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文集 · 令奏事仍進先狀詔

李隆基 《唐玄宗文集》
君臣之間,不當有隱,敷納之事,必在無私。比年百司及諸使奏陳,皆侍仗下,頗乖公道,須有革正。自今已後,非灼然秘密不合彰露者,並令封狀奏。如文書浩大事理交雜者,仍進先狀,其史官自依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