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十字鎮 · 附錄 我的老師約翰·威廉斯
米希爾·拉蒂歐萊爾斯/文
1981年我開始跟隨約翰·威廉斯在丹佛大學讀研究生。他從1954年就一直在這所學校教書。我的第一期研討班結束後,威廉斯來到我的辦公室——捧著一大摞書,他個子不算高,書幾乎把他整個人都擋住了——然後他把書往我的書桌上一放。「別太在意那些你剛剛在課堂上聽到的知識。讀一讀這些作家,他們將成為你的老師。作家是教不會的,你得自己找到寫作的竅門。」他低沉的嗓音迴蕩在狹小的空間裡。然後他走過擁擠的研究生辦公室,穿過鋪著褪色的油氈墊的大廳,走了出去。他上身穿休閒西裝外套,下身穿便褲,脖子上繫著渦旋紋蟬形闊領帶。我從未見過他穿別的服裝,即便在他去世前不久我去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市看望他時,他還是穿著這些裝束,當時我驚訝不已。我不知道最讓我吃驚的是什麼,是教授來看我,還是有人告訴我作家是教不會的。在教授們辦公的時間裡,我曾經在辦公室門口傻等,直到某個教授屈尊俯就地從閱讀的稿件中抬起頭,向我示意。我在研究院,是跟1973年因為創作小說《奧古斯都》而獲得國家圖書獎的約翰·威廉斯學習。
我轉向那一大堆書,不久前約翰·威廉斯瘦削而刻著很深皺紋的臉就出現在這一大堆書的上方——他是老菸民,得過肺氣腫,1994年還因此差點喪生。那一堆書里有福特·馬多克斯·福特結構嚴謹的《好兵》,伊迪絲·華頓的《歡樂之家》《純真年代》和《伊坦·弗洛美》,珍妮特·劉易斯構思精巧、氣氛濃烈的歷史小說《馬丁·蓋爾的妻子》和《索倫·奎斯特的審判》。威廉斯後來告訴我說,珍妮特·劉易斯的名聲被其丈夫所掩蓋,她丈夫是詩人、批評家伊沃·溫特斯。亨利·詹姆斯的小說對約翰·威廉斯有著深遠影響,因此在他的指導下,我開始閱讀《黛西·米勒》《一位女士的畫像》《金碗》和《使節》,學習刻畫人物心理。
約翰·威廉斯寫過三部優秀小說,每一部都有特定的類型,每一部都超越了小說類型的狹隘範疇。《屠夫十字鎮》(1960)是西部小說;《斯通納》(1965)是「學術小說」或者是在「學術圍牆裡」展開的小說;《奧古斯都》(1972)是歷史小說,取材於文獻和書信,這些書信是那些作者用西塞羅雄辯體文風寫成的,他們共同描繪出奧古斯都的成年生活。約翰·威廉斯總是不承認1948年創作的《惟有黑夜》是他的處女作,那是「二戰」時期他在美國空軍服役時寫的小說,這並非完全出於調侃。為表示對他判斷的尊重,我從未讀過那部小說。
約翰·威廉斯並非刻意要堅持或者迴避某種類型,他對探索當規範開始控制素材或者情節,更麻煩的是,開始控制人物時出現的言不由衷的情況更加感興趣,儘管他是在類型內寫作的。約翰·威廉斯對類型的探究顯示出他的博學、莊重和睿智。打破傳統不一定要轟轟烈烈,我幾乎能看到他在研討班講這句話時的神情:眼睛專注地看著我們,然後將頭微微偏向一邊,滿頭黑髮光滑地向後梳著,嘴裡叼著雪茄。
《屠夫十字鎮》。在哈佛學院就讀的第三年,剛聽完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的演講後不久,威廉·安德魯斯便放棄學業,前往西部。那是1873年,當時美國有錢人都熱衷於穿野牛皮做的長袍,所以野牛皮可以發財致富。儘管在小說的後半部分,野牛的捕獵者們對這一時的狂熱感到迷惑,認為「你永遠無法確切知道他們究竟要什麼」,但野牛皮以及從中獲得的利潤——不管嗅得到商機還是嗅不到——都不是威廉·安德魯斯想要追求的。和愛默生的父親一樣,安德魯斯的父親也是一位論派的牧師。安德魯斯和愛默生一樣,在學術的殿堂里找不到自我:
