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 職官五一
國信使
【宋會要】
太祖開寶八年十一月,命秘書省校書郎、直史館宋准假朝請大夫、少府監,為契丹國信使;殿直邢文度假右衛率府率副之。
真宗二年,詔先充北朝國信使者,每有北朝人到闕,並依所借官位服色班坐宴。
天禧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詔:「應曾充北朝國信及接伴、送伴使、副等,每遇契丹人使到闕,除大兩省外,余並令於左掖門出入,候回日依舊。」
干興元年七月,遣戶部郎中直史館劉錯、客省副使曹曦為皇太后回謝禮信使、副,工部郎中趙賀、內殿承制合門祗候楊承吉為皇帝回謝禮信使、副。
仁宗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右司諫、直集賢院韓琦言:「乞今後國信及接伴使、副,委中書、樞密院擇才進名。若有臣僚輒敢陳乞,望賜嚴斷。」詔今後令擇臣僚充。
慶曆二年三月,遣右正言、知制誥富弼假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為回謝契丹國信使;西上合門使符惟忠副之。報其請地事也。
八月,命禮部郎中、知制誥張師德為契丹國母生辰國信使,西京左藏庫副使趙忠輔副之。國母生辰命使自此始。
神宗熙寧四年九月五日,以文思副使梁交充賀北朝皇太后國信使,以馬捻祖應圖陷虜,不願往,代之。
五年九月七日,以供備庫使任懷政為大遼國信副使,代田諲。初,以懷政押賜夏國主生日禮物,因對,上問懷政家世,任福之
侄也,乃命與諲易之。
元豐二年三月十四日元豐:原無,據《長編》卷二九七補。,太常博士周直儒等言:「國信一路郡縣驛亭,陳設什物以至樂器等故弊,乞新之。」詔在京令國信所,緣路委監司一員,先事點檢修治。
十月二十二日,詔以西京左藏庫副使兼合門通事舍人、河北沿邊安撫副使劉管假西京左藏庫使,代曹評為遼國信副使,令雄州止以評疾報契丹,乘驛還闕,以慈聖光獻皇后崩故也。
三年正月五日,送伴遼使李琮等言:「大行太皇太后未葬,恐使人以故事邀過白溝,置酒作樂。」詔勿過白溝橋,給樂人例物如故事例物:原作「倒 」,據《長編》卷三○二改。。
八月二十三日,詔自今遣文臣奉使,元帶館職者並帶職元:原無,據《長編》卷三○七補。。
閏九月二十八日,知定州韓絳言:「諜知遼人遣石宗回為賀正旦副使,令於接伴等處,因語須說及本石晉出帝之後。乞預令接伴館伴使、副以語折之。」詔札與接伴使、副。
四年八月二日,詔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
九月二十七日,詔:「將來北使經過新路州軍,守官內有審官常格新差,材品凡鈍、難以酬接虜人者,可從中書預選官移易。其知趙州史宗范,磁、相、邢、趙州通判,令河北轉運司體量人材,如不堪接待人使,即於轄下選官對移,並候人使回日依舊。」
五年十月八日,太僕少卿吳安持等言:「奉 接伴大遼賀正國信使,原武河決,雖已治道,傳聞自滑州以南猶有橫水三十餘里。」詔遣水部員外郎王諤
計置新船六十艘以待濟。
十二月十四日,上批:「河北沿邊安撫司諜知遼人令賀正旦副使趙庭睦因覘朝廷西事,慮虜人因語言探問虛實,其當酬應之辭,三省、樞密院同議定,札與館伴使、副。」
十七日,接伴使吳安持言:「遼使沿路事節並如舊,唯例送樂人馬一疋不至,臣等俟前路言及。」詔安持等所不送馬勿問。
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詔:「北使經過處知州曾借朝議大夫者依舊,自今更不借官,令權服金紫,不得系金帶。其押賜御筵官仍互借,先已借朝議大夫即借中散大夫,並許系金帶,不佩魚。」
十月八日,內西頭供奉官馮世倫追兩官,張應之、羅安、李慶長,內東頭供奉官譚文握,內侍高品盧世永,右班殿直、寄班祗候朱伯瑜各追一官,坐編欄國信使,不覺察車營兵與北人私交易也。
十二月五日,命給事中韓忠彥館伴遼國信使。初命禮部侍郎李常,上批「西邊事未定,慮虜人至闕須語及之,恐常不知西事本末,緩急難酬對」故也。
七年四月八日,石得一奏:「接伴虜使下親從官,隨行覷步,欲乞令過位覺察。」詔許之,其入位與北人私相交易及傳達事情者察之,余勿舉。
八年四月十八日,命左司郎中滿中行充皇帝登寶位北朝國信使,左班殿直、合門祗候焦顏叔假供備庫使、兼合門通事舍人副之。詔中行等到遼國,諭館伴使,令以大行皇帝遺制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同
處分軍國事,典禮並依章獻太后垂簾故事,兩朝合通信使,具聞於北朝。
八月二十四日,詔:「太皇太后特送遼國生辰禮物,令御藥院依章獻太后與北朝皇太后禮物數排辦。內:冠朵,纏以金玉;腰帶,水晶;鞍轡,以玉;鞋革蔑,以靴代之。」
九月十八日,樞密院言;「昨令國信使滿中行等計會北朝,依嘉佑年北朝皇后賀仁宗皇帝生辰、正旦使人傳達禮意,皆自北朝皇帝傳達。今來北朝弔慰太皇太后,其使人傳達,卻系北朝皇帝專致傳語。使人見日回問,並辭曰太皇太后亦當專為傳宣,問北朝皇帝,非故事,當改正。欲令送伴北朝弔慰使、副,婉順說諭使人,悉依嘉佑元年例。」從之。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十八日,館伴邊使所言:「國信使蕭洽等稱南使過本朝,生餼錄目無『大宋國賀正旦』或『生辰』字,今所賜錄目卻有『大遼國賀』字,乞除此四字,方敢收留。尋面諭以久例豈可輒有更改,比至回程,終不收受。」詔雄州移牒北朝涿州,其錄目俟蕭洽過界牒送訖奏。
五月六日,雄州言:「得涿州牒:今後若委所司於生餼目內書寫北朝國信使、副並三節人從,經久為便。本朝有司不空南朝字,亦議別行更改。」詔令雄州移牒北朝涿州,今後所賜信使生餼,客省目子並折支目內,並書北朝賀逐節名、國信使副並國信下三節人從。
六年四月五日,左諫議大夫鄭雍言:「昨充北朝生辰國信使,伏見朝廷歲以玉帶贈
遺遼人,恐歲久有時而盡,請令後苑作旋琢新帶以充歲用。」從之。
七年正月二日,樞密院言:「遼使耶律迪病且殆律:原作「津」,據《長編》卷四六九改。,緣通好已來,未有故事,今用章頻、王咸宜奉使卒於契丹、北人津送體例,預送館伴所密掌之。如迪死,即施行。」從之。
九月四日,詔王子韶罷秘書少監。以將命使遼而御下苛細,致指揮使刃其子,並傷子韶韶:原作「詔」,據《長編》卷四七七改。,故罷之。
十四日,詔:「入國接伴使、副今後不得將帶親屬並有官人充職員、小底,違者罪之。其入國使、副實有宿疾,聽帶親屬一名充小底充:原無,據《長編》卷四七七補。,不以有無官,具奏聽旨。」先是,惟泛使出疆惟:原作「非」,據《長編》卷四七七改。,以老疾自陳,有例得帶親屬。自熙寧後著為通法,奉使者稍稍以親戚自隨,因緣干擾,故立條約。
紹聖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詔:「東上合門使、成州團練使王湛奉使遼國,與館伴妄爭濮王諱字,卻韓參政慰狀,及與呂陶相逢,擅不赴坐,對荅率易。特罰銅二十斤,罷所居官。」
三月八日,給事中呂陶等言:「具析到昨充宣仁聖烈皇后遺留使、副,於北界遇朔望,依元豐八年王震故例,用治平四年、嘉佑八年不赴宴會例。」按明道年遺留使、副語錄內,在北界遇朔望日並赴。昨宣仁聖烈皇后上僊,臣僚遇朔望日亦無祭奠舉哀之儀,與嘉佑、治平、元豐故例不同。呂陶等未嘗奏稟,輒引用,直作朝旨行牒北界,朔望不赴筵會,及請移宴日,仍以疾不赴,致罷曲宴。雖已該恩,詔呂陶除集賢院學士、知陳州。於是詔
張舜民等到北界,因語及呂陶事,即荅云:「昨宣仁聖烈皇后上僊,朔望日別無禮制,聞陶等誤用故例,妄有移牒及請移宴日。舜民等比在路中,已聞陶等降黜。」並言主上敦重信好,所以特有行遣之意。
