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文集 · 決斷冤系詔

李隆基 《唐玄宗文集》
農作是時,人無棄日。所在獄訟,或有滯留。其都城已令中書門下疏理,其京城及北都各委留守,天下諸州委本道採訪使及本州長官,隨事決斷,勿令冤系。徒以下罪,並量決罰便放。其官典犯贓,宜准常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