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誥

顏延之 · 學術雜記
中國南北朝時期家訓文學代表作。顏延之在元嘉十一年(434)因觸犯權臣劉諶等人而被免官,開始了自元嘉十一年至十七年的七年罷官閒居生涯,《庭誥》一文就作於這一期間,即《南史》本傳提到的「延之閒居無事,為《庭誥》之文以訓子弟」。 在顏延之《庭誥》之前,類似的家訓作品有漢劉向《誡子書》、魏王肅《家誡》、魏嵇康《家誡》等。內容上,《庭誥》與前人家訓無異,宣揚了儒家傳統的孝悌、仁愛、勤學、謙虛、恭謹等思想,除此之外,也談及了飲酒、交友、文筆論、詩論等較為細緻的方面,更加入了佛、道理念。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認為「延年文莫長於《庭誥》,詩莫長於《五君》」,認為《庭誥》代表了顏延之文章的最高水平。而《庭誥》和《五君詠》均作於顏延之失意被貶之時,也是顏延之激憤心情的宣洩之作。《庭誥》另一主旨是訓誡子弟,《宋書·顏延之傳》記載顏延之訓斥兒子顏竣:「恭敬撙節,福之基也,驕狠傲慢,禍之始也,況出糞土之中,而升雲霞之上,傲不可長,其能久乎?」與《庭誥》中對子弟訓誡的思想是一致的,可知這是顏延之對家族子弟一貫的教育理念。 今存《庭誥》有沈約《宋書·顏延之傳》本,書中表明其收錄「刪繁存正」,據此,則《宋書》本《庭誥》應不全。明代張溥輯《顏延之集》有《庭誥》,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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