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 校余偶識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一卷 養生
《素問》
林億新校正云:按,王冰不解所以名《素問》之義及《素問》之名起於何代。按,《隋書·經籍志》始有《素問》之名,《甲乙經》序,晉·皇甫謐之文巳云:《素問》論病精辯。王叔和,西晉人,撰《脈經》,雲出《素問》、《針經》。漢·張仲景撰《傷寒卒病論集》,雲撰用《素問》。是則《素問》之名,著於《隋志》,上見於漢代也。自仲景以前,無文可見,莫得而知。據今世所有之書,則《素問》之名,起漢世也。所以名《素問》之義,全元起有說云:素者,本也,問者,黃帝問岐伯也,方陳性情之源,五行之本,故曰《素問》。元起雖有此解,義未甚明。按《乾鑿度》云:夫有形者生於無形,故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疴瘵由是萌生,故黃帝問此太素,質之始也。《素問》之名,義或由此。
上古天真論
【飲食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飲食有常節,起居有常度,不妄不作。《太素》同。
楊上善云:以理而取聲色芳味,不妄視聽也。循理而動,不為分外之事。
【視聽八達之外。】
宋本八達作八遠。王冰注云:雖遠際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內,來干我者,吾必盡知之。
四氣調神論
【故身無苛病。】
苛,宋本作奇。
金匱真言論
【入通於心,開竅於舌。】
宋本及他本皆作開竅於耳。王冰注云: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按,《靈樞·脈度》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下雲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則正當作舌。
生氣通天論
【陰者,藏精而起亟也。】
王冰注云:亟,數也。
陰陽應象論
【燥傷皮毛,熱勝燥。】
宋本及他本皆作熱傷皮毛,寒勝熱。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黃氏本此。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二卷
十二髒相使論至宣明五氣論髒象,經脈別論以下論脈法。
髒氣法時論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益精氣。】
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為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五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則損形也。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後製藥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也。
宣明五氣
【下焦溢為水。】
黃氏作下焦為嗌為水。宋本作下焦溢為水。王冰注云:下焦為分注之所,氣窒不瀉,則溢而為水。按《說文》:溢,器滿也,嗌,咽也,為嗌與下焦不合。溢為水,猶言滿而為水也,與下文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文義亦正相屬。此必傳寫時因上文為噦為泄,皆連疊成文,遂誤多為字,而又訛溢為嗌也。今依宋本改之。
三部九候論
【下部天,足厥陰也。】
王冰注云:謂肝脈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臥而取之。女子取太沖,在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視黃注為詳。
脈要精微論
【渾渾革革,至如湧泉,弊弊綿綿,其去如弦絕者死。】
此蓋從《甲乙經》而正之。舊本皆作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又如三部九候論:以通其氣,舊作以見通之,亦從《甲乙經》而正之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三卷
玉機真髒論
【太過則令人善怒。】
怒,舊本皆作忘。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雲,木太過,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則忘當作怒。
【如烏之喙者。】
新校正云:平人氣象論雲,如烏之喙。又,別本喙作啄。
【十日之內死。】
日,舊本皆作月。王冰注云:期三百日內死,按日當作月。
【真髒來見。】
舊本皆作來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真髒未見,來字當作未字之誤也。
【若人一呼五六至。】
呼,舊本皆作息。新校正云:按人一息脈五六至,何得為死?必息字誤,息當作呼。
通評虛實論
【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此少一氣字,多一上字。王注言尺寸脈俱虛,則不兼氣虛也。詳前熱病,氣熱脈滿為重實,此脈虛氣虛為重虛,是脈與氣俱實為重實,俱虛為重虛,不但尺寸俱虛為重虛也。
【實而澀則死。】
澀,舊本皆作逆。王冰注云:逆謂澀也。
【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新校正云:按《太素》無手字。楊上善云:足溫氣下,故生,足寒氣不下者,逆而致死。
診要經終論
足太陽氣絕一段,舊誤在三部九候論。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陰脈終之證,此獨紀足太陽氣絕一證,余應闕文也。
玉版論要
【陰用反作。】
舊本作陰陽反他。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陰陽反作。王冰注云:反謂反覆,作謂作務,反覆作務,則病如是。
陰陽別論
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林億以別本作四日而生,全元起作四日而已,疑原本作死為非。按,下文雲死不治,是統舉上文而言,林誤。
【為偏枯痿易。】
