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王的指環 · 第十章 契約
沒有什麼忠誠能永遠恪守,唯一例外就是一隻真正忠誠的狗。狗對主人忠貞不渝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每一隻野狗都有服從狗群首領的天性。另一方面,在高度馴化的狗身上,其最初對母親的愛已經轉化為對主人的愛。這兩種感情的強弱程度,在不同犬種上的體現,就決定了狼性犬和豺性犬的關鍵區別。
在新石器時代初期,出現了第一種家畜——一種半馴化的小狗,它是金豺(Canis Aureus)的後代。在這一時期,西北歐地區可能已經沒有豺的蹤跡,卻發現了狗的遺骸。種種跡象表明,這時狗已經完全和人類居住在一起了,湖邊的居民還在遷徙時把狗帶到了波羅的海邊。
但石器時代的人類是如何馴化狗的呢?很可能是無意之間實現的。石器時代早期的人類部落四處遊獵,而整群的豺就尾隨其後,把宿營地包圍起來。就像印度賤狗那樣,人們搞不清楚這些狗到底是家狗跑野了,還是野狗剛剛開始馴化。對於這些吃殘食的傢伙,我們的祖先並沒有過多防備,就像今天的東方人那樣樂天知命。對於石器時代的獵人,大型猛獸才是嚴重威脅,因此人們一定很樂意宿營地周圍有一圈豺守護,這樣一來,當劍齒虎或者洞熊靠近時,豺群會大聲吠叫,驚醒人類。
後來,在某個時期,豺群除了擔任哨兵,又扮演起打獵助手的角色。豺群一直跟在獵人後面,希望得到人類不要的動物內臟。不知什麼時候,豺群跑到了獵人前面,開始追蹤獵物,甚至會把獵物逼到絕路。很容易想像,史前的狗是如何開始對大型動物產生興趣的。最初,豺對牡鹿或野馬的氣息沒什麼興趣,因為僅憑自身力量,它根本就沒有辦法殺死這些野獸。不過,我們可以做出以下假設:豺經常吃到人類丟棄的大型野獸的內臟和骨頭,於是豺有動力在聞到野獸的氣味後,跟在後面,因為這可能讓它想起一頓飽餐。豺甚至有可能憑著自己的智慧,想到一個好「主意」:讓人類也注意到獵物的蹤跡。知道何時可以依仗強大的朋友,狗在這方面的敏銳相當驚人。我家的法國鬥牛犬(French Bulldog)個頭很小,膽子也很小。可是,如果它和強大的朋友——一隻大塊頭的紐芬蘭犬在一起時,它遇到什麼狗都敢攻擊。因此,假定原始的豺狗不用人類有意訓練,就能掌握跟蹤大型動物,並且圍困獵物的技能,這並不算誇大豺狗的智力。
我時常有這樣的想法:人類與狗之間存在一項古老的契約,雙方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簽訂」的,誰也沒有強迫誰。我覺得這種想法特別美好。其他的所有家畜,就像古代的奴隸那樣,是被囚禁了一段時間之後才成為人類的僕人。不過,貓是個例外:因為貓並不是一種真正馴化的動物,貓的最大魅力在於,時至今日,貓仍然獨來獨往。狗和貓都不是奴隸,但只有狗是朋友——順從聽話、任勞任怨的朋友。在經歷了幾百年的逐漸發展後,犬類中「優秀」的種類開始選擇人,而非狗作為它們群體的領袖。在多數情況下,狗會選擇人類部落的首領。即便是今天,狗仍然把「戶主」視為其主人,特別是個性比較猛烈的狗。在哈士奇等其他較原始的種類中,往往會形成一種更複雜的、間接的效忠關係。在一群狗當中,有一隻會擔任狗群的首領,其他狗都「忠誠於」並「尊敬」這隻狗,而只有作為首領的狗,才是真正意義上屬於主人的狗;嚴格地講,其他狗都聽從於首領狗。如果你去讀傑克·倫敦(Jack Londm)的作品,在字裡行間,你會發現他的描寫非常真實,雪橇狗群中就存在這種典型的關係,在石器時代,原始的豺狗群中極有可能也存在這種關係。可是,對於現代的狗,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它們都不樂意把一隻狗視為其主人,而是積極地尋找某個人作為「首領」。
