀,居權要三十餘年。方鎮改換朝儀國典詔誥敕書併兼掌之。每四方表疏當局簿領諮詢詳斷填委於前,異屬詞落紙,覽事下議,從橫敏贍,不暫停筆。 【155】 輕傲朝賢,不避貴戚。曰:「我寒士也,遭逢以至今日,諸貴皆恃枯骨見輕,我是以先之。」 【156】 然異位止於侍中,歿後或啟異平生願得僕射,梁武乃破例為贈。《南史》六一《陳慶之傳》:「梁世寒門達者唯慶之與俞藥。」所謂達蓋指名位而言,慶之與藥皆至方鎮,於外官為極,然中朝固有位不顯而握重權如異者在。中書舍人而外,南土高門亦有登顯位者,如《梁書》三三《張率傳》:「遷秘書丞,高祖曰:『秘書丞天下清官,東南胄望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足為卿譽。』其恩遇如此。」《劉孝綽傳》高祖謂第一官當用第一人,故以孝綽居秘書丞,是梁時此職至貴也。魏正光孝昌以後六鎮叛亂,分為東西,北方極不安定。《北齊書》二四《杜弼傳》:「高祖曰:……人情去留未定,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不加饒借,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當時北人慕梁室承平,南渡者多,武帝亦隨才敘用,無所歧視。梁世大臣中宋以後其家始南渡者如夏侯詳官至右僕射兼侍中,二子亶夔皆有名位。詳譙郡人,齊明帝時入南,故武帝猶戲亶為傖人也。 【157】 韋睿京兆杜陵人,祖玄避吏隱於長安南山,宋武帝入關征之不應。伯父祖征宋末為光祿勛。 【158】 是韋氏宋末始南渡,然睿歷官丹揚尹中護軍侍中,與子放、正、稜、黯,孫粲及族弟憂,皆梁室重臣,不僅以戰功顯。明山賓平原鬲人,父僧紹隱長廣郡嶗山,淮北沒虜,始南渡江。 【159】 梁初置五經博士,山賓首膺其選,為昭明太子所重。陰子春武威姑臧人,晉義熙末曾祖襲隨宋高祖南遷,家於南平。 【160】 累官刺史,入朝為侍中。劉峻平原平原人,宋泰始初青州陷魏,入桑乾,齊永明中得還。齊世求為竟陵王子良國職,吏部尚書徐孝嗣不許,梁世乃得進用。 【161】 其在梁時南來者,武臣如元法僧、元樹、元願達、王神念、楊華、羊鴉仁、胡僧祐、徐文盛、周鐵虎,文士有崔靈恩、盧廣、孫詳、蔣顯、宋懷方,皆天監普通間南渡,而神念子僧辯與羊侃尤傖人中之最見重用,關係梁室興亡者焉。 【162】
(三)陳
據前表所列,陳朝南人比例大增,中央官如侍中領護皆勝北人,刺史則北人不過當南人百分之零點六強,尤為顯著,然其餘諸官仍北多於南者,囿於二百年來之門閥制度,不得不取高門任令仆之職,以伴食作點綴。侍中十九人中,宗室諸王占其十五,尚不足示南人向用之盛。領護十七人除諸王猶存十一人,誠至可注意。試窺此十一人之地域的分布,則孫瑒吳郡吳人,杜稜吳郡錢唐人,章昭達、章大寶、沈欽、沈恪皆吳興武康人,程靈洗新安海寧人,吳明徹秦郡人,任忠汝陰人,徐度安陸人,徐世譜巴東魚復人。分布之廣與前代迥異,其中舊族亦唯吳興沈氏錢唐杜氏而已。此特陳氏用人普遍之一斑耳,今更從表以外推闡之。
陳霸先稱太丘後裔疑不可信,可能原是僑人寒門,咸和土斷為長城人,遂與南土寒素無別。《梁書》四六《杜龕傳》謂龕以霸先既非貴素,兵又猥雜,都不以之經心。且觀其出身曾任里司油庫吏傳教等,可以想見其門戶。以南土卑微,一旦為帝王,於僑姓高門固難驟除去之。且自梁以來政權久入南人手,王謝僅成傀儡,無待摧拉,惟吸引鄉里以為羽翼則陳高祖先務之急也。陳朝所用以三吳一帶人為多,此讀《陳書》自見,無待羅列,茲止舉數事足以窺陳高之用心者。《陳書》一二《沈恪傳》:「吳興武康人也。……高祖與同郡,情好甚暱。」又《胡潁傳》:「吳興東遷人也。……出番禺,仍自結高祖,高祖與其同郡,接遇甚隆。」又十八《沈眾傳》:「吳興武康人也。……高祖受命,遷中書令中正如故。高祖以眾州里知名,甚敬重之,賞賜優渥,超於時輩。」又三三《沈文阿傳》:「吳興武康人也。……高祖以文阿州里,表為原鄉令監江陰郡。」大抵未即位前所擢引也。世祖所信用之韓子高(會嵇山陰人)、華皎(晉陵暨陽人),皆南土寒人,此外如韋昭達、沈君理、駱牙亦莫非高祖叔侄之鄉里故舊。高宗時僕射徐陵抗表讓位於張種曰:「東南貴秀,朝廷親賢。克壯共猷,宜居左執。」 【163】 二六《徐陵傳》亦載陵讓種事謂「張種帝鄉賢戚」。陵東海郯人,僑姓高胄,種亦吳中甲族,與王儉張緒事比觀,則僑人吳人政治上地位之進退可知矣!
陳高祖初年北逼強齊,以江為塹;西有北周后梁;南則蕭勃據嶺表,豫章之熊氏,臨川之周氏,晉安之陳氏所在蟠據;東道自侯景亂梁訖未恢復,王僧辯誅後,杜龕、韋載以吳興、義興叛,任約、徐嗣徽複數引齊人渡江襲建康。而擁強兵不應命如王琳、留異、余孝頃者又比比也。版圖小於孫吳,而危難遠過孫氏。宋、齊、梁作家門時雖有司馬休之袁粲輩起兵,皆頃刻即定,陳雖受禪於梁,敬帝所得而讓者一空名耳,陳高祖固猶漢高光武之滅群雄而得天下,與宋、齊、梁之唾手移人家國者迥不侔也。故陳高祖於將帥之才最所措意,叛而復降窮蹙來歸者無不收撫而善用之,其中又以三吳以外之南方土著為多,請申論其故。
吳人不善戰自南朝初年已然,宋高祖討孫恩,海鹽令鮑陋請以吳兵一千為前驅,高祖曰:「吳人不習戰。」 【164】 袁淑謂:「南人怯懦,豈辦作賊?」 【165】 《梁書》二一《蔡撙傳》載賊寇吳興,「東道不習兵革,吏民恇擾奔散,並請撙避之」。劉宋時中央軍隊已多吳人,見《宋書》八四《孔覬傳》及八六《殷孝祖傳》。大抵吳人不能戰之原因有二:東晉以來士大夫惟以談義為事,不習武備。 【166】 「居承平之世不知有喪亂之禍;處廟堂之下不知有戰陣之急。」 【167】 在下者亦靡然向風,如《宋書》七六《宗愨傳》稱:「時天下無事,士人並以文義為業。愨獨任氣好武,故不為鄉曲所重。」加以揚州最為南土膏腴之地,文化愈高,財富愈盛,其人亦愈怠於武事,此其一。劉敬宣討孫恩,以騎趣其後,「吳賊畏馬」,遂大敗。敬宣又將鮮卑虎班突騎征盧循,循眾見而畏之。 【168】 元嘉二十七年宋文帝將北討,沈慶之諫曰:「馬步不敵為日已久。」 【169】 蓋無論南北,馬皆戰爭所不可少,而江南不產馬。元嘉二十八年魏人歸後求互市,顏峻謂互市之利在得馬,然裁不十百,莫償所失。 【170】 孝武帝初周朗上言教勵民間養馬, 【171】 孝建三年遂制荊徐等七州統內家有馬一疋者蠲復一丁。 【172】 齊梁以後此制不聞,梁世士大夫乘馬者視為放達,畏之如虎。侯景之亂梁百官不能乘馬。 【173】 馬少故不易爭勝,因馬少而又不服習,至於畏懼,此吳人不善戰之第二因也。惟蔡興宗說沈慶之起兵曰:「公門徒義附並三吳勇士。」 【174】 乃故為悚動之詞,未易可信。
宋、齊、梁南人立功名者有沈慶之、陳顯達、陳慶之等,然皆偶出之人才,國家所恃將帥之臣每在雍州。雍州邊胡,且多蠻左,雖屬南朝版圖,其風習實與北方為近。《南齊書》二五《張敬兒傳》:「南陽新野風俗出騎射。」《梁書》九《曹景宗傳》:「我昔鄉里(新野)騎快馬如龍,與年少輩數十騎,拓弓弦作霹靂聲,箭如餓鴟叫,平澤中逐麞數肋射之。渴飲其血,飢食其肉,甜如甘露漿。覺耳後風生,鼻頭出火,此樂使人忘死。」宋、齊、梁將帥如宗愨、宗越、蔡那、劉胡、張敬兒、宗夬、劉坦、樂藹,南陽人;曹欣之、武念、曹景宗,新野人;佼長生、馮道根,廣平人;張惠紹,義陽人;馬仙琕,扶風人;張齊,馮翊人;康絢,華山人,莫不出於雍州。《宋書》七六《王玄謨傳》:稱玄謨「元嘉中補長沙王義欣中兵將 【175】 軍領汝陰太守。時胡攻陷滑台,執朱修之以歸。玄謨上疏曰:……臣請以西陽之魯陽,襄陽之南鄉發甲卒分為兩道, 【176】 直趣淆澠。徵士無遠徭之思,吏士有屢休之歌。若欲以東國之眾經營牢洛,道途既遠,獨克實難」。蓋亦有鑒於「東國之眾」不足恃。梁武帝起兵時,謂諸將曰:「荊州本畏襄陽人。」 【177】 同時席闡文亦說蕭穎胄曰:「江陵素畏襄陽人。」 【178】 荊、雍相去不遠,猶所畏懼,江南可知。南朝起兵抗朝廷者,十九皆據雍州,良有以也。王玄謨、柳元景、垣護之、譚金、裴叔業,宋、齊世荒傖之僅而見用者,皆由於武功。 【179】
此就將帥言,至於士卒,則雍州以外,江北淮南間人江南目為楚子者,亦為南朝之斗兵。《晉書》九二《伏滔傳》載所作《正淮論》,已稱:「其俗尚氣力而多勇悍,其人習戰爭而貴詐偽。」《宋書》八六《殷孝祖傳》:「太宗初即位,四方反叛。……朝廷唯保丹陽一郡,而永世縣尋又反叛,義興賊垂至延陵。內外憂危,咸欲奔散。孝祖忽至,眾力不少,並傖楚壯士,人情於是大安。」又八三《黃回傳》:「回拳捷果勁,勇力兼人。在江西(猶江北)與諸楚子相結,屢為劫盜。會太宗初即位,四方反叛。〔戴〕明寶啟太宗使回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又八七《殷琰傳》:「〔黃〕回所領並淮南楚子,天下精兵。……於陣殺〔楊〕仲懷,仲懷所領五百人死盡。」《南齊書》四七《王融傳》:「招集江西傖楚數百人,並有干用。」又五一《崔慧景傳》:「慧景子覺及崔恭祖領前鋒,皆傖楚善戰。」《梁書》三二《陳慶之傳》:「會有妖賊沙門僧強自稱為帝,土豪蔡伯龍起兵應之。……眾至三萬,攻陷北徐州。(梁北徐州治鍾離。)濟陰太守楊起文棄城走,鍾離太守單希寶見害,使慶之討焉。車駕幸白下臨餞,謂慶之曰:『江淮兵勁,其鋒難當,卿可以策制之,不宜決戰。』」江淮猶言江淮間。總括以上所述:宋齊以來將帥多用雍州人,間有晚渡荒傖。 【180】 梁時則雍州人與荒傖並用。士卒除雍州外,江北淮南兵最為勁旅,三吳之人無與焉。隋末王世充所將多楚人,史稱其為江淮剽勇。陳時荊、雍入於北周、後梁,江北為齊所有,欲求南陽、新野騎射之士江北淮南善戰之楚子何從可得,此陳高祖之所以必廣為招撫,而尤留心誘致江、湘、交、廣之人也。高祖作相時,徐陵代作《與北齊廣陵城主書》有云:「昔我平世,天下乂安,人不識於干戈,時無聞於桴鼓。故得凶人侯景,濟我橫江,天步中危,實由忘戰。自亂離已久,人解用兵,女子無愧於韓彭,童兒不殊於衛霍,吳 甚利,蜀甲殊輕,槊動風霜,弩穿金石。」 【181】 誇誕已甚,百世之下亦知其不然矣!
