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輿圖纂要 · 彰化縣輿圖纂要

彰化縣圖 彰化縣輿圖表 彰化縣輿圖冊 彰化縣圖 彰化縣輿圖表 彰化縣輿圖冊 疆界 坊里 山 水 城池 衙署 鋪舍 營制 橋渡 道里 疆界 查彰化縣未設以前,其地本屬諸羅縣(今之嘉義縣)管轄,統名半線保。自雍正元年間,分出諸羅地段,自虎尾溪起、至雞籠山後止為彰化縣。雍正元年,增設淡水廳;又將縣北大甲溪起、至雞籠止,截歸淡水同知管轄。現在南自虎尾溪起、至大甲溪南岸止,袤長一百里。東面負山、西面環海,廣計七、八十里至八、九十里不等(北首較窄、南首較寬)。離台灣府城二百餘,與內地之泉州府遙遙相對;鹿港與泉州之蚶江對渡,計水程九更。其形勢稍偏,用羅盤指南針較對,北首稍偏於東(淡水更偏)、南首稍偏於西。自內山至沿海一帶,大約乙卯兼辛酉者也。 廣:東西距七十里至八、九十里不等(北首自山至海餘地窄,故形勢稍狹;自北而南漸漸開展,故形勢較廣)。 袤:南北距一百里(縣城稍偏於北,至大甲溪,計程四十里;南至虎尾溪,計程六十里:合共一百里)。 東界:均內山生番地界。 西界:均大海。 南界:至阿拔泉山,與嘉義交界。 北界:至大甲溪南岸,與淡水廳交界。 東南界:至小半天山,與水沙連生番交界。 西南界:至虎尾溪下流,亦與嘉義縣交界。 東北界:至阿里山,與生番交界。 西北界:至大甲溪口,與大海交界。 坊里 彰屬地界,不分都圖,只分各保。每保之下,又分東、西保,上、下保;每保之中,村莊聚集,不敢四散雜處,防竊盜也。故村莊日多而保數無幾。 沙連保(城東南角。離城北十里左右):坪林莊、柴橋頭莊、集集莊、清水溝莊、溪洲莊、社寮莊、猴坑莊、木屐寮莊、珍湖莊、車兒寮、板寮街、過坑仔莊、柴牛椆莊、小半天、新寮、東埔■〈火內〉街、大水堀莊、湳仔莊、濁水莊、惠溪厝、屈尺龜、江西林莊、廣盛莊、大坪頂莊、下坪莊、頂埔莊、嵌頂莊、粗坑莊、筍仔林莊、林圮埔莊、藤湖莊、埔心莊、大坑內莊、三角潭莊、香員腳莊、鼻仔頭、尖仔尾、水車莊、湖仔厝、豬勝棕、柯仔坑、車店仔、咬狗寮、田寮莊、內湖莊、番仔寮、龜仔頭、水底寮、員山仔、牛塭輅、後埔仔。以上共五十一莊。 西螺保(在正南極邊,與嘉義交界。離城五、六十里不等):菜公溝莊、牛埔厝莊、檨仔腳莊、水尾莊(此四莊在西螺溪北)、後厝莊、茄苳莊、小茄苳莊、砙磘莊、大加冬莊、頂莊仔莊、湳仔莊、饒平厝莊、何厝莊、莿桐巷、張厝莊、甘厝莊、鹿場莊、新莊仔莊、三塊厝、公館仔莊、七座厝莊、太和寮莊、下坡莊、魚寮莊、頂湳莊、黃莉侖莊、廣興莊、藍厝莊、頂坡頭埧莊、頂侖仔莊、下坡頭埧莊、番雅莊、四塊厝、番社莊、菜園莊、新社莊、社口莊、肩公厝莊、下如塘莊、茄塘厝莊、占侖厝莊、水定厝、田寮莊、無九厝、楊賢莊、新莊仔莊、九民莊、溝仔漧、埔心莊、埯沙里、好伮侖、大化園、荷包嶼。以上共五十三莊。 布嶼保(分東保、西保)、海豐保(在正南、西南沿海交界。離城七十里):馬公厝莊、張揚厝莊、梗仔厝莊、康代寮、溪漧厝莊、路口厝莊、昌南莊、番仔埔莊、中厝莊、牛埔厝莊、七座厝莊、田尾莊、惠來厝莊、打牛湳莊、后庄仔莊、下加唐莊、後安寮莊、萬興莊、貓兒干莊、頂山腳莊、東勢寮莊、趙甲厝莊、溝頭莊、頂牛柵莊、廣東厝莊、東勢厝莊、菜公寮莊、侖前莊、侖背莊、夾仔頭莊、港足莊、新莊仔莊、竹圍仔莊、大新莊、八角亭莊、大有莊、潭漧莊、大義侖莊、番社莊、後厝仔莊、埤腳莊、崩溝寮莊、阿勸莊、羅厝莊、店仔莊、溝仔墘莊。以上共四十六莊。 大武郡保(分武東保、武西保。在正南東螺保之北。離城三十餘里):施厝平莊、鹿鳴莊、樟浦寮、南雅莊、浦興莊、出水莊、■〈米曲〉磘莊、內灣莊、林厝仔莊、萬連莊、香山庄、番仔侖、挖仔莊、大饒莊、脾斗莊、社頭街、許厝寮、卓乃潭莊、潮興莊、張厝莊、芋寮仔莊、嵌頂莊、半路厝莊、紅毛社厝、邱厝莊、溝漕莊、浮圳莊、烏罩莊、苦苓腳莊、太平莊、九分下莊、瓦窯厝莊、五辦頭莊、新厝仔厝、湳底莊、詹厝莊、陳厝莊、鎮平莊、新厝仔、大埔心、水港林莊、新舊館、新舊莊、二重湳莊、後三角莊、永靖街、湳港莊、二抱竹莊、前三角莊、關帝廳莊、湳港西莊、碑腳莊、曾厝侖莊、吳厝莊、羅厝莊、楊厝莊、四塊厝莊、竹仔腳莊、侖仔腳莊、同安宅莊、福興莊。