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三十

食貨志五 徭役 徭,力役之徵,古法也! 國朝酌而行之。謂均者,辟則仔肩,在均其衡石,若有所偏磽,則不勝任而仆矣。郡編於屬縣,皆人在官者,視事繁簡,給其稍食,有銀、力二差,亦宋雇役免役之遺意。力差,若兩院、督府上司,府縣各衙門門子、皂隸、書手、庫子,獄卒、鋪兵、儒學殿夫、門子、斗級、庫子、及驛館倉夫、斗級、巡檢弓兵、稅課巡欄、各分司公館與書院祠壇門子、橋渡、廠夫之屬;銀差,若長夫上中二解戶、各衙門祗侯、馬夫、儒學齋夫、膳夫,借撥、皂隸之屬。往者歲一編之,以見年裡。後五年,應役其中,銀差稍輕,力差如斗級、鋪兵、館夫諸屬所費溢,額派倍蓰,其甚者則庫子。庫子本備管收役使耳,縣官視為甲干。公私之費,悉茲取給,其破產者什之九。隆慶間,議以縣吏充庫子秤收,宿弊稍蠲。而若鋪兵、斗級有代者,猶多索顧直。萬曆六年,行一條鞭法,以十年總編,盡清官戶之重免者。諸邑丁米稍裕與,雇直又多嬴餘,無復輕重不均之嘆矣。歲征銀二萬一千五百八十兩二錢六分,閏年加派銀九百六十六兩三錢五分一厘。 閩縣每丁派銀七分四厘二毫二絲八忽四微六纖,每石派銀一錢七分三厘一毫九絲九忽七微四纖,共該銀四千二百七兩;閏年每丁加派銀三厘二毫一絲九忽五微一纖七渺九塵二埃二沙,每石加銀七厘五毫一絲二忽二微六渺四塵八埃一沙,該銀一百七十八兩一錢三分三厘三毫。 都察院:祗侯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銀二十四兩,閏月每名加銀一兩;門子三名、皂隸一十二名、廚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 察院:門子二名、皂隸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廚子半名,銀三兩六錢,閏年加銀三錢。 總兵府:門子三名、皂隸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七十八兩八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 布政司: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銀一百六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一十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上解戶一名,銀二十六兩,富戶一名,銀二兩,抬表夫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俱無加;黃冊庫,庫子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銀六錢,造冊書手二十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五十一兩二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 按察司:馬夫一十八名,每名銀四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無加;門子一十四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兩八錢,閏年每名加銀六錢;造冊書手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分巡福寧道書手一名,銀七兩二錢。 提學道:書手一名,銀五兩,閏年俱無加。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工食銀二十五兩,閏年加銀二兩八分三厘三毫。 運鹽司:門子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閏年每名加銀六錢;南台倉倉夫二名,每名銀三兩,共六兩,閏年無加。 本府:祗侯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一十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七十九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大儲庫庫夫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司獄司獄卒六名,每名銀十兩八錢,共六十四兩八錢,閏年每名加九錢;常豐倉倉夫三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六十兩,內實每名七兩二錢,給募役余銀存備查盤搬運人夫工食並紙札等用。 本府儒學:門子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三十六兩,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看守書板一名,共三名,斗級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五十兩四錢,閏年無加。 總鋪司:鋪兵二十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八十兩,閏年每名加六錢。 稅課司:巡欄二名,每名銀一兩,共二兩,閏年無加。 本縣:祗侯九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四名、庫書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百三十七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一十二名,每名銀十兩,共一百二十兩。 預備倉應役倉夫四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八十兩,內每名銀七兩二錢給募役,余銀存儲查盤搬運人夫工食並紙札等用,本倉充餉倉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解布政司。 本縣學:齋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年加六錢;庫子二名、斗級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四十三兩二錢,閏年無加。 看守南察院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看守西察院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看守提學道門子一名,銀六兩,柔遠驛並河口廠夫共一名,銀四兩;看守貢院門子一名,銀七兩二錢;看守三山驛公館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看守造船廠門子一名,銀二兩;看守軍器庫門子一名,銀二兩;看守黃勉齋祠門子一名,銀二兩;看守靈濟宮壇夫一名、廟夫一名、山川壇夫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二兩四錢;看守大田驛館夫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大田公館門子一名,銀三兩;大義公館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峽江北岸公館門子一名,銀六兩,共三十四兩二錢;峽江南北渡夫二十名,每名銀五兩四錢,水手一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八十兩,閏年俱無加。 