晉宋以來,江、湘、交、廣諸州人不惟在朝者絕少,州郡僚佐土著亦鮮廁跡。梁楊公則為湘州刺史,「所辟引皆州郡著姓,高祖班下諸州以為法」。 【182】 魏邢巒於梁天監四年上書宣武帝,論梁朝梁州事曰:「彼土民望嚴、蒲、楊、何,非唯五三族落, 【183】 雖在山居,而多有豪右,文學箋啟往往可觀,冠帶風流亦為不少。但以去州既遠,不能仕進,至於州綱,無由廁跡。巴境民豪便是無梁州之分,是以郁怏,多生動靜。」此出覘國者之口,理當可信,雖就梁州而言,江湘諸州可以推知。《梁書》三九《羊侃傳》:「中大通六年為晉安太守,閩越俗好反亂,前後太守莫能止息。侃至討擊,斬其渠帥陳稱吳滿等,於是郡內肅清。」交廣土豪之叛亂尤莫可勝數,不具徵引。非誠好亂也,長吏不善誘接而已。《梁書》一三《范雲傳》:「出為始興內史,郡多豪猾大姓,二千石有不善者,謀共殺害,不則逐去之。」《陳書》三五《留異傳》:「東陽郡丞與異有隙,引兵誅之,及其妻子。」州郡官與土著豪強之不相能如此。 【184】 惟交州偏遠,長吏常用土著,如宋時杜氏之世制其地, 【185】 然亦不數覯。建康朝廷強盛時,不過偶有變叛,侯景之亂梁室崩潰,州郡皆各自為計,於是豪強競起以求一逞。擁強兵,據鄉土,建康、江陵之陷,士大夫逃竄避地者又往往入南依附之。 【186】 甚且如始興王蕭毅以臨川讓周續,沈巡以東陽讓留異,賓化侯蕭雲以晉安讓陳羽。 【187】 曩者畛域之見破除無餘,益足以增其聲勢。陳高祖之勤加撫納不惟取其力用,亦以成統一之業必先消滅此輩之割據也。徐陵代高祖作《相時與嶺南酋豪書》云:「昔緣王事,游踐貴鄉,日想山川,依然舊識。吾既恭荷朝私,位逾台袞,身持帝王之柄,手握天下之圖。故鄉如此,誠為衣繡;故人不見,還同宵錦。天涯邈邈,地角悠悠,言而無由,但以情企。……君之材具信美登朝。如戀本鄉,不能遊宦,門中子弟望遣來儀。當為申聞,各處榮祿。」 【188】 高祖曾仕其地,遂稱廣州為故鄉,往復致其拳拳之意。又如即位後以晉安陳氏入屬籍,皆曲求媚悅。大抵梁末因豪強所據之地而命之官,實與割據無異。故討周迪符稱「擅斂征賦,罕歸九府」,討留異詔亦謂「縉邦膏腴,稽南殷曠,永割王賦,長壅國民,竹箭良才,絕望京輦」。 【189】 永定初使蕭乾宣諭諸豪強,謂「建晉恃險,好為奸宄。方今天下初定,難便出兵」。 【190】 高祖之政策先求褫其根本,故或征入朝,或移官他郡,俱不應命,乃加之兵,終高祖世未盡平殄。《周敷傳》稱:天嘉元年「時南江酋帥並顧戀巢窟,私署令長,不受詔。朝廷未遑致討,但羈縻之」。周敷獨先入朝,故給鼓吹女伎,超致顯貴,以激勵其餘。周迪以敷素出己下,遂舉兵反。地方酋豪叛服不常卒見誅翦者,有豫章南昌之熊曇朗,臨川南城之周迪,東陽長山之留異,晉安侯官之陳寶應,以及上文所述新吳之餘孝頃。孝頃滅後即以安成所部廣興六洞置安樂郡,亦所以求便於控制。此外諸州人見用於陳朝者,有侯安都、 【191】 侯瑱、 【192】 歐陽 、 【193】 黃法 、 【194】 徐世譜、 【195】 周敷、 【196】 皆州里豪族,侯景亂時起兵,為高祖所收接者。綜上所論,南朝用人之政策宋至陳凡三變,雖各種人之向用有盛衰,其趨勢則由偏倚而漸進於平均也。
乙 社會方面
(一)僑人一貫之政策及其成功
六朝門閥制度之下,最為人所重視者為「婚」與「宦」。《晉書》八四《楊佺期傳》:「弘農華陰人,漢太尉震之後也。……自雲門戶承籍江表莫比。……而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排抑之。」《南齊書》三三《王僧虔傳》載檀 書有「身雖孤微,百世國士。姻媾位宦,亦不後物」之語。《魏書》三三《公孫邃傳》:「公孫邃睿為從父兄弟,而睿才器小優,又封氏之生崔氏之婿。邃母雁門李氏,地望懸隔。鉅鹿太守祖季真多識北方人物,每云:士大夫當須好婚親,二公孫同堂兄弟耳,吉凶會集便有士庶之異。」雖就北朝言,實是南北共有之現象。故論南朝對待特殊分子之政策時,政治方面從「宦」字著眼,社會方面則以「婚」為中心推論之。《晉書》七七《陸玩傳》載:「王導初至江左,思結人情,請婚於玩。玩對曰:培 無松柏,薰蕕不同器,玩雖不才,義不能為亂倫之始。導乃止。」僑人本不欲與吳人為婚,導用人既兼及南士,更思交相婚姻,泯僑舊之別。然吳人亦自有其族類之意識,導之計遂不行。迨宋齊時摒吳人於政治勢力以外,於是僑人甲族在政治上社會上皆高出吳人,可以自婚姻關係窺之。宋、齊、梁、陳皇后中之南北人如下表:
劉裕本僑姓寒門,蘭陵蕭氏亦非高門之首。 【197】 然為帝之後遂與王謝比肩。王峻雖有「不藉殿下姻媾為門戶」之言, 【198】 如孔熙先即以門胄雖華朝廷不與姻娶誚范曄,足見高門以結姻帝室為榮。陳朝姑俟下文論之,宋、齊、梁皇后皆北勝於南。齊之三南人中,其二為微時配偶。至於妃嬪,則列傳中籍貫可知者,宋南人五,齊南人一,其餘不識何許人者,自其姓氏推測,南人為多,而十九非高門。《宋書》五二《褚叔度傳》稱「諸尚公主者,並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今觀宋、齊、梁之尚公主及與諸王為姻戚者,有琅玡王氏、陳郡謝氏、殷氏、袁氏、河南褚氏、東海徐氏、濟陽蔡氏、江氏、太原王氏、汝南周氏、高平郗氏、檀氏、河東柳氏、平昌孟氏、蘭陵蕭氏(宋世)、彭城劉氏、廬江何氏(齊世)、范陽張氏,皆是僑姓,而三吳高門無與焉。蓋帝室固不願以吳人母儀天下,而吳之高門亦不能破除「非類」之成見,屈為帝室妃嬪也。梁時南士進用,而皇后中無南人,亦無尚主及與諸王婚者,是以知用人政策因帝王意旨與時勢所趨,南北漸平等,社會上地位因限於盛行之門閥觀念,朱張終亞於王謝。易言之,即吳人社會上之地位影響其政治上地位,而政治上地位雖高,不能增進其社會上地位。《南史》八○《侯景傳》載景請娶於王謝,武帝曰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景恚曰,會將吳兒女以配奴。梁袁昂《古今書評》謂:「徐淮南書如南江士大夫,徒好尚風軌,終不免寒乞。」 【199】 「南江士大夫」指湘廣諸州人而言,於時文化較低落,社會地位更不如吳人,故雖仕宦而被「寒乞」之譏。若與昂謝家子弟 【200】 縱復不端正爽爽有風氣之言相比較(見前引),知南人在社會上地位終難與僑人競爭。《南史》四九《庾蓽傳》:「為荊州別駕。……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鄧元起功勳甚著,名地卑瑣,願掛名士流。時〔梁〕始興忠武王憺為州將,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則不為鄉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從事。憺命蓽用之,蓽不從。憺大怒,召蓽責之曰:元起已經我府,卿何為苟惜從事?蓽曰:府是尊府,州是蓽州,官須品藻。憺不能折,遂止。」 【201】 在門閥制之下,門地卑寒者雖已臻貴顯而不能列於士流,亦猶南人雖握政權,其甲族尚不能比肩王謝,聯姻皇室也。
今更考帝室以外之婚姻關係,惜當時人所撰《中表錄》等早已亡佚,殊難盡曉,然除史傳明記者外,如言某某為甥舅、外兄弟(姑之子)、內兄弟(舅之子)等,亦足據以知兩家之關係。姑本正史中可考者,排比重要大族相為婚姻者如下。殊未能窮盡,然亦足窺其大要也。 【202】
表 一
此僑姓大族之相為婚姻者也。此外有求娶而未果者,如高平檀氏之於濟陽江氏, 【203】 東海徐氏之於濟陽江氏琅玡王氏。 【204】 擬嫁而未遂者,如濟陰卞氏之於陳郡謝氏。 【205】 吳人自為婚姻之可考者如表二。僑人與吳人相婚可考者綦少,如表三。
表 二
①《梁書》一三《沈約傳》約與張稷為婚家。
表 三
②《宋書》七四《沈攸之傳》子文和尚齊高帝女,時在宋世。
③《南齊書》四四《沈文季傳》妻王錫女。
④《宋書》九三《戴顒傳》張邵與顒姻通。
⑤《梁書》二八《韋放傳》子娶張率女,女適率子。
⑥《梁書》四三《江子一傳》朱異為其姑夫。
吾人不能以可考者少遽斷僑人高門與土著高門相婚者鮮,然表一、表二其間兩族婚姻關係大抵數重已上,表三皆只一見,宋、齊、梁百三十餘年止得此數事,其比例視僑人吳人自相婚姻者若是其少,不大可注意耶?竊疑朝廷雖未嘗禁僑舊相婚,高門實多保持其偏見。民間亦偶有固執者,如《陳書》三三《王元規傳》:「太原晉陽人也。……元規八歲而孤,隨母依舅氏往臨海郡,時年十二。郡土豪劉瑱者資財巨萬,以女妻之。元規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強援,元規泣請曰:『因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 婚非類?』母感其言而止。」(此梁初事。)「非類」之雲當是用左傳「神不歆非類」「非我族類」之語,前引《晉書·楊佺期傳》稱「婚宦失類」,類皆指種族言,非謂門戶高下,元規蓋以僑人鄙劉氏土著耳。
