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樂集 · 二十七、 內外法財

徐頌堯 《天樂集》
法者,修持之軌範;財者,資生之品物。玄宗人元修持,不外心息妙合,以返乎象帝之先,由「天人合發」,而「萬化定基」,稱為性命雙修。此中最要,為爐鼎、藥物、火候。了徹先後二天,及身內、身外二個消息,方可入室,行七返九還之大事,是為內法。 又須安排家事,屏棄雜緣,清閒自守,心無掛礙。環境清淨,起居安適,世事人緣,了無攪擾。天君泰然,道念純真。居處宜寂靜,無雞犬之聲、車馬之喧。三餐素餚,宜乎淡爛暖,並戒絕菸酒。凡行功時,色身溫度,須妥為保持,不宜當風,亦不宜貪涼。遇天寒,蓋薄被,毛竅開,因此感冒而致傷風也。工夫勤者,宜多餐少食,凡富有刺激性之食品,均宜戒絕。行時須緩步,須戒嗔恚與色慾。若遇陽亢,只須借女子之被,睡一二夜,其患即除。此衣食住行,不可不注意而講求也,是謂外法,所以輔我行功,而增進效率,丹書皆不說,依師口傳而知也。 內財,乃先天一炁。外財,即世財,所以充修道用費,亦稱道糧。凡建設丹房,購置田畝,以及日用開支,不可不預為籌措。內外法財具,則行持無掛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