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 · 第二十三章

林語堂 《唐人街》
一 過了十天後,佛萊迪從他的旅途中回來。因為他事先發了一封因事業順利而有幾分誇耀的電報,所以席茵·透伊知道他要回來,由於寶寶的關係,她不去車站接他。她很高興佛萊迪能離開一陣子,他不在的期間,她比過去幾個月來過得更快樂些。 「達令!噢,達令,達令。」她緊緊地抱著佛萊迪,同時不停地在他臉上吻著,佛萊迪也熱烈地反應她。他也一樣,在離開的這段時間內非常快樂。 「你這趟旅途很愉快吧!」 「旅途愉快?天!達令,你以為我在做什麼?我在城市與城市之間疲於奔命。你收到我的風景明信卡了吧?但是我這一趟下來,至少賺了二千五百元的佣金。」 「達令!」她又給他一個熱情的吻。 「山弟不是很好嗎?他替你弄了這樣一個工作。」 「是呀!他真夠意思!他最近怎麼樣?他有沒有來看你?」 「嗯哼!」他的妻子甜甜地說。 「他好好地照顧了你吧?」 「嗯哼!我來打電話找他一起慶祝一下。」 「不!我來打!」 他們那天晚上就在席茵·透伊以前工作的夜總會中好好地慶祝了一下。他們在夜總會中看到了維姬,也邀請她一起參加,他們四個人就跳舞跳到深夜兩點鐘,才賓主盡歡而歸。山弟一直恭維佛萊迪在路上所招的保險為公司賺了不少錢。跟維姬和山弟在一起,席茵·透伊一直都是興致勃勃,又活潑又爽朗,有點令人難以想像她在家裡是個滿腹牢騷的妻子。佛萊迪結婚一年多,從來沒見過他的妻子那麼輕鬆、快樂,他又重新感覺到他在追求她時的那種無可比擬的快樂。是的,事情本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成功與機會正在敲他們的大門。 「我愛我的妻子。」佛萊迪說,「這看起來就像一個好的開始——妻子、孩子和好的職位。」他依稀想起他在克里夫蘭泡上的女孩子,同時意識到自己對妻子的不忠實。但是他不允許他的念頭表現在臉上。「是的,我愛我的妻子和孩子。」 山弟跟著他們一起回到他們的公寓中,坐了一會兒才離開。席茵·透伊往長沙發一躺,嘴裡叫著:「哇!太棒了。」 佛萊迪坐近她的身邊說:「做佛烈德力克.a.t.馮太太不錯嘛!嗯!如果我幸運的話,我很快地一年就可以賺八千元了,噢!我的天!」 他靠近了一些,同時還熱情地愛撫著她。 「不要!拜託。我累了。」她說。 他又逼近了一點兒,顯然是不肯輕易地放過她,但是席茵·透伊並沒有反應,只是戰略性地利用這對她有利的一刻來觀察、衡量她的丈夫。 「你聽著,達令!你愛我嗎?」 「當然!」 「你非常愛我嗎?」 「我非常愛你。」 「達令!我的欲望一向不大,你猜得到嗎?」 「你不是什麼都有了嗎?家、孩子和一年賺七八千塊的丈夫。你也有車子了。你是想買一輛新車子嗎?」 席茵·透伊搖搖頭。 「我想,你是想學電影明星吧!」 她還是搖頭。她的眼睛看著丈夫的表情,知道這是她的戲劇上演的時刻了。「佛萊迪,既然我們已經在社會上出頭了,你總希望你的妻子出去時,能和她的身分相配是吧!」 「好了!說出來吧!你要什麼?」 「佛萊迪,什麼東西能顯示一個淑女的身分?真正的身分?在最好的旅館、餐廳、戲院中,人們注意的是什麼?」 「大把的鈔票。至於戲院中,戲票是最受人注意的。」 「不要那麼笨嘛!告訴我,什麼東西可以造出淑女來?」 「好了,好了!別拐彎抹角了,你到底要說些什麼?」 「噢!佛萊迪,你真是一點兒想像力也沒有。貂皮大衣!那就是能造出淑女的東西。我在曼迪生大道上看到過一件,標價只有一千四百元。」 佛萊迪把頭埋在席茵·透伊的頸窩裡,根本沒有注意到她在說些什麼。他只聽到席茵·透伊靠近他的耳朵,柔柔地說著:「只要一千四百元,佛萊迪,你買一件貂皮大衣送給你的妻子。」