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的幽默家 · 談幽默

「幽默」這個字在字典上有十來個不同的定義。還是把字典放下,讓咱們隨便談吧。據我看,它首要的是一種心態。我們知道,有許多人是神經過敏的,每每以過度的感情看事,而不肯容人。這樣人假若是文藝作家,他的作品中必含著強烈的刺激性,或牢騷,或傷感;他老看別人不順眼,而願使大家都隨著他自己走,或是對自己的遭遇不滿,而傷感的自憐。反之,幽默的人便不這樣,他既不呼號叫罵,看別人都不是東西,也不顧影自憐,看自己如一活寶貝。他是由事事中看出可笑之點,而技巧的寫出來。他自己看出人間的缺欠,也願使別人看到。不但僅是看到,他還承認人類的缺欠;於是人人有可笑之處,他自己也非例外;再往大處一想,人壽百年,而企圖無限,根本矛盾可笑。於是笑裡帶著同情,而幽默乃通於深奧。所以Thackeray注c說:「幽默的寫家是要喚醒與指導你的愛心,憐憫,善意——你的恨惡不實在,假裝,作偽——你的同情於弱者,窮者,被壓迫者,不快樂者。」 Walpole注d說:「幽默者『看』事,悲劇家『覺』之。」這句話更能補證上面的一段。我們細心「看」事物,總可以發現些缺欠可笑之處;及至釘著坑兒去咂摸,便要悲觀了。 我們應再進一步的問,除了上面這點說明,能不能再清楚一些的認識幽默呢?好吧,我們先拿出幾個與它相近,而且往往與它相關的幾個字,與它比一比,或者可以稍微使我們清楚一點。反語(irony),諷刺(satire),機智(wit),滑稽劇(farce),奇趣(whimsicality),這幾個字都和幽默有相當的關係。我們先說那個最難講的——奇趣。這個字在應用上是很鬆泛的,無論什麼樣子的打趣與奇想都可以用這個字來表示,《西遊記》的奇事,《鏡花緣》中的冒險,《莊子》的寓言,都可以叫作奇趣。可是,在分析文藝品類的時候,往往以奇趣與幽默放在一處,如《現代小說的研究》的著者Marble注e便把whimsicality and humour注f作為一類。這大概是因為奇趣的範圍很廣,為方便起見,就把幽默也加了進去。一般的說,幻想的作品——即使是別有目的——不能不利用幽默,以便使文字生動有趣;所以這二者——奇趣與幽默——就往往成了一家人。這個,簡直不但不能幫忙我們看明何為幽默,反倒使我更糊塗了。不過,有一點可是很清楚:就是文字要生動有趣,必須利用幽默。在這裡,我們沒弄清幽默是什麼,可是明白幽默很重要的一個效用。假若干燥,晦澀,無趣,是文藝的致命傷;幽默便有了很大的重要;這就是它之所以成為文藝的因素之一的原故吧。 至於反語,便和幽默有些不同了;雖然它倆還是可以聯合在一處的東西。反語是暗示出一種衝突。這就是說,一句中有兩個相反的意思,所要說的真意卻不在話內,而是暗示出來的。《史記》上載著這麼回事:秦始皇要修個大園子,優旃對他說:「好哇,多多搜集飛禽走獸,等敵人從東方來的時候,就叫麋鹿去擋一陣,滿好!」這個話,在表面上,是順著始皇的意思說的。可是咱們和始皇都能聽出其中的真意;不管咱們怎樣吧,反正始皇就沒再提造園的事。優旃的話便是反語。它比幽默要輕妙冷靜一些。它也能引起我們的笑,可是得明白了它的真意以後才能笑。它在文藝中,特別是小品文中,是風格輕妙,引人微笑的助成者。據會古希臘語的說:這個字原意便是「說」,以別於「意」。因此,這個字還有個較實在的用處——在文藝中描寫人生的矛盾與衝突,直以此字的含意用之人生上,而不只在文字上聲東擊西。在悲劇中,或小說中,聰明的人每每落在自己的陷阱里,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個,和與此相類的矛盾,普遍被稱為Sophoclean irony注g。不過,這與幽默是沒什麼關係的。 現在說諷刺。諷刺必須幽默,但它比幽默厲害。