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 · 第八章 誰跟誰?

對平等的熱衷,使自由的希望落了空,曾經賦予這個世界的大好機會因而被拋棄。 ——阿克頓勳爵 很明顯,對競爭所持的最普通的異議中,有一種異議認為,競爭是「盲目的」。值得重新提醒人們的是對於古代人來說,盲目性體現其正義之神性。雖然競爭與正義很少有共同之處,但同樣值得稱道的是,二者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我們不能預測,誰將是幸運的或者誰將受到災難的打擊;賞罰並不是根據某人對不同的人的功過的看法來加以均攤的,而是要取決於他們的才幹和運氣,這和我們在制定法律規則時不能預測執行這些法律規則將對哪一個人有利和對哪一個人不利同樣重要。並且,這也是同樣正確,因為在競爭中,在決定不同的人的命運方面,機會與幸運常常是和技能與先見同樣重要的。 存在著兩種制度:其一是每個人都按照絕對和普遍的權利標準來得到他所應得份額;其二是他所應得份額部分地應由偶然事件或幸與不幸來決定。可供我們選擇的,不是這兩種制度,而是下面兩種制度:誰應得到什麼是由幾個人意願來決定的那種制度,以及誰應得到什麼至少部分地是靠他們的才能和進取心,部分地是靠難以預測的情況來決定的那種制度。這一點並不由於在一個自由企業的制度下機會不是均等的而減少其恰當性。因為這種制度必須以私人財產和遺產(雖然這或許不是同樣的必要)以及由兩者所造成的機會差別為基礎的。其實,很有理由要把這種機會的不平等儘量地減少到先天差別所許可的限度,並且以能夠這樣做而不破壞這個過程的非個人化的性質為界限,藉助這種過程,每個人必須利用他的機會,並不讓關於何者是對的以及何者是合適的個人意見來支配他人的意見。 在競爭的社會裡,窮人的機會比富人所受到的限制要多得多,這一事實絲毫也不影響另一事實的存在,那就是在這種社會裡的窮人比在另一不同類型的社會裡擁有很大的物質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雖然在競爭制度下,窮人致富的可能性比擁有遺產的人致富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但前者不但是可能致富,而且他只有在競爭制度之下,才能夠單靠自由而不靠權勢者的恩惠獲得成功,只有在競爭制度下,才沒有任何人能夠阻撓他謀求致富的努力。只是因為我們忘記了不自由意味著什麼,所以我們常常會忽略了這樣一個明顯的事實,即在這個國家裡,一個待遇很差的非技術工人,比德國的許多小廠主,或俄國待遇很高的工程師或經理享有更多自由去計劃自己的生活。無論是改變工作或住處的問題,公開發表見解的問題,或者以特定的方法消磨閒暇的問題,儘管為了遵從自己的意願,他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有時是很高的,並且對很多人來說,似乎是過高的,但都沒有絕對的阻力,不存在對人身安全與自由的危險,不會粗暴地把一個人限制於上級為他指定的工作和環境裡。 大多數社會主義者的公平理想只滿足於取消私人財產權而得到收入,而對於不同的人所得的收入差別則聽其自然。這是事實[1]。這些人忘記了,在把一切生產資料的所有權移交給國家時,就是把國家置於實際上其行動必須決定其他一切收入的地位。賦予國家以這種權力和要求國家應當用這種權力來作出「計劃」只意味著:國家應當在充分地了解所有這些影響的條件下,來使用這種權力。 相信授予國家這種權力,只不過是將這種權力從其他人手中轉移給國家而已,這是錯誤的想法。這是一個新創造出來的權力。是在競爭的社會裡任何人都不會擁有的權力。