王冰注云:三陰不足,則為偏枯,三陽有餘,則為痿易。易,謂變易常用,而痿弱無力也。
【二陽俱搏,其病溫。】
按,宋本作其氣濫。
大奇論
【肺雍肝雍腎雍。】
新校正云:詳肺雍肝雍腎雍,《甲乙經》皆作癰。按,癰作雍,古假借字也。
【腎雍,胠下至少腹滿。】
胠下,舊本作腳下。按,《甲乙經》腳下作胠下,腳當作胠,不得言腳下至少腹也。
【脈至如懸雍。】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懸雍作懸離。元起注云:懸離者,言脈與肉不相得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頹土作委土。
【脈澀而鼓。】
林億本澀作塞。脈塞而鼓,謂才見不行,旋復去也。
【行立常聽。】
王冰注云:小腸之脈,上入耳中。故常聽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四卷
陰陽離合論
【太陽根起於至陰。】
王冰注云:至陰,穴名,在足小指。黃注謂足大指。考至陰之穴,實在足小指外側,黃注當是傳寫之訛。
【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新校正云:按《九墟》:太陽為關,陽明為闔,少陽為樞。故關折則肉節頹緩,而暴病起矣,故候暴病者,取之太陽。闔折則氣無所止息,悸病起,故悸者,皆取之陽明。樞折則骨搖而不能安於地,故骨搖者,取之少陽。《甲乙經》同。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新校正云:按《九墟》:關折則倉廩無所輸,隔洞,隔洞者,取之太陰。闔折則氣施而善悲,悲者,取之厥陰。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甲乙經》同。
血氣形志
【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舊本甘作百。新校正雲。按《甲乙經》咽嗌作困竭,百藥作甘藥。
太陰陽明論
【脾與胃,以膜相連耳。】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楊上善云:脾陰胃陽,脾內胃外,其性各異,故相逆也。
脈解
【所謂甚則狂癲疾者。】
癲,舊本作巔。王冰注云:以其脈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故狂巔疾也。按下文陽盡在上,則巔疾之說較長。黃氏蓋因《靈樞·經脈》文而改之,亦確有所據。
陽明脈解
【其脈血氣盛。】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作肌。
皮部論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
王冰注云:蜚,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生化弭,故曰害蜚。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
王冰注云:樞謂樞要,持謂執持。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
王冰注云:關司外動,以靜鎮為事,如樞之運,則氣和平也。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
王冰注云:儒,順也,守要而順陰陽開闔之用也。新校正云:《甲乙經》儒作檽。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
王冰注云:心主脈,入腋下,氣不和則妨害肩腋之動運。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
王冰注云:關閉墊類,使順行藏。新校正云:《甲乙經》蟄作扶。
氣府論
【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黃註:神闕、氣海二穴。王冰註:神闕作臍中,氣海作脖脥。按:神闕,一名氣舍,當臍中,氣海,一名脖脥。
【挾臍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
黃註: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橫骨五穴。王冰註:中注同,下四穴作髓府、胞門、陰關、下極。按:四滿,一名髓府,氣穴,一名胞門,大赫,一名陰關,橫骨,一名下極。
水熱穴論
【腎街十穴。】
黃注作氣沖、歸來、水道、大巨、五陵。王冰註:氣沖作氣街,五陵作外陵。按,氣街亦名氣沖,外陵作五陵未詳。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五卷 病論
風論
【使人佚凓而不能食。】
新校正云:詳佚凓,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亻亦)。
痹論
【陽遭陰,故為熱。】
王本作故為痹熱。新校正云:遭,《甲乙經》作乘。
【寒則急。】
舊本急皆作蟲。王冰注云:謂皮中如蟲行。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蟲作急。
痿論
【各以其時受氣。】
舊本作各以其時受月。王冰注云:謂受氣時月也。如肝王甲乙,心王丙丁,脾王戊己,肺王庚辛,腎王壬癸,皆王氣法也。時受月,則正謂五常受氣月也。
厥論
【前陰者,宗筋之所聚。】
王冰注云:宗筋挾臍,下合於陰器,故云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厥陰者,眾筋之所聚。全元起云:前陰者,厥陰也,與王注義異,亦是一說。
瘧論
【夫痎瘧皆生於風。】
按《說文》痎,二日一發瘧也。顏之推云:兩日一發之瘧,今北方猶呼痎瘧。
【二十五日下至骶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二十五日作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作二十二日。《甲乙經》、《太素》並同。按王冰注云:項以下至尾骶,凡二十四節,故日下一節,二十五日下至骶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也,與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不同,當從王冰本為是。按《靈樞·賊風》作二十一日下至尾骶,二十二日入脊內。全、楊、皇甫諸家其說本此,然王說為長。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六卷