它必須用極銳利的口吻說出來,給人一種極強烈的冷嘲;它不使我們痛快的笑,而是使我們淡淡的一笑,笑完因反省而面紅過耳。諷刺家故意的使我們不同情於他所描寫的人或事。在它的領域裡,反語的應用似乎較多於幽默,因為反語也是冷靜的。諷刺家的心態好似是看透了這個世界,而去極巧妙的攻擊人類的短處,如《海外軒渠錄》,如《鏡花緣》中的一部分,都是這種心態的表現。幽默者的心是熱的,諷刺家的心是冷的;因此,諷刺多是破壞的。馬克·吐溫(Mark Twain)可以被人形容作:「粗壯,心寬,有天賦的用字之才,使我們一齊發笑。他以草原的野火與西方的泥土建設起他的真實的羅曼司,指示給我們,在一切重要之點上我們都是一樣的。」這是個幽默者。讓咱們來看看諷刺家是什麼樣子吧。好,看看Swift注h這個傢伙;當他讚美自己的作品時,他這麼說:「好上帝,我寫那本書的時候,我是何等的一個天才呀!」在他廿六歲的時候,他希望他的詩能夠:「每一行會刺,會炸,像短刃與火。」是的,幽默與諷刺二者常常在一塊兒露面,不易分劃開;可是,幽默者與諷刺家的心態,大體上是有很清楚的區別的。幽默者有個熱心腸兒,諷刺家則時常由婉刺而進為笑罵與嘲弄。在文藝的形式上也可以看出二者的區別來:作品可以整個的叫作諷刺,一齣戲或一部小說都可以在書名下註明a satire。幽默不能這樣。「幽默的」至多不過是形容作品的可笑,並不足以說明內容的含意如何。「一個諷刺」——a satire——則分明是有計劃的,整本大套的譏諷或嘲罵。一本諷刺的戲劇或小說,必有個道德的目的,以笑來矯正或誅伐。幽默的作品也能有道德的目的,但不必一定如此。諷刺因道德目的而必須毒辣不留情,幽默則寬泛一些,也就寬厚一些,它可以諷刺,也可以不諷刺,一高興還可以什麼也不為而只求和大家笑一場。 機智是什麼呢?它是用極聰明的,極銳利的言語,來道出像格言似的東西,使人讀了心跳。中國的老子莊子都有這種聰明。諷刺已經很厲害了,可到底要設法從旁面攻擊;至於機智則是劈面一刀,登時見血。「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這才夠味兒。不論這個道理如何,它的說法的銳敏就夠使人跳起來的了。有機智的人大概是看出一條真理,便毫不含糊的寫出來;幽默的人是看出可笑的事而技巧的寫出來;前者純用理智,後者則賴想像來幫忙。Chesterton注i說:「在事物中看出一貫的,是有機智的。在事物中看出不一貫的,是個幽默者。」這樣,機智的應用,自然在諷刺中比在幽默中多,因為幽默者的心態較為溫厚,而諷刺與機智則要顯出個人思想的優越。 滑稽戲——farce——在中國的老話兒里應叫作「鬧戲」,如《瞎子逛燈》之類。這種東西沒有多少意思,不過是充分的作出可笑的局面,引人發笑。在影戲的短片中,什麼把一套碟子都摔在頭上,什麼把汽車開進牆裡去,就是這種東西。這是幽默發了瘋;它抓住幽默的一點原理與技巧而充分的去發展,不管別的,只管逗笑,假若機智是感訴理智的,鬧戲則仗著身體的摔打亂鬧。喜劇批評生命,鬧戲是故意招笑。假若幽默也可以分等的話,這是最下級的幽默。因為它要摔打亂鬧的行動,所以在舞台上較易表現;在小說與詩中幾乎沒有什麼地位。不過,在近代幽默短篇小說里往往只為逗笑,而忽略了——或根本缺乏——那「笑的哲人」的態度。這種作品使我們笑得肚痛,但是除了對讀者的身體也許有點益處——笑為化食糖呀——而外,恐怕任什麼也沒有了。 有上面這一點粗略的分析,我們現在或者清楚一些了:反語是似是而非,藉此說彼;幽默有時候也有弦外之音,但不必老這個樣子。諷刺是文藝的一格,詩,戲劇,小說,都可以整篇的被呼為a satire;幽默在態度上沒有諷刺這樣厲害,在文體上也不這樣嚴整。機智是將世事人心放在X光線下照透,幽默則不帶這種超越的態度,而似乎把人都看成兄弟,大家都有短處。鬧戲是幽默的一種,但不甚高明。 