陳室微時婚娶多南人,高祖章後、世祖沈後及高宗初娶錢氏皆出吳興。高祖從妹妻吳興錢道戢, 【206】 長女適錢蕆, 【207】 疑亦吳興人,皆梁世事。受禪後公主下嫁北人者有彭城到氏, 【208】 濟陽蔡氏。 【209】 凝傳稱太建中以名公子選尚信義公主,知僑姓甲族之社會地位崇高如故。陳氏南土寒門,故公主亦不盡擇三吳甲族,如留異(東陽人)子貞臣尚世祖長女豐安公主, 【210】 侯瑱(巴西人)子淨藏尚世祖第二女富陽公主。 【211】 《蔡凝傳》:「高宗嘗謂凝曰:『我欲用義興主婿錢肅為黃門郎,卿意何如!』凝正色對曰:『帝鄉舊戚,恩由聖旨,則無所復問。若格以僉議,黃散之職故須人門兼美,惟陛下裁之!』高宗默然而止。」從「帝鄉舊戚」之語觀察,錢肅當是錢道戢等一族。陳氏南人,又出寒素,故雖是皇室,不能如劉蕭之躋而與王謝為伍。帝王之尊不能自增進其社會上地位,錢肅雖尚公主,亦無益於錢氏之門蔭,則僑姓猶在吳姓之上可知。此宋以來社會方面抑制南人政策之結果,積重難返,南人貴為帝王而不能移社會之習俗,謂為僑人政策之成功固無不可也。
(二)從語音推測僑舊之同化
複次,無論僑人吳人若何努力於保存其固有風習及觀念,終難免於相互影響同化,請再以語音一事證之。《宋書》五一《長沙王道憐傳》:「道憐素無才能,言音甚楚,舉止施為多諸鄙拙。」又五二《庾悅等傳論》:「史臣曰,高祖雖累葉江南,楚言未變,雅道風流,無聞焉爾。」南人指江淮間曰楚已見前,彭城項羽所都,故亦稱楚。兩傳於楚言咸若不慊。《梁書》四八《盧廣傳》:「范陽涿人。……天監中歸國。……時北來人儒學者有崔靈恩、孫詳、蔣顯,並聚徒講說,而音詞鄙拙。惟廣言論清雅,不類北人。」靈恩傳云:「聚徒講授,聽者常數百人。性拙樸無風采,及解經析理,甚有精緻,京師舊儒咸稱重之。」梁世傖人來者既多,民間對學問之士亦頗禮敬,不復隔閡,惟終歧視其語音。《陳書》一○《周鐵虎傳》亦稱鐵虎「梁世南渡,語音傖重」。袁昂《古今書評》:「施吳興書如新亭傖父,一往見似揚州人,共語音態便出。」 【212】 是南人(包括僑人與土著)對於傖楚語音之不滿,百餘年間如出一轍。然有不可解者,所謂「楚言」即北方語音,而宋高祖兄弟累葉江南未變之楚言,又明系東晉初渡江時僑人之語音,未受胡語影響者。《世說新語·豪爽篇》:「王大將軍年少時,舊有田舍名,語音亦楚。武帝喚時賢共言伎藝之(據唐寫本補之字)事,人人(據唐寫本補下人字)皆多有所知,唯王都無所關。」此西晉初年事,從洛陽言,王敦之楚音自是田舍鄙俚。然渡江以後,僑人既以中原為尚,一切皆北勝於南。保存達百年未變之楚音,自當為僑人所貴,何以仍如西晉時之對楚音表示輕鄙?此其一。僑人語音即來自中原,雖晉宋以後中原語音漸雜胡語,亦不至相懸已甚,何以梁時對傖人語音如是之憎惡?此其二。竊謂一言以蔽,僑人同化於吳人耳。大凡異族因雜居與雜婚關係,最易同化。況僑人南人本非異族,士大夫中通婚雖少,然非絕無;民間固有如王元規者,似屬少數,僑舊終不免於相為婚姻。自東晉至梁末,雜居二百餘年,無論僑人吳人如何保守,無形間之影響同化乃意中事。南境諸州中,揚州人口最多,而僑人最少,占全州人口一百四十五萬餘人之百分之一點五。 【213】 故揚州雖為僑人之政治中心,而此州之少數僑人實最易為絕大多數之吳人所同化。顏之推已言「南雜吳越」,吳越即南朝揚州之境。蓋揚州之僑人不自覺中受吳人薰染,於中原與吳人語音以外,漸型成一種混合之語音。同時揚州土著士大夫 【214】 求與僑人沆瀣一氣,競棄吳語,而效僑人之中原語音。然未必能得其似,中原語音反因吳人之模擬施用,益糅入南方成分。此種特殊語音視揚州閭里之純粹吳語固異,視百年未變之楚言亦自不同。宋高祖世居京口,南徐州僑人最多,占全州人口四十二萬餘人之百分之五三點六三,與揚州迥不相侔,此高祖所以能累葉保存其楚言也。此種特殊之混合語音初形成時,蓋在東晉末年,故當時始以宋高祖兄弟之楚言為異。逮混合達百餘年後,北方語言又雜胡語, 【215】 梁世南人遂不論僑舊俱目傖楚語音為鄙拙矣。袁昂書評所以獨引揚州人為喻者,固以揚州都城所在,人物最為冠冕,以喻傖父之外貌。竊疑亦惟在揚州此種僑吳混合之語音最盛行,然文獻難征,姑著愚見以待宏達之教正。要之,此種相互同化作用範圍甚廣,語音特其劣可得言之一例耳。
梁世傖人南渡者多,政府復以含弘為策,民族上之混淆同化作用亦益甚。及梁朝末年,不惟南境內百姓中僑舊之別漸消滅,即客觀地北人吳人之區別亦遠不如昔者之嚴。如羊侃,太山樑父人,父祖皆仕魏,大通三年歸梁。《梁書》三九《羊侃傳》:「侃曰:……北人雖謂臣為吳,南人已呼臣為虜。今與〔元〕法僧同行,還是群類相逐。」又胡僧祐南陽冠軍人,少仕魏,大通三年歸梁,復陷於北,中大通二年又得歸。自南人視之,固荒傖無疑,然僧祐與侯景將任約戰,約呼之曰:「吳兒何為不早降?」 【216】 皆足證其時在南即為吳,在北即為虜,吳虜之別為相對而非絕對矣。
第三節 南朝政府之政策
——對一般分子
上文以政治與社會為中心,論南朝如何對待境內各種人中之特殊分子,此節擬探討其統治一般分子之政策。然舉凡有關地方之制度莫非對一般分子者,其間無特殊用意之可言,故不復論,只論對於僑人及蠻人之政策。政府與人民之關係不外乎政府之統治的設置與人民對政府之負擔,今就此兩點分述之。
甲 土斷僑人政策之失敗
東晉立僑州郡縣以處北來流民,居南境而不著籍。自後逐漸畫實土為僑郡縣境,散在各地之僑人未有實土者,土斷為當地編民。又有所謂雙頭郡縣者,僑人既無實土,又不土斷,仍存其郡縣舊名,寄治於實郡縣,即以實郡太守兼領寄治之僑郡。 【217】 政府之徵租稅必以戶口冊籍為根據,而冊籍之製造又以人民安土定居為前提。東晉初年僑民既以匡復中原為念,不願著籍南土,而散居四境,無簿籍可稽。孝武帝時范寧上疏稱:「自爾漸久,人安其業,丘壟墳栢,皆已成行。雖無本邦之名,而有安土之實。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斷人戶。明考課之科,修閭伍之法。」 【218】 蓋渡江以後政府為勞徠計,既無簿籍,遂不加租課於不著籍無實土之僑民。《陳書》五《高宗紀》:「太建十一年三月丁未,詔淮北義人率戶口歸國者,建其本屬舊名,置立郡縣,即隸近州。賦給田宅,喚訂一無所預。」東晉之初疑即如此。然不著籍之僑民日漸繁殖,逮東晉末葉其數目雖不可知,大有影響於國家財政則無疑。此桓溫所以行土斷之法也。晉哀帝興寧二年三月之庚戌土斷未能盡斷境內僑人,五十年後,安帝義熙九年 【219】 宋武帝復請土斷,表云:「及至大司馬桓溫以民無定本,傷治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於時財阜國豐,實由於此。自茲訖今,彌歷年載,畫一之制漸用頹弛,雜居流寓閭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猶在。」既財阜國豐為庚戌土斷之結果,足見宋武請行土斷之最大目的亦在充實國家財政,王化未純民瘼猶在特其託詞而已。觀《謝晦傳》稱「義熙八年土斷僑流郡縣,使晦分判揚豫民戶,以平允見稱」。知諸州咸願人民斷入己境也。義熙土斷固未能盡,而義熙九年以後,北地猶陸續有流民入南。宋孝武帝即位之初,周朗上書請土斷。 【220】 《宋書》七六《王玄謨傳》亦稱:「〔孝武時〕雍土多僑寓,玄謨請土斷流民。當時百姓不願屬籍,罷之。」 【221】 今考《州郡志》,雍州所領新野、順陽、京兆、扶風、河南、廣平諸郡皆有大明土斷所立之縣,《南齊書》三五《張敬兒傳》:「初王玄謨為雍州,土斷敬兒家屬舞陰,敬兒至郡,復還冠軍。」是玄謨傳罷之雲者當系暫罷,終復行之。冠軍、舞陽同屬南陽郡,猶被土斷,則僑民可知,當以《南史》為是。後廢帝元徽元年八月又詔申土斷之制。齊高初年土斷郢、司、豫、南兗諸州流雜。 【222】 載籍可考之最後之土斷在陳世祖時,《陳書》三《世祖紀》:「天嘉元年七月乙卯詔曰:自頃喪亂,編戶播遷,言念余黎,良可哀惕。其亡鄉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內隨其適樂,來歲不問僑舊,悉令著籍,同土斷之例。」上距興寧二年凡一百九十六年。晉宋之際猶視土斷為暫時之計,故宋武上表稱:「請准庚戌土斷之科。……然後率之以仁義,鼓之以威武;超大江而跨黃河,撫九州而復舊土。則戀本之志乃速申於當年,在始暫勤,要終所以能易。」宋末對土斷之態度已不然,元徽元年詔稱:「宜式遵洪軌,以為永憲,庶阜俗昌民,反風定保。」 【223】
歷次土斷之區域不可盡知。《宋書》二《武帝紀》:「於是依界土斷,唯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蓋劉裕北來而寓晉陵,京口起義及佐命諸臣亦十九隸籍徐、兗、青三州。宗室諸劉而外,如劉康祖劉毅皆彭城人,劉穆之、童厚之、臧熹兄弟皆東莞人,劉蔚兄弟臨淮人,劉粹沛郡人,皆徐州也。檀韶兄弟叔侄高平人,魏詠之兄弟任城人,皆兗州也。孟昶兄弟孟懷玉兄弟平昌人,則青州也。外戚如孝穆趙後下邳人,孝懿蕭後蘭陵人,武敬臧後東莞人,皆屬徐州。劉康祖、劉穆之、劉粹、檀氏兄弟孟懷玉兄弟史皆言其世居京口,《世說新語·企羨篇》言孟昶未達時家在京口。徐羨之東海郯人,《晉書·地理志》穆帝時移南東海七縣出居京口,是羨之亦隸籍京口。此外劉裕從龍諸臣大約亦多居晉陵郡地。故晉陵獨異於他郡,以示優異。《通鑑》一一六文同《宋書》,胡身之註:「徐、青、兗三州都督率治晉陵,故難以土斷。」都督本非官名,若謂刺史,亦無治晉陵之事。疑胡氏誤以《晉書·地理志》「郗鑒都督青兗二州諸軍事兗州刺史,加領徐州刺史鎮廣陵」之廣陵為晉陵,遂強為之說耳。南徐州僑郡縣最多,居晉陵、義興諸郡未土斷不著籍者蓋亦不少,故梁天監元年又土斷南徐州諸僑郡縣。 【224】 義熙九年以後南徐州未土斷之僑民當亦「喚訂一無所預」,然《宋書》六孝武帝孝建元年紀有「是年始課南徐州僑民租」之文,則宋孝武以後梁天監以前南徐州不著籍之僑人雖未土斷,已與舊民同輸租課,梁武特土斷之使名實相副耳。 【225】 《魏書》七八《張普惠傳》:「〔正光末,梁武帝普通中〕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雜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宰守因此綰攝有方,奸盜不起。民以為便。」可證梁世雖別郡異縣人相雜居,對國家之負擔似無軒輊。惟難綰攝,易生奸盜,故普惠並省後民以為便,與前世畏納租稅而不欲土斷者異矣。