【4標@】有時候聽完教堂冗長的布道和教室沉悶的教學,他匆忙逃離劍橋市區,來到西南城郊的樹林和田野。那裡獨成天地,一片寧靜。站在光禿禿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腦沐浴在清新的空氣中,仿佛升入無盡的太空。日常感覺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曠野中消失殆盡。他曾經聽過愛默生的一次演講,此時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話:我是一顆透明的眼球。面對四周的樹林和曠野,他自己消失了,盡歸於無,卻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動著一種莫名的力量。此時他覺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這是他在國王禮拜堂、大學課堂和劍橋大街上從未體驗過的。透過樹林和綿延的田野,他能隱約看到西邊遙遠的地平線;此時此地,他看到了美麗的大自然,以及以前從未發現過的自己的美麗天性。|||||
安德魯斯離開波士頓。「街上車水馬龍。人們行走在排列整齊的拱形榆樹蓋下面,榆樹看上去像是從人行道和馬路的石板上強行生長出來的。」他離開了比肯和查爾斯河附近克拉倫登大街上他父親的住所。「查爾斯河也出現在他的腦海里,這條河蜿蜒流淌在條塊分割的農田、村莊和城市中間,將人類和城市的垃圾帶出去,流進大海灣。」安德魯斯想去人跡未至的地方。儘管他離開了出生、成長的房子,但他似乎還沒有出生,還沒有長大。這是老生常談的故事,是個自我發現的故事,一個尋夢的故事,一個無所畏懼而又充滿自信地踏上征途實現夢想的故事,一個年輕人闖蕩西部的故事……在那裡開始了讀者或許從未有過的閱讀體驗:約翰·威廉斯對這類浪漫故事的真切檢討、對西部拓荒背後瘋狂能量無可置疑的詮釋、顯而易見的天意、「美國精神」及其投射出的個人主義,這種個人主義只有在美國邊區的廣闊天地才會出現。在那裡約翰·威廉斯受愛默生的超驗主義及其宣稱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麗的觀點的激勵。更加尖銳的是,對被認為只存在於自然中的天性的質疑,對個人靈魂與神聖的超靈——也就是與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質疑。威爾·安德魯斯是個新手,在西部小說中是個司空見慣的人物,卻是實現約翰·威廉斯寫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個新手去探索在書本中讀到的西部世界。反諷在小說中無處不在,但不是那種刺痛的反諷,也不是那種搞笑的反諷。
安德魯斯來到堪薩斯的屠夫十字鎮才幾小時,就被說服出錢資助一次到科羅拉多落基山脈捕獵的遠征。米勒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獵手,熟悉山裡的情況。他在多年前發現了一處隱秘的山谷,那裡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尋找一位合伙人來資助這次能帶來巨大收入的遠征。小說暗示很可能這個有大量野牛出沒的隱秘山谷其實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過是在吹牛,不過是帶安德魯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魯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體驗曠野的經歷以及由此帶來的自我發現。