以上共六十一莊。 二林保(分上保、下保。在西南極邊。離城四十餘里)、深耕保(在正南、東西螺交界之所。離城五十里左右):湖仔內街(毀)、胡厝莊、巫厝莊、頂廖莊、新莊仔莊、大■〈冖八大,上中下〉頭莊、北勢尾莊、田中央莊、大竹圍莊、車店莊、竹頭仔莊、四塊厝莊、覆鼎金莊、前柳莊、後柳莊、萬興莊、番薯莊、打銅莊、溪底寮莊、挖仔莊、番社莊、桃仔侖莊、港尾莊、港墘莊、新瓦磘莊、塗厝厝莊、西勢厝莊、番婆莊、萬合莊、下水莊、後厝仔莊(毀)、頂埤北莊、下埤北莊、山寮仔莊、新潮中莊、舊潮甲莊、馬港厝莊、草湖莊、北勢莊、車路口厝、加走莊、頂槺榔湖莊、外四塊厝莊、拔仔侖莊、茄苳溝莊、倒車灣莊、水尾莊、州仔莊、大突后庄、五條厝莊、頂山寮莊、下山寮莊、浸水莊、三塊厝莊、帶馬厝莊、公館莊、四股莊、土庫莊、竹圍仔莊、蘆竹塘莊、嵌頂莊、廣福莊、樹仔腳莊、詹厝侖莊、田頭仔莊、二林街、新堀仔莊、頂山仔腳莊、潭墘莊、下山仔腳莊、魚寮莊、廣東厝莊、番社莊、過埤山、番仔甲莊、內新仔莊、五莊仔莊、番挖街、海墘厝莊、下牛椆莊、游厝莊、西港莊、大排柵莊、小排柵莊、大湖厝莊、大城厝莊、火燒厝莊、橋仔頭莊、面前厝莊、下竹圍仔莊、福州厝莊、嵌仔腳莊、下侖莊、□□□□、□□□□、頂牛椆莊、內新厝莊、中圳仔莊、後壁寮莊、溝頭莊、湳仔莊、新廓莊、溪底寮莊、鹿寮莊、頂加堂莊、垓坮莊。以上兩共一百零六莊。 燕霧保(分上保、下保。在正南、東南交界處,大武郡之東北。離城二十餘里):白沙坑莊、湳尾莊、口莊、白沙坑溪南莊、中厝宅莊、楓腳莊、大坑內莊、中莊、秀水莊、虎山岩莊、茄苳腳莊、莊雅莊、赤塗崎莊、劉厝莊、新興莊、橋仔頭莊、■〈夾〉西莊、侖仔頂莊、內莊、北勢洋莊、田尾厝莊、三家春莊、鹿墘厝莊、灣仔口莊、金墩莊、蓮花池莊、擺塘莊、侖仔厝莊、茄苳林莊、過溝大莊、燕霧大莊、埤仔頭莊、三塊厝莊、外侖厝莊、犁頭厝莊、港尾莊、披腳莊、黃厝莊、加錫莊、大侖莊、東山莊、三橋莊、二抱竹莊、牛埔厝莊、員林莊、南平莊、三條圳莊、水碓莊、北勢莊、大埔厝莊、大三角潭莊、小三角潭莊。以上共五十二莊。 大肚保(分上、中、下三保。在正北,與淡水交界。離城二十里起、至四十里止):船仔頭莊、營盤埔莊、林仔頭莊、下尾厝莊、龍溪莊、頂勝■〈月胥〉莊、王田莊、山仔頂莊、社腳莊、坎仔腳莊、大肚街、山仔腳莊、水師寮莊(山頂毀)、下寮仔尾莊、辦仔頭莊、新厝仔莊、牛埔仔莊、西勢寮莊、塗葛堀莊、福州厝莊、六塊厝莊、頭湖莊、加投莊(毀)、水裡港、三塊厝莊、鴨母寮莊、八張犁莊、大莊、陳厝莊、梧棲港街、南簡莊、槺榔仔莊、社口莊、大槺榔莊、允仔寮莊、高密莊、四塊厝莊、舊莊、王爺宮莊、海墘厝莊、番社莊、麻園埔仔莊、三角莊、北勢頭莊、北勢坑莊、犁份莊、公館莊、橋頭寮莊、十塊厝莊、許厝莊、吳厝莊、海豐莊、竹坑莊(毀)、龍目井莊、羊椆仔莊、斗底莊、沙轆莊、社口莊、鹿寮莊、牛罵頭莊、石橋莊、橋頭莊、南仔莊、客莊、青埔莊。以上共六十五莊。 馬芝保(附鹿港半保,由馬芝保分出。在正西、西南沿海一帶。離城二十餘里不等。分上保、下保):馬鳴山莊、馬興莊、山寮莊、青埔莊、後湳莊、三塊厝莊、頭前寮莊、竹園莊、崎溝莊、半路店莊、安東莊、棋盤厝莊、油厝莊、澎湖厝莊、學仔莊、查某旦莊、溝墘莊、南勢莊、趙羊厝莊、面前厝莊、卑頭莊、下莊仔、番婆莊、許厝埔莊、廖厝莊、興化厝莊、頭侖埔莊、惡狗厝莊、草港莊、粿葉圍莊、北橋頭莊、溫簫厝莊、顏厝莊、客仔厝莊、海埔厝莊、海埔厝莊、照安厝莊、羊仔厝莊、柯厝莊、白沙墩莊、番婆莊仔、外埔莊、竹圍仔莊、埔姜侖莊、方仔籃莊、新草寮莊、三卞頭莊、曾厝厝莊、大侖尾莊、惠仔厝莊、南港莊、瓦磘莊、火燒莊、台灣溝莊、中莊、番社莊、下大侖莊、鹿港街尾、鹿港大街、福興莊、烏魚寮莊、二港仔莊、三厝圍莊、東安寮莊、竹頭角莊、益鹽莊、西勢湖莊、三省莊、南勢埔莊、出水溝莊、下廍莊、灣仔內莊、頂南港莊、下南港莊、菜堂莊、打簾莊、石溪莊、三塊厝莊、四塊厝莊、中股圍莊、角樹腳莊、潛水莊、麥任厝莊、管仕厝莊、牛埔頭莊、鎮平莊、埔心仔莊、挖仔街、番薯莊、水尾莊、番桐埔莊。