閏四月五日,戶部郎中林邵等言:「請自今接伴副使擇官高者,令武臣知州借官相壓。」詔今後武臣知州系承制、崇班,並借供備庫使,諸司副使並對借,序坐在接伴副使之上。
九月十七日,國信所繳奏回謝北朝國信使張舜民、副使鄭價與送姚企貢問荅失當送姚:疑當作「送伴」。,各特罰銅二十斤。
十二月二十一日,接伴使時彥等言:「遼使至邢州,見知州系皂帶,不肯赴亭子茶酒。蓋自來北使經由州軍,皆武臣知州並瀛州安撫使及接伴、押宴官並系紅帶,自余文臣知州不帶學士以上職名,即依舊來儀制。」詔令時彥等婉順折難,勿虧事體。
四年二月十五日,詔入國接送、館伴使副不得以無例之物送遺人使,仍立法。
三月八日,開封府言賀北朝正旦使、副下三節人從喧笑失禮,及(躬)[射]弓處宣武、虎翼兵士楊千等喧鬧罪狀,國信使副時彥、曹脛奏三節人從無作過者虛妄不實。詔右司員外郎時彥、供備庫使曹脛、左班殿直成義安特各追一官勒停,楊千、王千、王立各杖脊配千里外牢城,馮達等降配鄰州。
九月七日,詔:「國信使、副自今依熙寧條,許帶親屬一名充小底,其元佑法勿行。」從國信使范鏜
請也。
元符元年二月一日,權開封府推官王詔言:「差充興龍節送伴遼國人使,欲乞依接伴到闕例,只於瑞聖園內設合子,令送伴使、副伺候相見。如允,乞下有司著為令。」從之,仍令詳定編修國信條例所於儀內修具所:原無,據《長編》卷四九四補。。
八(月)[日],詔:「遼使經過,如遇知州病患事故,應本州島接送人使有違闕,許權迎送人使官按斷。」從接伴使韓粹彥請也。
三月十四日,樞密院言:「司勛員外郎韓粹彥等言:人使在路,州軍諸頓酒食料例已經編定,陳設器皿亦各新潔,惟府界諸頓祗應人等自京差到,酒食未至豐厚,宿頓中路四處,共差內臣兩人,難以照管。」詔更不自京差內臣並祗應人員,委本處令、佐管勾,令府界提點司官提舉點檢司官提舉點:原無,據《長編》卷四九六補。。
二年正月十四日,高陽關路走馬承受公事言:「訪聞北界人言差下泛使蕭德崇等,於二十四日離燕京,上節中帶夏國二人同行。」詔令河北沿邊安撫司體問詣實聞奏。
三月十六日,館伴遼國泛使所言:「泛使齎到禮物,有玉帶及小系腰,元無封。尋詰其因,乃雲例外物,虜主臨行授使者,故不封。」詔札與御藥院,取旨回荅。初,宰臣章惇以謂恐無禮,執政皆曰:「彼乃欲以為勤厚也。」上然之。
四月二十九日,館伴所言:「竊見修《華戎信錄》,自通好以來,事無不載,而元豐六年後來未經編錄,伏望委官續成。」從之。
閏九月六日,試給事中兼侍讀趙挺之言:「差充賀北朝生辰,見領詳定編修國信條例,
有《北道刊誤志》及接見北使書狀儀式未能全備,欲乞就行詢訪,沿路看詳修潤。」從之。
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二月二十一日,詔國信使尚書司勛員外郎韓粹彥、文思副使賈裕回至白溝,聞國哀不別送伴,皆罰金。
六月一日,告登位國信使韓治、曹譜至虜庭,虜遣蕭括、劉彥儒館客,欲以南朝謝登位國信所為名。治、譜爭以不當稱謝,卒白國信所而還。
建中靖國元年二月十四日,命尚書吏部侍郎張舜民為遼國賀登位國信使,西上合門副使閻仁武副之;中書舍人謝文瓘為遼國祭奠國信使,皇城副使王漸副之;尚書工部侍郎賈易為遼國弔慰國信使,左藏庫使兼合門通事舍人劉裔副之。易以目疾辭,改命給事中上官均代之,又命朝散大夫、淮南江浙等路發運副使黃寔〔假〕龍圖閣直學士、中散大夫,為遼國賀登位國信使,代張舜民。
十月五日,詔朝奉大夫給事中上官均、朝散郎給事中謝文瓘、皇城副使王漸、禮賓副使兼合門通事舍人劉裔各降兩官,以使遼弔奠而從者更衣以入,有違舊章故也。
徽宗崇寧元年五月二十六日,詔朝請郎、尚書吏部員外郎宋景降授朝奉郎,文思院副使曹潘降授供備庫使,送吏部,以接伴遼使不能閱其徒從之實故也。
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承議郎、尚書禮部侍郎劉正夫假資政殿學士正:原作「王」,據《宋史》卷二○《徽宗紀》二改。、大中大夫,為遼國國信使,以林攄未畢使事攄:原作「攎」,據《宋史》卷二○《徽宗紀》二改,,虜繼遣使
至,故再遣。時靖和皇后園陵在京,府界禁音樂七日,虜使託疾不肯入見,得旨就館鍚賚,卒使如禮而歸。
八月十八日,樞密院言:「尚書度支員外郎王革接伴遼國賀天寧節人使到相州,遇靖和皇后小祥,賜御筵合作樂與否。今太常寺檢會莊穆皇后周祥故事,特不視朝,其(曰)[日]百官詣西上合門進名奉慰。」詔靖和皇后小祥、大祥,依小忌內外禁樂一日。
五年正月二十一日,詔馬防罷刑部侍郎,降授中奉大夫、知蘄州,以奉使辱命也。
政和二年八月十二日,臣寮言:「接送伴北使及引押夏人,前此務為苛察,及以語言相勝,或致生事。乞加謹擇,仍申嚴幾察條禁。」詔令尚書省、樞密院立法禁止。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詔:「訪聞接伴副使高士儒於白溝驛感疾,至雄州身亡,蓋緣使事物故在道,理宜存恤。仰本州島委官一員照管津遣,仍量與應副。」
四月五日,詔尚書屯田員外郎楊信功送吏部,以言者論其送伴北朝人使,肆言褻狎,有損國威故也。
七年二月十二日,詔朝請大夫杜充降授朝散大夫,勒停;武顯郎、宣贊舍人狄瓛降授武略郎、宣贊舍人,勒停。坐嘗奉使輕紊典章故也。
宣和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詔朝奉大夫宋孝先降一官勒停,坐奉使遼國傲慢失職故也。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應昨緣奉使金人,有未
經推恩人,許令自陳,與檢詳元降指揮推恩。內有金國拘留未還者,其請給令所屬權給一半贍養其家,候及一年止。」
九日,詔從事郎傅雱特授宣義郎,假工部侍郎,充金國通和使,武功大(臣)[夫]趙哲副之;修職郎王倫特授朝奉郎,假刑部侍郎,充金國通問使,進士朱弁補修武郎副之。已而輔臣黃巘善、汪伯彥請遣祈請使,改傅雱為祈請使,馬識遠副之。其已降遣兵約束,且令馬忠、薛廣等駐札大河之南,候遣使先行,別聽進止。
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赦:「應官吏等奉使見在金國之人,所有其餘應干恩數等,並候回日一併給還,仍不拘釐革年限。」《石林燕語》:宋朝館伴契丹,例用尚書、學士,蓋以陪臣處之,下契丹一等也。契丹館於都亭驛,使命往來稱國信使。高麗館於同文館,不稱「國信」,其恩數、儀制皆殺於契丹。自後王將明等皆以學士館伴,仍升使為國信。建炎三年余在揚州余:原作「畢仲衍」,據《石林燕語》卷七改。,復入為學士,高麗自海州來朝,遂差館伴。因建言:「高麗用學士館伴,出於一時之命而升為國信使。今風爾四夷爾以軌物,當正前日適然之失。」因辭疾,於是改差中書舍人張達明而罷罷國信,皆用元豐舊儀,自余請也余:原作「畢仲行」,據《石林燕語》卷七改。。
紹興二年九月四日赦:「應官員、諸色人因奉使金國未回之人,其家屬寄居州縣,已降指揮令所在官司多方存恤。竊慮州縣遵奉不虔,仰監司按察,無致失所。」
十九日,詔:「應奉使金國未還之人,並隨逐官員、使臣等,其家屬散在諸路州軍居住,訪聞
所在並不應副請給,自今後專責守臣,須管排月支給。如違,從徒三年科罪,仍許奉使之家越訴。及出榜曉諭。」四年九月十五日、九年正月五日、十年九月十日赦,並令按月支給。