橫山等一十二鋪,每鋪兵五名,梁山鋪兵六名,共六十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四百七十五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閩安鎮五虎門二巡檢司弓兵各六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八百六十四兩,內共七十七名全追完餉銀五百五十四兩四錢,實在閩安鎮一十八名,五虎門二十五名,每名又抽銀一兩八錢充餉,該銀七十七兩四錢,俱解布政司,每名實支五兩四錢,共一百三十二兩,閏年無加。大比年加提學道書手一名,銀七兩二錢,以三年派征年,該銀二兩四錢。 侯官縣每丁派銀四分三厘二毫七絲九忽七微九纖,每石派銀一錢九毫八絲六忽一微七纖五渺,該銀三千一百四十五兩七錢;閏年每丁加銀二厘二毫八絲五忽四纖六渺三塵四埃二沙,每石加銀五厘三毫三絲一忽七微七纖四渺七塵九埃八沙,該銀一百四十三兩二錢三分三厘三毫。 都察院:祗侯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門子三名,皂隸一十二名、廚子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察院:門子四名、皂隸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四十三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廚子一名半,銀一十兩八錢,閏年加九錢。 總兵府:門子一名、皂隸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布政司:門子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六錢;中解戶一名,銀三十兩;富戶三名,每名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俱無加;黃冊庫庫子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分守福寧道:書手一名,督糧道書手兩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按察司:馬夫八名,每名銀四兩,共三十二兩,閏年無加;門子一十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八十六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進表夫一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四十兩;抬表夫八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九十六兩;護表夫一名,銀五兩;造冊書手一十七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二十二兩四錢,閏年俱無加。清軍道書手二名,驛傳道書手二名,提學道書手二名,屯鹽道書手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六十四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分巡福寧道門隸弓兵工食銀一十九兩,閏年加一兩五錢八分三厘三毫。 運鹽司南台倉倉夫二名,每名銀三兩,共六兩;竹崎所批驗所倉夫四名,每名銀二兩,共八兩,閏年俱無加。 本府門子二名,大儲庫庫夫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八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六錢;長夫三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三十六兩。常豐倉倉夫六名,每名銀二十兩,共一百二十兩。(內每名只給銀七兩二錢,餘存備搬運人夫紙札等用),閏年無加。 本縣祗侯九名,每名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百三十七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一十二名,每名銀十兩,共一百二十兩,閏年無加;預備倉充餉倉夫四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八十兩,解布政司。 本縣儒學齋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門子三名、庫子二名、斗級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六十四兩八錢。看守南察院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看守貢院門子一名,銀七兩二錢;看守芋原驛館夫四名,每名銀十兩八錢,共四十三兩二錢。看守三山驛東,西公館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三山公館門子一名,銀二兩;接官亭門子一名,銀一兩五錢;社稷壇夫一名、郡厲壇夫一名、功臣墳塋門子一名,共四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大臣墓夫一名,銀三兩六錢;賢守、忠烈二祠門子二名,每名銀一兩,共二兩;看守大穆溪渡夫三名,安仁溪渡夫三名,小箬、常溪、鐵嶺渡夫通共三名,每名銀三兩六錢,共三十二兩四錢。 城西等一十五鋪每鋪兵五名,來宜等五鋪每鋪兵四名,共九十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六百八十四兩,閏年每名加六錢。竹崎巡檢司弓兵三十名,共一百三十八兩二錢,內一十二名全追充餉,該銀八十六兩四錢,又一十八名內,續抽五名,每名一兩,共五兩,共九十一兩四錢充餉,實在一十三名,每名銀三兩六錢,共四十六兩八錢,閏年無加。 大比年提學道書手一名,銀七兩二錢,以三年派征,年該銀二兩四錢。 長樂縣每丁派銀八分六厘七毫六絲八征,每石派銀二錢二厘四毫四絲一忽八微一纖,該銀三千六百兩五錢六分;閏年每丁加銀三厘一毫一絲二忽四微六纖八涉八塵九埃,每石加銀七厘六毫六絲二忽四微二纖七渺四塵一埃,該銀一百二十九兩一錢六分六厘三毫。 都察院:祗侯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 察院: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布政司:祗侯二名,每名一十二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四兩,共八十兩;弓兵一名,銀一十兩八錢,閏年加九錢;中解戶一名,銀三十兩;富戶四名,每名銀二兩一錢四分,共八兩五錢六分;進表水夫一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 按察司:祗侯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閏年無加。