只要財產分散在許多所有者當中,他們之中的任何獨立行動的人,都沒有特權來決定某某人的收入和地位——沒有人會依賴於一個所有者,除非他能夠給前者以更優厚的條件。 我們這一代已經忘記的是: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這不單是對有產者,而且對無產者也是一樣。只是由於生產資料掌握在許多個獨立行動的人的手裡,才沒有人有控制我們的全權,我們才能夠以個人的身份來決定我們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產資料都落到一個人手裡,不管它在名義上是屬於整個「社會」的,還是屬於獨裁者的,誰行使這個管理權,誰就有全權控制我們。例如,在一個少數人的、種族或宗教的社團里有一個成員,他是一個無產者,但這個社團的其他成員是有產者,因而他們能夠雇用他;但在私有製取消之後,他在名義上成了一部分公有財產的主人。對於他在受僱於人的期間要比他在名義上當了主人翁的時候要更自由這一點,試問誰會真正地懷疑呢?又例如,有個億萬富翁是我的鄰居和我的僱主,而同時有一個行使國家強制權力的最小的公務員,這個富翁能夠控制我的勢力,遠不如小公務員能夠控制我的勢力那樣大,我們是否可能以及怎樣生活和工作到底取決於誰的斟處權?對此又有誰會認真地懷疑呢?一個富人得勢的世界仍比一個只有得勢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些,試問誰會否認這一點呢? 一件令人悲哀、同時也令人鼓舞的事是:看到像伊斯門這樣有名的老牌共產黨人重新發現了這個真理: 雖然,我必須承認,我緩慢地得出了下面這個結論,但它現在對我來說是很明顯的(他最近在一篇文章中寫道):私有財產制度是給人以有限的自由與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馬克思則希望通過消除這個制度而給人以無限的自由與平等。奇怪得很,馬克思是第一個看到這一點的。是他告訴我們:回顧以往,私人資本主義連同其自由市場的發展成了我們一切民主自由的發展的先決條件。他從未想到,向前瞻望,如果是他所說的那樣,那些其他的自由,恐怕就會隨著自由市場的取消而消逝。[2] * * * 在回答這些憂慮的時候,有時人們說,個人的收入並不是非要計劃者來確定不可。在決定不同的人在國民收入中每人應得份額時所要遭遇社會和政治上的困難是那樣的明顯,以致甚至最頑固不化的計劃者,在委派任何機構承辦這項任務之前可能也會躊躇不前。每一個了解它所帶來困難的人或許都寧願把計劃局限於生產,只用計劃來保證「工業的合理組織」,而收入分配工作儘可能地留待非人為的力量來解決。雖然不可能在管理工業時對分配不產生影響,雖然沒有計劃者會願意把全部收入分配工作留待市場的力量來解決,但他們也許都寧願只擔任使分配適合於某些平等和公平的一般原則,避免極端的不平均,使主要階級報酬之間的關係保持公允這些工作,而對他們階級內部個別人的地位,或者在較小集團和個人之間的等級厘定或區分,則不去負責。 我們已經見到了,各種經濟現象之間密切的相互依存使我們不容易使計劃恰好停止在我們所希望的限度內,並且市場的自由運作所受的阻礙一旦超過了一定的程度,計劃者就被迫將管制範圍加以擴展,直到它變得無所不包為止。這些經濟上的考慮說明了何以不可能使有意識的控制恰好停止在我們想要它停止的地方,並且,某些社會的和政治的傾向又特別加強了這些考慮,而這些傾向的力量隨計劃範圍的擴展而會越來越趨於明顯。 個人地位不是由非人為的力量來決定的,也不是許多人競爭性活動的結果,而是當局有意識地作出的決定所造成的,當這種情況變得日益真實,並獲得普遍承認的時候,人們對於他們在社會組織里地位的態度就必然發生變化。