三年五月十七日,詔端明殿學士、左太中大夫、同簽書樞密院事韓肖胄充金國軍前通問使,左朝奉大夫、試工部尚書胡松年副之。續條具申請:三節人從欲於六曹及諸官司內,不以有無官資及見任(侍)[待]闕、已未參部人內,指名抽差或辟差。如有一切違礙,並免執奏,不許辭避。上、中節內有官人與先次轉四官資,白身人並先補承節郎,進士先補迪功郎。候回日,各與依軍功法,特添差合入差遣一次。今來轉補官資,依例不作非泛補授,理當參部差出,理為資任。下節軍兵並各先轉三資,候回日更轉一資。上節都轄一員,指使二員,書表司二員,禮物六員,引接二員,醫候一員;中節職員四員,親屬親隨六員,執旗信三員,小底二員;下節御廚、工匠二人,翰林司二人,儀鸞司一人,文思院針線匠人一人,將校二人,管押軍員二人,軍兵六十人,教駿二人。書狀官欲支起發絹六十匹,錢一百貫,銀五十兩;上節起發都轄絹四十匹,錢十貫,銀二十兩;指使、禮物官、醫候、引接、書表司並各絹三十匹,錢四十貫,銀一十兩;中節起發並各絹二十匹,錢三十貫,銀一十兩,內醫候破合藥一百貫;下節軍兵、軍員起發絹一十匹,錢二
十貫。內有官人並許帶行新舊見任請給,如無請給,每月支(瞻)[贍]家錢三十貫,日支食錢五百文。軍兵每月贍家錢八貫,日支食錢五百文。內將校起發錢、絹並贍家食料等錢,依中節人體例,有官人各破本身驛券一道。三節人並借請兩月。從之。
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詔:「應奉使金國未還之人,具應干恩數,令本家齎元差或干照文字赴尚書省陳乞施行。」
紹熙五年閏十月十九日紹熙:原作「紹興」,按紹興五年無閏十月,且下條雲「同日」,而所述正為紹熙五年閏十月事,因改。參《宋史》卷三七《寧宗紀》一。,奉使金國報謝所言:「照得今次合差下節軍兵並訓練官等,系輪到侍衛馬軍行司差撥出戍建康府人。竊緣本所起發不測逼近,若行差取,相去千里,委實地里差遠,慮恐辦集職事不前,是致抵梧。乞就便於殿前司或步軍司借差上件官兵一次。其馬軍行司合差官兵等,充日後以次奉使差使。」詔於步軍司權差一次。
同日,兩浙轉運司奏:「金國信使、副非晚過界,所有往響應副御筵並沿路舟船、出陸(船)[般]擔人夫排辦飲食宿項等,檢會淳熙十三年十一月指揮,並委漕臣,今後准此。竊緣本司見今應辦哲文神武成孝皇帝梓宮過江、攢宮修奉等事務,委是繁劇,難以前去,乞別委浙西監司應辦。所有一行舟船並祗備庫陳設衣幃器皿錢酒等,本司卻行照例備辦遣發應副。」詔(長)[命]浙西提舉黃灝,余從之。
紹興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紹興:原無,因前誤入紹熙文字兩條,故補二字,以資識別。,詔右朝奉大夫王倫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假龍圖閣學士、左中大夫、樞密
都承旨,充金國軍前迎奉梓宮使;右朝請郎高公繪轉右朝奉大夫,假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副之。
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詔端明殿學士、左太中大夫、簽書樞密院事韓肖胄充金國報謝使,光山軍承宣使、樞密副承旨錢愐假光山軍節度使、樞密都承旨副之。
二十九日,御史中丞勾龍如淵言:「和議既定,遣使歲必再三。欲望特詔有司,檢照近年體例,參酌中制,將支賜之物並三節人數及所得恩例,凡使者在館及至界首,比舊減三分之二,至汴京或至燕中減半,直至金國全破。庶幾久而可行,以革泛濫之弊。」詔令三省、樞密院照會。
九年正月五日赦:「應奉使金國未還之人封贈、奏薦,已降指揮給還合得之數,尚慮所在州軍保奏稽緩,或官司非理沮抑,仰監司按劾,御史台覺察。」
同日,詔王倫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免簽書,仍賜同進士出身,差充迎請梓宮梓:原作「粹」,據《宋史》卷二九《高宗紀》六改。、皇太后、交割地界使,藍公佐除宣州觀察使,假保信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副之。
二十六日,右諫議大夫李誼言:「國信所指差三節人從,多是進士,甚至於執旗、報信亦以進士為之。伏望今後所差三節人,除親隨許用進士二名外,余並以使臣充。紹興八年以前使人將命,實犯不測,故三節人從悉假以優恩。今既通和,豈可復援前例 欲乞量與鑴減。」詔令禮部檢照奉使大遼體例,參酌條具以聞。
十年九月十日
赦:「應因奉使金國未回並屬官,其官職合該奏薦人奏:原作「奉」,據下文改。,未經奏薦者,特與蔭補一次。如系(陛)[升]朝官,特與封贈一次。各令本家於所在州軍保明陳乞。」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赦並同。
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詔左朝散大夫、尚書吏部侍郎魏良臣假左正議大夫,充接伴使;福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王公亮假保信軍承宣使副之。館伴准此。
十三日,詔左朝奉郎、試禮部尚書兼侍讀莫將差充館伴使,成州團練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曹勛副之。館伴准此。
二十三日,詔左朝奉大夫、試御史中丞何鑄除簽書樞密院事,差充金國報謝使;拱衛大夫、利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曹勛除密州觀察使副之。
十二年年五月三日,詔左朝請郎、試尚書戶部侍郎沈昭遠假吏部尚書,充金國賀生辰使;福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王公亮假保信軍承宣使副之。金國生辰遣使准此。於是詔檢奉使大遼進呈取旨。國信所具到國信令格:奉使指使滿二次,轉進武校尉;譯語、親事官、奉使接送、伴送及兩次,轉一資;親從差隨奉使及接送伴,兩次無遺闕,候投名滿二十年轉一資;奉使書表司入國三次滿足,轉一資;奉使隨行醫官及三次,換章服,已衣紫許回授有服親,或指射差遣;醫學以下轉一資,或換章服;奉使禮物殿侍滿二次,轉三班差使;奉使引接殿侍滿
四次,轉三班差使。別無奉使大遼生辰推恩人體例。檢正、檢詳看詳,參酌擬定:正使起發支賜銀絹各二百匹兩,錢一千貫;副使起發支錫銀絹各二百匹兩,錢八百貫,三節人從共破五十人,不許差白身人。上、〔中〕節一十人,下節三十人,內準備差使四員,余差軍兵。上、中節先轉一官資,內選人比類施行。候回日更轉一官資,添差合入差遣一次。內醫官更支合藥錢一百貫。下節準備差使先轉一官資,候回日更轉一官資。內軍兵先轉一資,候回日更轉一資。起發上節支銀絹各一十五匹(疋)[兩],中節支絹一十五匹、銀一十兩,下節支絹一十疋、銀五兩。請給:三節人從日支食錢五十文,內有官人帶行新舊任見任請給。如無請給或不願請新舊見任者,每月支贍家錢三十貫。內軍兵除帶行見請外,月支贍家錢八貫。並自到所日起支,結局日住支。有官資人仍破本身本等券一道,並借請兩月。詔依擬定,立為永法。
六月八日,吏部侍郎、充金國接伴使魏良臣等言:「欲乞依舊例差編欄官二員、引接儀範二員、職員二員、小底二人、親隨二人、醫官一員、主管文字二人、書表司二人外,更乞差準備差使十員,許依例指差,借請兩月。」詔準備差使許差四人,官屬人吏等並借請一月。
八月十八日,詔左朝請大夫、試御史中丞万俟除左中大夫、參知政事,差充金國報謝使;榮州防禦使、帶御器械邢孝揚假
保信軍承宣使邢:原作「刑」,據《建炎要錄》卷一四六改。、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九月二十八日,詔左宣儀郎、中書舍人楊願假戶部尚書,充金國賀正旦使;右武大夫、宣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何彥良假奉國軍承宣使副之。正旦遣使准此。
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國信所言:「北朝賀正旦人使赴闕,舊例開封府差少尹接送。」詔差知臨安府張叔獻。