以上共九十一莊。 半線保(分東、西保。在縣前後左右):中街仔(北門毀)、市仔尾、牛椆仔莊、中莊仔莊、柴坑仔莊、渡船頭莊、下尾寮莊、轆沙坑莊、安溪寮莊、土地公埔莊、牛埔仔莊、番社口莊、大竹圍莊、頂山腳莊、下山腳莊(毀)、國聖井莊、苦苓腳莊、寶廍莊、阿夷莊、三塊厝莊、菜公寮莊、下廍莊、望仔厝莊、北壇莊、皮寮仔莊、茄苳腳莊、頂厝仔莊、下厝莊、盧厝莊、蘇厝莊、過溝仔莊、西勢仔莊、燒坑仔莊、浮梘頭莊、磚仔磘莊、南壇莊、坑仔內莊(毀)、眉寶潭莊、大岸頭莊、湳尾莊、侖仔平莊、西莊仔莊、頂莿桐腳莊、下厝桐腳莊、平和厝莊、後港仔莊、半路響莊、水尾仔莊、詔安厝莊(毀)、甘仔井莊、新莊仔莊、竹仔腳莊、十二張犁莊、中寮莊、樹仔腳莊、打鐵山莊、番社莊、竹圍仔莊、大霞佃莊、頂湳仔莊、下湳仔莊、公厝莊、浦岸莊、埤仔頭莊、霞佃尾莊、烏瓦厝莊、竹圍仔莊、李厝前莊、李厝后庄、頭前寮莊、營盤埔莊、和美散莊、山寮仔莊、三塊厝莊、苧仔潭莊、四張犁莊、七張犁莊、頭前厝莊、番仔溝莊、鄭厝莊、湖仔內莊(毀)、頂塗厝厝莊、下塗厝厝莊、火燒莊、大月眉莊、汴頭莊、莊大潭墘莊、溪底莊、六塊厝莊、小月眉莊、十八張莊、侖仔頂莊、七頭家莊、後潮莊、水尾莊、堅埒莊、過埤莊、六塊寮莊、新港莊、海埔厝莊、什股莊、草湖莊、泉州厝莊、十五張犁莊、頂犁莊、下犁莊、溝內莊、口厝莊、溪口厝莊、頂徑口莊、烏砙莊、下徑口莊、牛埔莊、公館莊、田心仔莊、侖仔腳莊、塭仔莊。以上共一百一十七莊。 南北投保(分南投保、北投保)、貓羅保(在縣東南,與沙連保交界。離城三十里至六十里不等):林仔莊、半路厝莊、半山莊、半壇堀莊、營盤口、半路頭莊、內轆莊、新部仔莊、倒樟莊、軍功寮莊、竹子坑莊、分水寮莊、東勢閣莊、鄉親寮莊、豬肚潭莊、獅仔頭莊、新城莊、柴城莊、哮貓莊、爽文路莊、土地公坑、龍眼林莊、內城莊、牛牯嶺莊、下新厝、頂新厝、大坑墘莊、二重埔莊、九層林仔、番社莊、牛食水莊、石頭公莊、茄苳腳莊、田寮莊、福興街、蚋塞頭莊、番仔寮莊、虎仔坑莊、先鋒嶺、古亭笨、南投街、番仔井莊、包尾莊、二重溪莊、中寮莊、柴頭井莊、月眉仔莊、萬丹莊、千秋斗莊、田寮莊、撻仔灣莊、風櫃嶺莊、八屺山莊、馬鞍侖莊、刣鹿坑莊、嵌仔頂、後寮仔坑、內湖莊、番仔巴莊、挑未坑、半山莊、崩坎莊、牛路頭莊、營盤口莊、大哮汛地、三坎店莊、溪州莊、山腳莊、林仔頭、中莊仔、阿法莊仔、內芮莊、匏仔寮莊、南勢山莊、竹仔城、七股、平頂莊、土城仔、平林莊、南埔莊、隘寮莊、水車寮莊、頂坎莊、內木柵汛、北勢湳(毀)、清仔園、青牛埔莊、牛屎崎莊、大堀莊、新莊、番仔田、水汴頭、田厝仔莊、頂茄荖、下茄荖、頂角莊、埔仔莊、溪洲尾莊、石頭埔莊、新店仔莊、過溪仔莊、坎仔腳莊、竹仔腳、檨仔腳、社口尾莊、北投舊街、三角水、頂下南勢莊、水涵頭、北投番社、北投新街、南勢仔莊、北投埔社、牛埔仔莊(貓羅)、大竹圍莊、番社口莊、南頭莊、外快官莊、田中央莊、內快官莊、番仔田莊、舊社莊、竹林莊、社口莊、大埔莊、芬園新莊、楓樹腳莊、牛埔莊、寶藏寺、縣莊、同安厝莊、石螺潭莊、喀哩莊、溪心俱莊、四塊厝莊、吳厝莊、柳樹湳莊、登台莊、萬斗六莊(毀)。以上共一百三十九莊。 貓霧捒保(分上保、下保。在正東、東北角,與內山淡水交界。離城十五里,周圍六、七十里不等):寮腳莊、石硿仔莊、九房厝莊、金生面莊、新社莊、七分橫屏莊、上下水底寮莊、笨箕湖莊、牌樓店莊、坎仔腳莊、社寮角莊、梅仔樹仔莊、塗牛莊、大茅埔莊、新城莊、石城莊、新伯公莊、黨山文莊、石角莊、中科莊、上下新莊、上下加刀埔莊、又另(?)