南朝土斷終未徹底,不如北朝之整齊畫一者,其原因在戶籍制度之疏密,而戶籍制度又視鄉黨制度為轉移。北魏初惟有宗主督護,民多隱冒。孝文初李沖請立三長,始「混天下為一法」。北齊北周皆師其意,雖單位組織互有不同,其制度之綿密整齊無異。魏孝文延興三年已詔使者巡行州郡,檢括戶口,其有仍隱不出者,州郡縣戶主並論如律。太和五年班戶籍之制五條。十年立三長,因定民戶籍。十一年又詔精檢戶籍,勿令遺漏。十四年詔依准丘井之式,遣使與州郡宣行條制,隱口漏丁即聽附實。 【226】 是既有定製,復時加督促,魏氏盛時戶籍蓋少隱漏。北齊遂不然。《隋書》五五《乞伏慧傳》:「高祖受禪,拜曹州刺史。曹土舊俗民多奸隱,戶口簿帳恆不以實。慧下車按察,得戶數萬。」又五六《令狐熙傳》:「〔開皇初〕拜滄州刺史,時山東承齊之弊,戶口簿籍類不以實。熙曉諭之,令自歸首,至者一萬戶。」蓋高齊雖承襲北魏制度,而政治窳敗,不能推行督促,以致此也。南朝鄉黨閭里本無綿密之規制。《宋書·百官志》縣令下云:「漢制……五家為伍,伍長主之;二伍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里,里魁主之;十里為亭,亭長主之;十亭為鄉。鄉有鄉佐三老,有秩、嗇夫、游徼,各一人。……其餘(丞尉以外)眾職或此縣有而彼縣無,各有舊俗,無定製也。」據休文所記,似宋時猶保存漢代之鄉黨制度者。《通典》《通考》俱沿襲此文,顏曰「宋制」。而謂宋諸鄉官「所職與秦漢同」。顧炎武《日知錄》八鄉亭之職條正文引《漢書·百官表》,而自注中引《宋書·百官志》為註腳,亦認漢代百家為一里,宋又沿漢制。其實《宋志》中所載漢制根本不存在,更無遺留或施行於宋代之理,杜、馬、顧諸家皆為休文所誤耳,昔評岡崎文夫著《魏晉南北朝通史》(1936年4月23日見《大公報·圖書副刊》)已略有論列,明《宋志》所載決非宋制。宋代制度十九沿晉之舊,如於鄉黨閭里有規定組織,亦當用晉制,無越司馬氏而上法秦漢之理。若然、斯為劉氏創舉,制置始末不容無聞。休文誤信司馬彪漢代百戶為里之說, 【227】 遂排比組成一系統,於《百官志》中備一格。然下文又言「其餘眾職或此縣有而彼縣無,各有舊俗,無定製也」。是休文亦明知宋代未盡沿用其所謂漢制者。鄉官眾職即或有或無無定製,則宋代未嘗普遍地系統地施行鄉黨制度, 【228】 蓋無疑義。自杜君卿逕認《宋志》「漢制」二字下所排列之系統為「宋制」,後人遂習焉不察耳。《南齊書·百官志》及《隋書·百官志》所紀梁陳制度,皆無鄉官。休文齊梁時人,其時果施行漢代鄉黨制度者,即使非盡漢人之舊,休文亦不應毫未省察,至漫合《百官表》與司馬彪之說,構成極不合事理之系統也。晉時鄉黨制度本不嚴密,渡江後當已破壞無餘。朝廷為僑人計,不加整頓,以求恢復。其後雖屢行土斷,而不先從建立基本之鄉黨制度入手,欲土斷之普遍徹底,庸可得乎?
複次,南朝於鄉黨閭里雖未嘗推行嚴密之制度,地方猶間存前代組織之面目。惟既不普遍,復無統系,不能收身使臂臂使指之效,更無補於整理戶籍耳。《宋志》所謂各有舊俗,或有或無者,即此類也。如《宋書》四一《孝穆趙後傳》於興寧元年葬「晉陵丹徒縣東鄉練璧里雩山」。一○○《自序》稱七世祖延始居武康縣東鄉之博陸里余烏村,鄉里之稱猶仍舊制。 【229】 里下又有村,有伍。《宋書》九一《郭世道傳》:「仁厚之風行於鄉黨,鄰村小大莫有呼其名者。」又五三《謝方明傳》:「轉會稽太守,江東民戶殷盛。……罪及比伍,動相連坐。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又九一《蔣恭傳》:「所寓村伍容有不知,不合加罪,勒縣遣之,還復民伍。」又一○○《自序》:「民有盜發冢者,罪所近村民,與符伍遭劫不赴救同坐。……劫罰之科雖有同符伍之限,而無遠近之斷。夫冢無村界,當以比近坐之。」又五四《羊玄保傳》:「先是劉式之為宣城,立吏民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里吏送州作部。」又六四《何承天傳》:「因此附定製旨,若民人葬不如法,同伍即當糾言。」南朝鄉官之可考者,如《南齊書》五《明帝紀》載建武元年詔:「諸縣使村長路都防城直縣,為劇尤深,亦宜禁斷。」《梁書》二《武帝紀》載天監十七年詔書:「若流移之後本鄉無復居宅者,村司三老及余親屬即為詣縣告請,村內官地官宅令相容受。」又二二《安成王秀傳》:「及至〔江〕州,聞州刺史取徵士陶潛曾孫為里司。」此類最下層之鄉官所以抑制奸非。宋孝武時周朗上書稱「欲為教者宜二十五家選一長,百家一師」, 【230】 蓋師古者鄉黨制度之遺意,惟朗乃求教化之普及,亦非從整理戶籍著眼。齊高梁武時,虞玩之沈約皆嘗上書論版籍,歸納其言,當日弊端有二:漏籍與改籍是。漏籍者逃免賦役,改籍者冒入仕流。沈約為矯改籍之弊,請嚴斷貨賄,取明諳流品者用晉籍及諸姓雜譜相讎校,以絕詐偽。虞玩之謂漏籍由於「凡受籍縣不加檢合,但封送州。州檢得實,方卻歸縣。吏貪其賂,民肆其奸,奸彌深而卻彌多,賂愈厚而答愈緩」。 【231】 故請以元嘉二十七年籍為正,別置校籍官。限一日得數巧,至永明八年卒以繁碎而罷。皆不知正本清源當首立嚴密之鄉黨制,層層檢核,然後戶籍之編制為易,而弊端可絕也。
乙 對蠻俚等之漠視
宋齊於多蠻之地立左郡左縣已見前,復有校尉護軍都護等專司鎮懾討伐,通四代廢置不恆。校尉大抵用所治地之刺史兼領,惟南蠻校尉晉及宋多別以重人居之,至齊始以荊州刺史兼領。 【232】 《宋書》六四《何承天傳》載「趙惔為寧蠻校尉尋(當作襄)陽太守」,乃義熙中事,宋以後無以太守領校尉者。南蠻校尉治江陵,寧蠻校尉治襄陽,安蠻校尉治豫州, 【233】 三巴校尉治白帝, 【234】 平蠻校尉治益州。 【235】 府皆置佐史,與州府同,亦有出州府之外者,如南蠻府有定蠻長。 【236】 南蠻府資費之多至歲三百萬,布萬疋,綿千斤,絹三百疋,米千斛。 【237】 南蠻府所領兵別有兵籍, 【238】 其數不可考。然《通鑑》一二八載宋孝建元年罷南蠻校尉後,「遷其營於建康」。 【239】 《水經·江水注》:「自此(公安縣油口)淵潭相接,悉是南蠻府屯。」為數必不少。鎮蠻安遠等護軍,加於廬江、晉熙、西陽、武陵諸郡太守。廣州西南二江川源深遠,別置都護,以鎮遏蠻俚,專征討之。 【240】 《齊志》越州下稱宋泰始中陳伯紹為西江都護,則宋時已有此官,惟梁末以後南服多事始漸要重。陳高祖於梁太清元年除西江都護高要太守,是都護在校尉之下,與護軍之稱處略等也。
《宋書》九七《蠻傳》稱:「蠻民順附者一戶輸谷數斛,其餘無雜調。」又謂:「蠻無徭役,強者又不供官稅。」蓋蠻俚供輸未有定製,大體以米谷為主。《宋書》九三《徐豁傳》:「中宿縣俚民課銀,一子丁輸南稱半兩。尋此縣自不出銀,又俚民皆巢居鳥語,不閒貨易之宜。……今若聽計丁課米,公私兼利。」又一○○《自序》沈亮元嘉末為南陽太守,「邊蠻畏服,皆納賦調」。《南齊書·豫章王嶷傳》:「沈攸之責賧千萬,頭擬輸五百萬。」《梁書》十七《張齊傳》:「於益州西置南梁州……齊上夷僚義租,得米二十萬斛。」蠻人頗以田作為業,故能出米,如《宋書》七七《沈慶之傳》稱「蠻田大稔,積穀重岩。……自冬至春,因糧蠻谷。……〔獲〕米粟九萬餘斛」。《梁書》三《武帝紀》:「大同八年二月,於江州新蔡高埭立頌平屯,墾作蠻田。」皆其證也。《南齊書》二五《張敬兒傳》載建康民湯天護商行入蠻,四○《魚復侯子響傳》載令內人作錦袍絳襖,欲餉蠻以交易器仗。是蠻人且知商賈之事。
對於降附蠻俚之處置,惟有就其地設左郡左縣。亘宋、齊、梁、陳四朝,移徙蠻民之記載止一見而已。《宋書》五《文帝紀》:「元嘉二十二年七月,雍州刺史武陵王諱(即孝武帝駿)討緣沔蠻,移一萬四千餘口於京師。」七七《沈慶之傳》亦載此事云:「前後所獲蠻並移京邑,以為營戶。」然紀傳中從不見以蠻兵供戰陣,惟《宋書》四一《文帝袁後傳》:「大明五年世祖……又詔……外戚尊屬不宜作墳塋蕪穢,可各給蠻戶三,以供灑掃。」劉敬叔《異苑》 【241】 六:「南平國蠻兵在姑熟,便有鬼附之。」南平國在荊州江陵江南岸。敬叔宋初時人,似取蠻人為兵不自元嘉始。疑其數極少,而政府又不以之任征討也。蓋僑人自謂衣冠上國,三吳猶所鄙夷,遑論蠻俚?加以戎狄亂華之後,中原人避地江南者於外族遠之惟恐不及。《宋書》三一《五行志》:「晉元帝永昌元年寧州刺史王遜遣子澄入質,將渝濮雜夷數百入京邑。民忽訛言寧州人大食人家小兒,親有見其蒸煮滿釜甑中者。……王澄大懼,檢測之,事了無形,民家亦未嘗有失小兒者,然後知其訛言也。」蓋南人畏懼蠻夷,不願其徙居內地。且以宋朝論,多蠻俚之雍、郢、湘、廣等皆土曠人稀, 【242】 揚、南徐、南豫則地狹民稠,揚州尤甚,如會稽郡山陰一縣即三萬戶,故孔靈符表請徙無資之家於餘姚、鄞、 三縣。 【243】 豪強侵占,亦在揚州。《宋書》五四《羊玄保傳》載大明初揚州刺史西陽王子尚上言:「鶹 山封水,保為家利。自頃以來頹弛日甚。富強者兼嶺而占,貧弱者薪蘇無托。至漁采之地亦又如茲。」孔靈符產業甚廣,又於永興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 【244】 蓋會稽全實,民物殷阜,故豪右及幸臣于山湖多所封略。 【245】 即朝廷有意徙蠻俚於揚州,亦勢所不行矣。