拿幾句話作例子,也許就更能清楚一些: 今天貼了標語,明天中國就強起來——反語。 君子國的標語:「之乎者也」——諷刺。 標語是弱者的廣告——機智。 張三把「提倡國貨」的標語貼在祖墳上——滑稽;再加上些貼標語時怎樣摔跟頭等等招笑的行動,就成了鬧戲。 張三把「打倒帝國主義走狗」貼成「走狗打倒帝國主義」——幽默:這個張三貼一天的標語也許才掙三毛小洋,貼錯了當然要受罰;我們笑這種貼法,可是很可憐張三。 這幾個例子擺在紙面上也許能幫助我們分別的認清它們,但在事實上是不易這樣分劃開的。從性質上說,機智與諷刺不易分開,諷刺也有時候要利用鬧戲;至於幽默,就更難獨立。從一篇文章上說,一篇幽默的文字也許利用各種方法,很難純粹。我們簡直可以把這些都包括在幽默之內,而把它們看成各種手法與情調。我們這樣分析它們與其說是為從形式上分別得清楚,還不如說是為表明幽默——大概的說——有它特具的心態。 所謂幽默的心態就是一視同仁的好笑的心態。有這種心態的人雖不必是個藝術家,他還是能在行為上言語上思想上表現出這個幽默態度。這種態度是人生里很可寶貴的,因為它表現著心懷寬大。一個會笑,而且能笑自己的人,決不會為件小事而急躁懷恨。往小了說,他決不會因為自己的孩子挨了鄰兒一拳,而去打鄰兒的爸爸。往大了說,他決不會因為戰勝政敵而去請清兵。褊狹,自是,是「四海兄弟」這個理想的大障礙;幽默專治此病。嬉皮笑臉並非幽默;和顏悅色,心寬氣朗,才是幽默。一個幽默寫家對於世事,如入異國觀光,事事有趣。他指出世人的愚笨可憐,也指出那可愛的小古怪地點。世上最偉大的人,最有理想的人,也許正是最愚而可笑的人,吉珂德先生即一好例。幽默的寫家會同情於一個滿街追帽子的大胖子,也同情——因為他明白——那攻打風磨的愚人的真誠與偉大。 原載1936年8月16日《宇宙風》第23期 注c 薩克雷(1811——1863),英國維多利亞時代小說家,代表作《名利場》。 注d 沃波爾(1717——1797),英國作家,代表作《奧特蘭托城堡》。 注e 馬布爾。 注f 奇趣和幽默。 注g 索福克勒斯的反語。 注h 斯威夫特(1667——1745),英國諷刺文學作家,代表作《格列佛遊記》。 注i 切斯特頓(1874——1936),英國評論家、作家,代表作《布朗神父探案》。 「幽默」的危險 這裡所說的危險,不是「幽默」足以禍國殃民的那一套。 最容易利用的幽默技巧是擺弄文字,「豈有此埋」代替了「豈有此理」,「莫明其妙」會變成了「莫明其土地堂」;還有什麼故意把字用在錯地方,或有趣的寫個白字,或將成語顛倒過來用,或把詩句改換上一兩個字,或巧弄雙關語……都是想在文字里找出縫子,使人開開心,露露自家的聰明。這種手段並不怎麼大逆不道,不過它顯然的是專在字面上用工夫,所以往往有些油腔滑調;而油腔滑調正是一般人所謂的「幽默」,也就是正人君子所以為理當誅伐的。這個,可也不是這裡所要說的。 假若「幽默」也會有等級的話,擺弄文字是初級的,浮淺的;它的確抓到了引人發笑的方法,可是工夫都放在調動文字上,並沒有更深的意義,油腔滑調乃必不可免。這種方法若使得巧妙一些,便可以把很不好開口說的事說得文雅一些,「雀入大水化為蛤」一變成「雀入大蛤化為水」仿佛就在一群老翰林面前也大可以講講的。雖然這種辦法不永遠與狎褻相通,可是要把狎褻弄成雅俗共賞,這的確是個好方法。這就該說到狎褻了:我們花錢去聽相聲,去聽小曲;我們當正經話已說完而不便都正襟危坐的時候,不知怎麼便說起不大好意思的笑話來了。相聲,小曲,和不大好意思的笑話,都是整批的販賣狎褻,而大家也覺得「幽默」了一下。在幽默的文藝里,如Aristophanes注j,如Rabelais注k,如Boccaccio注l,都大大方方的寫出後人得用××印出來的事兒。據批評家看呢,有的以為這種粗莽爽利的寫法適足以表示出寫家的大方不拘,無論怎樣也比那扭扭捏捏的暗示強,暗透消息是最不健康的。(或者《西廂記》與《紅樓夢》比《金瓶梅》更能害人吧?)