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 卷二十四 諸衛
左右衛
大將軍各一人 將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四人 史七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候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奉車都尉五人
親府勛一府勛二府翊一府翊二府等五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驍衛
大將軍各一人 將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三人 史五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侯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武衛
大將軍各一人 將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三人 史五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候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稱長二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威衛
大將軍各一人 將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三人 史五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侯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領軍衛
大將軍各一人 將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三人 史五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侯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
(《周禮》:"制軍: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天子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六韜》曰:"古之王者遣將授鉞,曰:'從此,上至天,下至地,將軍任也。'"戰國亦有其職。秦、漢始置衛將軍,後漢及魏並因之,然增其班秩。晉文帝置台,又置中衛將軍。武帝受命,分為左、右二衛,各將軍一人,品第四,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宋、齊因之。建元二年,詔二衛將軍日暮常一人宿。永明元年,詔二衛儀從可增為九十人。又,左衛領營五十,司馬二十五人;右衛領營四十,司馬二十人。梁左、右衛將軍班第十二,陳秩二千石。後魏從二品,太和二十二年,降為第三品。北齊因之。隋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候、左·右武候、左·右領軍、左·右率府各有大將軍一人,所謂十二衛大將軍也。然自兩漢至北齊,大將軍位視三公;至隋,十二大將軍直為武職,位左、右省台之下,與古大將軍但名號同,而統務別。至開皇末年,罷十二衛大將軍員。煬帝大業三年,復置左、右衛為左、右翊衛,其所領名為驍騎。皇朝復左、右衛府,官屬與《隋令》略同。龍朔二年除"府"字。)
將軍各二人,從三品。
(後魏永光元年,始增置左、右衛將軍魚一人,從三品上,太和二十二年,降為第三品。北齊左、右衛府各將軍一人,各武衛將軍二人,皆有司馬、功曹、主簿、錄事等員。隋左、右衛將軍各二人,皇朝因之。)
左、右衛大將軍·將軍之職,掌統領宮廷警衛之法令,以督其屬之隊仗,而總諸曹之職務,凡親、勛、翊五中郎將府及折衝府所隸者,皆總制焉。凡大朝會,率其屬以黃質鍪·甲·鎧、黃弓箭、黃刀、黃、黃麾、黃麾、麒麟旗、角端旗、赤熊旗之類,為左、右廂之儀仗。每月,親、勛、翊五府之三衛及折衝府之驍騎應番上者,各受其名簿,以配所職。凡宿衛內廊閤門外,分為五仗,
(一曰供奉,二曰親仗,三曰勛仗,四曰翊仗,五曰散手仗。)
皆坐於東、西廊下。若御坐正殿,則立於兩階之次。在正門之內,則以挾門隊坐於東、西廂。承天、嘉德二門之內,皆大將軍守之。諸門及內廂宿衛之仗,無將軍者,則以中郎將一人權代其職。若大駕行幸,則如鹵簿之法以從。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
(《晉職官志》云:"武帝置左、右衛,各有長史、司馬員。過江,罷長史。"歷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唯有司馬,無長史。至隋,左、右衛各置長史一人,皇朝因之。)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
(晉元帝初為鎮東大將軍,置錄事參軍一人。梁皇弟、皇子府有中錄事參軍及錄事參軍各一人。後魏二大、二公府及第一、第二、第三品將軍府,及始蕃王、二蕃王、三蕃王府各有錄事參軍員。北齊因之。隋左、右衛府各有錄事參軍一人,皇朝因之。)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
(晉元帝為鎮東大將軍,有倉曹參軍一人。宋高祖相府亦置。後號與錄事參軍同置,北齊因之。隋左、右衛府各倉曹參軍一人,皇朝因之,置二人。)
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
(晉代與倉曹同置。)
