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武陵縣誌 · 武陵縣誌卷之十三

同治壬戌編成 陽 湖 惲世臨鑑定 邑 人 陳啟邁纂輯 建置志第六 津 梁 三坊橋 城內宣化、繡衣、珠履三坊之界。《賀志》 明月橋 縣治東,慶豐坊左,有明月池,久淤。《賀志》 會節橋 縣治西,火星池、玉斝池水會流處。《賀志》 陽和橋 縣東門外,有陽和泉,故名。《賀志》 仁智橋 南城外河街,因城內東湖積水難洩修此,通城下陰溷。《賀志》 西門橋 小西門外。明正德(1505—1521)時,圮。嘉靖四年(1525),邑人砌石。國朝康熙(1662—1722)間,知府胡向華倡修,有《記》。道光三十年(1850),復修。《賀志》 莫公橋 西城外。明弘治(1488—1505)間,承奉[1]張誠建,後大水沖圮。嘉靖癸未(1523),邑人陳虎捐建土橋。萬曆(1573—1620)間,子大秀建石橋。國朝,孫慶泰復修。道光二十九年,圮,知縣胡鏞重修。《賀志》增 北門橋 北門外,石橋,通便河水。《賀志》 歸老橋 縣西三里。宋曾鞏有《記》,見《藝文》。《通志》 新口橋 縣西五里,通石門大道。《賀志》 穿紫橋 縣西八里。原系木橋,乾隆(1736—1795)時,里人砌石。《府志》 陰陽橋 蔡家橋 高 橋 均系東北五里。 南湖橋 縣西十五里,通滇黔大道。嘉靖(1522—1566)時,邑人冀文明倡建;天啟年(1621—1627),圮。楊嗣昌撰《引》重修。《賀志》 萬相橋 縣西十里。即馬石溪,溪口合沅水處。《賀志》 武溪橋 縣西二十里平山下。乾隆(1736—1795)時修。《府志》 曇花橋 縣西二十里。橋北有曇花寺。《賀志》 七里橋 縣北七里驛。道水出浮山,逕此入柳葉湖。明知縣鍾鑒修;榮府承奉宋貴重修,有《記》,見《藝文》。今圮。《賀志》 潛水橋 縣北十五里,通安鄉大道。邑人熊致建。後,楊時芳、龍膺倡捐重修,合郡助之,少傅[2]楊鶴有《記》。《賀志》 山口橋縣北二十五里,道通安福。增 善 橋 縣北三十五里一名「土橋」,為漸水所經。明,榮藩分封時修。《府志》 張家橋 縣東北五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修,知縣王粵麟序。咸豐(1851—1861)間重修。《賀志》 落耳橋 縣北四十五里。乾隆三十一年,節婦周氏修。《府志》:邑人陳在璣記曰「落耳橋者,節婦周氏之所建也。節婦為周漢章女,性好善,適[3]桃源陳人龍,生子瑛,甫二十而寡。瑛復早夭,出其賜金建茲橋,數不足,則以家累[4]簪珥[5]繼之。曰:吾奉旨建坊,沐恩厚矣。與其卓之道路,一時享其名,何如用之橋樑,往來同其利。」 熊家橋 縣北七十里。邑人熊之梅、覃光宇募修。《府志》 新陂橋 縣東十里。長岳孔道,通馬家吉水。明萬曆(1573—1620)間,同知錢夢松建石礅,架木橋,兩岸築堤。國朝康熙六年(1667),知府胡向華重修,邑人陳仲儒助之,並建小石橋。嘉慶十四年(1809),邑人張國順同仲儒、孫其秀、余文獻、陳大德捐資重修,更名「五福橋」,長十三丈、寬二丈六尺。陳國鈁建義舟,以備水漲。知府應先烈撰《碑記》。道光(1821—1850)間,大水沖圮,僅架木橋而已。《賀志》參 馬家吉橋 縣東十里。里人張國理募修。