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工食銀二十二兩,閏年加一兩六錢。 運鹽司: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銀八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本府:祗侯一十名,每名銀一十二,共一百二十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一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四十兩;門子二名;皂隸二十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八十兩。 大儲庫:庫夫一名,銀七兩二錢;長夫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司獄司:獄卒一十八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一百九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九錢。 常豐倉:斗級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內每名一十兩八錢給募役,余銀存備搬運人夫紙札等用。) 稅課司:巡欄二名,每名銀一兩,共二兩。本府儒學:齋夫四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百三十七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五名,每名銀九兩,共四十五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長樂二倉倉夫各二名,每名銀一十五兩,共六十兩。(內每名一十兩八錢給募役,餘存備搬運人夫紙札等用。) 本縣儒學:齋夫六名,每名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三名,每名七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斗級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八兩八錢,殿夫一名,銀四兩,閏年無加。 看守南察院: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布按分司並府館門子各一名,共三名,每名銀三兩,共九兩。三山驛館夫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二十一兩六錢。山川、社稷、邑厲三壇並城隍廟門子各一名,共四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駐節亭渡夫一名,銀三兩;馬江渡渡夫七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五十四兩四錢。 縣前鋪兵四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八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周橋鋪兵三名,梅江、砂逕二鋪兵四名,共七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三十七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沙嶺、巴頭二鋪兵共四名,每名銀四兩,共一十六兩,閏年每名加三錢三分三厘三毫;蕉山、小祉、松下三巡檢司弓兵各七十名,共二百一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千五百一十二兩。(內一百五十名全追充餉,該銀一千八十兩,實在每司二十名,共六十名,每名又抽一兩八錢,該銀一百八兩充餉,共一千一百八十八兩,俱解布政司,實銀每名五兩四錢,共三百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 連江縣每丁派銀七分四厘五毫六絲八忽,每石派銀一錢七分三厘九毫九絲三忽四微,該銀二千一百七十八兩;閏年每丁加二厘八毫九絲一忽九微八纖,每石加六厘七毫四絲七忽六微二纖,該銀八十四兩四錢六分六厘七毫。 察院: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一名,錢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布政司:弓兵一名,銀一十兩八錢,閏年加九錢。 按察司:祗侯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馬夫七名,每名銀四兩,共二十八兩;護表夫一名,銀五兩,閏年俱無加。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工食銀一十七兩,閏年共加一兩四錢一分六厘七毫。 本府:祗侯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大儲庫庫夫半名,銀三兩六錢,閏年加三錢。 司獄司:獄卒五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五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九錢。 本縣祗侯九名,每名一十二兩,共銀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四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二十三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四名,每名銀九兩,共三十六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倉夫二名、定海倉倉夫三名,每名銀二十兩,共一百兩。每名給募役銀七兩二錢,餘存備運紙札等用。 本縣儒學:齋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驛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三名,每名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斗級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八兩八錢;殿夫一名,銀四兩。看守布政分司門子一名,府館門子一名,每名銀二兩,共四兩。按察分司門子一名,銀三兩六錢。遞運所館夫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二十一兩六錢。山川、社稷、邑厲、城隍、射圃門子各一名,每名銀八錢,共四兩。