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上的散步者 · D坂殺人事件
(上)事實
案件發生在九月上旬的一個悶熱的傍晚。那天我正在咖啡館喝著冰咖啡,就是我常去的位於D坂大街中部的白梅軒。當時我剛畢業,還沒有找到像樣的工作,整天無所事事地在寄宿屋裡看書,看煩了就出去漫無目的地散步,或是找個比較省錢的咖啡館泡一泡。這家白梅軒離我的住處最近,我無論去哪邊散步都會經過它,所以來這裡的次數最多。不過,我這個人有個怪毛病,一進咖啡館,就會坐上好久。我本來吃得就少,加之囊中羞澀,所以一盤西餐也不點,只喝兩三杯廉價咖啡,這麼坐上一兩個小時。我倒不是想招惹女招待,或是跟她們調情,只是覺得這地方畢竟比我的房間雅致些,待著心情舒暢。這天晚上,我同往常一樣,要了杯冰咖啡,占據了面對街道的窗邊位子,花上十分鐘慢悠悠地喝著,一邊呆呆地望著窗外。
說到這白梅軒所在的D坂,從前以製作菊花人偶[1]而聞名。案發的時候,原本狹窄的街道由於市政改建,剛剛拓寬成數米寬的大馬路,馬路兩旁的店鋪稀稀拉拉,還有不少空地,比現在的街面冷清多了。隔著大馬路,在白梅軒正對面有一家舊書店,我一直盯著的就是它。雖說這家舊書店很是寒酸冷清,沒什麼值得看的景色,我卻對它抱有特殊的興趣。因為近來我在這個白梅軒結識了一位奇妙之人,名叫明智小五郎,跟此人一聊,覺得他與眾不同而且聰敏過人。我欣賞他是因為他也喜歡偵探小說,而且前幾天聽他說,他青梅竹馬的朋友,如今是這家舊書店的老闆娘。我曾在這家書店買過兩三本書,在我的印象里,這店主人的妻子是個大美人,雖然說不出她怎麼好看,就是覺得她頗有風情,對男人有種吸引力。由於晚上都是她在店裡照看生意,所以我想今晚她也必定在店裡,就一直朝店裡張望。那小店的門臉只有四米多寬,卻沒有看見那個女人。我心想,她早晚會出現的,便目不轉睛地守望著。
然而,瞧了好久也不見那老闆娘出現。我有些不耐煩,正欲將視線轉向隔壁的鐘表店時,忽然聽見分隔店頭與裡間的拉門「咔嗒」一聲關閉了。內行稱這種拉門為「無窗」,其中央糊紙的部分由密實重疊的豎條木格替代,每條木格約一點五厘米寬,可以開合,真是巧妙的機關。舊書店常有小偷出現,書店主人即便不在店裡守著,通過這個格子窗也可以監視書店內部。可是,現在那個格子窗竟然關上了,實在不合常理。若是寒冬臘月另當別論,可現在剛進入九月,正是天氣悶熱的傍晚時分,那拉門卻關得嚴嚴實實的,很令人生疑。我想到這兒,覺得那舊書店裡面大概發生了什麼事,就不看別處了,一直盯著對面。
說到舊書店的老闆娘,那時我也曾聽咖啡館的女招待議論過她,其實是她們從澡堂里遇見的婆娘或姑娘那裡聽來的閒言碎語。「別看舊書店的老闆娘打扮得那麼漂亮,脫了衣服後,渾身都是傷呢!肯定是被人打的或是掐的。可是看他們夫妻倆挺恩愛的,你說奇怪不奇怪?」別的女人也接過話茬兒說:「那個書店隔壁的旭屋蕎麵館的老闆娘身上也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肯定也是被打成那樣的。」……這些傳言說明了什麼呢?我並未多加留意,以為只是男主人性情粗暴些罷了。但是,各位讀者,事情並非那麼簡單。雖是小事一件,與我下面要講的故事可有著密切關聯,看到後面就明白了。
這件事暫且不提。我就這樣目不轉睛地盯了那書店半小時,大概因為有種不祥的預感吧,我的視線一直沒敢離開書店,仿佛一離開就會出什麼事似的。就在這時,剛才我提到的那位明智小五郎,身著經常穿的粗條紋單和服,晃悠著肩膀從窗外走過。他看到我在店裡,向我點了點頭,走進咖啡館,要了杯冰咖啡,面對窗戶在我旁邊坐了下來。他發覺我總是瞧著一個地方後,便順著我的視線,也向對面舊書店望去。而且,奇妙的是,他似乎也對書店頗有興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對面。
我們倆就這樣不約而同地一邊瞧著同一個地方,一邊東拉西扯。當時我們都說了些什麼,現在已經記不清,且與這個故事關係不大,故而略去,但可以肯定的是,聊天的內容是關於犯罪與偵探方面的,在此僅舉一例。
小五郎說:「這世上存在絕對破不了的案子嗎?我認為可能有。例如谷崎潤一郎的《途中》里描寫的案子是絕對破不了的,雖然那個小說中的偵探最後破了案,但也是作者憑藉非凡想像力創作出來的。」
「我可不這麼看。」我說,「實際情況姑且不談,從理論上講,沒有偵探破不了的案件。只不過現在,警察中沒有像《途中》描寫的那樣高明的偵探罷了。」
聊的差不多就是這些。但是,在某個瞬間,我們兩個同時不說話了,因為我們邊聊天邊注意觀察的對面舊書店裡發生了奇怪的事情。
「你好像也注意到了?」我小聲問他。
他立即答道:「是偷書賊吧?真是怪事啊,我進店以後,一直瞧著呢,已經是第四個了。」
「你來這兒還不到三十分鐘呢,三十分鐘裡就有四個偷書的,有點奇怪啊!你來之前,我就一直盯著那個地方,那不是有個拉門嗎,差不多一個小時前,我看到那個拉門的格子窗被人關上了。我從那時一直盯到現在了。」
「是不是店家出去了?」