朝廷既不徙蠻俚於文化較高之地域,而對南方諸州亦毫無開發教化之政策,可以自地方長吏之任用證成此說。當時京朝官品位雖高,而祿力遠不及地方官之優厚。《宋書》四六《趙倫之傳》:「久居方伯,頗覺富盛,入為護軍,資力不稱,以為見貶。」倫之嘗為雍州刺史,《百官志》刺史領兵者四品,護軍則三品也。《宋書》七五《王僧達傳》:「以為尚書右僕射,尋出為使持節南蠻校尉。……及為護軍,不得志……以為吳郡太守。」僕射護軍皆第三品,南蠻第四品,太守第五品。護軍不得志而出為太守,其間優劣固不以官品為準,梁武帝亦嘗言:「荊州長史南郡太守皆是僕射出入。」 【246】 蓋州郡官於俸祿以外受納甚多,皆視陋規為當然,《南齊書》二二《豫章王嶷傳》:「宋氏以來州郡秩俸及供給多隨土所出,無有定準。嶷上表曰:……伏尋郡縣長尉俸祿之制雖有定科,而其餘資給復由風俗。東北異源,西南各緒,習以為常,因而弗變。臣謂宜使……事在可通隨宜開許,捐公侵民一皆止卻。」《南史》五七《范雲傳》稱雲齊世為零陵內史,初零陵舊政公田俸米之外別雜調四千石,雲至郡止其半,百姓悅之。又七二《何思澄傳》,父敬叔齊長城令,在縣清廉,不受禮遺。夏節至,急牓門受餉,數日中得米二千餘斛,他物稱是。又五二《梁始興王憺傳》天監中為益州刺史。舊守宰丞尉歲時乞丐,躬歷村里,百姓苦之,習以為常。憺至州停斷嚴切,百姓以蘇。守宰資力富盛,於是家貧者競求為郡縣,朝廷亦以是為恩澤,而江、湘、交、廣諸州長吏此類尤多。如宋蕭惠開妹與女將適諸王,發遣之資須二千萬,乃以為豫章內史,聽其肆意聚納。 【247】 齊明帝以王晏須祿養,出為江州刺史。 【248】 檀珪求祿,王僧虔以為安城(當作成)郡丞。 【249】 卞彬家貧,出為南康郡丞。 【250】 王僧虔為王縝乞郡啟稱:「家貧仰希江郢所統小郡。」 【251】 王僧達上書稱:「東郡奉輕,西郟(當即陝字)祿重。……乞置江湘遠郡,一二年中,庶反耕之日糧藥有寄。」 【252】 何昌寓母老求祿,出為湘東太守。 【253】 蔡祐家貧,文帝以祐子為始安太守。 【254】 梁武帝謂蕭介甚貧,可處以一郡,乃出為始興太守。 【255】 劉勔家貧,出為廣州增城令。 【256】 宋孝武謂張融殊貧,當序以嘉祿,出為封溪令。 【257】 關康之以母老家貧,求為嶺南小縣。 【258】 內官坐事左遷,亦往往謫為諸州守宰。如宋王釗忤建安王休仁,出為始興相。 【259】 蔡興宗以事除交州新昌太守。 【260】 何長瑜忤臨川王義慶,出為南海增城令。 【261】 徐爰既貶交州,又詔特除廣州統內郡。 【262】 江淹忤建平王景素,黜為建安吳興令。 【263】 可見朝廷對江、湘、交、廣等南境諸州百姓全無子恤之心,遑論教化。抑尤有甚者,《南齊書》四○《竟陵王子良傳》永明初上疏稱:「宋運告終,戎車屢駕,寄名軍牒,動竊數等。故非分充朝,資奉殷積。廣越邦宰梁益郡邑,參差調補,實允事機。且此徒冗雜,罕遵王憲,嚴加廉視,隨違彈斥。一二年間,可減太半。」子良南齊之賢王,乃為省中朝資奉,不惜調補勛人為廣越諸州守宰,又利用其不遵王憲而彈斥減削之,其視諸州人民誠草芥之不若矣!《南史》七○《郭祖深傳》祖深述梁時弊政:「朝廷擢用勛舊,為三陲州郡。不顧御人之道,唯以貪殘為務。迫脅良善,害甚豺狼,江湘人尤受其弊。」前後如出一轍。自非求祿養與被黜遷宦者,皆不願南行。《宋書》九二《阮長之傳》元嘉九年遷臨川內史,「以南土卑濕,母年老非所宜,辭不就。」《南齊書》五二《丘巨源傳》稱巨源除武昌太守,拜竟,不樂江外行。世祖問之,巨源曰:「古人云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臣年已老,寧死於建業。」《梁書》一六《王亮傳》出為衡陽太守,「以南土卑濕,辭不之官」。皆其例也。唐初馬周上疏曾謂「今朝廷唯重內官而輕州縣之選。刺史多用武人,或京官不稱職始補外任,邊遠之處用人更輕」。是南朝之弊至唐初猶未革矣。
(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四分)
《南齊書·丘靈鞠傳》試釋兼論
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濁
《南齊書》五二《丘靈鞠傳》:
世祖即位,轉通直常侍,尋領東觀祭酒。靈鞠曰:「人居官願數遷,使我終身為祭酒,不恨也。」永明二年領驍騎將軍。靈鞠不樂武位,謂人曰:「我應還東掘顧榮冢。江南地方數千里,士子風流皆出此中。顧榮忽引諸傖渡,妨我輩途轍,死有餘罪!」改正員常侍。 【264】
說者或謂江左五朝僑人當政,南士恆被排抑,故靈鞠作此憤慨之語。或謂驍騎將軍初非寒賤之職,特以靈鞠不樂武位,故而憤激。實則自晉元渡江,僑姓門戶已成。丘氏雖為吳興著姓,而位望終不得與僑姓比,遂出怨詞。猶是門第之爭,非爾時南北人士有互相排斥之事也。 【265】 一良之意竊以為此段傳文可論者蓋有三事。第一問題為丘靈鞠出此憤詞之原因,第二問題為南朝國子祭酒與東觀祭酒之用人,第三問題則「不樂武位」究是靈鞠個人好尚,抑當時文武官位果有重輕也。茲依次述之。
陳寅恪先生嘗謂丘靈鞠明言顧榮引諸傖渡,妨我輩途轍,一若確有人阻其宦途者。一良細繹南齊史書,靈鞠之改官雖未必由於南北人之相爭,當時江南「士子風流」之途轍實為北人所妨害,而靈鞠意中之人與事或竟能指實,試引申論證之。《南齊書》一六《百官志》: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 【266】
又云:
總明觀祭酒一人。右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宋書》八《明帝紀》:
泰始六年九月戊寅立總明觀,征學士以充之。置東觀祭酒。 【267】
《南齊書》二三《王儉傳》:
永明元年進號衛軍將軍,參掌選事。二年,領國子祭酒,丹陽尹,本官如故。給鼓吹一部。三年,領國子祭酒。……是歲省總明觀(據《武帝紀》省於五月),於儉宅開學士館,悉以四部書充儉家。又詔儉以家為府。 【268】
總明觀之設原以代替國學,賡續學術工作,而規模較小。其性質以研究編纂為主,而非教育國子之地。故無博士助教,而置學士書令史等。永明三年一旦復立國學,即廢總明觀,而學士館者,又為總明後身也。觀廢於永明三年,靈鞠之由祭酒領驍騎在二年。二年以後廢觀以前何人為祭酒史文不載。竊疑當時已定廢觀之計,遂預除靈鞠他官,實無人奪其祭酒也。
然則丘靈鞠憤慨之詞乃為無的放矢乎?曰:否。靈鞠確有所指,蓋怒王儉之代張緒拜國子祭酒也。《南齊書》三三《張緒傳》:
〔建元〕四年初立國學,以緒為太常卿領國子祭酒。……世祖即位,轉吏部尚書祭酒如故。永明元年遷金紫光祿大夫,領太常。明年領南郡王師,加給事中,太常如故。三年轉太子詹事,師給事如故。 【269】
不言何年罷國子祭酒。更考《南齊書·王儉傳》言二年領國子祭酒後,三年又言領國子祭酒。似嫌重複,甚不可解。《南史·王儉傳》言「永明二年領丹陽尹,三年領國子祭酒」。省去二年領祭酒之文。《通鑑》永明三年省總明觀條稱「時王儉領國子祭酒」,不著儉拜官年月。《冊府元龜》三三一《宰輔部》退讓二載儉永明二年領國子祭酒。案《文選》四六任昉《王文憲集序》云:
〔永明〕二年以本官領丹陽尹。……國學初興,華夷慕義。經師人表,允茲望實。復以本官領國子祭酒。三年解丹陽尹。 【270】
知儉之拜國子祭酒確在永明二年。唯國學之復建《南齊書》三《武帝紀》九《禮志》上皆繫於三年五月,《通鑑》一三六同。任彥昇於二年下言國學初興,是當時已有復興之議。王儉二年拜國子祭酒,猶未復國學。三年國學建,儉仍總其事,故《南齊書》再書之。《南史》省去二年一節,便為疏失。張緒王儉之間,不見他人拜祭酒之記載,蓋儉即代張緒。緒東南胄望,早有令名。袁粲稱其正始遺風。宋末王儉尚為東宮舍人時,緒已為侍中吏部郎,參掌大選。儉卒於永明七年,年三十八。《南齊書·緒本傳》記永明七年事後即稱「卒時年六十八」,疑亦卒於是年。是緒之年輩遠在儉上,儉乃取而代之。丘靈鞠適於是年由總明觀祭酒改領驍騎將軍,武職非其所樂。復睹南士張緒為諸傖王儉所抑,兔死而狐悲,遂有此憤悒之語矣!《藝文類聚》四六《職官》二祭酒條有王融為王儉《讓國子祭酒表》。當時習俗拜官高者必上表讓, 【271】 固未可據此論仲寶之意向也。
王儉之好抑南士又有數事足資證明。儉目張緒為「北士中覓」,然太祖欲用緒為僕射時,儉猶謂「南士由來少居此職」,而稱陸玩顧和之任僕射為晉氏衰政,不可以為準則。 【272】 《南齊書》三七《胡諧之傳》云:
上〔武帝〕欲遷諧之,嘗從容謂諧之曰:「江州有幾侍中耶?」諧之答曰:「近世唯有程道惠一人而已。」 【273】 上曰:「當令有二。」後以語尚書令王儉,儉意更異。乃以為太子中庶子領左衛率。 【274】
