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史 · 第三節 唐代的農業、手工業、商業與高利貸

王仲犖 《隋唐五代史》
水利事業的興修與農業的發展 唐王朝對水利事業是非常重視的,管理全國河渠、水利的,有都水監,置「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澤、津梁、陂池之政,總河渠、諸津監署。凡漁捕有禁,溉田自遠始,先稻後陸。渠長、斗門長節其多少而均焉。府縣以官督察」。使者下置「丞二人,從七品上,掌判監事。凡京畿諸水,因灌溉盜費者有禁」。都水監下設「河渠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魚醢之事。凡溝渠開塞,漁捕時禁,皆顓之」。「渭河三百里內漁釣者,五坊捕治之」。又置「河堤謁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溝瀆漁捕之事。涇、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視」。天下「諸津,〔置〕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從九品下。掌天下津濟舟梁」(《新唐書·百官志》)。凡是首都附近重要的堰渠,皆置官管理,如興成、五門、六門、龍首、涇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從九品下,以專掌其事。 唐代興修地方水利,一般是由地方官吏如節度使、刺史、縣令報請朝廷或上級下令徵發民眾來修建的。無論中央的都水監使者、河渠署令、河堤謁者或地方官吏,知道水利灌溉、水上運輸的重要性,都很重視其事。唐王朝前後興建大小水利工程,凡三百多個項目,這是歷史上有記載的,沒有記載的可能還有很多。現在我們將有記載的水利工程,按照年代先後,略作統計如下:唐高祖在位九年,水利工程共有九起;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水利工程共有二十八起;唐高宗在位三十四年,水利工程共有四十五起;武則天在位二十一年,水利工程共有十七起;唐中宗在位五年,水利工程共有六起;唐睿宗在位兩年多,水利工程有兩起;唐玄宗在位四十三年,水利工程共有五十八起;唐肅宗在位六年,水利工程有一起;唐代宗在位十八年,水利工程共有十三起;唐德宗在位二十五年,水利工程共有三十二起;唐憲宗在位十五年,水利工程共有二十四起;唐穆宗在位四年,水利工程共有十四起;唐敬宗在位三年,水利工程共有八起;唐文宗在位十四年,水利工程共有十四起;唐武宗在位六年,水利工程有四起;唐宣宗在位十三年,水利工程有三起;唐懿宗在位十五年,水利工程共有十二起;唐僖宗在位十五年,水利工程有一起。無法考查年代的唐代水利工程尚有十起(1)。這三百多項水利工程,包括水道運漕的疏通,水渠灌溉的興修,堤堰斗門的建築。有的工程非常巨大,如秦漢時,鄭渠溉田至四萬頃,白渠溉田亦至四千五百頃。到了唐高宗永徽(公元650—655年)中,由於自然環境和氣候的變化,關中水位降低,同時豪門貴族於鄭、白兩渠設置碾過多,泄水入渭至巨,渠水溉田減少,至唐德宗大曆(公元766—779年)中,鄭、白兩渠溉田畝數只有六千頃了。而關中既是唐王朝的政治中心,又是唐王朝的軍事根據地,人口高度集中,糧食供應緊張,不得不從江淮運米來供應關中。《元和郡縣圖志》云:「天寶中,每載水陸運米二百五十萬石入關。大曆後,每歲運米四十萬石入關。」貞元初年(貞元元年,公元785年),浙西節度使韓(駐京口,今江蘇鎮江),北運糧米四十七萬石,二年七十萬石,末年一百萬石。唐王朝危而復安,就是依靠這北運的糧米。隋大業中所修建的大運河,便充分發揮了它的作用。所以在水利工程方面,確保運河的暢通,有頭等重要的意義。先從江南運河說起,穆宗長慶(公元821—824年)初,白居易為杭州刺史,筑西湖堤蓄泄其水,溉田千頃,又引水入運河,以利漕運。元和八年(公元813年),常州刺史孟簡開孟瀆四十一里,通江水南注漕河,提高漕河水位。永泰二年(公元766年),潤州刺史韋損開練湖下湖,依舊漲水為湖,既得引溉田苗,又把湖水灌注官河,使得漕河暢通無阻。練湖又名丹陽湖,大曆初,劉晏為轉運使,分命官吏駐紮在丹陽湖,禁民引溉,河道不涸。從京口渡揚子江,這段江面闊至四十餘里,江心中還有沙洲瓜洲。從京口渡江,舟行繞瓜洲沙尾,回遠至六十里。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潤州刺史齊澣在瓜洲的沙洲上,開鑿伊婁河二十五里,漕運不必繞行瓜洲沙尾,「歲利百億,舟不漂溺」(《新唐書·地理志》)。開始瓜洲還是四面環江,後來漸漸與長江北岸的大陸相連,瓜洲成為揚州的瓜洲步,從瓜洲步到京口,江面也縮至二十里了。在大曆以前,江水舊通揚州郭內,李頎詩:「揚州郭里暮潮生。」到了大曆以後,揚州郭內,潮信不通,大概江邊作了斗門,才會這樣。貞元四年(公元788年),淮南節度使杜亞,自江都(今江蘇揚州)西循蜀江之右,趨城隅以通漕,溉夾陂田。到了元和中(二年至五年),李吉甫任淮南節度使,於高郵築富人、固本二塘,溉田將近萬頃。又以漕河卑下,不能居水,乃築堤閼,以防不足,泄有餘。寶曆二年(公元826年),鹽鐵使王播奏:「揚州城內,漕河水淺,舟船澀滯,轉輸不及期。請從府北閶門外古七里港開河而東,屈曲至禪智寺橋,通舊官河,長十九里。」(《讀史方輿紀要》)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將作大匠范安及發卒三萬人,疏決汴口,修建斗門。開元二十九年,陝郡太守李齊物鑿三門峽,以通漕運。天寶中,「以三門〔峽〕河道險,漕運艱阻。乃令旁北山,鑿石為月河,以避湍急,名曰天寶河」,「其河東西徑直長五里余,闊四五丈,深二丈,三丈至五六丈皆鑿石」。「歲省運夫五十餘萬,又無覆溺淹滯之患」(《太平廣記》卷三百九十八引《開天傳信記》)。在北運河方面,永徽中,河北道魏州元城縣(今河北大名北)「開永濟渠,入於新市,以控引商旅」(《舊唐書·楚王智雲傳》)。開元二十八年,魏州貴化縣(今河北大名東)開西渠,自石灰窠引流至城,西注魏橋,「以通江淮之運」。還有值得一提的是廣西灕水的靈渠,「昔秦始皇南戍五嶺,史祿於湘源上流灕水一派鑿渠,渠內置斗門三十六所,每舟至一斗門,則復閘之,俟水積,舟以漸西進」(《輿地紀勝》)。唐寶曆(公元825—827年)初,觀察使李渤因秦故基,立斗門十八,以通漕運。咸通九年(公元868年),桂州刺史魚孟威以石為堤,亘四十里,植大木為斗門,至十八重,乃通巨舟。由於地勢的高下不同,用斗門來提高水位,使船能夠節級上升或下旋,通過十八重斗門來操縱水位的高低,這是值得稱道的。 海堤的興建,既能防海潮的侵蝕,又能逐漸攔海成陸,增加可耕地的面積,李唐一代的修築海堤,也是值得一提的。海州朐山(今江蘇連雲港)東二十里有永安堤,北接山,環城長十里,以捍海潮,開元十四年(公元726年)築。大曆中,置常豐堰於楚州,以御海潮,收常十倍他歲。又大曆中,創捍海堰於興化縣(今江蘇興化)。杭州鹽官縣(今浙江海鹽西北舊海寧縣城)有捍海塘,堤長百二十四里,開元元年重築。長慶三年(公元823年),白居易為杭州刺史,始築堤捍錢塘江潮(《唐語林》)。福州閩(今福建福州)東五里有海堤,太和二年(公元828年)築,「先是每六月潮水鹹鹵,禾苗多死。堤成,瀦溪水殖稻,其地三百戶,皆良田」。長樂(今福建長樂)東十里有海堤,太和七年(公元833年)築,「立十斗門以御潮,旱則瀦水,雨則泄水,遂成良田」(《新唐書·地理志》)。海堤的不斷擴建,標識著沿海一帶,可耕地在不斷增多。 在堰渠灌溉方面,如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自龍門引河,溉田六千餘頃;貞觀十八年(公元644年),築揚州句城塘,溉田八百頃;永徽中,在幽州引盧溝水,廣開稻田數千頃;上元(公元674—676年)中,修壽州芍陂,溉田萬頃;聖歷(公元698—700年)初,在武陵(今湖南常德)開津石陂,溉田九百餘頃;開元初,於同州築通靈陂,溉田二千餘頃;又在河北開王莽河,溉田數千頃;蕭山築湖塘,溉田二千餘頃;大曆十二年(公元777年),於句容開絳岩湖,開田萬頃;貞元八年(公元792年),於江陵修漢古堤,廣良田五千頃;元和四年(公元809年),韋丹在江西鑿六百陂塘,溉田萬二千頃;又於密州諸城縣修築濰水古堰,溉水田萬頃;長慶初,於朗州武陵開數陂,溉四千頃;太和五年(公元831年),浚孟州濟源枋口堰,溉田五千頃。在天寶(公元742—755年)以前,唐王朝修建的水利灌溉工程,偏重在黃河流域;在天寶以後,唐王朝更依靠江淮糧運,修建的水利灌溉工程,也逐漸南移,偏重在長江流域。 唐王朝為了防範水利工程的遭受破壞,在《唐律》的《雜律》里作了規定:「諸盜決堤防者,杖一百。」注云:「謂盜水以供私用。」《雜律》里又說:「其故決堤防者,徒三年。」「諸不修堤防及修而失時者,主司杖七十。」從法律條文的制定,也可以看出政府對水利事業的重視。 灌溉行水的規定,敦煌石室發現的《水部式》殘卷中曾講到。 諸溉灌大渠,有水下地高者,不得當渠〔造〕堰。聽於上流勢高之處,為斗門助引取。其斗門皆須州縣官司檢行安置,不得私造。其傍支渠,有地高水下,須臨時暫堰灌溉者聽之。凡澆田,皆須預知頃畝,依次取用,水遍即令閉塞。務使均普,不得偏並。 諸渠長及斗門長,知澆田之時之專知節水多少。其州縣每年各差一官檢校、長官及都水官司時加巡察。若用水得所,田疇豐殖,及用水不平,並虛棄水利者,年終錄為功過附考。 河西諸州用水溉田,其州縣府鎮官人公廨田及職田,計營頃畝,共百姓均出人力,同修堰渠。若田多水少,亦准百姓量減少營。 沙州用水澆田,令縣官檢校,仍置前官(前官謂停家職資官)四人。三月以後、九月以前行水時,前官各借官馬一匹。 在伯希和第三五六〇號文書《四分律》藏卷第二十九紙背後,還有數行字,題名《沙州敦煌縣地方用水澆田施行細則》,也和水利灌溉的管理事項有關,今抄錄如下: 每年行水,春分前十五日行用。若都鄉宜秋,不遍其水,即從都鄉不遍處澆溉收用,以次輪溉向上。承前已來,故老相傳,用為法則。依問前代平水交(校)尉宋豬、前旅帥張訶、鄧彥等行用水法。承前已來,遞代相承用。 《水部式》的行水規定,是有所根據而定的,如《水部式》殘卷上引第二條,「諸渠長及斗門長」云云,幾乎和《唐六典》卷二十三都水監使者下所云文字相同。《唐六典》云: 凡京畿之內,堰渠陂池之壞決,則下於所由而後修之。每渠及斗門,置長各一人,以庶人年五十以上並勛官及停家職資有干用者為之。至澆田時,乃令節其水之多少,均其灌溉焉。每歲府縣差官一人以督察之,歲終錄其功,以為考課。 唐制,凡是京畿之內,重要的堰堤,如興成、五門、六門、龍首、涇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專掌其事,此外就是用前官(停家職資官)為平水官。每渠還置渠長或斗門長各一人,在澆田時,節其水之多少,均其灌溉。渠長、斗門長之下,尚有堰頭,見於吐魯番文書: 天授二年月日,堰頭骨惡牒(大谷二三六八號高昌文書) 匡〔渠〕堰頭康毳子(大谷二三六九號高昌文書) 匡渠堰頭氾嘉祚(大谷一二一七號高昌文書) □渠第十三堰堰頭康力相(大谷二三七四號高昌文書) 成家堰王渠堰頭竹辰住(大谷二八四七號高昌文書) □□渠第一堰堰〔頭〕康阿戰(大谷二三七二號文書) 堰頭除了掌管引水溉田以外,還登記「當堰見種青苗畝數,佃人姓名」,並向政府具結,「如有隱沒一畝已上」,甘「罰車馬一道遠使」(大谷一二一一、二三六八號高昌文書)。另外有時還替地方政府徵收大稅錢: 大稅錢壹佰陸拾伍文 十八日 堰頭曾禮抄(大谷四二八九號高昌文書) 當然,堰頭的地位,沒有渠長和斗門長高,渠長、斗門長有時用勛官或停家職資官來充任,而堰頭的地位卻沒那麼高。如大谷第二八四七號高昌文書: 成家堰王渠 堰頭竹辰住 竹達子一畝 竹辰住佃 竹辰住二畝 自佃 張漢姜二畝 竹辰住佃 索僧奴二畝 佃人竹辰住 可見竹辰住既是自佃的自耕農,又是佃種竹達子,張漢姜、索僧奴土地的佃人,同時又被指定擔任堰頭。又如大谷第一二一七號高昌文書,「縣公廨柒畝,佃人氾嘉祚;更叄畝,佃人氾嘉祚」,而這一處匡渠的堰頭,也就是由這個佃人氾嘉祚擔任的。 水位高,只要開個小決口放水灌溉好了;水位低,不得不依賴灌溉工具來汲取澆田用水。和唐代的水利事業發展相應,唐代的灌溉工具,也有了很大的改進。除了在當時已經普遍使用的轆轤、桔槔等工具以外,還有連筒、筒車和水輪等等。 先講水車。從三國時馬鈞創造翻車以後,到了唐代,水車用來戽水,已極普遍。《酉陽雜俎》前集《藝絕》篇云:元和中,蜀將軍皇甫直「遂集客車水,竭池窮泥」。可見人力轉動的水車,已經很普遍了。太和中,江南地區天旱水少,農田缺水,也利用水車來戽水,「車聲才發,雨即旋降」(李《請自出俸錢收贖善權寺事奏》)。戽水的效用很高。文宗太和二年(公元828年)三月丙戌朔,「內出水車樣,令京兆府造水車,散給緣鄭、白渠,以溉水田」(《舊唐書·文宗紀》)。並命江南徵召水車工匠,大規模製造水車。水車的灌溉,還傳到日本,日本《類聚三代格》卷八里記載著天長六年(唐文宗太和三年,公元829年)五月廿七日《太政府符應作水車事》:「耕種之利,水田為本。水利之難,尤其旱損。傳聞唐國之風,渠堰不便之處,多構水車。無水之地,以斯不失其利。此間之民,素無此備,動若焦損。宜下仰民間,作備件器,以為農業之資。其以手轉、以足踏、服牛回等,備隨便宜。若有貧乏之輩,不堪作備者,國司作給。經用破損,隨亦修理。」(2)這裡提到唐國的灌溉工具,已經講到手轉的翻車、足踏的翻車和牛拉的翻車了。 劉禹錫《同樂天和微之深春二十首》之第十九首詩中有「咿啞轉井車」句,這是指立井式水車而言的。據《太平廣記》卷二百五十引《啟顏錄》:「唐鄧玄挺入寺行香,與諸僧詣園,觀植蔬,見水車,以木桶相連,汲於井中。乃曰:『法師等自踏此車,當大辛苦。』答曰:『遣家人挽之。』」鄧玄挺所見水車,為用手轉動的立井式水車,鄧玄挺死於武則天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見《舊唐書》玄挺本傳,可見手轉或腳踏的立車式水車,在武周時期,已經很普遍了。 杜甫在《春水》詩中有「連筒灌小園」之句。所謂連筒,據元王禎《農書》載:「連筒,以竹通水也。……取大竹,內通其節,令本末相續,連延不斷。閣之平地,或架越澗谷,引水而至,又能激而高起數丈,注之池沼……如藥畦蔬圃,亦可供用。」 所謂筒車,李實杜詩注云:「川中水車如紡車,以細竹為之,車首之末,傅以竹筒。旋轉時,低則舀水,高則瀉水。」王禎《農書》中也說:「作木圈縛繞輪上,就系竹筒或木筒於輪之一周,水激輪轉,眾筒兜水,次第下傾於岸上……以灌田稻,日夜不息,絕勝人力。」《天工開物·乃粒篇·水利門》云:「凡河濱有制筒車者,堰陂障流,繞於車下,激輪使轉,挽水入筒,一一傾於梘內,流入畝中,晝夜不息,百畝無憂。不用水時,拴木礙止,使輪不轉動。」 所謂水輪,據晚唐人陳廷章《水輪賦》云:「斫木而為,憑河而引」,「殊轆轤以致功,就其深矣;鄙桔槔之煩力,使自趨之」。「鉤深致遠,沿洄而河使在山,積少之多,灌輪而各由其道。」(《全唐文》卷九百四十八)水輪是利用水力來運轉的翻車,其制有臥輪、立輪之殊。王禎《農書》謂:「水轉翻車,其制與人踏翻車俱同,但於流水岸邊,掘一狹塹,置車於內,車之踏軸外端作一豎輪,豎輪之旁,架木立軸,置二臥輪,其上輪適與車頭豎軸輻支相間,乃擗水傍激,下輪既轉,則上輪隨撥車頭豎輪,倒水上岸。此是臥輪之制。若作立輪,當別置水激立輪,其輪輻之末,復作小輪,輻頭稍闊,以撥車頭豎輪。此立輪之法也。然亦當視其水勢,隨宜用之,其日夜不止,絕勝踏車。」 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 唐代人民在興建水利工程和改進灌溉工具的同時,農業生產工具也有了很大的改進,尤其突出的是創製了新的曲轅犁。 晚唐詩人陸龜蒙著有《笠澤叢書》,其雜文中收有《耒耜經》一篇,是介紹曲轅犁的構造情形的。《耒耜經》云: 經曰:耒耜,民之習,通謂之犁。冶金而為之,曰犁,曰犁壁。斫木而為之者,曰犁底,曰壓,曰策頟,曰犁箭,曰犁轅,曰犁梢,曰犁評,曰犁建,曰犁。木與金凡十有一事。耕之土曰,猶塊也。起其者也;覆其者壁也。草之生,必布於,不覆之,則無以絕其本根。故引而居下,壁偃而居上。……負者曰底。底之次壓,背有兩孔,繫於壓之兩旁。之次曰策頟,言其可以扦其壁也。皆然相戴。自策頟達於犁底,縱而貫之曰箭,前如(槓)而者曰轅,後如柄而喬者曰梢。轅有越,加箭可弛張焉。轅之上又有如槽形,亦如箭焉,刻為級,前高而後卑,所以進退,曰評。進之則箭下,入土也深,退之則箭上,入土也淺。……評之上曲而衡之者,曰建,建,楗也,所以其轅與評,無是,則二物躍而出,箭不能止。橫於轅之前末曰,言可轉也。左右系以,曰軛也。轅之後末手,梢中在手,所以執耕者也。轅車之胸梢,取舟之尾,止於此乎。長一尺四寸,廣六寸,壁廣長皆尺,微橢,底長四尺,廣四寸,評底過壓二尺,策減壓四寸,廣狹與底同。箭高三尺,評尺有三寸,增評尺七焉。建惟稱絕轅,修九尺,梢得其半(即四尺五寸)。轅至梢中間掩四尺,犁之終始丈有二。 這一丈二尺的曲轅犁,比之以前的耕犁,又有了很大的改進。它和以前的耕犁比起來,改短很多,由於犁轅的縮短,犁的重量就大大減輕,操縱靈活,只要用一條牛來牽引就行了。這樣,不僅能節省畜力,也提高了耕作的速度。同時犁上部加寬,有了犁壁,耕作時,犁壁可以推開犁翻起的土塊(),利於深耕。這種新式犁,由於裝置了犁評,耕田時,推下犁評,犁鏵就向下,可以深耕;提起犁評,犁鏵就向上,可以淺耕。曲轅犁的十一個部件,各有其功用,以犁、犁壁來起土覆,以犁底壓犁來鞏固犁的位置,以犁轅、犁評等控制著犁的入土深淺和快慢。 除了耕犁有了重大改進以外,《耒耜經》里還講到墾耕土地之後,已使用有齒的爬(杷)和礪以及有觚稜的碌碡等農具,來平治耕地。它們都是用牲畜來牽曳的,用耙清除雜草,草根,鬆土碎土,再用帶齒的或觚稜形的碌碡來碾脫稃穗,平整土地。這對抗旱保墒,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也有重要作用。考古發掘告訴我們,唐代的鐮刀,兩頭窄,中間寬,比之前代前窄後寬的鐮刀,更便於收割作物。 在唐代初年,揚去穰糠粞的風扇車,也已經廣泛使用。貞觀時人釋道宣的《量處輕重儀》一書中,提到寺院的「轉生工具」,有水陸碾、、磨、扇車、羅具之屬。 耕地面積的增多與畝產量的增加 有唐一代,農業生產工具的大大改進,水利灌溉事業的普遍發展,唐王朝糧食單位面積的產量自然有了提高。《新唐書·地理志》載河東道龍門縣(今山西河津)東南二十三里有十石壚渠,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築,「溉田良沃,畝收十石」。貞元八年(公元792年),山南東道節度使李皋在江陵塞古堤,「廣良田五千頃,畝收一鍾」,一鍾等於六斛四斗,亦即六石四斗。每畝收穫量達到六石四斗以至十石,看來是被誇大了。唐德宗時陸贄說:「今京畿之內,每田一畝,官私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畝至一石者,是二十倍於官稅也。降及中等,租猶半之,是十倍於官稅也」(《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第六條)。可見一般地主向佃戶徵收租米一石,亦即每畝收穫量的百分之五十,由此而言,糧食單位面積的產量,一般約在二石左右,比起漢代的畝產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隨著農具的改進,水利灌溉事業的發展,耕地總面積的數字也大為增加。唐詩人元結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問進士第二策》里稱:「開元、天寶之中,耕者益力,四海之內,高山絕壑,耒耜亦滿。」這話雖然有些誇張,但耕地面積較之以前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這是無可懷疑的。那麼唐玄宗時期的墾田面積,究竟達到多少頃畝呢?現在有不少同誌喜歡舉《通典·食貨典·田制》:「天寶中,應受田一千四百三十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頃十三畝」,注云:「按〔天寶〕十四載(公元755年),有戶八百九十萬餘,計定墾之數,每戶合一頃六十餘畝。」認為這就是天寶時代的實際墾田面積。已故北京大學汪教授辟其說,認為這個說法是錯誤的(3),本人非常同意汪教授的說法。因為應受田畝數,是包括已受田畝數和未受田畝數(即欠田)兩者而言的,和實際的受田畝數並不是一碼事。今略舉《唐天寶六載(公元747年)敦煌郡敦煌縣龍勒鄉都鄉里戶籍殘卷》(伯希和敦煌文書三三五四號)為例。劉智新戶,合應受田一百六十三畝,六十八畝已受,其中廿畝永業,四十七畝口分,一畝居住園宅;九十五畝未受。陰承光戶,合應受田二百六十二畝,四十九畝已受,其中四十畝永業,七畝口分,二畝居住園宅;二百一十三畝未受。可見把「應受田」說成是當時全國墾地面積,是講不通的。那麼天寶時代的墾地面積,是否可以考知呢?我們認為是可以考知的。《通典·食貨典·賦稅》篇,講到「天寶中,天下計帳,戶約有八百九十餘萬,其稅錢約得二百餘萬貫,其地稅約得千二百四十餘萬石」。天寶中,地稅是按地畝徵稅的,在每年徵稅之前,調查各戶種苗畝數,趕造青苗簿,匯報給政府。到了穀物收穫的時候,政府就按青苗簿呈報頃畝,每畝收粟二升。在吐魯番出土的唐代文書中,就發現了這類青苗簿底賬: 渠第一堰堰〔頭〕康阿戰 職田捌畝半 佃人焦知通 種粟 都督職田拾壹畝半 佃人宋居仁 種粟 杜浮祿拾畝 自佃 種粟 仁王寺陸畝 佃人張君行 種粟 □壽寺貳畝 佃人氾文最 種粟 □(氾)文最貳畝 自佃 種粟 縣公廨柒畝壹佰步 佃人唐智宗 種粟 康索典壹畝半 佃人唐智宗 種粟 趙寅貞半畝 佃人唐智宗 種粟 闞洛貳畝 佃人康富多 張少府壹畝 佃人康善隆 □相德壹畝 佃人康善隆 肆畝 自佃 種粟 種粟 種粟 (大谷二三七二號文書) □渠第十三堰堰頭康力相 田進通貳畝 自佃 重定定貳畝 佃人曹居記 康力相肆畝 自佃 曹伏奴貳畝 佃人白智海 麴武貞貳畝半 佃人僧智達 佃人康守相奴□總 (大谷二三七四號文書) 等慶寺六畝 佃人趙子德 弘寶寺六畝 自佃 卅七畝半 一十畝官 一十六畝寺 一十一畝百姓 (大谷二三七一號文書) 關於青苗簿和地稅的關係,本書在講兩稅法時,曾經講到,這裡只說明青苗簿的底賬,反映了無論職田、公廨田、寺院田、官田、私田,一概每畝納粟兩升,因此用地稅收入的總數來統計當時全國的墾田面積,是比較可靠的。天寶時,每年的地稅收入既為一千二百四十餘萬石,每畝二升,那麼墾田的總面積約為六百二十餘萬頃。這一墾田畝數,沒有包括當年的休耕地在內,因為休耕地是不繳納當年地稅的。如果全國的休耕地占當年墾田的五分之一的話,則墾田總數應在七百五十萬頃左右。我們認為這個墾田數目,接近於唐天寶時代的實際墾田總數。北宋元豐(公元1078—1085年)年間,天下墾田總數為四百六十一萬餘頃。北宋的疆域,東北面失去燕、雲十六州,西北面沒有河西、隴右、靈、夏和安西、北庭,南面不包括嶺外,疆土比起唐來,大大縮小;又宋代大戶隱田數字,也極可觀。因此,天寶時的墾田畝數比宋元豐時的墾田畝數要多出一百五六十萬頃,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墾田面積的增加,糧食畝產量的提高,使得地主階級的財富,日益集積起來。史稱天寶中,「人家糧儲皆及數歲,太倉委積,陳腐不可校量」(元結永泰元年《問進士第二策》)。當時戶部度支司每年可以向農民徵收到穀米二千五百餘萬石。根據天寶八年(公元749年)的計賬,當時政府倉儲的糧食,積存粟米總共有九千六百餘萬石之多(4)。 糧食產量增多,價格也長期穩定。唐高宗麟德二年(公元665年),「比歲豐稔,米斗至五錢,麥、豆不列於市」(《資治通鑑》唐麟德二年)。玄宗開元以來,物價也較穩定,從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起,「東都斗米十五文,青、齊〔斗米〕五錢,粟三錢」(《資治通鑑》唐開元十三年)。一直到天寶末,「兩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絹一匹,二百一十文」(《通典·食貨典·歷代戶口盛衰》)。 由於農業的發展,糧食產量的增加,人口也大量增加。唐高祖武德(公元618—626年)初,戶二百萬。太宗貞觀(公元627—649年)中,戶不滿三百萬。到了高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計戶三百八十萬,人口在直線上升。玄宗天寶十四載(公元755年),戶至八百九十餘萬,口至五千二百九十餘萬,就是唐人所謂「此國家之極盛」(《通典·食貨典·歷代戶口盛衰》)的全盛時期了。安史之亂以後,戶口數字驟然衰落,並不是人民死亡有那麼多,編戶農民破產流亡,也是戶口總數急劇下降的重要因素。