不平等隨時都存在,而這在那些受到不平等之害的人看來,是不公平的;失望總是有的,而這在那些感到失望的人看來,是不當的;不幸的打擊總是有的,而這在那些遭遇這些打擊的人看來,是不應有的。但當這些事情發生在一個有意識的指導之下的社會裡時,人民的反應方式與當這些事並不是出於任何人有意識的選擇時,是大不相同的。非人為的力量所造成的不平等比有計劃地造成的不平等無疑地更容易忍受些,其對個人尊嚴的影響也小得多。在競爭的社會裡,任何一個企業對某個人說,它不需要他的服務,或者說,它不能給他提供一個更好的工作,這不算是小看他,也不算是有傷他的尊嚴。在持久的大規模失業的時期,許多人所受的影響也確實很相似。但要預防那種災禍,除了集中管理之外,還有其他的並且更好的方法。不論在什麼社會裡,隨時都會有一部分人受到失業或收入減少的影響,但如果它是某種不幸的結果,而不是當權者存心強加的,其使人掉價的程度肯定要少些。不管這種經驗如何痛苦,如果是在有計劃的社會裡的話,其痛苦必定會嚴重得多。在那裡,個人必須作出決定,不是某一個工作是否需要他,而是他是否對任何事有用,以及有用到什麼程度。他在生活中的地位必須由他人來指定。 雖然人們將會忍受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到的痛苦,然而當這種痛苦是由當局作出決定的結果時,人們就不會那樣容易忍受。如果我們只是一部無人性的機器中的一個齒輪,這也許是不好的,但如果我們再也不能脫離它,如果我們被束縛在我們的地位上,被束縛在為我們選定的那些上級的身邊,那麼情況就不知道要糟糕多少倍。當每個人意識到他的命運是某些人有意地作出的決定的結果時,他對其命運的不滿,就會同他的這種意識一齊增長。 政府一旦為了公平的緣故而走上計劃的道路,他就要對每個人的命運或地位負責。在一個有計劃的社會裡,我們都將要知道:我們日子之所以比他人過得好些或壞些,並不是因為那些沒有人加以控制和不可能肯定地加以預測的情況所造成的,而是因為某些當權者希望有這種結果。並且,我們對於改進我們的地位所做的一切努力的目標,將不在於預測我們無法控制的那些情況,和對那些情況儘量地作出準備,而在於設法使握有全權者作出有利於我們的決定。19世紀的英國政治思想家們的夢魘,即「除了通過政府之外,走向富裕的道路是不存在的」[3]那種局面,將會實現到他們所想像不到的天衣無縫的程度——雖然這種局面在某些業已變向極權主義的國家中已是極為司空見慣了。 * * * 政府一旦負起籌劃整個經濟生活的任務,不同的個人和集團都要得到應有地位這一問題,事實上就一定不可避免成為政治的中心問題。由於只有國家的強制權力可以決定「誰應得到什麼」,唯一值得掌握的權力,就是參與行使這種管理權。一切的經濟或社會問題都將變成政治問題,因為這些問題的解決,只取決於誰行使強制權力,誰的意見在一切場合里都占優勢。 我相信,在俄國引用「誰跟誰」這個有名短語的人就是列寧自己——這是在蘇維埃政權的初期,人民用來概括社會主義社會普遍問題的口頭語[4]。誰計劃誰,誰指導並且支配誰,誰指定他人在生活中的地位,以及誰應得到由他分配給他的那一份?這一切都必然地成為應由最高權力當局獨自解決的中心問題。 一位美國政治的研究者,新近詳盡探討了列寧的這一用語,並斷言道,一切政府的問題就是「誰得到什麼,何時得到,如何得到」的問題。在某種意義上這倒並不錯。一切政府都要影響不同人們的相對地位,並且在任何制度之下,很少有我們生活的某一方面不受到政府行動的影響,這些都是事實。政府無論有什麼動作,總是會影響到「誰得到什麼,何時得到,如何得到」的。 然而,這裡有兩個基本的區別要搞清楚。第一,可能採取特殊措施,而不知道這些措施對特殊個人影響如何,因而也就不以這種特定的影響為目的。這一點我們已經討論過了。