《府志》 石公廟 橋縣東十二里五村障。乾隆五十年(1711)加修。《府志》 狀星橋一名「撞仙」縣東十五里。《賀志》 廣濟橋 縣西南八十五里。乾隆時修。《府志》 老渡口橋 縣東南三十里。乾隆間裡人募建。《府志》 府志橋 省會要路,舊設渡船,水漲行旅多沈溺。乾隆四十五年,邑人鄧介士、鄧宏適募修,推驛司事趙錫膺董其役,歷十二年工乃竣,長一十九丈、廣二丈余。 石門橋 縣東南三十五里。左有七桂,婆娑馥郁。《賀志》 覺緣橋一名「郭公橋」縣東南三十五里。邑人張國順建。《府志》 樟木橋 縣東南十五里。嘉慶二十年,張國順建。《府志》 牛 橋 縣東南六十里,有上、中、下三橋。《府志》 葛藤橋 縣東南七十八里。乾隆二十年,邑人陳河源捐修。《府志》 回龍橋 縣東南八十里。乾隆初,邑人楊健募修。《府志》 河泊橋 縣東南四十里。乾隆時重修。《府志》 一字橋 縣南三十里。國朝,楊伯珩砌石磴。乾隆間,熊儒為捐金復修。《賀志》參 花葉橋 縣南三十三里。乾隆丁亥(1767),溪水決防,舊基潰圮,邑人運石庀材,費數千金,八年始竣工。《府志》 響水橋 縣南三十五里,通安化道。雍正元年(1723),邑人蔣某修。《府志》 尹駕橋 縣南四十里。邑人劉之岳修。《府志》 謁駕橋 尚德橋 縣南四十里。邑人劉馭六修。《府志》 黃泥港橋 縣南六十五里。乾隆三十五年(1770),節婦劉氏修。《府志》 喜家橋原名「稽家」縣南七十里。乾隆二十年,里人捐修。《府志》 李七橋 縣南八十里。知縣黨應秋修,下有莫家橋。《府志》 沙石港橋 縣西南三十里。蕭學詩修。《賀志》 發旺橋 縣西南六十里。乾隆五十年,節婦熊蕭氏修。《府志》 袁公橋今名「圓功」縣西南七十里。乾隆戊申(1788),邑人段應前倡修。《府志》 雙清橋 縣西南百里。節婦李氏修,上建雙節亭。《府志》 鷺鷥橋 縣東門內。《賀志》 三板橋 縣北門內。《賀志》 鐵家橋 縣西門內。《賀志》 玉帶橋 縣治北,即玉帶河。《賀志》 會仙橋 府城隍廟內。增 城賢橋 縣東門外。 萬緣橋 北門外。增 廣濟橋 北門外,舊名「上橋」。《賀志》 蘇公橋 北門外七里塘側。增 泍橋 縣西十里。《賀志》 柳林橋 縣西十里。《賀志》 萬善橋 縣西十里。《賀志》 藍商橋 縣西十里。《府志》 車 橋 縣西八里。許水東有詩。《賀志》 崔家橋 縣西十五里。《賀志》 楊家橋 縣西十五里。 硯瓦灘橋 縣西三十里。 栗木橋 縣西北二十里。《府志》 楓樹橋 縣西北四十里。 瀧 橋 縣北二十里。 乘駕橋 縣北四十里。 羅文橋 縣北四十里。《賀志》 搭水橋 縣北五十里。《賀志》 自生橋 縣北五十里。《賀志》 伍家橋 縣北五十五里。《府志》 大龍橋 縣北六十里。《賀志》 劉齋公橋 縣北五十里。《賀志》 孫家橋 縣北五十里。《賀志》 石公橋 縣北六十里。《賀志》 周家店橋 縣北八十里。《賀志》 閔家橋 縣北九十里。《賀志》 趙家橋 縣東南四十里。《賀志》 金鱗橋 縣東南六十里。 友善橋 縣東南六十里。《府志》 田家橋 縣南五里。《府志》 楊家橋 縣南十里。《府志》 羅家橋 縣南三十五里。《賀志》 官倉橋 縣南七十里。《賀志》 新 橋 縣南九十里滄山西麓。《賀志》 杉木橋 縣南七十里。《賀志》 栗木橋 縣南百里。《賀志》 蘇公橋 縣南七十里。 港口渡 縣東十里。咸豐七年(1857),里人捐修。 朗江渡 縣東城外。 