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七
輿地誌七
土風
福郡
在八閩為閩中,地平衍,西北控甌、劍,注眾溪之流,東南負大海,環以崇山,帶以長江,氣恆燠少寒。厥土黑壤,厥田中下宜稻,畝歲再獲,其高田間種麥,土瘠。民勤於治生,田則夫婦並作,居市廛者,作器用精巧,魚、鹽、果實、績紡之利頗饒。七郡輻輳,閩越一都會也。自唐相常袞以文誨後進,宋諸儒倡濂洛之學,號海濱鄒魯,《圖經》云:「海濱幾洙泗。」明興,人文益盛。故其俗尚文詞,貴節操,多故家世族,君子朴而守禮,小人謹而畏法,[6SS]《閩中記》:「家庠序而人詩書,產懼薄以勤羨,用喜嗇以實華。」此其風之美也。其敝也,地不通商賈之利,民貧者眾,或喜訟輕生,深山長林,觸嵐氣者病多死,巫者以神奸惡,愚民信鬼淫祀,從來久矣。《圖經》:「其俗儉嗇,喜訟好巫。」附郭閩縣、侯官、懷安及外七邑,風大抵同而微有異。
古田
邑山中,重岡疊嶺,嵐陰至午乃霽,舊號曰「山洞」。田歲一獲,地瘠不足容其民,壯者多傭之四方。其俗鄙朴勤力,居山谷,遠縣者,往往逋賦。短小精悍,好鬥喜訟,頗易動難安雲。
閩清
風土與古田相類。山田引泉注之,歲收多入。故其俗務稼穡,不尚侈靡。篤於信鬼,是其敝也。
長樂
厥田同閩三邑。濱海,有魚鹽之利。山出果實,販四方。其俗儉而用足,辨貴賤,序長幼,有古之遺風。今變為澆漓,其健訟幾與福清埒。
連江
亦有山海之利,而不及長樂,故鮮有厚貲。其俗人性舒緩,用尤儉嗇。
永福
氣候大抵與閩清同,俗亦信鬼,而民多剽悍。
羅源
控負岩巒,襟帶陂澤,邑居嵐氣如甑。民山耕海漁,僅而自給。俗雖少文,謹愨易治。
福清
背山面海,田多舄鹵,然頗有海舶之利,饒於財,雄他邑。其人剛勁而尚氣,四方雜處,學不遂,則棄而習文,法吏事,故俗喜訟,或累歲不休雲。
節序
元旦掃室焚香,拜先祖,家少長序拜,親戚各相遇稱賀,三日市不列肆,謂之節假。
上冢郡人朔後,自巨室以逮細民,各攜酒饌,拜祀其先塋。
入學凡里社有子弟願就學者,父兄諏吉日,先期延其師至家,館之西塾,再拜稽首,示隆重之意。
立春以蔬餅為節物,先一日,郡縣守令祀勾芒於東郊,迎土牛鞭之,人競取其土,為宜年。
上元自十三至二十夜,戶各燃燈,城中歌吹相聞。
晦日稱為後九,取五穀和蔬菜為糜相饋,食之,田家味也。
清明祭墓添土,以楮錢掛樹。霜降後如之。
端午插艾於門,飲菖蒲酒,裹竹葉為粽祀先,亦以相饋。小兒以五絲系臂,舟人競渡,鼓聲喧闐,用以逐疫。
七夕女兒乞巧於庭除。
中元祀祖,焚楮衣,女子率以是日歸祀其父母。
重陽為角黍如端陽節,或採菊萸,登高汛酒。
冬至粉米為圓,祀先,又粘門楹間,取其圓以達陽氣,民間不相賀。
臘月二十四夜祀灶。
歲除掃屋宇,民間相饋以酒米牲果,謂之分年。除夕蒸飯藏之,稱隔年飯,家家焚柴於門辟鬼。
蔡端明襄知福州戒俗文端明戒俗有五,此二者尤切今日之弊,故錄之。[6SS]一、人子之孝,死生不違於禮。今俗,貧富之家,多是父母異財,兄弟分養,乃至纖悉無有不校。及其亡也,破產賣宅,以為酒肴,設勞親知,原其心不在於親,將以夸勝時人。生不盡養,死猶費財,非孝矣。一、娶婦欲以傳嗣,豈為財也。觀今之俗,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財,未有婚姻之家不為怨怒。原其由,蓋婚禮侈靡,費己而校橐,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姑辱其婦,夫虐其妻,求之不己,至有割男女之愛,輒相棄背。習俗日久,不以為怪,此生民之大弊也。