「可是,那個拉門一次也沒有拉開過。如果出去了,也是從後門……三十分鐘都沒有人看店,的確不太正常啊!怎麼樣,要不咱們去看看?」
「好吧。即使屋裡沒什麼事,也可能在外面遇到了什麼麻煩。」
要是趕上一樁犯罪案,就有意思了,我邊想邊走出咖啡館。小五郎一定也是這樣想的,顯得很興奮。
和一般的舊書店一樣,書店內沒有鋪地板,正對面及左右兩側牆壁,都排列著高達天花板的書架,書架半腰放著方便擺放書籍的台架。在店中央有一張長方形的桌子,像個小島似的,也是用來擺放書籍的。正對面書架的右邊空出了約一米寬的通道,可通往裡間,通道上裝有先前提到的那個拉門。書店老闆或老闆娘平常總是坐在拉門前的半張榻榻米上,照看店裡的買賣。
小五郎和我一直走到那個拉門跟前,高聲打招呼,卻無人應答,裡面好像沒有人。我稍稍拉開拉門,向裡面的房間窺視,屋裡電燈關著,黑乎乎的,隱約看見好像有個人躺在房間角落裡。我覺得奇怪,又喊了一聲,依然沒人應答。
「乾脆,咱們進去看看吧。」
於是,我倆噔噔噔地走進了裡間。小五郎打開了電燈,就在這一瞬間,我倆同時「啊」地叫了一聲,因為被燈光照亮的房間角落裡躺著一具女屍。
「這不是老闆娘嗎?」我好不容易才說出話來,「看樣子是被人掐死的。」
小五郎走近屍體,觀察了一番。
「好像已經不行了。要趕快報告警察。這樣吧,我去打電話,你在這兒守著。先不要告訴鄰居,現場被破壞就麻煩了。」
他用命令的口吻說完,就朝五十米開外的電話亭奔去。
儘管平時談論起犯罪和偵探,我總是講得頭頭是道,可遇到真實案件還是頭一次。我手足無措,不知該幹什麼,只能木呆呆地凝望著房間裡面的可怕情景。
整個房間有六疊[2]大小,右後方隔著一條窄小的走廊,是約六平方米的小院和廁所,院牆是木板做的。因為是夏天,所有房門都開著,所以能夠一眼看到後院。左半間是合頁門,裡面是兩疊大小的地板間,連著狹小的廚房,由廚房通往後門的高腰拉門關閉著。右側的四張隔扇是關著的,隔扇裡面可能是通向二層的樓梯和儲物間。整個屋子是非常普通的簡陋長屋的布局。
屍體靠近左側牆壁,頭朝著店內方向。我儘量遠離屍體,一是為了不破壞犯罪現場,二是因為害怕。可是,房間這麼小,即使不想看,眼睛也不由自主地轉向那邊。女人穿著粗格單和服,仰面躺著,但是單和服下擺被卷到膝蓋以上,裸露著大腿,沒有抵抗的痕跡。脖子看不清楚,但被掐過的地方好像已經變紫了。
大街上行人絡繹不絕。人們大聲說著話,咔嗒咔嗒地趿拉著木屐走路,有人醉醺醺地邊走邊高唱流行曲,一派太平之景。然而就在一道拉門之隔的房間內,一個女人慘遭殺害,陳屍地上,太具有諷刺意味了。我莫名地傷感起來,茫然佇立。
「他們說馬上就到!」明智氣喘吁吁地回來了。
「噢,是嗎?」
我覺得說話都費力了。接下來我倆一直四目相對,默默無語。
過不多久,一位穿制服的警官和一位穿西裝的人趕到了。後來知道,穿制服的警官是K警署的司法主任,另一位從面相和攜帶的東西可以猜到,是該警署的法醫。我們向司法主任一五一十地敘述了發現屍體的過程。最後,我補充道:
「這位明智進入茶館時,我下意識看了一眼鐘錶,剛好是八點半,所以這拉門關閉的時間應該是八點左右。我記得那時房間裡還亮著燈,說明至少在八點鐘左右的時候,這個房間裡還有活著的人。」
司法主任邊聽我們講述,邊在筆記本上做記錄。此時,法醫已檢驗完屍體,等著我們的談話告一段落。
「死者是被掐死的,是用手掐的。請看這裡,這變紫的地方有手指的痕跡。還有,這個血痕是指甲造成的。從拇指的痕跡在頸部右側來看,是用右手掐的。估計死亡時間不超過一小時,但是已經不可能救活了。」
「這麼說是被人由上往下掐的了。」司法主任思索著說,「可是,死者又沒有抵抗的跡象……大概動作很猛,力量特別大。」
說完,他轉向我們,詢問這家書店的男主人在哪裡。我們當然不知道。於是,小五郎很機靈地出去叫來了隔壁的鐘表店老闆。
司法主任與鐘錶店老闆的問答如下:
「這個店的男主人到什麼地方去了?」
「這家老闆每晚都去擺夜攤,一般不到十二點是不會回來的。」
「去什麼地方擺夜攤?」
「好像經常去上野的廣小路那邊,但今晚去了什麼地方,我也說不好。」
「大約一個小時之前,你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
「您問什麼動靜?」
「這還不明白嗎?就是這個女人被害時發出的叫喊聲或者搏鬥聲……」
「好像沒有聽到不尋常的聲音。」
這期間,住在附近的人聽到消息都跑來了,加上路過看熱鬧的,舊書店門口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人群中有位舊書店另一側隔壁的襪子店老闆娘,也幫著鐘錶店老闆說話,並且說她也沒聽到什麼聲音。
這期間,鄰居們經過一番商議,派了一個人去找舊書店的男主人。
這時,店外傳來汽車停車的聲音,隨後一幫人魚貫而入。他們是接到了警方的急報後立即趕來的檢察廳的人,以及恰好同時趕到的K警署的署長,另外還有當地的名偵探小林刑警——當然我是事後才知道他的身份的。我有一位做司法記者的朋友,與負責本案的小林刑警很有交情,所以,後來我從他那裡了解到了許多關於本案的情況。先一步到現場的司法主任向他們說明了到目前為止的所有情況,我和小五郎也不得不重複一遍剛才的陳述。