石城莊、石壁坑莊、鼎底荷莊、芎招腳莊、大牌莊、碑頭山莊、打難莊、翁仔社莊、胡蘆墩莊(毀)、上下南坑莊、溪洲底莊、後寮莊、上下圳寮莊(毀)、前寮莊、望寮莊、社口莊、岸里大社、三角仔莊、上下員林莊、枋樹腳莊、花眉莊、馬公厝莊、員寶莊、大埔厝莊、交力林莊、中營莊、社皮莊、東勢莊、西勢莊、烏牛難莊、南仔坑口莊、加至角莊、頭家厝莊、探仔墩莊、上下瓦磘仔莊、水汴頭莊、柑■〈木庶〉侖莊、七張犁莊、后庄仔莊、陳平莊、舊社莊、三份埔莊、二份埔莊、軍功寮莊、北莊、三角埔莊、新廣莊、公館莊、上下橫山莊、埧仔莊、江南厝莊、西大墩莊(毀)、港尾莊、水堀頭莊、七張犁莊、豬高莊、犁頭店(下保)、田心仔莊、東大墩莊(毀)、早溪莊、鳥銃頭莊、三汴莊、關公寮莊、東籠埔莊、大■〈冖八大,上中下〉寮莊、大里杙莊、番仔寮莊、瓦窯仔莊、涼緣樹莊、大新莊、橋仔頭莊、半平厝莊、大魚池莊、九張犁莊、樹仔腳莊、頭前厝莊、爐竹湳莊、五張犁店、新莊仔莊、圳■〈月斗〉莊、石螺潭莊、客乳莊、溪心埧莊、吳厝莊、四塊厝莊(毀)、詹厝園莊、阿密乳莊、柳樹湳莊、阿罩霧莊、草湖莊、七甲莊、大竹圍莊、烏日莊、龍芽莊、枋樹柳莊、水碓莊、麻糍埔莊、鎮平莊、牛埔莊、學田莊、同安厝莊、番社腳莊、山仔腳莊、棋杆厝莊、保長館莊、上下石牌莊、何厝莊、馬磷潭莊、三塊厝莊、溝仔墩莊、麻園頭莊、乾溝仔莊、賴厝莊、邱厝莊、三十張犁莊、尾張莊、胡蘆墩、四張犁莊。以上共一百四十莊。 東螺保(分東保、西保。在正南西螺、大武郡二保交界之中。離城四十里):侖仔尾莊、后庄、溪畔莊、田尾莊、打廉莊、柳樹湳莊、頂厝莊、目宣莊、十張犁莊、七張犁莊、內中圳莊、梅州莊、悅興街、沙仔侖街、左連六甲莊、四塊厝莊、大侖尾莊、三塊厝莊、茄苳坑口莊、海豐寮莊、五百步莊、番仔寮莊、大邱園莊、山頂莊、松柏坑、饒平厝、■〈瓜系〉瓜寮、下蔗園、樹仔腳莊、莊仔莊、埔仔莊、頂麻園、油車仔、吳厝莊、良吉莊、沙仔侖莊、寶斗仔莊、大埔尾、北斗街、大新莊、半廍仔、潮羊厝、湳堵莊、東平竹圍、土結厝、圳寮、三條圳莊、溪洲莊、舊眉莊、海豐侖莊、田尾仔莊、三十張犁、五張犁莊、八張犁莊、龜殼花莊、北勢寮莊、總地號、大湖厝、竹園仔、厝仔莊、小埔心街、風鳳厝、路口厝、水添林、斗六甲、盧厝莊、連交厝莊、埤頭、侖仔腳莊、溪墘厝、扶朝仔莊、新莊仔莊:以上共七十二莊。 以上各莊,核對「舊志」,多寡不一,名目不符者甚多;緣年分久遠,興廢不一故也。圖上紙幅太窄,只能載其各目,不能並載村莊。另繪大幅一圖,亦只能開載大莊,其零星小莊均不及備載;故圖說多少,亦難畫一也。至上年戴、林二逆滋事,附近村莊甚多;迨克復城池以後,逐漸攻陷者不下百餘□莊。內除零星小莊無關查考者均已刪去,共余如四張犁為戴萬生巢穴、四塊厝為〔林〕戇晟巢穴、北勢湳為洪欉等逆巢、茄頭為陳吻等逆巢之類雖已毀滅,仍複列存,以備查考。合併聲明。 山 按彰屬東首自北至南一帶皆山,均發脈於淡水極北之大雞籠山;為全台之祖山。自大雞籠山而南綿亘三百里至大甲溪之南,首特起大山獨立空際者,名曰大烏山;乃邑治太祖山也。由大烏山分脈而南,從阿里史、華蓋山逶迤曲折至濁水溪之北,又起高峰轉西而行,為集集大山;則邑治之少祖山也。由集集大山西下至南投等山,則又轉向北行約四十里再起星峰,名曰定軍山(又名八卦山);則邑治之主山也。由八卦山鋪出平陽而結縣治,其護於右者為橫山、蓬山、大肚山,衛於左者為觸口、大武郡山、燕霧等山,排列於後者為大員山、阿里史山、火焰山、華蓋等山,皆已入於版圖可以湖(?)。其來源去跡,由此而來。如玉山、雪山、大小半天山,或在番界、或近生番,莫從探其來歷。就其可指而名者,分別詳載於後。 大烏山:在縣東治北七、八十里東勢角之內山。發源於淡屬南首內山;特起峰嵐,勢甚高大,為邑治之太祖山。其自西折下者,為大員山、橫山、紅圳頭山、仆仔籬山、蓬山、鰲頭、沙轆、龍目井諸山,為邑治之外衛;自南發出者,為阿里史山。 大員山:系大烏山自西發出,邑治東北六十餘里。山頂圓,形似熬酒桶;故俗呼為熬酒桶山。自西折下者,為貓霧捒山、大肚山。 阿里史山:系大烏山自西發出,邑治東北四十餘里。賊匪林爽文滋事時,以此山為巢穴,經大將軍福攻克。其山欹斜南側落脈,向南斜飛,至黃竹坑山、華蓋山而再起高峰。 