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魏司馬景王為大將軍,有騎兵掾一人。宋高祖有相府騎兵參軍一人。隋左、右衛府有騎兵曹參軍一人,皇朝因之,其後改為騎曹。)
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晉元帝為鎮東大將軍,有鎧曹參軍。宋高祖為相亦有之。《齊職儀》云:"左、右鎧曹一人。"隋左、右衛府有鎧曹行參軍一人,皇朝因之。長安中改為胄曹,神龍初復為鎧曹,開元初復為胄曹。)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奉車都尉各五人,從五品下。長史掌判諸曹、親·勛·翊五府及武安、武成等五十府之事,以閱兵仗、羽儀、車馬。凡文簿典職,廩料請給,卒伍軍團之名數,器械糧儲之主守,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季秋,則以庶官之狀贊大將軍考課而升降焉。錄事參軍掌印,及受諸曹、五府及外府百司所由之事以發付,勾檢稽失。倉曹掌五府、外府之文官職員,凡勛階、考課、假使、祿俸及公廨、財物、田園、食料之事,皆掌制之。兵曹掌五府、外府之武官職員,凡番第上下,簿書名數,皆受而過大將軍以配焉。騎曹掌外府馬及雜畜之簿帳。凡府馬之外直者,以近及遠,分為七番,月一替。凡左、右廂之使以奉敕出宮城外追事者,皆給馬遣之。胄曹掌其戎仗器械及公廨興造、決罰之事。凡大朝會行從應諸黃質甲鎧、弓箭之屬,則受之於衛尉。事畢,本而歸之;若有不應歸者,留貯於衛庫。
親府、勛一府、勛二府、翊一府、翊二府等五府中郎將各一人,正四品下;
(秦、漢有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並比二千石,掌領三署郎侍衛也;又有虎賁中郎將,漢平帝置,比二千石。後漢因之。建安十六年,魏公子丕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以副相國,位在諸侯王上。晉代不置。宋、齊、梁、陳並有左、右中郎將;後魏、北齊亦有之,各五人。隋氏左·右親衛、左·右勛衛、左·右翊衛各置開府一人以統之,有長史、司馬、倉·兵·法等參軍員,皇朝因之。武德七年,改開府,各置中郎將一人、左·右郎將各一人,謂之左、右親·勛·翊衛中郎將府。)
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
(自漢以來併名曰中郎將。至隋,備身府置左、右郎將以統之,又置左、右雄武府雄武郎將·武勇郎將以統之。皇朝左、右親·勛·翊衛因其名置左、右郎將之職也。)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中郎將掌領其府校尉、旅帥、親衛、勛衛、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若大朝會及巡幸,則如鹵簿之法,以領其儀仗。凡五府之親、勛、翊衛應番上者,則以其名簿上大將軍,配於所職。
左、右驍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
(漢武帝以李廣為驍騎將軍,後省之。光武改屯騎為驍騎。晉文帝置台,以為宿衛之官。歷宋、齊、梁、陳、後魏、北齊並有驍騎將軍之職。後周有左、右驍騎率上士二人。至隋煬帝,改左、右備身為左、右驍衛;尋以左、右驍衛所領名豹騎,面又別置備身。皇朝置左、右驍衛府。龍朔二年除"府"字。光宅元年改為左、右武威衛,神龍元年復為左、右驍衛。)
將軍各二人,從三品。
(隋煬帝置,皇朝因之。)
左、右驍衛大將軍·將軍之職掌如左、右衛。其異者,大朝會建黃麾、鳳旗、飛黃旗、吉利旗、兕旗、太平旗。親府之翊衛、外府之豹騎番上者,則分配之。在正殿之前,則以胡祿隊坐於東、西廊下。若御坐正殿,則以隊仗次立於左、右衛下。在正門之外,則以挾門隊列於東、西廂。凡分兵以守諸門,則知左廂諸門之內事,右廂諸門之外事。若在皇城四面、宮城之內外,則與左、右衛分知助鋪之職。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隋煬帝改置驍衛府,有長史,從五品;有錄事參軍,倉曹、兵曹、騎兵、鎧曹行參軍員。皇朝降長史為從六品,改騎兵為騎曹、鎧曹為胄曹,而衛除"府"字。)
司階各三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永固等四十九府之事,以閱兵仗、車馬;余如左、右衛。錄事參軍、倉曹、兵曹、騎曹、胄曹所掌亦如之。
翊府中郎將各一人,正四品下;
(本隋翊衛開府,皇朝武德七年改置中郎將。)
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
(本隋備身府左、右郎將,皇朝因之。)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中郎將掌領其府校尉、旅帥、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余如左、右衛。
左、右武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
(魏武為丞相,有武衛營。晉、宋、齊、梁、陳又有建武、奮武等將軍,又有武烈、武毅等將軍。至隋,采諸武之名,置左、右武衛府,有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皇朝因舊。光宅元年改為左、右鷹揚衛,神龍元年復故。)