最為有趣、又最讓人困惑費勁的一個現象是,一隻狗如何選擇主人。往往就在幾天之內,狗和主人之間就形成了紐帶,比任何個人之間的關係都要密切很多倍。華茲華斯曾寫道:
感情之濃烈,
超越人類的所有想像。
沒有什麼忠誠能永遠恪守,唯一例外就是一隻真正忠誠的狗。在我知道的所有狗當中,最忠誠的狗身上,不僅流淌著金豺的血液,還流淌著狼的血液。很久以前,北方的狼(Canis Lupus)通過與已經馴化的豺雜交,把基因留在了當今狗類祖先的血液中。有一種廣泛流傳的觀點認為,在大型狗類的血緣中,狼起到了關鍵作用。與此相反,比較行為學研究發現,所有的歐洲狗,包括體形龐大的大丹犬(Great Dane)和獵狼犬(Wolfhound),都是純種的豺狗(Aursus),血液中包含著極少的狼的血緣。現有的最純種的狼狗,特別是所謂的雪橇犬(Malemut)和哈士奇(Husky),都是美洲北極地區的品種。格陵蘭的愛斯基摩犬(Esquimaux Dog)身上也只有一絲豺的特性,而歐亞大陸北極地區的品種,比如萊卜蘭犬(Lapland Dog)、俄羅斯萊卡(Russian Lajkas)、薩摩耶(Samoyedes)和松獅犬的身上包含更多的豺性。不管怎樣,後面提到的幾種狗,身上更多地傳承了祖先特徵中狼的一面,它們顴骨都很高,眼睛是斜的,鼻子略微上翹,所以它們的面部表情很像狼。當然,松獅犬一身火紅色的外衣,又毫無疑問地體現出血液中豺的一面。
狗如何「簽署盟約」——最終選定自己的主人,是一個難解之謎。這往往突然發生,就在幾天之內,特別是剛從狗窩出來的小狗。在狗的整個生命中,這個「易感染期」發生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如果是豺性犬,是在8~18個月大之間,如果是狼性犬,大約是6個月大時。
狗對主人忠貞不渝,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每一隻野狗都有服從狗群首領的天性。家狗把這種天性一股腦兒地轉移到了人類身上。另一方面,在高度馴化的狗身上,還體現出另外一種愛。家養動物與野生祖先之間存在不少區別,主要區別是家養動物永久性地保留了野生祖先年幼時的體形和行為特徵。狗的很多特徵,比如短毛、捲曲的尾巴、下垂的耳朵、圓形的頭頂,短短的嘴巴,都是證據。在行為方面,家狗對主人特別的依戀,就源自年幼野狗的特性。年幼的野狗十分熱愛自己的母親,可是在成年後,這種感情就完全消失了,但在高度馴化的狗身上,這種感情成為永久性的心理特徵。最初對母親的愛,轉化為對主人的愛。
因此,狗對人類的感情有相對獨立的兩個來源:一個是對首領狗的忠誠轉移到了人身上,一個是對母親的依戀之情得以永久性保留。這兩種感情的強弱程度,在不同的狗身上,有不同的體現,這就決定了狼狗和豺狗性格的關鍵區別。與豺相比,在狼的生活中,群體的作用更重要。豺基本上是孤獨的獵手,活動區域有限,而狼群在歐洲北部的森林中四處遊蕩,非常團結、排外,能夠患難與共,群體的每個成員都會為了同伴而殊死搏鬥。總有人說,狼群中會發生狼吃狼的事情。我強烈懷疑這種說法,因為雪橇犬無論如何都不會這樣做,哪怕它們都要餓死了。這種意識顯然不是人類灌輸的。