她一面說一面用手撫摸著他的臉,佛萊迪一下了解了她的戰略。「好傢夥,她還真能推銷呢!」他想著。 佛萊迪考慮了一會兒。一想到他能帶著身穿貂皮大衣的妻子出門,就不覺開心起來。而他的前一個念頭——他只是洗衣工的兒子——就已經消逝得無影無蹤了。 「你覺得維姬怎麼樣?」席茵問。 「她是一個好女孩。她不再是雛雞了,她的臀部真不錯,你為什麼會問起她?」 「你不覺得山弟對她太殷勤了一點兒?你有沒有注意到山弟看著她的神情和跟她說話的樣子?」 「他對她獻殷勤又不關你的事?他倒是跟你挺熟的,嗯?」 席茵·透伊很快地坐了下來。「你是什麼意思?你該不是在嫉妒吧?」 「我才不嫉妒呢?我只是覺得你們兩個跳舞的時候,靠得非常近。」 「佛萊迪,你真是可惡極了。你自己也喜歡他不是嗎?你不在的時候他約我出去了幾次,是你自己要他來找我陪陪他的,而且我可以說他並不討厭我的陪伴。但是我們之間絕對沒有任何事情。」 「好了,好了!為什麼要這麼激動?我又沒有其它的意思,而且他對我們一直都很夠朋友。」 「沒錯!他對我們的確很夠朋友,如果他不拉你一把,你也不會有升遷的機會。」 一天,席茵·透伊穿著她的新貂皮大衣,到馮家的餐館來,佛羅拉看得眼睛都要冒出火來。佛萊迪和席茵的生活就這樣改變了。席茵·透伊也穿著她的新大衣去看維姬和其它朋友,就為了炫耀這件貂皮大衣,他們幾乎天天晚上都出去。他們婚前的那段生活又重現了,兩人也有幾個星期不吵嘴的記錄。 「他們什麼時候再派你出去?」席茵·透伊問,「你也許可以再賺幾千塊錢。」 「我在辦公室也有許多工作要處理,但是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再出去一趟。」 「我可不可以去要求山弟?他很願意幫我們忙的。」席茵·透伊說。 十一月,佛萊迪出發前往佛羅里達,旅程中還包括了紐奧良市。 二 艾絲的搬家,使得她和湯姆的關係有了改變。艾絲接受楊太太的建議,是因為她知道楊太太要她去住並沒有特別的用意。 艾絲搬入了第五大道的上城區公寓後,生活上有了很大的改變,並不是因為上城區與下城區有什麼差別,而是住在這裡的人們和下城區的人們不同。她在楊太太家中有一個屬於她個人的房間,一家人都不把她當外人看待。楊家對她具有最大誘惑力的,是那架放在起坐間的鋼琴。楊太太的女兒初學彈琴,她們也能彈些簡單的曲子。他們一家有時會在晚上聚在一起彈彈琴、唱唱歌。艾絲覺得這種有禮、祥和的家庭,永遠不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她喜歡他們的家庭氣氛。楊太太是個堅強、勤儉、積極,而又非常女性化的女人,她把家庭當成一切;儘管她也忙於婦女委員會的工作,但是她從來不會顧此失彼。楊先生不太管事,他接受妻子所作的決定,所有家中的大小事情他也讓妻子來安排。 艾絲總是在晚飯之前,趕回楊太太的家中。她的課上完時,湯姆總是站在校門外等她,想跟她說幾句話。 「湯姆!我必須快點兒回去,否則我心裡會很不安的。楊太太從婦女委員會辦公室回去,又要一個人忙著下廚。」 湯姆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他原先並沒有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當艾絲宣布她真的要搬到楊太太家去住時,湯姆對她說:「我也很高興,你每天都要到唐人街來上課,我還是可以看到你。」 但是要看艾絲真是越來越困難了。她有的時候要和楊太太一起去婦女委員會的辦公室;除此之外,她還在哥倫比亞大學中選修了鋼琴課。為了委員會的工作和練習彈琴,她很少提早到唐人街,但是一下課她又得趕回來幫忙弄晚飯。