米勒帶著安德魯斯給的錢出發,去了堪薩斯的埃爾斯沃思,想要雇一個剝野牛皮的人——弗雷德·施奈德,並且購置遠征的必需品,把焦急等待的安德魯斯和米勒的助手查理·霍格留在了屠夫十字鎮。查理·霍格將負責趕牛和搭營帳。霍格是西部小說中老一套的人物,但通過約翰·威廉斯的匠心處理,我們認識到人物塑造是挖掘老生常談的內容,而不是接受陳詞濫調。霍格缺了一隻胳膊,嗜酒如命,沉默寡言,只喜歡引用《聖經》以及顯然根據《聖經》中無懈可擊的智慧而發的陳腐言辭。如果霍格身邊的人在乎《聖經》,這或許很重要,但是沒有人在乎,甚至連受過教育的威爾·安德魯斯在某處反思到:和《聖經》相比,他更熟悉愛默生,他意識到——而且很模糊地意識到自己從未讀過《聖經》。安德魯斯追尋曠野,為了「能夠成為上帝的一部分,無拘無束」,但他後來在大自然中的遭遇卻更像《舊約》中上帝的惡意所為。約翰·威廉斯不無諷刺的巧妙暗示:如果安德魯斯了解一點,哪怕從《聖經》的詩歌中了解一點從上天來的洪水、瘟疫以及發泄的憤怒,而不是一廂情願地相信和上帝融為一體的好處,那他的遭遇會好一些。
安德魯斯有一封介紹信,是介紹他認識屠夫十字鎮的野牛皮商人J.D.麥克唐納的,此人早年在波士頓認識安德魯斯的父親並且去過他父親的教堂。看到安德魯斯的介紹信,麥克唐納記起那段時光,不無抱怨地說道:「聽著,年輕人。我到你父親的教堂去是因為我想在那兒遇到什麼人,會給我找個好的工作。我參加你父親舉辦的那些聚會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大多時間,我壓根就不知道他們在談些什麼。」
這是小說前面的一個次要場景,是在安德魯斯見過米勒答應資助遠征前發生的。這個場景既強調了安德魯斯對形式主義宗教活動以及人們參與這種活動動機的不滿,同時也預示著安德魯斯自己對曠野——上帝的另外一處教堂——的不解。
在安德魯斯和霍格等待米勒從埃爾斯沃思歸來時,安德魯斯足不出戶,像小孩一樣坐在旅館的窗前,嚮往著未來,那時他就可以實現自我了。安德魯斯可能是愛默生的信徒,或許他曾經啟程去探索某些深奧的東西,某些精神的東西,但小說象徵性的語言揭示了某種更為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安德魯斯必須在孩提時代成長起來,那是大腦的孩提時代。「他的腦海里全都是米勒關於他們要去的山區的談話,東一句,西一句,並不連貫。這些談話像碎片閃著光,旋轉著,然後輕輕落下,形成各式各樣隨機的奇異圖案。這些圖案就像萬花筒里鬆散的彩色碎玻璃,從毫無關聯的地方偶然獲得光源,翻轉著變化自己的形狀。」約翰·威廉斯或許在說,這是個充滿快樂的大腦;後來米勒帶著遠征的所有必需品回來了,他們踏上了征途。約翰·威廉斯這樣寫道:|||||
【4標@】時間的流逝只在安德魯斯同伴的臉上留下了痕跡,在他自己內心深處的變化中留下了印記。一天天過去,他感到臉上的皮膚因為風吹日曬而日益粗糙;與之相反,臉下半部的短鬍子卻越來越柔順。手臂也是因為天氣先是發紅,然後變深變黑。他感到自己的身體在逐漸變瘦變硬。有時候他感到自己在進入一個新的身體,一個真實的身體。其實他過去柔軟、白皙和光滑的外表是虛假的,在其下面早已隱藏著現在的真實的身體。
嬰兒般的肥胖正在褪去,一個男人正在柔軟、圓潤、雪白的表層里顯現出來。但是在小說的後面,當四個人被暴風雪困住,在白雪下待了好幾個月時,這個意象卻有著不同的用意。他們用野牛皮搭了一個棚子,然後把野牛皮縫起來,給自己又罩了一層皮,才勉強倖存下來。春天,當他們從野牛皮中出來的時候,他們成為什麼樣的人,這二次脫胎會給他們帶來怎樣的變化,我們會說,還不得而知。
在《屠夫十字鎮》的正中間部分,開始了捕獵野牛的敘述,大約有四十頁的篇幅。和四個人長途跋涉歷經艱難來到這個偏僻的科羅拉多山谷相比,米勒射殺五千頭野牛顯得毫不費力,這不免有點奇怪,甚至讓人迷惑。當然,讀者讀的時候,他希望看到這群龐大動物的死是非同尋常的,不是能夠輕易得手的。當那個經驗豐富的獵手米勒因為自己腦子突然冒出別打得不乾淨利索而告誡自己時,就強調了這次大屠殺是無需動腦的,其實也無需這麼強調。這瞬間閃過的念頭——你可以稱之為懷疑,但不能稱之為良知——似乎打了他的岔,讓他打偏了。當剩下的一小群野牛本能地喊叫兜圈亂轉的狀態被打斷,由一頭年輕的頭牛帶領著像一條黑色的細流逃出山谷時,米勒給步槍機械地上子彈、射擊然後再上子彈的聲音也戛然而止。