胡氏雖為溪人,乃豫章望族,胡藩立功宋室,與諧之父翼之皆曾為州府徵辟。觀史文武帝詢以江州有幾侍中之言,知儉所以意更異者固非狃於門第高下之見,而系南北畛域之別矣!四四《沈文季傳》云:
兄子昭略有剛氣,升明末為相國西曹。太祖賞之,及即位,謂王儉曰:「南士中有沈昭略,何職處之?」儉曰:「臣已有擬奏,轉前軍將軍。」上不欲違,可其奏。尋遷為中書郎。
據《宋書·百官志》,前軍將軍第四品,中書侍郎第五品。然中書郎特為美職, 【275】 非前軍之比,不必進班秩始為升。此亦王儉抑壓南士之又一例也。至於世所習聞之老子與韓非同傳一語,則兼地域門第兩事而言。王敬則臨淮射陽人,僑居晉陵,遂土斷為晉陵南沙人。加之出身縣吏。南朝士庶之別甚嚴,自非儉所屑與比擬。敬則自稱「南沙小吏」,明言渠與王衛軍不唯有南北之異,且有士庶之別也。
王儉年二十八即為齊台右僕射領吏部,又嘗學問,故不可一世,以謝安石自況。不獨以人地兼美驕南士,且以學問自豪。如陸澄為太祖誦《孝經》,自仲尼居起。儉譏其博而寡要(儉本傳)。《南齊書》三九《陸澄傳》又云:
儉自以博聞多識,讀書過澄。澄曰:「仆年少來無事,唯以讀書為業。且年已倍令君。令君少便鞅掌王務,雖復一覽便諳,然其捲軸未必多仆。」儉集學士何憲等盛自商略。澄待儉語畢,然後談所遺漏數百千條,皆儉所未睹。儉乃嘆服。
《丘靈鞠傳》云:
在沈淵座見王儉詩。淵曰:「王令文章大進!」靈鞠曰「何如我未進時?」此言達儉。
皆足以見當時南土文人之不喜王儉。「妨我輩途轍」一語確鑿言之或為張緒事而發。泛而論之,亦未始不由於儉之以學問驕人,致招反感也。
王儉永明二年拜國子祭酒,七年終於此職。《南齊書·張緒傳》云:
七年竟陵王子良領國子祭酒。世祖敕王晏曰:「吾欲令司徒辭祭酒,以授張緒,物議以為云何?」子良竟不拜。以緒領國子祭酒,光祿師中正如故。 【276】
蓋世祖始終屬意張思曼,故王儉一死,吏部擬授子良,而世祖欲用張緒情見乎詞。張緒「素望甚重」,永明初已曾為祭酒,此時復畏物議者,正是王儉一流抑壓南士之僑姓高門所造成也。蕭氏淮南楚子,原非中原甲族如王謝之比。故齊武帝對南士與寒門初無成見。唯僑姓高門專握政權,社會上復有牢不可破之勢力,雖帝王亦無如之何。《南齊書》五六《紀僧真傳》:
丹陽建康人也。……僧真容貌言吐雅有士風。世祖嘗目送之,笑曰:人何必計門戶!紀僧真常貴人所不及。
《南史》三六《江 傳》:
先是中書舍人紀僧真幸於武帝,稍歷軍校,容表有士風。謂帝曰:「臣小人,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復所須。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 謝 ,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 ,登榻坐定, 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277】
又如徐爰有寵於宋文帝,文帝命王球與殷景仁與之相知。球辭以為「士庶區別國之章也,臣不敢奉詔」帝改容謝之。 【278】 梁世王峻謂始興王憺:「臣太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媾為門戶。」 【279】 齊世益州刺史鄧元起功勳甚著,名地卑瑣,願掛名士流。乞上籍出身州從事,庾蓽不用。 【280】 皆足以見僑姓高門在政治上社會上之勢力,帝王雖為統治階級,反無能措意。正可與齊武欲用張緒而畏物議之事比觀。僑姓之中門第復有高下,其門閥低者反易為帝王所吸引。如王儉與王晏同是琅玡王氏,而高下迥殊。晏祖弘之少孤貧。 【281】 齊明帝誅晏,下詔稱其「閭閻凡伍,少無特操」。晏初得班劍,謝 謂之曰:「身家太傅才得六人,君亦何事一朝至此?」晏甚憚之。 【282】 晏嘗戲沈文季為吳興僕射,文季答以「琅玡執法似不出卿門」。 【283】 皆是晏門第低下之證,蓋猶不逮烏衣諸郎。而《南齊書》四二《晏本傳》稱:「時王儉雖貴而疏。晏既領選,權行台閣,與儉頗不平。」 【284】 其中消息不難窺見。要之,僑姓高門之勢力固不假帝王而存在。明乎此,而後知南朝雖數更王室,高門甲族仕宦無替,初不以易姓為恥者,固自有其理由矣。王西莊《十七史商榷》六○王儉首創逆謀條謂王氏世以君國輸人,又言儉諂媚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似皆未達一間也。
晉元渡江依人國土,於南士不得不撫慰登庸,收通力合作之效,以鞏固北來之政權。逮宋齊兩代僑人勢力已成,無待取悅南人。於是南士在政治上遂失其地位,反不若江左初年。王儉張緒丘靈鞠正是此期之代表。降至梁陳則僑人南渡已久,與南人沆瀣一氣,僑舊之別漸泯。陳朝皇室復是北來寒門,土斷為南人者,南士在政治上軍事上遂大露頭角焉。一良昔撰《南朝境內之各種人及政府對待之政策》一文已申其說。並就中央及地方之高官,論南北仕之途之大略,窺其消長。茲再就國子祭酒一官之用人,闡明此旨。於以知丘靈鞠憤慨之詞近則激於王儉之代張緒,遠則實為東晉渡江以來南土儒學之士作不平鳴也。《晉書》九一《杜夷傳》:
廬江灊人也。……〔元帝時〕又除國子祭酒。 【285】
同書三七《彭城穆王權附孫 傳》:
〔元帝即位〕拜國子祭酒,加散騎常侍。
同書七八《孔愉傳》:
會稽山陰人也。……復徙領軍將軍,加金紫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
同書八三《袁瓌傳》:
陳郡陽夏人。……徙大司農,尋除國子祭酒,頃之加散騎常侍。
同書四四《華恆傳》:
〔平原高唐人〕成帝即位,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
同書八八《顏含傳》:
琅玡莘人也。……復為侍中,尋除國子祭酒,加散騎常侍,加光祿勛。
同書七八《丁潭傳》:
會稽山陰人也。……累遷左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本國大中正,加散騎常侍。
同書八三《顧和傳》:
〔吳郡吳人也〕……轉吏部尚書,頻徙領軍將軍太常卿國子祭酒。康帝即位……遷尚書僕射……更拜銀青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
同書四九《阮裕傳》:
〔陳留尉氏人也〕復征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並無所就。
同書五六《江虨傳》:
〔陳留圉人也〕轉護軍將軍領國子祭酒。
同書九四《戴逵傳》:
譙國人也。……孝武帝時……征為國子祭酒加散騎常侍,征之復不至。
《宋書》一四《禮志》一孝武帝太元初有國子祭酒殷茂。據《晉書》八四《殷仲堪傳》,茂為仲堪叔父,是亦陳郡人。東晉國子祭酒可考者十二人之中,北人凡九,未必皆僑姓高門。南人占其三,且皆在成康以前,即晉元渡江三十年之內也。元帝太興元年以侍中皆北士,宜兼用南人。 【286】 王導勸元帝優禮顧榮賀循紀瞻周 以招徠南士。 【287】 孔愉顧和等之見用蓋亦由於此矣。
劉宋一代國子祭酒之可考者,《宋書》五九《殷淳傳》:
〔陳郡長平人〕父穆……及〔宋高祖〕受禪,轉散騎常侍國子祭酒。
同書六○《范泰傳》:
〔順陽人〕 【288】 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明年議建國學,以泰領國子祭酒。……時學竟不立。景平初加位特進,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元嘉〕三年……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
同書六六《何尚之傳》:
廬江灊人也。……劉湛欲領丹陽尹,乃徙尚之為祠部尚書領國子祭酒。……湛誅,遷吏部尚書。……國子學建,領國子祭酒。
同書六一《江夏王義恭傳》:
元嘉二十年領國子祭酒。
同書六三《沈演之傳》:
〔吳興武康人〕〔范〕曄尋事發,伏誅。遷領國子祭酒本州大中正。
同書七三《顏延之傳》:
琅玡臨沂人也。……〔元嘉中〕奏遷國子祭酒司徒左長史。
同書五四《羊玄保傳》:
太山南城人也。……元兇弒立,為吏部尚書,領國子祭酒。尋加光祿大夫。
同書七九《廬江王禕傳》:
大明二年……又出為南豫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領國子祭酒常侍如故。……七年進司空,常侍祭酒如故。
東觀祭酒可考者得二人,《南齊書》三四《王諶傳》:
東海郯人也。……還為尚書左丞。尋以本官領東觀祭酒,即明帝所置總明觀也。
同書五三《虞願傳》:
會稽餘姚人。……〔宋末〕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除驍騎將軍,遷廷尉祭酒如故。建元元年卒。
十人之中南人止占其二。羊玄保與羊耽羊衜昭穆不可考,蓋系遠屬。故羊氏西晉之世聯姻帝室,惠帝羊後自稱高門。 【289】 叔子又有名德。而泰始中詔書稱羊玄保兄子希「卑門寒士,累世無聞」。 【290】 「太祖諸子禕尤凡劣,諸兄弟蚩鄙之」(本傳語)。亦得領祭酒,丘靈鞠之憤慨不亦宜乎?