華蓋山:在阿里史山之南,由黃竹坑山發出者;邑治東六十里。各山皆自北而南,山勢皆南趨;獨此山面向正西,挺秀超拔。自西北折下者,為大里杙、萬丹、火焰諸山。自西折下者,為內木柵山、茭荖山;稍偏於南者,為大哮山。自正南發出者,為水沙連、日月潭諸山;再起星峰,為集集山。 集集山(西出五里許,有嶺名草嶺,為集集、沙連之路。嶺高各半里許,嶺頂平坦,兩無關鎖,非險要也):在水沙連內,邑治東南七十里。高峰聳拔,為邑治小祖山者。大將軍福嘗破林逆于山麓,險阻可恃,為內山番界之鎖鑰。自西折下,為八娘坑山;山麓稍平,又為虎仔坑山。再下,化為平疇,至清、濁溪分漲之處,由南另起一山為牛觸口山;乃清、濁溪之水口山。由北特起峰巒者,為南投諸山。 南投山(山半有牛牯嶺一條,為往南北投、水沙連大路。外高一里、內高半里,嶺頂一片平陽,左右四通八達,隨處可行;非險要也):在邑治東南四十里,山麓即縣丞署。山勢平坦,無險可恃。 北投山:由南投山自北分支,邑治東南三十餘里。山勢平坦。 大武郡山:系牛相觸山由西北分下者,離邑治三十餘里。山勢平坦。下有清水岩、許厝寮山,亦皆平坦,無險可據。 紅塗崎山(一名赤塗崎。山之南麓與燕霧山交接處,有同安嶺一條。外高里半、內高一里余,嶺頂一片平陽,有居民田園;兩邊無狹,四通八達,為進南投內山之路,非要害也):系由南、北投山自北出脈,至貓羅山、同安嶺恃起峰嵐,山勢較高;離邑治十餘里,上平而方。左分一支,為燕霧;右分一支,為快官莊;中抽一支,由南而北,為白沙坑山、觀音山、望寮山。 望寮山(一名定軍山,又名八卦山):系自紅塗崎山抽出,在邑治東門外;為邑治主山。山上建有鎮番亭一座;後改建磚寨,名曰定寨。同治元年戴逆滋事時,被毀。該山離城太近,若有事之時為賊踞站,則城內虛實畢見;誠要之區也。 大半天山:在邑治東南水沙連山番山交接之處,不能稽其程途;山勢高險。前林逆敗後,曾踞此負嵎相抗;為番界之要害處所,居民不能到者。自西分下,即水沙連、溪洲仔諸山。 小半天山:與大半天山相迤。山勢甚峻,高出雲霄;亦番界之要區。 大坪頂山:與大、小半天山相接。山勢甚高;而頂頗平坦,可以屯兵。昔大將軍福攻克大、小半天山林逆賊巢,即由此山紮營進剿。 阿拔泉山:在水沙連保清水溪之間。山勢不甚高險。 雪山(玉山同):在水沙連內生番界內;不能溯其來源,亦難稽其程途。因經年積雪,故名;又稱玉山。 內外觸口山:在阿拔泉山之下,離邑治六十餘里;為邑治之外護也。 以上諸山,唯大烏、大小半天等山皆高險無比,而均在生番界內,無從依傍。其餘入於版圖界內者,除華蓋山、大坪頂山為民番交界之區,其餘均系平坦高阜,並無險要之區也。 水 台灣皆西流水,彰化亦然。緣東面皆山、西首皆海,水均發源於內外諸山,順流而入于海故也。有先分數條,至中途而合成一處者,大肚溪是也;有先分數條,中間會合後而又分作數溪而入海者,清濁溪與虎尾、東西螺諸溪是也。中間或自南繞北、或自北轉南,各隨山之形勢而出。至海口之大小、深淺,各有不同。而海口之外,均系沙汕淤塞。外來商船,無論大小均泊於口門之外、沙汕之內,離岸七、八里至十餘里,用小駁船渡載;海船均不能駛入口內,與淡屬之雞籠、滬尾等口不同。茲將所屬各溪,自南而北挨順開載於左。 濁水溪:發源於內山番界,莫能探其來源。向傳水源本清,流至一潭,方變為濁。由大、小半天山後向西北斜流,至集集山之南畔,受南首大順寮、清水溝諸水;至外觸口山,北分為虎尾、東螺、西螺、三條圳。西出至番仔挖,左右分別入于海(各海口闊狹淺深,皆載於各溪口條下)。 大順寮溪:發源於水沙連內山。至隙仔山腳,與濁水溪合流。 阿拔泉溪(即清水溪):發源於阿里山,在阿拔泉之北。由西南斜流,又繞至內觸口山之下、外觸口山之上,合於濁水溪。 虎尾溪(系狀元挖舊澳。現已淤塞,不能泊船):系清、濁二溪西出至外觸口山南,先分一支入嘉義界,出下湖。稍西再分一支,即虎尾溪;系嘉、彰交界之處,離城六十里。自西稍下,至鹿場過白沙墩之北,出海豐汛而於入海。溪寬一里許,中間沙淤;兩岸各有水溜,不過十餘丈、深五六尺。