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膚談譯註 · 前 言
《投筆膚談》是一部明代的軍事理論著作,現有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陳汝忠弘鍚堂刊刻的《音注武經七書》的附刻本。《投筆膚談》卷前引中題「西湖逸士」著,上下兩卷卷端下題「浙江解元鍾吳何守法撰音點注」,而《音注武經乜書》各卷卷端下題為「何守法校音點注」。這裡「校」、「撰」一字之羞,似可認為「西湖逸士」即為何守法。「西湖逸士」在引言中說:《武經七書》自北宋校定之後,「國初因之頒布」。他所謂的「國初因之頒布」,即指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兵部奉命重刊宋本《武經七書》一事。再者,書中所徵引的戰例或掌故,均不晚於宋。經查證,何守法當為明嘉靖至萬曆年間人,這也與《投筆膚談》成書時間相吻合。
《投筆膚談》共上下兩卷,作者「仿孫子之遺旨」,分列十三篇。自《本謀》第一至《天經》第十三,大體按所述問題在戰爭指導中所處的地位,次第排列,有其獨特的體系。加之篇有題解,文有註解,既釋文意又舉戰例為佐證,不僅豐富了內容,也使讀者易於理解。
《投筆膚談》以《孫子》的理論為指導,結合曆代戰爭經驗,分析了戰爭指導的各個側面,提出了一般的軍事原則和策略,無疑是有借鑑作用的。
對於戰爭,作者認為有「義」與「不又」之別。師出有名,仗義而戰,是用兵的關鍵。因此,要「我執其名而加敵以惡名,我仗其又而加敵以不義」(《本謀》,第10條)。作為歷史範疇的,「義」與「不義」,是有其特定涵義的。不能否認,《投筆膚談》所標榜的義戰畢竟沒有脫出地主階級的道德規範。但是,同一切進步的封建軍事學家一樣,作者對「義」的看法是有一定的民本主義思想的。他認為,戰爭的目的在於除亂去暴,保民康國。絕不能使戰爭導致殘民生亂;賠患於國的不良後果。
作者從保民康國的目的出發,看到戰爭對生產的危害,對人力物力的消耗,因而反對進行曠日持久的戰爭,重申《孫子》「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戰略主張。他發揮說,最好的戰略應當是「拔敵之城而非攻也,致敵之降而非圍也,寢於廟堂之上而非戰也,散於原野之間而非守御也」(《本謀》,第9條)。總之,要「不多旅,不久師,不暴卒,不角力」(《本謀》,第9條),以小的代價,贏得大的勝利,達到「期於遏敵之鋒,而非期於敵之盡」(《本謀》,第8條),除亂去暴,保國康民的政治目的。
「不戰而屈人之兵」並不是放棄使用戰爭手段。作者在全書中對於如何才能達到以小的代價取得大的勝利,作了多方面的論述。
主要是強調要做好戰爭準備,立於不敗之地。他說:「用兵之道,難保其必勝,而可保其必不敗。不立於不敗之地,而欲求以勝人者,此僥倖之道也,而非得算之多也。」(《家計》,第11條)因此,平時要「行慮其邀,居虞其薄,進思其退,外顧其中」(《家計》,第1 3條),提高警惕,防止遭敵襲擊。戰前要「不虛營而實陣,不重戰而輕守,不緩御而急攻,不先彼而後已」(《家計》,第12條),周密部署,使敵無隙可乘。戰時要「敵雖寡,我亦舉眾以待之。敵雖弱,我亦堅陣以迎之。其未戰也若見敵, 已會也若不勝,既勝也若初會」(《家計》,弟14條)。具備了立於不敗之地的前提,然後才能考慮取勝問題。作者認為,取勝「無他術,察仁暴,明備乘,而權以行之,勝斯生矣」(《達權》,第30條)。關鍵是要了解敵情,明辨虛實,乘敵之隙,所謂「乘疑可問,乘勞可攻,乘飢可因,乘分可圖,乘虛可驚,乘亂可取,乘其未至可撓,乘其暴發可制,乘其既勝可劫,乘其既敗可退「(《達權》,第23條)。
