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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命李全確往淮南授捕虎法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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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 命李全確往淮南授捕虎法詔
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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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如聞灑淮南諸州大蟲殺人,村野百姓,頗廢生業,行路之人,常遭死失。州縣不以為事,遂令猛獸滋多。泗州漣水縣令李全確,前任宣州秋浦縣令,界內先多此獸。全確作法遮捕,掃除略盡。迄今人得夜行,百姓實賴其力。宜令全確馳驛往淮南大蟲為害州縣,指授其教,與州縣長官同除其害。緣官路兩邊去道各十步,草木常令芟伐,使行人往來,得以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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