第二,正是政府行為的範圍決定著,一個人在任何時候所得到的每一件東西是否都要有賴於政府,並決定著政府的影響只以使有些人將按某種方法在某個時候得到某些東西為限,自由制度與極權主義制度之間的整個區別就在於此。 納粹主義和社會主義者對「經濟與政治的人為的分離」的共同責難,以及他們對政治支配經濟的共同要求,突出地說明了自由制度和全面計劃制度的對立。這些詞語大概不僅意味著經濟力量現在可以用來達到不屬於政府政策的目的,而且意味著經濟力量能夠脫離政府的管理,被用來達到政府不見得許可的目的。不過,另一種制度,不單是只應有一種權力,並且,這種唯一的權力,即統治集團的權力,還應當控制人類一切的目的,特別是應當有控制社會中每個人地位的全權。 * * * 一個負責指導經濟活動的政府,將必定用它的權力來實現某種公平分配的理想,這是確定無疑的。但它將怎樣能夠和將怎樣運用這種權力呢?或者,將要或應當按照什麼原則來指導這種權力呢?對於即將出現和必須慎重地加以解決的很多具有相對價值的問題,有沒有一個確切的答覆呢?有沒有一個為理智的人們可望同意的價值尺度來證明社會的一種新的等級體系是正當的,並有可能滿足對公平的要求呢? 對於這些問題,能夠在實際上提供一個確切答案的,只有一個一般性原則,一條簡單的規則:平等,即在所有人力可以控制的地方、全體人完全的和絕對的平等。如果這被普遍地認為可取的話(姑且不論它是不是能行得通,也就是它是否能提供足夠的激勵作用),那麼,它就會賦予公平分配這一模糊觀念以一個清晰的意義,並使計劃者得到具體的引導。但是,相信人們一般會認為這種機械式的平等能夠受到的普遍的讚許,是極其荒謬的。從來沒一個旨在完全平等的社會主義運動曾經得到過有力的支持。社會主義所允諾的不是絕對的平等,而是一種更加公平、更加平等的公配。人們認真想要達到的唯一目標,並不是絕對意義的平等,而只是「較大的平等」而已。 雖然這兩種理想聽起來很相似,但就我們的問題而言,它們卻是極端不相同的。如果說絕對的平等可以清晰地確定計劃者的任務,那麼要求較大的平等卻只是消極的,不過是對現狀不滿的一種表示而已;只要我們不準備承認,走向實現完全平等的每一步驟都是可取的,那麼它對計劃者必須解決的任何問題幾乎沒有提供什麼答案。 這不是字面上的一種詭辯。在這裡,我們面臨著一個重大的爭論之點,它容易被人們所用的類似詞句所掩蓋。對於完全平等的同意,可以解答計劃者必須解答的一切優效(merit)問題,而達到較大平等的公式實際上卻不能答覆任何問題。它的內容不比「共同善」,或者「社會福利」這些用語有更明確的意義。它並未使我們能夠不必在每一特定的場合里,在特定個人或者集團的優效度之間作出抉擇,並且,它無助於我們作出這種決定。它告訴我們的一切,實際上就是要儘量向富有的人們索取一切。但一到分配這種掠奪品的時候,問題依然如故,就好像「較大的平等」這個準則從未被人想起過似的。 * * * 大多數人感到難以承認的是,我們不擁有能使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的道德標準——如果不是完美無缺的,它至少也要比競爭制度提供的解決方式更能令人滿意。對於「公道的價格」,或者「公平的工資」是什麼,我們不是都有一些概念嗎?我們不能依靠人民強烈的公平感嗎?即使我們此刻對某一種特定的情況下什麼是公道,或什麼是公平的看法未必完全一致,但如果人民能夠得到機會實現他們理想的話,大眾的意見不會很快就集中起來,成為更加明確的標準嗎? 不幸的是,這種希望沒有多少根據。我們所有的標準是從我們所了解的競爭制度中得來的,並且在競爭消失之後,這些標準也必然迅速消失。我們所指的公道的價格或公平的工資,就是依照慣例的價格和工資,就是已往的經驗使人們期望得到的報酬,或者,就是在沒有壟斷剝削的條件下將會存在的價格和工資。