「把店門關上!」
突然,一位身著羊駝呢外衣和白色西褲的基層公務員模樣的男人高聲喊道,並迅速關上大門。此人就是小林刑警。他驅散了看熱鬧的人之後,立即開始勘查。他旁若無人地四處查看,似乎沒把檢察官和警察署長等人放在眼裡。自始至終都是他一個人在忙活,其他人就像是專門為了旁觀他那敏捷的動作而趕來的。小林刑警首先檢查了屍體,尤其對脖頸周圍看得十分仔細,看完後對檢察官說:
「這個指痕沒有什麼特徵。也就是說,除了說明是用右手掐的,沒有其他線索。」
然後,他說最好對屍體進行一次裸體檢查。於是,就像召開秘密會議一樣,我們這些旁觀者都被趕到房間外的店裡。所以,這段時間裡有什麼新發現,我不太清楚。但據我推測,他們一定會注意到死者身上有很多新傷,就像咖啡館女招待說的那樣。
不多久,這場秘密會議結束了,但我們仍然沒敢進入裡間,只是從店內與內室之間的拉門空隙向裡面張望。幸運的是,我們是案件的發現者,而且,回頭他們還要取小五郎的指紋,所以我們倆一直待到最後,沒有被趕走,或者說是被扣留下來的更準確。小林刑警的搜查並不限於內室,而是屋內屋外全面搜查。我們一直待在一個地方,按說看不到他搜查的過程,不過恰好檢察官始終坐鎮內室,一直沒有挪地方,所以,小林刑警進進出出,逐一向檢察官報告搜查結果,我們都能一字不漏地聽到。檢察官讓書記員將小林刑警的報告記錄下來,寫成案情調查材料。
小林刑警首先對屍體所在的內室進行了搜查,好像沒有發現任何罪犯的遺留物、足跡或其他值得注意的東西,只有一個東西除外。
「電燈的開關上有指紋。」向黑色硬橡膠開關上撒了什麼白粉的小林偵探說,「從前後情況來看,關電燈的肯定是兇手。請問二位是誰開的燈?」
小五郎說是他。
「是嗎?好吧,回頭讓我們取一下你的指紋。把這個開關整個取下來帶走,注意不要觸摸。」
之後,小林刑警爬上二樓,在上面待了好久才下來,下來後說了句「得馬上去查看一下後門的通道」就出去了。過了大約十分鐘,他拿著亮燈的手電筒,帶著一個男人回來了。這個男人四十歲左右,上身穿著縐綢衫,下身是草綠色褲子,渾身髒兮兮的。
「腳印查不到了。」小林刑警報告,「后街可能是因為日照差,路面很泥濘,木屐腳印亂糟糟的,根本無法分辨。不過,這個人,」他指著帶回來的男人說,「他的冰激凌店開在後門胡同出口的拐角處,這是條只有一側能出入的胡同。所以,罪犯從後門逃走的話,必然會被這個人看到。喂,你再回答一遍我的問題。」
於是,冰激凌店老闆與小林刑警開始了問答。
「今晚八點前後,有人進出過這條胡同嗎?」
「一個人也沒有。天黑以後,就連貓崽都沒見到一隻。」冰激凌店主的回答很乾脆,「我在這兒開店很久了,這幾棟房子裡的婆娘夜間很少走這條小道,因為路不好走,又特別昏暗。」
「來你店裡的顧客,有沒有人進過胡同呢?」
「也沒有。所有人都是在我面前吃完冰激凌後,就原路返回了。這一點我敢肯定。」
假如這個冰激凌店主的證詞可信,那麼,罪犯即使從這家的後門逃走,也沒有從這個後門的唯一通道出去。雖說如此,但也沒有人從書店正門出來,因為我們一直在白梅軒盯著店門口,絕對不會有錯。那麼,兇手是怎麼逃走的呢?按照小林刑警的猜想,兇手逃走的方式只有兩種:潛伏在這條胡同兩側住戶的家中,或者兇手本人就是其中的租戶。當然他也有可能從二樓沿著屋頂逃走,但是根據對二樓進行的調查,臨街的格子窗都是關著的,沒有動過的跡象。而後面的窗戶,由於天氣悶熱,所有人家的二樓都開著窗戶,有的人還在露台上乘涼,所以從那兒逃走似乎是比較難的。
於是,所有辦案人員開了個短會研究偵查方向,最後決定分組行動,挨家挨戶搜查附近的住家。實際上,前後左右的住戶總共只有十一家,搜查起來並不費事。與此同時,小林刑警再次對舊書店進行了仔細勘查,從房檐下面到天花板裡面,徹底搜查了一遍。結果,不僅沒有得到任何線索,反而把事情搞複雜了。原來,他發現與舊書店一店之隔的點心鋪老闆,從天一擦黑到剛才,一直在屋頂的露台上吹尺八[3],他坐的位置正對著舊書店二樓的窗戶,無論發生什麼事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各位讀者,這個案子變得越來越有趣了。兇手到底是從哪裡進入,又是從哪裡逃走的呢?既不是後門,也不是二樓的窗戶,當然也不可能是前門了。難道說從一開始他就不存在嗎?抑或像煙一樣消失不見了?不可思議的事還不止這些。小林刑警帶到檢察官面前的兩個學生說的情況更奇怪。他倆是租住在後面房子裡的某工業學校的學生,二人都不像是說假話的人,可是他們說的情況使這個案子變得更加匪夷所思了。
對檢察官的提問,他們大體是這麼回答的:
「八點鐘左右,我就站在這家舊書店裡,翻看放在那張桌子上的雜誌。這時聽見裡邊響了一聲,我抬頭看向裡面,紙拉門雖然關著,但那個格子窗是開著的,我透過格子的縫隙看到裡面站著一個男人。但是,我剛朝那裡看時,那男人就關上了格子窗,所以沒有看清楚,從他的腰帶來看,肯定是個男人。」
「那麼,除了可以判斷是個男人,有沒有注意到其他什麼?比如身高,或者衣服圖案。」