十四年正月六日,詔吏部尚書羅汝楫差充金國報謝使,鎮東軍承宣使、知合門事鄭藻副之。
三月二十六日,詔:「應差生辰、正旦非泛奉使並接、送伴官,合差國信所指使、譯語、親事官及皇城司親從,並仰依祖宗舊法聽審,使、副問荅語言及見聞事件,兼覺察一行人,務令整肅。可札與主管往來國信所,今後遇差奉使等官,令檢坐條法指揮關報,常切遵守,毋致滅裂。」
八月八日,詔:「右承議郎、監潭州南嶽廟万俟允中奉使金國禮物官日,私以違禁之物附載入國,博易厚利。(游)[特]貸命,追毀出身以來文字,不刺面,配貴州本城收管。」
十五年五月九日,詔:「人使經過州軍,令兩浙、淮南轉運司並以官錢應辦,不得騷擾百姓。各具知稟聞奏。」
十九日,詔接伴金國賀生辰副使錢愷降一官,送伴別差人。以接伴不職故也。
十六年三月十日,尚書省言:「接送伴所差官屬員數太冗,欲裁減小底二人、親隨二人、主管文字二人。準備差使四員,止差部轄一員、編
欄官二員、引接儀範二員、職員二員、醫官一員、書表司二人。」從之。
四月十一日,詔:「今後金國使人赴闕,所差接〔引〕、指使、親從、(譚)[譯]語等人,除身分合得券食錢外,其沿路州軍所送錢物並不許收受。如違,以贓論。」
十四日,接伴使、副王循友等言:「接伴使、副沿路收受州郡饋送及有數處犒設官吏等,欲乞今後不許收受。」從之。
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宰執進呈國信所乞裁減接送伴北使官屬事。上宣諭曰:「邊知白渡淮多日,尚未見到,恐路中滯留,則隨從人等不無生事騷擾。可擬降指揮,今後計程赴行在。」
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工部尚書詹大方言:「近蒙差充金國賀生辰使,每戒約一行官吏等,不得輒起事端,過有須索。竊慮後來三節人或有不識大體,責辦供應,妄生語言,有失事體,所須甚微,所系甚大。欲望自今後每遣使人,嚴行戒飭。」詔今後遣使,自使、副至三節人,並具知委狀申尚書省。
十八日,詔:「今後差賀生辰、正旦使、副,所給起發銀、絹、錢並各減半。其三節人各與轉一官資,內使、副仍各與轉一官。」以殿中侍御史余堯弼言弼:原作「卿」,據《建炎要錄》卷一五七改。:「比年盟好既固,將命若安行無虞,與講和之始事體不侔。」故有是詔。
閏八月三十日,詔:「今後奉使生辰、正旦下三節人過界,並不許與北人博買。如違,從徒二年科罪。使、副不覺察,同罪。」
二十年三月九日,詔左中大夫、參知政事余堯弼差充賀金國登位使,鎮東軍
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鄭藻假保信軍節度使、領合門事副之。
十日,詔:「賀金國登位(副使)[使、副]應合行事件,並起發支賜三節人從等,並依未經裁減已前賀生辰、正旦人數體例推恩。」以余堯弼有請,從左、右司看詳擬定也。
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詔令淮東、浙西經由州軍,遇人使往還,委守臣、當職官並諸軍委統兵官嚴切措置關防,如有違戾,取旨重作行遣。賀正旦人使回程至鎮江府,有都統制劉寶下使臣楊敏輒經北使馬前,妄出語言,故有是詔。
二十三年四月六日,詔:「今後奉使,須選擇醇謹之人,至如武臣作副如:原作「加」,據《建炎要錄》卷一六四改。,亦當遴擇。」
二十五年十月九日,殿中侍御御史徐 言御:原作「郎」; :原作「嘉」。並據《建炎要錄》卷一六九改。:「欲自今後差往金國賀正旦、生辰使副並三節人等回,並不許收受供給饋送錢物等。如輒受者,依朝廷遣使出外輒受供給饋送以自盜論,供送者與同罪。奉使一行往回經由州軍、縣鎮,非理需索糜費,一切盡行往罷,不得依前應副。如有違戾,並委本路帥臣、監司覺察,按劾聞奏,取旨重行遠竄。如帥臣、監司失於按劾,令御史台覺察彈奏。」並從之。
十二月二日,上宣諭輔臣曰:「張士襄去歲奉使回,當朕前奏事,欺罔不寔,宰相止以奉使不肅罷,續以宮祠處之。可與遠小監當,以為後來奉使之戒。」
二十六年二月四日,進士單鎡言:「比年以來,奉使官屬不問賢否,惟金多者備員而往,多是市廛豪富巨商
之子,不可不革。欲望自今凡遣使人,必加謹簡,其所辟到三節人從,先具姓名申取旨,三省、樞密院次第審量。仍札下國信所,更切覺察,庶革前弊。」從之。
四月十九日,詔翰林學士、左朝請郎、知制誥、兼侍講陳誠之假資政殿大學士、左太中大夫、醴泉觀使、兼侍讀,充賀金國上尊號使;吉州刺史、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蘇曄假崇信軍節度使、領合門事副之。以盱眙軍言,得泗州牒牒:原作「軍」,據《建炎要錄》卷一七二改。,上號聖文神武皇帝故也。
十月十五日,詔:「奉使金國使、副並三節人推恩,並有定製,今後不得援例,過有陳乞。如違,令御史台彈劾。」
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詔:「今後人使往來,兩浙、淮南漕臣須管隨後行船,不得相遠。仍多辦舟船、篙稍,準備使用。」
二十八年二月十三日,詔:「奉使、接送伴使副往回,不得輒赴筵會。如違,依已降收受饋送指揮科罪,仍令台諫覺察彈奏。」
四月十七日,權尚書工部侍郎劉章言:「奉使凡三節傔從,皆與轉官資於啟行之日,既受賞典,往往慢易。欲望依使、副例,俟回日推賞。」從之。
五月二十八日,詔泉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石清與外任,以館伴北使飲酒致醉、疏慢失體故也。
十月十九日,詔:「接、送伴官屬等,已有約束,不許私販。其奉使三節人從,可令有司參照立法禁止。」
十一月二日,臣僚言:「比年以來,奉使辟差官屬多不親行,募人充代,市井狡猾之徒,何
所愛惜!欲望申嚴憲令,應三節人從如或假名代行,重賞許告。奉使失於覺察,亦與其罰。」詔依,仍自來年為始。
二十九年九月四日,詔:「自建炎、紹興以來,奉使未回之人有親的子孫,本家見無食祿人者,可令經吏部自陳,驗實申尚書省取旨,特與一名恩澤。」
二十一日,詔翰林學士、左朝散郎、知制誥周麟之假左朝散大夫、信安郡開國侯,充奉使金國皇太后告哀使;吉州團練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蘇曄假崇信軍節度使、齊安郡開國侯副之。
十月三十日,禮部言:「今來顯仁皇太后上僊,所有將來人使過界並三節人從合著衣帶,及沿路御筵、入見花宴聽樂等,下太常寺討論。顯仁皇太后繫於十月二日小祥,十四日大祥,十六日禫除,其告哀使、副並三節人若於禫除日分過界,即合從吉服,只用皂韉、黑帶之類,如嘉佑八年、元豐八年故事。」從之。
三十一年四月七日,詔:「應靖康、建炎、紹興以來,奉使未回使、副之家陳乞恩澤,令吏部驗實,照應已降指揮,依條施行。其在外人委知、通躬親驗實,保明申吏部。仍令本部行下諸路州軍,出榜曉諭。」
五月六日,詔左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假信安郡開國公,充金國稱賀使;洪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蘇曄假崇信軍節度使、領合門事副之。
二十二日,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今來孝慈淵聖皇帝升遐,自發哀後,
館伴並送伴使、副等官,合權易黑帶,去魚,乘皂鞍韉。其人從止合服紫衫、黑帶。」並從之。
六月二十七日,詔左朝散大夫、敷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徐 假資政殿學士、左太中大夫、醴泉觀使,充金國稱賀使;文州刺史、權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張掄假保信軍節度使、領門事副之。