在這方面,唯一重要的例外,就是工人們習慣於要求取得「他們勞動的全部生產物」,這是社會主義學說最樂於追究的一點。但今天卻很少有社會主義者還相信,在一個社會主義社會裡,每項產業的產品都讓由該項產業的工人來全部分享;因為這就意味著運用大量資本的產業中的工人比運用少量資本的產業中的工人所得到的收入要多得多,大多數社會主義者將認為這是很不公平的。現在比較一致的意見都認為這種要求是因為對事實作了錯誤的解釋而產生的。然而,一旦個別工人對「他的」全部產品的要求遭到拒絕,並且從資本得來的全部利潤必須分給全體工人時,怎樣分配它的問題就會引起同樣根本的問題。 究竟何為某種商品的「公道」價格和某種服務的「公平」報酬,如果需要的數量真的可以孤立地確定的話,那麼可以想像它們可能用客觀的標準來加以確定。如果真的可以不必顧及成本而確定它們,計劃者倒是可以設法弄清為了產生這麼多的供給量所必需的價格或工資是多少。但計劃者還必須決定每種貨物應生產多少,並且在做出這種決定的同時,也把什麼價格是公道的,或什麼是應支付的公平工資確定下來。如果計劃者決定需要為數較少的建築師或表匠,而這種需要又可由那些所得報酬雖然較低,但仍願意留在這個行業里的人們來滿足的話,那麼,所謂「公平的」工資就比較低些。在決定各種不同目標相對重要性的同時,計劃者也就決定了不同集團或個人的相對重要性。由於他不應該把人民作為一種工具來看待,因此他必須考慮到這些影響,並且有意識地讓不同目標的重要性同其決定的種種影響保持平衡。但這就意味著他必須對各種人們的情況加以直接控制。 這種解釋適用於各種行業的相對地位,也同樣適用於個人的相對地位。一般說來,我們很容易把某一種行業或職業內部的收入想像為多少是一致的。然而,在最有成就的和最無成就的醫生或建築師,作家或電影演員,拳術家或賽馬騎手之間的收入差別,以及在較大成功或較少成功的鉗工或蔬菜種植者,雜貨商人或成衣匠之間的收入差別,是同有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之間的收入差別一樣大的。雖然無疑有人企圖用分門別類的方法把收入加以標準化,但差別對待不同個人之必要性仍然存在,無論這是用規定他們個人的收入,還是把他們編列在某一類別內的辦法來實施的。 關於自由社會裡的人們服從這種控制的可能——或者關於如果他們服從了的話,他們是否仍能保持自由——我們已經用不著多說。就這整個問題而論,穆勒在將近一百年前所寫的一段文字,在今天看來,也同樣適用。他寫道: 可以默認一種像平等規則那樣的固定規則,並且,也可以默認機遇或外在需要;但由屈指可數的幾個人來對每一個人加以平衡,給予這個人的多些,那個人的少些,都全憑他們自己的愛憎與判斷,這種事是不能容忍的,除非他們被人信以為是超人一等,並以超自然的恐怖為後盾[5]。 * * * 只要社會主義僅僅是一個人數有限的志同道合的團體的一種抱負,這些困難就不一定會引起公開的衝突。只有在社會主義政策得到組成人民多數的許多不同集團的支持,並被試圖實際推行的時候,這些困難才會表面化。那時候,在各種成套的理想中,究竟應將哪套強加給所有人,以便把國家的全部資源都用來為它服務,就馬上成為一個迫切的問題。由於成功的計劃要求對基本價值產生共同的看法,因而對我們物質上的自由的限制就直接地影響到我們精神上的自由。 社會主義者是其所產生的野蠻子孫的文明祖先,他們一貫希望通過教育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在這方面教育意味著什麼呢?我們確實已了解到:知識不能夠創造新的倫理價值標準,無論多大的學問,也不會使人們對有意識地調整一切社會關係所引起的道德問題持相同意見。證明某種計劃是正當的這一工作所需要的不是合理的說服,而是接受信條。