「我看到的只是腰部以下,所以不知道個子多高,但衣服是黑色的,也可能有細條或碎花,但我看著黑乎乎的。」
另一個學生說:「我剛才也和他一起在這兒看書,而且同樣聽到了聲音,看到格子窗被關上。但是,那個男人穿的肯定是白衣服,是沒有條紋或圖案的白衣服。」
「這就怪了,你們必定有一個人看錯了。」
「我絕對沒有看錯。」
「我也從來不說謊。」
兩個學生相反的證詞說明了什麼呢?敏感的讀者或許意識到什麼了,實際上我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是,檢察官和警察對這一點似乎沒有多加考慮。
不久,死者的丈夫,也就是舊書店老闆得到通知後回到家中。他是個瘦弱的年輕男子,看著不像個開舊書店的。他一看到妻子的屍首,雖沒有哭出聲,眼淚卻早已撲簌簌地落下來,看來是個懦弱的人。小林刑警等他平靜一些後,開始了提問,檢察官有時也從旁插話。可令他們失望的是,他表示,根本想不出誰有可能是兇手。「我們可從來不跟人結怨啊!」說完,他又流淚不止。他一一查看了家裡的東西後,確認不是盜賊所為。然後小林刑警又對店主的經歷、店主妻子的情況進行了各種詢問,也沒有發現值得懷疑的地方,且與此故事關係不大,故略去不提。
最後,小林刑警對死者身上的多處新傷提出了質疑,店主躊躇良久,終於回答是他所為。然而,問他為什麼這麼做,卻一直含糊其詞,怎麼也問不明白。但是,當天夜裡,他一直在外面擺夜攤是無可置疑的,即使是他的虐待造成了傷痕,也無法懷疑他是兇手。小林刑警或許也是這樣考慮的,對他未予深究。
如上所述,當晚的調查告一段落。警方記下了我和小五郎的住址、姓名等,還提取了小五郎的指紋。我們回家時,已是深夜一點多了。
如果警方的偵查沒有遺漏,證人也都沒有說謊,這的確是起莫名其妙的案子。而且據我事後所知,第二天小林刑警進行的所有調查也是一無所獲,還是案發當晚那些線索,沒有絲毫進展。證人都是可以信賴的人,十一棟房子裡的住家也沒有可疑之處。對被害者的家鄉也進行了調查,沒有發現任何疑點。至少小林刑警——如前面交代過的,是一位被人們譽為名偵探的人——全力對這起案子進行了調查,只得出了根本無法解釋的結論。這也是我事後聽說的,電燈開關,那件小林刑警讓人帶走的唯一物證上,除了小五郎的指紋,找不出其他人的指紋。也許小五郎當時太慌亂了,開關上留下了許多指紋,但都是小五郎一個人的。小林刑警判斷,很可能是小五郎的指紋把兇手的指紋覆蓋了。
各位讀者,看到這裡,你會不會聯想到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或柯南·道爾的《斑點帶子》呢?也就是說,會猜測本案的殺人犯不是人類,而是猩猩或印度毒蛇之類的動物吧?其實我就這樣想過。然而,東京D坂一帶不可能有此類動物,再說,有證人從拉門縫隙看到了男人的身影。退一步說,即使是猿類也不可能既不留下足跡,又不被人看到。還有,死者脖子上的指痕也無疑是人留下的,被毒蛇纏死,不會留下那樣的痕跡。
且說那天夜裡,我和小五郎在回家的路上,非常興奮地聊了很多,舉個例子。
「你大概也知道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或加斯通·勒魯的《黃色房間的秘密》等小說中描寫的發生在法國巴黎的羅絲·德拉古謀殺案[4]吧?即使百年之後的今天,那件殺人案仍然是一個不解之謎。我聯想到了那起案件。今晚的案子,兇手也沒有留下逃走的足跡,這一點與那個案子不是很相似嗎?」小五郎說。
「說得是啊,真是不可思議!經常聽人說,在日式房子裡,不可能發生外國偵探小說里描寫的那樣離奇的案件,我認為並非如此,眼下不就發生了這樣的奇案嗎?我倒是有興趣挑戰一下這起案子,儘管沒有什麼把握破案。」我說。
我們在一條小路上分了手。我看著小五郎晃悠著肩膀,拐過小巷,快步走遠的背影,不知為什麼,覺得他那華美的粗條紋單和服,在黑暗中顯得更加鮮明。
(下)推理
且說殺人案發生十天之後,我去拜訪了小五郎。在這十天間,小五郎和我對於這起案子是怎樣構想的,怎樣推理的,以及得出了什麼結論,讀者可以通過今天我和他的對話充分了解到。
此前,我和小五郎一向在咖啡館見面。去他的住處,這還是第一次。好在曾聽他說過住在哪裡,所以沒費什麼工夫就找到了。我走進一家香菸鋪子,問老闆娘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他在。請稍等,我這就去叫他。」
她這麼說著,走到裡面的樓梯口,高聲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就借住在她家的二樓上,只聽他「噢——」了一聲,便踩著吱呀吱呀響的樓梯走下來,一看是我,吃了一驚,說道:「哎呀,快請上樓!」
我跟著他走上二樓。可是,當我漫不經心地踏進他的房間時,差點兒沒嚇掉魂,因為房間裡的景象太不尋常了。我不是不知道小五郎是個古怪的人,卻沒想到會古怪到如此程度。