秋、冬水涸,行人涉水而過;春、夏水漲,或用渡船、或用竹筏,隨時置備。海口寬一里許,深六、七尺不等。口外沙汕包裹,不能泊船。潮漲至口門,止離岸七、八里;有澳名狀元挖,現已淤塞,不能泊船。遵海而南約數里,即五朝港;再南,則下潮港,乃嘉義地界也。 西螺溪(即茂利干溪):發源於濁水溪。在虎尾溪之北;自西分下,離城五十里。再由西北斜流,至番仔挖之南而出海。溪寬半里,深五、六尺。秋、冬水涸,行人徒涉;春、夏水漲,則用竹筏以濟行人。海口寬半里,余深五、六尺不等。口外沙汕包裹,不能泊船。潮漲至口門止;口外八、九里,有沙汕名番挖澳。又有王功澳,現已淤塞,不能泊船。 東螺溪(即寶斗溪,又名北斗溪):發源於濁水溪。在西螺溪之北十里;自西分下,離城四十里。向西北斜流,至王功港口而入于海。遵海而北,即鹿港、二林港也。溪寬二里,深五、六尺,北岸深八、九尺不等;有渡船以濟行人。海口寬二里許,深與裡面同。外沙汕叢雜,只有就地漁船可以停泊;外來商船,均停在離口十里之沖西港等澳,用小駁船駁至鹿港上岸。其鹿仔港以北海邊一帶,均不能泊船。潮漲至口門止。 三條圳:在東、西螺二溪中間分下;由西南,計流至嵌頂地方,仍與西螺溪合流而入海。 大武郡溪(即鹿仔港):發源於大武郡山。由西北斜流,過二林、馬芝遴等保,在鹿港街南首入海。來源甚短,溪流亦淺。後又就濁水溪象鼻山之下開築水圳,下接大武郡溪;又分水圳數條,灌蔭各保田禾,故其水亦濁。現在居民只知有水圳,而不知其為溪矣。寬約四、五丈,深二、三尺不等;各處均有木橋以渡行人。溪口船隻不能停泊,所有鹿仔港口商船均泊於口外之沖西港,在沙汕之內,離岸八、九里至十餘里不等;為商賈幅輳之區,誠要害也。 大肚溪(海口名六塊寮澳):來源有二:一自縣南集集山右畔向西折下,名萬丹溪;至南北投折而向北,過貓羅至定軍山之後雙溪口會合。一發源於縣北大員山左畔,向西南斜流,過貓霧捒保,名貓霧捒溪;受阿里史、黃竹坑、萬斗六諸溪之水,至雙溪口會合。以上兩溪合流向西折下,由大肚山南岸出六塊寮順流而入于海。溪寬一里余,兩岸皆旱埔。至中流始有流水,寬三十餘丈、深一丈零,有上、中、下四處渡船以濟行人。海口沙汕淤塞,不能泊船;潮漲至口內一里許而止。溪口以南五里許有一海〔義〕,名草港;並無來源。現居民藉此叉口,為水圳出海之口矣。 大甲溪:發源於東北邊界東勢角口內山番界,莫從究其源流。大約由大烏山而前繞至北□東勢角折向西下,受淡水內山溪流諸水而入于海。溪之南岸,為淡、彰交界之處;唯東勢角莊,則在西北,離縣城四十餘里。其溪流闊狹淺深,皆在淡水界內,應歸淡水廳造報。海口之處,則向南繞至蛤滿溪口,為彰屬地界。溪口沙汕叢雜,不能泊船。由蛤滿溪而南則高密口(乃係新開),又有五叉口、水裡港口共三處,均系叉口,並無來源;後人就其叉口,或由大肚溪開圳、或由大甲溪開圳浚成圳路,而為水圳出海之所。闊不過丈余,深只二、三尺;船隻不能出入。其五叉口外七、八里,另有沙仙一道包裹,名曰梧棲港,溪澳以內可以泊船;外來商船均泊於該處,由駁船載貨出入。故雖曰海口,其實停船之處離口甚遠也。 萬斗六溪:發源於縣東南華蓋諸山;即大肚溪之上流。由西北曲曲繞過火焰山,一名烏溪;至雙溪口,與大肚溪會合。 萬丹溪:發源於縣城東南集集之北,後由西北曲曲而入於大肚溪。 以上諸溪,唯東螺、虎尾、大肚三溪溪面較寬,水流甚急驟。遇大雨,內山諸水奔騰而下,雖有船隻不能開駛;必須三、五日後水勢稍減,方能行走。此外之水隨時漲落,可立而待也。 (附)沙汕 彰屬內洋一帶,並無海島浮■〈山奧〉。唯南自西螺口外起,有暗汕數條向北包裹,至鹿港前面止。北自大甲溪起,亦有暗汕數條向南包裹,至鹿港前面止。中間兩沙對峙,名沖西港。澳南北之水,均匯流於此而出海,名曰「諸水朝宗」。外來商船,亦由此入口而分泊於各澳;乃海洋之第一要口也。並以附聞。 城池 查彰化縣地界,本屬嘉義(舊名諸羅)。自雍正元年設治以後至十二年開始,於街巷外編植莿竹為城,設東、西、南、北四門。