狼的排外性很強,而且會不惜代價相互保護。狼性犬身上都體現出了狼的性格,使它們勝過豺性犬,後者見到每個人都是一副「您好幸會」的態度,不管是誰握著狗鏈,都會乖乖地跟著走。相反,狼性犬一旦對某人宣誓效忠,就永遠是他的狗了,見到陌生人連大尾巴都不會搖一下。如果你曾經擁有一隻矢忠不二的狼狗,肯定就再不會喜歡純種的豺狗。不幸的是,狼性犬這種優點也可能讓自己吃虧,矢忠不二也有消極的一面。一隻成年的狼性犬絕對不會成為你的狗,這是顯而易見的。但更壞的情況是,如果他已經是你的狗了,可是你又不得不離開它,它就會精神失常,既不會聽你妻子的話,也不會聽你孩子的話。在悲痛之中,它意志消沉,淪為街頭一隻無主的惡狗,放鬆了殺生的戒律,犯下累累惡行,禍害鄉里。
此外,一隻狼性犬,即便十分忠誠於你、愛你,它也不會特別聽話。它可以為你赴死,卻不一定會聽你的話:至少我從來沒法讓這種狗絕對服從我——或許比我更厲害的馴狗師能做得更好。因此,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你很少會看到松獅犬緊跟著主人一起走,除非主人用繩子牽著它。如果你帶著一隻狼性犬在樹林中散步,你沒辦法讓它緊跟著你。它會和你保持鬆散聯繫,偶爾過來陪你一下。
豺性犬就不會這樣,因為豺性犬很久以前就被馴化了,對主人的孺慕讓它成為聽從管教的伴侶。狼性犬勇敢忠誠,卻不順從,而豺性犬甘當你的奴僕,日日夜夜,無時無刻不在等待你的號令,再小的事也會堅決執行。你帶狗出門散步時,如果這隻狗是高度馴化的豺性犬,即便它沒有受過訓練,也會跟在你身邊,無論它在你前方、後方,還是側方,都會和你保持一定的距離,根據你的步伐調整自己的速度。它天性順從,只要你叫它的名字,它就會過來,不是因為它想過來,也不是因為你哄它了,而是它知道自己必須過來。你的叫聲越大,它過來得越快,可是如果你叫一隻狼性犬,它根本不會過來,它總會在遠處以友好的姿態,向你致意。
儘管豺性犬的溫順很討人喜歡,但不幸的是,它們身上的幼稚氣也會讓主人心煩。在狗群中,小於某個年齡的幼犬擁有「特權」,任何情況下,其他狗都不能咬它。因此小狗往往對誰都很信任,和誰都撒歡胡鬧。有些被慣壞的人類小孩,見了大人都叫「叔叔」。這些小狗也一樣,無論是遇到人還是動物,都喜歡糾纏對方,一起嬉戲。如果成年的家狗還保持這種孩子氣,就會特別討人嫌,顯得沒有一點兒「狗性」。最壞的結果是,這些狗覺得誰都是「叔叔」,如果有誰對它稍稍施以顏色,就會變得「狗一樣」順從,淘氣的愛慕瞬間轉變為屈膝奉承。所有人都見過這樣的狗:它們要麼不停地蹦跳,讓人心煩,要麼一個勁兒地往你身上爬,躺在地上,四腳朝天,乞求你可憐,中間沒有任何過渡狀態。狗在你身上亂爬,弄得你從頭到腳一身狗毛,你擔著冒犯女主人的風險,對狗怒吼。狗應聲躺倒在地上,可憐兮兮的。你過意不去,為了取悅女主人,對狗說了幾句好話,這個畜生又立即跳了起來,對著你的臉一陣舔,開始不停地往你褲子上蹭狗毛。
這種狗把誰都當作主人,很容易被誘拐,因為隨便一個陌生人,只要對它好言好語,它就會輕信。當然,這麼容易就到手的一隻狗,我覺得你也可以留著它。即便是那些長相漂亮、體形優美的獵犬,「耳朵下垂,掃落了晨露」,也不合我的口味,因為不管是誰,只要手裡有桿槍,獵犬都會跟他走。不過也得承認,就是因為誰都可以當獵犬的主人,獵犬才有用,要不然,就沒有人去買已經訓練好的獵犬,也不會有人把自己的狗送到專業的馴狗師那裡訓練。顯然,只有當狗完全服從和信任某人時,它才能被訓練。當你把狗交給馴狗師時,就已經破壞了你與狗之間的契約。即便馴狗師把狗送回來,狗再次恢復對主人的忠誠,但是兩者之間的關係其實已經遭到了巨大的破壞。