蕭齊國子祭酒可考者張緒王儉竟陵王子良外,猶得四人。《梁書》五一《何胤傳》:
廬江灊人也。……永明十年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為國子祭酒。 【291】
《南齊書》三九《陸澄傳》:
吳郡吳人也。……尋領國子祭酒。……隆昌元年以老疾轉光祿大夫。
同書四三《江 傳》:
濟陽考城人也。……隆昌元年為侍中領國子祭酒。
《梁書》一三《沈約傳》:
吳興武康人也。……〔齊〕明帝即位……征為五兵尚書,遷國子祭酒。
東觀祭酒可考者,丘靈鞠外有劉 。《南齊書》三九本傳:
沛國相人。……拜彭城郡丞。……上〔太〕祖又以 兼總明觀祭酒。
九人之中南士得其四,比例較之各朝為勝。然張緒為王儉所抑,陸澄沈約之拜皆在儉卒後也。
梁代國子祭酒可考者獨多,得十三人。《梁書》一六《張稷傳》:
吳郡人也。……高祖受禪……為侍中國子祭酒,領驍騎將軍。
同書三一《袁昂傳》:
〔陳郡陽夏人〕天監七年除國子祭酒,兼僕射如故。……普通三年復為尚書令……未拜,又領國子祭酒。
同書二一《張充傳》:
吳郡人。……〔天監中〕征拜散騎常侍國子祭酒。……轉左衛將軍祭酒如故。
同卷《蔡撙傳》:
濟陽考城人。……〔天監中〕還除通直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遷吏部尚書。
同書二七《明山賓傳》:
平原鬲人也。……普通四年遷散騎常侍,領青冀二州大中正。……俄以本官兼國子祭酒。
同書二一《王暕傳》:
琅玡臨沂人。……征為吏部尚書,俄領國子祭酒。……還為侍中尚書左僕射領國子祭酒。
同書三五《蕭子顯傳》:
〔蘭陵人〕中大通三年以本官領國子博士。……其年遷國子祭酒,又加侍中。
同書二七《殷鈞傳》:
〔陳郡長平人〕昭明太子薨,官屬罷。又領右游擊,除國子祭酒。常侍如故。
同書四一《王承傳》:
〔琅玡臨沂人〕中大通五年遷長兼侍中,俄轉國子祭酒。
同書三五《蕭子云傳》:
〔蘭陵人〕大同二年遷員外郎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頃之,復為侍中,祭酒中正如故。
同書四○《到溉傳》:
彭城武原人。……俄授散騎常侍侍中國子祭酒。 【292】
同書四一《劉瑴傳》:
〔沛國人〕承聖二年遷吏部尚書國子祭酒。
陳書二四《周弘正傳》:
汝南安成人。……太平元年授侍中,領國子祭酒。
除張稷張充而外,皆北士也。
陳代可考者,《陳書》二四《周弘正傳》:
天嘉元年遷侍中國子祭酒。……高宗即位遷特進,重領國子祭酒。
《陳書》二一《王固傳》:
〔琅玡臨沂人〕天嘉二年至都,拜國子祭酒。
同書三三《王元規傳》:
〔太原晉陽人〕〔天嘉中〕遷國子祭酒。
同書二一《孔奐傳》:
會稽山陰人也。……廢帝即位除散騎常侍國子祭酒。
同書二六《徐孝克傳》:
〔東海郯人〕太建六年除國子博士,遷通直散騎常侍,兼國子祭酒,尋為真。
同卷《徐陵傳》:
東海郯人也。……太建七年領國子祭酒南徐州大中正。
同書三○《蕭濟傳》:
東海蘭陵人也。……〔太建中〕遷國子祭酒,領羽林如故。
同書二八《廬陵王伯仁傳》:
禎明元年加侍中國子祭酒,領太子中庶子。
同卷《新蔡王叔齊傳》:
禎明元年除國子祭酒。侍中將軍佐史如故。
九人中南人得其三,而二為宗室。綜觀上引史文,知國子祭酒雖非權勢所在,實為清望所歸。江左五朝多用北士,但不限於高門甲族。南士高門雖不乏文採風流儒術學藝可觀者,而居是職者綦少。丘靈鞠之憤悒固不止於門第之爭矣!
南朝三百年間職官典制大致因襲魏晉,然每一官之選望則頗有升降。如《太平御覽》二一五引《山公啟事》「舊尚書郎極清望,號稱大臣之副,州取尤者以應」。而南渡以後高門竟不居台郎(詳下)。《御覽》同卷引何法盛《中興書·太原王錄》「王坦之選曹將擬為尚書郎,坦之聞曰:自過江尚書郎正用第二人,何得以此見擬?」其例一也。《宋書》八四《孔覬傳》謂:「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閒散,用人漸輕。孝建三年世祖欲重其選,詔曰:散騎職為近侍,事居規納。置任之本實惟親要。而頃選常侍陵遲未允。宜簡授時良,永寘清轍。……既而常侍之選復卑。」 【293】 其例二也。晉元帝初即位,琅玡王裒始受封。帝欲引朝賢為其國上卿。賀循謂郎中令職望清重,實宜審受。 【294】 至宋文帝時沈璞除南平王左常侍,文帝遂謂璞「勿以國官乖清途為罔罔」。 【295】 是百年以後國官已由「清重」之職論為「非清途」矣,其例三也。然而有一現象為通三百年間所未變者,即官有清濁之分是也。《隋書》二六《百官志》上記梁陳之制「官有清濁」。又謂:「凡選官無定期,隨缺即補。多更改遷官,未必即進班秩。其官唯論清濁,從濁官則微清,則勝於轉。」《通典》一四《選舉》二作「官有清濁以為升降。從濁得清則勝於遷」。即本《隋書》而文義較勝。此雖指梁陳而言,實為南朝共有現象。《宋書》五七《蔡興宗傳》:「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疑亦兼指門戶官位而言。 【296】 六五《杜驥傳》謂晚渡北人雖復人才可施,每為「清塗」所隔。《梁書》四九《鍾嶸傳》亦有「清貫」「清級」之語。所謂清濁繫於位望而不在實權。如桓玄年廿三始拜太子洗馬。時議謂溫有不臣之跡,故折玄兄弟而為素官。 【297】 蓋洗馬清望官而無權無勢也。清濁與任職者之門閥高下亦互有密切關係。 【298】 其區別史無明文,然大略亦可考而知。
《宋書》五三《張茂度傳附陸仲元傳》:
晉太尉玩曾孫也。以事用見知。歷清資吏部郎右衛將軍侍中吳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為侍中,時人方之金張二族。
「選曹要重」,吏部尚書有「大尚書」之稱。「中興膏腴之族唯作吏部」。 【299】 何尚之為吏部郎,告休定省,傾朝送別。其父以為送吏部郎,非關何彥德。 【300】 是吏部郎之職既要且清也。吳郡名郡 【301】 ,侍中之為清職無待博引。《晉書》七七《蔡謨傳》上表辭侍中,有「苟進以穢清途」之語。《南齊書》四九《王奐傳附殷恆傳》載詔書,明言侍中為「清序」。 【302】 唯右衛雖為武職高官,終不逮吏部郎與侍中耳。 【303】 《南史》三一《張緒傳》:
王延之代緒為中書令。何點嘆曰:「晉以子敬季琰為此職,今以王延之張緒為之,可謂清官,後接之者實為未易。」
《宋書》四二《王弘傳》:
子錫……歷清職中書郎。……弘從父弟練……子釗,世祖大明中亦經清職黃門郎。
《陳書》三四《蔡凝傳》謂「黃散之職故須人門兼美」。《梁書》四九《庾於陵傳》:
拜太子洗馬,舍人如故。舊事東宮官屬通為清選。洗馬掌文翰,尤其清者。近世用人皆取甲族有才望。時於陵與周舍並擢充職。高祖曰:「官以人而清,豈限以甲族?」時論以為美。
知中書散騎與東宮官屬皆屬清望。至於秘書著作,為甲族起家之選,其為清職又不待論矣。 【304】 嘗推原所以,大抵上述諸官其先專用高門,習之既久,世遂目為高門專利。門閥之顯與官位之清遂互相呼應,連為一事。其起源實肇於晉中朝。《晉書》四八《閻纘傳》:
〔元康初〕國子祭酒鄒湛以纘才堪佐著,薦於秘書監華嶠。嶠曰:「此職閒廩重,貴勢多爭之,不暇求其才。」遂不能用。
是貴勢壟斷秘著之職始於西晉。然其初僅緣於「職閒廩重」耳,無關清濁也。纘傳又云:
纘輿棺詣闕上書理〔愍懷〕太子之冤曰:「……每見選師傅,下至群吏,率取膏粱擊鐘鼎食之家,希有寒門儒素如衛綰周文石奮疏廣。洗馬舍人亦無汲黯鄭莊之比。……非但東宮,歷觀諸王師友文學,皆豪族立能得者。率非龔遂王陽能以道訓。友無亮直三益之節,官以文學為名,實不讀書。……置游談文學,〔今宜〕皆選寒門孤宦,以學行自立者。……絕貴戚子弟輕薄賓客。……臣素寒門無力,仕宦不經東宮。」
東宮諸王官屬之列於清貫,亦由於中朝以來唯用膏粱子弟。梁武帝所以有「豈限以甲族」之嘆也。 【305】
至於官位之不與清級者,亦有數事可考。《南齊書》三三《王僧虔傳》:
遷御史中丞領驍騎將軍。甲族由來多不居憲台。王氏居烏衣者官位微減。僧虔為此官,乃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可試為耳。」
王淮之四世為御史中丞,范泰嘲之為「唯解彈事」。 【306】 《南史》一九《謝幾卿傳》:
梁天監中自尚書三公郎為治書侍御史。舊郎官轉為此職者世謂之南奔。
《宋書》五九《江智淵傳》:
元嘉末除尚書庫部郎。時高流官序不為台郎。智淵門孤援寡,獨有此選。
《梁書》三三《王筠傳》:
除尚書殿中郎。王氏過江以來未有居郎署者。
可知台郎非清選,而憲台方之尤為濁矣!