在兵力使用和戰法變換上,他強調要因形措勝,靈活機動,「出沒變化,敵不可測」(《兵機》,第67條)。方法就是運用隱匿和佯動等各種「示形」之法迷惑敵人,達到「韜其所長」,「暴其所短」的目的。只要善於廣泛運用這些「藏機誤敵」之法,就可使敵人「欲戰而不能勝也,欲守而不能固也,欲分而不能散也,欲合而不能集也,欲進而不能前也,欲退而不能去也,欲動而不能備也,欲靜而不能安也,欲伸而不能張也,欲縮而不能斂也。」(《兵機》,第72條),多方處於被動挨打的境地。作者認為,只要牢牢掌握戰爭的主動權,那麼,「彼雖眾,亦何慮其不敵我哉」(《兵機》,第72條)。
為了贏得用力少而收功多的戰爭勝利,《投筆膚談》還強調要正確地處理攻守的關係,恰當地掌握「分合」的時機,既不要單純地強調進攻,也不要片面地一味防守;既要有相對的分散,更要有必要的集中。「守之順者攻之逆,攻之易者守之難」(《持衡》,第31條),二者不宜偏廢,不宜偏重,要權衡輕重。正確處置。
在治軍問題上,他看到了對將帥的任用要選德方兼備考。將帥賢能,就應放手使用,所謂「苟得其人,授之專閫,不中制,不外監,不分權,不信讒」(《軍勢》,第62條)。同時,通過將帥教育、訓練團結士卒,以形成強大的戰鬥力。他認為,如果部隊內部「上不愛下,下不親上」,就根本不能作戰,所謂「其法百不當一」(《軍勢》,第63條):如果「能教戎於先,則挺可格刃」,「使民親其上、死其長,則心雄故愾。」(《軍勢》,第64條),銳不可當。但是,他又認為,將帥是「國之柱石,民之司命」(《軍勢》,第6 1條),「三軍之勢,莫重於將」(《軍勢》,第60條),這一看法,無疑是英雄史觀在軍事問題上的反映。不過,作者畢竟注意到了士兵在戰爭中的作用。這在地主階級的軍事理論中,是有積極意義的。
明中葉之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日益廣泛地應用於軍事領域。這在《投筆膚談》中得到一定的反映。作者在《物咯》篇中,對宇宙中「飛潛動植」 (《物略》題解)等許多自然現象,作了介紹和論述,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反映了當時人們對自然科學的認識水平。作者特彆強調指出:戰爭指導者,應當「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道微小」(《物理》,第122條),運用科學技術為軍事鬥爭服務。這是《投筆膚談》有別於以往古代兵書而獨具的特點。
在哲學思想上,《投筆膚談》具有許多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觀點。它多方面地論述了奪取戰爭勝利的客觀條件,如說:「得天之時者勝,得地之利者勝,得敵之情者勝。得士之心者勝,得事之機者勝」(《戰形》,第75條)等。同時,又辯證地論述了在一定的物質基礎上,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可以以少勝多,以弱勝強。如說:「敵之實,我虛之;我之實,敵不可得而虛也。敵之虛,我乘之;我之虛,敵不可得而乘也。」(《兵機》,第70條)通過自己的正確的主觀指導,使己方處於較敵有利的地位,脫出不利地位。作者在戰爭指導上所以能夠提出若干可貴的軍事見解,是與他具有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觀點息息相關的。
但是,該書中也有明顯的唯心主義觀點。如認為有「天命」存在,說「天命之不可違,而非人謀之所為也」(《天經》,第147條);如說「風可以祭而得,雨可以禱而求,雲霧雷電可以術而玫」(《方術》,第91條),以及宣揚其它一些虛幻荒誕之術,這些都是封建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