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輿圖纂要 · 鳳山縣輿圖纂要
鳳山縣圖
琅嶠山圖
凡例
鳳山縣輿圖表
鳳山縣輿圖冊
鳳山縣輿圖總說
鳳山縣圖
琅嶠山圖
凡例
一、各縣村莊錯落散處,故必條列各小莊名目,類載於所轄本保之後。鳳邑村莊聚而不分,故但書莊裡總號而不贅書小莊名目。
一、縣城惟北與台灣縣交界正路一條,故僅載至二層行溪道里;余已分及於各條之下。
鳳山縣輿圖表
鳳山縣輿圖冊
疆界
坊里
山川
城池
衙署
鋪舍
防汛
道里
疆界
廣:東西八十七里。
袤:南北四百三十八里。
南北正界僅七十五里。「志」載:南至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蓋謂繞道陸行。合之二層行至縣六十八里,計得四百三十八里。按「舊志」,以旗尾溪為東盡界。今查應以彌濃山為界,在縣治七十里。合之西界,共廣八十五里。
東界:至彌濃山麓,七十里。
西界:至旗後港,一十五里(即打鼓港,今名旗後)。
南界:至東港盡海岸,三十里。
北界:至二層行溪台灣縣界,六十八里。
東南:至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磯頭,實在東南)。
西南:至旗後山,一十五里。
東北:至大滾水山,二十里。
西北:至漯底山,一十五里。
坊里
興隆莊(即鳳山縣舊城):距縣城西北二十里。
長治里一圖:距縣城北七十里。
長治里二圖:距縣城北六十五里。
維新里:距縣城北五十五里。
仁壽里:距縣城北三十里。
嘉祥里:距縣城東五十五里。
依仁里:距縣城西北八十里。
淡水港東里:距縣城東南五十里。
淡水港西里:距縣城東北三十五里。
觀音山莊:距縣城東北二十里。
半屏山莊:距縣城西北一十里。
赤山莊:距縣城東一十五里。
大竹橋莊:距縣城東南二十里。
小竹橋莊:距縣城東南三十五里。
鳳山莊:距縣城南三十里。
——右里八、莊七。
山川
赤山:距縣城東一十五里。由鳳山過淡水溪,陂陁平衍。時有火出其上。
傀儡山:距縣城東南六十五里。高聳直接雲霄,其上為野番所居。內地舟至澎湖,望此山為準的。其南為蜈蚣嶺,後山矣。
崇爻山:在東南野番界,人跡鮮到;不知道里。高峻不知幾及;時有雲霧蒙其巔,天晴乃見。
山豬毛山:山後為化番界。
彌濃山:山岡平衍。
北葉山:距縣城東北八十里;傀儡山之分支也。
鳳山:距縣城南三十里。橫列邑治東南,宛然如飛鳳;為文廟朝案山。其南為東港;漠漠平沙,直達海岸。東北有無數小峰,累累布列如鳳卵然;名曰鳳彈。西南扼塞,此其最也。
琅嶠山:距縣城東南二百四十里。山險而峻;為生番巢穴,人跡鮮到。
小琉球山:距縣城南水程一百八十里。縣南大海中孤嶼,周圍三十餘里;蒼蔚蔥籠,遠望若天際浮雲一抹。中多產竹木、榔子。山腳四面皆巉岩巨石,激浪吞波;並無港澳可泊船隻。所居皆漁人、蜑戶,寥寥數十家而已。
卑南覓山:距縣城東二百二十里。山與崇爻相連,亦生番界也。
沙馬磯頭山:距縣城東南三百七十里。巃嵷磅礴,直抵海中。往來呂宋船隻,皆以此山為指南。
老龜佛山:距縣城東南三百八十里。與網翠兩峰對峙,自沙馬回折而來。
蜈蚣嶺:距縣城南二十五里。不甚高峻。
石塔嶼:距縣城西一十二里。旗後水口山。
石佛嶼:距縣城西一十五里。旗後水口山。
涼傘嶼:距縣城西一十七里。
三嶼皆屹立海中,為旗後水口關鎖。
半屏山:距縣城西北一十二里。由岡山迤■〈辶里〉而來,突起一峰,形如半規。山背磱■〈石國〉嶙嶙,其陽如削成片玉,光平可玩;為舊治後障。然去城咫尺,易於窺伺;故今新縣移駐埤頭街矣。
龜山:距縣城西北十五里。近接半屏,其形如龜。舊城兩頭俱圍至龜山腰腳而止。
小岡山:距縣城北三十五里。山不甚高,突然如覆一簣。其巔有巨石,圓秀如冠。