【舉痛論至本病論皆病論,湯液醪醴論以下皆治論。】
氣厥論
【寒則腠理閉,氣不行。】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不行作營衛不行。
【驚則心無所依。】
依,宋本及他本皆作倚。
【腎移寒於脾,癰腫少氣。】
脾,舊本作肝。王冰注云:肝藏血,然寒入則陽氣不散,陽氣不散則血聚氣澀,故為癰腫,又為少氣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腎移寒於脾。元起注云:腎傷於寒而傳於脾,脾主肉,寒生於肉則結為堅,堅化為膿,故為癰也。血傷氣少,故曰少氣。《甲乙經》亦作移寒於脾。王因誤本,遂解為肝,亦智者之一失也。
【水之狀也。】
宋本狀作病。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水之病也作治主肺者。
【脾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
宋本作胞移熱於膀胱。王注云:膀胱為津液之府,胞為受納之司,故熱入膀胱,胞中外熱,陰絡內溢,故不得小便而溺血也。《正理論》曰:熱在下焦則溺血,此之謂也。
腹中論
【無治也,當十月復。《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無然後調之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謂不治者,其身九月而喑,身重,不得為治,須十月滿,生後復如常也,然後調之。則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誤書於此,當刪去之。
【髒有所傷及精有所寄,則臥不安。】
舊本作精有所之寄則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情有所倚則臥不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則不安。按,精當作情,於義方協。
病能論
【名為鼓脹。】
新校正云:按《太素》鼓作谷字。
奇病論
【使之服以生鐵落為飲。】
鐵落為飲,宋本作鐵洛。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鐵洛作鐵落,為飲作後飲。
【石藥發癲。】
宋本癲作瘨。按《說文》:瘨,病也,一日腹脹,蓋瘨、(月真),古或假借通用,石性重墜而慓悍,熱中消中之人,脾胃先傷,更投以石藥而重傷之,亦能致(月真)脹之疾也。
本病論
【法當三日死。】
三日,宋本作三歲。王注云:三歲者,肺至腎一歲,腎至肝一歲,肝至心一歲,火又乘肺,故云三歲死也。按,上文腎傳之心,弗治,滿十日,法當死。今腎傳之心,心即反傳而行之肺,一髒再傷,其死極速,固當作三日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七卷 刺法
寶命全形論
【木敷者,其葉發。】
按,《太素》作木陳者,其葉落。楊上善云:葉落者,知陳木之已盡,以比衰壞之徵,於義較協。
【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
楊上善云:存身之道,知此五者,以為攝養,可得長生也。魂、神、意、魄、志,以神為主,故皆名神,欲為針者,先須治神。故人無悲哀動中,則魂不傷,肝得無病,秋無難也。無怵惕思慮,則神不傷,心得無病,冬無難也。無憂愁不解,則意不傷,脾得無病,春無難也。無喜樂不極,則魄不傷,肺得無病,夏無難也。無盛怒者,則志不傷,腎得無病,季夏無難也。是以五過不起於心,則神清性明,五神各安其髒,則壽延遐算也。養身,《太素》作養形。楊上善云:飲食男女,節之以限,風寒暑濕,掇之以時,有異單豹外凋之害,即內養形也。實慈怒以愛人,和塵勞而不跡,有殊張毅高門之傷,即外養形也。內外之養兼備,則不求生而久生,無期壽而長壽,此則針布養形之極也。治神養身,不專主用針而言,其說甚精。
長刺節論
【氣虛宜(制/牛)引之。】
王註:(制/牛)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掣。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八卷 刺法
調經論
【皮膚不收。】
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經》及《太素》云:皮膚收,無不字。
【腠理閉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無玄府二字。
【凝則脈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腠理不通。
繆刺論
【韭葉。】
原本皆作薤葉,今依宋木改正。
【以竹管吹其兩耳。】
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刺瘧
【熱止汗出,其病難已。】
宋本作熱止汗出,難已。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並《甲乙經》、《太素》、巢元方,並作先寒後熱渴,渴止汗出。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九卷 雷公問
疏五過論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
王冰注云:飲食居處,其有不同,故問之也。異法方宜論曰: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皆安其處,美其食。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其地下,水土弱,霿露之所聚,其民嗜酸而食胕。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其民食雜而不勞。由此則診病之道,當先問焉。故聖人雜合以法,各得其所宜,此之謂矣。
【離絕鬱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有!】
王冰注云:離謂離間親愛,絕謂絕念所懷,郁謂鬱積思慮,結謂結固余怨。夫間親愛者魂游,絕所懷者意喪,積所慮者神勞,結餘怨者志苦,憂愁者閉塞而不行,恐懼者盪憚而失守,盛忿者迷惑而不治,喜樂者憚散而不藏。由是八者,故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思曉,又何言哉!