如果你把狼性犬也送去訓練,它可能很倔強,什麼也學不到,甚至還會用自己的壞脾氣,讓馴狗師心煩意亂;另一種可能是,狗被送去訓練時,年齡還足夠小,還沒有明確效忠的對象,那麼毫無疑問的是,狗的主人永遠屬於馴狗師。因此,你根本買不到訓練有素的狼性犬。離開了它選擇的主人,狗就根本不像是受過訓練的。狼性犬會無條件地永遠跟著一位主人。如果它沒有找到主人,或者失去了主人,它就會成為一隻獨立自主的狗,就像貓那樣,雖然和人生活在一起,但不會對人產生任何真正的感情。很多北美雪橇犬都處於這種狀態,從來沒有人喚醒它們內心深處的情感,除非遇見傑克·倫敦這樣的知音。中歐的很多松獅犬也是如此。因此很多愛狗的人都鄙視松獅犬,獸醫也不喜歡它們。松獅犬經常會像上文說到的那樣「變成貓」,因為它們遇到的第一個真愛並不如意,而它們又不會再愛第二個人。松獅犬在特別小的時候就會宣誓效忠。而豺性犬,比如艾爾谷梗狗或者德國牧羊犬,無論其性格多麼堅定,只要它們還沒超過一歲,一個全新的主人也能贏得它們的愛。當然,如果你要得到松獅犬或者其他狼性犬確定無疑的忠誠,你必須從它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養。根據我長期養松獅犬的經驗,松獅犬4個月時你就得領養它,最遲不超過5個月大。不過你也不用擔心要付出太多,因為與豺性犬相比,狼性犬在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馴化的特點。狼性犬最討人喜歡的一點,就是它像貓那樣,天性愛乾淨。
讀者看了這段對犬類性格的分類描述後,可能會覺得我把愛全部都給了狼性犬,其實並非如此。迄今為止,沒有哪種帶有狼性血緣的狗像我家無可比擬的德國牧羊犬(一隻豺性犬)那樣對主人絕對服從。誠然,狼性犬擁有猛獸的高貴品質,它見到陌生人總是傲慢而冷漠,它對主人有無盡的愛,而且它用無聲的行動表達自己深厚的愛意,這些品質都是豺性犬所不具備的。不過,這兩類品質是能夠結合起來的。當然,馴狗的人無法讓狼性犬一下子趕上豺性犬,因為豺性犬馴養歷史超出狼性犬數千年。但我們還是可以尋找別的方法。
幾年前,我和妻子各養了一隻狗,我的狗是前文提到過的提托,我妻子養的是一條雌性的小松獅犬,名叫佩吉(Pygi)。兩隻狗都是各自族群中的典型,分別代表豺性犬和狼性犬。它們還以它們的方式導致我們家庭不和。
我妻子因為提托而有一大串理由看不起我:提托會很開心地歡迎每一位訪客;它常常從水坑中跑過去,渾身是泥,然後滿不在乎地跑進我家最好的房間撒歡;它的衛生習慣很不好,如果我們忘了把它放出去,房間就會遭殃;它會犯下一百種小錯誤,而狼性犬無論如何都不會犯這些錯誤。此外,我妻子還說,提托簡直沒有自己的生活,犬只是主人的影子,沒有靈魂。犬一天到晚躺在書桌邊,用渴望的眼神看著主人,等待下一次散步,讓人心煩。「影子!」「沒有靈魂!」「提托你可真是條狗!」我反擊道:我就是要養一條狗,哪怕沒有時間帶它出去遛彎,為什麼養狗呢?不就是要它聽主人的話嘛。佩吉的確只忠於一人,但是只顧自己跑去打獵——你帶佩吉去樹林裡散步,有哪次佩吉跟著你回來過?佩吉根本就不是狗,更像一隻貓。你還不如開始就養一隻暹羅貓(Siamese Cat)呢,暹羅貓更特立獨行、更愛乾淨,而且它是一隻確確實實的貓。妻子也不甘示弱,反擊道:你的提托也算不上狗,它充其量也就是維多利亞式小說里多愁善感的角色。