蔡襄教民十六事一、應有無圖輩欺誑,是知州親於州縣,打築關節,乞取財物,許人告。二、市買賣物,虧減價例,及不畫時還錢,仰行人陳告。三、行人於諸宮廳幹當廚庫公人及市買等處,每月若有用錢物,罪在行人。四、巡攔告稅,不得擅入人家,搜檢稅物,須申州取候旨揮。五、市行見行銅錢,如有夾雜砂蠟新錢,許人告。六、銀行輒造次銀出賣,許人捉。七、人戶居停賭錢,本罪科斷外,必定拆屋納官。八、僧人不得止宿俗家,婦人不得聽講及非時入僧院。九、諸官除依條本廳並專轄處科決外,不得擅行決罰。十、巡檢使臣非承使州旨揮,不得帶甲領兵搜圍人家檢索違禁物色,若窩藏強劫並殺人賊,明有蹤跡,許收捉。十一、諸縣擅行科配修造及諸色鄉人斂入戶錢物入已,仰人陳理。十二、在州坊虞候所由並外縣公人所受情弊,放散公事,不送州縣,許人告。十三、推司當直司並外縣公人,因勘公事,廣有所受,許人因事報覆。十四、諸坊只得管本地內爭鬥、火燭、奸盜、賭錢、殺牛公事。十五、在城裡外喪葬之家,喪夜不得置酒肉燕樂以虧孝道,山頭不廣置齋筵。違者罪在家長。十六、士庶家不肖子弟盜賣家產並轉肩出利,買客人貨,貴買賤賣,如本人無錢,勒牙保人賣業填還。
慶曆七年,蔡襄為閩漕日,禁絕蓄蠱甚嚴,凡破數百家,自後稍息。八年,仁宗閱福建奏獄,多以蠱毒殺人者,福州醫士林士元能以藥下,遂詔錄其方,又令太醫集法方之善治蠱毒者為一編,命參知政事杜履為序頒之。嘉祐六年,郡守范師道乃牒諸縣,各以其方雕板,揭於縣門雲。應中蠱毒,不拘年代遠近,先煮雞子一枚,將銀釵一隻及熟雞子內口含之,待一飯久取出,釵及雞子俱黑色,是中毒也,可用下方:五倍子三兩,木香、丁香各一十文,甘草三寸,一半炮出火毒,一半生用,糯米二十粒,輕粉三分,硫黃末一錢重,麝香一十文,右八味入小沙甑內,用水十分同煎七分,候藥面上生皺,是藥熟,用絹濾去滓,取七分小碗,通口服,須平旦仰臥,令頭高。其藥三度上來斗心,即不得動,如吐出,用桶盛,如魚脬類,乃是惡物。吐後用茶一盞止,如瀉亦不妨,瀉後用白粥補,忌生冷油膩酢醬。十日後服後藥解毒丸二三丸補之,更服和氣湯散,十餘日平復。解毒丸者,如人中毒,十日以前,則此藥可療:五倍子半斤,甑中蒸炮令熟,丁香三兩焙黃焦色,預知子半斤,一半蒸令熟,一半焙令黃色,木香三兩,一半炮令黃色,一半焙過,麝香三文,甘草二兩,一半焙黃色,一半生用,水銀粉一盂子,硃砂一兩,細研為衣。右件搗羅為細末,用陳米爛飯為丸如彈子大。用藥時,研令細,同酒一盞煎,溫服。紹興二年秋,連江、古田民有查佐等蓄蠱殺人,其家來訴,張守為帥,依條斷遣,乃牒十二縣委保正副結五家為保,互相覺察,知而不糾,其罪與均,仍頒敕令賞格,散牒要處。
紹興二十六年,提刑吳逵以野葛能毒人,自為文戒諭管下,令五家為保,各鋤絕其木根,勿令能殖。以上俱三山舊志。
論曰:昔孔子序齊魯之風,較其至道,則先與魯,蓋魯秉禮之國也。閩俗彬彬稱鄒魯矣。然余上考宋慶曆間蔡忠惠守閩,嘗慨喪葬之廢禮,婚娶之論財也,作戒數端,用垂民訓。乃今世遠代更,而陋俗益偷,奸萌滋起,有出於忠惠教誡之外者,識微之士,抱隱憂焉。夫婚嫁侈靡,珠玉瑩煌,商財賄也;博戲馳逐,樗蒲百萬,作色相矜,必爭勝者,重失負也;游閒公子,飾劍履,妖服怒馬,揚揚過里門者,為富貴容也;冥頑之夫,競及刀錐,稍不得逞,即噉野葛以死擲之,蔑不覆其家者,俗橫暴也;閭巷少年,仰機利,泛溟渤,危身取給,不避刀鋸之誅,走死地如鶩者,徼重獲也;夫競屠鬥智,飲毒作奸,至逾度也,至於紀也。閩之俗趨利喜詐,大都流於齊矣。欲還其舊,而鄒魯,是遵何術哉?語云「表正則影隨」,夫上有好,則下有甚,蓋移風易俗,令行禁止,在上不在下也。子言之矣,「君子之德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