大岡山:距縣城北四十里。與小岡山南北對峙。內地來舟至澎湖,即望見之。其東北一帶,與猴洞及嘉義南馬仙山連綿相續而來。
蘭坡嶺:距縣城東北三十五里。不甚高峻。
觀音山:距縣城東北二十里。起伏盤曲;中一峰屹立,若菩薩端坐,眾小峰拱峙於側。
大龜文山:距縣城東七十里。由卑南覓騰擲而來。
芋匏山:距縣城東七十里。其形如匏,故名。與嘉義內優山連界。
大烏萬山:距縣城東二百七十里。人跡罕到。
大柴高山:距縣城東三百里。人跡罕到。
霄馬乾山:距縣城東南三百三十里。
以上三山,唯和番民偶到其處。
大滾水山:距縣城東北二十里。層峰起伏,直趨小滾山而止。山上有溫泉噴涌而出。
小滾水山:距縣城東北一十五里。由大滾水山迤■〈辶里〉而來。
七星山:距縣城東北三十里。脈自觀音山北而來,七峰錯落,形如北斗。山上石皆圓瑩,散布如星。
尖山:距縣城東北三十五里。孤峰瘦削,秀若玉筍。
打鼓山(俗名打狗):距縣城西南一十五里。自縣東北逶■〈辶里〉蜿蜓,直抵海岸,為旗後。水口上沙,現在通商夷人造屋其地。
旗後山:距縣城西南一十五里。自縣西南鳳鼻山穿海西來,與打鼓山西北對峙。西水口下沙,民人結屋於此。兩山之間,即為出後港口。此二山為港口要隘,宜定炮台。近年各國通商夷人,於旗後高峰豎望竿一枝,常僱人守之;日以千里鏡照海,遠見夷船張掛何色旗號,則山上望竿即掣同色旗以應之。
漯底山:距縣城西北一十五里。平原壙野中,突然一邱浮出。頂寬而平,上有小竅出外,若霖雨泥淖;其深無底。
——右山三十四。
關帝港:距縣城東五十五里。自內山發源。
茄藤港:距縣城東五十五里。港原系內海,可通舟楫。乾隆十三年經里民修浚,自府港直達縣治彌陀港,民甚便之。後港邊奸民藉端抽稅,民間不願販運,悉由外洋;往往風濤多有不測。乾隆二十四年,台灣府復檄台、鳳二縣會勘,捐俸疏浚,禁止抽稅,遂仍通舟楫;並飭二縣每年秋季挑挖一次,以免壅塞。
鰲興港:距縣城東七十里。源出內山。
力力溪:距縣城南五十五里。源出東南番山。
萬丹溪:距縣城南一十五里。其北為竹仔港,又北為蟯港。
放索溪:距縣城東南六十五里。源出東南番界。
岡山溪:距縣城北四十里。源出山豬毛後山。其下為淡水溪。
淡水溪:距縣城東北二十里。源從巴六溪來,經大澤機社、阿猴社,西出為大澤西溪;瀠回數十里,與赤山之冷水溝合流入海。
東港:距縣城南三十里。港口水深六、七尺,大潮深七、八尺;夾板不能出入,來往商船停泊。北港為舊港,淺不可泊。每年六、七月間,溪流暴漲,舟多衝壞;商人苦之。
中港:距縣城北五十里。漁舟寄泊。
旗後港(即打鼓港,今名旗後):距縣城西一十五里。港分南北二支:南為前鎮港,再入為鳳山港;北為硫磺港。港口小潮深一丈二尺,大潮深一丈四、五尺。入口處,有巨石當流,劈分水門為兩:近打鼓者為上門、近旗後者為下門;上門淺而多石,為夷商填塞;今凡舟出入,皆由下門。近口外有暗礁,須避稍出傍。旗後山邊又有暗沙一條,大船出入必雇本港漁船引帶,方不誤事。此港當年甚淺,不堪泊舟。近十餘年日漸深闊,自鹿耳門淺淤以後,今唯旗後可泊巨艦;此桑田滄海之明徵也。
濁水溪:距縣城東北三十五里。源出大滾水山;合小岡山,受鯽魚潭之流,會彌陀港入海。溪水終年混濁,故名濁水溪。
大澤機西溪:距縣城東北四十七里。源出大澤機西南山;北過搭樓社東,合北溪之流轉西北入阿猴溪。西為淡水溪,會東港入海。
大澤機北溪:距縣城東北五十里。源從大澤機北;出羅溪門,西經搭樓社轉西北與阿猴溪合。西為淡水溪,會東港入海。
蟯港:距縣城西北二十里。與萬丹港相連。
彌陀港:距縣城北二十五里。水由大海出口。
(附)井
龍目井:距縣城東北二十里。在阿猴林竹仔寮。兩井相對,故名。
——右溪港一十七。
橋渡(附)
楠仔坑橋:距縣城東一十里。橋在觀音山楠仔坑街。架木為橋,長二丈余;馬可通。