今列唐戶口數字為表如下: 唐代戶口數字表 官府手工業與和雇制度 隨著唐王朝的富強繁榮,唐時的官府手工業也有一定程度上的發展。 唐王朝曾沿襲前代的制度,設立了許多官署來管理官府的作坊,專門製造朝廷和王室所需用的器物。掌管這種官府手工業製造場所的,在都城中有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等。 少府監,置少府卿一人,職務是「掌百工技巧之政令」(《唐六典》卷二十二)。其下設立五個署,署有令,為其長官。中尚署令,「掌宮內營造雜作」,署下分設金銀作坊院等。左尚署令,「掌車輦、織扇、膠漆、畫鏤等作」。宮中的蠟炬作坊,亦歸左尚署管領。右尚署令,「掌皮毛、膠墨、雜作、席薦等作」(《通典·職官典》)。織染署令,掌織造、染色,「凡織之作有十(注曰:一曰布,二曰絹,三曰,四曰紗,五曰綾,六曰羅,七曰錦,八曰綺,九曰,十曰褐),組綬之作有五(注曰:一曰組,二曰綬,三曰條,四曰繩,五曰纓),線之作有四(注曰:一曰,二曰線,三曰弦,四曰網),練染之作有六(注曰:一曰青,二曰絳,三曰黃,四曰白,五曰皂,六曰紫)。凡染大抵以草木而成,有以花葉,有以莖實,有以根皮,出有方土,采以時月,皆率其屬而修其職焉」(《唐六典》卷二十三)。掌冶署令,「掌造鑄金銀銅鐵、塗飾、琉璃、玉作等事」(《通典·職官典》)。 將作監,大匠卿一人,少匠二人,「掌供邦國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唐六典》卷二十三),其下設立四個署。左校署令,「掌營構、木作、采材等事」(《通典·職官典》)。右校署令,「掌供版築、塗泥、丹之事」。中校署令,「掌供舟車、兵仗、廄牧、雜作器用之事」(《唐六典》卷二十三)。甄官署令,「掌營磚石、瓷瓦」(《通典·職官典》)。 軍器監,「掌繕造甲弩之屬」(《唐六典》卷二十三),其下設兩個署,甲坊署令和弩坊署令。 這些官府所屬的手工業品製造場所,有綾錦坊、氈坊、毯坊、染坊、酒坊、餳坊等。它們都擁有為數眾多的工匠,如綾錦坊就有巧兒三百六十五人。在宮廷里,又有所謂「內八作」、掖庭局等,在他們的統屬下,也有不少工匠,如「內作使綾匠八十三人,掖庭綾匠百五十人,內作巧兒四十二人」(《新唐書·百官志》少府監)之類。在州縣,官府也設立了許多手工業品的製造場所,如織錦坊、鑄錢坊等,此外在產銅產鐵的場所,還設置諸鑄錢監、諸冶監來管理鑄造錢幣、農具和刀刃諸器的事務。 唐代官府手工業作坊的工匠,在初期,大體以短番匠為主。唐制,「凡工匠以州縣為團,五人為火,五火置長一人」(《新唐書·百官志》)。所謂短番匠就是唐政府從各地工匠中徵調「材力強壯,技能工巧」(《唐六典》卷七)的手藝工人,到官府作坊來服役,每年以二十天為限,稱為一番。受徵調時,「不得隱巧補拙,避重就輕」(《唐六典》卷七)。在官府作坊中,經常一批工匠下番,另一批工匠又來接替上番。每年之中,唐政府徵調諸州的短番匠,在少府監,有匠一萬九千八百五十人;在將作監,有匠一萬五千人(見《唐六典》卷七)。大概關內的工匠,到京師上番;離京師較遠的工匠,就在州縣官府作坊里上番。 這種短番匠來自民間,他們的手藝高低不齊,不一定都能製造出適合統治階級要求的精緻器物,因此官府除了徵調短番匠以外,還僱傭了許多專業的工匠,長期在官府作坊幹活,稱之為「明資匠」和「巧兒」(5)。這種明資匠和巧兒一般都是世襲職業,所謂「工巧業作之子弟,一入工匠後,不得別入諸色」(《唐六典》卷七)。他們的學習技術時間,據《新唐書·百官志》稱:「細鏤之工,教以四年;車路、樂器之工,三年;平漫刀之工,二年;矢鏃、竹漆、屈柳之工半焉(一年);冠冕、弁幘之工,九月。教作者傳家技。」他們製作的物件,都鐫刻上自己的名字,所謂「皆物勒工名」。 有些短番匠如不願意服役,和農民一樣,可以以納資代役。代役金的數額史書上沒有明確記載,按照慣例,「丁歲役二旬,無事則收其庸,每日三尺(二十日共納六丈),布加五分之一(共納七丈二尺)」(《唐六典》卷三),工匠的「庸」絹和農民的「庸」絹大致相近。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統治階級的生活也愈加奢侈,而輪番制度下的工匠,手藝高低不齊,遠遠不能滿足統治階級的需要,於是政府就在官府作坊短番匠中挑選一部分手藝高強的工匠,留住不放,所謂應下番而不下番;還把短番匠所繳納來的代役金作為他們的工資,這樣的工匠,就稱為「長上匠」了。同時因輪番制度勞擾不便,被徵調來的工匠,又大都是以手工業為副業的農民,強制他們到官府輪流上番,會嚴重地影響生產,因此短番匠都寧願納資而不願上番;政府也因庸絹代役,有利可圖;加上短番匠的手藝不及長上匠,因此也寧願採用工匠的「長上」制度,而放棄工匠的輪番制度。這種由輪番制度變為長上制度,由勞役勞動變成僱傭勞動,是一種進步。由於這一變革,使當時各地的工匠有更多的時間投入生產勞動中去,這也有助於這一時期的私營手工業和商業發展。 長上匠是一種專業的工匠,是官府作坊中的正式工匠即「正工」。此外,唐政府在放棄工匠的輪番制而採用長上制的同時,對於興建土木工程所需要使用的臨時工,也放棄了輪番制而採用了和雇制,即以庸調絹來和僱工匠。因為這類工匠和夫役是自願受僱,因此稱之為「和雇匠」。如《舊唐書·高宗紀》載:永徽五年(公元654年)冬十二月,「築京師羅郭,和雇京兆百姓四萬一千人,版築三十日而罷。」《唐會要》卷八十六載:「天寶十二載(公元753年)十月十七日,和雇華陰、扶風、馮翊三郡丁匠及京城人夫一萬三千五百人,築興慶宮牆,並起樓,四十九日畢。」這類建築工程特別是修城築牆之類,不需要很多手藝熟練的工匠,因此和雇的絕大部分是京畿附近的農民。和雇表面上是兩廂情願的,但和雇的工資,往往不依時價給直,甚至不給直。如果和雇而不依時價給直,或甚至不給直,那就成為變相的「差科」和「徭役」,加重了當時人民的負擔。但無論如何,輪番制的逐漸減少,納資代役制與和雇制的出現,在官府對手工業者的控制方面,比之以前多少有了緩和。而這種控制的緩和對於此後社會的發展是比較有利的。這種有利的變化,大概在唐玄宗開元時代開始,到唐德宗貞元時代已接近完成。不過,這裡應該補充說明,番匠制度並不是立刻就能消滅的,一直到唐亡,在唐政府統治比較鞏固,戰爭破壞不大的地方,這一制度還是嚴重地殘存著的。 在唐代官府手工業作坊中,還有一種工匠,便是屬於官府的賤民階級和官奴婢。賤民中的官戶,也稱番戶,他們到了十六歲以上,一年中就要上番三月,所謂「一年三番」;賤民中的雜戶,身份比番戶略高,他們二年之中要上番五月,所謂「二年五番,番皆一月」。如不願上番,也可以納絹代役。官奴婢一被派往官府作坊,就終年「長役無番」(《唐六典》卷六)。此外政府還把判處徒刑的罪犯,分配到各官府作坊里去服苦役。 家庭手工業的發展與手工藝水平的提高 隨著農業的發展,唐代的民間手工業,也相應有了發展。不過從魏晉南北朝以來,由於自然經濟完全占統治地位,農村裡的家庭紡織業,是與農業牢固結合著的。這時除了和農業牢固結合的家庭紡織業,有了巨大的發展以外,私家的各類手工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 家庭紡織業,主要是指絹和麻布兩項生產而言的。唐王朝的全盛時期天寶(公元742—755年)中,政府每年向產絲郡縣徵收到「絹約七百四十餘萬匹(每匹四丈),綿則百八十五萬餘屯(每屯六兩)」;向產麻郡縣徵收到「千三十五萬餘端(每端五丈)」;此外又把江南人民應繳的租米,改為租布,稱為「折納布」,唐政府向江南人民每年徵收到這種租布「約五百七十餘萬端」之多(並見《通典·食貨典》)。當時全國人口只有五千二百多萬左右,而政府每年就能徵收到絹七百四十餘萬匹,麻布一千六百餘萬端,數目可算是相當巨大的。這也說明當時與農業牢固相結合的家庭紡織業,比之以前,有了巨大的發展。同時我們也應該指出,勞動人民儘管男耕女織,不斷辛勤勞動,創造了大量財富,而他們的勞動成果,並沒有能夠用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大都被統治階級掠奪剝削去了。 在唐代,絲織手工業不僅在產量方面達到很高的數字,就是在質量方面,也有了巨大的提高。在《唐六典》卷三、《通典·食貨典·賦稅》、《元和郡縣圖志》和《新唐書·地理志》四書中,都述及當時州郡的貢物,當然貢物是少量的,當地的生產,決不止這一些,還有很大一部分當是投入消費市場裡去了。 在絲織品中,除了絹、以外,以綾的品類為最多,有河南府(治洛陽,今河南洛陽)的文綾,滑州(治白馬,今河南滑縣)的方紋綾,蔡州(治汝陽,今河南汝南)的四窠綾、雲花綾、龜甲綾、雙距綾、綾,青州(治益都,今山東青州)的仙文綾,兗州(治瑕丘,今山東兗州)的鏡花綾、雙距綾,徐州(治彭城,今江蘇徐州)的雙絲綾,定州(治安喜,今河北定州)的細綾、瑞綾、兩窠細綾、大獨窠綾、獨窠綾、二包綾、熟線綾,荊州(治江陵,今湖北江陵)的白方紋綾、交梭綾、子綾、方文綾、澧州(治澧陽,今湖南澧縣)的龜子綾,揚州的獨窠細綾,潤州(治丹徒,今江蘇鎮江)的方棋水紋綾、方紋綾、魚口綾、繡葉綾、花紋綾,蘇州的緋綾,湖州(治烏程,今浙江湖州)的鳥眼綾,杭州的白編綾、緋綾,越州(治會稽,今浙江紹興)的白編綾、交梭綾、十樣花紋綾,明州(治,今浙江寧波東)的吳綾、交梭綾,綿州(治巴西,今四川綿陽)的輕容綾、雙綾,閬州(治閬中,今四川閬中)的重蓮綾,梓州(治,今四川三台)、遂州(治方義,今四川遂寧)的樗蒲綾等。(即綢之古字)的品類有懷州(治河內,今河南沁陽)的平,魏州(治貴鄉,今河北大名東)的花、綿、平,博州(治聊城,今山東聊城西北)的平,綿州的對鳳、兩窠、獨窠等。絹類產地,更是普遍,其著名者有陵州(治仁壽,今四川仁壽)的鵝溪絹等。羅的品類有恆州(治真定,今河北正定)的春羅、孔雀羅、瓜子羅,潤州的衫羅,越州的寶花羅、花紋羅,隋州(治隋,今湖北隨州)的合羅,益州(治成都,今四川成都)、蜀州(治晉源,今四川崇慶東)的單絲羅,彭州(治九隴,今四川彭縣)、漢州(治雒,今四川廣漢)的交絲羅等。的品類有絳州(治正平,今山西新絳西南)、襄州(治襄陽,今湖北襄樊襄陽)的白,荊州的交梭,越州的輕容生等。這些都是全國最著名的產品,所以列為向皇帝進貢的貢品。 在以上許多絲織品中,以綾的花紋最為精緻,可以織出「立天鵝、馬、盤條、掬豹,文彩怪麗」(《新唐書·李德裕傳》)的許多花樣來。中唐詩人白居易的《新樂府》里,有《繚綾》詩,中有「織為雲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可見織工的精緻和色彩的絢麗了。元稹在《織婦詞》里也說:「繅絲織帛猶努力,變緝繚機苦難織,東家頭白雙女兒,為解挑紋嫁不得。」稹並自注云:「予掾荊時(元和末),目擊貢綾戶有終老不嫁之女。」從元、白的詩歌里,一方面可以體會到繚綾織作的精緻程度;另一方面也可見到專業繚綾的貢綾戶的生活是如何艱難。 《太平廣記》卷二百四十三引《朝野僉載》雲「唐定州(治安喜,今河北定州)何明遠,大富,主官中三驛,每於驛邊起店停商,專以襲胡為業,資財巨萬,家有綾機五百張。」(《朝野僉載》)一書為中宗、玄宗時人張所作,因此何明遠最晚是8世紀前葉的人。這是一個規模較大的手工業作坊。按宋代開封的官綾錦院,綾機亦不過四百張;四川的錦院,「設機百五十四,日用挽綜之工百六十四,杼之工五十四,練染之工十一,紡繹之工百一十」(元費著《蜀錦譜》序)。依此類推,則何明遠綾機五百張的作坊,工匠人數至少不下於千人。當時作坊中的工匠究竟是什麼身份,還應該進一步來研究。中唐詩人王建的《當窗織》詩有「貧家女為富家織,翁母隔牆不得力」之句,可能何明遠也雇用了不少貧家女,在其作坊中織綾。 織錦,是當時馳名世界的珍貴絲織品,揚州的錦袍、錦半臂、錦被和泗州(治臨淮,今江蘇盱眙北)的錦織品,已是暢銷中外;至於西蜀地區,錦織品的發展,已有千年以上的歷史,更是馳名國內外。中唐詩人王建在《織錦曲》中說道:「大女身為織錦戶,名在縣家供進簿。長頭起樣呈作官,聞道官家中苦難。回花側葉與人別,唯恐秋天絲線干。紅縷葳蕤紫茸軟,蝶飛參差花宛轉。」從這詩句里,可以見到織錦的精緻程度。錦織品中,以西蜀的蜀錦花紋尤多。唐太宗世,竇世綸「兼益州大行台,檢校修造」。他曾叫錦坊的長頭設計了「瑞錦宮綾」多種,當時「內庫瑞錦、對雉、斗羊、翔鳳、游麟之狀」,大都「創自師綸」,「章彩奇麗」,為人喜愛。因為竇師綸封陵陽公,故蜀人「謂之陵陽公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到了唐代宗大曆六年(公元771年),詔文中提到瑞錦的紋樣,有「盤龍、對鳳、麒麟、獅子、天馬、辟邪、孔雀、仙鶴、芝草、卍字、雙勝」及諸織造羌樣文字等(《舊唐書·代宗紀》)花紋,真是異彩奇紋,千名萬品。近年來的考古發掘中,也發現了大量唐錦。如在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兩墓地中出土的聯珠對馬紋錦、大鹿紋錦、獅鳳紋錦、聯珠對孔雀紋錦、開連十字忍冬紋錦、小團花紋錦、豬頭紋錦、騎士紋錦等;隨同永淳二年(公元683年)墓誌出土的,有裁作衣物邊緣裝飾的四件錦條,有的是用果綠、墨綠、黃、棕、白五色絲線在木紅色地上織成寶相花的,有的還加飾了白色聯珠帶和黃色暈。法國巴黎圖書館藏有從敦煌石室拿走的翔鳳紋錦,日本正倉院藏有紫地雙鳳紋錦,都是唐代錦織品中的精美傑作。日本隆法寺中,還藏有唐代日本入唐學問僧攜去的四天王錦。這件錦織品正中織成一大樹,樹下織出一對獅子,四個梵天王在四角,兩個向外作射狀,兩個向內作射狀,外圍織聯珠紋,再外織成寶相花、忍冬葉。這些精美的錦織品,花紋、人物的鮮艷美麗,技藝的圓巧純熟,在當時達到世界前列的水平。 《舊唐書·五行志》稱:「中宗女安樂公主,有尚方織成毛裙,合百鳥毛,正看為一色,旁看為一色,日中為一色,影中為一色。百鳥之狀,並見裙中。」「安樂初出降武延秀,蜀川獻單絲碧羅籠裙,縷金為花鳥,細如絲髮,鳥子大如黍米,眼鼻嘴甲俱成,明目者方見之。」《朝野僉載》稱:「安樂公主造百鳥毛裙,以後百官百姓家效之,山林奇禽異獸,搜山滿谷,掃地無異,至於網羅殺獲無數。」關於蜀川所獻單絲碧羅裙,縷金為花鳥,肯定是金銀絲的織物。至於百鳥毛裙的製作方法,現在還沒有弄清楚。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用鳥毛和絲合成裙。一種是先用「織成錦」製成裙,再選擇美麗的百鳥毛羽,黏在織成錦裙的某些部分之上。日本正倉院藏有鳥毛立女屏風,系日本天平勝寶四年(公元752年,即唐玄宗天寶十一載)的製成品,畫上美人衣服和點景樹石,原來都黏有鳥毛,可能就是摹仿唐百鳥毛裙的製作方法而製成的。 布的品類很多,有麻布、葛布和棉布。河南府的葛布,列為貢品,可見質量很高;撫州(治臨川,今江西撫州)、利州(治綿谷,今四川廣元)的金絲布,也列為貢品,可惜已經不知道屬於哪一種布了。《唐六典》卷二十稱:宣(治宣城,今安徽宣城)、潤(治丹徒,今江蘇鎮江)、沔(治漢陽,今湖北武漢西)、舒(治懷寧,今安徽潛山)、蘄(治蘄春,今湖北蘄春)、黃(治黃岡,今湖北新洲)、岳(治巴陵,今湖南嶽陽)、荊(治江陵,今湖北江陵)、徐(治彭城,今江蘇徐州)、楚(治山陽,今江蘇淮安)、廬(治合肥,今安徽合肥)、壽(治壽春,今安徽壽縣)、澧(治澧陽,今湖南澧縣東南)、朗(治武陵,今湖南常德)、潭(治長沙,今湖南長沙)的火麻布,也暢銷國內外。黃州的貲布,列為一等品;廬、和(治歷陽,今安徽和縣)、晉(治臨汾,今山西臨汾)、泗(治臨淮,今安徽盱眙北)的貲布,列為二等品,其餘諸州的貲布,列在三等至九等,可見產量很多,行銷甚廣。 棉布,亦稱為紲布或白布(6)。《太平廣記》卷四百八十五引陳鴻祖《東城老父傳》云:唐玄宗時,賈昌為雞坊五百小兒長,「歲時伏獵,得歸休,行都市間,見有賣白衫、白疊布行,鄰比間」。可見天寶時期,長安市上已有布出售。布尤為高昌的特產,當唐肅宗、代宗統治時期,這一地區的農民每年每戶要和市布四端給政府,可見高昌的布,產額是很高的。棉布,廣西一帶也生產,當時稱之為「桂管布」或「桂布」。《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五引《芝田錄》:「夏侯孜為左拾遺,嘗著綠桂管布衫朝謁。開成(公元836—840年)中,文宗……問孜:『衫何太粗澀?』具以桂布為對,『此布厚,可以敵寒。』他日,上……亦效著桂管布,滿朝皆仿效之,此布為之貴也。」白居易詩:「桂布白似雪,吳綿軟於雲」(《新制布裘》),王建也有「白家家織」(《送鄭權尚書南海》)的詩句,可見廣東當時也生產棉布。 吐魯番出土的唐代文書,記載著當時高昌市場上紡織品出售的價格。 □□□綾壹尺 上直錢陸拾□□ 次陸拾伍文 下陸拾肆文(大谷第三〇六〇號) 細綿綢壹尺 上直錢肆拾柒□ □肆拾伍文 下肆拾肆文(大谷第三〇七三號) 次綿綢壹尺 上直錢肆拾貳文 次肆拾文 下叄拾捌文 □綿綢壹尺 上直錢叄拾柒文 次叄拾  (大谷第三〇五一號) 大練壹匹 上直錢肆佰柒拾文 次肆佰陸拾文 下肆佰伍拾文 梓州小練壹匹 上直錢叄佰玖拾文 次叄佰捌拾文 下叄佰柒拾文 河南府生壹匹 上直錢陸佰伍拾文 次陸佰肆拾文 下陸佰叄拾文 蒲陝州壹匹 上直錢陸佰叄拾文 次陸佰貳拾文 下陸佰壹拾文 生絹壹匹 上直錢肆佰柒拾文 次肆佰陸拾文 下肆佰伍拾文(大谷第三〇九七號) 縵紫壹匹 上直錢伍佰陸拾文 次伍佰伍拾文 縵緋壹匹 上直錢伍佰文 次肆佰玖拾文   (大谷第三〇四五號) 常州布壹端 上直錢伍佰文   (大谷第三〇四四號) 維州布壹端 上直錢肆佰伍拾文 次肆佰文 下叄佰捌拾文 火麻布壹端 上直錢伍佰文 次肆佰玖拾文 下肆佰捌拾文 布壹端 上直錢肆佰捌拾文 次肆佰柒拾文 下肆佰伍拾文 貲布壹端 上直錢伍佰伍拾文 次伍佰肆拾文 下伍佰文 小水布壹端 上直錢叄佰叄拾文 次叄佰貳拾文 下叄佰文 (大谷第三〇八三號) 細紲壹尺 上直錢肆拾伍文 次肆拾肆文 下肆拾叄文 次紲壹尺 上直錢叄拾文 次貳拾伍文 下貳拾文 (大谷第三〇五七號) 粗紲壹尺 上直錢拾壹文 次壹拾文  (大谷第三〇八〇號) 根據上面的二十種絹布品類,我們再按其價格高下,排列如下: □□□綾一尺 中估六十五文 細綿綢一尺 中估四十五文 細紲一尺 中估四十四文 次綿綢一尺 中估四十文 □綿綢一尺 中估三十(五)文 次紲一尺 中估二十五文 河南府生一尺 中估十六文 蒲陝州一尺 中估十五文半 縵紫一尺 中估十三文又一文之四分之三 縵緋一尺 中估十二文又一文之四分之一 大練一尺 中估十一文半 生絹一尺 中估十一文半 火麻布一尺 中估十一文又一文之四分之一 貲布一尺 中估十文又一文之五分之四 常州布一尺 上估十文 粗紲一尺 中估十文 梓州小練一尺 中估九文半 布一尺 中估九文又一文之五分之二 維州布一尺 中估八文 小水布一尺 中估六文又一文之五分之二 錦是絲織品中價格最高昂的,馬縞在《中華古今注》里說:「天寶年中,西川貢五色織成背子。玄宗詔曰,『觀此一服,費用百金。』」價格之昂貴可知。以上二十種中,以綾價為最貴,細綿綢次之,細紲又僅次於細綿綢,次等紲布的價格,也要比生、生絹高。可見紲布這一新品種,由於人民喜歡服用,而它的生產量又受到限制,因此價格也就高了。 用羊毛、駝毛製成的氈毯,種類也很多,名稱各異,有稱氍毹(7),有稱(8)。唐貞觀時人釋道宣在《量處輕重儀》中稱:「氍(即氍毹之異譯),此土本無,其物皆從西北塞外而來。若叢毛編織而出毛頭,兼有文像人獸等狀,名曰氍。字書總雲屬。若以經緯斑毛如此錦者,名曰」(即之異譯)。一般用作地敷(即地鋪,今稱地毯)壁衣,低級的可以用來覆鞍或鋪在坐臥的床上。因此畜牧業較發達的地區,如關內道的西北部,河東道的北部,以及安西、北庭都護府管轄地區,制氈業都很發達。在氈的製造方面,涼州(治武威,今甘肅武威)和太原府的毛氈,是馳名全國的。唐代的氈製品,除了人所珍貴的白氈和緋氈以外,還有花氈。所謂花氈,就近乎今天的彩色氈毯,都是先把羊毛染成各種顏色,然後加工織成。這種精緻的花氈,當時不僅行銷國內,同時也暢銷國外。如元開《唐大和上東征傳》中記載天寶二載(公元743年)鑒真和尚準備東渡日本時,他置辦攜帶的物件中,有「華(花)氈二十四領」,即是明證。這類從唐輸出的花氈,現在尚寶藏在日本正倉院內的,有三十床之多。《正倉院考古記》中載其中有一床花氈,為碧地二窠長方氈,圖案作兩個大的團花紋,這兩個大的團花紋是由八朵花組成的,配以珍草,淺藍底,花紋紫、褐、綠三色,構圖配色,都非常雅麗。正倉院又藏有唐代花卉人物長花氈,圖案系小花紋兩種,分行配列,中間一人左手執杖,杖端如偃月,作接波羅球之勢。花氈製作的精巧到達這樣程度,可見當時制氈業也是居於世界前列的水平。 到了唐憲宗、唐穆宗時期,在江南道的宣州(治宣城,今安徽宣城)還用絲染成紅色,織成地毯。詩人白居易《新樂府》里有《紅線毯》一詩,歌詠其事,詩句有云:「彩絲茸茸香拂拂,線軟花虛不勝物;美人踏上歌舞來,羅襪繡鞋隨步沒。」「太原毯澀毳縷硬,蜀都褥薄錦花冷,不如此毯溫且柔」,這種鬆軟華麗的絲織地毯,正如詩人所慨嘆的,「一丈毯,千兩絲」,不知道要耗費多少人力物力才能精工編織出來。 隨著絲織業的發達,染練的技術也顯然有了提高。《唐語林》稱:「玄宗柳婕妤……妹適趙氏,性巧慧,因使工鏤板為雜花,象之而為夾結。因婕妤生日,獻王皇后一匹。上(玄宗)見而賞之,因敕宮中依樣制之。當時甚秘,後漸出,遍於天下。」「夾結」,亦作「夾」,又作「夾纈」,都是指絲綢印花加工(即染纈)而言的。關於絲綢印花在考古方面的發現,最早要推長沙戰國楚墓出土的紋錦;其次是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北朝高昌麴氏王朝時期的夾纈。吐魯番出土的夾纈有兩種花紋,一種是大紅地遍布白點,一種是天藍地遍布白色小團花(由中間一顆小點,周圍七顆小點組成),小團花的空隙處,填以較大的白色珠點。在文獻資料方面,馬縞《中華古今注》說:「隋大業(公元605—618年)中,煬帝制五色夾纈花羅裙,以賜功臣及百僚母妻。」這可以算是最早的記錄。唐玄宗時代盛行的夾纈,就是在這一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夾纈染法是在兩塊木板上,雕鏤了同樣的圖案花紋,用這樣的兩塊木板夾住雙摺的絲綢,在空花中塗上蠟或一種漿混合物,等待干後,解去夾板,投入染缸加染,染後曬乾,剝去蠟或漿粉,圖案花紋就顯現出來了。也有一種染法,不必把絲綢投入染缸,只用兩塊同樣圖案花紋的鏤空木板夾住絲綢,直接在空花處用顏色刷染,然後再夾上另外兩塊雕鏤別種圖案花紋的木板,用另一種顏色來刷染,這樣染刷多次,就染出色彩艷麗多色印花絲綢來了。因為絲綢是對摺的,兩塊木板的圖案花紋又是一模一樣的,染刷完畢解板,其花紋皆成對稱,因此稱之為「夾纈」。日本正倉院藏有「山水夾纈屏風」、「鹿草木夾纈屏風」、「鳥木石夾纈屏風」,其構圖及題材,近於中國風格,可能是唐代中國的遺物。 夾纈以外,還有蠟纈染法,它和夾纈不同的,是不須雕鏤兩塊空花的木板,但用蜜蠟厚厚地塗在絲綢上,描成花卉山水鳥獸人物各種花樣,然後浸在染缸中染練,再利用熱力使蠟融化脫落,花樣就顯現出來了。蠟染除了單色以外,也可以套色到四五種以上,顏色鮮艷奪目,為當時仕女所喜愛。 現在傳世的宋人臨摹的唐張萱《搗練圖》,圖中有兩三個婦女的衣裙,是屬於夾纈或蠟纈的。《虢國夫人遊春圖》中有幾個騎馬婦人的衣服,也是蠟纈。日本正倉院藏有唐代「蠟纈屏風」四曲,裝飾有麟象熊鹿鷹雉等棲止於樹石之間的形象,其中「橡地象羊木蠟纈屏風」二曲中之右一扇,以羊為構圖中心,褐色地,羊及樹葉小草,俱為白色或綠色,樹幹上並點綴二小白猿,畫面生動,趣味盎然,從藝術水平來講,也是唐代的傑出作品。 還有一種叫絞纈染法,是把一定尺寸的絲綢或衣裙成品,按照需要將織物折成連皺,用線縫牢,染後曬乾,拆去縫線,就出現按設計要求的花瓣形散點組成的圖案。最近在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武則天垂拱四年(公元688年)唐墓中出土的裙子,就是用這種方法染成絳紫、茄紫兩色的散點菱形網絡花紋的。由於這種染法不便施用於寬幅的料子,所以這件裙子是由每條八厘米寬的染纈縫合而成的。花紋接對得很緊密,絳紫、茄紫兩色相間,鮮艷異常(9)。 在糧食加工業方面,水碾磑業的發展也很快(10)。在唐初,就有許多權貴近戚、富商大賈在鄭白渠兩岸,「競造碾磑」,原來「鄭白渠溉田四萬餘頃」,在碾磑設置以後,「堰遏費水,渠流梗澀,止溉一萬許頃」(《通典·食貨典》)。不僅長安有水碾磑,全國有大水急流的地方,都可設立這種碾磑。如《太平廣記》卷一百四十三引《廣古今五行記》:「唐則天如意(公元692年)中,著作郎路敬淳莊在濟源(今河南濟源),有水碾,碾上柱去水五六尺,一柱時壞,已易之。」濟源有濟水、沁水,故可設置碾磑。唐玄宗開元初年,「三輔諸王公權要之家,皆緣渠立磑」(《舊唐書·李元傳》)。當時水碾磑業獲利豐厚,如長安清禪寺,在隋時就有「水磑及碾上下六具,永充基業」(《續高僧傳》卷十七)。到了唐代,這個寺一直保有水碾磑,因此「京師殷有,莫過此寺」(《續高僧傳》卷二十九)。規模較大的碾坊,要數玄宗時宦官高力士所置的一所,高力士於「京城西北截澧水作碾,並轉五輪,日破麥三百斛」(《舊唐書·高力士傳》),可見這個碾坊規模之大。讓官僚、寺院來經營這類碾磑,當然會影響農田灌溉,並阻礙民間手工業的順利發展。《舊唐書·郭子儀傳》載「勢門碾磑八十餘所」。