其實,各地的社會主義者都最先承認:他們所承擔的任務要求普遍承認一個共同的世界觀,一套明確的價值標準。社會主義者正是在發動一個受到這樣一個單一世界觀支持的群眾運動的努力中,首先創造出了這些灌輸工具中的最大部分——這些灌輸工具也是納粹和法西斯主義者有效地加以利用過的。 實際上,在德國和義大利,納粹和法西斯主義者無須首創好多東西。滲透於生活各個方面新政治運動的各種做法,已由社會主義者採用過了。將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一切活動囊括在內的一個政黨,要求指導個人對每一事物的意見,並且喜歡把一切問題都變成黨的世界觀問題,這樣一個政黨的觀念都首先由社會主義者付諸實踐了。一位奧地利社會主義作家,在談到他本國的社會主義運動時,自豪地報告說:「它的鮮明特點是為工人和雇員每一方面的活動都建立了專門的組織。」[6] 雖然奧地利的社會主義者在這方面比其他的社會主義者更前進了一些,但其他地方的情況並沒有很大的差別。那些最早把兒童納入政治組織中去,以保證他們長大成為優秀的無產者的,不是法西斯主義者,而是社會主義者。那些首先想到在黨的俱樂部里把運動和競技、足球和徒步旅行組織起來,以使其成員不受其他觀點傳染的,不是法西斯主義者,而是社會主義者。那些首先主張應以敬禮的方法和稱呼的形式來使黨員區別於其他人的,不是法西斯主義者,而是社會主義者。那些通過組織社會「細胞」和設置裝置來經常地監督私人生活,創造了極權主義政黨原型的,也就是他們。義大利「法西斯少年組織」(Bolilla)、德國「希特勒青年團」、「義大利職工業餘活動組織」(Dopolavoro)和德國納粹群眾業餘活動組織、「由歡樂獲取力量」(Kraft durch Freude)的政治制服和黨的軍事化編制,都不過是對社會主義者原已有過的制度和模仿而已[7]。 * * * 只要社會主義運動在一個國家裡同一個特定的集團——通常是技術較高的工人——的利益密切地結合起來的,對社會各階層人民的應有地位形成一種共同觀點的問題,就比較簡單。這種運動直接關涉到某個特定集團的地位,並且,它的目的就是要提高那個集團與其他集團之間的相對地位。但在向社會主義繼續前進的過程中,這個問題的性質就會發生變化,每個人越來越明顯地看到,他的收入和一般地位要由國家的強制性機器來決定,為了保持或改善其地位,唯有成為一個有組織集團的成員,那個集團能夠根據其利益影響或者支配國家機器。在這個階段發生的各個壓力集團之間的拉鋸戰中,並不一定是最窮苦的和為數眾多的集團利益就占優勢。對那些宣稱代表一個特定集團利益的老牌的社會主義政黨來說,他們首先出現在這個領域之內,並且規劃了他們吸引工業中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人的整套意識形態,這也並不一定是一種有利條件。他們的成功和他們對接受全部信條的堅持,一定會引起一種強有力的反制運動——這種反制運動不是來自資本家,而是來自為數眾多的、同時也一樣無財產的階級,因為他們看到他們的相對地位由於工業工人中的精英的進步而受到威脅。 社會主義理論和社會主義策略,即使在其並不曾受到馬克思主義教條支配的地方,也已普遍地以這樣一種思想為基礎:即把社會劃分成兩個階級,它們有共同的利益,但這些利益又是互相衝突的,那就是資本家和產業工人。社會主義預期老的中產階級要迅速消滅,但完全忽視了一個新的中產階級的產生,其中包括無數的職員和打字員,行政工作者和學校教師,小本經營者和小公務員,以及各種專門行業的低級人員。有一個時期,這些階級中時常出現勞工運動的領導人物。但是,越來越清楚的是,這些階級的地位相對於產業工人的地位來說變得日益惡化,因此指引著產業工人的那些理想,大大地失掉了對其他人的感召力。