而且湯姆進了布魯克林工業技術學院後,他自己的時間也很有限。他對收音機越來越有興趣之外,他還選了一些體育的課程。當他空閒的時候打電話給艾絲時,她正忙著,不是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就是去哥大上音樂課。而星期六和星期天總是餐館忙碌的時刻,他根本不能分身。 他常常覺得艾絲離他越來越遠,他難過地想:「也許我配不上她!」 但是有天下午他說:「艾絲,星期五晚上我沒事,我能不能請你再教我一點兒東西。」他說這話並沒有抱著很大的指望,艾絲也感覺到了。 「當然好!」艾絲說。 所以他又開始在星期五晚上去找艾絲,風雨無阻從不間斷。 當他跟艾絲在一起時,他覺得很快樂,但是他再也不向她表示愛意了,艾絲也不問他為什麼跟她那麼隔閡。她扮演著老師的角色,同時等待著他來扮演男人傳統的求愛角色。但是他只是來學習,尤其是在她的指導下學習書法。 湯姆的難題是他寫的字總是四分八散的。對一個受過教育的中國人來說,書法的重要性,就像正確的發音對受過教育的美國人,或是一個女孩子的面孔一樣,人們會由他的書法來判斷他的人。從艾絲開玩笑地要湯姆寫信給她母親時,湯姆就了解了書法的重要性。艾絲先教他各種筆畫的運筆方法,這是傳統的練字方法,免得寫出來的字結構太松或太緊湊了。她把字的組合與結構、外形與骨架、高厥和直鉤及如何頓筆轉鋒的原則告訴湯姆,此外還談及拼合字的整體與隸屬關係、線條、緊湊、空間,以及字的神韻。這種藝術極需要長時間的磨鍊。但是湯姆一直都在進步著:他寫出的字已經不錯了,整體看來很勻稱。 艾絲看得出來湯姆變了。當她注視他時,他會躲避她的眼光。他是因為學校的功課太忙、太累嗎?還是因為他隨著年齡的長大而變得沉著穩重了?他已經失去了求愛的喜悅感嗎?艾絲實在弄不清楚,她只能對他的改變抱以沉默的態度。 三 「艾絲,你們兩人為什麼不訂婚呢?」一個星期五湯姆離開後,楊太太立刻開門見山地問艾絲。替別人穿針引線做媒撮合是楊太太最感興趣的活動,她常說經她做媒的七八對夫婦都過得很好。 艾絲臉紅了,她說湯姆還在學校里讀書,而且她也不能確定湯姆還要過幾年才肯、或才可以跟她回中國,她只願意嫁給能跟她回國與母親住在一起的男人。「最近,我注意到湯姆更憂鬱,而且把什麼事情都擱在心裡。我想他還是愛著我,但是他不是以前向我求婚時候的他了。」 「你使他氣餒了,是不是?」 「我沒有答應他,也沒有拒絕他。他說他願意等,可是後來他又提過好幾次,說他配不上我。楊太太,我母親離我這麼遠我不知道要跟誰討論才好。」 「艾絲,我會幫助你的。他最近有沒有再跟你求婚?」 「沒有,他內心裡好像在生著氣,你以為呢?」 「那倒要看看他為著什麼事情生氣。」 「我怎麼知道呢?他看起來好像很緊張。」 「什麼事情使他緊張?」 「可能是對他自己的無知,有的時候看著他的表情,我就會心軟下來。他不是有點兒奇怪嗎?」 「如果他對他的事感到緊張,那有什麼不對?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也許他是急著想使自己能配得上你。艾絲,你還年輕,不懂男孩子的心理,這也許還是好的象徵呢?年輕的男子在他深愛的女孩子面前都會有些害怕,而你又是一個不尋常的女孩。我相信他在默默地崇拜你,至於他試著在表現什麼,我就不太清楚了。艾絲,你才二十一歲,不要犯下一般女孩子常常犯的錯誤,尤其是你無法作決定的時候。我看得出來他非常聰明。」 「是的,他的確很聰明。」 「他既聰明、又認真、又奇特,而且他還愛著你,還想要些什麼?」 現在,艾絲對湯姆的感覺也改變了。湯姆越是無法確定他自己,艾絲就越肯定自己需要他,也害怕自己會失去他。前一陣子她確實地了解他所要的,但是她無法作決定。