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修養 · 談青年與戀愛結婚

朱光潛 《談修養》
在動物階層,性愛不成問題,因為一切順著自然傾向,不失時,不反常,所以也就合理。在原始人類社會,性愛不成為嚴重的問題,因為大體上還是順自然傾向的,縱有社會裁製,習慣成了自然,大家也就相安無事。在近代開化的社會,性愛的問題變成很嚴重,因為自然傾向與社會裁製發生激烈的衝突,失時和反常的現象常發生,倫理的、宗教的、法律的、經濟的、社會的關係愈複雜,糾紛愈多而解決愈困難。這困難成年人感覺到很迫切,青年人感覺到尤其迫切。性愛在青年期有一個極大的矛盾:一方面性慾在青年期由潛伏而旺盛,力量特彆強烈;一方面種種理由使青年人不適宜於性生活的活動。 先說青年人不適宜於性愛的理由: 一、戀愛的正常歸宿是結婚,結婚的正常歸宿是生兒養女,成立家庭。青年處學習期,在事業上尚無成就,在經濟上未能獨立,負不起成立家庭教養子女的責任。戀愛固然可以不結婚,但是性的衝動培養到最緊張的程度而沒有正常的發泄,那是違反自然,從醫學和心理學觀點看,對於身心都有很大的妨害。結婚固然也可以節制生育,但是尋常婚後生活中,子女的愛是夫妻中間一個重要的聯繫,培養起另一代人原是結婚男女的共同目標與共同興趣,把這共同目標與共同興趣用不自然的方法割去了,結婚男女的生活就很乾枯,他們的情感也就逐漸冷淡。這對於種族和個人都沒有裨益,失去了戀愛與婚姻的本來作用。 二、青年身體發展尚未完全成熟,早婚妨礙健康,盡人皆知;如果生兒養女,下一代人也必定比較羸弱,可以影響到民族的體力,我國已往在這方面吃的虧委實不小。還不僅此,據一般心理學家的觀察,性格的成熟常晚於體格的成熟,青年在體格方面儘管已成年,在心理方面往往還很幼稚,男子尤其是如此。在二十餘歲的光景,他們心中裝滿著稚氣的幻想,沒有多方的人生經驗,認不清現實,情感游離浮動,理智和意志都很薄弱,性格極易變動,尤其是缺乏審慎周詳的抉擇力與判斷力,今天做的事明天就會懊悔。假如他們鍾情一個女子,馬上就會陷入沉醉迷狂狀態,把愛的實現看得比世間任何事都較重要;達不到目的,世界就顯得黑暗,人生就顯得無味,覺得非自殺不可;達到目的,結婚就成了「戀愛的墳墓」,從前的仙子就是現在的手鐐腳銬。到了這步田地,他們不是犧牲自己的幸福,就是犧牲別人的幸福。許多有為青年的前途就這樣毀去了,讓體格性格都不成熟的青年人去試人生極大的冒險,那簡直是一個極大的罪孽。 三、人生可分幾個時期,每時期有每時期的正當使命與正當工作。青年期的正當使命是準備做人,正當工作是學習。在準備做人時,在學習時,無論是戀愛或結婚都是一種妨害。人生精力有限,在戀愛和結婚上面消耗了一些,余剩可用於學習的就不夠。在大學期間結婚的學生成績必不會頂好,在中學期間結婚的學生的前途決不會有很大的希望。自己還帶乳臭,就靦顏準備做父母,還滿口在談幸福,社會上有這現象,就顯得它有些病態。戀愛用不著反對,結婚更用不著反對,只是不能「用違其時」。禽獸性生活的優點就在不失時,一生中有一個正當的時期,一年中有一個正當的季節。在人類,正當的時期是壯年,老年人過時,青年人不及時,青年人戀愛結婚,與老年人戀愛結婚,是同樣地反常可笑。 假如我們根據這幾條理由,就絕對反對青年談戀愛,是否可能呢?我自己也是過來人,略知此中甘苦,憑自己的經驗和對旁人的觀察,我可以大膽地說:在三十歲以前,一個人假如不受愛情的攪擾,對男女間事不發生很大的興趣,專心致志地去做他的學問,那是再好沒有的事,他可以多得些成就,少得些苦惱。我還可以說,像這樣天真爛漫地過去青春的人,世間也並非絕對沒有,而且如果我們認定三十歲左右為正當的結婚年齡,從生物學觀點看,這種人也不能算是不自然或不近人情。不過我們也須得承認,在近代社會中,這種渾厚的青年人確實很少,少的原因是在近代生活對於性愛有許多不健康的暗示與刺激,以及教育方面的欠缺。家庭和學校對男女間事絕對不準談,仿佛這中間事極神秘或是極不體面,有不可告人處。只這印象對兒童們影響就很壞。他們好奇心特彆強,你愈想瞞,他們就愈想知道。