羅侖渡渡夫一名,銀六兩三;子崎渡渡夫一名、琯頭渡渡夫四名,每名銀三兩,共二十七兩;東湖崩崎、浦下南北墐、新亭、斗門計四閘,每閘閘夫一名,每名銀一兩,計四兩;縣西館兵五名,潘渡、陳山、丹陽三鋪,每鋪兵四名,共一十七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二十二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羅侖鋪兵四名,東禪鋪兵三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三十七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赤崎、陀嶺、俞家三鋪,每鋪兵三名,每名銀四兩八錢,共四十三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四錢;賢義、東湖、財橋、菘塢、官嶺、蠣澳、埕角七鋪,每鋪兵三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三錢三分三厘三毫四絲。北茭巡檢司弓兵一百二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八百六十四兩。(內九十六名全追充餉,該銀六百九十一兩二錢,實在二十四名,每名抽一兩八錢充餉,該銀四十三兩二錢,共七百三十四兩四錢,俱解布政司,每名實銀五兩四錢,共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 羅源縣每丁派銀六分一厘九毫六絲八忽七微,每石派銀一錢四分四厘五毫九絲四忽,該銀七百九十八兩一錢;閏年每丁加二厘六毫五絲五忽四微七纖四渺,每石加六厘一毫九絲六忽九纖二渺,該銀四十八兩五錢四分二厘。 都察院:祗侯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 察院;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布政司:弓兵一名,銀一十兩八錢,閏年加九錢。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共一十兩七錢,閏年加八錢九分二厘。 本府:祗侯三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三十六兩,閏年每名加一兩;大儲庫庫夫半名,銀三兩六錢,閏年加三錢;司獄司獄卒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九錢。 本縣:祗侯五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六十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門子三名;皂隸一十四名,庫夫二名,庫書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四十四兩,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三名,每名銀九兩,共二十七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倉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每名給募役銀七兩,餘存備搬運人夫紙札等用,際倉斗級一名,銀四兩五錢,閏年俱無加。) 本縣學:齋夫四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四十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門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一十兩八錢;斗級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殿夫一名,銀四兩,閏年俱無加。看守布政司並府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二兩;按察分司門子一名,銀四兩,共八兩;山川、社稷、邑厲三壇壇夫各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二兩四錢;五里渡渡夫二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兩;霍口渡渡夫一名,銀三兩五錢,閏年俱無加;縣前鋪兵五名,鰲峰、應德、護國、福源、新豐五鋪,每鋪兵四名,共二十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八十兩,閏年每名加六錢。 古田縣每丁派銀五分八厘八毫七絲五忽三微四纖,每石派銀一錢三分七厘三毫七絲六忽,該銀二千一百八十兩一錢;閏年每丁加三厘九絲二忽一微九纖三渺,每石加七厘二毫一絲五忽一微一纖八渺,該銀一百一十四兩五錢一釐一毫。 都察院:祗侯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 察院: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布政司:弓兵十名,銀一十兩八錢,閏年加九錢;中解戶一名,銀三十兩,閏年無加。 按察司:馬夫一十七名,每名銀四兩,共六十八兩,閏年無加;皂隸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九錢;護表夫二名,每名銀五兩,共一十兩,閏年無加。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銀一十九兩,閏年共加一兩五錢八分三厘三毫;都司斷事司祗侯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 本府:祗侯三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三十六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三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二十兩,閏年無加;皂隸二十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一百五十八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大儲庫庫夫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司獄司獄卒一十三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一百四十兩四錢,閏年每名加九錢。 本府儒學:齋夫四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四十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本府常豐倉斗級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每名給七兩二錢,餘存庫備查盤等用。) 