赤山仔橋:距縣城東一十五里。架木為之。鄉民建造。
陂腹內橋:距縣城東二十里。架木為橋,高九尺、長十餘丈。
竹仔港橋:距縣城東二十里。架木為之。鄉人修造。
坑仔口橋:距縣城東南五十里。架木為之。鄉人屢修。
小店仔橋:距縣城北三十里。木樑;長二丈余,輿馬可通。俗呼橋仔頭。
鯽魚潭橋:距縣城北四十里。俗呼二濫橋。地當孔道,夏、秋水漲,屢修屢壞,常以舟濟。冬、春水涸,編竹覆土其上;輿馬可通。
岡山溪橋:距縣城北四十里。編竹覆土,輿馬可通。
鳳山港橋:距縣城北四十里。夏、秋溪漲,用竹筏濟人;冬、春,編竹覆土,輿馬可通。
——右橋九。
硫磺水渡:距縣城西北七里。亦稱田尾渡。當大路之沖,寬十餘丈;有潮流。以小舟濟人。
排仔路頭渡:距縣城東四十里。有竹筏渡人。
阿猴渡:距縣城東四十里。小舟渡人。
新園渡:距縣城東四十里。小舟渡人。
萬丹渡:距縣城東三十里。闊約十餘丈,系內海小門。從府治渡海及濱海村莊由水程行者,必過斯渡。小舟濟人。
蘭坡嶺渡:距縣城北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上渡頭。
以上四渡,冬、春水淺,對渡不過數十丈。夏、秋注漲,沙埔淹沒,渡程幾至四、五更遠;又系機流。截流而渡,常有溺覆者。凡大水暴發,往來宜慎。
旗後渡:距縣城西一十五里。由打鼓山麓對渡旗後港,水程一里余。
二層行渡:距縣城北六十八里。溪北屬台界、南屬鳳界。夏、秋間,以小舟渡人;冬、春,編竹覆土為橋。
蟯港渡:距縣城西北三十餘里。為海口小渡。
彌陀港渡:距縣城西北二十餘里。竹筏濟人,輿馬可渡。
——右渡十。
陂潭(附)
將軍陂:距縣城南三十里。提督施琅所築。名曰新陂。
竹橋陂:距縣城東南三十里。水源自阿猴林來。
三鎮陂:距縣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雨流注之水。
大湖陂:距縣城北六十五里。蓄貯天水。
赤山陂:距縣城東南一十五里。周圍百餘丈,蓄貯天水。
烏樹林陂:距縣城北五十五里。蓄積天水。
中沖崎陂:距縣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北嶺旗陂:距縣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水。
新園陂:距縣城北七十里。接蓄天水。
硫磺陂:距縣城東二十里。有泉不竭。
草潭:距縣城北二十里。接蓄天雨,灌溉甚廣。
石漯潭:距縣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井水潭:距縣城東北一十里。水源出自觀音山。
菱角潭:距縣城東北五十五里。東灌嘉祥里田,西灌維新里、長治里三里內。
——右陂潭一十四。
城池
〔縣城〕:周一千零七十九丈。炮台五、火藥局一。
縣城原在興隆莊;咸豐三年亂後,移駐埤頭,遂城為此。後以舊治為舊城矣。
舊縣城:距縣城北二十里。城不跨山,由龜山麓左繞至右而止,且逼枕半屏山太近;故居高臨下之勢,在人而不在我。此舊城所以當棄也。
衙署
鳳山縣署:在縣城東畔。
下淡水縣丞署:在下淡水港西里。
興隆莊巡檢署:在興隆莊(即舊城)。
鳳山縣典史署:在縣城東畔。
鋪舍
縣前鋪:東南至下淡水鋪三十里、北至楠仔坑鋪二十里。
楠仔坑鋪:南至縣前鋪二十里、北至中沖鋪二十里。
中沖鋪:南至楠仔坑鋪二十里、北至鯽魚潭鋪二十里。
鯽魚潭鋪:南至中沖鋪二十里、北至岡山鋪二十里。
岡山鋪:南至鯽魚潭鋪二十里、北至府前鋪二十里。
府前鋪:南至岡山鋪二十里。
每鋪鋪兵四名。
——右鋪舍七所。
防汛
鳳山營參將一員、都司一員、千總三員、把總五員、外委七員、效用三員。