而現在她從湯姆的自我壓抑中,使她直覺意識到如果生命中沒有他將會全部改觀,她明白了湯姆對自己來說有多麼重要。她並不是從冷靜而理智的分析中了解自己需要他,而是從內心深處發出來的。她抬頭看到楊太太信心十足的樣子,艾絲很高興能有人幫助她作決定。 「他為什麼不帶你出去玩呢?」楊太太問。 「也許他太忙了,他在周末里根本走不開。我們以前常利用星期天一起出去散步的。」 「你為什麼不先提議呢?」 「我不要,女孩子不應該先開口的,一定要他邀請我才行。」 現在,如果湯姆找她一起在細雨中漫步,或快樂地去郊遊的話,她會把什麼事情都丟在一旁,跟他一起走。但是湯姆最近都不邀請她了。 「你在不在乎他來自一個洗衣工的家庭?」楊太太問。 「我並不在乎。」 「你母親呢?」 「我知道她也不會在意這點。楊太太,我母親有點兒像你。」 「如果我是你母親的話,我會勸你接受他。」 「我會再寫一封信給母親,告訴她你的看法。我去把我母親的來信拿來給你看。」 艾絲把一些信拿給楊太太看,這些信她都沒有讓湯姆看過。母女兩人的通信,除了稱呼外簡直就像朋友的通信。 「我的孩子,你寄給我的快照中的這個男孩子,長著一對好耳朵,下巴也很端正。我實在為你的事情擔心。我不知道你會傻得去愛他,還是傻得去拒絕他——可能前者要好些。能夠傻一次也不錯。我想每個年輕的女孩,有的時候也應該有些傻傻的念頭。當我是年輕的女孩時,我傻傻地跟你父親結了婚,至今猶未後悔過。如果你在當傻女孩的時刻中,覺得很快樂的話,那麼你就告訴他你願意嫁給他。不要顧慮我,難道在你的一生當中,媽媽都能永遠地跟你住在一起嗎?」 楊太太覺得這封信很有趣。艾絲說:「你知道了吧!這就是我的母親,你不會是因為她的看法而愛上她嗎?」艾絲笑著說,她來美國時父母到船上來送行,母女兩個哭了大概有半個鐘頭之久,都捨不得離開對方。 在另一封信中,她的母親寫著: 「你在信中問我傻和瘋有什麼不同,下面就是我的答案:『傻』是一種快樂的感覺,好比喝酒喝到微醉之處;而『瘋』呢,就好比酩酊大醉了。你若覺得比平常都要快樂些,這是一種溫馨的感覺。我的孩子,千萬不要昏了頭。你說他是:『多麼好』——這點令我懷疑,你可能就在『瘋』的邊緣上了。如果你慢慢地啜飲這杯酒,它除了使你覺得溫暖與舒適外,並無不良的影響,那麼你就啜飲下去。這必然是一杯好酒,也是能持久不變的美麗愛情。千萬不要被電影中男女主角的瘋狂戀愛所影響。我希望你所結交的男朋友不是這種愛人。我很高興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你求婚,而不是在月光之下。這表示他在向你求婚之時,頭腦很清楚,也表示你即使在大太陽之下,仍然是美麗的。」 當楊太太看完信後,艾絲小心地把信折好拿回她的房間去時,她發現艾絲臉上煥發著她以前從未看過的甜蜜光彩。她很了解為什麼艾絲想和這樣的一個母親住在一起。 四 楊太太安排了湯姆可以離開餐館的一天邀請他去吃晚飯。 「艾絲,來!唱首歌給我們聽。」楊太太在晚餐後說。 楊太太家中沒有人聽爵士樂,艾絲對此也不太了解,她知道湯姆也不喜歡它。她只知道一些已經不屬於當代的老流行歌曲。上一代的人們並不需要現代瘋狂的節拍,他們只喜歡一些調和而細緻的音調與旋律。他們的音樂中不需要瘋狂的鼓聲與忽高忽低的薩克斯風,演唱者更不用窮抖著膝蓋來掩飾本身的音痴,也不必藉此造成聽眾的錯覺,認為歌手真地與歌融為一體了,事實上他自己對爵士樂也不甚了解。從音樂可以看出一個時代的概況,它反映出人們的感情與他們所渴盼的東西。爵士音樂崛起於現代,而人們也需要它。它和汽車、海明威的「殺手」,以及「迷失的一代」,同為二十世紀的產物。事實上並不是人們開始喜愛爵士樂,而是人們開始活在爵士樂中,他們別無選擇,漸漸適應了爵士樂的節拍不分,段落不明,不能引起共鳴的搖滾節奏,儘管湯姆是在美國長大的,而爵士樂仍是他所不能了解的東西之一。