本縣:祗侯九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二名、庫書手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四百二十三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五名,每名銀九兩,共四十五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斗級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每名給募役銀七兩二錢,餘存備查盤搬運人夫紙札等用)又看守東、西、北倉斗級五名,每名銀一十兩,共五十兩解布政司充餉。 本縣儒學:齋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斗級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六兩;殿夫一名,銀四兩,閏年俱無加。看守布政分司門子一名,按察分司門子一名,每名銀二兩,共四兩;水口驛館夫二名,黃田驛館夫一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三十二兩四錢;杉洋、捕盜、秀峰、上洋、石出五公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一兩,共五兩;豫洋、竹園二公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二兩,共四兩,嵩溪公館門子一名,銀一兩;魏、熊二公並李延年三祠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一兩,共三兩;山川、社稷、邑歷三壇壇夫各一名,城隍廟門子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縣前、萬安、谷口、湯壽、牛頭五渡渡夫各一名,每名銀三兩,共一十五兩;朝天渡渡夫四名,每名銀三兩五錢,共一十四兩,閏年俱無加;又收渡船工料銀一兩五錢。縣前鋪兵五名,曹洋、茶亭、崎嶺、湯壽四鋪,每鋪兵三名,共一十七名,每名銀五兩二錢,共八十八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三分三厘四毫;常瀨鋪兵八名,朱坑、秀嶺、谷口、豫陽、竹園、雲頂六鋪,每鋪兵六名,共四十四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三百一十六兩八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秀峰、幽岩、樟峰、杉洋四公館,徑遞公文夫各一名,每名銀二兩,共八兩;黃由、上洋、縣前徑遞公文夫三名,每名銀三兩,共九兩,閏年俱無加;杉洋館弓兵三十名,每名扣銀三兩六錢,共一百八兩解布政司充餉。 閩清縣每丁派銀四分四厘二毫二絲一微,每石派銀一錢三厘一毫八絲一征六纖,該銀六百九十二兩八錢;閏年每丁加二厘五毫五絲二忽五微九纖二渺,每石加五厘九毫五絲六忽四纖八渺,該銀三十九兩九錢九分一厘七毫。 都察院:祗候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 察院: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布政司:富戶一名,銀二兩。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銀一十兩七錢,閏年加八錢九分一厘七毫。 本府:門子一名、皂隸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大儲庫庫夫一名,銀三兩六錢,閏年加三錢。 司獄司獄卒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九錢。 本縣:祗候五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六十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門子三名、皂隸一十四名、庫夫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四十四兩,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三名,每名銀九兩,共二十七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斗級一名,銀二十兩。(內給七兩二錢,餘存備查盤搬運人夫紙札等用。) 本縣儒學:齋夫四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四十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斗級一名,銀七兩二錢;殿夫一名,銀四兩,閏年無加;看守按察分司並府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三兩,共六兩;看官船夫五名,每名銀三兩六錢,共一十八兩;山川、社稷、邑歷三壇壇夫各一名,城隍廟門子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西河渡渡夫一名,銀四兩五錢;梅埔渡渡夫一名,大箬渡渡夫一名,每名銀五兩,共十兩;龍岡渡渡夫一名,銀三兩六錢,閏年俱無加;縣前鋪兵三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一十六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牛頭鋪兵三名,梅花鋪兵五名,瓮口鋪兵四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八十六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永福縣每丁派銀七分五厘一毫五絲四征二纖四渺,每石派銀一錢七分五厘三毫五絲一忽七微八纖,該銀七百八十六兩六錢;閏年每丁加四厘四毫三絲六忽一微五纖八渺三塵八埃六沙,每石加一分三毫五絲一忽三纖六渺二塵三埃四沙,該銀四十六兩四錢三分三厘三毫。 總兵府: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銀一十兩,閏年加八錢三分三厘三毫;本府庫夫半名,銀三兩六錢,閏年加三錢。 本縣:祗候五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六十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門子三名、皂隸一十四名、庫夫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四十四兩,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三名,每名銀九兩,共二十七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倉夫一名,銀二十兩。(內給募役銀七兩二錢,餘存備查盤搬運人夫紙札等用。際留倉斗級一名,銀三兩六錢,解布政司充餉。) 