一言以蔽之,四疊半的房間裡堆滿了書籍,只有中央可看到一小塊榻榻米,四周都環繞著書山。沿著房間的牆壁和隔扇擺了一圈的書,一摞摞書籍猶如一座座堤壩,從房間四面,由寬到窄一直堆到天花板。除了書,沒有任何生活用具,以至讓人懷疑,他在這個房間裡究竟是怎麼睡覺的。主客二人甚至無處落座,一不小心,說不定就會把這書堤碰塌,被埋在裡面。
「不好意思,屋子太小了。也沒有坐墊,真是抱歉,請找本軟點兒的書湊合坐吧!」
我穿過書山,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坐下的地方,由於太過驚訝,坐下之後,我仍舊吃驚地打量著四周的書。
在此,我有必要向諸位介紹一下這個奇特房間的主人明智小五郎。我與他才認識沒幾天,所以,關於他有過什麼經歷、以什麼為生、人生目標是什麼等問題,我一概不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是一個沒有穩定職業的遊民,勉強可以說是個學者吧。就算是個學者,他也屬於特立獨行的那一類。他曾經說「我在研究人呢」,當時我還不明白他這話意味著什麼,我只知道,他對犯罪案件和偵探有著極其濃厚的興趣和令人瞠目的豐富知識。
他年齡和我差不多,不到二十五歲,是個比較瘦削的人。前面說過,他走路時愛晃悠肩膀,不過,跟英雄豪傑走路甩膀子不一樣,我這樣比喻可能有點不合適,反正看他走路的姿勢,我總想起那位一隻手殘疾的評彈師神田伯龍。說到伯龍,小五郎從臉型到聲音,都與他一模一樣——沒見過伯龍的讀者,也可以想像自己認識的那種雖不是美男子,卻獨具魅力且聰明絕頂的男人——只不過,小五郎的頭髮更長,更蓬亂。他還有個毛病,就是和人說話時,喜歡不停地撓頭髮,好像要把頭髮弄得更亂更糟似的。他一向不講究衣著,老是穿著棉布和服,扎一條皺巴巴的布腰帶。
「哎呀,沒想到你能來,歡迎啊!從那以後,咱們有日子沒見了,D坂那起案子怎麼樣了?警方好像還沒有找到兇手的線索吧?」
小五郎像往常一樣揉搓著頭髮,目不轉睛地看著我。
「其實,我今天來找你,就是想跟你說說這件事。」我一邊猶豫著從哪裡說起,一邊開了口。
「後來,我對此案做了很多猜想,不僅是猜想,還像偵探那樣進行了現場勘查,並得出了初步的結論。我今天來是打算向你匯報一下……」
「哦?真不簡單啊!我可要洗耳恭聽了。」
我從他眼神里捕捉到了一閃而過的輕蔑與放鬆之色,仿佛在說「你知道什麼」。這神色打消了我的猶豫,我自信心十足地講了起來:
「我的朋友中有一位報社記者,他與負責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哥們兒。因此,我通過那位記者了解到許多警方偵查的詳情。好像他們一直找不到偵查的方向,雖然進行了多種努力,卻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你還記得那個電燈開關吧?那東西沒有絲毫用處,因為他們發現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紋。警方認為,多半是你的指紋把兇手的指紋覆蓋了。我了解到警方現在一籌莫展後,便更加躍躍欲試,要探索一番了。結果你猜猜看,我最後得出了什麼結論?還有,去報告警察之前,我先來告訴你,又是為什麼呢?
「這個先放一邊,其實在案發當天,我就注意到了一個問題。你還記得吧?那兩個學生對嫌疑人衣服顏色的描述是完全相反的。一個人說是黑色的,另一個說是白色的。即便人的眼睛所見有偏差,但把相反的黑白兩色搞錯,不是很奇怪嗎?不知道警方對此是怎麼判斷的,但我認為這兩人的陳述都沒錯。你知道為什麼嗎?那是因為,兇手穿的是黑白色相間的衣服啊……就是那種黑色粗條紋單和服,就像寄宿屋常出租的那種單和服……那麼,為什麼一個人看成黑色,一個人看成白色呢?因為他們是透過拉門的格子窗看到的,所以在那一瞬間,一個人的眼睛恰好處於格子的縫隙與衣服白色條紋相重疊的位置,而另一個人的眼睛則恰好處於格子的縫隙與衣服黑色條紋相重疊的位置。這也許是罕見的巧合,但絕非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解釋。
「不過,知道兇手的衣服有條紋,僅僅能夠縮小偵查的範圍,還不算確鑿的證據。第二個證據就是那個電燈開關上的指紋。我通過剛才說的記者朋友請求小林刑警對指紋——就是你的指紋——進行了仔細檢查,其結果更加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對了,你有硯台的話,借我用一下。」
然後,我做了一個實驗給小五郎看。我先用右手拇指從硯台里蘸了一點兒墨汁,從懷中取出一張紙,在紙上按了個指印。等指紋晾乾後,再次用同一個手指蘸上墨汁,在原來的指紋上,將手指換個方向,仔細按在上面。於是,紙上清晰地出現了相互交疊的雙重指紋。
「雖然警方認為你的指紋重疊在兇手的指紋上,覆蓋了兇手的指紋,可是從剛才這個實驗得知,這是不可能的。無論多麼用力摁開關,既然指紋是由線條構成的,線與線之間必然會遺留之前指紋的痕跡。如果前後兩個指紋完全相同,就連按的角度也分毫不差的話,由於指紋的每條線都完全吻合,那麼後按的指紋或許可以掩蓋之前的指紋,但這一般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可能,此案的結論也不會改變。