《唐會要》卷八十九載:「廣德二年(公元764年)三月,戶部侍郎李棲筠、刑部侍郎王翊、充京兆少尹崔昭,奏請拆京城北白渠上王公寺觀磑碾七十餘所,以廣水田之利,計歲收粳稻三百萬石。」「大曆十三年(公元778年)正月四日奏,三白渠下碾,有妨合廢拆,總四十四所。」同年「正月,壞京畿白渠八十餘所」。總之,以全國範圍言,糧食加工業的水碾磑是相當發展的。 食糖加工業也必須介紹一下。中國古代人民大都吃蜂蜜或麥芽糖。麥芽糖被稱為飴(成形)和餳(流質未成形)。東漢人鄭玄在《詩·周頌·有瞽》註裡說:「簫編小竹管,如今賣餳者所吹也。」初唐詩人沈期有「海外無寒食,春來不見餳」之句,可見自漢歷唐,餳糖已經成為尋常易得的食品。用甘蔗汁來製糖,戰國時期已經有了,《楚辭·招魂》:「鱉炮羔,有柘(古蔗字)漿些。」即是指甘蔗汁而言的。王逸註:「柘,諸蔗也。」又云:「柘一作蔗,其後為蔗餳。」《三國志·吳書·孫亮傳》注引《江表傳》:「亮使黃門以銀碗並蓋,就中藏吏取交州所獻甘蔗餳。」萬震《南州異物志》云:「甘蔗遠近皆有,交所產甘蔗特醇好。……迮取汁如飴餳,名之曰糖,益復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磚,其食之入口消釋,時人謂之石蜜者也。」(《齊民要術》卷十引)萬震亦三國東吳時期人,可見在三國時代,交廣一帶不僅制蔗汁為糖,而且能利用糖汁,經過蒸發,結晶而成塊狀的冰糖了。《南中八郡志》稱「迮甘蔗汁曝成飴,謂之石蜜」,石蜜就是指冰糖而言的。冰糖之外,亦有沙糖,梁陶弘景《名醫別錄》云:「蔗出江東為勝,廬陵亦有好者;廣州一種,數年生,皆大如竹,長丈余,取汁為沙糖,甚益人。」(《本草綱目》卷三十三引)可見交廣一帶,在南朝齊梁間已經能用甘蔗來製成沙糖了。 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唐使臣王玄策自西域五天竺歸國,在摩揭陀(國都華氏城,今印度比哈爾邦南部)聘請了兩位石蜜匠一起回國。於是唐太宗請這兩位石蜜匠往越州(治會稽,今浙江紹興)就地取甘蔗熬糖,色味超過西域的產品(11)。大概在這一時期,在中土製造沙糖、冰糖的基礎上,又汲取外來的技術,加以改進,因此糖的生產技術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但超過國內原來的水平,而且達到國際的較高水平了。《新唐書·地理志》稱成都府貢蔗糖,廣州貢糖,梓州(治,今四川三台)貢蔗糖,可見這些地區生產的蔗糖,已成為貢品而聞名於全國。唐高宗時人蘇頌《唐本草》稱:「沙糖生蜀地,西戎(西域及五天竺)、江東並有之,笮甘蔗汁煎成,紫色」(《本草綱目》卷三十三引)(12)。糖霜,以潔白如霜而得名。宋王灼《糖霜譜》云:「唐大曆間,有僧號鄒和尚,跨白驢登〔遂寧北二十里之〕傘山,結茅以居。……一日,驢犯山下黃氏者蔗苗,黃請償於鄒,鄒曰:『汝未知窖蔗糖為霜,利當十倍,吾語汝塞責可乎?』試之果信,自是流傳其法,糖霜戶近山,或望傘山者皆如意。」洪邁《容齋隨筆》:「糖霜非古也。……唐大曆中,有鄒和尚者,始來〔遂寧〕小溪之傘山,教民黃氏以造霜之法。傘山在縣北二十里,山前後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戶十之三。……霜戶器用,曰蔗削,曰蔗鐮,曰蔗凳,曰蔗碾,曰蔗斗,曰蔗床,曰漆瓮,各有制度。凡霜,一瓮中品色亦自不同,堆積如假山者為上,團枝次之,瓮鑒次之,小顆塊次之,沙腳為下。紫為上,琥珀次之,淺黃又次之,淺白為下。」這種糖霜,據元人吳瑞《日用本草》稱:「沙糖中凝結如石,破之如沙,透明白者為糖霜」(《本草綱目》卷三十三引)。據這話說來,糖霜雖不是今天的白砂糖,但也已接近今天由冰糖碾碎而成的白砂糖了。沙糖以外,還有一種乳糖,亦名石蜜,蘇恭《唐本草》云:「石蜜即乳糖也。」「石蜜用水牛乳、米粉和煎成塊,作餅堅重。西戎來者佳,江左亦有,殆勝於蜀。」唐開元時人孟詵《食療本草》云:乳糖,「自蜀中、波斯來者良,東吳亦有,不及兩處者。皆煮蔗汁牛乳,則易細白耳。」又云:「會稽所作乳糖,殆勝於蜀」(《本草綱目》卷三十三引)(13)。所謂乳糖,很接近今天的奶糖。 食鹽的開採和製造。唐代食用鹽,一是池鹽,二是井鹽,三是煮海水而成的海鹽。 先講池鹽。蒲州安邑(今山西運城東北)、解(今運城西南)有鹽池五,總稱兩池,每歲得鹽萬斛,供給長安、洛陽。鹽州五原(今陝西定邊)有烏池、白池、瓦池、細項池,靈州(今寧夏靈武)有溫泉池、兩井池、長尾池、五泉池、紅桃池、回樂池、弘靜池,會州(治會寧,今甘肅靖遠)有河池,三州並輸米以代鹽。安北都護府(在今內蒙古五原西北)有胡落池(在今內蒙古杭錦旗西北),歲收鹽一萬四千斛,供給北邊邊防軍府。山南道有鹽井一百六十七,劍南道有鹽井四百七十三,皆按月督課。幽州(治薊,今北京)、大同(今山西大同)橫野軍(在河北蔚縣)有鹽屯,歲得鹽一千五百斛至二千八百斛不等。沿海煮鹽之州,置鹽亭,如《新唐書·地理志》載楚州「有鹽亭百二十三」。承擔鹽亭工作的勞動力,稱亭戶。亭戶可以免除雜徭。唐中葉,吳、越、揚、楚有鹽廩(鹽倉)數千處,積存鹽二萬餘石。鹽場有漣水(今江蘇漣水)、湖州、越州、杭州四場,嘉興(今浙江嘉興)、永嘉(今浙江溫州)、侯官(今福建福州)等十監。天寶、至德間,鹽價每斗十錢,其後抽鹽稅,河東解池鹽,每斗高至三百七十文之多。貧民困於高價,往往有淡食者。 茶葉加工業,到了唐代,也有很大的發展。茶在西漢人王褒所著《僮約》里,已經提到「武陽(今四川彭山)買茶」,可見茶葉在當時不僅已作為人們樂用的飲料,而且已開始以簡單的商品姿態出現於產地附近的市場上了。三國時,孫皓賜韋昭「茶以代酒」(《三國志·吳書·韋曜傳》),茶已成為席上珍。南朝時,士大夫喜歡飲茶,北朝士人嘲之為「水厄」,並呼「茗飲」為「酪奴」,但是北朝的一部分士大夫也開始摹仿江南風尚,「專習茗飲」(《洛陽伽藍記》卷三)了。到了唐代,飲茶的風氣,更有發展。封演在《封氏聞見記》中說:「茶早采者為茶,晚采者為茗。《本草》云:『止渴,令人不眠。』南人好飲之,北人初多不飲。開元中……人自懷挾,到處煮飲,從此轉相仿效,遂成風俗。自鄒、齊、滄、棣,漸至京邑,城市多開店鋪煎茶賣之,不問道俗,投錢取飲。其茶自江淮而來,舟車相繼,所在山積,色額甚多。楚人陸鴻漸為《茶論》,說茶之功效,並煎茶炙茶之法……有常伯熊又因鴻漸之論,廣潤色之。於是茶道大行,王公朝士無不飲者。……窮日盡夜,殆成風俗。」茶從「唐宋以來,遂為人家日用一日不可無之物」(明丘《大學衍義補》)。因為全國茶葉的消耗量增加,茶樹的栽植,也成為農村中重要的一項副業,栽植茶樹、焙制茶葉的作坊,在唐代也漸次出現。《太平廣記》卷三十六引《仙傳拾遺》:「初九隴(今四川彭縣)人張守,仙君山有茶園,每歲召採茶人力百餘人,男女傭工者雜處。園中有一少年,自言無親族,賃為摘茶,甚勤願了慧。……」在茶葉加工業發展初期,分工不很明確,焙制茶葉的工人,往往就是採茶的工人。一個民營茶場,雇用的勞動人手,可以多到一百多人,規模不算小了。據《新唐書·地理志》所載,產茶並以茶為貢品的,有河北道的懷州(治河內,今河南沁陽),山南道的金州(治西城,今陝西安康)、梁州(治南鄭,今陝西漢中)、峽州(治夷陵,今湖北宜昌)、歸州(治秭歸,今湖北秭歸)、夔州(治奉節,今重慶奉節東北),淮南道的壽州(治壽春,今安徽壽縣)、廬州(治合肥,今安徽合肥)、蘄州(治蘄州,今湖北蘄春)、申州(治義陽,今河南信陽),江南道的常州(治晉陵,今江蘇常州)、湖州(治烏程,今浙江湖州)、睦州(治建德,今浙江建德)、饒州(治鄱陽,今江西波陽)、福州(治閩,今福建福州)、溪州(治大鄉,今湖南永順南),劍南道的雅州(治嚴道,今四川雅安)。當時講究茶品的,有這樣的說法: 風俗貴茶,茶之名品益眾。劍南有〔雅州〕蒙頂石花,或小方,或散芽(《本草綱目》卷三十二作「露芽」、「谷芽」),號為第一。湖州有顧渚之紫筍;東川有神泉、小團、昌明、獸目;峽州有碧澗、明月、芳蕊、茱萸;福州有方山之露芽;夔州有香山(《本草綱目》卷三十三作「真香」);江陵有南木(《本草綱目》作「荊州之仙人掌」);湖南有衡山;岳州(治巴陵,今湖南嶽陽)有湖之含膏;常州有義興之紫筍;婺州(治金華,今浙江金華)有東白;睦州有鳩坑;洪州(治南昌,今江西南昌)有西山之白露;壽州有霍山之黃芽;蘄州有蘄門團黃;而浮梁(今江西景德鎮東北,當時著名的茶葉產銷地,《元和郡縣圖志》稱「饒州浮梁縣每歲出茶七百萬馱,稅十五餘萬貫」)之商貨不在焉。(《唐國史補》) 這裡提到的茶葉品種,不但聞名中原,而且行銷當時的西藏地區。唐使臣至西蕃(吐蕃),「烹茶帳中。贊普問曰:『此為何物?』曰:『滌煩療渴,所謂茶也。』贊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壽州者,此舒州(治懷寧,今安徽潛山)者,此顧渚者,此蘄門者,此昌明(東川產)者,此湖者。』」(《唐國史補》)可見中原的名茶,已遠銷到西藏了。 溪州每年進貢茶芽二百斤,茶芽大概是茶葉的嫩芽,猶似今天的洞庭碧螺春。夷陵郡(即峽州)貢茶二百五十斤,即上面所提到的碧澗、明月、芳蕊之類,並見於《通典·食貨典》。湖州的顧渚紫筍茶,貞元(公元785—804年)以後,也作為貢品。採摘茶葉的時候,每歲「役工三萬人,累月方畢」(《元和郡縣圖志》)。有一些地區,雖不生產貢品茶,可是卻大量生產商品茶,如歙州的祁門縣(今安徽祁門),「山多而田少,水清而地沃,山且植茗,高下無遺土,千里之內,業於茶者七八矣」(14)。可見後世著名的安徽祁門茶區,在唐中業,茶葉生產已經很發達了。建茶後起,據《能改齋漫錄》引張芸叟《畫墁錄》云:「有唐茶品,以陽羨為上供,建溪北苑未著也。貞元中,常袞為建州刺史,始蒸焙而研之,謂之膏茶。其後始為餅樣,貫其中,故謂之一串。」「近至本朝(宋朝),建溪獨盛。」總的說來,唐代中葉,茶葉生產已經很發達。唐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開始徵收茶稅,十分稅一。貞元九年(公元793年)以後,唐政府的茶稅收入,一年在四十萬貫左右;到了宣宗大中(公元847—859年)中,達到「六十萬三千三百七十緡九十七文」(據《讀舊唐書直筆》),說明貞元時期,作為商品的茶葉總值,年達四百萬貫以上;大中時期的茶葉總值,年達六百萬貫以上。 瓷器的燒造技術方面,到了唐代,有著空前的提高。《元和郡縣圖志》載河南府貢白瓷器(《唐六典》卷三但作「貢瓷器」),這可能就是指鞏縣所生產的瓷器而言的,因為鞏縣在當時是河南府的屬邑。鞏縣唐代古窯,近年已經發現,在遺址里發現白瓷碗殘片很多,胎釉都較粗糙。胎中化學成分與定窯已經接近,含三氧化二鋁最高,達百分之三十二左右,含氧化鈦也在百分之一以上。 《新唐書·地理志》載邢州貢瓷器,《太平寰宇記》稱邢州土產白瓷器。李肇在《唐國史補》中說:「內丘(今河北內丘,時為邢州屬邑,即邢窯產地)白瓷甌,端溪紫石硯,天下無貴賤通用之。」內丘的唐代窯址,尚未發現,但在唐代墓葬中,出現不少邢州瓷器,可見「天下無貴賤通用之」語,是有一定根據的。 《太平寰宇記》:「定州土產瓷器。」可見五代宋初,定州瓷器已很著名。近年在河北曲陽澗慈村,發現唐代古窯,遺址裏白瓷碗片也很多,它的胎釉和北宋定窯大致相同。唐代曲陽窯白瓷碗傳世不少,以往都把它列入邢窯,現在才知道它是早期定窯體系的產品。 越窯在六朝就已有很大的成就,到了唐代,《新唐書·地理志》載越州貢瓷器,越州瓷被品評為全國第一,有極高的聲譽。陸羽在《茶經》里論邢越優劣: 碗,越州上,鼎州(按宋避諱始改朗州為鼎州,治武陵,今湖南常德)次,婺州次,岳州次,壽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處越州上,殊為不然。邢瓷類銀,越瓷類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類雪,則越瓷類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綠,邢不如越三也。……越州瓷、岳州瓷皆青,青則益茶,茶作白紅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紅;壽州瓷黃,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陸羽從茶道來品評邢越優劣,對越瓷評價特別高。不僅陸羽一人如此,唐代許多詩人也有類似看法,如顧況《茶賦》中,有「越泥似玉之甌」語,可證「越瓷類玉」之說。許渾《晨起》詩中,有「越甌秋水澄」之句,韓有「越甌犀液發茶香」語,大概越瓷用來沏茶,顏色是最調和不過了。陸龜蒙《秘色越器》詩:「九秋風露越窯開,奪得千峰翠色來。好向中宵承沆瀣,共嵇中散斗遺杯。」把越瓷青翠奪人的釉色,完全形容了出來,無怪當時要稱這種精緻的瓷器為「秘色瓷」了。近年來在浙江地區唐代窯址溫州西山窯、餘姚上林湖窯進行了調查,證明它們屬於六朝以來的越瓷系統。溫州西山窯的製成品,施釉潤澤,堪稱佳品。餘姚上林湖的青瓷,則以絢麗的青黃釉色和新穎多樣的圖案著稱。它以印花和劃花的技法,把唐代漆器或金銀器上的花紋,應用於瓷器上,形成瓷器圖案方面的獨特風格。 陸羽在《茶經》中提到的岳州窯,其窯址近年也在湖南湘陰鐵罐嘴窖頭山發現。瓷胎骨灰白,以豆綠色釉為最多,也有米黃色釉,但製作粗糙,不及越瓷之精緻。在長沙銅官鎮的瓦渣坪窯,也發現唐代遺址,胎作灰白色,質地堅細,有的作黃白色。其最大特色,是能在青釉下燒出褐綠色彩的花紋,還可以在白釉或青黃釉下畫綠彩花鳥,這是瓷器燒造技術上的一項突出成就。這一發現證明,釉下彩的技法,在唐代已經應用,從而否定了過去以為始於宋代的說法。 與越、邢二窯發展的同時,景德鎮開始成為瓷器燒造的中心。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初平蕭銑,於饒州鄱陽縣昌南鎮置新平縣,就在這一年,唐政府「詔新平民霍仲初等制器進御」。霍仲初所燒造的瓷器,色素質薄,「佳者瑩縝如玉」,「當時呼為霍器」(《景德鎮陶錄》)。「武德中,鎮民陶玉者,載瓷入關中,稱為假玉器,且貢於朝,於是昌南鎮瓷名天下」(《景德鎮陶錄》引《浮梁縣誌》)。既稱之為假玉器,那麼瓷器的細密、潔白、半透明的特點,想必都具備了。唐玄宗天寶二年(公元743年),江淮南租庸使韋堅運江淮珍貨詣京貢獻,其中豫章郡(治南昌,今江西南昌)船上,充滿了各色「名瓷、酒器、茶釜、茶鐺、茶碗」(《舊唐書·韋堅傳》)等物。這些名瓷,可能是昌南鎮產物,可見昌南鎮的瓷器,當時已經成為名貴的貢品了。近年在景德鎮發現唐代窯址,遺址上有青瓷碎片,盤底心施極薄的橄欖色釉,開細紋片。同時還發現胎土純白的白釉瓷片,這證明早期昌南鎮的瓷器是青白兼有的。在景德鎮勝梅亭發現了唐代白瓷,經化驗後得知,瓷胎白度已達百分之七十,接近於現代細瓷的水平。昌南鎮的瓷器燒造,經過不斷改進和發展,到了宋代景德(公元1004—1007年)年間,就出產了極其精緻的景德名瓷,昌南鎮也改稱景德鎮而舉世聞名了。 此外,邛州大邑縣(今四川大邑)也出產優質的瓷器。杜甫在詩中稱讚大邑瓷說:「大邑燒瓷輕且堅,如扣哀玉錦城傳。君家白碗勝霜雪,急送茅齋也可憐。」(《又於韋少府處乞大邑瓷碗》)第一句詩形容大邑瓷既堅固又輕巧,只有胎子很薄,燒制溫度很高,才能達到這個程度;第二句詩說扣之如玉,胎骨必然很緻密;第三句詩說釉色潔白勝過霜雪,應該是屬於白瓷系統的瓷窯。近年來雖然在成都、邛崍、大邑一帶發現不少唐代窯址,但杜甫詩中提到的大邑瓷,卻尚未得到證實。 從整個唐代瓷器的燒造來說,由於當時經濟的發展,社會需要量較前擴大,因此不論北方和南方,都在大量生產。同時由於原料和燒造製作技法的不同,南北各窯又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無論青瓷和白瓷,都有空前的發展。尤其白瓷,由於瓷土的選練逐漸成為純白,同時釉汁逐漸施薄,釉藥中鐵的成分也逐漸減少,使胎骨的白色反映於表面,這樣,由青釉瓷器過渡到白釉瓷器的過程基本完成,而這一完成,正是在唐、五代時期。此後就在這一基礎上,開創宋、元、明、清瓷器製造的全盛局面了(15)。 在制陶手工業方面,唐代也有很大的成就。當武則天時期,彩釉俑便發展起來,最初還是單色釉,到了唐玄宗開元、天寶時期,燦爛奪目的三彩釉便盛極一時了。那時候,手藝高明的工匠在陶胎上先塗上一層有顏色的釉,然後畫上黃色、綠色、青色的花紋,經過燒制以後,就成了彩色鮮麗的三彩陶器,我們現在稱它為「三彩釉」。最近在考古發掘中,還發現了五彩的陶樂人俑,比三彩釉的技術還要高超。近年在西安的考古發掘中,在唐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鮮于庭誨墓里發現的一套三彩俑,可為唐代三彩釉的代表作,色彩鮮艷,姿態生動,有文官,有武侍,有女侍,有掌馬、掌駝的胡俑,有駱駝載樂俑。其中兩件戲弄俑,正在表演參軍戲,富於變化的面部表情被刻畫得淋漓盡致。駱駝載樂俑上的五個樂人,正在演奏著動人的歌曲。同樣形式的駱駝載樂俑,還在西安中堡村唐墓中發現,駱駝上載有樂人七個,證明駱駝載樂俑是當時流行的舞樂之一。此外在武漢、長沙、揚州等地區的唐墓中,也都發現三彩俑,造型極精緻。這些三彩俑、五彩俑,無論釉彩、造型各方面,都達到高度藝術水平。 簟席的生產方面,龍鬚草蓆是當時關內道、隴右道、河東道、江南道許多州縣都生產的產品,晚唐詩人有「八尺龍鬚方錦褥,已涼天氣未寒時」(韓《已涼》詩)的詩句。竹簟,江南道和嶺南道都生產。廣州的藤簟,尤其著名。滄州(治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的細簟,大概也是屬於竹簟一類的。京兆府出產的葵草蓆,河南道許州(治長社,今河南許昌)生產的蔗心席,登州(治蓬萊,今山東蓬萊)出產的水蔥席,河北道磁州(治滏陽,今河北磁縣)和相州出產的鳳翮席,在當時都是著名的貢品。有些名貴的藤簟,還遠銷海外。如元開《唐大和上東征傳》中,載鑒真和尚東渡日本時,所置辦的物件中,有「白藤簟十六領,五色藤簟六領」,即是其證。此外如蒲州(治河東,今山西永濟西蒲州鎮)的綾絹扇和竹扇,襄州的竹扇,也都著名全國。 漆器的製造技術,到了唐代也有很大的提高。當時襄州的漆器製造技術,最有成就,能夠在漆器上畫出精緻的花紋和碎石紋來(16)。因此襄陽漆器,馳名全國。李肇《唐國史補》中稱:「襄州人善為漆器,天下取法,謂之襄樣。」此外,蒲州的漆匣,在唐代也獨步一時,被列為貢品。在嶺南道還生產了用藤樹根加工雕制而成的器皿,如循州(治歸善,今廣東惠陽東北)生產的五色藤盤和鏡匣,振州(治寧遠,今海南三亞西北)生產的五色藤盤,在當時都是著名的貢品。在河北道滄州製造的一種柳箱,也很出色。今日本正倉院藏有唐代柳箱一件,系用柳條編成,形有蓋,很像今天農村中用來盛物的筐籮,可見在當時,用柳條編成箱子,因為價廉物美,深受人民群眾歡迎,毋怪日本留學生回國時要買幾件帶回日本去了。 在礦冶手工業方面,唐代由政府開採的礦冶,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凡銀、銅、鐵、錫之冶一百六十八。陝(治陝,今河南陝縣西南)、宣(治宣城,今安徽宣城)、潤(治丹徒,今江蘇鎮江)、衢(治信安,今浙江衢州)、信(治上饒,今江西上饒)五州,銀冶五十八,銅冶九十六,鐵山五,錫山二,鉛山四。汾州山七。麟德二年(公元665年),廢陝州銅冶四十八。」據《新唐書·地理志》,陝州平陸縣一共有「銀穴三十四,銅穴四十八」,大概由於礦苗不旺,政府開採後獲利不多,所以才把陝州的銅冶廢止了。 私營礦冶業也很發達。唐政府規定「凡天下諸州出銅鐵之所,聽人私采,官收其稅」。「其西邊、北邊諸州,禁人無置鐵冶及採礦。」(《唐六典·少府監·掌冶署令》)可見除西北兩邊的邊地,禁置鐵冶及採礦以外,其他地區是准許私人開採冶鑄的。「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初稅伊陽(今河南嵩縣西)五重山銀、錫」(《新唐書·食貨志》)。稅礦,就是說明由私人開採,而由政府徵收礦稅。到了唐德宗時,開採利權屬之鹽鐵使,礦冶稅利,便成為政府的一項重要收入。 憲宗元和(公元806—820年)初,「歲采銀萬二千兩,銅二十六萬五千斤,鐵二百七萬斤,錫五萬斤,鉛無常數」。宣宗大中(公元847—860年)時,「天下歲率銀二萬五千兩,銅六十五萬五千斤,鉛十一萬四千斤,錫萬七千斤,鐵五十三萬二千斤」(《新唐書·食貨志》)。 據《新唐書·地理志》的記載:山南道利州(治綿谷,今四川廣元)貢金剛鐵,劍南道的榮州(治旭川,今四川榮縣)貢利鐵,這兩種貢品,可能都是經過精煉的鋼鐵。關內道州(治新平,今陝西彬縣)貢剪刀,州快剪刀,為詩家所喜詠,大概也都是鋼水好,用起來銳利異常。 金銀的產地,從貢品的分布情況來看,江南道、劍南道、嶺南道有不少州縣都進貢金、金箔、麩金和銀。前幾年考古發掘,在西安市發現唐玄宗天寶時期的銀鋌四條,各重五十兩。銀鋌上刻著呈進的郡縣名和官府名。地名有信安郡(治信安,今浙江衢縣)、宣城郡(治宣城,今安徽宣城)、南海郡(治南海,今廣東廣州)和郎寧縣(今廣西南寧西北),這四個地區,都是產銀的地區。考古發掘還發現唐宣宗大中時期的銀鋌一條,呈進地是潤州(治丹徒,今江蘇鎮江),也是有銀坑的地區。西安何家村(另見下)發現了懷集(今廣東懷集)、安(懷集西北)的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庸調銀餅,重各拾兩。 砂的產地,大都在江南和嶺南兩道,江南道的衡州(治衡陽,今湖南衡陽)、黔中道的辰州(治沅陵,今湖南沅陵)、錦州(治盧陽,今湖南麻陽西南)等地,盛產砂,因此這三處把砂提煉成水銀,作為貢品進奉。 唐代在鑄造技術方面,也有很大的提高。今四川閬中有天寶四載(公元745年)所鑄的大鐵幢,造型非常複雜,這標誌當時冶鐵鑄造技術方面的較高成就。冶銅技術方面,如西安陝西博物館所藏唐景雲二年(公元711年)所鑄「景龍銅鐘」,鐘身鑄有鳳凰、獅子、朵雲、纏枝等紋,重約三百斤,造型雄偉。其他如甘肅武威大雲寺和張掖鼓樓的銅鐘,這兩口銅鐘,形制花紋,與景龍觀鍾大致相同。這些銅鐘上精美花紋的鑄就,標誌著唐代在冶銅鑄造方面的很高成就。 在銅鏡的製造方面,唐代較之魏晉南北朝,也有了很大的發展。從東漢三國以來,會稽一帶的銅鏡工藝就很發展了,近年在浙江紹興曾出土了東吳神獸鏡,鏡上銘文之後有「黃武五年(公元226年)二月……揚州會稽山陰安□里子丁」等字,這於銅鏡的鑄造地點和時間,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到了唐代,銅鏡的製造中心,主要是在江都(今江蘇揚州)和太原(今山西太原),太原每年貢銅鏡兩面,江都每年貢青銅鏡十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銅鏡,合金成分比較少;入唐以後,銅鏡鑄造有了很大的發展,錫的成分增多,顏色淨白如銀。如《朝野僉載》稱唐中宗時,「揚州造方丈鏡,鑄銅為桂樹,金花銀葉,帝每騎馬自照,人馬並在鏡中」。從這一記錄,可見銅鏡的合金成分是比較高的,因此鏡面磨亮以後,才會明晰到這樣程度。魏晉南北朝的銅鏡,在形制上,大都是圓形鏡;到了唐代,打破了這一傳統形式,而發展出一種八棱弧形的菱花鏡來。自魏晉南北朝以來,高浮雕(剔地突起)是它最顯明的特徵;進入唐代,銅鏡加重加厚,這給高浮雕技術的增強立體感,又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在花紋圖案方面,也由魏晉南北朝以來的纏枝、忍冬、連珠、寶相、十二肖等規格化的圖案花紋,而發展為鳥獸、葡萄、雀繞花枝、雙鸞、狻猊等比較複雜的鏡紋。高浮雕銅鏡的題材方面,在魏晉南北朝有西王母傳說、伍子胥故事等等;唐代更增加了月里嫦娥、狩獵、人物、山水、宴會等等內容,把反映各階層生活和人們理想中幸福生活願望,應用到鏡紋上去,使生活用具更加藝術化,這是銅鏡鑄造上的重要成就。日本正倉院裡藏有唐鏡許多面,其中如「山水八卦背菱形鏡」一面,鏡背遍布薄銀片,加鐫魚子地及山水人物花鳥,魚子地外諸紋樣,又鍍以金,紋極繁複。外緣第一輪廓,鑄出八卦,間以五律一首,周繞銅鏡。第二輪廓有鳳凰等花紋。第三輪廓近紐處有仙山,中有兩羽衣仙人,鼓瑟吹笙,有龍鳳鶴鹿點綴其間,構圖自由奔放,線條刻劃流暢,可以說是唐鏡中優秀的作品。又有「金銀平脫花鳥背菱形鏡」,背面鏡紋有花草、飛鳥、仙鶴、鳳凰、蝴蝶等紋,精美華麗,達到了當時銅鏡工藝製造的很高水平。 在金銀細工的製作方面,唐代也有很高的成就。據《新唐書·地理志》載:劍南道綿州(治巴西,今四川綿陽)「土貢鏤金銀器」。可見綿州以生產鏤金銀器著名。在地主階級、貴族官僚集中的兩京,金銀細工尤為發展。唐代金銀細工的現存器物,有如日本正倉院所藏銀薰爐一具,銀質球形,橫徑十八厘米,縱徑十八點八厘米,遍體鏤空,雕鏤獅鳳花葉諸紋,從中半為啟闔,內藏灰盤,藉薰臥衾衣服,製作工細異常。近年在西安唐大明宮東禁苑遺址中發現了唐玄宗天寶時期的兩個鎏金盤,較大的一個銀盤,直徑市尺一尺二寸,形如花朵,四周花紋圍繞,盤心上突起大獅子紋,形象生動,氣勢雄偉。又在西安市東郊韓森寨發現了鎏金鸞鳥大銀盤,銀盤的周圍飾以富麗的蓮瓣紋,盤心有鸞鳥一隻,站在一朵凌空的雲彩上,它的足脛和腿部,用銳利的刀鋒,刻劃出細小的絨毛和豐滿的鱗羽,更加強了足脛的勁健和腿部的豐腴感來。