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詔左朝奉郎、守起居舍人洪邁假翰林學士、左朝議大夫、知制誥兼侍讀,充賀金國登位國信使;果州團練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張掄假鎮東軍節度使、領合門事副之。
四月七日,詔:「奉使金國使、副下三節人私行博易,即仰覺察以聞,重寘典憲。如使、副博易,回日令台諫彈劾。」
三十二年七月九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詔中書舍人劉珙假禮部尚書,充皇帝登寶位報金國信使;知合門事孟思恭假保信軍承宣使副之。既而諫議大夫任古言思恭受賂,罷見任,詔差知合門事張說假昭慶軍承宣使代之。
二十八日,詔右宣教郎盧仲賢假樞密院計議官、右宣教郎李拭假將作監主簿,並充通書金國左副元帥府。
十一月十三日,詔尚書戶部侍郎王之望假禮部尚書,充金國通問國信使;知合門事龍大淵假崇信軍承宣使副之。
孝宗隆興元年三月十九日,王之望等言:「先蒙差充金國通問國信使、副,今既不過界,三節人合與不合放令逐便 兼辟差王銖、龍仲
淮充親隨前去,並蒙補上州文學,今乞繳納。」詔三節人於逐便已轉一官,更不以折展年磨勘;王銖、龍仲淮各與轉一官,候有名目日收使。
八月二十九日,詔宗正少卿魏杞假禮部尚書,充金國通問使;帶御器械康湑假崇信軍承宣使副之。
九月五日,魏杞、康湑言:「今來所差官屬,全在同共宣力,分掌職事,乞依王之望等例,先與轉一官資,出給省札補授,候回日換給。如不該推恩,卻行繳納。」從之。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詔中書舍人洪适假翰林學士,差充金國賀生辰使;知合門事龍大淵假寧國軍承宣使副之。
幹道元年正月十七日,詔:「武節大夫、合門宣贊舍人王抃充金國國信使所參議官,特書有勞,可特轉右武大夫、遙郡刺史。」
二月二十二日,詔尚書刑部侍郎李若水假吏部尚書、知閣門事張說假昭慶軍承宣使,充接伴金國報問使、副。
五月二十八日,詔尚書戶部侍郎李若水假吏部尚書,充賀金國上尊號國信使;武略大夫、和州防禦使、權知合門事曾覿假寧國軍承宣〔使〕副之。
九月六日,詔國子司業汪涓假工部尚書,權知合門事康湑假保信軍承宣使,充接伴金國賀生辰使、副。自後接伴同此。
二十九日,詔權尚書吏部侍郎魏杞假吏部尚書,樞密都承旨張說假昭慶軍承宣使,差充館伴金國賀生辰使、副。自後館伴同此。
十月三日,詔權刑部侍郎方滋假戶部尚書,
充賀金國正旦使;忠州團練使王抃假福州觀察使副之。自後賀正旦遣使同此。
二十三日,詔國子司業汪涓假工部尚書,權知合門事康湑假保信軍承宣使,充送伴金國賀生辰使、副。自後送伴同此。
十一月三日,詔吏部侍郎陳天麟假禮部尚書,幹辦皇城司宋直溫假保康軍承宣使,充接伴金國賀正旦使、副。自後接伴同此。
四日,詔金國賀生辰使人回程在路,遇冬節特賜使、副絹各五十匹,上節各八匹,中節各五匹,下節各三匹。從樞密院請也。
十二月九日,詔權吏部侍郎陳之茂假工部尚書,知合門事曾覿假寧國軍承宣使,充館伴金國賀正旦使、副。自後館伴同此。
二年正月三日,詔尚書吏部侍郎陳天麟假禮部尚書,幹辦皇城司兼德壽宮管幹事務宋直溫假保康軍承宣使,充送伴金國賀正旦使、〔副〕。自後送伴同此。
十六日,昭慶軍承宣使、知合門事龍大淵奏:「恭觀兩朝每歲信使往來,雖臣僚有請和雇游手,所(主)[至]適成騷擾。欲自今委建康府御前都統制、淮西總領均差不入隊人,自揚州至盱眙軍往來差使,借家糧兩月,選差兵官鈐束。所有合批口券,令所屬樁辦錢米,發赴接送伴使、副,委官照券支給。」從之。
九月二十二日,詔:「今後北使往來,令所過州縣遇夜自備火點照,更不差百姓。」
十一月一日,兩浙路計度轉運副使周淙言:「已降指揮,北使來,令所過州縣遇夜
自備火點照。切緣隨船點照,多是趕趁不前,仍令州縣依舊置火墩照道。仍戒約前期三兩日差雇,人使過,實時放散。」從之。
三年四月十五日,詔從義郎、合門祗候、充金國賀生辰國信副使趙應熊以使回程,道中身亡,特贈武翼郎,與一子承信郎恩澤,更與進武校尉一名。
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詔兩浙東路兵馬鈐轄張德明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隆興府編管。先因差充賀金國正旦國信副使,受馮嗣宗等懇囑,差撥入國送盤盂、金銀,收受入己,特有是命。
六年四月六日,詔:「訪聞浙西、江東、淮東沿路州縣差夫應副往來,及朝廷差出官多以奉使為名,差雇夫馬,騷擾百姓,合行約束。詔
(食)
〔令〕逐路行下所部州縣,今後除朝廷賀生辰、正旦及接伴北使往還外,其餘並不許差雇。如違,重作施行。」
閏五月九日,詔起居舍人范成大假資政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充奉使金國祈請國信使;權知合門事、兼樞密副都承旨康湑假崇信軍節度使副之。
二十四日,館伴使趙雄、副使王抃奏:「二十八日使臣朝辭,依例宣賜御筵,其日系皇帝散齋,更不用樂外,所有歸驛賜御筵並夜筵,未審合與不合用樂。」詔歸驛賜御筵並夜筵並許用樂。
十一月一日,賀金國正旦國信使呂正己正:原作「王」,據《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改。、副使辛堅之言:「近日對境文移,已行回牒,竊慮尚有文移往來,事關使者,未過界間,亦合預聞。乞下盱貽軍,自
今應有文移,並令關報,庶幾酬酢之間,免致差誤。」從之,今後依此。
二十二日,詔:「今後應使臣往來,其淮東合用牽挽舟船並打凍軍兵。本路諸州軍見管不系將禁軍一千八百餘人,可令帥漕司於內依舊數預期輪差應副,仍選委兵官往來部轄彈壓,與依例支破錢米、犒設等。」
八年十月二十日,詔武翼大夫趙益假宣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充接伴使,令朝見日依見借官職趁赴起居侍立。今後差充接送伴使、副依此。
九年十二月九日,賀金國正旦國信副使張疑言:「臣每聞北使渡淮,到盱眙軍岸下,有馬頭二所,兩國使、副各一處艤泊,而兩界駕船篙師各欲先奪在上者,多至爭競,恐致生事,有失國體。欲下盱眙軍並接伴所,將兩處使、副馬頭各分一所,明立大字牌記,以為定例。庶幾人使往來,彼此安靜。」從之。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詔權吏部侍郎趙粹中假左朝請大夫、試工部尚書,權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龍雱假泉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充接伴金國使、副;館伴以權兵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沈度假試吏部尚書充,福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兼樞密都承旨王抃副之。
三月二十六日,上御垂拱殿引見金國泛使通奉大夫吏部尚書梁肅、定遠大將軍太府監蒲守中。
八月五日,詔敷文閣(侍)[待]制、提舉佑伸觀張子顏假工部尚書,充金國報聘使;
武功大夫、定州刺吏、權知合門事劉崇〔假〕明州觀察使副之。
九月二十七月,詔:「虜人待報聘使之禮厚,今次金國賀生辰使人已來,沿路供張飲食並要如法,務從豐厚,及館伴亦然。仍令所屬點檢覺察。」