「如果關掉電燈的是兇手,那麼,開關上必然會留下他的指紋。我推測警察可能忽略了在你的指紋的線與線之間殘留的兇手的指紋,便自己進行了勘查,可是上面完全沒有其他痕跡。也就是說,在那個開關上,前前後後只留下了你一個人的指紋。為什麼沒有留下舊書店夫妻的指紋呢?這一點我不清楚,也可能那個房間的電燈是一直開著的[5]吧。
「你想想看,上面的情況說明了什麼呢?我是這樣推測的:一個身穿黑粗條紋衣服的男人——這男人大概與死者兩小無猜,他有可能因失戀而殺人——他知道舊書店老闆每夜出攤,於是,趁他不在家時,殺死了那個女人。女人沒有喊叫,也沒有抵抗的痕跡,說明她很熟悉那個男人。男人順利實施犯罪後,為了延後人們發現屍體的時間,他關燈之後逃離了現場。但是,他犯了一個重大的錯誤,就是他之前沒發現那道拉門的格子窗是開著的。他驚慌地關閉格子窗時,被偶然在店內的兩個學生看到了。他逃出去後,才猛然想起關燈時會在開關上留下指紋。他無論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紋,但是用同樣的方法再次進入房間太危險,於是他想到了一個妙計,就是自己化作殺人事件的發現人。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很自然地用自己的手開燈,消除之前留下的指紋,避免引起警方的懷疑,而且誰也不會懷疑發現者就是兇手,可謂一舉兩得。就這樣,他若無其事地旁觀警察進行現場勘查,還大膽地提供了證詞,而結果也如他所料,因為過了五天、十天,依然沒有人來逮捕他。」
各位以為明智小五郎是以怎樣的表情聽我說完這番話的呢?我本以為他聽到一半的時候,會臉色大變或是打斷我的話。可令人吃驚的是,他臉上沒有露出任何表情。雖然平日裡他就喜怒不形於色,但此時他也太平靜了。他的手一直揉搓著頭髮,默默地聽著。我心想這傢伙真是厚顏無恥啊,但還是堅持把我的推測說完。
「我想你一定會反問,兇手是從什麼地方進入,又是從什麼地方逃走的呢?不錯,這個問題不搞清楚的話,即便搞清楚了其他所有問題,也沒有意義。遺憾的是,這個難題也被我偵查出來了。根據警方當晚的偵查,沒有發現兇手逃走的痕跡。但是,既然殺了人,兇手就不可能不出入,所以,只能說明刑警的搜查是有漏洞的。雖說警察也在盡心竭力地查找,可不幸的是,他們的辦案能力還不及我這個書生。
「其實,要說這事也很簡單。我是這樣推理的。由於警察已進行了周密的調查,至少不必去懷疑街坊四鄰了。這樣的話,兇手一定是使用了被人看到也不會認為他是兇手的方法逃走的。就是說,即便有人目擊到他,也絲毫不會留意。換言之,他利用了人們注意力的盲點把自己隱藏起來了。正如我們的眼睛有盲點一樣,注意力也有盲點,就像魔術師當著觀眾的面,很輕易地把一大件物品藏起來那樣。因此,我注意的是與舊書店相隔一店的旭屋炒麵館。」
舊書店的右邊是鐘錶店、點心鋪,左邊是襪子鋪、炒麵館。
「我去炒麵館打聽,案發當晚八點左右,有沒有男人用過他家的廁所就走了。那家旭屋炒麵館,你也知道,從店堂穿過去,可以一直通到後門,緊挨著後門有個廁所,兇手假裝去上廁所,然後從後門出去,再從後門返回,是輕而易舉的事——冰激凌店開在胡同入口的拐角處,當然看不到兇手出入後門——還有,店家是炒麵館,兇手借用廁所再自然不過了。我打聽過,那天晚上,炒麵館老闆娘不在,只有老闆一人在店裡,是個作案的好時機。你說,這算盤打得多妙啊?
「經過我的調查,果不其然,就在那個時段,有一位顧客借用了廁所。遺憾的是,旭屋店老闆一點兒也記不起那個顧客的相貌或衣服圖案了。我立即通過我那位朋友將這個發現告知了小林刑警。小林刑警也親自到炒麵館去調查過,但沒有什麼發現……」
我停頓了一下,給小五郎一個說話的空當。以他的立場,這種時候不可能沒有什麼想說的。然而,他還是搓著頭髮,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於是,我不得不改變出於尊敬而採用的間接表達方式,單刀直入了。
「我說,明智先生,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這些確鑿的證據可是指向你的呀。坦白地說,我從心裡不願意懷疑你,可是,面對這些證據,我不能不這樣想……我曾勞心費力地在街坊四鄰中尋找有黑粗條單和服的人,卻一個人也沒找到。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即使是同樣的條紋單和服,穿那種與格子縫隙完全重疊的漂亮單和服的人也屈指可數啊!而且,無論是消除指紋還是借用廁所的伎倆,都極為巧妙,除了你這樣的探案學者,一般人真沒有這本事。最讓人不解的是,你口口聲聲說自己和死者是髮小,可是當晚調查那老闆娘的身份時,你就在旁邊聽著,怎麼一句話也沒有說呢?
