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文集 · 禁和市反配違格敕

李隆基 《唐玄宗文集》
年支和市,合出有處,官既酬錢,無要率戶。如聞州縣不配有家,率戶散科,費損尤甚。設令給假,亦慮隱藏。宜令所司更申明格敕:應欲反配,須審料度,所有和市,各就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