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 卷五十八
王惠、謝弘微、王球
王惠,字令明,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從祖弟也。祖劭,車騎將軍。父默,左光 祿大夫。惠幼而夷簡,為叔父司徒謐所知。恬靜不交遊,未嘗有雜事。陳郡謝瞻才 辯有風氣,嘗與兄弟群從造惠,談論鋒起,文史間發,惠時相酬應,言清理遠,瞻 等慚而退。高祖聞其名,以問其從兄誕,誕曰:「惠後來秀令,鄙宗之美也。」即 以為行太尉參軍事,府主簿,從事中郎。世子建府,以為征虜長史,仍轉中軍長史。 時會稽內使劉懷敬之郡,送者傾京師,惠亦造別,還過從弟球。球問:「向何所見?」 惠曰:「惟覺即時逢人耳。」常臨曲水,風雨暴至,座者皆馳散,惠徐起,姿貌不 異常日。世子為荊州,惠長史如故。領南郡太守,不拜。宋國初建,當置郎中令, 高祖難其人,謂傅亮曰:「今用郎中令,不可令減袁曜卿也。」既而曰:「吾得其 人矣。」乃以惠居之。遷世子詹事,轉尚書,吳興太守。
少帝即位,以蔡廓為吏部尚書,不肯拜,乃以惠代焉。惠被召即拜,未嘗接客, 人有與書求官者,得輒聚置閣上,及去職,印封如初時。談者以廓之不拜,惠之即 拜,雖事異而意同也。兄鑒,頗好聚斂,廣營田業,惠意甚不同,謂鑒曰:「何用 田為?」鑒怒曰:「無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亦復何用食為。」其標寄如此。 元嘉三年,卒,時年四十二。追贈太常。無子。
謝弘微,陳郡陽夏人也。祖韶,車騎司馬。父思,武昌太守。從叔峻,司空琰 第二子也,無後,以弘微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 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年十歲出繼。所繼父於弘微本緦麻, 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義熙初,襲峻爵建昌縣侯。弘微家素 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書數千卷,國吏數人而已,遺財祿秩,一不關豫。混聞而 驚嘆,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措意,今可 依常分送。」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曜、弘微並以文義賞會。嘗共宴 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游。混五言詩所云「昔為烏衣游,戚戚皆親侄」者 也。其外雖復高流時譽,莫敢造門。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 貴,號曰微子。謂瞻等曰:「汝諸人雖才義豐辯,未必皆愜眾心;至於領會機賞, 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微子。」常云:「阿遠剛躁負氣;阿客博而無檢;曜恃才 而持操不篤;晦自知而納善不周,設復功濟三才,終亦以此為恨;至如微子,吾無 間然。」又云:「微子異不傷物,同不害正,若年迨六十,必至公輔。」嘗因酣宴 之餘,為韻語以獎勸靈運、瞻等曰:「康樂誕通度,實有名家韻,若加繩染功,剖 瑩乃瓊瑾。宣明體遠識,穎達且沈俊,若能去方執,穆穆三才順。阿多標獨解,弱 冠纂華胤,質勝誡無文,其尚又能峻。通遠懷清悟,采采標蘭訊,直轡鮮不躓,抑 用解偏吝。微子基微尚,無倦由慕藺,勿輕一簣少,進往將千仞。數子勉之哉,風 流由爾振,如不犯所知,此外無所慎。」靈運等並有誡厲之言,唯弘微獨盡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也。遠即瞻字。靈運小名客兒。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琅邪王大 司馬參軍。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雖執意不 行,而詔其與謝氏離絕,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輔,一門兩封,田業十 余處,僮僕千人,唯有二女,年數歲。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 皆有文簿。遷通直郎。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 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 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東鄉君嘆曰:「僕射平生重此子,可謂知人。僕射為 不亡矣。」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嘆息,或為之涕流,感 弘微之義也。性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伯叔二母,歸宗兩 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內或傳語通訊,輒正其衣冠。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 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
