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漁隱叢話 · 校點後記
《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二寫道:「《漁隱叢話》六十卷,後集四十卷,新安胡仔元任撰,待制舜陟之子,居湖州,自號苕溪漁隱。」舜陟,字汝明,徽州績溪人,《宋史》卷三百七十八有傳。是胡仔原籍徽州,後寄居湖州。本書前集卷五十五寫道:「余卜居苕溪,日以漁釣自適,因自稱苕溪漁隱。」《漁隱詩評叢話前集自序》署年為戊辰春三月上巳,即紹興十八年,當公元一一四八年。《後集自序》暑年為丁亥中秋日,即幹道三年,當公元一一六七年;前後兩集的纂集,相去約二十年。先是宣和五年(一一二三),阮閱撰《詩總》(後人改編為《詩話總龜》),由於當時黨禁未開,因之元祐諸家,都未加收錄。胡仔「遂取元祐以來諸公詩話,及史傳小說所載事實,可以發明詩句,及增益見聞者,纂為一集,凡《詩總》所有,此不復纂集,庶免重複」(《前集自序》)。則是此書,實和《詩總》相輔而行,彼此可取補充。
《詩總》是以事分門,《叢話》是以人分類。以事分門,或事無所歸,或詩無所屬,這樣,便在具體處理時帶來不少困難;以人分類,不僅解決了上面兩種困難,並且還可以因人與人的關係,物與物的牽連,從而由某甲以及某乙,由此物以及彼物,很自然地把作家與作品、作品與本事有骨有肉地結合在一起,可以幫助讀者的聯想和探索。如後集卷十四論李義山《華清宮詩》,便舉崔魯《華清宮詩》來比較,論王建《宮詞》,便舉花蕊夫人《宮詞》來比較,又如前集卷十六論韓退之《聽琴詩》,便舉古今詩人聽琴、阮、琵琶、箏、瑟的作品來相比較;前集卷四十九因王直方論黃山谷《蠟梅詩》,便舉蘇東坡和自己的作品來相比較:這樣地處理資料,使得詩話的編寫工作,又向前發展一步。稍後於胡仔的南宋人計有功所撰的《唐詩紀事》、尤袤所撰的《全唐詩話》,都繼承了這種以人分類的形式。
《叢話》的纂集,不是作材枓的堆積,而是有所抉擇的。《前集自序》寫道:「一詩而二三其說者,則類次為一,間為折衷之,又因以余舊所聞見,為說以附益之。」《叢話》對於作品,除了辛勤地搜集前人從各種角度去分析研究某一作家或某一作品的成果外,有時還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表示自己的態度。如論述陶潛詩,不取鍾嶸的「古今隱逸詩人之宗」之說,而取蕭統「語時事則指而可想,論懷抱則曠而且真」之說,可見《叢話》評詩,不是純客觀主義的。《叢話》全書重點放在李杜和蘇黃四家,以為「皆集詩之大成者」(後集自序),而尤著重於杜甫和蘇軾,這完全合乎歷史現實的發展的。全書評述杜詩的有十三卷,評述蘇詩的有十四卷,共二十七卷,約估全書卷數四分之一而強。由於「老杜於詩學,世以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前集卷九),於是胡仔揭櫫自己纂集《叢話》的意圖,《叢話前集》卷十四寫道:「余纂集《叢話》,蓋以子美之詩為宗。」卷四十九寫道:「余為是說,蓋欲學詩者師少陵而友江西,則兩得之矣。」因之,《叢話》的纂集,就不是僅僅停留在就詩論詩了。
宗師少陵的提法,也有較為進步的觀點。前集卷十四引陳輔之《詩話》寫道:「荊公嘗言:『世間好語言已被老杜道盡,世間俗言語已被樂天道盡。』然李贊皇云:『譬之清風明月,四時常有,而光景常新。』又似不乏也。」對於遺產,貴創新反因襲,這是貫穿全書的主導思想。前集卷四十九引宋子京《筆記》云:「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後可以傳不朽。若體規畫圓,准方作矩,終為人之臣僕。古人譏屋下架屋,信然。陸機曰:『謝朝花於巳披,啟夕秀於未振。』韓愈曰:『惟陳言之務去。』此乃為文之要。」胡仔隨即提出自己的見解寫道:「學詩亦然。若循習陳言,規摹舊作,不能變化,自出新意,亦何以名家?魯直詩云:『隨人作計終後人。』又云:『文章最忌隨人後。』誠至論也。」具體接觸到作品時,如前集卷五十七載福州僧之學李義山詩,則斥為「所謂屋下架屋者,非不經人道語,不足貴也。」如後集卷十六載天隨子的《自遺》和《古意》,則譽為「皆思新語奇,不襲前人」。