安德魯斯是這組槍械上的一個重要部件,他給步槍裝子彈,射擊後給它們冷卻,然後清除乾淨,裝上子彈,再把它們遞給米勒。因此,當我們讀到安德魯斯機械地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從未疑惑時,就一點也不奇怪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兒。」後來,僵持狀態打破後,一小群野牛跑進谷底。安德魯斯數死掉的野牛時,數到三十就記不清數字,數不下去了,於是又一次變成了嬰兒——走出嬰兒狀態,還是回歸嬰兒狀態——仍未有最後的定論。是一個名叫威廉·安德魯斯的人正在被塑造,還是他正在嚴重地退化。在血流成河的山谷,他喪失了數數的能力;在小說的結尾,他喪失了和同伴交流的語言能力:「四個人又互相看了看,然後用探尋的眼神慢慢從周圍每個人的臉上看過去。他們沒有動,也沒有說話。」
可以列出一長串寫過西部小說的作家名單。他們把西部小說看成是重要的具有典型美國特徵的小說類型,但這些作家寫這類小說時,常常帶著戲仿或者打趣的口吻。不妨讀一讀理察·布勞提根的《霍克藍的怪獸:一部哥德式的西部小說》(The Hawkline Monster:A Gothic Western,1974)或者帕西瓦爾·埃弗雷特的《上帝的國度》(God's Country,1994)——這兩部小說是極好的仿擬作品——或者讀一讀羅伯特·庫佛有不屈精神的、滑稽可笑的《鬼城》(Ghost Town,1998),但約翰·威廉斯對待西部小說是嚴肅認真的,更為重要的是,他認真對待出現這種小說類型背後的原因。即便那些最陳詞濫調的西部小說也能滿足大量美國讀者的需求,但究竟是滿足了哪些需求,卻是值得思索和挖掘的。
西部小說——不管是哪種媒介——滿足了美國精神中某些方面,當然有的西部小說是空話連篇,但今天我們仍然大量消費這類產品。西部小說是具有美國特色的主要小說類型,深得我們具有愛國熱忱的讀者的喜愛,我們的愛國熱忱是舉世聞名的。在談到伊拉克激進分子時,總統辦公室說:「放馬過來。」這是驅趕牛群的吶喊,這是馬車車隊拖離聖約瑟夫的場景,這是神槍手在岩石的縫隙間對著下面印第安人的瞄準射擊——這是一種尋找仇敵的欲望,一種尋找能夠確定我們民族性格的挑戰的欲望。
我想有必要提一下,約翰·威廉斯寫《屠夫十字鎮》的時候,正是美國援助南越總統吳庭艷的時候,《屠夫十字鎮》出版發行的時候,也正是美國第一批部隊踏上越南領土的時候。威廉斯不會知道上百萬的人不久將在寮國和柬埔寨喪生——是死於美國人之手,並且不是出於防衛的需要。|||||
《屠夫十字鎮》是關於一個年輕人外出「尋找自我」的故事,但同時也是一個年輕的國家無視一切後果強烈堅持自我的故事。在長滿長草的山谷,差不多五千頭野牛幾乎全被屠殺殆盡,令威廉·安德魯斯心裡作嘔。這象徵著歷史上的美國,起先年輕氣盛,新的戰爭只是提供了一個肯定其堅忍不拔的民族個性的機會,但是正如在科羅拉多的山谷里屠殺野牛一樣,也如同在越南和伊拉克一樣,民族個性中令人作嘔的一面也被慢慢揭露出來,或者說根本沒有民族個性。在《屠夫十字鎮》中,約翰·威廉斯執著地關注人類行為機械瘋狂的一面,暗示人和自然一樣——人的天性——是令人恐怖的。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不久,我來到位於歐文的加利福利亞大學,繼續我的研究生學業。作家歐克利·霍爾——寫過一部重要的西部小說《男巫》(Warlock),並以此獲得1958年的普利茲獎提名,他從書桌那邊俯過身子對我說:「你跟約翰·威廉斯學習過。他寫過最出色的西部小說。」一年以後,科馬克·麥卡錫《血色子午線:西部殘陽》出版,這部書同《屠夫十字鎮》和《男巫》一道成為西部藝術殿堂中的精品。
說明:此文為《屠夫十字鎮》的引言,收錄於NYRB版中。篇名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