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百話 · 17.孟浩然:五言律詩又三首
洞庭湖寄閻九
洞庭秋正闊,余欲泛歸船。
莫辨荊吳地,唯餘水共天。
渺彌江樹沒,合沓海湖連。
遲爾為舟楫,相將濟巨川。
都下送辛大之鄂
南國辛居士,言歸舊竹林。
未逢調鼎用,徒有濟川心。
余亦忘機者,田園在漢陰。
因君故鄉去,遙寄式微吟。
洛下送奚三還揚州
水國無邊際,舟行共使風。
羨君從此去,朝夕見鄉中。
余亦離家久,南歸恨不同。
音書若有問,江上會相逢。
孟浩然專作五言詩,現在所有的《孟浩然詩集》中,共收詩二百五十七首,五言詩占了二百二十首。五言四韻的律詩又占了五言詩中的大半。開元時期五言律詩的各種篇法、句法、調聲、對偶的形式,都可以從孟浩然詩中見到。這裡又選了三首孟浩然的詩,它們不是名作,從來也沒有選錄,宋元以來的詩話里,也沒有人提到過。我現在選取這三首詩,目的是想講一講初、盛唐五言律詩的格律,用它們來作例子。
這三首詩都容易了解,不過我們還是先約略解釋一下。第一首是以洞庭湖為題,寄給一個朋友閻九的。閻是姓,九是排行。中國知識分子,大約從春秋時代以來,每人都有一個名,一個字。名是正式公文書上用的,長輩叫小輩,可以稱他的名,平輩之問,就不能直呼其名,只能稱他的字。例如王維,同時友好都叫他摩詰,而不能叫他王維。但是,唐代人連字都不常用,一般熟人都以排行相稱呼。排行是從祖父算起的,閻九不是他父親的第九個兒子,而是他祖父的笫九個孫子。例如祖父有三個兒子,不管那一個兒子,首先生的孫子就是老大。以後第二,第三排下去,詩人高適的排行是第三十五,所以李頎的詩題有《答高三十五留別》。這種詩題在唐人詩集中常見,後世讀者往往不知這高三十五是誰。史學家岑仲勉費過一番功夫,把《全唐詩》中用行輩稱呼的人名大都考查出來,寫了一本《唐人行第錄》,對研究唐詩的人,很有幫助。
此詩大意是說:洞庭湖到了秋天水漲,很闊大了,我也想乘船回襄陽去。接著就用二聯描寫湖水之空闊,只見水天一片,分不清那兒是楚,那兒是吳。這地區是古代是楚接境,向來稱為吳頭楚尾。江水和樹木都隱沒在空虛渺茫之中,湖與海好象也合併為一了,這一句的意義是說湖廣大得象海了。最後二句說:等你來做我的船,大家一起渡過這個大湖。這一聯的意義和贈張丞相詩一樣,用一個雙關的「濟」字,用舟楫作比喻,就從寫景轉入為抒情。大約作者希望等閻九回來,給他做一個介紹人,向達官貴人推薦一下。末句說「相將濟巨川」,可知是雙方有利的事。
第二首是在長安送辛大回鄂州去的詩。前四句敘述辛大,後四句敘述自己。南方的辛居士,要回家鄉去了。他空有「濟川」之心,而沒有發揮「調鼎」之用。信佛教而不出家的稱為居士。「濟川」,在這裡也是求官的比喻。「調鼎」本來是宰相的職責,這裡用來比喻做官。這兩句詩,寫得很堂皇,說穿了,只是說;他想求個一官半職,可是竟沒有到手。有人把「濟川心」講做「救世濟民的心」,未免抬得太高了。
後半首說自己也是一個「忘機者」,家園也在漢水邊上,因為聽說你要回家去,所以從遠地寄這首詩給你,以表慰問之情。「忘機者」是忘卻了一切求名求利、勾心鬥角的機心的人。這是高尚的比喻,事實上是指那些在功名道路上的失敗者。《詩經·邶風》有一首詩,題名《式微》。有一個黎國的諸侯,失去了政權,寄居在衛國。他的臣子做了這首詩,勸他回去。「式微」的意義是很微賤。亡國之君,流落在外,是微賤之至的人。孟浩然說這首詩是「式微吟」,是鼓勵辛大回家鄉的意思。這個辛大,想必也是一位落第進士,和孟浩然一樣的失意人物。所以這首送別詩,沒有惜別之意,而表達了自己的式微之感,從而抒寫了自己的鄉愁。古典文學中用「式微」一詞,相當於現在的「沒落」。「式饊吟」就是「沒落之歌」。
第三首是在洛陽送奚三回揚州的詩。主題、結構,和送辛大的詩完全一樣。前四句說揚州是茫茫無涯的水鄉,乘船回去都要依仗順風。我羨慕你從此路回去,不久就可以見到家鄉。「朝夕」即「旦夕」,亦即不久」。下四句說自己也離家已久,恨不能同你一起回南。將來如果你有書信來,我們也許可以在江上會晤。這意思是說:那時我也可能回家了。
三首都是送人的詩,第一首是寄贈友人,第二、三首是送別友人。第一首詩還有掙扎著求仕進之意,第二、三首則流露了灰心絕望的沒落情緒。孟浩然詩的主題思想,大多如此。許多不得志的唐代詩人,他們的投贈詩也大多如此。史傳說孟浩然「文不為仕,行不為飾,游不為利」,恐怕是美化得過分了。
在講王績的《野望》詩時,我曾說五、七言律詩的中間二聯必須是對句,但這裡三首孟浩然的詩就不符合這條規律。上一篇講過的《與諸子登蜆山》也不符合這條規律。第一首是頷聯不對的例子。第二首是頸聯不對的例子。第三首是中二聯全不對的例子。《與諸子登蜆山》是第一聯對而第二聯不對的例子。這種對法,宋代人稱為「移柱」。一聯好比一條柱子,第一、二聯移換了柱子,以致第一聯反而是對句,第二聯反而不作對句。
這些詩的平仄,音節,無疑都是五言律詩,決不是五言古詩。這個情況,值得注意。孟浩然的五言詩,當時是「天下稱其盡美」的。他作詩,決不會破體失格,也決不是沒有能力作對句。那麼,這是什麼理由呢?答案很簡單:這是初,盛唐五言律詩的格式。是從五言古詩發展到五言律詩的道路上留下來的軌跡。平仄、音節已經固定了律詩的規格,對偶的規格還沒有固定,因而還可以有全不對或一聯不對的形式。這種形式的五言律詩,在李白、杜甫及其他同時詩人的詩中,常可以見到,然而在中唐以後,除非偶爾有人摹仿,一般地說是絕跡了。
《峴傭說詩》的作者施鴻保說:「五言律有中二語不對者,有全不對者,須一氣揮灑,妙極自然。初學人當講究對仗,不能臻此化境。」他以為這種形式是五言律詩的最高藝術手法,是入於「化境」,初學作詩的人應當先講究對仗,從能作對句上升到不作對句。這個理論,我頗有懷疑,為什麼中、晚唐詩人都不想追求這個「化境」呢?
奇怪的是,盛唐詩人作七言律詩,絕沒有不對的聯句,移柱的方法倒是有的。這或者是因為七言律詩不作對句,就近似歌行,不如索性作歌行體了。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