康家吉渡 縣東三里。《府志》 蘇家渡 縣東十五里。嘉慶十七年(1812)募捐,雇夫造船六隻,置產生息,以計久遠。《府志》 社木鋪渡 縣東二十五里。乾隆五十九年(1794),邑人捐置義渡二隻、田四石九斗;龍陽黎學錦捐田四十畝零六分、船一隻。圍堤田四十畝零六分、孫家河田四石、莊屋一所、上東村田四斗、城頭村田五斗、王公廟沙地五升、伍家觜沙地十二丈、渡口房屋一所、青陽閣房屋一所,茲歸育嬰堂經理。 白沙渡 縣東三十里。渡舊置驛,今設水塘。知府應先烈捐俸造修。 小江口渡 縣東四十里。《賀志》 劉公渡 縣南四十里。邑人劉正礩捐田一石五斗、渡口房屋一所。《府志》 武陵渡口 縣北百三十里,接澧州交界處。 茄子窖渡 縣北百十五里。邑人洛陽材募修,置田三石並建舍宇。 麻河渡 縣北百二十里,安鄉接界。 三層港渡 縣東五十里,龍陽接界。邑人熊育萬捐田二石、募捐田二石。《府志》 崇河渡 縣東北八十里。邑人阮維綱捐修。嘉慶十一年,洪水漂折,其子世醇復修。《府志》 清平渡 縣西城外。 河洑渡 縣西二十里。 龍灣渡 縣西三十里。《府志》 洪門口渡 縣北五十里。 中 渡 縣北五十里。 下 渡 縣北六十里。 陳家渡 縣北六十五里石公橋上。 張家鎮渡 縣北七十里。《府志》 文江渡 縣北七十五里。明時建。道光(1821—1850)間,里人募捐置田六石零。東岸高堰溝上田二石、又低田五斗、荒田一斗五升、荒地二塊;西岸郭家莊蓮子坡上田二石四斗、又低田四斗、何家莊屋後田六斗。 唐家渡 縣北七十五里。 梅溪渡 縣北七十五里。 桃樹觜渡 縣北七十五里。 畲陂渡 縣北八十里。 夾堤口渡 縣北八十里。 岡頭壋渡 縣北八十里。 喻公渡 縣東北四十里。《賀志》 韓公渡 縣東北七十里。《賀志》 潘家渡 縣東北七十里。《賀志》 侯家港渡 縣東北八十里。《府志》 金波渡 縣北八十五里。道光十七年,邑人彭天顧等募修,並置田一石五斗五升。咸豐(1851—1861)初,天顧復募捐,置田七石零。陽堰岡田八斗、新屋園後田三斗、沈家坪田四斗五升、何公橋田五石八斗、夾巷黃姓屋後田四斗六升二、黃家嶺上田一石五升。 毛公渡 縣東北百二十里。《賀志》 論曰:徙涉之病,為政者謹之,而當孔道者,為尤切。邑之東北驛道、輿梁之圮於水,匪伊朝夕[6]矣。使有修廢舉墜者為之倡,豈非好義急公者贊其成,蓋不獨行旅往來之利,將[7]政治之善亦可於此見焉。 【注釋】 [1]承奉:明宦官官名。明在親王府設宦官機構,名承奉司,設承奉正、承奉副,秩正從六品。 [2]少傅:「三公九卿」中「九卿」之一,由夏朝始設,至周以少師、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為九卿,歷代多沿置。後只作為皇帝對有功之臣的表彰,是虛職。與少師、少保合稱三孤。明史清史稿官職志載「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無定員,無專授。」 [3]適:舊稱女子出嫁。 [4]家累:家中的財產。 [5]簪珥:髮簪和耳飾。古代多為高貴婦女的首飾。 [6]匪伊朝夕:也作「匪朝伊夕」。不止一個早晨一個晚上。伊,文言助詞。 [7]將:或,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