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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薛訥除名為庶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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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 薛訥除名為庶人制
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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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出師不臧,本於喪律,責帥歸罪,聞於記言。并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左衛大將軍和戎大武等諸軍州節度大使同紫微黃門三品薛訥,頃者總戎御邊,建議為首。暗於料敵,輕於接戰,張我王師,劍之虜境。偏裨失節,乃斯令之不明;中軍靡旗,則厥謀之不振。況雁門斬級,魏尚豈得論功;馬邑亡輜,王恢必聞議罪。進退之咎,典刑攸屬。且觀其疇昔,頗嘗輸罄,每欲資忠效主,見義忘身,儻曹沫不死於辱,終能自奮。秦赦孟明之敗,漢從李廣之贖,古常有矣,朕每懷之。特緩嚴科,俾期來效,宜放其罪。所有官爵,並從除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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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岐王范華州刺史薛王業同州刺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