太祖鎮江陵,宋初封宜都王,以琅邪王球為友,弘微為文學。母憂去職。居喪 以孝稱,服闋逾年,菜蔬不改。除鎮西咨議參軍。太祖即位,為黃門侍郎,與王華、 王曇首、殷景仁、劉湛等號曰五臣。遷尚書吏部郎,參預機密。尋轉右衛將軍。諸 故吏臣佐,並委弘微選擬。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兄曜歷御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積時,哀戚過 禮,服雖除,猶不啖魚肉。沙門釋慧琳詣弘微,弘微與之共食,猶獨蔬素。慧琳曰: 「檀越素既多疾,頃者肌色微損,即吉之後,猶未復膳。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於 得理。」弘微答曰:「衣冠之變,禮不可逾。在心之哀,實未能已。」遂廢食感咽, 歔欷不自勝。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 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六年,東宮始建,領中庶子,又尋加侍中。弘微志在素官,畏忌權寵,固讓不 拜,乃聽解中庶子。每有獻替及論時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營膳 羞,嘗就求食。弘微與親故經營,既進之後,親人問上所御,弘微不答,別以余語 酬之,時人比漢世孔光。八年秋,有疾,解右衛,領太子右衛率,還家。議欲解弘 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書,固陳疾篤,得免。
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 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公私咸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 弘微。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 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舅子領 軍將軍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 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 為大。卿親而不言,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設使立清名,而令家內不足,亦吾所不 取也。」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今分 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東鄉君葬,混墓開,弘微牽疾臨赴, 病遂甚。十年,卒,時年四十二。
時有一長鬼寄司馬文宣家,雲受遣殺弘微,弘微疾增劇,輒豫告文宣。弘微既 死,與文宣分別而去。弘微臨終,語左右曰:「有二封書,須劉領軍至,可於前燒 之,慎勿開也。」書皆是太祖手敕。上甚痛惜之,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追贈太常。 子莊,別有傳。
王球,字倩玉,琅邪臨沂人,太常惠從父弟也。父謐,司徒。球少與惠齊名, 美容止。除著作佐郎,不拜。尋除琅邪王大司馬行參軍,轉主簿,豫章公世子中軍 功曹。宋國建,初拜世子中舍人。高祖受命,仍為太子中舍人,宜都王友,轉咨議 參軍,以疾去職。元嘉四年,起為義興太守。從兄弘為揚州,服親不得相臨,加宣 威將軍,在郡有寬惠之美,徙太子右衛率。入為侍中,領冠軍將軍,又領本州大中 正,徙中書令,侍中如故。遷吏部尚書。
球公子簡貴,素不交遊,筵席虛靜,門無異客。尚書僕射殷景仁、領軍劉湛並 執重權,傾動內外,球雖通家姻戚,未嘗往來。頗好文義,唯與琅邪顏延之相善。 居選職,接客甚希,不視求官書疏,而銓衡有序,朝野稱之。本多羸疾,屢自陳解。 遷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領廬陵王師。