二年二月十七日,詔左司諫湯邦彥假翰林學士、知制誥、朝議大夫、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充奉使金國申議使;合門舍人陳雷假昭信軍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既而三年四月,詔邦彥送新州、雷永州居住。以臣僚言其奉使虜庭頗乖使指,驅車亟還,又於虜庭輒有所受,且不能堅守己見,惟從謝良弼之謀,於是後詔邦彥、雷並編管,國信所使臣謝良弼等三人並除名勒停。
寧宗嘉泰元年正月九日,臣寮言:「伏見每歲朝廷遣使賀金國生辰、正旦,其三節官屬、人從依節次指揮,內上、中節許差文武官及使、副所領職局人吏,候回程各轉一官,未有官人候有名目收使。所有下節軍兵二十六人,欲乞指揮許於三衛輪差軍兵前去,回程各轉一資,只系兵部(陛)[升]轉。緣以軍兵,所以淳熙七年指揮,每次選差正、副將部轄前去。近年以來,卻有蔭補副尉或吏職出身人,元非軍兵,冒充下節軍兵。暨至回程,將合得軍兵轉資賞計會省部脫漏賞典,便作一官轉行。竊緣軍兵資格自有輕重,一資押官,二資承局,三資將虞候,四資十將,五資軍頭之類,比之轉一官事體不同。若乃蔭補出身或
吏職補授校尉之人,只轉兩階便可入承信郎。在法,實歷五任十考方轉一階,今若冒軍兵一資之賞作實歷十考超轉一官,委是冒濫。乞今後下節二十六人元降指揮只許抽差三衙軍兵,並不許踏逐在外蔭補及吏職補授人充。」從之。
三月八日,起居舍人俞烈言:「竊見迎接北畔使人,例是南北之舟至淮河中流展(刺)[ ]對訖,然後並舟南向,而南北兵稍各欲爭先到岸。盱眙兵稍慣於操舟,率先至岸,北人恥於不勝,乃於後舟鉤擿南使舟尾,以幸一先,至有用篙(仗)[杖]相打者。又北使執從物人或行列差互,編攔人不好說諭,至令兵梢用(仗)[杖]趕打,北來下節亦用抵敵,有失事體。乞行下盱眙軍及淮南轉運司戒約兵梢,令彼此之舟取齊到岸,編攔官不得仍前生事。如有違戾,重作行遣。」詔令淮南轉運司、盱眙軍行下部轄官,常切鈐束兵梢,今後或有違戾,重作行遣。其部轄官一併坐罪。
九月二十三日,禮部太常寺言:「今來賀瑞慶聖節使人到闕,系在光宗皇帝小祥後,百官並已服純吉。緣皇帝見在服制之內,今欲乞從典故免上壽,所有辭授書、赴宴等,欲令所屬照應淳熙五年會聖節並今年賀正旦使人到闕見辭等體例施行。其班直親從等見服系紫衫、黃帶子,依已降指揮併合仍舊。」從之。
淳熙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淳熙:原無,而屠寄先生僅以嘉泰無七年而補「嘉定」二字。其語云:「《大典》脫嘉定二字,寄按嘉泰止四年,無七年,今校補。」考本條及後數條,皆淳熙事,因補。參本書職官三六「國信所」門。,詔:「自今奉使入國內下節人,除親從並譯語、親事官及將不轉資八
人八:原作「入」,據本書職官三六之六○改。,許使副差親隨、廚子,餘人令殿前司、馬步軍司輪差,不得於諸軍抽摘。令各司排定軍分,每一軍一將內選有職名家口、無過人充,已經入國人不差。仍於本將內選正、副將一員部轄前去,正將充上節,副將充下節。如本將人不足,許於別將內差。」
二十五日,詔:「每歲奉使金國,合差上、中節內,除都轄、引接並國信所指使已有定例外,更留二員聽候御前降下。自今使、副許辟差親屬二人,書狀官一員,掌管私覿職員一名,其餘並令吏部於見在部籍定名次、經任無過犯大小使臣,委長貳公共選差人貌魁偉、年六十以下無殘疾人充。如在部人不足,申樞密院,令三衙輪差入隊準備訓練,其已經入國人不差。具姓名申樞密院訖,發赴使、副,依舊國信所審量。」
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詔:「自來年為始,令六曹將合差奉使金國正旦、生辰使副並館伴、送伴下引接儀範人,每曹籍定一十人,於差使、副前兩月遇旬休日分輪一曹所籍人數。赴都亭驛,令國信所掌儀通事使臣指教閱習。尚或違戾,令本所具申樞密院取旨。」
十年十二月十六日,權兵部侍郎余端禮等使金國還,上虜中事。接伴問端禮云:「南朝幾年一郊 」答曰:「帥是三年,禮典已定。」復問:「金國幾年一郊 」接伴云:「無定,或時行之。」
十三年正月七日,權工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李昌圖言:「竊見本部所轄文思院,每歲製造北使器皿等物。
方其成也,初則起部長貳臨視,版曹繼之,赴都亭驛,中使點集,復齎詣宰執 閱,至再三,亦云足矣。猶以為未也,又從而繳進,以瀆天聽。此屑屑之事,自有司存,何至仰勞九重之尊!乞自今所造錫賜北使等物,止令赴都堂詳悉驗視,免行進呈,以尊國體。」從之。
十一月九日十一月九日:按前數條皆淳熙事,而此條中有「接送伴弔祭使副彭龜年等」之語,則當為紹熙五年事,蓋是年孝宗崩,北使來吊,彭充接伴使也。參《宋史》卷三九三《彭龜年傳》。,接伴使章穎、副使李孝純言:「今來取接使人,系在壽皇聖帝小祥之內,兼目今臣僚見行三年之制,及接送伴弔祭使、副彭龜年等祭:原作「發」,據《宋史》卷三九三《彭龜年傳》改。,沿路著白涼衫、皂帶,乘坐皂鞍韉,及御筵等處陳設,並用青素及果卓,徹去珠花粉仙,使人免舞蹈山呼,系(接)[按]弔祭之禮。今來穎等接伴賀登寶位人使,系行賀禮,所有服色、禮儀等,未審合與不合從彭龜年體例施行。」禮寺指定,檢准已降指揮,群臣入局治事以皂巾、涼衫、皂帶。所有今來賀登寶位人使到闕,其接伴使、副等沿路服著合依前項已降指揮。從之。
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宰執進呈畢,上曰:「今次賀正旦人使到闕,緣在喪服中,禮物合與不合收受 」施師點等奏:「欲且下禮官議。」既而禮部太常寺申到正旦禮物乃是通好之儀,不可不受。翌日,宰執進呈鄭僑札子。上曰:「金國禮物當與館伴意度,且令堅辭。如是不從,止令陳於殿門之外,庶幾於禮稍順。」既而金國賀正旦使至,禮物止令有司收受,更不至殿庭。臣僚言:「臣聞禮之能服人也久矣。春秋之時,魯國有難,齊將圖之,仲孫湫以魯
秉周禮,未可以動。其後夾谷之會,齊使萊人以兵亂之,孔子相魯,折之以禮,齊卒成好。禮之服人,其明驗大效如此哉!日者虜使奉會慶節書幣以來,吾國適有大故,陛下方在衰絰之初,命 臣集議,皆曰是故當與之見。既而聖意獨斷,卻其書幣,就館津遣,彼亦逡巡退聽而歸。此無他,禮之所存有以服其心故爾。今正旦之使復來,其事與前日大同而小異。外庭臣子皆以陛下方御縞素,聽事內殿,不知當何以待之。忽已降指揮,見議素幄引見使人,令有司議禮物之當受與否,則知聖意已有所處矣。然臣竊謂彼之前日見卻,出於倉卒不意,今日之來,必將深思熟計,以相酬酢。適聞指揮已出,萬一彼諜而知之,或恐以賀正為辭,不當於素幄引見。欲望陛下預於此日少留聖慮,或密諭大臣蚤正素定之議,俟其辭或出此,則授之館伴,從容閒暇以應之,無若前日之舉涉於(忽)[ ]遽,則為得體矣。議者猶以謂我之告留之使已往,彼之慰奠之使未來,今日之事,似有先慶後吊之嫌。臣竊謂時之先後適然,至是我本意。況引見於初到之日,至於正旦陛下自行禮於大行几筵之前,朝會俱罷,亦何名為慶哉!國有典故,禮有經權,參酌其宜,自然中節。如臣管見愚陋,何足以仰裨聖明,惟陛下財幸。」詔:「今來正旦通問,專為和好,故說素幄許其入見。若受禮物,則有慶賀之嫌,已令館伴卻而不受。又慮使人