「如此一來,你唯一的指望就是不在場證明了。這也是不可能的。你還記得嗎?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我曾問過,你來白梅軒之前在什麼地方,你告訴我在附近散步了大約一個小時。即使有人見到你散步,你也很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麵館的廁所。明智先生,我說的有沒有錯?怎麼樣,可能的話,我想聽聽你的辯解。」
各位讀者猜猜看,在我這樣追問時,怪人明智小五郎是什麼表情呢?他會慚愧地低下頭嗎?萬萬想不到,他竟然哈哈大笑起來。他這出人意料的表現,令我膽戰心驚。
「哎呀,失敬!失敬!我絕對沒有笑話你的意思,可是,你也太一本正經了。」小五郎辯解似的說道,「你的想法真是有趣啊!交了你這麼個朋友,我真的很高興。只可惜,你的推理過於注重表面,而且過於注重物理層面了。譬如說,對於我和那個女人的關係,究竟我們是怎樣的髮小,你有沒有從心理角度了解過呢?以前我和她是否談過戀愛,我現在是否恨她,這些你有推測過嗎?那天晚上,我為什麼沒有說與她相識,理由非常簡單,因為我不知道任何具有參考價值的情況……還沒上小學時,我和她就分開了,直到最近才偶然遇到她,只聊過兩三次而已。」
「那麼,指紋的事該怎麼解釋呢?」
「你以為我後來什麼都沒做嗎?其實,我也做了不少調查呢!我每天都在D坂轉來轉去,特別是舊書店,去得更勤了。我對店老闆進行了種種試探。我把認識他妻子的事坦白地告訴了他,這反而有利於向他深入了解情況——就像你通過報社記者了解到警方辦案的細節一樣,我是從舊書店老闆那兒了解情況的。剛才提到的指紋也很快弄明白了。因為我也覺得蹊蹺,就進行了調查,哈哈哈……實際情況很好笑,原來並沒有人關過燈,是燈泡里的鎢絲斷開了。你們以為是我扭動開關燈才亮的,其實不是這麼回事。當時,我慌亂之中碰到了燈泡,使一度斷了的鎢絲連接上了[6]。因此,開關上只留下我的指紋是必然的。你說那晚你從拉門縫隙中看到電燈是亮著的,倘若如此,鎢絲斷了就是那之後的事。燈泡太舊了,動不動就會斷開。還有兇手衣服的顏色,這個與其由我說,不如……」
他說著,在身邊的書堆里四處翻找了一會兒,找出一本破舊的西洋書來。
「這本書,你讀過嗎?這是孟斯特伯格的《心理學與犯罪》,請你看一下《錯覺》這章開頭的十行吧。」
聽他自信滿滿地講述時,我漸漸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敗,便順從地接過書讀起來,書里寫道:
曾經發生過一起汽車犯罪案,在法庭上,證人宣誓陳述的均是事實後,一個證人說案發時路面非常乾燥,塵土飛揚;另一名證人則堅稱案發時剛下過雨,道路是泥濘不堪的。一個人說涉案的汽車開得很慢,另一個人說從未見過開得那樣快的車。還有,前者說那條路上只有兩三個行人;後者宣稱行人很多,男女老少都有。這兩位證人都是受人尊敬的紳士,作偽證對他們毫無益處。
等我看完這段後,小五郎一邊翻書頁一邊說:
「這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另外,你再看看《證人的記憶》這章,從中間部分開始,寫了一個人為設計的實驗案例,恰好談及了服裝顏色的問題,所以,麻煩你把這部分讀一下。」
這部分記載的是下面這樣的內容:
(前略)舉一個例子,前年(此書出版於1911年)在哥廷根召開了由法學家、心理學家以及物理學家參加的學術討論會。就是說,與會者皆是習慣於縝密觀察的人士。此時,該城市裡適逢狂歡節,熱鬧非常。學者們正開會時,突然大門打開了,一個穿著奇形怪狀服裝的小丑像個瘋子似的狂奔進來,再一看,後面有個黑人拿著手槍在追趕他。在大廳中央,兩人輪番用惡言惡語對罵。不一會兒,那個小丑突然倒在地上,黑人跳到他身上,然後砰地打了一槍。轉眼間二人都離開了大廳,仿佛遁形一般。整個過程只有不到二十秒鐘。不用說,眾人無不大驚失色。除了大會主席,沒有一個人意識到這些話語、表演都是事先排練好的,而且該場景還被拍了照片。大會主席說,由於法庭上常常會見到此類事件,所以請各位會員寫出自己的準確記憶。主席這麼做也是理所當然的。(中略)在這段時間裡,他們的記錄怎樣充滿了錯誤,用百分比可以清楚地顯示。例如,黑人頭上什麼東西也沒有戴,但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寫對了,其他的人有寫圓頂禮帽的,有寫緞面禮帽的。關於服裝,有的說是紅色的,有的說是茶色的,有的說是條紋的,有的說是咖啡色的,以及其他五花八門的色彩搭配。可實際上,黑人只是白褲子搭配黑上衣,系了一條寬大的紅領帶。(後略)
「正如智慧的孟斯特伯格在該書里一語道破的那樣,」小五郎開始說明,「人的觀察和記憶實際上是不可靠的。就像這個例子,連學者們都說不清衣服的顏色。那麼,我認為那天晚上的兩個學生看錯了服裝的顏色,也不是沒有道理。也許他們的確看到了什麼人,但是那個人根本沒穿什麼黑粗條紋單和服,所以兇手當然不是我。你從格子的縫隙聯想到黑條紋單和服,你的著眼點的確非常有意思,不過,未免太牽強了。至少說明你寧願相信那種偶然的巧合,也不相信我的清白,對吧?說到最後一點,就是關於借用炒麵館的廁所的男人這一點,我與你的看法相同。我認為,除了旭屋,兇手的確沒有別的出去的路。因此,我便去那家店進行了實地調查,結果很遺憾,得出了與你完全相反的結論。其實,根本不存在借用廁所的男人。」
讀者恐怕已經注意到了,明智小五郎就這樣既否定了證人的證詞,又否定了兇手的指紋,甚至否定了兇手的逃跑途徑,試圖以此證明自己無罪。可是,這不就等於否定了犯罪這一事實本身嗎?我完全不明白他是怎麼想的。