兄子履進利為行,深結劉湛,委誠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與劉斌、孔胤秀等並有 異志,球每訓厲,不納。自大將軍從事中郎,轉太子中庶子,流涕訴義康不願違離, 以此復為從事中郎。太祖甚銜之。及湛誅之夕,履徒跣告球。球命為取履,先溫酒 與之,謂曰:「常日語汝,何如?」履怖懼不得答,球徐曰:「阿父在,汝亦何憂。」 命左右:「扶郎還齋。」上以球故,履得免死,廢於家。
十七年,球復為太子詹事,大夫、王師如故。未拜,會殷景仁卒,因除尚書仆 射,王師如故。素有腳疾。錄尚書江夏王義恭謂尚書何尚之曰:「當今乏才,群下 宜加戮力,而王球放恣如此,恐宜以法糾之。」尚之曰:「球有素尚,加又多疾, 應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責也。」猶坐白衣領職。時群臣詔見,多不即前,卑疏 者或至數十日,大臣亦有十餘日不被見者。唯球輒去,未嘗肯停。十八年,卒,時 年四十九。追贈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無子,從孫奐為後。大明末, 吳興太守。
或人問史臣曰:「王惠何如?」答之曰:「令明簡。」又問:「王球何如?」 答曰:「倩玉淡。」又問:「謝弘微何如?」曰:「簡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 謂名臣,弘微當之矣。」
譯文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曾祖父蔡謨,是晉朝的司徒。祖父蔡系,是撫軍長史。父親蔡綝,是司徒左西屬。
蔡廓博覽群書,言語行動都依禮而行。剛開始他當著作佐郎。當時桓玄輔佐晉朝,打算恢復肉刑。蔡廓上書說:「建立政治設立刑法,宣明政治,必須因時制宜,恩威並施。統一法令防止人們的邪惡欲望,教令輿論約束人們的怠慢,施恩惠給人民,降下懲罰以建立威權,和風細雨,人民溫和而恬淡。膽小怕事的人,聽說法條而警戒自己。雖然文雅樸實循環交錯,但這些法規是不改變的。古人設立肉刑,是從聖明的皇帝時代開始的。大概古時候民風淳樸而謹慎,法條明白,所以投機的心理便收回了,在此上處以犯人死刑,那麼亡命之徒也會改正缺點。所以當時慢慢天下太平,達到無為境界。而世紀末時代風俗虛偽殘酷,法令繁多,營利取巧的心思越來越多,畏懼的心理越來越少,即使終生不停地要他服艱苦的勞役,也不能遏制他們的奸詐的企圖,況且像在臉上刻字、割掉鼻子之類的刑罰,怎麼能讓他們改惡從善。徒然聽到在殘酷刑法中的呻吟聲,但對當時的政治並無幫助。至於砍去犯人的腦袋,確實是有不能原諒的罪行。而有些不是親手殺人的人,也被判處死刑,輕罪和重罪同樣處理,減刑、降刑的途徑被堵塞,陳群、鍾繇因此上書提議,元皇為此而發憐憫心。如今英明的宰相們輔佐皇朝,幾乎趕上伊尹和周公,雖然雍塞不通的天運剛開始打通,但是前代留下的問題還未解決。確實應該謹慎地施行刑罰,愛護百姓,廣泛的撫育。同情不幸的人,除去多餘的刑罰,把砍頭的刑罰移到砍肢體。保全犯人的性命,使民生戶口不斷地滋長,使將要斷截的骨肉,獲得人世間新恩澤。恩威同時顯現,感恩戴德和謹慎小心具備在人們的心頭,保全生靈,剷除暴政,正在於此。」
蔡廓遷任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的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因為正直剛毅,能幹練達,被高祖所欣賞。到高祖兼兗州刺史時,蔡廓當別駕從事史,被委任州中事務的處理大權。不久又被任為中軍諮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還未拜任,便遇到母親去世。他非常孝順,三年沒梳頭,沒洗澡,幾乎承受不了喪事的打擊。守孝期滿,相國府再命他當從事中郎,兼記室。宋國台閣開始建立,他當侍中,他建議:「審理犯人不應該叫子孫證明祖父和父親的罪行,這樣虧損教化,傷害父子感情,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從今以後只教親人與犯人相見,不需審查的訴說,便足以明確罪行,也不需親人去證明罪行。」朝中都認為這個建議很好,採納了。