南路營參將署:城南門。駐防鳳山城內。協防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二員、外委四員、馬步戰守兵九百四十六名。
存城汛:隨防把總一員、外委二員、額外四員、步戰守兵五百二十名,並管坪仔頭、苦苓門、打鹿潭等三塘。
坪仔頭塘:距縣城東南一十里。分防外委一員、兵十名。
打鹿潭塘:距縣城東北一十里。安兵五名。
苦苓門塘:距縣城東一十里。安兵五名。
水底汛:距縣城東南六十里。分防千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丁一百一十名,並管枋寮口汛。
舊城汛:距縣城西北二十里。分防千總一員、兵丁一百一十六名。
石井汛:距縣城西北三十里。分防千總一員、兵丁一百三十名。
觀音山汛:距縣城東北二十里。分防把總一員、兵丁十名。
小店塘:距縣城北三十里。安兵五名。
蘭陂嶺塘:距縣城北三十五里。安兵十名。
溪邊塘:距縣城東北四十里。安兵五名。
阿公店汛:距縣城北四十里。分防外委一員、兵丁五十名。
二濫塘:距縣城北五十里。安兵五名。
攀桂橋塘:距縣城東北二十里。分防把總一員、兵丁五十一名,並管土地公崎。
番薯寮汛:距縣城北六十里。分防外委一員、兵丁四十二名。
南路下淡水營都司署:距縣城東三十里。駐札山豬毛等汛。隨防把總二員、外委三員,效用三員、兵丁二百名。
山豬毛汛:距縣城東三十里。隨防把總一員、兵丁六十九名。
阿猴汛:距縣城東二十五里。分防外委一員、兵丁六十九名。
阿里港汛:距縣城東四十里。代防效用一員、兵丁八十名。
九塊厝汛:距縣城東三十里。協防效用一員、兵丁二十名。
新園汛:距縣城東二十里。分防把總一員、兵丁一百名。
茄藤港汛:距縣城東南五十五里。安兵五名。
放索塘:距縣城東南四十里。安兵五名。
大昆麓塘:距縣城東南四十里。安兵五名。
潮州莊汛:距縣城東南三十里。協防效用一員、兵丁四十名。
萬丹汛:距縣城□二十里。分防外委一員、兵丁五十名。
東港汛:距縣城東南三十里。協防外委一員、兵丁三十名。
——右汛一十六、塘一十。
道里
北出平朔門十里至橋仔頭、十里楠仔坑、十里小店塘、十里阿公店、十里二濫、十里大湖、八里二層行溪,入台灣縣界。
鳳山縣輿圖總說
鳳山縣為全台南路盡界也,濱海隅以成邑,因故鎮以為城。據大岡,作東北之藩籬;控打鼓,為西南之門戶。林有阿猴之險,磯崇沙馬之雄。原濕曠平,村莊叢聚;山溪環遶,港■〈氵義〉紛歧:固僻壤之奧區,實台疆之後障也。然而依山作城,居高臨下之勢,每為寇盜所先憑;林逆之亂,曾棄縣城而守埤頭。後□紳民之請也,事竣後,以其地太卑濕,仍留駐舊城。咸豐三年林拱之變,事起於猝不及防,城遂陷;官民復退保埤頭,得無恙。夫埤頭者,鳳邑東郊之大村市也。北引半屏,南接鳳鼻;東倚觀音之勝,西臨旗後之淵。濠塹寬深,竹城堅密;全局壯麗,大勢宏開。山海通行,販運便利。官民於是乎安之,文武衙署遷移駐焉。
自二層行渡溪,南經楠仔坑、阿公店、大湖口諸莊,關隘重重,足為北方屏障。由埤頭南折而東,近藉赤山為外衛,遠收鳳麓為前屏。越鳳麓西南,則為東港;鳳鼻雄據港岸,琉球嶼遠映海中:此南方之形勝也。
埤頭迤南,一片平沙直達苓仔寮,為旗後港矣。旗峰高拱,橫截壯闊;鼓岫迴環,平列瘴海。潮流沖緩自北而南,為西方第一水口:此西北之門戶。
進而磯頭、琅嶠,「志」載或二、三百里;蓋謂海岸之遶道耳。若舟行徑渡,不過百里而遙。濱海之區,斥鹵鹽澀,不堪禾稼;居民寥寥散處,終歲捕魚為業。再入,則崇爻、傀儡諸番。番性嗜殺,無人敢入其境:此東南之大概也。
至若風帆所向,北指雞籠,南通蘇澳;東航郡治,西渡漳、泉:雖一隅之蕞爾,固四達之通津。爰書所見以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