乾隆五十一年、六十年林爽文、陳周全之亂,蹂躪殆盡;嘉慶二年,仍依故址栽植莿竹,又於四門增建城樓。十四年,制憲方巡台抵彰,經紳士呈請捐建土城,奏奉諭旨准行;隨仍舊址改建土城,兩邊砌以磚塊,以免圮頹。十六年興工,二十年告成。周圍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五尺、寬一丈五尺;上寬一丈,入地深一丈。炮台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現均完固。唯堆房於同治元年間被賊焚毀,尚未修復。 城垛,周圍七百八十三垛;高三尺,以磚為之。城門四座:東曰「樂耕門」、南曰「宣平門」、西曰「慶豐門」、北曰「拱辰門」。城樓各一層,高三丈九尺。 東門外定軍山(即八卦山)上有寨一座,周圍計長六十丈,雉堞五十六個;內高一丈二尺,外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寬一丈五尺、上寬一丈。炮台四座、水洞二、城樓一。先建於雍正年間,名曰「鎮番亭」;經陳周全之亂,毀於火。嘉慶十八年,重建,改名「定軍寨」;現於同治元年三月間被戴逆平毀。 衙署 彰化縣署:在城中,稍東;坐北向南。雍正六年建。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領帑重建。茲於同治元年三月間戴逆作亂,與倉庫一體毀為平地;尚未建蓋。 典史署:在縣署西偏。乾隆十二年重建。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領帑重建。茲於同治元年三月間戴逆作亂,與監獄毀為平地;尚未建蓋。 縣丞署:在南北投保南投街外。乾隆十四年建。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領帑重建。 教諭署:在學宮西北畔。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與訓導署一併毀於火;未及興建。至嘉慶二十二年,訓導一缺改移淡水廳學,始於二十三年由紳士捐建於白沙書院之後,循舊址而擴之;現尚完固。 貓霧捒巡檢署:在犁頭店街。雍正十年建。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重建。茲於同治元年三月間戴逆作亂,被焚殆盡;尚未修理。 北路理番同知署:在本縣城南街。乾隆五十三年移駐鹿仔港粟倉南畔,嘉慶二年重建。 北路副將署:在縣城內縣署東畔。乾隆五十一年重建;現尚完固。 都司署:在副將署西偏。乾隆五十三年重建。茲於同治元年三月間戴逆作亂,被毀過半;尚未修復。 水師游擊署:原在鹿仔港北頭營盤內。乾隆五十三年建。六十年陳逆之亂,毀於火;始移建於街尾土城。現尚完固。 鋪舍 查彰化並無驛遞,只有鋪站。南自鹿場起、北至雞籠止,共計一十八處。自分設淡水廳後,將大甲起、至雞籠止共十一鋪,分別添設,歸於淡水廳管轄,由淡廳造報。現在自南至北共計七站,均號書一名、遞夫六名,以為傳遞往來文報。謹列於後: 鹿場站:在縣南五十五里。南離虎尾溪與嘉義交界止五里、北抵東螺站十五里。 東螺站:在縣南四十里。南接鹿場站十五里、北接員林站二十里。 員林站:在縣南二十里。南接東螺站一十里、北接縣口站二十里。 縣口站:在城內。南接員林站二十里、北接龍目井站十五里。 龍目井站:在縣北十五里。南接縣口站十五里、北接寓鰲頭站十五里。 寓鰲頭站:在縣北三十里。南接龍目井站十五里、北接淡屬大甲站止十五里。 鹿仔港站:在縣西二十里。東接縣口站二十里、西遞內地交海船投遞。 營制 台灣營制自設立以後,情形隨時更變,營制亦隨時增改,不止一次。茲就現在額設員弁兵丁及各處汛塘,詳載於後: 北中營(陸路):原設參將一員,駐諸羅(今之嘉義);至雍正十一年,始改設副將,駐紮彰化縣治。其兵原止一營;至是增設,分為中、左、右三營。以中營駐彰化、左營駐嘉義、右營離竹塹,統北協副將管轄。