世子左衛帥謝靈運輕易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因為不彈劾被免官,高祖因為蔡廓很剛直,容不得冤枉,補任他當御史中丞。蔡廓對很多人都加以糾察或彈劾,朝廷百官非常震恐。當時中書令傅亮極得皇帝寵待,學問無比淵博,朝廷的典章制度,活動禮儀,都由傅亮決定,而傅亮每次都要向蔡廓諮詢然後施行。傅亮如果有自己的看法,蔡廓終究堅持自己的觀點。當時對揚州刺史廬陵王劉義真的朝中位次決定不了,傅亮給蔡廓寫信說:「揚州自然應該穿刺史的衣服。然而人們認為朝拜次序,應在朝廷各位官員之上,不應按官職大小坐定。請你再去研究一下。《詩序》說:『國王的女兒下嫁給諸侯,衣服、禮儀、位次,不根據她的丈夫來定。只比國王王后低一等。』按國王的女兒比王后低一等,那麼皇帝的兒子自然在王公的上面。陸機的《起居注》以及式乾殿集會規定:皇帝的兒子們位次在三公之上。現在抄在這裡。另外海西公即位時赦文,太宰武陵王位次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大司馬官職最高,另外又當督中外諸軍事,而位次在二王的下面,難道不是比皇帝的兒子低一等嗎?這些文字現在都在。永和年中,蔡謨先生當司徒,簡文帝那時當撫軍將軍和開府儀同三司,二人共掌朝政。蔡先生當正官,位次不應該反而在儀同三司之下。而當時的位次,簡文帝(那時不是皇帝)在第一,蔡先生在第二。這些例子很多,不能全部寫出。揚州刺史反而位次在公卿的下面,恐怕這不合禮儀,是不是應該改正呢?」
蔡廓回答說:「揚州刺史的位次反而在公卿之下,我也常常懷疑。然而朝廷按職務排位次而不按本來的封爵,又沒有明文規定給皇帝的兒子待以特別禮儀。齊獻王當驃騎將軍,孫秀來投降,晉武帝想優待他,以孫秀為驃騎將軍,轉齊獻王為鎮軍將軍,在驃騎將軍之上,如果按足下的觀點,皇帝的兒子位次在三公之上,那麼齊獻王本來的位次是很高的,為什麼又要改任他為鎮軍,叫他在驃騎將軍之上,顯然那是按官位來確定位次的。另外齊王當司空,賈充為太尉都當錄尚書事,而齊王位次常在賈充的後面,潘正叔上奏《公羊傳》中的事,當時三個錄尚書事,梁王肜當衛將軍,位次在太尉隴西王司馬泰、司徒王玄沖之下。近來太元初年,大家恭賀新宮殿落成,司馬太傅當中軍將軍,而以齊王司馬柔之作為祝賀的第一名。立安帝為太子時奉上禮儀,徐邈當郎官,他認為按位次太傅在親王們的下面。又拜謁李太后,宗正尚書符令以高密王為第一位,當時王東亭當僕射。王和徐都是近代通達古今的人物。足下引用式乾殿集中公王事為證,我認為還不能作例子。其中說皇上在式乾殿中,召見侍中彭城王曹植、荀組、藩岳、嵇紹、杜斌,然後才說足下所寫的四位親王,位次在三公之上,結果實際反而在黃門郎之下,有什麼意義呢?況且四位親王之下應該是大將軍梁王肜、車騎將軍趙王倫,然後是司徒王戎。梁、趙二王也是皇帝的兒子,是尊貴的皇親,而且他們官職一樣,位次在豫章王常侍的下面,又說不通。大概記事的人描敘當時的事情經過,不必記錄當時朝拜的班次,式乾殿也不過是私宴,和上朝時不一樣。今日含章殿西堂拜會時,足下位次在僕射之下,侍中在尚書下。你信中又說我的曾祖和簡文共任錄尚書事,位次在簡文帝之下。我家傳說的則不是這樣,現在寫在這裡。國王的女兒本身並無爵位,所以能不隨同丈夫而以國王女兒作為位次。皇子出任便有官位,有官位便根據官職大小確定位次。只有引用的泰和赦文,勉強可以說得上。然而赦文的前後,也不完全一樣。太宰是比三公大的官,自然在大司馬之前。簡文帝雖然是撫軍將軍,然而當時已被授予丞相的特別官職,又兼任都督中外諸軍事,所以以本來的職位作為位次,不因為督中外諸軍事便可以在三公的上面。如今護軍將軍不過是方伯而已,而位次自然在持節都督之下,足下再想一想。」
蔡廓遷任司徒左長史,出外當豫章太守,再調為吏部尚書。蔡廓通過北地人傅隆向傅亮說:「選舉官吏的事務如果全部交給我,我可以接受吏部尚書職務,不然,便不會拜任的。」傅亮把蔡廓的話告訴了尚書徐羨之,徐羨之說:「黃門郎以下的職務,全部委託給蔡廓,我們一概不管,從這上面的官員,自然大家共同磋商。」蔡廓說:「我不能為徐幹木在紙尾上署名。」於是不拜任。干木,是徐羨之的小名。選擇官員簽署委任書,錄尚書和吏部尚書必須連名簽署。所以蔡廓說:「在紙尾上署名。」徐羨之也認為蔡廓太方正剛直,不想叫他在這麼重要的位置上,轉他當祠部尚書。
太祖從荊州回來繼承帝位,尚書令傅亮率領朝中大臣迎接,蔡廓也參加了。到尋陽時,蔡廓病了,不能前行。傅亮將繼續趕路,到蔡廓那裡作別,蔡廓對他說:「營陽王在吳縣,應該好好地供奉,營陽王如果遇到意外,你們便有殺皇帝的名聲,想在世上立身,豈有可能嗎?」傅亮已和徐羨之商量好了害死營陽王,於是馬上派人阻止,使者到後,已沒有趕上。徐羨之大怒說:「與別人共同商議好了的事,為何才轉了個背,便把罪過推到別人身上?」到太祖即位,謝晦將到荊州赴任,和蔡廓道別,支走其他的人問蔡廓:「我可以免除禍亂嗎?」蔡廓說:「你接受先帝的臨終託付,承擔國家的大責任,廢除昏君,樹立明聖,按道理說是可以的,但是殺了人家的兩個哥哥,挾仗使主君震驚的權威,據有上游的重要形勢,從古今事勢看來,免除禍患恐怕很難啊。」
蔡廓年齡官位都很小,但被當時顯要人物所推重,逢年過節,顯要們都到蔡廓家裡拜訪。他對他的哥哥蔡軌非常恭敬,像對父親一樣。家事大大小小,都請示蔡軌之後才施行。公家的俸祿和朝廷的賞賜,他全部交給蔡軌,如果需要錢財,全部到當鋪中點當。隨從高祖在彭城時,他的妻子郗氏寫信來要夏天的衣服,蔡廓回信說:「知道了,你需要夏天時裝,給事中自然會給你,不需另寄。」當時蔡軌當給事中。元嘉二年(425)蔡廓逝世,享年四十七歲,高祖曾經說:「羊徽、蔡廓可以做和平時代的三公。」蔡廓的小兒子是蔡興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