征四失論
【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王冰注云:外謂色,內謂脈。然精神不專於循用,志意不從於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殆也。
解精微論
【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
舊本作夫火疾風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火字,此蓋本《甲乙經》而正之
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十卷 運氣
天元紀大論
林億曰:詳《素問》第七卷,亡已久矣。按,皇甫士安,晉人也,序《甲乙經》雲,亦有亡失。《隋書·經籍志》載梁《七錄》亦云止存八卷。全元起,隋人,所注本乃無第七。王冰,唐寶應中人,上至晉·皇甫諡甘露中,已六百餘年,而冰自謂得舊藏之卷,今竊疑之。仍觀天元紀大論、五運行論、六微旨論、氣交變論、五常政論、六元正紀論、至真要論七篇,居今《素問》四卷,篇卷浩大,不與《素問》前後篇卷等,又且所載之事,與《素問》余篇略不相通,竊疑此七篇乃《陰陽大論》之文。王氏取以補所亡之卷,猶《周官》無冬官,以考工記補之之類也。又按,漢·張仲景《傷寒論·序》云: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經》、《陰陽大論》,是《素問》與《陰陽大論》兩書甚明,乃王氏並《陰陽大論》於《素問》中也。要之,《陰陽大論》亦古醫經,終非《素問》第七矣。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舊本作喜怒思憂恐。按,思與憂,皆脾之志也,與五氣未合。新校正謂四髒皆受成於脾,亦屬曲為之解,不若即據陰陽應象大論作喜怒悲憂恐為得也。
五運行大論
【帝曰:地之為下否乎?岐伯曰:地為人之下,太虛之中也。帝曰:憑乎?岐伯曰:大氣舉之也。】
王冰注云:大氣,造化之氣,任持太虛者也,所以太虛不息、地久天長者,蓋由造化之氣任持之也。氣化而變,不任持之,則太虛之器亦敗壞矣。夫落葉飛空,不疾而下,為其任氣,故勢不得速焉。凡諸有形,處地之上者,皆有生化之氣任持之也。然器有大小不同,壞有遲速之異,及至氣不任持,則大小之壞一也。
【東方生風。】
王云:東者日之初,風者教之始,天之使也,所以發號施令,故生自東方也。影霽山昏,蒼埃際合,崖谷若一,岩岫之風也。黃白昏埃,晚空如堵,獨見天垂,川澤之風也。加以黃黑,白埃承下,山澤之猛風也。
【南方生熱。】
王云:陽盛所生,相火君火之政也。太虛昏翳,其若輕塵,山川悉然,熱之氣也。大明不彰,其色如丹,鬱熱之氣也。若行雲暴升,然葉積,乍盈乍縮,崖谷之熱也。
【中央生濕。】
王云:中央,土也。高山土濕,泉出地中,水源山隈,雲生岩谷,則其象也。夫濕性內蘊,動而為用,則雨降雲騰,中央生濕,不遠信矣。故《歷候記》土潤溽暑於六月,謂是也。
【西方生燥。】
王云:陽氣已降,陰氣復升,氣爽風勁,故生燥也。夫岩谷青埃,川源蒼翠,煙浮草木,遠望氤氳,此金氣所生,燥之化也。夜起白朦,輕如微霧,遐邇一色,星月皎如,此萬物陰成,亦金氣所生,白露之氣也。太虛(火矣)昏,氣鬱黃黑,視不見遠,無風自行,從陰之陽,如雲如霧,此殺氣也,亦金氣所生,霜之氣也。山谷川澤,濁昏如霧,氣鬱蓬勃,慘然戚然,只尺不分,此殺氣將用,亦金氣所生,運之氣也。天雨大霖,和氣西起,雲卷陽曜,大虛廓清,燥生西方,義可征也。若西風大起,木偃雲騰,是為燥與濕爭,氣不勝也,故當復雨。然西風雨晴,天之常氣,假有東風雨止,必有西風復雨,而乃自晴。觀是之為,則氣有往復,動有燥濕,變化之象,不同其用矣。由此則天地之氣,以和為勝,暴發奔驟,氣所不勝,則多為復也。
【北方生寒。】
王云:陽氣伏,陰氣升,政布而大行,故寒生也。太虛澄淨,黑氣浮空,天色黯然,高空之寒氣也。若氣似散麻,本末皆黑,遐邇微見,川澤之寒氣也,太虛清白,空猶雪映,遐邇一色,山谷之寒氣也。太虛白昏,火明不翳,如霧雨氣,遐邇肅然,北望色玄,凝霧夜落,此水氣所生,寒之化也。太虛凝陰,白埃昏翳,天地一色,遠視不分,此寒濕凝結,雪之將至也。地裂水冰,河渠乾涸,枯澤浮咸,水斂土堅,是土勝水,水不得自清,水所生,寒之用之。
六微旨大論
【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王冰注云:出入謂喘息,升降謂化氣。夫毛羽倮鱗介,及飛走蚑行,皆生氣根於身中,以神為動靜之主,故曰神機也。然金玉土石,熔埏草木,皆生氣根於外,假氣以成立主持,故曰氣立也。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此之謂也。故無是四者,則神機氣立者,生死皆絕。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大司徒雲動物、植物,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十一卷 運氣