這種爭吵是玩笑,也有某種認真的成分,最終得到了最自然的解決方案。提托有個兒子叫布比(Booby),它和佩吉這隻雌性松獅犬結合了。妻子可不同意這門婚事,她本來想培育純種的松獅犬。只是我們有了新發現,狼性犬還有一個特性,讓我妻子的想法難以實現:母狗對某一隻公狗,有一夫一妻般的忠貞不渝。妻子帶著佩吉,幾乎尋遍了維也納地區的所有松獅犬,希望至少會有一隻能討得佩吉的歡心。可是一切努力都白費了——佩吉對所有追求者狂吠,它只想得到布比。最終它得到了,更準確地說是布比得到了佩吉,佩吉被關在一扇厚厚的木門後面,而布比把木門撞破,得到了摯愛。
此後我們就得到了一群松獅犬和德國牧羊犬雜交的後代。這要歸功於佩吉,歸功於它對身材高大、和藹可親的布比的真愛。讀者應當認可我對這一過程的忠實記錄。我本想這麼寫:「我對狼性犬和豺性犬固有的優點和缺點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之後決定進行雜交實驗,以便將兩者的優點結合起來。實驗非常成功,超乎想像。一般說來,雜交種會繼承父母雙方的缺點,可是在本次實驗中,在十分確切的指標上,我得到了相反的結果……」就成功而言,這麼說是對的,但我必須指出,這一切都是在我們沒有事先規劃的情況下發生的。
現在,我家養的狗只有很少的德國牧羊犬血脈,因為在我出去打仗的時候[1],家裡的狗曾兩次與純種的松獅犬交配;因為如果不這樣,我們家的狗就得近親交配了。儘管如此,在心理特徵上,我家的狗仍然顯示出受提托的影響。這些狗比純種的松獅犬更可愛,更容易訓練。不過從外表上看,只有專家才能看出德國牧羊犬的基因。這些雜交的狗在戰爭中幸免於難,我打算接著培育這些狗,繼續執行我的計劃,培育出一種具有理想性格的狗。
現在,世界上狗的品種已經很多了,還有必要再培育出一個新的品種嗎?我覺得有必要。當今,對於人而言,狗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心理方面。很少有人養狗是為了某種實用的目的,獵人、警察等算是例外。我養狗的樂趣,和養渡鴉、灰雁等野生動物的樂趣一樣,它們讓我在鄉間散步時十分開心;通過它們,我又與無意識的全知者即自然建立起密切的聯繫。人類得到了文化和文明,代價是隔斷了與自然的聯繫,只有這樣人類才能實現意志的自由。可是,我們總是渴望回到失去的天堂,其實就是在自覺與不自覺之間,希望恢復這種關係。因此,我需要的狗,不是什麼時髦的幻想,而是想得到一個生靈,它不是科學的產物,也不是人工繁育的新花樣,而是一個自然的生靈,一顆未經扭曲的靈魂。不幸的是,沒有哪幾種狗能滿足這個條件,那些已經「現代化」的種類都不夠格,因為人們在培育這些狗時,只是看重它們的某些外貌特徵。迄今為止,凡是這麼培育出來的狗,心靈都遭受了創傷。我希望得到相反的結果:我之所以培育狗,是想把狼性犬和豺性犬的心理品質結合起來,得到性格完美的狗。我想培育的狗,能夠提供困在城市中的可憐的文明人迫切需要的品質!
我們不要自欺欺人了,還是承認這一點吧:我們養狗並不是為了看家護院。我們需要狗,但並不需要它做看門狗。至少,在陰鬱的國外城市時,我需要狗的陪伴,只要它在,我就會覺得內心特別安全,就像兒時記憶中的那種安全感,就像是馬上回到自己家鄉時的那種感覺,對於我,是藍色多瑙河之畔,對於你可能是多佛的白石崖(White Cliffs)。現代生活熙熙攘攘、忙忙碌碌,一個人需要時不時得到提醒,確認還沒有迷失自我。
[1] 1941年,本書作者洛倫茲被徵召進入納粹德國國防軍,擔任軍醫。1944年,洛倫茲被派往蘇聯戰場,不久就被蘇軍俘虜。1944年至1948年,洛倫茲作為戰俘滯留蘇聯,後被遣返奧地利。——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