在西安市東南洪慶村出土鎏金花草人物紋的小銀盒,蓋上飾以捲曲的花草和生動的人物,人物掩映在花草盤曲的枝葉間,姿態不一,有的在舞蹈,有的在撥弄樂器,有的雙手高舉,充滿了濃郁的歡樂氣氛。器底外部有纖細的陰刻線條刻繪了一對青年男女,上方刻著「二人同心」四字。周圍襯以精美的花草紋。這些金銀細工,都極為工致,顯示了唐代金銀鏤刻的很高技藝水平。又在西安市郊外韓森寨天寶九年(公元750年)的雷宋氏墓中,出土小金球一件,球體中空,通體用密集的細小金珠連綴而成,上面鑲綴以綠玉,金球兩端有孔,可以穿線,殼薄如紙,造型和製作的玲瓏精美,令人嘆為觀止。1970年10月,在西安市南郊何家村發現唐天寶時期窖藏的珍貴文物兩瓮和提梁罐一隻,內有文物共計一千多件,其中金銀器物有二百七十件之多。據考證何家村在唐代為興化坊,《兩京新記》載,王守禮的邸宅在興化坊,守禮的父親章懷太子李賢,是武則天第二子,為則天所殺,中宗時,守禮封王。守禮死在天寶末安史之亂前,這兩瓮窖藏,大概在安史之亂前夕,守禮的後人準備逃難,才埋在地下的。窖藏的二百七十件金銀器物中,有金浴盆二隻,刻花赤金碗一隻,舞伎八梭金杯一隻,掐絲團花金杯一隻,刻花塗金銀盒一隻,塗金仰蓮座小銀壇一隻,虎頭鋪首提梁銀罐一隻,蓮瓣紋三足蓋提梁銀罐一隻,鸚鵡紋提梁銀罐一隻,蔓草雙鳳紋銀方盒一隻,鸞鳳紋六瓣銀盤一隻,龜紋桃形銀盤一隻,寶相花紋銀蓋碗一隻,仕女狩獵紋八瓣銀杯一隻,狩獵紋高足銀杯一隻,雙獅紋蓮瓣銀碗一隻,五尺三層銀薰爐一具,鏤空銀薰球一個。以上這些金銀器物的成型,以鈑金和澆鑄為主,切削、拋光、焊接、鉚、鍍、刻鑿等工藝使用,已很成熟。以焊來說,有大焊、小焊、兩次焊、掐絲等幾種工藝,技巧純熟,焊口平直,焊縫不易發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盤盒碗等器物上,都有明顯的切削加工痕跡。起刀和落刀點顯著,刀口跳動亦歷歷可見。有的小金盒,子扣系錐面加工,子母扣接觸密閉,證明當時切削加工已趨成熟,而且也說明當時已利用簡單的車床了。金銀器上裝飾的花紋,花形不同,鳥狀各異,精緻富麗,燦爛奪目。紋飾的雕鑿,以平鑿為主,空間又飾以魚子地,鮮花異禽,勁枝柔蔓,遍布於閃閃發光的魚子地上,絢麗而生動地表現出唐代高度發展的工藝水平。在這窖藏里,還應該加以介紹的是模仿皮囊形狀製成的銀壺,兩面各有一馬,馬身塗金,頸系飄帶,嘴銜一杯,昂首揚尾,作舞《傾杯樂》狀,形象生動,制工精緻,這是唐代金銀器物中不可多得的一件瑰寶(17)。 唐代鑲嵌的工藝美術,也達到非常精緻的程度。首先講講「平脫」這一種工藝美術,它的製造方法,是在精緻的木器或漆器上,剪金銀薄片作種種圖案花紋,以膠漆把金銀薄片黏固在器物上,再髹漆數重,然後細磨加工,在平面漆上,脫露出金銀薄片的圖案花紋來,稱之為「平脫」。有的更進一步,在金銀薄片上,加鐫以極工細的花紋,稱之為「毛雕」。據《酉陽雜俎》前集卷一載,天寶末,唐玄宗賜安祿山的賜品中,有「金平脫犀頭匙箸」,「金銀平脫隔餛飩盤」,「平脫著足疊子」,「銀平脫破觚」,「銀平脫食台盤」。楊貴妃賜安祿山的賜品中,有「金平脫裝具玉合」、「金平脫鐵面碗」。這種侈麗的工藝品,到了唐肅宗、唐代宗時代,曾禁止製造(18)。日本正倉院尚藏有唐代攜去的「銀平脫合子」,蓋上有銀平脫之銜花六小鳥,中為花葉形,銀盒周圍,亦有花鳥相間的平脫裝飾,秀麗絕倫,可見當時平脫工藝美術的精美程度。 平脫以外,還有一種稱為「平文」的工藝美術。凡所鑲嵌的金銀片文漆成後為平面者,稱「平脫」;花紋突出者,稱「平文」。如《西京雜記》稱漢趙飛燕有「寶琴曰鳳皇,皆以金銀隱起為龍鳳、古賢、列女之象」。所謂「隱起」,即指「平文」而言,可見唐代以前,平文工藝美術已經發達了。到了唐代,這種鑲嵌工藝有了更高的發展,今日本正倉院所藏唐代古物中,有「金銀平文琴」一具,琴的表面有金銀平紋的人物鳥獸草木花紋。上嵌方界,內作三人,跣足盤坐樹下,周圍飾以珍禽異卉,中坐者彈阮咸,左坐者撫琴,右坐者飲酒,其上雲山飄渺,左右各有一童子跨鳳執幡,翱翔天際。界外樹下,別有二胡裝者,一飲酒,一鼓琴,均有金文鸞鳳麒麟,間以銀文雲鳥花蝶,金銀交輝,瑰麗堂皇。背面龍池兩側作銀文雙龍,上下點綴花彩,鳳池兩側作銀文雙鳳,上下亦點綴以花彩。龍口下有後漢李尤《琴銘》。這些工藝品都充分反映了唐代工藝美術的高度水平。 在螺鈿鑲嵌美術方面,日本正倉院藏有唐代「螺鈿紫檀五弦琵琶」和「螺鈿紫檀阮咸」。琵琶背面,有螺鈿鑲嵌的鳥蝶花卉雲形及寶相花紋,花心葉上,塗有紅碧粉彩,用金線勾勒描畫,其上覆以琥珀、玳瑁之屬,於其淺深不同的透明中,顯現彩文之美,極盡工巧之能事。琵琶正面當弦捍撥部分,鑲嵌玳瑁,上作螺鈿騎駝人像,胡裝,一手執撥,一手按琵琶,氣魄雄偉,姿態生動,達到高度的藝術水平。阮咸背面有螺鈿並玳瑁、琥珀綴成一雙鸚鵡銜珠之形,製作技巧,與五弦琵琶同一工麗。近年又在洛陽唐興元元年(公元784年)墓中出土螺鈿鏡一面。用螺鈿鑲嵌在鏡背上,構成一幅高士宴飲圖畫面。上部是一棵花樹,樹梢天際拋出一輪皓月,樹葉叢中兩側均有飛鳥在高下翱翔,樹左旁蹲著一隻小鹿,樹幹兩側各有一鸚鵡在鳴舞。中間帶空圓紐,在紐的左側,坐著一個老人,在彈阮咸,右面一老人右手持杯,面前有一鼎一壺,背後立一女童,雙手捧盒,作侍立狀。再下面有仙鶴、鴛鴦嬉戲在水藻間。畫面的空間,錯落地飛滿了花瓣。整個畫面極為生動,衣紋、鬚髮、羽毛,都刻劃得非常精細,花紋間並填漆,說明唐代的鑲嵌工藝水平,在當時世界上是第一流的。 總括起來說,唐代的手工業,在原先的基礎上有了很大發展,如製糖、制茶手工業的出現,白瓷製造的成熟,金銀細工技藝的不斷提高,金銀平脫和螺鈿等鑲嵌工藝的到達高度水平,雕板書籍的開始流通,在在說明唐代手工業的巨大成就和手工藝水平的顯著提高。有些工藝產品,既工細,又都雅,充分體現出當時封建經濟的高度發展水平。即使個別圖案花紋,可能受到中亞藝術的影響,可是唐代的工藝家們,並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汲取別國的長處,來提高自己的藝術水平,製造出具有自己中國氣魄和民族風格的東西來。唐代高度發展的工藝水平,又反過來對四鄰產生積極的影響,毋怪唐代的工藝品,一千多年以來,不僅在國內而且也在國外廣泛留傳,被視為人間瑰寶了。 唐代的手工業,有些分工已很明確,有的分工尚不明確,一件產品,往往由一個人干到底。現舉分工明確的,如《太平廣記》卷八十四引《集異記》云:「上都(指長安)通化門長店,多是車工所居也。廣備其材,募人集車,輪轅輻轂,皆有定價。每治片輞,通鑿三竅,懸錢百文。雖敏手健力,器用利銳者,日止一二而已。」造一輛車,這個熟練工人專做輪,那個熟練工人專制轅,分工愈細,專業的技術愈精,車輛的質量也更高。在這類作坊里,資格最老的稱「長老」,如宋陶榖《清異錄》卷下載: 有刁蕭者,攜一鏡,色碧體瑩,背有字曰:「碧金仙,大中元年(公元847年)十二月,銅坊長老白九峰造。」 其次稱「師」,如「削師」、「染師」,《太平廣記》卷三百三十引《廣異記》稱: 楊元英,則天時為太常卿,開元中亡已二十載,其子因至冶成坊削家,識其父壙中劍……問削師「何得此劍?」 《太平廣記》卷三百九十引《稽神錄》稱: 建州武夷山……有棺槨在懸崖之上……題雲「潤州朝京門染師張某第三女」。 在長老或削師、染師下,當有若干工匠和徒弟。長老和師,不但本人參加勞動,他們的家屬一般也從事輔助勞動,大抵父子相承,職業是世襲的。其所以這樣,是受當時的手工業的技術性質所決定的。在當時坊鋪內部分工還不很細的情況下,製造一件生產品,手工業者照例是能從頭做到底的,因此,手工業者個人的手藝,和家庭的長期訓練,起了決定性的作用,職業的世襲就也有它存在的條件了。所以這種手工業,基本上還是屬於家庭手工業的範疇,規模不會太大的。 柳宗元在《梓人傳》中,描繪一個精於建築工程的都料匠云: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有梓人款其門,願傭隙宇處焉。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舍我,眾莫能就一宇。故食於官府,吾受祿三倍;作於私家,吾收其直大半焉。」他日,入其室,其床闕足而不能理,曰:「將求他工。」予甚笑之。……其後京兆尹將飾官署,予往過焉,委群材,會眾工,或執斧斤,或執刀鋸,皆環立向之。梓人左持引,右執杖,而中處焉;量棟宇之任,視木之能舉,揮其杖曰斧,彼執斧者奔而右,顧而指曰鋸,彼執鋸者趨而左。俄而斤者斫,刀者削,皆視其色,俟其言,莫敢自斷者。其不勝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慍焉。畫宮於堵,盈尺而曲盡其制,計其毫釐而構大廈,無進退焉。既成,書於上棟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則其姓氏也,凡執用之工不在列。……梓人,蓋古之審曲面勢者,今謂之都料匠雲。 都料匠近於現代的建築工程師兼包工作頭,都料匠既是建築工程的設計者,又是施工現場的指揮者。在屋宇建成之後,他的收入最多,「故食於官府,吾受祿三倍;作於私家,吾收其直大半」。都料匠的收入,不知要高出工匠多少倍。 手工業作坊,通稱為坊,亦稱作鋪,如銅坊、染坊、紙坊、糖坊、糕坊、油作鋪、彩纈鋪之類(19)。他們既是手工業的作坊,同時又是鋪肆,出售手工業製成品,且被組織在商業性質的行會裡。 關於行這一組織,不僅在長安東市有二百二十行,洛陽豐都市有一百二十行,大同市有六十六行,就是地方州縣,也有行的組織。在長安的行可以考知的,東市有肉行、絹行、藥行、鐵行,西市有麩行、絹行、大衣行、秤行、轡行,南市有麩行,不知東市還是西市,尚有「白衫、白布行」(見《東城老父傳》)。洛陽北市有彩帛行、絲行(20)。在州縣,揚州有藥行,揚子縣(今江蘇儀征東南)有魚行,蘇州有金銀行(21),幽州范陽郡(治薊,今北京)有白米行、米行、大米行、粳米行、油行、肉行、五熟行、屠行、絹行、大絹行、小絹行、新絹行、絲絹彩帛行、總絹彩帛行、絲帛行、市絹行、小彩行、絲綿行、布行、幞頭行、磨行、生鐵行、炭行(22),涿州(治范陽,今河北涿州)有肉行、椒筍行、果子行、靴行、新貨行、雜貨行、染行(23),西州高昌縣有米麵行、菜子行、果子行、彩帛行、帛練行、鐺釜行等(24)。日本學問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記載唐武宗「會昌三年(公元843年)六月廿七日夜三更,〔長安〕東市失火,燒東市曹門已西十二行四千餘家」,行是聚集在一起的,十二行就有四千餘家之多,平均一行包括店肆作坊住宅三百三十餘家。行的出現,一方面說明唐代的手工業商業確比以前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由於封建社會內部商品生產發展不充分,如海外貿易受到限制,國內市場比較狹小等等,因而小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競爭激烈。他們不得不利用行這一組織來保護自己,防止同行的競爭,並排斥外來的競爭。因此各種手工業者規定了大致上統一的工資,各種行並規定了統一的商品價格,使同行間的競爭,限制在最低的限度內,而使自己這個作坊或店肆保有一定範圍的銷路。另一方面,在當時封建制度還比較鞏固的情況下,由於手工業者和商人的勢力還極其微弱,封建統治者往往利用行這一組織,來對手工業者和商人進行勒索和壓榨。所以行的出現,在中國封建社會裡的記載上是這樣解釋的:「市肆謂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為行」(《都城紀勝·諸行》條),這就點明了行是封建統治者剝削手工業者和商人的一種工具。 屬於行這一組織而替它辦事的人,通常稱為「行人」(25),行的長老,稱為「行頭」或「行首」,有時得稱為「長頭」(26)。屬於那一類手藝的,稱他所屬手藝這一行為「本行」,熟悉這一行手藝的,則被稱為「行家」(27)。 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 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唐代商業也有了重大的發展。 兩京是唐王朝官府作坊的集中地,同時又是唐王朝的政治中心,中外人物輻湊雲集,商業也隨著繁榮起來,自然地成為全國的經濟中心了。 西京長安、萬年,本有東西兩市,到了唐玄宗天寶八載(公元749年),又在威遠營置南市,華清宮置北市。東市「東西南北各六百步,四面各開二門」(宋敏求《長安志》)。市周圍築有圍牆,市內東西街兩條,南北街兩條,各街寬度均在三十米以上。西市約一千五百米見方,周圍不築圍牆,市內有井字街,街寬廣十八米左右,街兩側並有明溝。市的周圍,有很多邸店,所謂「四面立邸」(《長安志》)。據《唐律·名例·疏議》:「邸店者,居物之處為邸,估賣之所為店。」邸相當後世的貨棧和批發店,它一般不經營零售;店相當於後世的商店,它是經營零售的。市里陳列貨物和出售貨物的鋪子,稱作「肆」。從《河南志》洛陽南市有三千餘肆和四百餘店一語看來,肆的規模比店要小得多。出售同類貨物的店肆,集中開設在一條街上,稱作行,上面已經詳細講到了。宋敏求《長安志》稱東「市內貨財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集積」。又稱西市「市內店肆如東市之制」。不過東市靠近顯貴的住宅區,因此東市出售的貨物,大都是比較奢侈的東西,而巨商大賈卻多居住在西市,所謂「商賈所湊,多歸西市」。「浮寄流寓,不可勝計」(《長安志》),因此西市的商業要比東市繁盛得多(28)。 東都洛陽,有南、北、西三市,南市在隋為豐都市,「東西南北,居二坊之地,四面各開三門」(《太平御覽》卷一百九十一引《西京記》),「其內一百二十行三千餘肆,四壁有四百餘店,貨賄山積」(元《河南志》)。大同市「凡周四里,開四門,邸一百四十一區,資貨六十六行」(元《河南志》),商業也非常發達。 西京、東都以外,唐代最著名的城市要算揚州了。揚州的手工業比較發達,錦袍、錦半臂、錦被、銅鏡、氈帽,都是當時著名的產品(29)。同時揚州是大運河的起點,渡江至丹徒(今江蘇鎮江),又是江南河的終點。所謂「廣陵當南北要衝,百貨所集」(《唐會要》卷八十六),「多富商大賈珠翠珍怪之產」(《舊唐書·蘇傳》),商業特別發達。浙西、江西的財賦也都集中在揚州,然後再由這裡運載到關中去。《舊唐書·五行志》謂:「天寶十載(公元751年),廣陵郡大風駕海潮,淪江口大小船數千艘。」可知開元、天寶之際,停泊在揚州碼頭上的船隻,已有數千艘之多。唐中葉以後,江淮商業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停泊的船隻也會愈加增多。唐王朝的軍國用途,主要依靠江淮財賦,所謂「兵食所資在東南」(《新唐書·蕭穎士傳》);「江東數州,業在田畝,每一歲善熟,則旁資數道」,「賦取所資,漕輓所出,軍國大計,仰於江淮」(《權載之文集》卷四十七《論江淮水災上疏》);「當今賦出天下,江南居十九」(韓愈《送陸歙州詩序》)。當時唐王朝的軍事政治中心雖然還在關隴,而經濟重心已經轉移到南方去了。揚州成為全國的經濟重心之一,盧求在《成都記序》中說道:「大凡今之推名鎮為天下第一者曰揚、益,以揚為首。」洪邁《容齋隨筆》卷九也講到《唐揚州之盛》,他說:「唐鹽鐵轉運使在揚州,盡斡利權,判官多至數十人,商賈如織,故諺稱『揚一、益二』,謂天下之盛,揚為一而蜀次之也。」 揚州以外,就數益州。益州成都府的財富,如盧求《成都記序》中所說:「大凡今之推名鎮為天下第一者曰揚、益。」「人物繁盛,悉皆土著。江山之秀,羅錦之麗,管弦歌舞之多,伎巧百工之富」,「熟較其要妙,揚不足以侔其半」(《全唐文》卷七百四十四)。益州成為唐王朝的天府之藏,同時也是西南地區的經濟中心。西南的財賦,大都在這裡集中,然後運往關中和隴右、河西、北庭、安西各地區去。陳子昂在武則天時《上蜀川軍事書》中說:「伏以國家富有巴蜀,實天府之藏。自隴右及河西諸州,軍國所資,郵驛所給,商旅莫不皆取於蜀。」安史亂起,馬嵬兵變,唐玄宗無法控制他的禁衛軍,幸虧「成都貢春彩十餘萬匹至扶風」(《資治通鑑》唐至德元載),解除了這場危機,隨行將士才整隊入蜀。 揚州的對岸是潤州(治丹徒,今江蘇鎮江),它是「三吳之會,有鹽井銅山,有豪門大賈,利之所聚」(《文苑英華》卷四百八常袞《授李棲筠浙西觀察使判》),又是浙西節度使的治所。蘇州到了唐代,也有很大的發展,「上元(公元760—761年)之際,中夏多難,衣冠南避,寓於茲土,參編戶之一」(《全唐文》卷五百十九載梁肅《吳縣令廳壁記》)。當時「稱為雄郡」(宋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杭州的商業也相當繁榮,所謂「杭州,東南名郡,咽喉吳越,勢雄江海,駢檣二十里,開肆三萬室」(《全唐文》卷三百十六李華《杭州刺史廳壁記》)。有「戶十萬,稅錢五十萬」(《全唐文》卷七百五十三杜牧《上宰相求杭州啟》)。越州(治會稽,今浙江紹興)「銅鹽材竹之貨殖,舟車苞篚之委輸,固已被四方而盈二都」(《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三崔元翰《判曹食堂壁記》)。越州是浙東觀察使治所,浙東的「機杼耕稼,提封九州,其間繭稅魚鹽,衣食半天下」(《文苑英華》卷四百八杜牧《授李納浙東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制》)。「自中原多故,賢士夫以三江五湖為家,登會稽者,如鱗介之集淵藪」(《全唐文》卷七百八十三穆員《鮑防碑》)。湖州也是「山澤所通,舟車所會,物土所產,雄於楚越,雖臨淄之富不若也」(《文苑英華》卷八百一顧況《湖州刺史廳壁記》)。此外如宣州,「封方數百里,而銅陵鐵冶,繁阜乎其中」(《全唐文》卷四百三十八陳簡甫《宣州開元以來良吏記》)。江州(治潯陽,今江西九江)「緡錢粟帛,動盈萬數」(《文苑英華》卷八百三符載《江州錄事參事廳壁記》)。洪州(治南昌,今江西南昌),「江淮之間一都會也」(《太平廣記》卷四百三引《廣異記》)。吉州(治廬陵,今江西吉安)則有「材竹鐵木之贍殖,苞篚緝之富聚,土沃多稼,散粒荊、揚」(《文苑英華》卷八百五皇甫《吉州廬陵縣令廳壁記》)。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漢)在安史亂後,「襁負雲集,居未二載,戶口三倍」(李白《武昌宰韓君去思碑序》)。荊州則「江陵城下舊三十萬戶」(《資治通鑑》唐乾符五年)。廣州是嶺南的最大都市,又是國際性著名商港,「地當要會,俗號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湊」(陸贄《論嶺南請置市舶中使狀》)。「蠻胡賈人,舶交海中」。「外國之貨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於中國,不可勝用」(韓愈《送鄭尚書序》)。其他如甬江流域的明州(治,今浙江寧波)和晉江流域的泉州(治晉江,今福建泉州),入中唐以後,也逐漸成為國際性的著名商港。 此外,汴州的浚儀(今河南開封)、宿州的橋(今安徽宿州北符離集)、襄州的襄陽、并州的晉陽、幽州的范陽(今北京西南)、涼州的姑藏(今甘肅武威)、西州的高昌等,都是唐代國內或國際貿易的重要城市。 《唐六典》卷二十:「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有些州縣,市的交易規模不大,也可不敲鑼不打鼓。有此繁華的城市,還有夜市,王建《夜看揚州市》詩云:「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如今不是承平日,猶自笙歌徹曉聞。」即是其證。蘇州也有夜市,晚唐詩人杜荀鶴《送人游吳》詩:「夜市賣菱藕,春船載綺羅。」又《送友游吳越》詩:「夜市橋邊火,春風寺外船。」 唐《關市令》規定:「諸市,每肆立標,題行名,依令每月旬別三等估」(仁井田陞《唐令拾遺》)。凡一種物品,都分上中下三品,如細綿綢、次綿綢、粗綿綢,細紲、次紲、粗紲之類;每一品又分成三等價格,稱為上估、中估、下估。茲舉例如下: 細紲壹尺 上直錢肆拾伍文 次肆拾肆文 下肆拾叄文 次紲壹尺 上直錢叄拾文 次貳拾伍文 下貳拾文(大谷第三〇五七號) 粗紲壹尺 上直錢拾壹文 次壹拾文 (大谷第三〇八〇號) 細綿綢壹尺 上直錢肆拾柒文 次肆拾伍文 下肆拾肆文(大谷第三〇七三號) 次綿綢壹尺 上直錢肆拾貳文 次肆拾文 下叄拾捌文 粗綿綢壹尺 上直錢叄拾柒文 次叄拾 (大谷第三〇五一號) 但也有些商品,不分上中下三品,只分上估、中估、下估三等價格,例如: 帛練行 大練一匹 上直錢肆佰柒拾文 次肆佰陸拾文 下肆佰伍拾文(大谷第三〇九七號) 米麵行 白面一斗 上直錢叄拾捌文 次叄拾柒文 下叄拾陸文(大谷第三〇七二號) 果子行 干蒲萄壹勝 上直錢拾柒文 次拾陸文 下拾伍文 大棗壹勝 上直錢六文 次伍文 下肆文(大谷第三〇五四號) 菜子行 蔓菁子壹勝 上直錢二十文 次拾陸文 下拾伍文(大谷第三〇八五號) 鐺釜行 釜一口三斗盛 上直錢捌佰文 次柒佰文 下陸佰文 釜一口五斗盛 上直錢壹阡貳佰文 次壹阡文 下玖佰文(大谷第三〇七〇、三〇六四號) 這類物價十日一定,每一季度向地方官匯報一次。已規定的價格,各行各業不得擅自變動。倘若政府需要收購物資,或估價贓物,皆據中估定價,如收購大棗,大棗分六文、五文、四文三等,中估定價,即是以五文收購。討價還價,這是舊日市場的積習,在我國唐代,已經規定出市不二價了。 在唐代,除了州縣正式的市以外,在河津渡口,或要路上,又出現了許多草市。《元和郡縣圖志》:「赤壁草市,在縣(汊川縣,今湖北漢川南)西八十里。」《唐會要》卷七十一載:「德州安德縣(今山東陵縣),渡黃河南,與齊州臨邑縣鄰接,有灌家口草市一所。」《太平廣記》卷三十一引《玄怪錄》:天寶中,「青城山(今四川灌縣西南)前後……唯草市藥肆」。《唐會要》卷七十一:貝州「永濟縣(今山東冠縣北),大曆七年(公元772年)正月,以張橋行市為縣。」《太平寰宇記》卷一〇六洪州分寧縣條下云:「分寧縣(今江西修水),武寧縣,按《邑圖》雲,本常洲之亥市也。其地凡十二支,周千里之內,聚江、鄂、洪、潭四州之人」,「豪富物產充之」。《文苑英華》卷八〇八《彭州新置唐昌縣建德草市歇馬亭鎮並天王院記》稱建德草市,「百貨咸集,蠢類莫遺,旗亭旅舍,翼張鱗次」。《酉陽雜俎》前集卷二《壺史》:「寶曆(公元825—827年)中,荊州有盧山人,常販橈朴、石灰,往來於白南草市。」王建《汴路即事》詩:「草市迎江貨,津橋稅海商。」《全唐文》卷七百五十一杜牧《上李太尉論江賊書》云:「凡江淮草市,盡近水際,富室大戶,多居其間。」《北夢瑣言》卷十二載:「唐峰(即唐道襲),亦閬州(治閬中,今四川閬中)人,有墳塋在茂賢草市。」又《太平廣記》卷二六五引《北夢瑣言》云:「蜀東、西川之人,常互相輕薄。西川人曰:『梓州(治縣,今四川三台)者,乃我東門之草市也,豈得與我為耦哉?』節度柳仲郢聞之,為幕客曰:『吾立朝三十年,清華備歷,今日始得與西川作市令。』聞者皆笑之。」可見草市正在發展起來,有的且發展為鎮市,有的且發展為縣治了。 草市之外,還有墟市,亦作虛市。墟市即是定期市集,或三日,或五日,定期在某處相聚交易。南朝宋沈懷遠《南越志》云:「越之市為虛,多在村場,先期招集各商,或歌舞以來之,荊南、嶺表皆然。」因為這種墟市,必須選擇廣敞的場所,故稱之為墟。宋錢易《南部新書》云:「端州(治高要,今廣東肇慶)以南,三日一市,謂趁虛。」《青箱雜記》卷三云:「嶺南謂村市為虛,柳子厚《童區寄傳》云:『之虛所賣之。』又詩云:『青箬裹鹽歸峒客,綠荷包飯趁墟人。』即是也。蓋市之所在,有人則滿,無人則虛,而嶺南村市,滿時少,虛時多,謂之為虛,不亦宜乎?」墟市的主顧,多半是墟市附近的農民,農民的購買力是有限的,沒有長期開市進行買賣的必要,因此虛市只要隔幾天舉行一次。今天雲南、貴州地區,尚有馬街子、牛街子的墟,十日內兩次趕集,猶是古代墟市的遺留。草市、墟市的出現,是農村交換經濟發展的結果,自然,這不過是農村交換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的表現。 隨著商業的發展,貨幣的流通額也逐漸增多起來。 從魏、晉時代起,貨幣是近於廢棄的。到了南朝的初期和北朝的中期,貨幣的行用逐漸推廣,但即使入隋以後,一直到唐代前期,實物經濟還是占統治地位,這有許多史料可以證明。例如: 開皇初……下詔獻書一卷,賚絹一匹(《隋書·牛弘傳》)。 曾見人以捕魚者,出絹買而放之(《隋書·乞伏慧傳》)。 是歲(大業元年)……翟雉尾一,直十縑;白鷺鮮半之(《隋書·食貨志》)。 隋并州盂縣(今山西盂縣)……寺家生一黃犢……竹永通……家……用粟百石,於寺贖牛(《太平廣記》卷一百三十四引《異錄》)。 太宗……即位之始……京師及河東、河南、隴右,饑饉尤甚,一匹絹,才得一斗米(《貞觀政要》卷一)。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自五、六年來,頻歲豐稔,一匹絹,得十餘石粟(《貞觀政要》卷六)。 