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州從政錄 · ●又批永城二次覆稟

王鳳生 《宋州從政錄》
據另議,該縣差徭現在諭令各集紳耆,自行公議,將集之大小,均勻撘配。其小集分,或三集承值一月,或兩集承值一月;大集分,或一集承值一月。摠以八十一集勻派,於十二個月承值,並遠近價值、車輛數目,明定章程,註明票內,編號親判,杜其冐混,甚屬允恊。苐遠集值月,適遇緊要之差,令近集暫行預應,迫其輪值照數扣抵,有無流弊之處,並諭該紳耆等一體妥議,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