他有一次帶著艾絲到百老匯的戲院中聽一個著名的爵士樂隊的演奏,他不知道觀眾如何會對此瘋狂給予如雷的掌聲。 「他們真地喜歡它呢!」艾絲覺得很驚奇。 「他們看起來是很喜歡爵士樂。如果你要叫一個三歲大的小孩聽音樂,你該怎麼辦?他一點兒都不會注意音樂。你要怎樣做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呢?先製造出一些噪音,他就會開始注意了。你可以把高的音弄得非常尖銳,低的音弄得很低沉,伸縮喇叭就是這麼回事。然後扯起喉嚨叫出你所知的最富戲劇性的聲音,反正能使那個小孩清楚地聽到就是了。然後抖著膝蓋使你自己看起來很滑稽,墊著腳尖蹲踞著,把手豎在耳朵旁模仿驢子的驢像。小孩就會高興地拍著手笑個不停。這就是爵士樂隊在台上所做的,而且也產生了他們預期的效果,彷佛所有的觀眾都是三歲大的孩子一樣。」 艾絲並沒有受過訓練,但是在這個不算大的房裡,她的歌聲顯得很輕快柔和。她喜歡一些甜蜜、感傷、充滿感情而低沉的古老歌曲。像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帶我回到昔日的維吉尼亞去》),whispering hope(《細訴的希望》),和一首solvejg’s song( 《索爾未格之歌》),尤其是最後一首歌的結尾處她唱得很好。 the winter may go and the spring may die,天不久留春天會離開, the spring may die;春天會離開; the summer may fad and the year may fly,夏日會消逝歲月會飛馳, the year may fly;歲月會飛馳; but thou art surely coming,我相信你會來, i know thou』it be mine!我知道你終屬於我! my troth i had plighted,i』m waiting ever thine,我始終不渝忠誠地在等待, i』m waiting everthine!忠誠地在等待! 當她在唱a resolve(一個決心)時,她半認真半表演地唱著:i can die,i can die。她唱得最動聽的時刻是她對著自己輕哼,渾然忘我的時候。 她不是為湯姆或為任何人唱歌,她為自己唱著而且陶醉在自己所營造出來的氣氛中。湯姆靜坐在一旁皺著眉頭,好像在聽著,但他是心不在焉地胡思亂想著。她對艾絲歌聲很欣賞,但他更意識到她良好的家世,而他現在真恥於出身於一個洗衣工的家庭。 楊太太要艾絲也唱一些中國民歌。她就換了一種唱歌的方式,來提高大家的興致。她側坐了下來拿出手帕來當道具,這是純中國式的演唱法。她用微弱的聲音唱著,這使湯姆想起來她跟他學英文時的情景。這首歌的曲調和歌詞都很悲傷,是一首典型的中國民歌。 小白菜呀,地里黃呀! 七歲整呀,沒了娘呀! 好好跟著,爹爹過呀! 只怕爹爹,娶後娘呀! 娶了後娘,三年整呀! 生個弟弟,比我強呀! 弟弟吃肉,我喝湯呀! 拿起飯碗,淚汪汪呀! 「你覺得怎樣?」等湯姆離開後,艾絲問楊太太,「湯姆根本沒在聽。他不快樂,他在想心事,而且他看起來很不自然。」 「不要擔心,我來替你辦。他目前很失意,而且他的失意全部都寫在臉上了。」 「你是說……」 「湯姆的不快樂是因為你拒絕他。」 「你確定嗎?」 「絕對錯不了的。」 艾絲很高興有楊太太來替她拿主意,可是等她上床後,她覺得迷惘了好一陣子,後來才在啜泣中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