繼承詩話遺產,把古人作品,加以恰如其分的分析與批判,對於發展新的創作來說,無疑地會起著借鑑作用。《叢話》對於前人作品,從一字的推敲,到一篇的經營,都比較具體地指出是楷模,還是病累。同時,對於作家的生活實踐,以及作品的素材積累,也都比較具體的道出了他們的寫作甘苦和學習方法。因之,《叢話》對於學詩來說,在過去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宋末詩人兼文學理論批評家方回作《漁隱叢話考》寫道:「回幼好之,……晝夕窺觀,學詩實自此始。」可見此書的影響。
由於作者是封建士大夫,不能不受階級和時代的局限,因之,不少看法是片面甚至錯誤的。對詩讖的無稽之談,作者引錄了別人的反對意見加以猛烈抨擊,又歷舉事實一再反駁詩讖之說的荒謬,但他卻又說:「人之得失生死,自有定數,豈容前逃,烏得以讖言之,何不達理如此,乃庸俗之論也。」(前集卷四十)以唯心的觀點批判唯心的觀點,也就不可避免地同樣落入「庸俗」之論,書中收集了不少「鬼詩」,在《緇黃雜記》和《神仙雜記》里,也有不少迷信事跡的靈異的記載,這和作者所持的唯心觀點,顯然是一脈相通的。其次,他強調詩歌創作是「光景常新」,只要「日鍛月煉」,自能獨辟前人未到之蹊徑,同時卻又宣揚李、杜、蘇、黃「後無來者」,「人固無及」;前後的觀點,相互有矛盾。此外,一些評論也不無偏頗之處。他認為白居易「詩至於老嫗解,烏得成詩」(前集卷八);對於聶夷中的作品,只稱讚《詠田家詩》「數語最佳,其餘雖有諷刺,亦俚甚矣」(前集卷二十四)。顯而易見,作者是流露了輕視詩歌語言淺俗的態度。這些不正確的見解,反映在書中,不一而足,需要我們在吸取精華的同時,給予細緻地剔除。
《苕溪漁隱叢話》通行的有清乾隆五年至六年(一七四○—一七四一)楊佑啟耘經樓依宋版重雕本,今即據為底本,校以北京圖書館藏殘宋本(即耘經樓所依本,殘存前集卷十五至四十五,卷一至十四配明鈔本),北京大學藏殘宋本(此另一宋本,殘存後集卷一至二、卷五至四十,共三十八卷。由於這兩種宋本,一殘存前集,一殘存後集,不相混雜,今都稱為宋本),及元翠岩精舍校定鼎新重刊本(殘存前集卷一至五十,今稱為元本),北京圖書館藏明嘉靖七年(一五二八)徐梁鈔本(今稱為徐鈔本),及傅增湘校三種明鈔本(一,故宮博物院景陽宮藏明藍格鈔本,殘存前集卷六至三十五、卷四十一至五十五,後集卷六至三十五,共七十五卷,卷末有「按察司書吏唐天桂謄寫」一行,板心有「石林書屋」四字;二,宋牧仲家藏明鈔殘本,殘存卷數不明,傅校於後集卷一、卷三十六、卷三十七曾出此本;三,徐梧生家藏明紅格鈔殘本,殘存卷數不明,傅校於前集卷五十六、卷五十八曾出此本。傅校於每卷末有時記用何本校,其校有一校二校乃至三校的,唯都用朱筆,無法識別,今統稱之為明鈔本),和傅增湘校兩種舊抄本(一,傅增湘藏本,存前集一至五卷;二,故宮博物院藏本,存前集卷五、卷三十六至四十一、卷五十至六十,共十八卷。傅增湘認為兩殘本似即一書,筆法頗類錢叔寶。今統稱為舊鈔本)。用各本對校,還有不能解決問題的,就用理校法處理,仍註明原來誤字,以資考訂。
校點者廖德明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