氣交變大論
【甚則忽忽善怒,眩胃巔疾。】
王冰注云:凌犯太甚,則遇於金,故自病。新校正云:按玉機真髒論云:肝脈太過,則令人善怒,忽忽眩冒巔疾,為肝實而然,則此病不獨木太過,遇金而病,肝實亦自病也。
【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肺金受邪,民病瘧。】
新校正云:火盛而克金,寒熱交爭,故為瘧。
【身熱骨痛,而為浸淫。】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髒論云:心脈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此雲骨痛者,誤也。
【上臨太陽,則雨雪冰霜不時降。】
原本在歲水太過段內,今黃氏列於歲火不及之中。按,太陽寒水司天,火運二歲為戊辰、戊戌,中運皆太征,實非歲火不及之年。而太陽寒水司天,水運二歲,中運為太羽,實歲水太過之年。以太少而言過與不及,則此二句自當列於歲水太過之下,惟火不及則水自凌之,與亢害承制之理,仍不相背耳。
【上臨少明少陽,火燔焫,水泉涸,物焦槁。】
原本在歲火太過段內,今黃氏列於歲金不及之中。按,少陰心火司天,金運二歲為庚子、庚午,少陽相火司天,金運二歲為庚寅、庚申,中運皆太商,實非歲金不及之年。而少陰君火司天,火運二歲為戊子、戊午,少陽相火司天,火運二歲為戊寅、戊申,中運皆太征,實歲火太過之年。以太少而言過與不及,則此四句自當列於歲火太過之下,惟金不及則火自犯之,與亢害承制之理,亦仍不相背耳。
【帝曰:其災應何如?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征應有吉凶矣。】
王注云:五星之至,相王為盛,囚死為衰。東行凌犯為順,災輕,西行凌犯為逆,災重。留守日多則災深,留守日少則災淺。星喜潤,則為見善,星怒燥憂喪,則為見惡。宿屬,謂所生月之屬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相分所屬之位也。命勝星不災不害,不勝星為災小重,命與星相得,雖災無害。災者,獄訟疾病之謂也,雖五星凌犯之事,遇星之囚死時月,雖災不成。然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譖獄訟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鬱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跗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沖積之憂,故曰征應有吉凶也。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
王注云:夫五星之見也,從深夜見之。人見之喜,星之喜也。見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眾同,星之喪也。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臨人,茫彩滿溢,其象懍然,星之怒也。澤,洪潤也。燥,乾枯也。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十二卷 運氣
至真要大論
【盛者奪之,汗者發之。】
舊本作汗之下之,蓋皆主盛者而言,今作汗者發之,於義無取,當是傳寫之訛。
【燥淫所勝,平以苦濕。】
新校正云:濕當作溫。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
王冰注云:治上補上,方迅急則止不住而迫下,治下補下,方緩慢則滋道路而力又微。制急方而氣味薄,則力與緩等,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
校余偶識 清·馮承熙撰 第十三卷 運氣
六元正紀大論
【太陽所至為寢汗。】
王冰注云:寢汗,謂睡中汗發於胸嗌頸腋之間也,俗誤呼為盜汗。
【時必順之,治以勝也。】
王云:春宜涼,夏宜寒,秋宜溫,冬宜熱,此時之宜,不可不順。然犯熱治以寒,犯寒治以熱,犯春宜用涼,犯秋宜用溫,是以勝也。犯熱治以咸寒,犯寒治以甘熱,犯涼治以苦溫,犯溫治以辛涼,亦勝之道也。
【木郁達之,火郁發之,土郁奪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然調其氣。】
王云:達謂吐之,令其條達也。發謂汗之,令其疏散也。奪謂下之,令無擁礙也。泄謂滲泄之,解表利小便也。折謂抑之,制其沖逆也。通是五法,乃氣可平調,後乃觀其虛盛而調理之也。
上所識各條,有與本書相發明者,有詳本書所自出者,有補本書所未及者,有證本書之訛誤者,故悉錄之,以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