唐河間邢文宗……貞觀年中……向幽州,路逢一客,將絹十餘匹……此人云將向房州,欲買經紙(《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一引《冥報拾遺》)。 高宗……各賜市書絹二百匹(《新唐書·宗室隴西公博義傳》)。 於斯之時(麟德中),天下以一縑易一馬(張說《大唐開元十三年隴右監牧頌德碑》)。 大足元年……隴右……豐稔,乃至一匹絹粟數十斛(《舊唐書·郭元振傳》)。 唐神龍中……其人……備三百縑欲贖購此書(《太平廣記》卷四百四十八引《乾子》)。 開元廿九年……用大練八匹,買……牛一頭(日本中村不折藏吐魯番官文書中之買牛契)。 在唐代的律令中,也規定用絹來作為價值標準,例如: 計庸一人一日,為絹三尺(《唐律》卷四《名例律》疏議)。 減價,謂畜產直絹十匹,殺訖唯直絹兩匹,即減八匹絹(《唐律》卷十五《廄庫律》疏議)。 假有借驢一頭,乘經百日,計庸得絹七匹二丈。驢估止直五匹,此則庸多,仍依五匹為罪(《唐律》卷四《名例律》疏議)。 假將私奴貿易官奴,其奴各直絹五匹,其價雖等,仍准盜論,各徒一年(《唐律》卷二十《賊盜律》疏議)。 唐代除了用布帛來作為貨幣以外,也常把其他實物當作貨幣來進行交易,《資治通鑑》唐穆宗長慶二年謂「大曆(公元766—779年)以前,淄青、太原、魏博貿易,雜用鉛鐵,嶺南雜用金銀、丹砂、象齒」,即是其證。這種實物經濟代替貨幣來使用的情況,終唐之世,都是如此。例如:韓愈在《論變鹽法事宜狀》中提到「所在百姓,貧多富少,除城郭外,有見錢糴鹽者,十無二三,多用實物及米谷博易」。韋處厚在《駁張平叔糶鹽法議》中提到「且據山南一道明之,興元(治南鄭,今陝西漢中)巡管,不用見錢,山谷貧人,隨土交易,布帛既少,食物隨時。市鹽者,或一斤麻,或一兩絲,或蠟或漆,或魚或雞,瑣細叢雜者,皆因所便」。元稹在《錢貨議狀》中提到「自巴(州治化城,今四川巴中)以外,以鹽帛為交易,黔(州治彭水,今四川彭水)、巫(州治龍標,今湖南黔陽)、溪(州治大鄉,今湖南永順東南)、峽(州治夷陵,今湖北宜昌市),大抵用水銀、硃砂、繒彩、巾帽以相市」。可見在商業不發達的地區,或荒僻的鄉村里,這一物物相換的情況,基本上沒有改變過來。不過在城市中,貨幣經濟確已開始在奪取實物經濟的地盤了。 隋初行「重如其文」的五銖錢,「所在流布,百姓便之」。但自煬帝「大業以後……遂多私鑄,錢轉薄惡……或剪鐵,裁皮糊紙以為錢,相雜用之,貨賤物貴,以至於亡」(《通典·食貨典·錢幣下》)。「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七月,廢五銖錢,行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銖四累,積十文重一兩,一千文重六斤四兩」。「開元錢之文,給事中歐陽詢制詞及書,其字含八分及隸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仍置錢鹽於洛、並、幽、益等州」。「五年五月,又於桂州置監。議者以新錢輕重大小最為折衷,遠近甚便之。後盜鑄漸起,而所在用錢濫惡」。「至乾封元年(公元666年),又改造新錢,文曰乾封泉寶。」(《舊唐書·食貨志》)後「以商賈不通,米帛踴貴,復行開元通寶錢」。「自是盜鑄蜂起,江淮遊民依大山陂海以鑄,吏莫能捕。先天(公元712年)之際,兩京錢益濫」。「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宣潤等州初置錢監,兩京用錢稍善,米粟價益下。其後錢又漸惡」。天寶十一載(公元752年),「天下〔鑄錢〕爐九十九:絳州三十,揚、潤、宣、鄂、蔚皆十,益、〔鄧〕、郴皆五,洋州三,定州一。每爐歲鑄錢三千三百緡,役丁匠三十,費銅二萬一千二百斤,三千七百斤,錫五百斤。每千錢費錢七百五十。天下歲鑄三十二萬七千緡」(《新唐書·食貨志》)。 安史之亂發生,「經費不給,鑄錢使第五琦鑄乾元通寶,每緡重十斤,行使時,以一當十。及第五琦為相,復命絳州鑄重輪乾元錢,每緡重十二斤,以一當五十,和開元通寶三品並行」。「法既屢易,物價騰踴,米斗錢至七千,餓死者滿道。」代宗即位後,開元通寶、乾元重寶、重輪乾元重寶「皆以一當一」,「人甚便之。其後民間乾元、重棱(即重輪乾元重寶)二錢鑄為器,不復出矣」(《新唐書·食貨志》)。 劉晏為諸道鹽鐵轉運使,以江南道、嶺南道貢物運送至京都,貢物輕,路費貴,又「不足以供道路之直。於是積之江淮,易銅鉛薪炭,廣鑄錢,歲得十餘萬緡」,由此銅錢流通稍廣。德宗建中(公元780—783年)初,「以商州紅崖冶銅多,請復洛源廢監,起十爐,歲鑄錢七萬二千緡,每千錢費九百」(《新唐書·食貨志》)。 由於銅價昂貴,銅錢多被銷鑄為銅器,錢幣缺乏,貞元(公元785—805年)初,「駱谷散關禁行人以一錢出者」。貞元二十年,「命市井交易,以綾羅絹布,雜貨與兼用」。「鹽鐵使李巽以郴州平陽銅坑二百八十餘,復置桂陽監,以兩爐日鑄錢二十萬。天下歲鑄錢十三萬五千緡」。憲宗「元和六年(公元811年),貿易錢十緡以上者,參用布帛」。可見鑄幣還是非常缺乏。「蔚州三河冶距飛狐故監二十里而近,河東節度使王鍔置爐,疏拒馬河水鑄錢,工費尤省」。「以五爐鑄,每爐月鑄錢三十萬」。文宗太和八年(公元834年),「天下銅坑五十,歲采銅二十六萬六千斤」(《新唐書·食貨志》)。大中(公元847—860年)中,「〔歲鑄錢〕一十八萬四千二百三十餘緡」(《讀舊唐書直筆》)。總的說來,一方面,唐代商業、手工業的發展,迫切需要大量青銅幣的行用,另一方面,青銅幣不斷被銷鑄為器物,致使青銅幣的行用,又極端缺乏。銅幣缺乏,就不可能完全排斥實物的使用,如當時「凡交易百緡以上者,匹帛居半」,這種現象,一直到唐末,還沒有改變過來。由於青銅幣的缺乏,每貫千文足陌,就不能實行。「昭宗時,京師用錢八百五十為貫,每百才八十五,河南府以八十為百。」(《新唐書·食貨志》)我們應該對唐代的商品貨幣的發展有所認識,但是不能過分誇大當時的貨幣交換關係,如果過分誇大的話,也是不妥當的。 由於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為了適應人們大宗交易的需要,都市裡出現了接受私人錢貫的存放和發放信用貸款業務的櫃坊,亦稱僦櫃。僦,租賃的意思,僦櫃,猶似後世向銀行租用保管箱,把錢貫寄放在那裡,以備急需時取用。《太平廣記》卷二百四十三引《乾子》:「胡人米亮……謂〔竇〕曰:『崇賢里小宅出賣,直二百千文(二十萬文),大郎速買之。』西市櫃坊,鏁錢盈餘,即依直出錢市之。」僦櫃和櫃坊,是專辦存放錢幣或發放信用貸款的鋪子。《太平廣記》卷三百引《廣異記》:「開元初……三衛乃入京賣絹……有白馬丈夫來買,直還二萬,不復躊躇,其錢先已鏁在西市。」「鏁」即「鎖」字,竇的「鎖錢盈餘」和白馬丈夫的「其錢先已鎖在西市」,就是說他們有現錢存放在僦櫃裡,隨時可以支取。《舊唐書·德宗紀》建中三年,京兆「少尹韋又取僦櫃質庫法拷索之」。《資治通鑑》唐德宗建中三年作「又括僦櫃質錢」。胡三省注以為「民間以物質錢,異時贖出,於母錢(本錢)之外,復還子錢(加利息),謂之僦櫃」。我個人的看法,認為胡三省的注,用來解釋質庫是對的,用來解釋僦櫃,似非允當。《舊唐書·德宗紀》以「僦櫃」「質庫」並舉,可見僦櫃不等於就是質庫。質庫似後世的典當,僦櫃似後世的銀號和錢莊。 與櫃坊同時出現的,還有「飛錢」。飛錢猶似後世的匯票。唐代,青銅幣的鑄造雖然增多,但還遠不足適應當時的需要,而政府法令又禁止錢幣出境,如「貞元初,駱谷、散關禁行人以一錢出者」(《新唐書·食貨志》)。可是當時各地區之間的商品交換,需要大量的青銅幣,在這種情況下,飛錢就出現了。飛錢亦稱「便換」,《因話錄》稱:「有士鬻產於外,得錢數百緡,懼川途之難齎也,祈所知納於公藏,而持牒以歸,世所謂便換者。」它又可以避免攜帶現錢長途跋涉的困難。初期經營這種業務的是三司使和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司富家。《新唐書·食貨志》所謂:「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唐會要》卷八十七載:元和七年(公元812年),鹽鐵轉運使王播奏:「……商人於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謂之便換。」那時官僚、商人想把錢運回家鄉置辦田莊或運往各地採辦貨物;而三司使及諸道方鎮,卻正想把錢運進長安,以供政府及諸道進奏院的支用。這樣,政府一面採取政治力量取締私人經營飛錢,另一面又採用不收匯費或減低匯費的辦法來抵制私家經營飛錢,以便政府壟斷這項營業。 隨著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唐代出現了擁有巨大財富的富商大賈,例如: 西京懷德坊南門之東,有富商鄒鳳熾……其家巨富,金寶不可勝計。常與朝貴游,邸店園宅,遍滿海內,四方物盡為所收,雖古之猗、白,不是過也。其家男女婢僕,錦衣玉食,服用器物,皆一時驚異。嘗因嫁女,邀諸朝士往臨禮席,賓客數千,夜擬供帳,備極華麗。及女郎將出,侍婢圍繞,綺羅珠翠,垂釵曳履,尤艷麗者,至數百人,眾皆愕然,不知孰是新婦矣。又嘗謁見高宗,請市終南山中樹,估絹一匹。自云:「山樹雖盡,臣絹未竭。」(《太平廣記》卷四百九十五引《西京記》) 長安富民王元寶、楊崇義、郭萬金等,國中巨豪也。各以延納四方多士,競於供送,朝之名寮,往往出於門下。每科場文士,集於數家,時人目之為豪友(《開元天寶遺事》)。 長安城中有豪民楊崇義者,富兼數世,服玩之屬,僭於王公(《開元天寶遺事》)。 王元寶,都中巨豪也。常以金銀疊為屋壁,上以紅泥泥之。於宅中置一禮賢堂,以沉檀為軒檻,以地面,以錦文石為柱礎。……四方賓客,所至如歸(《開元天寶遺事》)。 這些富商大賈,在從事商業中積聚了巨大財富以後,還把他們的財富轉移到土地上去,所謂「用末致富,用本守之」。上面講到的巨富鄒鳳熾,《兩京新記》稱他的「邸店田宅,遍滿海內」,就是最好的例證。 唐中葉以後,商業還是繼續有所發展,商賈的勢力還是炙手可熱。中唐詩人元稹的《估客樂》反映了這一情況: 估客無住著,有利身則行。出門求火伴,入戶辭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無不營。……所費百錢本,已得十倍贏。……子本頻蕃息,貨販日兼併。求珠駕滄海,采玉上荊衡。北買党項馬,西擒吐蕃鸚。炎洲布火浣,蜀地錦織成。越婢脂肉滑,奚僮眉眼明。通算衣食費,不計遠近程。經游天下遍,卻到長安城。城中東西市,聞客次第迎。迎客兼說客,多財為勢傾。客心本明黠,聞語先已驚。先聞十常侍(宦官),次求百公卿。侯家與主第,點綴無不精。歸來始安坐,富與王者。市卒酒肉臭,縣胥家舍成。豈唯絕言語,奔走極使令。大兒販材木,巧識梁棟形;小兒販鹽滷,不入州縣征。一身偃市利,突若截海鯨。鉤距不敢下,下則牙齒橫。生為估客樂,判爾樂一生。爾又生兩子,錢刀何歲平。 元稹詩中的商人,經營珠玉、錦彩、奴婢、馬匹的買賣,交結長安權貴,富與公侯埒敵,可見商人的經濟力量,是相當雄厚的。又如揚州有王四舅,「匿跡貨殖,厚自奉養,人不可見。揚州富商大賈,質庫酒家,得王四舅一字,悉奔走之」(《唐國史補》)。王四舅的一字,能使揚州的富商大賈,悉供奔走,其財勢之大,自不待言。中國封建社會的商人,既能把財富投向土地,變成大地主,自然也能夠出錢買官,變為官僚。如唐末江陵有郭七郎,「其家資產甚殷,乃楚城(指江陵)富民之首,江淮、河朔間,悉有賈客仗其貨貿易往來者」(《太平廣記》卷四九九引《南楚新聞》)。後來郭七郎又輸錢數百萬,以白丁買到橫州刺史官職。儘管郭七郎因遇到特殊情況,未能到任,而且流落永州(治零陵,今湖南零陵),淪為捉艄的篙工,但一般來講,商人上升為地主、官僚,是常見的情況;郭七郎的下降為篙工,卻是個別的事例。 高利貸剝削的盛行 在唐代,無論官府、地主、官僚、寺院、商人,都從事高利貸的盤剝。高利貸有「舉」和「質舉」兩種。舉是信用貸款,不用東西作抵押,質舉需提供不動產或實物作抵押。南朝時已有寺院經營猶似後世典當的質庫,唐代達官貴族亦多開設。借貸人把衣服日用品之類送去抵押,稱為「納質」或「收質」。大規模的質舉只是在借契上說明某人以某處房屋某處土地作為擔保品,而該項產業則仍歸原主經管。如《太平廣記》卷一百七十二引《唐闕史》稱:「咸通(公元860—873年)初……楚州淮陰農北莊,俱以豐歲而貨殖焉,其東鄰則拓腴田數百畝,資鏹未滿,因以莊券質於西鄰,貸緡百萬,契書顯驗,且言來歲齎本利以贖。」這就是用土地作為抵押品的一種貸款。 「舉」雖然是信用貸款,但從敦煌發現的乙未年龍弘子貸生絹契(斯坦因敦煌文書第四五〇四號)及壬寅年龍缽略貸生絹契(伯希和敦煌文書第三六二七號)兩件契約來看: 乙未年(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三月七日立契,押衙龍弘子往於西州充使,欠少絹帛,遂於押衙閻全子面上貸生絹壹匹,長肆拾尺,幅闊壹尺捌寸叄分。其絹,彼至西州回來之日還絹,利頭立機細紲壹匹、官布壹匹。其絹限壹個月還。若得壹個月不還絹者,逐月於鄉原生利。若身東西不平善者,壹仰口承男某甲祇當。但別取本絹,無利頭。兩共對面平章立□,不喜悔者,用為後驗。 壬寅年(唐僖宗中和元年,公元882年)貳月十五日,莫高鄉百生龍缽略,欠闕匹帛,遂於押衙王萬端面上,貸生絹一匹,長三丈六尺,幅闊壹尺八寸。其絹利頭立機紲一匹。其缽略任意博價。若平善,到日限至壹月,便取於尺數本絹。若缽略身不平善者,仰者口承人兄定奴面上取於尺數絹。若於□卿慢,絹主掣奪家資,用憑充絹價。兩共對面平章不□□。壬寅年貳月十五日莫高鄉百姓龍缽略欠匹帛,遂於兄定〔奴〕 癸卯年正月廿三日 張通溫手書 這種舉貸,雖然在借契上沒有明確提出用什麼東西來作抵押品,實際是用借貸人和口承人(擔保人)的整個家產來作為抵押品的。 我們在上面曾提到過的公廨本錢,由捉錢令史來貸放,利息已經非常高了。唐玄宗開元六年(公元718年),崔沔在奏疏中提到當時公廨錢的利息,「且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輸,四千二百」(《唐會要》卷九十一),不知有多少民戶落入這高利貸羅網中,以致傾家蕩產。 官廨的高利貸不僅由政府派捉錢令史來放貸,有時委託寺院來放貸,現舉伯希和第三三七〇號文書為例: 戊子年六月五日公廨麥粟出便與人抄錄如後: 應戒□□友慶洪福圓德四人,各粟一斗,至秋陸斗。 赤心安富通便粟兩碩,至秋叄碩。見人杜□立 兵馬使曹智盈便粟肆斗,至秋陸斗。 口承外生他略 赤心宋唱進便粟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阿嬸趙氏 趙善進便粟叄碩,至秋肆碩伍斗。 口承沙彌幸通 賈法律便粟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沙彌幸通 洪閏游懷用便粟肆斗,至秋陸斗。 口承曹保晟 莫高曹保晟便粟肆斗,至秋陸斗。 口承游懷用 玉關傅流住便粟兩碩,至秋叄碩。 口承敦煌安胡奴 當寺僧義忠便粟肆斗,至秋陸斗。 口承沙彌善通 玉關傅流住便麥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敦煌安胡奴 (中略) 龍勒程恩子便麥壹碩伍斗,至秋貳碩貳斗伍升。 口承康通達 龍勒石章六便麥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安友妻裴氏 普光寺尼索寺主便麥陸斗,至秋玖斗。 口承喜喜 龍勒程恩子便粟伍斗,至秋柒斗伍升。 口承喜喜 洪池鄧安久便麥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索安六 赤心索安六便麥壹碩,至秋壹碩伍斗。 口承鄧安久 所謂「口承」,就是口頭擔保人。從這頁粟麥出貸底賬中,可以看到從五月到九月最多四個月的時間,所貸放的粟麥,即須加半償還,年息高達百分之一百五十。 戊子年,是唐懿宗咸通九年(公元868年),這時吐蕃已經退出河西走廊,敦煌進入歸義軍節度使管轄時期。便粟麥底賬中有兵馬使曹智盈,賈法律,這都是唐藩鎮州郡下的官員,也證明這一推斷不誤。在歸義軍節度使管下,政府高利貸的利率,達到如此驚人的地步,應該說是罕見的。 除了政府高利貸——政府公廨委託寺院出便粟麥利息高達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外,民間私人借貸的利息率,也是很高的。在唐玄宗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曾規定公私利息,「自今以後,天下負舉,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取利」(《唐會要》卷八十六)。但政府本身從未遵守這個規定,那麼要求地主、富商來遵守,更是困難了。所以民間高利貸利息之高,更是非常驚人,今舉癸未年(唐懿宗咸通四年,公元863年)彭順子便麥粟契(北京圖書館敦煌文書殷字第四一號)為例: 癸未年五月十六日,平康鄉彭順子乏少糧用,遂於高通子便麥兩碩,至秋肆〔碩〕,便粟兩碩,至秋肆碩。只典紫羅裙一腰。若身東西不在,一仰口承人妻張二侄子面取,□□交納。恐為無憑,立此文書。 五月間,貸麥兩碩(石),至秋歸還時,就要繳納四碩。秋泛指七月至九月,現在姑且定為九月中旬,從五月中旬到九月中旬,一共四個月的時間,利息就是本錢的一倍,年息高達百分之三百!晚唐詩人聶夷中《傷田家》詩云:「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南宋人真德秀在《大學衍義》中對這首詩作過說明,他說:「預指收斂之入,以為稱貸之資。新絲之出以五月,而貸以二月,新谷之登以八月,而貸以五月,此猶當時(指唐代)之俗也。」上引《彭順子便麥粟契》正反映了新谷之登以八月而貸以五月這一真實情況。在唐代,官私高利貸猖獗到這樣程度,農民一落入高利貸的羅網,就一歲所貸,至累載不能償,己之所貸,至子孫不能償,除非伐桑撤屋,賣妻鬻子,走上流亡道路,還有什麼道路可走呢? * * * (1) 為了說明唐代水利工程興建的過程,現在根據年代先後,列注如下: 河南道陝州陝縣(今河南陝縣西南)有廣濟渠,武德元年(公元618年),陝東道大行台金部郎中長孫操所開,引水入城,以代井汲(《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華州下(今陝西渭南東北)東南二十里有金氏二陂,武德二年引白渠灌之,以置監屯(《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太原府文水(今山西文水西)西十里有常渠,武德二年,汾州刺史蕭引文水南流入汾州(《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潤州金壇(今江蘇金壇)東南三十里有南北謝塘,武德二年,刺史謝元超因故塘復置以溉田(《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溉田千頃)。 劍南道陵州籍縣(今四川雙流東南籍田鋪)東五里有漢陽堰,武德初,引漢水溉田二百頃,後廢。文明元年(公元684年),令陳充復置,後又廢(《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晉州臨汾(今山西臨汾)東北十里高梁堰,武德中,引高梁水溉田,入百金泊(《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京兆府藍田(今陝西藍田),武德六年,寧民令顏昶引南山水入京城(《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同州韓城(今陝西韓城),武德七年,治中雲得臣〔開渠〕,自龍門引河溉田六千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請於隴州(今陝西隴縣)開五節堰,引水通運,許之(《舊唐書·食貨志》)。 河南道虢州弘農(今河南靈寶)南七里有渠,貞觀元年(公元627年),令元伯武引水北流入城(《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沂州丞縣(今山東棗莊東南),縣界有陂十三所,並貞觀元年已來修立,以溉田焉(《元和郡縣圖志》)。 劍南道綿州神泉(今四川安縣南五十里)北二十里有折腳堰,引水溉田,貞觀元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綿州龍安(今四川安縣北)東南二十三里有雲門堰,決茶川水溉田,貞觀元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太原府文水(今山西文水西)西北二十里有柵城堰,貞觀三年,民相率引文谷水溉田數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資州盤石(今四川資中)北七十里有百枝池,貞觀六年,將軍薛萬徹決東使流(《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綿州魏城(今四川綿陽東北六十里)北五里有洛水堰,貞觀六年,引安西水(按《讀史方輿紀要》謂或以為即潺水)入縣,民甚利之(《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太原府,太原井苦不可飲。貞觀中,長史李架汾引晉水入東城,以甘民食,謂之晉渠(《新唐書·地理志》)。 山西榆次縣(今山西榆次)源渦水,在縣東八里。其泉自平地湧出,南流會洞渦水。唐貞觀中,縣令孫湛常令民引渠以溉田(《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泉州莆田(今福建莆田)西一里有諸泉塘,南五里有瀝塘,西南二里有永豐塘,南二十里有橫塘,東北四十里有頡洋塘,東南二十里有國清塘,溉田總千二百頃,並貞觀中置(《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福州東北十八里有材塘,貞觀十年(公元636年)築(《讀史方輿紀要》)。 河南道汴州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陳留城)有觀省陂,貞觀十年,令劉雅決水,溉田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萊州即墨(今山東即墨)東南有堰,貞觀十年,令仇源築,以防涉淮水(《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陝州陝郡(治在今河南陝縣西南)有南北利人渠。南渠,貞觀十一年,太宗東幸,使武候將軍丘行恭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河中府龍門(今山西河津)北三十里有瓜谷山堰,貞觀十一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冀州信都(今河北冀縣)東二里有葛榮陂,貞觀十一年,刺史李興公開,引趙照渠水以注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直隸冀州趙照渠〔在〕州東二里,唐貞觀中,刺史李興公開,引以注葛榮陂,陂在州西二十里。 江南道杭州富陽(今浙江富陽)北十四里有陽陂湖,貞觀十二年,令郝某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陽陂湖〔在富陽〕北十里,唐貞觀十二年,縣令郝期因舊開湖,並造水閘。湖周六十里,溉田萬餘畝。萬歲登封初(公元696年),令李築堤。貞元七年(公元791年),令鄭早增修,今多堙廢。 河東道河中府虞鄉(今山西永濟東)北十五里有涑水渠,貞觀十七年,〔蒲州〕刺史薛萬徹開,自聞喜引涑水入臨晉,〔以溉民田〕(《新唐書·地理志》,據《讀史方輿紀要》補)。 河北道衛州衛縣(今河南淇縣東)御水有石堰一,貞觀十七年築。 淮南道揚州江都(今江蘇揚州)東十一里有雷塘。貞觀十八年(公元644年),〔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襲譽又築勾城塘,以溉田八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瀛州河間(今河北河間)西北百里有長豐渠,〔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刺史朱潭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河中府龍門(今山西河津)東南二十三里有十石壚渠,〔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縣令長孫恕鑿,溉田良沃,畝收十石。西二十一里有馬鞍渠,亦恕所鑿(《新唐書·地理志》)。