援故事以為請,未審於典禮如何,可令禮官詳議以聞。」既而兵部尚書兼權禮部尚書宇文價、權禮部侍郎兼權吏部侍郎顏師魯、太常少卿尤袤,秘書省著作郎兼權禮部郎官倪思、太常丞黃黻、太常博士張體仁奏:「臣等歷考祖宗以來,雖居喪制,未有不引見人使,亦無不受禮物之文。前朝諸臣豈不知不當受,而所以不免從權者,以為既已通好,不當無事而使之疑也。今歲賀會慶聖節人使,陛下方當哀疚之中,卻之使去,中外感孍聖德,雖狼子野心亦知委順。今正旦人使亦既許素幄引見,受其書矣,所有禮物恐無不受之禮。況元日朝會俱罷,初無賀儀幣物,所有將書亦非慶禮。前者聖節之使,專以陛下誕辰,卻之可也。正旦為兩國通好,萬一使客必欲如禮而去,則徒為紛紜,亦恐無辭以卻其物。在禮有反經以從權,正為是也,竊以為當受。兼照得所議,若聖斷以為然,即乞下館伴使,更不必宣諭卻其禮物,庶幾不致臨時往復,以全國體。」詔依詳議到事理施行,可就殿之東楹設素幄引見人使,百官並免里見,其禮物毋令入殿,付之有司。
十五年二月十八日,詔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京鏜假禮部尚書,充金國報謝使,侍衛步軍司計議官劉端仁借(客)[容]州觀察使、右衛上將軍副之。令臨安府製造三節人從過界衣服。
十一月四日,殿前都指揮使郭杲言:「每遇金國使人赴闕,例
於三司差伴射官屬。竊詳軍中使臣自辛巳歲至今僅四十年,日漸消磨,見存者往往年邁,筋力向衰,拖疆習射,已非所宜。目即諸軍隊將、訓諫官,其間有人物魁偉、正當壯歲、可習武藝者,拘礙白身,不能應選。乞今後合差伴射官,如兵將官內闕人,不以有無官序通選。如或射中,與特補一官資,不惟軍士知有取進之路,又且激昂材藝,得以應選,仰副國家搜擇( )[偏]裨之意。」從之。
十六日,禮部、合門、太常寺言:「國朝典故,啟攢前三日至祔廟,皇帝並前殿不坐。將來賀登寶位使人到闕,依淳熙十五年賀正旦人使到闕,於垂拱殿東楹引見。今來賀登寶位使人朝見,已降指揮,皇帝御後殿引授書朝見並賜茶,候朝辭日依舊垂拱殿東楹坐賜茶等。今欲權於紫宸殿引見,其餘並從舊儀,唯不設仗。」從之。合門條具:一、是日使人朝見,開紫宸殿門並紫宸殿兩廊及後殿兩廊放班門,令百官並使人入出,赴後殿起居朝見,賜茶。一、知合門官已下並當祗應宣贊舍人已下、合祗應諸司官,並赴後殿後幄起居,宰執有如奏事,赴後殿後幄起居奏事。一、御後殿坐,望參官四拜起居,權免舞蹈,儀仗免排設。一、宰執、使相及使人、侍從、正任館接拌,並後殿宣坐賜茶。一、行門禁衛等於紫宸殿內隨宜排立,迎駕起居,令入內官報撥。一、使人朝見授書,止合知合門官並當祗應宣贊舍人在後殿內,余並出殿。
提點一名同儀鸞司傘褥位。一、使人合賜例物,止 兩箱過。如未盡未便事,臨時隨宜施行。
二十一日,宰執進呈館伴賀登寶位使、副黃艾等申:「北使王啟等雲朝見日三節人何不賜茶酒,艾等〔言〕茶以無例。」上曰:「若用吉禮,則三節人皆賜茶酒,今以孝宗之制,故止於賜茶。使、副之外,三節人何預焉 彼不知禮例,故爾。」
二十二日,合門、太常寺言:「今來賀正旦使人到闕入賀,系在孝宗皇帝祔廟之後,緣有已降指揮,自今後應有拜表稱賀等事,為在至尊壽皇聖帝喪之內,並權免。欲是日免入賀,並免拜表,所有見辭、受書、赴宴、出入、觀游、服著等,欲令所屬照應淳熙十六年賀正旦使人到闕見辭等體例施行。」從之。
十六年二月八日,盱眙軍申,金國報哀使、副取二月二十五日過界。詔就差何澹、戴勛充接送伴使、副。澹先於去歲十二月差充賀金國生辰,至盱眙,金國遣使報哀,就改命焉。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何澹、戴勛充接送伴使、副。所有衣帶自合純吉。金國使、副如系黑帶,聽從其便。帷幕用紫。沿路賜宴如堅辭不肯赴座,並令折賜。」既而權禮部侍郎尤袤等續行參酌,接送伴使、副與金國使、副初接見日,合依典故權服公服,黑帶,佩魚。以後沿路相見,其接伴使、副自合純吉服。從之。
十二日,詔差中書舍人羅點假朝請大夫、試吏部尚書,充金國報登寶位使;武功大夫、濟州防禦使、權
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譙熙載假保信軍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合客省四方館事副之。其合行事件並依紹興三十二年體例施行。自後接送館伴、正旦生辰使副借官同此。
十四日,宰執進呈差館伴使副職位、姓名,其間依例亦具統制官。上曰:「不宜差軍中官,此輩素不知書,不閒儀矩,一旦差充此等職事,往往旋去習學,徒為可笑。又使餘人互相仿效,盡廢武藝而從事於此,甚非穩便。今後切不須差。」
十五日,詔差起居舍人諸葛廷瑞假翰林學士承旨、朝請大夫、知制誥兼侍讀,充弔祭金國使;皇叔太子右內率府副率趙不慢假鄂州觀察使、左武衛上將軍副之;秘書郎劉崇之假朝散大夫、起居舍人、兼史館修撰,充金國讀祭文官。其合行事件,依正旦體例施行。既而崇之言:「使、副除隨行人外,有三節人從分掌窠座,是以不至失事。今既不許增創,所有合用應辦掌管人數,乞就見差三節人內分撥祗應。」從之。
二十七日,尚書省言:「金國並遣使、副,名色不一,沿路申發文字,往往差互。」詔止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之類稱呼。
二十八日,太常寺言:「諸葛廷瑞等過界服著等,今討論於典故,即無該載,所有使、副等過界合服所借本品服。仍乞准備紅 (黑)[紅]帶、黑 黑帶,候到金國弔祭,令使、副等審度服繫施行。」從之。
三月六日,詔國子祭酒沈揆假端明殿學士、中大夫、提舉中太一(官)[宮]、
兼侍讀,差充賀金國登寶位使;武功大夫、吉州刺史、權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幹辦皇城司韓侂胄假安慶軍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九日,詔:「訪聞平江、鎮江府等處,賜金國使人御筵多不整肅,冗鬧觀看。今使、副所到州軍,預報守臣差人約攔,犯人禁勘取旨。每差接送伴,令承受宣諭。」
十四日,詔:「今來使人往來頻並,沿路州縣不得饋送。如有違戾,並以贓論。」
四月十六日,接伴使張濤言:「至盱眙,見入遞文書率多淹緩。乞下浙西、淮東嚴行約束,應干涉使客文書,別立字號,依擺鋪法日行三百五十里,違者究劾。」詔兩(別)[路]提舉馬遞鋪官嚴行約束,毋得違戾。又言:「遞年使客往回、例於鎮江都統司及楚州出戍軍中,差步卒二百餘人,騎卒一百人,服乘小馬九十五人,州郡批支券食等數目既多,未免煩困。乞下淮東運司,照應前數減半差撥。」從之。
八月二十九日,主管往來國信所言:「金國賀登寶位人使將來到闕,契勘近奉使賀金國登位國信使、副沈揆等過北界所賜衣服例物,常例外更有別賜物數。射弓、朝辭:正使,紅錦綾羅透背等共三十五段,鞍轡馬二匹,散馬一十二匹,折絹二十四匹,雜色里絹二十五段;副使,紅錦綾羅透背等共一十五,鞍轡馬二匹,散馬七匹,折絹一十四匹,雜色里絹一十段。朝辭三節人:上節銀一十兩,絹二十二匹;中節銀八兩,絹
一十八匹;下節銀五兩,絹一十一匹。」得旨,令國信所將別賜物段等比擬指定折賜。本所參酌比擬到,計合折銀五千三百九十兩。詔依,其銀令封樁庫日下支降。比擬折銀:正使,雜色綾羅彩絹共折三百兩,馬二匹折銀一百兩,鞍轡二副折銀二百兩;副使,雜色綾羅彩絹共折銀二百八十兩,馬二匹折銀一百兩,鞍轡二副折銀一百二十兩;都管書狀官共四人,雜色彩絹共折銀一百兩,蓋 五副折銀一百兩;上節共七人,雜色彩絹共折銀四十兩,蓋 二副折銀四十兩;下節共三十九人,雜色絹彩共折銀三十兩,蓋 一副折銀二十兩。
十一月十四日,臣僚言:「乞降指揮,今後奉使下節軍兵,須令所差軍分揀選慣能乘馬之人,仍須先於教場中選試,取其精熟者保明差撥。其上、中節內大小使臣如準備差使、執旗、報信、小底之類,當於諸軍訓練隊將內(大小使臣如準備差使執旗報信小底之類當於諸軍訓練隊將內)選人物魁梧、鞍馬習熟者為之。自來年賀生辰奉使為始。」從之。
光宗紹熙元年六月八日,上宣諭:「奉使金國一行人合得一官賞,後來因人議論鐫減,自今可與復舊。三節人往返最勞,或有墜馬等便至死損,不應吝此賞格。」