將軍各二人,從三品。左、右武衛大將軍·將軍之職掌如左、右衛。其異者,大朝會率其屬被白質鍪、甲、鎧,執白弓箭、白楯、白,建騖麾、四色麾、五牛旗、飛麟旗、駃騠旗、鸞旗、犀牛旗、鵕鸃旗、騼〈馬蜀〉旗。蹕稱長唱警,持級隊應蹕,為左、右廂儀仗。凡翊府翊衛、外府熊渠番上,則分配之。在正殿前,則以諸隊次立於驍衛下;在嘉德門內,則以挾門隊坐於東、西廊。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隋左,右武衛有長史一人,煬帝升為從五品。又有錄事參軍;倉曹參軍,煬帝改為司倉;兵曹參軍,煬帝改為司兵。皇朝改司倉為倉曹,司兵為兵曹,司騎為騎曹,司胄為胄曹。)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鳳亭等四十九府之貳。余皆如左、右衛。
翊府中郎將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
(左、右郎將故事,已詳於上。)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中郎將掌領其府校尉、旅帥、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余如左、右衛。
左、右威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
(隋初,置左、右領軍府,煬帝改為左、右屯衛,皇朝因之。至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威衛,別置左、右屯營,亦有大將軍等官。光宅元年改為左、右豹韜衛,神龍元年復為左、右威衛。)
將軍各二人,從三品。
(隋煬帝改領軍為屯衛府,置將軍,皇朝因之。龍朔、光宅、神龍隨衛改復。)
左、右威衛大將軍·將軍之職掌如左、右衛。其異者,大朝會則率其屬被黑質鍪、甲、鎧,執黑弓箭、黑刀、黑,建青麾、黑麾、黃龍負圖旗、黃鹿旗、騶牙旗、蒼烏旗,為左、右廂之儀仗,次立武衛之下。翊府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則分配之。在正殿前,則以諸隊立於階下;在長樂、永安門內,則以挾門隊列於兩廊。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西面之助鋪。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隋煬帝改領軍為左、右屯衛,有長史已下等員,皇朝改之,已具前說。)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史掌判諸曹之事,以閱兵仗、羽儀、車馬,及宜陽五十府;余如左、右衛。凡飛騎宿衛者,將軍已下不得使其出外。若番上須兵士,則簡同、華越騎充;不足,兼取諸州越騎。
翊府中郎將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中郎將掌領其府校尉、旅帥、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余如左、右衛。
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
(漢建安十四年,魏武為丞相,相府始置中領軍;既拔漢中,還長安,以曹休為之,主五校、中壘、武衛等營。魏文帝為魏王,又置領軍,而領軍差勝,中領微劣。晉因之,領軍與中領三將軍並置,領軍品第三,金章、紫綬;中領軍將軍第四品,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太始元年,武帝省領軍、北軍中候,中軍將軍羊祜統二衛、前、後、左、右、驍騎等七軍營兵。宋、齊領軍、中領軍將軍掌內禁兵,大駕出則御軍在前,住則守。舊制:輿駕出行,則與護軍將軍更日直,領隊於止車門內。梁領軍、護軍與左·右衛、驍騎、游騎為六軍將軍,班第十五。陳領軍將軍秩二千石。後魏領軍、護軍第二品上,太和二十三年降為第三品。北齊領軍府將軍一人,掌禁衛宮掖,朱華閣外,凡禁衛皆主之;中領軍亦同。隋左、右領軍府各掌左、右十二軍籍帳、羽衛之事。不置將軍,唯有長史、司馬;煬帝大業三年,改左、右屯衛。皇朝因隋屯衛名,置大將軍、將軍,後改為威衛;又采前代領軍名,別置領軍衛,置大將軍、將軍員。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戎衛,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左、右玉鈐衛,神龍元年復故。)
將軍各二人,從三品。
(魏、晉已來並有領軍之職,然則領軍如今領軍大將軍也,中領軍如今領軍將軍也。宋、齊、梁、陳、後魏、北齊有之。隋領軍府有將軍員,皇朝因置之也。)
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將軍之職掌如左、右衛。其異者,大朝會則率其屬被青質鍪、甲、鎧,執青弓箭、青刀、青楯、青,建赤麾、應龍旗、玉馬旗、三角獸旗、白狼旗、龍馬旗、金牛旗,為左、右廂之儀仗,以次立威衛下。凡翊府翊衛、外府射聲應番上者,則分配之。在正殿前,則以諸隊立於階下;在長樂、永安門外,則以挾門隊列於兩廊。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西面之助鋪及京城、苑城諸門之職。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齊職儀》:"領軍將軍有長史,品第六,秩六百石。"梁、陳亦有之。北齊領軍有長史、司馬。隋領軍府無將軍,有長史一人;煬帝改置將軍,長史判衛事,又有錄事、倉曹、兵·騎·鎧曹等員。皇朝因之。)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萬敵、萬年等六十府之貳;余同左、右衛
翊府中郎將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中郎將掌領其府校尉、旅帥、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余如左、右衛。
《唐六典》 唐·張九齡、李林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