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兵備手抄 · 郡城炮位

自康熙二十一年制府姚啟聖謀取台灣,二十二年施將軍攻克澎湖,二十三年議設府縣三縣。雍正元年,添設彰化縣,仍將郡城周植莿竹,設東西南北大小共八城門。乾隆元年,易為石堞釘鐵更城門。道光十二年張丙亂後,各城門增建月城。惟大西門系商旅輻輳之區,將月城置在海濱。又紳士捐建城上炮台。 郡城周圍長二千五百二十丈(府志載二千一百四十七丈),外高一丈八尺,內高一丈七尺,底寬二丈,頂寬一丈五尺,系四縣分管。垛牆三千九百一十二垛。道光十二年善後,添建月城五座,添垛牆三百九十九垛,合共垛牆四千三百一十一垛。每垛長五尺,高二尺七寸。大小台水洞共十九個。通城窩鋪二十八個。 炮台四座: 小北往大北炮台一座(炮洞三個), 大北往小東炮台一座(炮洞二個), 小東往大東炮台一座(炮洞二個), 大南往小南炮台一座(炮洞三個)。 小北城外往小西塗城一連,內干門一座,坤門一座,兌門一座。 大東城外弓建外城一座,通連竹圍,左畔永康門,右畔仁和門。 四縣分地界:台灣縣分管:小南門山川台起,至小東門止,共六百三十丈;鳳山縣分管:小西門下林仔起,至小南門山川台,共六百三十丈;嘉義縣分管:小東門起,至小北門烏鬼井止,共六百三十丈;彰化縣分管:小北門烏鬼井起,至小西林仔止,共六百三十丈。 八城上安防炮位共四十一位: 大北月城上安炮二位; 往小東邊炮台一座,安炮二位; 小東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大東邊炮台一座,安炮二位; 大東城樓上安炮二位; 小南月城上安炮二位; 往大南邊一帶炮洞安炮一位; 大南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小南邊炮台一座,安炮三位; 又大炮台起,至小西門止,一帶炮台安炮八位; 小西門樓上安炮二位; 往大西邊一帶炮洞安炮三位; 大西城樓上安炮二位; 小北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大北邊炮台一座,安炮三位。 ——以上八城門上共安炮四十一位。 八城下安防炮位共一十九位: 大東城下安炮二位; 小東城下安炮二位; 大西城下安炮三位; 小西城下安炮二位; 大南城下安炮三位; 小南城下安炮三位; 大北城下安炮二位; 小北城下安炮二位。 ——以上城下共安炮一十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