本縣儒學:齋夫四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四十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斗級一名,銀七兩二錢;殿夫一名,銀四兩;看守布按分司門子共一名,銀一兩八錢;山川、社稷、邑厲三壇壇夫各一名,城隍廟門子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內二兩四錢充餉。)平政渡渡夫一名,銀一兩二錢;縣前、汰口、葛嶺、峽山、創嶺五鋪,每鋪兵三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八十一兩,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際門巡檢司弓兵三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百一十六兩。(內一十五名全追充餉,該銀二百八兩,實在一十五名,每名扣一兩八錢充餉,該銀二十七兩,共一百三十五兩解布政司,每名實五兩四錢,該銀八十兩。)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 福清縣每丁派銀九分三厘八毫二絲六忽一微五纖,每石派銀二錢一分八厘九毫二絲七忽六微八纖一渺,該銀四千九十一兩四錢;閏年每丁加四厘一毫七絲一忽四纖八渺五塵,每石加九厘七毫三絲二忽四微四纖六渺五塵,該銀一百八十一兩八錢八分三厘三毫。 都察院:祗候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 察院:皂隸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總兵府:皂隸一名,銀七兩二錢,閏年加六錢。 布政司:祗候五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六十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一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皂隸三名、弓兵一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四十三兩二錢,閏年每名加九錢;上解戶一名,銀三十六兩。 按察司:祗候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馬夫二十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十兩,閏年無加。分巡福寧道:門皂、弓兵銀二十五兩,閏年加二兩八分三厘。 運鹽司:祗候一名,銀一十二兩,閏年加一兩;門子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十四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六錢。 本府:祗候九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三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二十兩,閏年無加;皂隸二十三名,大儲庫庫夫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一百八兩,閏年加六錢;長夫一十五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十兩,閏年無加。 司獄司獄卒一十四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一百五十一兩二錢,閏年每名加九錢。 常豐倉倉夫三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六十兩。(內每名給一十兩八錢,募後餘存備查盤搬運人夫紙札等用。) 稅課司:巡欄二名,每名銀一兩,共二兩,閏年無加。 本府儒學:齋夫二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看守、書手、庫子一名,每名銀七兩二錢,閏年無加。 鎮東衛經歷司:祗候二名,每名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閏年每名加一兩。 本縣:祗候九名,每名一十二兩,共一百八兩,閏年每名加一兩;馬夫四十名,每名銀四兩,共一百六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五名、皂隸二十二名、庫夫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百三十七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禁子五名,每名銀九兩,共四十五兩,閏年每名加七錢五分;預備倉倉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內每名給一十兩八錢,募役餘存備查盤搬運人夫紙札等用。)福清、萬安二倉斗級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六錢。 本縣儒學:齋夫六名,每名銀一十二兩,共七十二兩,閏年每名加一兩;膳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閏年無加;門子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一兩六錢,閏年每名加六錢;庫子二名、斗級二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二十八兩八錢;殿夫一名,銀四兩,閏年俱無加。蒜嶺倉倉夫二名,每名銀二十兩,共四十兩充餉;海口河泊所課夫二名,每名銀三兩六錢,共七兩二錢。看守布按分司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三兩六錢,共七兩二錢。鎮東文廟門子一名,銀二兩;宏路、蒜嶺公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四兩,共八兩;常思、漁溪二公館門子各一名,每名銀三兩,共六兩;山川、社稷、邑歷三壇壇夫各一名,城隍廟門子一名,每名銀八錢,共三兩二錢;宏路、蒜嶺二驛館夫各二名,每名銀一十兩八錢,共四十三兩二錢;縣前、常思、磨石、太平、高車、全應、玻黎、漁溪、蘇溪、蒜嶺、宏路一十一鋪,每鋪兵五名,共五十五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三百九十六兩,閏年每名加六錢;店頭鋪兵四名,薛田、三山、桃林、後坑、城西、溪共六鋪,每鋪兵二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三十兩四錢,閏年每名加四錢;牛田鋪兵三名,每名銀五兩四錢,共一十六兩二錢,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牛頭寨巡檢司弓兵一百名,頭寨巡檢司弓兵六十名,澤朗寨巡檢司弓兵四十名,共二百名,每名銀七兩二錢,該銀一千四百四十兩,今追充餉一百一十名,該銀七百九十二兩,每寨在各三十名,共九十名,每名又扣一兩八錢充餉,該銀一百六十二兩,共九百五十四兩解布政司,每名實五兩四錢,共四百八十六兩,閏年每名加四錢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