他們憎恨資本主義制度,並且要按照他們的公正觀來有意識地均分財富,在這一意義上講,他們都是社會主義者,但這些觀念顯示出與舊有的社會主義政黨在實踐中所體現的觀念是有很大出入的。 舊有的社會主義政黨成功地用來獲得一個職業團體支持的那種手段——即相對地提高他們的經濟地位——現在無法用來獲取所有人的支持。一定會出現一些同他們競爭的社會主義運動,這些運動喚起了那些地位相對惡化了的人們的支持。時常有人說,法西斯主義與國家社會主義是一種中產階級的社會主義,這個常聽到的說法中包含著許多真理——只不過在義大利和德國,這些新運動的支持者在經濟上已不再屬於中產階級了。在很大程度上,這是一種新的無特權階級對產業工人運動所形成的工人貴族的反抗。毫無疑問,最有力地助長這些運動的經濟因素是失意的自由職業者,即受過大學教育的工程師或律師,以及一般「白領無產者」對收入比他們高几倍的屬於最強大工會的火車司機,或排字工人及其他成員的嫉妒。就貨幣收入而言,一個納粹運動的普通成員,在運動開始的初期,比普通的工會會員或原有的社會主義政黨的黨員更窮苦些,這也幾乎是毫無疑問的。由於前者曾經有過更好的日子,並且仍然生活在作為他們過去的生活條件的結果的環境裡,因此,這種情況變得更加不堪忍受。當法西斯主義興起時,在義大利流行的「階級鬥爭逆轉」這一措詞確實指出了這個運動極其重要的一個方面。存在於法西斯主義者或民族社會主義者與原有的社會主義政黨之間的矛盾,實際上主要地應當被看作是在相互競爭的社會主義派系間一定要發生的一種矛盾。每個人在社會中應有的地位應由國家的意志來指定這一問題,在他們當中是沒有異議的。但什麼是各個不同階級和集團應有的地位,對此他們從前有,將來也永遠會有最深刻的分歧。 * * * 從前一向把自己的黨看作是未來走向社會主義普遍運動天然先鋒的那些老的社會主義領袖們,現在感到難以理解的是,隨著社會主義方法運用範圍的日益擴展,廣大貧苦階級的怨恨竟會轉而對準他們。但當原有的社會主義政黨,或者說,某些產業中有組織的勞工,通常並不感到同該產業的各僱主們達成共同行動的協議特別困難時,大多數階級卻被丟在一邊,不曾受到他們的關懷。在這些階級看來,勞工運動中的比較得勢的那些部分,與其說是屬於被剝削的階級,毋寧說是屬於剝削階級,這也是不無理由的[8]。 這個中產階級的下層,也就是法西斯主義和民族社會主義從中獲得很大一部分支持者的那個階層,給其不滿火上澆油的是下面這一事實:他們所受的教育和訓練,在很多場合下使他們對領導地位懷有渴望,他們認為自己有資格成為領導階級的成員。雖然年輕的一代,由於社會主義教育培養了他們對牟利伎倆感到輕蔑的緣故,摒棄了帶有風險性的獨立地位,越來越多地蜂擁到穩定的薪金崗位上去,但他們所要求的是既有收入又有權力的一種地位。這在他們看來,是他們所受的訓練使他們有資格享受的。雖然他們信仰一種有組織的社會,但他們希望在那個社會裡得到的地位,是與一個由勞工統治的社會可能提供的那種地位很不相同的。他們很願意接受老牌社會主義的那些方法,但他們的意圖是想把它們用來為另外一個不同的階層服務。這個運動能夠吸引所有那些承認國家控制一切經濟活動的合理性,但不承認產業工人貴族用其政治力量所要達到的目標的人。 新的社會主義運動開始時在策略上具有若干優勢。在此之前,勞工社會主義已在一個民主的和自由的世界裡成長起來,它使它的策略適應這個世界,並且接受許多自由主義的理想。它的支持者仍然相信,建立社會主義本身即可解決一切問題。而法西斯主義和民族社會主義卻是從這樣一種越來越受到控制的社會的經驗中產生出來的,這個社會已警覺到民主的和國際的社會主義目標是一些互不相容的理想這個事實。它們的策略,是在一個已經被社會主義政策和它所引起問題所支配的世界中發展起來的。