有的可就說,這種粗糙的東西,也該劃入低級幽默,實無足取。這個,且當個懸案放在這裡,它有無危險,是高是低,隨它去吧;這又不是這裡所要說的。 來到正文。我所要說的,是我自己體驗出的一點道理: 幽默的人,據說,會鄭重的去思索,而不會鄭重的寫出來;他老要嘻嘻哈哈。假若這是真的,幽默寫家便只能寫實,而不能浪漫。不能浪漫,在這高談意識正確,與希望革命一下子就成功的時期,便頗糟心。那意識正確的戰士,因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會把英雄真寫成個英雄,從裡到外都白熱化,一點也不含糊,像塊精金。一個幽默的人,反之,從整部人類史中,從全世界上,找不出這麼塊精金來;他若看見一位戰士為督戰而踢了同志兩腳,似乎便有點可笑;一笑可就泄了氣。幽默真是要不得的! 浪漫的人會悲觀,也會樂觀;幽默的人只會悲觀,因為他最後的領悟是人生的矛盾——想用七尺之軀,戰勝一切,結果卻只躺在不很體面的木匣里,像顆大穀粒似的埋在地下。他真愛人愛物,可是人生這筆大賬,他算得也特別清楚。笑吧,明天你死。於是,他有點像小孩似的,明知頑皮就得挨打,可是還不能不頑皮。因此,他有時候可愛,有時候討人嫌;在革命期間,他總是討人嫌的,以至被正人君子與戰士視如眼中釘,非砍了頭不解氣。多麼危險。 頑皮,他可是不會扯謊。他怎麼笑別人也怎麼笑自己。Rabelais,當惹起教會的厭惡而想架火燒死他的時候,說:不用再添火了,我已經夠熱的了。他愛生命,不肯以身殉道,也就這麼不折不扣的說出來。周作人(知堂)先生的博學,誰不知道呢,可是在《秉燭談序言》中,他說:「今日翻看唱經堂《杜詩解》——說也慚愧,我不曾讀過《全唐詩》,唐人專集在書架上是有數十部,卻都沒有好好的看過,所有一點知識只出於選本,而且又不是什麼好本子,實在無非是《唐詩三百首》之類,唱經之不登大雅之堂,更不用說了,但這正是事實……」在周先生的文章里,像這樣的坦白陳述,還有許許多多。一個有幽默之感的人總扭不過去「這是事實」,他不會鼓著腮充胖子。大概是那位鬼氣森森的愛蘭·坡吧,專愛引證些拉丁或法文的句子,其實他並沒讀過原書,而是看到別人引證,他便偷偷的拉過來,充充胖子。這並不是說,浪漫者都不誠實,不過他把自己一滴眼淚都視如珍寶,那麼,假充胖子也許是不可免的,他唯恐泄了氣。幽默的人呢,不,不這樣,他不怕泄氣,只求心中好過。這麼一來,他可就被人視為小丑,永遠欠著點嚴重,不懂得什麼叫作激起革命情緒。危險。 他悲觀,他頑皮,他誠實;哼,他還容讓人呢,這就更糟。按說,一個文人應當老眼看六路,耳聽八方,有個風聲草動,立刻拔出筆來,才像那麼一回子事。戰鬥的時候,還應當撒手就是一毒氣彈,不容來將通名,就給打悶了氣。人家只說了他寫錯一個字,他馬上發現那個人的祖宗寫過一萬個錯字,罵了祖宗,子孫只好去重修家譜,還不出話來。幽默的人呀,糟心,即使他沒寫錯那個字,也不去辯駁;「誰沒有個錯兒呢?」他說。這一說可就泄了大家的勁,而文壇冷冷清清矣。他不但這樣容讓人,就是在作品之中也是不肯趕盡殺絕。他看清了革命是怎回事,但對於某戰士的鼻孔朝天,總免不了發笑。他也看資本家該打倒,可是資本家的鬍子若是好看,到底還是好看。這麼一來,他便動了布爾喬亞的婦人之仁,而筆下未免留些情分。於是,他自己也就該被打倒,多麼危險呢。 這就是我所看出來的一點點意思,對與不對都沒關係。 原載1937年5月16日《宇宙風》第41期 注k 拉伯雷(約1493——1553),法國文藝復興時期作家,代表作《巨人傳》。 注l 薄伽丘(1313——1375),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作家,代表作《十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