「那麼,你找到兇手的線索了嗎?」
「找到了。」他搓著頭髮說,「我的方法和你有所不同。由於物理層面的證據,會因解釋的方法不同,得出多種結論。我認為最好的偵探方法,是從心理角度看透人的內心。不過,這就有賴於偵探自身的能力了。總之一句話,這次我是嘗試著著重進行心理層面的偵查的。
「起初引起我注意的是舊書店老闆娘身上的那些新傷痕。其後不久,我又聽說炒麵館老闆娘身上也有同樣的新傷,這個情況你也知道。可是她們二人的丈夫都不是粗野之人。因為無論是舊書店還是炒麵館老闆,看上去都是老實本分的好男人。所以我不由得開始懷疑這裡面一定有什麼隱情。於是,我先找到舊書店老闆,想從他口中探聽這個秘密。由於我與他死去的妻子是舊相識,他也多少敞開了心扉,所以進展得比較順利。我從他嘴裡打聽到了一些奇怪的情況。接下來我打算探訪炒麵館老闆,可是別看他老實巴交的,卻是個很有主意的人,對他的調查頗費了些功夫。不過,我採取了一種方法,終於大功告成。
「你也知道心理學上的聯想診斷法目前已經開始用於犯罪偵查了吧?聯想診斷法就是對嫌疑人說出許多簡單易懂的刺激性詞語,來測試嫌疑人對該詞語概念聯想的速度。但是,正如心理學家所說,這個方法並不局限於『狗』『房子』『河流』之類簡單的刺激語,也沒有必要經常藉助於計時器。對於掌握了聯想診斷要點的人來說,那些形式並不怎麼重要。過去被稱為名判官或名偵探的人就是明證。那時候心理學並不像今天這樣發達,他們不就是憑藉其天賦才能,在不知不覺中實踐了這種心理學的方法嗎?大岡越前守[7]就是這樣一個人。
拿小說來說,在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的開頭部分,就描寫了杜賓通過朋友無意識的動作,準確說出他內心想法的情節。柯南·道爾也模仿愛倫·坡,在短篇小說《住院的病人》中,讓福爾摩斯進行過相同的推理,這些推理在某種意義上都是聯想診斷法,對吧?說穿了,心理學家使用的種種儀器測試方法,只是為缺乏這種天賦洞察力的凡夫準備的。閒話不提,還是回到這個案子上來吧,我就是依據這個方法,對炒麵館老闆進行了一種聯想診斷。我跟他聊了很多,通過這些有一搭無一搭的聊天來探究他的心理反應。不過這是個非常微妙的心理問題,而且相當複雜,所以,細節方面以後有時間再慢慢跟你說明,總之,最後我得出了肯定的結論。就是說,我找到了兇手。
「實際上我手裡並沒有一件物證,因此還不能報告警察。即使報告了警察,他們也不會理睬的。而且我明明知道兇手是誰,仍袖手旁觀,其實另有原因,就是這次犯罪是完全沒有惡意的。我這麼說很讓人費解,但這次殺人事件,確實是在殺人者與受害者彼此自願的狀態下發生的,甚至可以說,是出自受害者的希望而實施的。」
我開動腦筋設想了多種可能,還是不能理解他這番話。我完全忘記了為自己的失敗而羞愧,全神貫注地傾聽他這套神奇的推理。
「直說吧,我的結論是,殺人者就是旭屋的老闆!他為了掩蓋犯罪痕跡,謊稱有個男人借用了廁所。其實這根本不是他想出來的,而是我們造成的。因為你和我都曾去問過他,是否有人用過廁所,這就等於啟發了他。而且他還誤以為咱們是刑警。那麼,他為什麼殺人呢?我通過這個案子,真切地目睹了在表面極其平靜的人生暗處,隱藏著多麼意想不到的悽慘的秘密。那是只有在噩夢的世界裡才會看到的景象!
「那位旭屋老闆,其實是一個傳承了薩德侯爵[8]之流的極端的性虐待狂。這真是命運弄人啊,他居然發現相隔一店的舊書店老闆娘是個性受虐狂,而且是個不亞於他的性受虐狂。於是,他們以變態者特有的隱秘方式通姦,而不會被任何人發現……我剛才說的你情我願地殺人是什麼意思,你現在明白了吧……他們倆直到最近,都是強迫各自的伴侶勉強滿足其病態欲望的。舊書店和旭屋老闆娘身上都有同樣的新傷就是證據。但是,他們肯定不滿足於這樣的夫妻生活。因此,當他們發現彼此尋求的人近在眼前時,便極其迅速地達成了默契,這一點並不難想像。然而,最終被命運捉弄過了頭,他們因被動和主動的合力,導致性慾瘋狂增長,結果在那天夜裡,發生了他們絕對不願意看到的事件……」
聽著明智這令人瞠目結舌的推論,我不覺一陣戰慄,心想怎麼會有這般駭人聽聞的案件啊!
這時,樓下的煙鋪老闆娘送來晚報。明智接過報紙,翻到社會版看起來,只聽他輕輕地嘆了口氣,說道:
「唉,看來他終於忍受不了,去自首了。真是巧了,恰好在咱們談論這個案子時,看到了這個報道。」
我順著他的手指看去,標題字號很小,內容約十行字,報道了炒麵館老闆自首的消息。
[1] 菊花人偶:將菊花、菊葉裝飾在竹編骨架上做成的人偶。——譯者注(如無特別說明,書中注釋均為譯者注。)
[2] 疊:日本常用的面積單位,1疊約1.62平方米。
[3] 尺八:樂器名稱。
[4] 羅絲·德拉古謀殺案:十九世紀發生在法國巴黎的謀殺案。一位名為羅絲·德拉古的年輕女性被人殺死在自家床上。她的房子位於公寓頂層,兇殺現場的門由內部上鎖,並系了鎖鏈;房間只有一扇窗戶,自內部上鎖;有煙囪,但非常狹窄,不管多麼瘦小的人都無法通過。該謀殺案一直是樁謎案。——編者注
[5] 在本書寫作的大正年間,一般家庭不安裝電錶,白天由電燈公司下屬的變電所統一拉閘斷電。——原文注
[6] 當時的燈絲是撐開的網狀,有時候斷了之後,會偶然自動接上。——原文注
[7] 大岡越前守:即大岡忠相(1677—1752),江戶時代中期的幕臣、大名,曾任職越前守。他是江戶時期的名判官,類似於中國的包拯這樣的人物。
[8] 薩德侯爵(1740—1814):備受爭議的色情文學作家。由於作品中有大量性虐待情節,他被認為是變態文學的創始者。後來學者把主動的虐待症命名為薩德現象,即施虐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