它們並不幻想有可能用民主的方法來解決那些需要人們有相當一致的意見才能解決的問題,而這種一致意見的取得是沒有根據的。它們不幻想理性的能力能夠解決一切不同人們和集團的需要之間哪個比哪個更為重要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計劃」所不可避免地要引起的,它們也不幻想用平等準則來提供答案。它們知道,一個最強大的集團,集合了足夠的支持者擁護一種新的社會等級秩序,同時又對它所號召的那些階層公開地許以特權,它是易於獲得所有感覺失望者的支持的,因為這些人起初曾獲得過實現平等的許諾,但後來發現他們只是促進了某個階層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它們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它們提供了一個理論,或者一個世界觀,這個理論或世界觀似乎足以證明他們所許諾向其支持者提供的那些特權是正當的。 * * * [1] 或許我們習慣於對主要是由財產中取得的收益所造成的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估計過高,因而,認為取消來自財產方面的收益,就可以隨之而消除收入中主要的不平等的程度。根據我們掌握的關於蘇聯的收入分配的一點點材料來看,那裡存在的不平等,實質上並不亞於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平等。伊斯門的《俄國社會主義的末路》(The End of Socialism in Russia)(1937年,第30—34頁)提供的來自俄國官方的材料說明:在俄國所支付的最高薪與最低薪之間的差度,是同美國的差度一樣的大(約50:1)。根據伯恩漢姆(James Burnham)所引用的一篇文章《管理的革命》(The Managerial Revolution)(1941年,第43頁),托洛茨基估計,到1939年,「蘇聯人民中11%—12%的上層當時的收入大約占國民收入的50%」,這個差度比美國的還要大些,因為在美國,10%的上層人的收入約占國民收入的35%。 [2] 馬克斯·伊斯門,見《讀者文摘》(The Reader’s Digest),1941年7月,第39頁。 [3] 這實際上是迪斯累里(Disraeli)年輕時說的話。 [4] 參看M.馬格里奇(M.Muggeridge):《莫斯科的冬天》(Winter in Moscow),1934年;A.費勒(A.Feiler):《布爾什維克主義的實驗》(The Experiment of Bolshevism),1930年。 [5] J.S.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第1卷,第2章第4段。 [6] G.維塞爾(G.Wieser):《一個國家的衰亡:奧地利(1934—1938)》(Ein Staat Stirbt,Österreich,1934—1938),巴黎,1938年,第41頁。 [7] 在這個國家,那些具有政治性的「讀書俱樂部」也類似,不無重要。 [8] 12年前,作為歐洲主要社會主義知識分子之一的、從那時以後又繼續發展並與納粹言歸於好的亨德里克·德·曼(Hendrik de Man)曾經說過:「自從社會主義興起以來,對資本主義的憤恨轉變為對社會主義運動的憤恨,這還是第一次。」[《社會主義與民族法西斯主義》(Sozialismus und National-Faszismus),波茨坦,1931年,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