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薛大鼎〕轉滄州(治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刺史。州界有無棣河,隋末填廢,大鼎奏開之,引魚鹽于海。大鼎又以州卑下,遂決長蘆及漳、衡等三河,分泄夏潦,境內無復水害(《舊唐書·良吏·薛大鼎傳》)。 河東道河中府絳州曲沃(今山西曲沃東北)東北三十五里有新絳渠,永徽元年,令崔翳引古堆水溉田,凡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晉州臨汾(今山西臨汾),永徽二年,刺史李寬自東二十五里夏柴堰引水溉田,令陶善鼎復治白金泊,亦引水溉田。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堰壞,乃西引晉水(《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滄州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西北五十五里有永濟堤二,永徽二年築。西四十五里有明河溝二,西五十里有李彪淀東堤及徒駭河西堤,皆〔永徽〕三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淮南道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西南八里有雨旋陂,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光州〕刺史裴大覺積水以溉田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州雞澤(今河北雞澤南)有漳、南堤二,沙河南堤一,永徽五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趙州平棘(今河北趙縣)東二里有廣潤陂,引太白渠以注之。東南二十里有畢泓,皆永徽五年,令弓志元開,以畜泄水利(《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綿州羅江(今四川綿陽東南羅江鎮)北五里有茫江堰,引射水溉田入城,永徽五年,令白大信置(《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京兆府雲陽縣(今陝西涇陽北三十里)涇水,大唐永徽六年,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往日鄭白渠溉田四萬餘頃,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止溉一萬許頃。」……大曆中,利所及才六千二百餘頃(《元和郡縣圖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涇川,唐永徽六年,太尉長孫無忌言曰:「渠水帶泥淤,灌田益肥美。又渠水發源本高,向下支分極眾,若使流至同州,則水饒足。比為碾,用水泄渠,水隨入渭。加以壅遏耗竭,所以失利。」詔盡毀水上碾,以利民田。……天寶以後……勢豪之家,多引涇水營私利,民田益困。大曆十三年(公元778年),敕毀白渠支流碾以溉田。杜佑曰:「秦漢時,鄭渠溉田四萬頃,白渠溉田四千五百頃。唐永徽中,兩渠灌浸,不過萬頃。大曆中,減至六千頃,畝一斛,歲少四五百萬斛。」 河南道潁州汝陰(今安徽阜陽)南三十五里有椒陂塘,引潤水溉田二百頃。永徽中,刺史柳寶積修(《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潁州下蔡(今安徽鳳台)西北百二十里有黃陂,東北八十里有湄陂,皆隋末廢,唐復之,溉田數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永徽中,幽州都督裴行方引盧溝水廣開稻田數千頃,百姓賴以供給(《冊府元龜》卷四百九十七河渠)。 河北道冀州南宮(今河北南宮)西五十九里有濁漳堤,顯慶元年(公元656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冀州武邑(今河北武邑)北三十里有衡漳石堤,顯慶元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滄州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西四十里有衡漳堤,顯慶二年(公元657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宿州符離(今安徽宿州北)東北九十里有隋故牌湖堤,灌田五百餘頃,顯慶中修復(《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彭州導江(今四川灌縣)有侍郎堰,其東百丈堰,引江水以溉彭、益田,龍朔中築。又有小堰,長安(公元702—704年)初築(《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劍州陰平(今四川梓潼西北一百六十里)西北二里有利人渠,引馬閣水入縣溉田,龍朔三年(公元663年),令劉鳳儀開。寶曆(公元825—827年)中廢,後復開。景福二年(公元893年)又廢(《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濠州鍾離(今安徽鳳陽東北)南有故千人塘,乾封(公元666—668年)中,修以溉田(《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鎮州獲鹿(今河北獲鹿)東北十里有大唐渠,自平山至石邑,引太白渠溉田。有禮教渠,總章二年(公元669年),自石邑(河北石家莊市西南)西北引太白渠東流入真定(今河北正定)界以溉田。天寶二年(公元743年),又自石邑引大唐渠東南流四十三里入太白渠(《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鳳翔府寶雞(今陝西寶雞)東有渠,引渭水入升原渠,通長安故城,咸亨三年(公元672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相州鄴縣(今河北臨漳西南)南五里有金鳳渠,引天平渠下流溉田,咸亨三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市)西二十里有高平渠,刺史李景引安陽水東流溉田,入廣潤陂,咸亨三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相州堯城(今河南安陽東)北四十五里有萬金渠,引漳水入故齊都領渠以溉田,咸亨三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相州臨漳(今河北臨漳西南)南有菊花渠,自鄴引天平渠水溉田,屈曲經三十里。又北三十里有利物渠,自滏陽(今河北磁縣)下入成安(今河北成安),並取天平渠水以溉田,皆咸亨四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直隸元城縣(今河北大名北)御河,唐咸亨中,李靈龜為魏州刺史,鑿永濟渠以通新市,百姓利之(《讀史方輿紀要》)。 上元(公元674—676年)中,於楚州射陽湖置洪澤屯(今江蘇洪澤),壽州置芍陂屯(今安徽安豐芍陂),厥田沃壤,大獲其利(《文獻通考·田賦考》)。按《通典·州郡典》云:壽州安豐有芍陂,楚孫叔敖所起,崔《四民月令》曰「叔敖作期思陂」,即此。後漢王景為廬江太守重修之,境內豐給。其陂徑百里,灌田萬頃。齊、梁時立屯田,無復輸運。又《太平寰宇記》云:壽州安豐縣,芍陂在縣東一百步。《淮南子》云:「楚相作期思之陂,灌雩婁之野。」按芍陂上承渒水,南自霍山縣北界騶虞石入,號曰豪水,北流注陂中,凡經百里,灌田萬頃。 河北道趙州寧晉(今河北寧晉)地旱鹵,西南有新渠,上元中,〔癭陶〕令程處默引水入城以溉田,經十餘里,地用豐潤,民食乃甘(《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降州聞喜(今山西聞喜西北)東南三十五里有沙渠,儀鳳二年(公元677年),詔引中條山水於南陂下,西流經十六里,溉涑陰田(《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趙州昭慶(今河北隆堯縣東)城下有澧水渠,儀鳳三年,令李玄開以溉田通漕(《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杭州臨安(今浙江臨安北)北五里有官塘,堰水溉田,有九澳,永淳元年(公元682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朗州武陵(今湖南常德)北有永泰渠,光宅(公元684年)中,〔朗州〕刺史吳處立開,通漕,且為火備(《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鳳翔府寶雞(今陝西寶雞)西北有升原渠,引水至咸陽。垂拱(公元685—688年)初,運岐隴水入京畿(《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泗州臨淮(今安徽盱眙北)有新漕渠,南通淮,垂拱四年(公元688年)開,以通海、沂、密等州(《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綿州巴西(今四川綿陽)南六里有廣濟陂,引渠溉田百餘頃,垂拱四年,長史樊思孝、令夏侯因故渠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汴州開封(今河南開封東南)有湛渠,載初元年(公元689年),引汴注白溝,以通曹、兗賦租(《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西)南一里有羊令渠,載初(公元689年)中,令羊元引漳水北流,貫城注隍(《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鳳翔府寶雞東北十里有高泉渠,如意元年(公元692年)開,引水入縣城(《新唐書·地理志》)。 嶺南道桂州臨桂(今廣西桂林)有想思埭,長壽元年(公元692年)築,分想思水使東西流(《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想思江、〔桂林〕府南五十里,唐長壽(公元692—694年)初築,分想思水使東西流,東流合灕江,西流合白石水,闊各十丈余。 河北道冀州南宮(今河北南宮西北)有通利渠,延載元年(公元694年)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通利渠在〔南宮〕縣西五十九里,唐延載中所開,蓋引漳水以資灌溉。 淮南道楚州寶應(今江蘇寶應)西南八十里有白水塘、羨塘,證聖(公元695年)中,開置屯田。 江南道湖州安吉(今浙江安吉)北三十里有邸閣池,北十七里有石鼓堰,引天目山水,溉田百頃,皆聖歷(公元698年)初,〔安吉〕令鉗耳知命置。 河北道德州平昌(今山東商河西北)有馬頰河,久視元年(公元700年)開,號新河(《新唐書·地理志》)。 大足元年(公元701年),於東都(洛陽)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諸州租船(《舊唐書·食貨志》)。 河南道青州北海(今山東濰坊),長安(公元701—704年)中,令竇琰於故營丘城東北穿渠,引白浪水曲折三十里以溉田,號竇公渠(《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彭州九隴(今四川彭縣),武后時,長史劉易從決唐昌沱江,鑿川派流,合堋口歧水,溉九隴、唐昌田(《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薊州漁陽(今天津薊縣)有平虜渠,傍海穿漕,以避海難。又其北漲為溝,以拒契丹,皆神龍(公元705—707年)中,滄州刺史姜師度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貝州經城(今河北威縣北)西南四十里有張甲河,神龍三年(公元707年),姜師度因故瀆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陳州西華(今河南西華)有鄧門廢陂,神龍中,令張餘慶復開,引潁水溉田(《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鄧門陂,蓋以鄧艾故址而名。 河北道冀州堂陽(今河北新河西北)西南三十里有渠,自巨鹿(今河北巨鹿)入縣境,下入南宮(今河北南宮),景龍元年(公元707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景龍中,王晙都督桂州,因埭江開屯田數千頃,以息轉輸(《讀史方輿紀要》)。 嶺南道邕州宣化(今廣西南寧南),郁水自七源州流出,州民常苦之。景雲(公元710—711年)中,司馬呂仁引渠分流以殺水勢,自是無沒溺之害,民乃夾水而居(《新唐書·地理志》)。 盱眙(今江蘇盱眙)有直河,太極元年(公元712年),敕使魏景倩引淮水至黃土岡,所通揚州(《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杭州鹽官(今浙江海鹽西北舊海寧縣城)有捍海塘堤,長百二十四里,開元元年(公元713年)重築(《新唐書·地理志》)。 開元元年十一月,河中尹姜師度以安邑(今山西運城東北)鹽池漸涸,師度開拓,疏決水道,置為鹽屯,公私大收其利(《舊唐書·食貨志》)。 陝西耀州(今陝西耀縣),強公渠在州西南。《唐書》:華原無水,雍州司土參軍強循教民鑿渠以浸田,一方利之,號為強公渠(《讀史方輿紀要》)。按《唐會要》卷八十八開元元年有將作大匠姜師度、戶部侍郎強循,故附於此。 河北道孟州河陰(今河南鞏義東北)有梁公堰(即隋梁睿所修),在河汴。開元二年(公元714年),河南尹李傑因故渠浚之,以便漕運(《新唐書·地理志》)。 河東道太原府文水(今山西文水東)東北五十里有甘泉渠,二十五里有盪沙渠,二十里有靈長渠,有千畝渠,俱引文谷水,傳溉田數千頃,皆開元二年,令戴謙所鑿(《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西南二十三里有利俗渠,引喬谷水;東南十五里有羅文渠,引小敷谷水,支分溉田,皆開元四年,詔〔陝州刺史〕姜師度疏故渠,又立堤,以捍水害(《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華州華陰(今陝西華陰)西二十四里有敷水渠,開元二年,姜師度鑿,以泄水害。五年(公元717年),刺史樊忱復鑿之,使通渭漕(《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州任丘(今河北任丘)有通利渠,開元四年,令魚思賢開,以泄陂淀,自〔任丘〕縣南五里至城西北入,得地二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東五十五里有神塘,開元五年,因風雷摧山,偃澗成塘,溉田二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兗州萊蕪(今山東萊蕪東北)西北十五里有普濟渠,開元六年,令趙建盛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冀州堂陽(今河北新河西北)西十里有漳水堤,開元六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會州會寧(今甘肅靖遠)有黃河堰,開元七年,刺史安敬忠築以捍流(《新唐書·地理志》)。按《太平寰宇記》會州會寧縣下云:黃河堰,唐開元河流漸逼州城,刺史安敬忠率團練兵起作堰,拔河水向西北流,遂免淹沒。 關內道同州朝邑(今陝西大荔東)北十里有通靈陂,開元七年,刺史姜師度引洛堰河以溉田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按《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同州朝邑,通靈陂在縣北四里二百三十步,開元初,姜師度為〔同州〕刺史,引〔洛〕水及黃河以灌之,種稻田二千餘頃。 河北道景州南皮(今河北南皮東南),古屯河,自臨津經縣入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開元十年(公元722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越州會稽(今浙江紹興)東北四十里有防海塘,自上虞江抵山陰百餘里,以蓄水溉田,開元十年,令李俊之增修。大曆十年(公元775年),觀察使皇甫溫,太和六年(公元832年),令李左次又增修之(《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海州朐山(今江蘇連雲港西)東二十里有永安堤,北接山,環城長十里,以捍海潮,〔開元十四年〕刺史杜令昭築(《新唐書·地理志》)。 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正月,令將作大匠范安及檢行鄭州河口斗門。……安及遂發河南府、懷、鄭、汴、滑三萬人疏決開舊河口,旬日而畢(《舊唐書·食貨志》)。 河北道滄州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西北六十里有衡漳東堤,開元十年築。東南二十里有渠,注屯氏河,東南七十里有渠注漳,並引浮水,皆刺史姜師度開。西南五十七里有無棣河,東南十五里有陽通河,皆開元十六年開。南十五里有浮河堤、陽通河堤,又南三十里有永濟北堤,亦是年築。有甘井二,〔開元〕十年,令毛某苦水咸無以食,乃於縣舍穿地,泉涌而甘,民謂之毛公井(《新唐書·地理志》)。 浙江慈谿縣(今浙江寧波慈城鎮)普濟湖,縣治東北一里。唐開元中,縣令房鑿以溉田,廣百五十畝,以在闞峰之下,名曰闞湖,尋曰慈湖,俗以其近普濟寺,名普濟湖。又永明湖在縣西南一里,亦房所置以溉田(《讀史方輿紀要》)。 四川眉州(治通義,今四川眉山)蟆頤堰,州東七里,唐開元中,益州刺史章仇兼瓊開,障蜀江水溉眉山、青神(今四川青神)田畝七萬二千有奇(《讀史方輿紀要》)。 河南道蔡州新息(今河南息縣)西北五十里有隋故玉梁渠,開元中,令薛務增浚,溉田三千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趙州柏鄉(今河北柏鄉)西有千金渠、萬金渠,開元中,令王佐所浚築,以疏積潦(《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景州東光(今河北東光)南二十里有靳河,自安陵入浮河,開元中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明州縣(今浙江寧波南)南二里有小江湖,溉田八百頃,開元中,令王元緯置(《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小江湖,在〔浙江寧波〕府西南五十里它山下,即它山堰也,今曰南塘河。會稽、上虞以東,高山深谷,絡繹環繞,層次引流,皆匯於此。唐長慶中,舒《引水記》云:它山者,四明眾山水所萃,一作雨則澗壑交會為漫流,即歲旱,溪流亦未嘗絕也。但歲久水堙……王元緯為令,相地勢……它山麓皆石址插江底,可藉為堰。乃治堰跨兩山麓,南北闊皆四十二丈,石級三十有六,冶鐵灌之,渠與江截為二,堰高而甚中,澇則什七八入江,什三入溪,旱則什七入溪,什三入江。邑西七鄉之田,俱恃以灌溉。 劍南道眉州彭山(今四川彭山)有通濟大堰一,小堰十,自新津(今四川新津)江口引渠南下,百二十里至州西南入江,溉田千六百頃,開元中,益州長史章仇兼瓊開(《新唐書·地理志》)。 開元中,宇文融又畫策開河北王莽河,溉田數千頃,以營稻田(《舊唐書·食貨志》)。 河南府洛陽縣,唐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浚苑中洛水,九旬而罷(《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潤州丹徒(今江蘇鎮江),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刺史齊澣以州北隔江,舟行繞瓜步,回遠六十里,多風濤。乃於京口埭下直趨渡江二十里,開伊婁河二十五里,渡揚子(即揚州一段長江)立埭,歲利百億,舟不漂溺(《新唐書·地理志》)。按《輿地紀勝》鎮江府伊婁河,開元二十二年,刺史齊澣,以潤州北界陽江,於京口埭下直截渡江二十里,開伊婁河二十五里,即達揚子縣,歲收利百億,並立伊婁埭,自是免漂損之災。又按《讀史方輿紀要》江南江都縣(今江蘇揚州),伊婁河在府南二十里揚子鎮,南通大江。自隋以前,揚子鎮臨江,南渡京口。唐時積沙二十五里,渡江者繞瓜步沙尾,紆迴六十里。開元二十二年,齊澣為潤州刺史,請於京口埭下直趨渡江二十里,開伊婁河於揚州南瓜洲浦,長二十五里,即達揚子鎮,從之。因立伊婁埭。《漕河考》:瓜洲漕河本名伊婁河,自唐以來,皆為漕渠津要,河口接大江,亦曰瓜洲渡。又云:初自廣陵揚子鎮濟江,江面闊,相距四十餘里;唐立伊婁埭,江闊猶二十餘里;宋時瓜洲渡口猶十八里;今瓜洲渡至京口不過七八里。 劍南道成都府溫江(今四川溫江)有新源水,開元二十三年,長史章仇兼瓊因蜀王秀故渠開,通漕西山竹木(《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瀛州河間(今河北河間)西南五里有長豐渠,開元二十五年,刺史盧暉自東城平舒(今河北大城)引滹沱東入淇,通漕,溉田五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宿州虹縣(今江蘇泗縣)有廣濟新渠,開元二十七年採訪使齊澣開。自虹至淮陰(今江蘇清江東南)北十八里入淮,以便漕運,既成,湍急不可行,遂廢(《新唐書·地理志》)。 山南道朗州武陵(今湖南常德)西北二十七里有北塔堰,開元二十七年,刺史李增修,接古專陂,由黃土堰注白馬湖,分入城隍及永泰渠,溉田千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平州馬城(今河北灤縣東南),古海陽城也。開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置,以通海運,東北有千金冶(《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蜀州新津(今四川新津)西南二里有遠濟堰,分四筒穿渠,溉眉州彭山(今四川彭山)、通義(今四川眉山)之田,開元二十八年,採訪使章仇兼瓊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魏州貴鄉(今河北大名北)有西渠,開元二十八年,刺史盧暉徙永濟渠,自石灰窠引流至城西,注魏橋,以通江淮之貨(《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直隸元城縣御河,唐開元二十八年,刺史盧暉移永濟渠,自石灰窯引流至城西注魏橋。夾渠置樓百餘間,以貯江淮之貨,亦謂之西渠。 開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陝郡太守李齊物鑿三門山(今三門峽)以通運,辟三門嶺,逾岩險之地,俾負索引艦,升於安流,自齊物始也(《舊唐書·食貨志》)。 江南道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北一里有晉江,開元二十九年,別駕趙頤貞鑿通舟楫至城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明州縣(今浙江寧波)東二十里有西湖,溉田五百頃,天寶二年(公元743年),令陸南金開之(《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成都府成都北十八里有萬歲池,天寶中,長史章仇兼瓊築堤積水溉田。