大小弁兵,均有增改。現在陸路中營,副將一員、中軍都司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十員(內六員原設,四員系乾隆五十三年增)、額外外委五員(內四員原設,一員系乾隆五十三年增)、兵丁共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內馬戰兵五十名、步戰兵五百二十一名、步守兵六百五十三名)。 城中營盤內:副將一員、都司一員、千總外委各一員、額外二員;步戰守兵共六百名(內分撥沙仔侖塘十名),另南門外教場安兵五名,合共六百零五名。 八卦山汛:外委一員、戰守兵四十名。 燕霧汛:把總一員(駐員林街)、額外外委三員(駐二林塘)、戰守兵共九十名(內赤塗崎塘五名、溪口塘十名、枋橋頭塘五名、二林塘十名、東螺塘十名、燕霧塘五十名)。 許厝埔汛:把總一員、戰守兵六十名。 嵌頂汛:外委一員、戰守兵五十名。 寓鱉頭汛:把總一員、戰守兵二十五名。 沙轆塘:戰守兵五名。 大肚汛:額外一員、戰守兵十五名。 ——以上均在南北平陽一帶。 南北投汛:把總一員、戰守兵八十九名。 內木柵汛:外委一員、戰守兵十名。 大里杙汛:外委一員、戰守兵五十名。 觸口汛:額外一員、戰守兵三十名。 貓霧捒葫蘆墩汛:千總一員、戰守兵八十五名。 大墩汛:外委一員、戰守兵四十名。 四張犁汛:外委一員、戰守兵三十名。 ——以上均在南北內山一帶(另有集集、社寮、林圮埔三汛在沙連保,系嘉義營參將管轄。其弁兵各若干,請歸嘉義縣造報)。 鹿港水師營(即台協水師左營):原駐安平,於乾隆五十三年改駐鹿港。額設游擊一員、守備一員(駐嘉邑笨港汛)、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內一員駐笨港汛、一員駐新店汛)、外委六員、額外三員;步戰守兵共七百二十四名,除舵工、炊糧一十六名,實計七百零八名。又除笨港營安兵二百九十三名、■〈魚逮〉仔挖汛五名、猴樹汛一十名、新店汛一十名在嘉義地界歸嘉義縣查造外,實際駐紮鹿港本營游擊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一員、額外一員,安兵二百八十五名。 分防水裡港汛:額外一員,安兵丁二十名。 三林汛:千總一員,安兵二十名。 王功汛:額外一員,安兵四十名。 番仔挖汛:安兵五名。 海豐汛:額外一員,安兵二十名(該營汛地雖在彰化、實笨港營守備管轄)。 水師戰船:原設一十八隻;乾隆三十年裁汰二隻。現在實存一十六隻,均編「定」字號;配舵工、炊糧一十六名。 屯丁(縣城東北大甲溪旁有麻薯一屯,歸淡廳管轄;故不及備載) 台灣屯丁,起自公中堂福「討平林逆籌辦善後事宜」案內奏請就向化熟番隨軍打仗出力有功者,仿照四川屯練之例,挑募番丁四千名,南、北二路分為十二屯,設立屯千總管轄。將內山界外丈溢田園歸屯納租,由地方官徵收,按春、秋二季支放屯糧。又給未墾埔地,令其自行耕種養贍。後奉改議,著令理番同知會同監放造報各在案。彰屬共設三屯,開列於後: 東螺屯:統轄把總一員、專轄外委一員、屯丁四百名(內東螺、馬芝、二林三社二百零三名,眉里社五十名,大武郡、半線二社四十一名、□□□□□□□□□二社一百零六名)。 北投屯:專轄外委一員、屯丁五百名(內北投社一百二十八名,南投社三十二名,貓羅社四十五名,柴坑仔、大肚、南北社(?),捒東、捒西二社二百零四名)。 阿里史屯:專轄外委一員、屯丁三百名(阿里史、水裡、感恩、烏牛欄、遷善、南北〔投〕六社二百五十三名,大肚中社四十七名)。 以上共屯〔丁〕一千二百名,每屯屯外委一員管轄屯丁。另設把總一員,統轄三屯。其把總,則歸北路淡水之屯千總統轄。外委〔由〕屯丁拔補、把總由外委拔補,千總由把總拔補,均由鹿港同知出具考語,送本、縣道憲考驗,給戳准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