唐代文官試吏部,武官試兵部,始分兩途。魏晉以來選舉司之吏部與中正,似文武無別。然起家仍自有異,涇渭固分也。大抵南朝甲族著姓起家文職,而「兵戶」「將家」寒門子弟往往出身武位。但仕宦既進以後,又不論出身,文武官位可以更互為之。文人任武職者史不絕書,無煩徵引。出身武官而嘗得文職者,如宋之柳元景沈慶之,齊之沈文季呂安國周盤龍等皆是。文官之中分清濁,若與武官較,則武官雖高位,亦遜文職也。《南齊書》二九《呂安國傳》:
廣陵廣陵人也。宋大明末安國以將領見任。……永明二年徙都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諸軍事平北將軍南兗州刺史,仍為都督湘州刺史。四年……有疾,征為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安國欣有文授,謂其子曰:「汝後勿作袴褶驅使,單衣猶恨不稱,當為朱衣官也。」
齊世張欣泰竟陵人,興世之子。興世少時家貧,竟陵舊置軍府,曾補參軍督護。 【307】 欣泰不以武業自居。齊世祖時為直閣步兵校尉領羽林監。《南齊書》五一本傳言:
欣泰通涉雅俗,交結多是名素。下直輒遊園池,著鹿皮冠,衲衣錫杖,挾素琴。有以啟世祖者,世祖曰:「將家兒何敢作此舉止!」後從車駕出新林,敕欣泰甲杖廉察,欣泰停杖於松樹下,飲酒賦詩。制局監呂文度過見,啟世祖。世祖大怒,遣出外。數日意稍釋,召還,謂之曰:「卿不樂為武職驅使,當處卿以清貫。」除正員郎。
正員郎謂正員散騎侍郎,與通直員外相對而言。據上文所述,黃散皆清職也。《宋書·百官志》五校尉第四品,散騎侍郎第五品。而世祖以除欣泰正員郎為殊恩,此即所謂「未必即進班秩」,「從濁得清則勝於遷」矣!《宋書》八四《鄧琬傳》載琬起兵後,使劉胡東下。「時胡等兵眾強盛,遠近疑惑。太宗欲綏慰人情,遣吏部尚書褚淵至虎檻,選用將帥以下。申謙之杜幼文因此求黃門郎,沈懷明劉亮求中書郎。」據琬傳劉亮等皆軍主,其品秩不可知,當在五品之黃門郎中書郎下,然其求固意在位望,不在班秩。至杜幼文琬傳載其為步兵校尉,而猶求黃門。是亦以四品武職而求五品清望官也。幼文即杜驥之子,附見《宋書》六五驥傳。驥兄坦稱「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幼文之步兵校尉自非清途,因有黃門之請。梁初鍾嶸所謂「若吏姓寒人,聽極其門品。不當因軍,遂濫清級」,正指如謙之幼文輩所為也。《晉書》八四《楊佺期傳》稱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加排抑。桓玄且以寒士裁之。 【308】 而史言「佺期少仕軍府」。是亦杜驥父子之比,清途見隔,遂不得不仕於軍府矣。
《南齊書》四二《王晏傳附弟詡傳》:
永明中為少府卿,六年敕位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詡與射聲校尉陰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錮十年。
一良案,宋齊諸卿皆無卿名,梁天監七年始加卿字。蕭子顯蓋以梁制記齊事。據《宋書·百官志》少府三品,五校四品,而黃門則五品也。《隋書·百官志》記梁制少府卿十一班,五校七班,黃門郎十班。梁以班多為貴,此三官品秩高下與宋代不同。南齊官品不可知,然《百官志》謂:「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疑齊制實沿宋舊,不與梁同。少府五校品秩皆在黃門郎之上,而王詡陰玄智乃坐罪,是亦五校不逮黃門之證也。曹道剛既為驍騎將軍,齊鬱林王即位,遷為黃門郎,明帝猶固諫。 【309】 宋世薛安都自散騎常侍(三品)太子左率(五品)遷左衛將軍(四品)常侍如故。江夏王義恭嫌多,欲使單為左衛。蔡興宗曰:「率衛相去唯阿之間。且已失征虜,非乃超越。復奪常侍,頓為降貶。」 【310】 皆文重於武。南朝官文書結銜品秩相同者亦多以文職居前。如《宋書》四三《徐羨之傳》載高祖踐阼詔書,「散騎常侍護軍將軍作唐男檀道濟」,「侍中中領軍謝晦」,皆同為三品而先書文職也。劉穆之王華皆追贈散騎常侍衛將軍,皆見《宋書》本傳,是文職三品書於武職二品之前也。《宋書》一○○《自序》記沈伯玉為衛尉丞,車駕出行,伯玉直門戎服。張永謂伯玉「此職乖卿志」,宋孝武帝乃特聽伯玉直門服玄衣。急裝與緩服之別亦即文武清濁高下之別矣。
錢竹汀《廿二史考異》二○《晉書·職官志》晉以領護左右衛驍騎游擊為六軍條云:
上文所列伏波將軍鎮軍龍驤典軍上軍輔國諸將軍雖有名號,而無職司。此領護等六軍及四軍五校皆典軍之官,故別為一類。 【311】
又二五《南齊書·百官志》領軍將軍條云:
晉宋以來將軍有二等。自驃騎至龍驤將軍皆虛號,非持節出鎮不得領兵。此領護左右衛驍游前後左右軍將軍則皆主兵之官也。
一良案,錢氏之說是也。抑猶有未盡者,江左五朝第二類之武職中,性質又有不同。可分為二,即領兵與不領兵之別也。《晉書》二四《職官志》:
護軍將軍……元帝永昌元年省護軍,並領軍。明帝太寧二年復置。領護各領營兵。 【312】 江左以來領軍不復別領營,總統二衛驍騎材官諸營。護軍猶別有營也。 【313】
又云:
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等是為五校,並漢官也。魏晉逮於江左猶領營兵。 【314】
《宋書》四○《百官志》下。
二衛將軍掌宿衛營兵。……驍騎將軍……有營兵。……先有司馬功曹主簿,後省。
又云:
自游擊至五校 【315】 魏晉逮於江左初猶領營兵,並置司馬功曹主簿,後省。二中郎將本不領營也。
蓋江左五朝領護左右衛與驍騎皆領營兵者,而游擊以下至五校則否。 【316】 永明中蕭諶除步兵校尉,世祖齋內兵仗悉付之。 【317】 步兵而總兵仗是為例外,然亦非自領營兵也。領兵之武位較不領者為重。如齊樂藹自步兵校尉求助戌歸荊州,史稱其「仕不得志」。 【318】 而驍騎將軍之職「舊領營兵,兼統宿衛。自梁氏以來其任逾重」。 【319】 梁以前驍騎雖非重任,比五校為高可以推知也。
南朝官制大抵視本官以及其人資之輕重而兼領他職,謂之帶帖。 【320】 《宋書》八五《謝莊傳》載宋孝武帝嫉吏部權重,欲分其勢,乃分置二人。其與江夏王義恭詔云:
本職(謂吏部尚書)非復重官,可得不須帶帖。
《南齊書》三二《何戢傳》:
上欲轉戢領選,問尚書令褚淵。……以戢資重,欲加常侍。淵曰:「……選職方昔小輕,不容頓加常侍。若帖以驍游,亦為不少。」乃以戢為吏部尚書加驍騎將軍。 【321】
同書三九《劉 傳》:
又上下年尊,益不願居官次廢晨昏也。先朝為此曲申從許,故得連年不拜榮授,而帶帖薄祿。
其意即謂不拜高官,僅任高官所帶帖之職,以供祿養而已。《南史》 傳「故得連年不拜」之下省去「榮授」及「而帶帖薄祿」等七字。不知不拜者總明觀祭酒等榮授耳。史明言其以母老缺養為彭城郡丞會稽郡丞,省去數字便不可通矣。
武位雖非高門所樂,然以文職清望官帖領之,則互相配合,最為美授。《宋書》六三《沈演之傳》:
元嘉十七年……以演之為右衛將軍。……乃以後軍長史范曄為左衛將軍,與演之對掌禁旅,同參機密。二十年遷侍中右衛將軍如故。太祖謂之曰:「侍中領衛望實優顯。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南齊書》四三《江 傳》:
永明七年徙為侍中,領驍騎將軍。……王晏啟世祖曰:「……愚謂以侍中領驍騎,望實清顯。」
驍騎將軍與步兵校尉尤為清望官常所帶帖。以侍中領驍騎者宋有王華王曇首劉韞徐湛之何偃,齊有江夏王鋒西陽王子明安陸王緬蕭昭胄江 何昌寓蕭惠基王奐,梁有王瞻張稷,陳有孔奐王瑒江總。以散騎常侍領者,齊有南平王銳王繢,梁有王泰夏侯亶。以通直散騎常侍領者,宋有張瓌,齊有蔡約王逡之,梁有陳伯之。以員外散騎常侍領者,齊有王敬則。以中庶子領者齊有江 謝 王繢王暕殷鈞。以黃門郎領者宋有王韶之,齊有王諶。他官領驍騎者亦數見。如宋世建平王宏廬江王褘齊世張緒以中書令領。齊世安成王暠梁世范岫陳世江總以祠部尚書領。宋世顏竣王延之齊世何戢以吏部尚書領。齊世劉悛何胤以左民尚書領。梁世蕭琛以度支尚書領。齊世垣崇祖以五兵尚書領,江 以都官尚書領。宋世王僧虔以御史中丞領,齊世陸澄以廷尉領。蓋驍騎領營兵,清望官再領驍騎,兼帶文武,益增其重要,所謂望實清顯。以上所列諸人除王敬則陳伯之孔奐等三數人外,亦莫非膏腴之族也。
以侍中領步兵校尉者宋有王奐,齊有安成王暠張瓌褚炫王晏王慈蕭惠休何胤,梁有周舍謝舉,陳有張種。以黃門侍郎領者宋有顏師白孔寧子,梁有顧憲之,陳有謝哲。以中庶子領者宋有建平王景素顏延之,梁有王筠王規,陳有陸繕陸瓊江德藻。以散騎常侍領者梁有蕭子恪,陳有孔奐。以國子博士領者梁有沈文阿盧廣。步兵不領營兵,純為虛號,故有以國子博士領者。方之驍騎自屬稍差。然文官仍以領武位而重。如蔡興宗選中庶子殷常為黃門領校,江夏王義恭謂「便應侍中,那得為黃門而已!」興宗答以「殷常中庶百日,今又領校,不為少也」。 【322】
驍騎將軍為清望帶帖之職,然驍騎本身終非清選。試考諸史,單任驍騎將軍(梁又分左右)者,其門第人身皆非帖領驍騎者之比也。如宋之杜幼文晚渡荒傖。宗越河南人,土斷屬葉,出於次門。吳喜南土寒門,出身小吏,充郡府雜役。任農夫全景文亦以武用見知。齊之張敬兒崔慧景周盤龍曹道剛薛淵戴僧靜桓康曹虎頭,梁之張惠紹馮道根康絢昌義之,莫非出身武將者也。儒林文學之士亦有單任驍騎將軍者,如東晉之徐邈徐廣,宋之虞玩之江智淵,齊之孔稚珪張沖檀超傅琰虞願孔琇之何佟之,梁之江淹樂藹。皆非高門之首。宗室單任此職者,唯齊世有河東王鉉。 【323】 《陳書》卷二《高祖紀》永定二年詔云:「驍騎宜通文武。文官則用腹心,武官則用功臣。」功臣者武將之謂。梁陳之世帝王腹心多出單寒之家,亦適足說明文官任驍騎者之性質也。
綜觀以上所論,知南朝武位不逮文職,故驍騎不若國子祭酒。然丘靈鞠以通直散騎常侍領驍騎,猶不失清顯,非單任驍騎將軍之比。其不樂此職實由於個人好尚,固與南人之常被排抑無關矣。
(載《清華學報》第四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