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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陰比事
承議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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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陰比事 · 承議持平
桂萬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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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陰比事》
鄭公此事似若易及,然非秉心之公不能 紹興間,鄭承議為蕭山丞,有朱統制在縣牧馬,侵西興鹽場草。鹽司申請於朝降榜,許人格捕其卒,打草如故。為鹽停屍殺傷四人。統制謀曰:若不得西興草,則馬不可牧矣。乃醵金,囑案吏作斗殺停戶八人,皆抵死。案成,知縣簽訖,次及承議。曰:黃榜許人格捕,今若作斗殺,是本縣先自拒榜狀,不得書我名。銜吏皇恐謝罪,易作拒捕。結斷,停戶八人止得杖。放歸日,拜天曰:願鄭公子孫益昌。後公二子,預薦登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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