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琴雜說
樂學論著。明楊表正撰。楊為明代古琴聲樂派——江派中著名的演奏家。美學思想上,認為琴的功能,在於「禁邪歸正,以和人心」。以儒家關於「和」的審美標準,要求操琴者,「抑乎淫蕩,去乎奢侈,以抱聖人之樂。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樂其趣也。」強調彈琴所發生的陶冶身心,育其情性的效果。注重演奏者操琴的環境和氣氛,提出「凡鼓琴,必擇淨室高堂,或升層樓之上,或於林石之間,或登山巔,或游水湄,或觀宇中」。又說:「值二氣高明之時,清風明月之夜,焚香靜室,坐定,心不外馳;氣血和平,方與神合,靈與道合。」反映其重視審美主體心靈淨化與情緒的平靜,審美環境的烘托等觀點。主張以意趣深入琴曲的底蘊,並以遇知音或自得其樂,作為審美接受的條件。指出「如不遇知音,寧對清風明月、蒼松怪石、巔猿老鶴而鼓耳,是為自得其樂也。」又說:「如是鼓琴,須要解意,知其意則知其趣,知其趣則知其樂;不知音趣,樂雖熟何益?」強調彈琴演奏者,「務要輕、重、疾、徐,卷舒自若,體態尊重,方能與道妙會,神與道融。」反對以「手勢花巧」和「聲音艷麗」而令人感到「好看」和「好聽」,要求以高度人生修養和知識結構表達演奏者的審美觀:「德不在手而在心,樂不在聲而在道,興不在音,而自然可以感天地之和,可以合神明之德。」又說:「左手吟、猱、綽、注,右手輕、重、疾、徐,更有一般難說,其人須要讀書。」其美學觀點,對於明代古琴聲樂派有相當的影響。有《重修正文對音捷要真傳琴譜》卷一所錄明刊本。《中國古代樂論選輯》人民音樂出版社1981年版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