南百步有官源渠堤百餘里,天寶二載,令獨孤戒盈築(《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京兆府長安,天寶二年,〔京兆〕尹韓朝宗引渭水入金光門,置潭於西市,以貯材木(《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鎮州獲鹿(今河北獲鹿),天寶二年,又自石邑引大唐渠東南流四十三里入太白渠(《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華州華陰(今陝西華陰)有漕渠,自苑西引渭水,因古渠合灞、經廣運潭至縣入渭,天寶三載(公元744年)韋堅開。又有永豐倉、臨渭倉(《新唐書·地理志》)。按《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華州華陰,永豐倉在縣東北三十五里渭河口,隋置。……天寶三載,左常侍兼陝州刺史韋堅開漕河,自苑西引渭水因古渠至華陰入渭,運永豐倉及三門倉米以給京師,名曰廣運潭。……灞、二水,會於漕渠,每夏大雨,輒皆漲。大曆之後,漸不通舟。又云:天寶中,每歲水陸運米二百五十萬石入關,大曆後每歲水陸運米四十萬石入關。 浙江鄞縣(今浙江寧波),東錢湖〔在寧波〕府東三十五里,一名黃金湖,唐時亦曰西湖。……天寶三載,令陸南金嘗開浚。四面環山,受七十二溪之水,周八百頃,湖岸疊石為塘,亘八十里。又於其旁各為石,水溢則分泄之,使注於江(《讀史方輿紀要》)。 浙江蕭山縣,三湖,唐天寶中,縣令郭密之於縣東十里築湖塘,溉田二千餘頃(《讀史方輿紀要》)。 河南道河南府河南(今河南洛陽)龍門山,東抵天津(橋),有伊水石堰,天寶十載(公元751年),〔河南〕尹裴迥置(《新唐書·地理志》)。 直隸寧晉縣(今河北寧晉),寧晉渠在縣西。《唐志》自胡盧湖以北,縣地常虞旱鹵,西南有新渠,上元(公元760—761年)中,邑令程知猷所開,引汶水入城以溉田,徑十餘里,地用豐潤,民食乃甘(《讀史方輿紀要》)。 淮南道壽州安豐(今安徽壽春西南)東北十里有永樂渠,溉高原田。廣德二年(公元764年),宰相元載置,大曆十三年(公元778年)廢(《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潤州丹陽(今江蘇丹陽)有練塘,周八十里。永泰中(公元765—766年),刺史韋損因廢塘復置以溉丹陽、金壇、延陵之地(《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丹陽縣練湖在縣城北,一名練塘。《南徐記》:湖周百二十里,納丹徒、長山、高驪諸山之水,凡七十一流,匯而為湖。唐時,近湖民築堤,橫截十四里,開瀆口泄水,取湖下地作田,遂分上下二湖。永泰二年(公元766年),刺史韋損狀請重開下湖,謂「練湖未被隔斷以前,每春夏雨水漲滿,側近百姓,得引溉田苗;官河干淺,又得河水灌注,公私往來,至為便利。若霖雨泛溢,則開瀆泄水入江。自築堤以來,湖中地窄,無處貯水,橫堤壅礙,不得北流,秋夏雨多,即向南奔注,丹陽、延陵、金壇等縣良田八九千頃常被掩沒。稍遇亢陽,近湖田苗,無水灌溉。所利一百一十五頃田,損三縣百姓之地。望依舊漲水為湖,官河既得通流,邑人免憂旱潦。」報可。李華曰:「練湖幅圓四十里,韋損增理故塘,繚而合之,廣湖為八十里,亦名丹陽湖。」大曆初,劉晏為轉運使,分官吏主丹陽湖,禁民引溉,河道不涸。 大曆元年(公元766年)九月庚申,京兆尹黎以京城薪炭不給,奏開漕渠,自南山谷口入京城,至薦福寺東街,北抵景風、延喜門入苑,闊八尺,深一丈,渠成(《舊唐書·代宗紀》)。 大曆二年,以昭應令劉仁師充修渠堰副使。初,仁師為高陵(今陝西高陵)令,上言:「三白渠可利者遠,而涇陽(今陝西涇陽)獨有之。」條理上聞,其弊遂革,關中大賴焉(《新唐書·地理志》)。 《白氏六帖》:高陵有清白二渠,交口置斗門堰,清水三分入白渠,二分入清渠。 江南道宣州宣城(今安徽宣城)東十六里有惠政陂,引渠溉田二百頃,大曆二年,觀察使陳少游置(《新唐書·地理志》)。 淮南道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有常豐堰,大曆中,黜陟使李承置以溉田(《新唐書·地理志》)。按《新唐書·李承傳》:累遷淮南西道黜陟使,奏置常豐堰於楚州,以御海潮,溉屯田鹵,收常十倍它歲。 捍海堰在興化縣(今江蘇興化),唐大曆中,使者李承創焉(《輿地紀勝》)。 關內道州三水(今陝西旬邑北)北二十里有萬壽湫,大曆八年,因風雷而成(《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宣城縣(今安徽宣城),薛公堰在〔寧國〕府北百十里。志云:唐觀察使薛邕(大曆十一年任)所築,引水溉田處也(《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昇州句容(今江蘇句容)西南三十里有峰岩湖,麟德(公元664—665年)中,令楊延嘉因梁故堤置,後廢。大曆十二年,〔句容〕令王昕復置,周百里為塘,立二斗門以節旱,開田萬頃(《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又有百堰,在〔句容〕縣西南三十五里,與斗門同置,湖水由此入秦淮,南唐屢經修築。 大曆十二年,京兆尹黎幹開決鄭、白二水支渠,及稻田碾,復秦漢水道,以溉陸田(《唐會要》卷八十九)。 李紳《入揚州郭》詩序云:潮水舊通揚州郭內,大曆已後,潮信不通。李頎〔《送劉昱》〕詩:「鸕鶿山頭微雨晴,揚州郭里暮潮生。〔行人夜宿金陵渚,試聽沙邊有雁聲。〕」此可以驗。紳詩句雲「欲指潮痕問里閭」。又李紳《宿揚州》詩:江橫渡闊煙波晚,潮過金陵落葉秋。 御史渠在〔寧夏〕鎮東北,唐史,郭子儀請開豐寧軍御史渠,溉田二千頃是也。又尚書渠,亦唐所開,《舊唐書》大曆十三年(公元778年),回紇馬重英以四萬騎寇靈州,塞御史、尚書、光祿三渠水口,以擾屯田,朔方留後常謙光逐出塞。後李聽為都督長史,復導三渠(《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饒州鄱陽(今江西波陽)縣東有邵父堤,東北三里有李公堤。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李公築,以捍江水。東北四里有馬塘,北六里有土湖,皆刺史馬植築(《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豐州九原(今內蒙古五原南)有陵陽渠,建中三年(公元782年)浚之,以溉田置屯,尋棄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泉州莆田(今福建莆田)北七里有延壽陂,溉田四百餘頃,建中年置(《新唐書·地理志》)。 絳州(治正平,今山西新絳)刺史韋武鑿汾水灌田萬三千餘頃(《新唐書·韋挺傳曾孫武傳》)。 江南道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北三十里有越王山堰,貞元元年(公元785年),觀察使皇甫政鑿山以蓄泄水利(《新唐書·地理志》)。 淮南道揚州江都,有愛敬陂水門,貞元四年,節度使杜亞自江都西循蜀岡之右,引陂趨城隅以通漕,溉夾陂田。寶曆二年(公元826年),漕渠淺,輸不及期,鹽鐵使王播自七里港引渠東注官河,以便漕運(《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同州陽(今陝西合陽)有陽班湫,貞元四年,堰谷水成(《新唐書·地理志》)。 貞元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涇陽縣三白渠限口,京兆尹鄭叔則奏:「六縣分水之處,實為要害,請准諸堰例,置監及丁夫守當。」敕旨依(《唐會要》卷八十九)。 江南道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東一里有尚書塘,溉田三百餘頃,貞元五年,刺史趙昌置(《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杭州富陽(今浙江富陽)南六十里有堤,乾封元年(公元666年),令李時築。東自海,西至於莧浦,以捍水患。貞元七年,令鄭早又增修之(《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邢州平鄉(今河北平鄉),貞元中,刺史元誼徙漳水,自州東二十里出,至巨鹿北二十里入故河(《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江都縣(今江蘇揚州),貞元中,杜佑節度淮南,決雷陂以廣灌溉,斥海濱棄地為田,積米至五十萬斛(《讀史方輿紀要》)。 關內道夏州朔方(今內蒙古伊克昭盟烏審旗南白城子),貞元七年,開延化渠,引烏水入庫狄澤,溉田二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貞元八年三月,嗣曹王〔李〕皋為荊南節度使觀察。先是江陵東北七十里廢田旁漢古堤,壞決凡二處,每夏則為浸溢,皋使命塞之,廣良田五千頃,畝收一鍾(《唐會要》卷八十九)。皋又規江南廢洲為廬舍,架江為二橋(《新唐書·地理志》)。 山西趙城縣(今山西洪洞北),霍渠在縣東南四十里,即霍山之水也。唐貞元中,引流分二渠,名曰北霍、南霍。其北渠分三道溉趙城境內之田;南渠分五道兼溉境內之田,凡九百餘頃,下流注於汾水(《讀史方輿紀要》)。 關內道豐州九原(今內蒙古五原南)有咸應、永清二渠,貞元中,刺史李景略開,溉田數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明州縣(今浙江寧波南)西十二里廣德湖,貞元九年,刺史任侗因故跡增修(《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廣德湖舊溉田四百頃。 浙江慈谿縣(今浙江寧波慈城鎮),花嶼湖在縣東南十里,唐貞元十年,〔明州〕刺史任侗嘗修築之,周十七頃有奇,溉田六千餘畝。中有小嶼,因築塘以通往來,湖遂分東西兩湖。杜湖,〔慈谿〕縣西北五十里,舊有湖淤塞,唐刺史任侗復浚築之,民賴其利(《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福州侯官(今福建福州)西南七里有洪塘浦,自石屺江而東,經甓瀆至柳橋,以通舟楫。貞元十一年觀察使王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唐貞元十一年觀察使王又開南湖於〔福州〕城西南五里,廣二百四十步,接西湖之水,灌於東南。 江南道湖州長城(今浙江長興)有西湖,溉田三千頃,其後堙廢。貞元十三年,刺史於復之,人賴其利(《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鄂州永興(今湖北陽新)有長樂堰,貞元十三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嶺南道桂州臨桂(今廣西桂林)東南有回濤埭,以捍桂水,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築(《新唐書·地理志》)。 淮南道和州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東南二里有韋游溝,引江至郭十五里,溉田五百頃,開元中,丞韋尹開。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令游重彥又治之,民享其利,以姓名溝(《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杭州於潛(今浙江臨安西)南三十里有紫溪水溉田,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令杜泳開。又鑿渠三十里以通舟楫(《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綿州羅江(今四川德陽東北)北十四里有楊村堰,引折腳堰水溉田,貞元二十一年,令韋德築(《新唐書·地理志》)。 劍南道漢州雒縣(今四川廣漢),貞元末,刺史盧士立堤堰,溉田四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山南道興州長舉(今甘肅徽縣東南),元和中,節度使嚴礪自縣而西,疏嘉陵江二百里,焚巨石,沃醯以碎之,通漕以饋成州戍兵(《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越州山陰,又東北二十里,作朱儲斗門。北五里有新河。西北十里有運道塘,皆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觀察使溫簡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西南昌東湖〕元和三年,築堤五尺,長十二里,堤成。明年,江與堤平,鑿六百陂塘,灌田一萬頃(《文苑英華》杜牧《江西觀察使武陽公韋公遺愛碑》)。按《讀史方輿紀要》江西南昌東湖云:唐元和二年,江西觀察使韋丹又於南塘築捍江堤,長十二里,派湖入江,節以斗門,以疏暴漲。凡為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萬二千頃,俗呼為南塘。 淮南道揚州高郵(今江蘇高郵)有堤塘,溉田數千頃,元和中(元和三年至五年),節度使李吉甫築(《新唐書·地理志》)。按《輿地紀勝》高郵軍,平淮堰在高郵境內,溉田數千頃,元和中,節度使李吉甫所築。 又按《新唐書·李棲筠傳子吉甫附傳》:為淮南節度使,築富人、固本二塘,溉田且萬頃。漕渠庳下,不能居水,乃築堤閼,以防不足,泄有餘,名曰平津堰(疑平淮堰之誤)。 江南道袁州宜春(今江西宜春)西南十里有李渠,引仰山水入城,〔元和四年〕刺史李將順築(《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元和四年,李將順守袁州,時州多火災,居民負江汲溉甚艱,將順以州城地勢高,秀江低數丈,不可堰使入城。惟南山水可堰,乃鑿堰引水,溉田二萬。又決而入城,繚繞閭巷,其深闊使可通舟,經城東北而入秀江,邦人利之,名曰李渠。又有益州塘,在城西北,亦唐元和中李將順所築。 江南道湖州烏程(今浙江湖州)東百二十里有官池,元和中,刺史范傳正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宣州南陵(今安徽南陵)有大農陂,溉田千頃。元和四年,寧國令范某因廢陂置,為石堰三百屯,水所及者六十里(《新唐書·地理志》)。 元和六年(公元811年)孟簡出為常州刺史。……簡始到郡,開古孟瀆,長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餘頃(《舊唐書·孟簡傳》)。按《讀史方輿紀要》:江南武進縣(今江蘇常州)孟瀆,〔常州〕府西三十里奔牛鎮,東南枕運河,北流六十里入揚子江。《唐會要》元和八年,常州刺史孟簡因故渠開此瀆,袤四十一里,引江水南注通漕,溉田四千頃,因名。 福建莆田縣(今福建莆田)木蘭溪,〔興化〕府南七里木蘭山下,故有水曰南洋,唐觀察使裴次元(元和六年至八年)堤海為田三百頃,即此處也(《讀史方輿紀要》)。 元和八年,魏博觀察使田弘正奏,准詔開衛州黎陽縣古黃河道,從鄭滑節度使薛平之請也。先是滑州多水災,其城西去黃河二里,每夏漲溢,則浸壞城郭,水及羊馬城之半。平請開古河,用分水力。弘正遂與平皆上聞,詔許之。乃於鄭、衛兩郡征徒萬人,鑿古河,南北長十四里,東西闊六十步,深一丈七尺,決舊河以注新河,遂無水患。詔並褒美焉(《唐會要》卷八十九)。按《春明退朝錄》云:唐時黃河不聞有決溢之患。《唐書》惟載薛平為鄭滑節度使,始河溢瓠子東,泛滑,距城才二里許。平按求故道,出黎陽西南……疏導二十里,以殺水悍……自是滑人無患。 陝西寧夏鎮(今寧夏靈武西北),千金渠在鎮南,《元和志》,渠在靈武縣北四十二里。長五十二里,闊十里。又有漢渠,在靈武縣南五十里,從漢渠北流四十餘里,始為千金大陂。其左右又有胡渠、御史、百家等渠,共溉田五百餘頃(《讀史方輿紀要》)。 河南道密州諸城縣(今山東諸城)濰水故堰,在縣東北四十里,蓄以為塘,方二十餘里,溉水田萬頃(《元和郡縣圖志》)。 安吉州(今浙江安吉北)吳興塘,《元和志》云:太守沈嘉所建,灌田二千餘頃(《輿地紀勝》)。 江南道潭州湘潭縣(今湖南衡山東北)涓湖,溉良田二百餘頃,縣西七十里(《元和郡縣圖志》。按上引資料均見《元和郡縣圖志》,而不著修建年月,今以《元和志》成書於元和八年,故附列於此)。 浙江山陰會稽縣(今浙江紹興),府東北二十里有朱儲斗門,北五里有新河,皆元和十年(公元815年),觀察使孟簡所開(《讀史方輿紀要》)。 浙江奉化縣(今浙江奉化)趙河,在縣北二十五里,唐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令趙察開置,引溪流溉田八百餘頃。東三十里又有白杜河,亦唐元和十四年趙察所開,引東境諸溪流以灌民田,凡四百餘頃,其下流皆自江口合奉化江(《讀史方輿紀要》)。 元和十五年六月,李聽改靈鹽節度使。境內有光祿渠,廢塞歲久,欲起屯田,以代轉輸,聽復開決舊渠,溉田千餘頃,至今賴之(《舊唐書·李晟傳子聽附傳》)。 山南道朗州武陵(今湖南常德)東北八十九里有考功堰,長慶元年(公元821年),刺史李翱因故漢樊陂開,溉田千一百頃。又有右史堰,〔長慶〕二年(公元822年),刺史溫造增修,開後鄉渠,經九十七里,溉田二千頃。又北百一十九里,有津石陂,本聖歷(公元698—700年,武則天年號)初,武陵令崔嗣業開,〔李〕翱、〔溫〕造亦從而增之,溉田九百頃(《新唐書·地理志》)。 長慶初,〔崔弘禮〕遷河陽節度使,治河內秦渠,溉田千頃,歲收八萬斛(《新唐書·崔弘禮傳》)。 淮南道楚州淮陰(今江蘇淮安)南九十五里,有棠梨涇,長慶二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淮南道楚州寶應(今江蘇寶應)西南四十里有徐州涇,西南五里有大府涇,長慶中,興白水塘屯,發青徐揚州之民以鑿之。大府即揚州。北四里有竹子涇,亦長慶中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江南寶應縣白水塘,縣西八十五里,闊三十里,周二百五十里,北接山陽,西南接泗州盱眙縣界,亦曰白水陂。三國魏鄧艾所築,與盱眙破釜塘相連,開八水門,立屯溉田萬二千頃。大業末,破釜塘壞,水北入淮,於是白水塘亦涸。唐證聖中(公元695年)始復修治,開置屯田,長慶中復修復之(《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江州潯陽(今江西九江)南有甘棠湖,長慶二年,刺史李渤築,立斗門以蓄泄水勢(《新唐書·地理志》)。 浙江上虞縣(今浙江上虞東南)夏蓋湖,縣西北四十里夏蓋山南,唐長慶二年,開以溉田(《讀史方輿紀要》)。 浙江錢塘(今浙江杭州),西湖在城西,周回三十里,三面環山,溪谷縷注,瀦而為湖。唐大曆中,〔杭州〕刺史李泌於湖北為石函橋,置水閘以泄湖水,溉田無算。長慶初,刺史白居易復築堤捍湖,蓄泄其水,溉田千頃。又引入運河以利漕(《讀史方輿紀要》)。 關內道靈州回樂(今寧夏靈武)有特進渠,溉田六百頃,長慶四年(公元824年)詔開(《新唐書·地理志》)。 陝西長安縣(今陝西西安)七里渠,在故長安城宣平門外,亦曰七里溝。唐長慶中,王播浚之以便漕(《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蘇州海鹽(今浙江海鹽)有古涇三百一,長慶中,令李諤開,以御水旱(《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京兆府高陵(今陝西高陵)有古白渠,寶曆元年(公元825年),〔高陵〕令劉仁師請更水道,渠成,名曰劉公,堰曰彭城(劉仁師郡望為彭城劉氏)(《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越州上虞西北二十七里有任嶼湖,寶曆二年(公元826年),令金堯恭置,溉田二百頃。北二十里有黎湖,亦堯恭所置(《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浙江上虞縣西溪湖,唐令戴延興築塘七里,亦名七里湖。 江南江都縣(今江蘇揚州)七里溝,〔揚州〕府東北十里,亦曰七里堤。唐寶曆二年,鹽鐵使王播奏:「揚州城內,漕河水淺,舟船澀滯,轉輸不及期。請從府北閶門外古七里港開河而東,屈曲至禪智寺橋,通舊官河,長十九里。」從之,即此河也(《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湖州烏程(今浙江湖州)東南二十五里有陵波塘,寶曆中,刺史崔玄亮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蓮雲塘在〔湖州〕府東南七十五里,一名練溪,亦崔元亮築塘以溉田處。 江南道杭州餘杭(今浙江杭州西)南五里有上湖,西二里有下湖,寶曆中,令歸珧因漢令陳渾故跡置。北三里有北湖,亦珧所開,溉田千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陝西縣(今陝西戶縣)陂,縣西五里,唐《十道志》:陂周十四里,產魚甚美。寶曆間,嘗敕尚食禁采捕,水則任民溉田及碾。太和中,復敕還府(《讀史方輿紀要》)。 陝西,太和元年(公元827年),歲旱河涸,挽漕者掊沙而進,米多耗。咸陽(今陝西咸陽東北)西十八里有興成堰,秦漢故漕渠也。咸陽令韓遼請疏之,東抵潼關二百里,可以罷車挽之勞,從之(《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福州閩(今福建福州)東五里有海堤,太和二年(公元828年),令李茸築。先是每六月,潮水鹹鹵,禾苗多死。堤成,瀦溪水殖稻,其地三百戶皆良田(《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西南一里有天水淮,灌田百八十頃,太和三年(公元829年),刺史趙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江州潯陽(今江西九江)東有秋水堤,太和三年,刺史韋珩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孟州濟源(今河南濟源)有枋口堰,太和五年(公元831年),〔河陽懷〕節度使溫造浚古渠,溉濟源、河內、溫、武陟四縣田五千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河南道許州長社(今河南許昌)繞州郭有堤塘百八十里,〔太和元年,忠武軍〕節度使高立以溉田(《新唐書·地理志》)。蓄泄既均,人無飢年(《舊唐書·高傳》)。 劍南道眉州青神(今四川青神),太和中,榮夷人張武等百餘家請田於青神,鑿山釃渠,溉田二百餘頃(《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西北四十六里有新徑斗門,太和七年,觀察使陸亘置(《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福州長樂(今福建長樂)東十里有海堤,太和七年,令李茸築。立十斗門以御潮,旱則瀦水,雨則泄水,遂成良田(《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蘇州海鹽(今浙江海鹽)西北六十里漢塘,太和九年(公元835年)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明州縣(今浙江寧波)西南四十九里有仲夏堰,溉田數千頃,太和九年,刺史於季友築(《新唐書·地理志》)。 關內道坊州中部(今陝西黃陵),州郭無水,東北七里有上善泉,開成二年(公元837年),刺史張怡架水入城,以紓遠汲。四年,刺史崔駢復增修之,民獲其利(《新唐書·地理志》)。 浙江歸安縣(今浙江湖州),城北有芙蓉池,開成中(公元836—840年),刺史楊漢公所鑿,皆引余不溪灌注之(《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湖州烏程(今浙江湖州)北二里有蒲帆塘,刺史楊漢公開而得蒲帆,因名(《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江州潯陽(今江西九江)西有斷洪堤,會昌二年(公元842年),刺史張又新築,以窒水旱(《新唐書·地理志》)。 會昌中,漢水害襄陽(今湖北襄樊),拜〔盧〕鈞山南道節度使,築堤六千步,以障漢暴(《新唐書·盧鈞傳》)。 浙江永嘉縣(今浙江溫州),會昌湖在〔溫州〕府城西南,湖受〔郭溪、雄溪、瞿溪〕三溪之水,瀰漫城傍。起於漢、晉間,至唐會昌四年,太守韋庸重浚治之,因名(《讀史方輿紀要》)。 江西建昌縣(今江西永修),捍水堤在縣治南一里,唐會昌六年,縣令何易於築(《新唐書·地理志》)。 