他們或是從大人方面窺出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或是從一塊兒遊戲的頑童聽到一些淫穢的話。不久他們的性的衝動逐漸發達了,這些不良的種子就在他們心中發芽生枝,好奇心以外又加上模仿本能的活動。他們開始看容易刺激性慾的小說或電影,注意窺探性生活的秘密,甚至想自己也跳到那熱鬧舞台上去表演。他們年紀輕,正當的對象自無法可得,於是演出種種「性的反常」現象,如同性愛、自性愛、手淫之類。如果他們生在都市裡,年紀比較大一點,說不定還和不正當的女人來往。如果他們進了大學,讀過一些謳歌戀愛的詩文,看過一些甜情蜜意的榜樣,就會覺得戀愛是大學生活中應有的一幕,自己少不得也要湊趣應景,否則即是一個缺陷,一宗恥辱。我們可以說,現在一般青年從幼稚園到大學,沿途所受的性生活的影響都是不健康的,無怪他們向不健康的路徑走。 自命為「有心人」的看到這種景象,或是嗟嘆世風不古,或是詛咒近代教育,想拿古老的教條來鉗制近代青年的活動。世風不古是事實,無用嗟嘆,在任何時代,世風都不會「古」的。世界既已演變到現在這個階段,要想回到男女授受不親那種狀態,未免是痴人說夢。我個人的主張是要把科學知識儘量地應用到性愛問題上面來,使一般人一方面明白它在生物學、生理學和心理學上的意義,一方面也認清它所連帶的社會、政治、經濟各方面的責任。這問題,像一切其他人生問題一樣,可以用冷靜的頭腦去思索,不必把它擺在一種帶有宗教性的神秘氛圍里。神秘本身就是一種誘惑,暗中摸索都難免跌交。 就大體說,我贊成用很自然的方法引導青年撇開戀愛和結婚的路。所謂自然的方法有兩種。第一是精力有所發揮,精神有所委託。一個人心無二用,卻也不能沒有所用。青年人精力最彌滿,要他閒著無所用,就難免泛濫橫流。假如他在工作里發生興趣,在文藝里發生興趣,甚至在遊戲運動里發生興趣,這就可以壟斷他的心神,不叫它旁遷他涉。我知道很多青年因為心有所用,很自然地沒有走上戀愛的路。第二是改善社交生活,使同情心得到滋養。青年人最需要的是同情,最怕的是寂寞,愈寂寞就愈感覺異性需要的迫切。一般青年追求異性,與其說是迫於性的衝動,毋寧說是迫於同情的需要。要滿足這需要,社交生活如果豐富也就夠了。一個青年如果有親熱的家庭生活,加上溫暖的團體生活,不感覺到孤寂,他雖然還有「遇」戀愛的可能,卻無「謀」戀愛的必要。 這番話並非反對男女青年的正常交接,反之,我認為男女社交公開是改善社交生活的一端。愈隔絕,神秘觀念愈深,把男女關係看成神秘,從任何觀點看,都是要不得的。我雖然贊成叔本華的「男女的愛都是性愛」的看法,卻不敢同意王爾德的「男女間只有愛情而無友誼」的看法。因為友誼有深有淺,友誼沒有深到變為愛情的程度是常見的。據我個人的觀察,青年施受同情的需要雖很強烈,而把同情專注在某一個對象上並不是一個很自然的現象。無論在同性中或異性中,一個人很可能地同時有幾個好友。交誼愈廣泛,發生戀愛的可能性也就愈少。一個青年最危險的遭遇莫過於向來沒有和一個女子有較深的接觸,一碰見第一個女子就愛上了她。許多在男女社交方面沒有經驗的青年卻往往是如此,而許多悲劇也就如此釀成。 在男女社交公開中,「遇」戀愛自然很可能,但是危險性比較小,雙方對於異性都有較清楚的認識。既然「遇」上了戀愛,一個人最好認清這是一件極自然極平凡而亦極嚴重的事。他不應視為兒戲,卻也不應沉醉在詩人的幻想里,他應該用最寫實的態度去應付它。如果「戀愛至上」,他也要從生物學觀點把它看成「至上」,與愛神無關,與超驗哲學更無關。他就要準備作正常的歸宿——結婚,生兒養女和擔負家庭的責任。 柏拉圖到晚年計劃第二「理想國」,寫成一本書叫做《法律》,裡面有一段話頗有意思,現在譯來作本文的結束: 我們的公民不應比鳥類和許多其他動物都不如,它們一生育就是一大群,不到生殖的年齡卻不結婚,維持著貞潔。但是到了適當的時候,雌雄就配合起來,相歡相愛,終身過著聖潔和天真的生活,牢守著它們的原來的合同:——真的,我們應該向他們(公民們)說,你們須比禽獸高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