河北道懷州修武(今河南修武)西北二十里有新河,自六真山下合黃丹泉水,南流入吳澤陂,大中(公元847—859年)中,修武令杜某開(《新唐書·地理志》)。 大中八年(公元854年),〔李頻〕再遷武功(今陝西武功西北)令。有六門堰者,廢百五十年,方歲飢,頻發官廩,庸民浚渠,按故道廝水溉田,谷以大稔(《新唐書·文藝·李頻傳》)。 四川成都縣(今四川成都)金水河,在〔成都〕府城內,唐白敏中(大中六年任劍南節度使,至十一年徙鎮)所開,環絡街市,謂之楚河(《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道江州都昌(今江西都昌西北)南一里有陳令塘,咸通元年(公元860年),令陳可夫築,以阻潦水(《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杭州錢塘(今浙江杭州)南五里有沙河塘,咸通二年,刺史崔彥曾開(《新唐書·地理志》)。按《輿地紀勝》云:昔潮水衝擊,入城奔逸,勢莫能御,故開沙河以決之。 江南道洪州建昌(今江西永修)西二里又有堤,咸通二年,令孫永築(《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歙州祁門(今安徽祁門)西南十三里有閶門灘,善覆舟。〔元和中,令路〕開斗門,以平其隘,號路公溪,後斗門廢。咸通三年,令陳甘節以俸募民,穴石積木為橫樑,因山派渠,餘波入於甘溪,舟行乃安(《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歙州歙(今安徽歙縣)東南十三里有呂公灘,本車輪灘,湍悍善覆舟。刺史呂季重以俸募工鑿之,遂成安流(《新唐書·地理志》)。 江南道宣州南陵(今安徽南陵)有永豐陂,在青弋江中,咸通五年置(《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永豐陂在〔南陵〕縣東南二十里,引青弋江為陂以溉田。 山南道復州竟陵(今湖北天門)有石堰渠,咸通中,〔復州〕刺史董元素開(《新唐書·地理志》)。 江西臨川縣(今江西撫州),千金陂在〔撫州〕東南,盱水受上流諸水至郡城南……瑤湖自瑤湖北至孔家渡,地平衍,土疏惡。唐天寶中,決齧旁岸,支港橫溢,田疇盪廢。上元中,守臣建華陂以遏支流。大曆中,刺史顏真卿繼作,名土塍陂。貞元中,刺史戴叔倫又築,名冷泉陂。咸通中,李渤增築,名千金陂,灌注原田新舊共百頃有餘,自是為利益廣,東西鄉田灌溉各數千頃(《讀史方輿紀要》)。 嶺南道白州博白(今廣西博白)西南百里有北戎灘,咸通中,安南都護高駢募人平其險石,以通舟楫(《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云:綠珠江,〔博白〕縣西七里,源出綠羅山,下流合於南流江。……北戎灘……即南流江通廉州之道也。 昔秦始皇南戍五嶺,史祿於湘源上流灕水一派鑿渠,渠內置斗門三十六所。每舟至一斗門,則復閘之,俟水積,舟以漸西進,故能循崖而上達而下,以通南北之舟楫,名曰靈渠(《輿地紀勝》)。按《新唐書·地理志》云:嶺南道桂州臨桂(今廣西桂林)西十里有靈渠,引灕水,故秦史祿所鑿,後廢。寶曆(公元825—826年)初,觀察使李渤立斗門十八以通漕,俄盡廢。咸通九年(公元868年),刺史魚孟威以石為鏵堤,亘四十里,植大木為斗門,至十八重,乃通巨舟。 四川成都縣、華陽縣長堤,唐高駢築羅城,繚以長堤二十六里,或因江為塹,或鑿池成濠。又流江,《元豐志》:二江舊皆從城西入,唐高駢築羅城,遂從西北築麋棗堰,塞故瀆,更鑿新渠,導外江繞城西而北,內江繞城西而南,下流仍合於舊渚。舊渚者,合江亭也(《讀史方輿紀要》)。 江南盱眙縣(今江蘇盱眙),曲溪堰在縣西南十里,亦名新河堰。唐高駢鎮淮南,有曲溪屯將。五代周顯德二年(公元955年),張永德敗唐泗州兵於曲溪堰是也(《讀史方輿紀要》)。 汴河亦不聞疏通之事,惟《鄭畋集》載為相時(畋僖宗乾符元年五月相,五年五月罷相),汴河淀塞,請令河陽節度使於汴河口開導,仍令宣武、感化節度使嚴帖州縣,封閉公私鬥門。感化即徐州也(《春明退朝錄》)。 以下唐代興建的水利工程,因不能考知興建年代,故並附於本注之後。 《長安志》,渠在長安縣東北五里,自故霸陵城界龍首鄉馬頭控水入渠,西流過萬年城東,西入長安縣東,又北流注渭。蓋水本入霸水,自隋遷都後,堰水為渠,而霸之流漸亂。王氏曰:唐時以渠導入城者有三,一曰龍首渠,自城東南導水至長樂釃陂為二渠,一北流入苑,一經通化門興慶宮,自皇城入太極宮,以渠近龍首原而名。二曰永安渠,自城南導交水,從大安坊西街入城,北流入苑注渭。三曰清明渠,亦導交水自大安坊東界入城,由皇城入太極宮(《讀史方輿紀要》)。 廣潤陂,趙州(今河北趙縣)東二里,舊引太白渠水注之(《讀史方輿紀要》)。 河北道薊州三河(今河北三河縣)北十二里有渠河塘,西北六十里有孤山陂,溉田三千頃(《新唐書·地理志》)。按《讀史方輿紀要》謂渠河即河之訛。 四川潼川州(今四川三台)涪江,唐時曾以涪江逼近城(三台),橫溢為患,乃鑿注東地,別為新江東北注,使水道與城相遠(《讀史方輿紀要》)。 浙江奉化縣,市河〔在〕縣東南五里,亦曰新河,又曰新渠。唐陸明允導大溪水,由強國堰注市橋河,東折而北,繞流六十里,至縣北三十六里東耆堰,接奉化江,灌田至數十萬,又通舟楫,以便商旅(《讀史方輿紀要》)。 浙江建德縣,西湖在〔嚴州〕府城西南,廣袤四百五十二丈,唐刺史侯溫所開(《讀史方輿紀要》)。 (2) 轉引自1978年第4期《文史哲》所載唐耕耦同志《唐代水車的使用與推廣》一文所引原文。 (3) 參考《汪隋唐史論稿》中所載《史籍上的隋唐田畝數非實際耕地面積》及《史籍上的隋唐田畝數是應受田畝數》二文。 (4) 《通典·食貨典·輕重》載,「天寶八年,凡天下諸色米,都九千六百六萬二千二百二十石」,與同書《職官典》太府卿掌下所注「天寶八年,通計天下糧食屯收並和糴等見數,凡一億九千六百六萬二千二百二十石」相較,《食貨典》少一億石,《職官典》多一億石,當有一誤。又《通典·食貨典·輕重》載「和糴一百一十三萬九千五百三十石」;「諸色糧倉總千二百六十五萬六千六百二十石」,「正倉總四千二百一十二萬六千一百八十四石」,「義倉總六千三百一十七萬七千六百六十石」,「常平倉總四百六十萬二千二百二十石」。以上五倉存貯粟米總數為一億二千三百七十萬二千二百二十四萬石,和同書《職官典》所載數相近,蓋《食貨典》奪一「億」字。 (5) 《新唐書·百官志》將作監職掌下注云:短番匠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資匠二百六十人。 《新唐書·百官志》少府監職掌下注云:短番匠五千二十九人,綾錦坊巧兒三百六十五人,內作使綾匠八十三人,掖庭綾匠百五十人,內作巧兒四十二人。配京都諸司、諸使雜匠百二十五人。 《太平廣記》卷二百五十七引《盧氏雜說》:唐盧氏子不中第,徒步及都城東門,其日風寒甚,且投逆旅。俄有一人續至……因問姓名,曰:「姓李,世織綾錦,離亂前,屬東都官錦坊,織宮錦巧兒。」 (6)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百九十八卷:白,西國草名也,其草花絮,堪以為布。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四《大寶積經》第八十九卷:白,音牒。《考聲》云:毛布也,草花布也,從毛,疊聲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玄應《大方等大集經》第十五卷《音義》:劫波育,或言劫貝者,誤也。正言迦波羅。高昌名,可以為布。賓(今克什米爾)以南,大者成樹,〔賓〕以北形小,狀如土葵,有殼剖以出花,如柳絮,可紉以為布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持人菩薩經》:帛,案帛,西國捻草花絮織以為布,其花如柳絮。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五《一字奇特佛頂經》:縷,上音牒。西國草花蕊也,如此國花絮捻為縷作布,從毛疊聲。或從糸作紲。本無此字,譯經者權制之,故無定體。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四十《大力金剛經》:妙,《考聲》云:毛布也,亦草花布也。經文作紲,非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九引玄應《四分律》第二卷《音義》:劫貝,或雲劫波育,或言劫婆娑,正言迦波羅,此言云樹,花名也。可以為布,高昌名(今維吾爾語尚稱棉花為),是衣名。賓以南,大者成樹,〔賓〕以北形小,狀如土葵,有殼,剖以出花,如柳絮,可紉以為布,用之為衣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律》第三十卷:捻劫貝線者,捻劫貝草花絮以為織縷線也,織為白疊布也。《方言》:捻,續也。《倉頡篇》線也,經而緯之,織成布。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四《四分尼羯磨》:白,音牒。案者,西國木棉花如柳絮,彼國土俗皆抽捻以紡為縷,織以為布,名之為。《說文》從毛,疊聲。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四《四分僧羯磨》上卷:細,按,西國草花絮,捻以為布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八《音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第二卷:按絮者,西國木棉花絮也,如此土柳絮之類,今南方交亦有之。按亦作字、縶字。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七《陀羅尼集》第一卷:案白者,西國草花絮也。色白而細軟,捻以為布也。《文字典說》從毛,疊聲。經作,非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二引玄應《增一阿含經》第九卷《音義》:白疊,字體作,古文。……毛布也。經文作縶,縶,絆也,縶非經旨。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五《佛說長者音悅經》:白,《考聲》云:草花布也。《古今正字》:從毛,疊聲。或從眾作。經文從糸作縶,非之。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六引《佛本行集經》第三十九卷:白,毛布也。經文作縶,知立反,縶,絆也,縶非字義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一百《法顯傳》:白,恬協反,正合作。今傳本盡作,音正立反,非也。詳其義例,合是白,應從衣作,於義亦失,今宜作是也。 (7)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三《大寶積經》第三十七卷:氍毹,《考聲》云:織毛為文彩。本胡語也。此無正翻,俗曰毛錦,即文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大般涅經》第十一卷:氍毹,《通俗〔文〕》云:織毛蓐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七《陀羅尼集》第三卷:氍毹,梵語也,毛毯、地衣之類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五《優婆塞淨行法門經》下卷:《聲類》云:氍毹,毛錦也。《廣雅》:文也。《考聲》云:織毛為文彩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一《尼律》第十二卷:氍毹,蕃人語也,即今之毛布有文為地衣是。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二《根本毗奈耶雜事律》第五卷:氍毹,本胡語也。織毛為布如麻,以敷床褥,出賓國。《聲類》云:毛布也,二字並從毛,瞿俞皆聲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十六《集異門足論》第八卷:氍毹,正體字,論文氍,非也。《考聲》云:氍毹,織毛為之,色雜文采也。《埤蒼》云:氍毹,也。《釋名》云:毛相雜為之,色雜文采也。《古今正字》云:毛席也。二字並從毛,氍毹皆聲。 (8)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大般涅經》第十一卷:,《釋名》云:施之大床前榻上,以登上大床,因以名之。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二引玄應《增一阿含經》第十九卷《音義》:,《通俗文》,毛蓐細者曰。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六引玄應《四分律》第三十三卷氍毹,《聲類》云:毛席也。《通俗文》云:織毛褥曰氍毹,細者謂之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九引玄應《四分律》第三十七卷《音義》:,《三蒼》云:,毛有文章也。《釋名》云:施之大床前小榻上,所以登上床,因以為名焉。 (9) 參考《文物參考資料》1958年第9期載沈從文氏《談染纈》及《文物》一九六二年第七期載武敏同志《新疆出土漢唐絲織品初探》兩文。 (10) 《令義解》:「作米曰碾,作面曰。」按碾謂壓谷麥以除殼,謂碎谷麥以成粉。 (11) 《續高僧傳·譯經篇·京師大慈恩寺釋玄奘傳》:以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屆於京郊之西。……敕王玄策等二十餘人往大夏,就菩提寺僧,召石蜜匠。……乃遣匠二人,俱到東夏。尋敕往越州,就越州召之,皆得成就。 《冊府元龜》卷九百七十《外臣部·朝貢門》:西番胡國出石蜜,中國貴之。帝遣使至摩伽陀國取其法,令揚州煎諸蔗之汁,於中廚自造,色味逾於西域所出。 《新唐書·摩揭它傳》:一曰摩伽陀,本中天竺屬國。……貞觀二十一年……太宗遣使取熬糖法,即詔揚州上諸蔗,沈如其劑,色味愈西域遠甚。 (12) 《本草綱目》卷三十三《果部·沙糖》:時珍曰:此紫沙糖也,法出西域,唐太宗始遣人傳其法入中國。以蔗汁過樟木槽,取而煎成,清者為蔗糖,凝結有沙者為沙糖,漆瓮造成如石、如霜、如冰者,為石蜜,為糖霜,為冰糖也。 (13) 《本草綱目》卷三十三引《圖經本草》:竹蔗莖粗而長,可笮汁為沙糖,泉、福、吉、廣諸州多作之。煉沙糖如牛乳為乳糖,惟蜀川作之。李時珍曰:以石蜜和牛乳酥酪作成餅塊者為乳糖。 (14) 《全唐文》卷八百二張途《祁門縣新修閶門溪記》:邑之編籍民五千四百餘戶,其疆域亦不為小。山多而田少,水清而地沃。山且植茗,高下無遺土,千里之內,業於茶者七八矣。由是給衣食,供賦役,悉恃此祁之茗。色黃而香,賈客咸議,逾於諸方。每歲二三月,齎銀緡繒素求市,將貨他郡者,摩肩接跡而至。……咸通三年(公元862年)秋七月十八日,歙州司馬張途述。 (15) 關於瓷器部分,編寫時參考《新中國的考古收穫》及馮先銘同志《從文獻看唐宋以來飲茶風尚及陶瓷茶具之演變》,載《文物》1963年第1期;郭仁同志《關於青瓷與白瓷的起源》,載《文物》1959年第6期。 (16) 《唐六典》卷三:襄州〔貢〕碎石文漆器。 《通典·食貨典·賦稅》:襄陽郡貢五盛碎石文庫路真二具,十盛花庫路真二具。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十一載山南道襄州貢賦稱:「開元時貢庫路真,元和時貢漆器。」按庫路真為漆器之鮮卑語,唐開元世,猶殘存鮮卑語,故名漆器為庫路真,至元和世,則已正名漆器,不稱庫路真矣。 《新唐書·地理志》:山南道襄州,貢漆器庫路真二品:十乘花紋,五乘碎石文。 (17) 關於金銀細工製作的編寫,參考李問渠同志《彌足珍貴的天寶遺物》,載《文物參考資料》1957年第7期;閻磊同志《西安出土的唐代金銀器》,載《文物》1959年第8期;陝西省博物館、文管會寫作組《西安南郊何家村發現唐代窖藏文物》,載《文物》1972年第1期。 (18) 《新唐書·肅宗紀》:至德二載(公元757年)十二月丙午,禁珠玉、寶鈿、平脫、金泥刺繡。 《舊唐書·代宗紀》:大曆七年(公元772年)六月,詔誡薄葬,不得造假花果及平脫、寶鈿等物。 (19) 銅坊見《清異錄》:大中九年十二月,銅坊長老白九峰造。 《太平廣記》卷二百十九引《玉堂閒話》:遂詣一染坊,丐得池腳一瓶子。 《三水小牘》:唐〔僖宗〕文德戊申歲(公元888年),巨鹿郡南和縣(今河北邢台南)街北,有紙坊,長垣悉曝紙。忽有旋風自西來,卷壁紙略盡,直上穿雲,如飛雪焉。 《清異錄》卷二:糖坊中人盜取未煎蔗液盈碗啜之。 《清異錄》卷四:皇建僧舍旁有糕坊,主人由此入貲為員外官,蓋〔周〕顯德中〔事〕也,都人呼花糕員外。 稱作坊者,見《太平廣記》卷四百六引《聞奇錄》:鳳翔知客郭璩,其父曾主作坊。 稱作鋪者,見《北里志》王團兒條:宣陽〔坊〕彩纈鋪張,言為街使郎官置宴,張即宜之所主也。 《清異錄》卷四:予在翰苑,以油衣漸故,遣吏市新者,回云:「馬行油作鋪目錄,入朝避雨衫,芭蕉褲,一副二貫。」 (20) 東市肉行見唐康駢《劇談錄》:鮪密言,有一事或可救之,然須得白牛頭及酒一斛。因召左右,試令求覓,有度支所由幹事者,徑詣東市肉行,以善價取之,將牛頭而至。 東市絹行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麟德元年(公元664年)……法師神柩仍在本輿。東市絹行用繒彩三千匹,結作泥洹輿……請安法師靈柩,門徒等恐虧師素志,因止之。 東市藥行見唐高宗時釋法藏撰集之《華嚴經傳記》卷五《書寫篇》:雍州萬年縣人康阿祿山……嘗時見東市藥行人阿容師,師去調露元年(公元679年)患死。又不知屬於東市抑西市之藥行見日本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道士奏藥名曰:「李子衣十斤,桃毛十斤,生雞膜十斤,龜毛十斤,兔角十斤等。」敕令於藥行覓,盡稱無。 東市鐵行見《太平廣記》卷二百六十一引溫庭筠《乾子》:東市鐵行有范生,卜舉人,連中成敗。 西市麩行見《太平廣記》卷四百三十六引《續玄怪錄》:麩行王鬍子負吾二緡。……牽入西市麩行。 西市絹行見《太平廣記》卷三百六十三引《乾子》:今日在西市絹行舉錢。 西市大衣行見韋述《兩京新記》長安西市條:市署前有大衣行,雜糅貨賣之所,訛言反說(按指市中流行之隱語),不可解識。 西市秤行見《太平廣記》卷二百四十三引《乾子》:西市秤行之南,有十餘畝坳下潛污之地,目曰小海池。 西市轡行見《太平廣記》卷一百五十七引《盧氏逸史》:曰某年月日,以將罷舉,可開第二封,可西市轡行頭坐。 南市麩行見《酉陽雜俎》前集卷十五《諾皋記》下:南市賣麩家欠我五千四百……詣麩行,乃還五千四百,因賣之。 洛陽北市彩帛行見龍門西山南一石窟前室後壁門上題刻:「北市彩帛行淨土堂。」 洛陽北市絲行見龍門奉先寺南石窟門上題刻:「北市絲行琢龕。」 (21) 揚州藥行見《太平廣記》卷二十三引《廣異記》:尋奉使至揚州……遂持帽詣王家求錢,王老……云:「是五十年來茯苓主顧,今有二千餘貫錢在藥行中。」 揚州揚子縣魚行見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三《支諾皋記》下:成式三從房叔父某者,貞元末,自信安至洛,暮達瓜洲,宿於舟中。……夢一女子……前拜曰:「妾姓鄭,名瓊羅,本居丹徒(今江蘇鎮江)……遂來揚子尋姨。夜至逆旅,市吏子王維舉乘醉將逼妾,妾……以領巾絞項自殺,市吏子乃潛埋妾於魚行西渠中。」 蘇州金銀行見《太平廣記》卷二百八十引《纂異記》:吳泰伯廟,在東閶門之西,每春秋祭,市肆皆率其黨,合牢醴,祈福於三讓王,多圖善馬彩輿女子以獻之,非其月,亦無虛日。乙丑春,有金銀行首,糾合其徒,以綃畫美人捧胡琴以從。 (22) 房山石經題記中,范陽郡白米行凡十二見,天寶二年、天寶七載、天寶八載、天寶十一載、天寶十二載、天寶十三載、天寶十四載、天寶□載各一見,天寶四載、天寶五載各二見。米行三見,天寶二年、天寶五載、天寶□載各一見。大米行一見,天寶十載。粳米行一見,天寶五載。油行四見,貞元八年、貞元十四年、貞元十五年、貞元十七年各一見。肉行二見,天寶五載、天寶九載各一見。五熟行一見,無年月。屠行四見,天寶十載、天寶十一載、天寶十二載、天寶十三載各一見。絹行十二見,天寶二年、天寶六載、天寶十一載各一見,天寶七載二見,天寶十二載三見,天寶十四載四見。大絹行九見,天寶十載一見,天寶九載二見,天寶十一載、天寶十三載各三見。小絹行二見,天寶八載、天寶十載各一見。新絹行一見,天寶六載。絲絹彩帛行三見,天寶四載一見,天寶五載二見。總絹彩帛行二見,天寶四載、天寶五載各一見。絲帛行二見,天寶十四載、年月泐各一見。市絹行一見,天寶二載。小彩行四見,天寶元年、天寶□載各一見,天寶二年二見。絲綿行三見,大曆十三年、建中元年、年月泐各一見。布行一見,天寶六載。幞頭行七見,天寶九載、天寶十載、天寶十一載、天寶十二載、貞元八年各一見,年月泐二見。磨行六見,貞元八年、貞元九年、貞元十三年、貞元十四年各一見,貞元七年二見。生鐵行一見,天寶三載。炭行二見,天寶四載、天寶□載各一見。諸行(猶言各行各業)二見,貞元十一年、年月泐一見。 (23) 房山石經題記中,涿州肉行一見,建中□年。椒筍行一見,貞元元年。果子行二見,年月並泐。靴行一見,貞元七年。新貨行二見,貞元十年、貞元□□年一見。雜貨行五見,貞元元年、貞元七年、貞元八年、貞元十一年、貞元□□年各一見。染行一見,貞元五年。 (24) 西州米麵行(有白面、北庭面),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七二號。菜子行(有蔓菁子、蘿蔔子、蔥子),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八五號。果子行(干蒲萄、大棗),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五四號。彩帛行(有綾),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六〇號。帛練行(有大練、梓州小練、河南府生、蒲陝州、生絹等),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九七號。鐺釜行(有釜),見大谷吐魯番文書第三〇七〇號。 (25) 《舊唐書·食貨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七月敕:自今以後,忽米價貴時,宜量出官米十萬石,每石量付兩市(東市和西市)行人,下價糴貨。按這裡所指的兩市行人就是指東市西市的米行商人而言的。 (26) 賈公彥《周體》地官肆長《疏》云:此肆長謂一肆立一長,使之檢校一肆之事,若今行頭是也。按賈公彥唐高宗永徽中成《周禮疏》,則唐初已有「行頭」之名。 《舊唐書·食貨志》:貞元九年敕:「陌內欠錢,法當禁斷,慮因捉搦,或亦生奸,使人易從,切於不擾。自今已後,有因交關用欠陌錢者,宜但令本行頭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檢察送官。如有容隱,兼許賣物領錢人糾告。其行頭,主人、牙人,重加科罪。府縣所由祗承人等,並不須干擾。」 《太平廣記》卷二百八十引《纂異記》:乙丑春,有金銀行首,糾合其徒,以絹畫美人捧胡琴以從。王建《織錦曲》:大女身為織錦婦,名在縣家供進簿。長頭起樣呈作官,聞道官家中苦難。按「長頭」即「行頭」。 (27) 《太平廣記》卷二百五十七引《盧氏雜說》:一人續至附火,忽吟詩曰:「學織繚綾功未多,亂拋機杼亂拋梭。莫教宮錦行家見,把此文章笑殺他。」……因問姓名,曰:「姓李,世織綾錦,離亂前,屬東都官錦坊,織宮錦巧兒,以薄藝投本行,皆雲如今花樣與前不同……且東歸去。」按「行家」猶今言「內行」。「以薄藝投本行」,即指宮錦行。 (28) 《長安志》:東市……萬年縣戶口減於長安,又公卿以下民止多在朱雀街東,第宅所占勛貴,由是商賈所湊,多歸西市。……西市……市內店肆,如東市之制。長安縣所領四萬戶,比萬年縣為多,浮寄流寓,不可勝計。 (29) 《通典·食貨典·賦稅》:廣陵郡貢蕃客錦袍五十領,錦被五十張,半臂錦百段,新加錦袍二百領,青銅鏡十面。 天寶二年,陝縣尉崔成甫為《得寶弘農歌》,詞云:「得寶弘農野,弘農得寶邪。潭裡舟船鬧,揚州銅器多。三郎(按指唐玄宗)當殿坐,聽唱得寶歌。」 《太平廣記》卷一百五十七引《河東記》:此間甚難得揚州氈帽子,他日請致一枚。 《唐國史補》:揚州舊貢江心鏡,五月五日,揚子江中所鑄也。或言無有百鍊者,或止六七十煉則止。易破難成,往往有自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