十三日,臣僚言:「朝廷所差使、副一行事務,委任甚重。至若國信所人,不過使之往來商議,皇城司人,不過使之(機)[譏]察事宜而已,初非有所假借,使之得
以誰何使、副也。此曹合而為一,自作威福,不容鈐制。其入國者,往往又於過界之後妄生事端,或於其間反行挑攪,恐動使、副,及沿路恐喝監司、州縣,多受鈔物。乞自今應接伴入國使、副及一行官屬事務,許其從實(機)[譏]察。萬一國信所與皇城司人不遵繩檢,犯今來約束,非理求取批借,及如臣前所陳,亦許使、副具名聞奏,庶幾事體兩全。」從之。
十月二十八日,皇子嘉王府翊善黃裳等言:「送伴至揚州,收金國禮信所牒一件,及本所回牒照會,卻雲牒內不合書寫年號,不肯收受。據北引接齎到公案內,有本朝送伴所回牒,果是無年號,遂牒會到盱眙軍遇與泗州公文往來,並寫年號,猶執前說。至盱眙軍臨行,方肯收接。照得所差行司緣無正闕,往往多是在外浮泛之人充應,是致乖誤。乞今後正差行司二名,卻於合(將差)[差將]校內損減人數。仍於曾充行司、慣熟諳曉行移人內選差。」詔國信所今後同接送伴使、副,將行司吏人公共選擇差撥。
二年正月三十日,盱眙軍奏,金國事故使、副取二月初四日過界。詔就差蘇山、劉詢充金國報哀接送伴,其合用都轄等,並於三節人內就差。合行事件,仰國信所日下照例開具,申三省、樞密院。山等系賀金國正旦,回程年例合至正月三十日到盱眙軍,三省檢舉,故有是命。
二月三日,詔戶部郎中宋之瑞假朝請大夫、試禮部尚書,差充弔祭金國使;合(問)[門]
宣贊舍人、點檢合門簿書公事、充宣詞令趙嗣祖假嚴州觀察使、左衛上將軍副之;秘書郎兼權倉部郎官王叔簡假朝奉大夫、守太常少卿、兼史館修撰,充讀祭文官。既而叔簡言合用公使從物、乘馬、張蓋等,既比使、副一體,所有乘座舟船、齪立黃旗,乞行下所屬製造。從之。
四月十一日,保靜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鄭興裔〔言〕:「逐年奉使(全)[金]國及接送伴使副、賜宴中使回程經過揚州瓜洲鎮,渡江所用般剝人夫,每次不下二千餘人。乞札下揚州,自今接、送伴除與北使同行聽從差夫外,所有奉使金國回程,止乞差夫一千人,送伴使、副回程差夫八百人,賜宴中使回程差夫二百人,庶幾約定人數,不致泛差。」從之。
九月二十五日,差充賀金國正旦國信使黃由、副使張宗益,照得「由」字系犯金國名諱偏傍,「宗」字系犯金國名諱,合行迴避。詔黃由時暫改名申,張宗益除去「宗」字,並候事畢日依舊。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進呈黃由等札子:「昨充賀正旦使、副,乞奏對。」上曰:「兩人都教引見,要詢問北界事。」留正等奏:「張宗益前日過對境,煞疏脫,為虜人所輕。」上曰:「只為是張子蓋之子,前日差他去,卻如此。所以遣邏者之意,正為要伺察此等事,全不奏來。宗益更與外任,邏者亦須懲治。」
五年六月十二日,詔大行至尊壽皇聖帝六月九日升遐,梓宮發引在十月之後,九月七日本國皇帝生辰,仰盱眙軍關
報對境,權免遣使一次。
寧宗慶元元年正月九日,宰執余端禮等言:「虜使移剌敏等,必欲求竹牛角,館伴使、副孫逢吉等執不與之,此意亦是。」上曰:「聞渠虜主甚欲得此,與之亦未害,但恐後來源源不絕爾。」
十二月十日,尚書省言:「金國賀正旦使人,緣在哲文神武成孝皇帝未祔廟前已降指揮,令接伴使、副諭使人免賜幡勝,優與折支本色,就所至州軍照數兌支日,後卻令所屬撥還。照得賀登寶位使人合賜幡勝,內侍省未曾差官。」詔令戶部據合用金銀兩數付內侍省所差官前去給賜。使、副二人各純金幡勝一副,各重一兩五分,各折金二兩。上節一十一人並接伴使、副二人,各渾金鍍銀幡勝一副,各重六錢,鍍金五分,各折銀一兩半。中節一十四人,下節三十九人,各閒金鍍銀幡勝一副,各重五錢八分,鍍金三分,各折銀一兩。
二十六日,送伴使章穎、副使李孝純言:「送伴金國賀登寶位人使至前路,必遇歲元。昨來金國賀天申、會慶、重明聖節,往回途中該遇端午、冬至、重陽節,各差天使賜使人節儀。今來前路使人該遇歲元節,未知合與不合降賜。」詔依冬至例給賜,其合用絹於所至州軍代支,卻令戶部依數撥還。仍令押御筵官就賜使、副二人各生白絹五十匹,都管二人各生白絹一十二匹,書狀官二人各生白絹一十二匹,上節七人各生白絹八匹,中節一十四人各生白絹五匹,下節
三十九人各生白絹三匹。
二月三日,右丞相趙汝愚等言:「竊惟行人之官,責任甚重,欲求稱職,必在擇人。人固須才,事當有據。賞考《周禮》,行人之職掌賓客之禮儀。名位尊卑,皆有禮籍;禮俗政事,自為一書。神宗皇帝嘗以(僚)[遼]國和好,盟誓聘使、禮幣儀式皆無考據,始命蘇頌修成一書,名曰《華夷魯衛錄》。今兩國通好,姑務息民,凡所遣之使人,(此)[皆]是臨時選擇,事非素習,初非世官,禮或有疑,責成吏手,安危所(擊)[系],後來之事酌之而行,可以息爭端,可以定疑慮。今後遇遣國信使、副及接送、館伴,各授一編,使之檢用,誠非小補。」詔令樞密院承旨、編修司共同編類。 ,事體非輕。乞特命儒士,自隆興以後,聘使往來之禮,吉凶慶弔之儀,編類成篇,以為準式,使已用之文粲然可
十一日,詔:「奉使金國,並不許辟差見任知縣、縣令充上、中節人數,許本路監司、守臣劾奏。有已差人更不推賞。」先是,臣僚言:「乞自今後考試官並不許差知縣,立為定製。勘會近來諸縣知縣、縣令夤緣干請辟差,充奉使所差遣。自被差至回程,動經數月,妨廢職事。」故有是命。
六月二十九日,臣僚言:「銅錢透漏,法禁不行。今朝廷見議兩淮鐵錢,未有成說,雖鐵錢不得過江而銅錢過淮常自若也。每歲使人出疆,一行隨從頗眾,誰不將帶銅錢而往,不知幾年於此矣。此而不禁,法令何繇可行!欲乞自今次遣使,重立罪賞,互相覺察,
委自使、副糾舉,不得容情隱庇。如有犯者,不問是何名色人,必行無赦。若所遣三節人從過界,並無銅錢與彼交易,亦使知本朝法制加嚴,不同曩日,誠立國之所先。乞賜處分。」詔令戶、刑部檢坐見行條法指揮,申嚴行下。今後使、副到盱眙軍,臨期責令排軍,將三節官屬、人從隨行衣籠逐一搜檢,有無將帶銅錢,具申使、副。其排軍衣籠卻令都轄檢察,如有違戾,依法施行。
八月二十六日,詔:「瑞慶聖節賀生辰人使到闕,系在孝宗皇帝小祥之後,使人見辭並設淡黃幄,百官、使人幕次陳設並用紫色。」以禮部、太常寺檢會淳熙十五年十月會慶聖節在高宗皇帝小祥之後典禮,故有是詔。
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知臨安府趙師奏:「本府年例合造奉使金國三節官屬紫羅衫,共計七十二領,其色皆拘前例變染成緋,謂之番紫。竊見曩歲虜使到闕,皆服緋色紫衣,中國之人互相仿效。近年以來,虜介到國,使、副以下皆是深紫公裳窄衫,側聞本朝遣使出疆,虜庭官僚亦皆深紫之衣,而本朝使屬卻衣番紫之服。況沿路衣著不禁風日,顏色昏淡,觀瞻之間,甚系國體。乞札下以憑遵守,逐急染造施行。」從之。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主管侍衛步軍司張國珍言:「昨准指揮,今後奉使入國下節軍兵,令殿前、馬步軍司排定,一軍一將,輪差有職名家口、無過犯人充,不得差已經入國人。自承上件指揮,至
今二十年,諸軍屢經選差,目即雖未經入國,有職名軍兵數亦不多。其間又有年貌衰瘁或身材矮小、不中選者,若行備數差撥,誠恐有輕國體。乞下殿前、步軍司,今後若是有職名軍兵差撥不敷,許於白身效用內通行選差人物魁梧、善鞍馬、有家口、無過犯、不曾入國人前去,非惟軍校溥沾恩霈,抑亦增重國威。」從之。
五年二月十日,臣僚言:「竊見國家遣使,其間三節官屬合六十人,內下節一十六人,繫於三衙輪差官兵,自余悉聽使、副踏逐指差。其在選中者,不過為轉官資、理實歷之計,悠悠往來,他不暇顧。行之既久,玩弛滋甚。今乞將三節官屬除都轄、書狀官、掌儀、引接儀範並使副親隨守宅並從舊例差充外,其餘自上節至控攏,盡乞於軍中令統軍官精擇官軍自三十歲以至五(以)[十]歲以下之人,使充其選。仍乞申嚴指揮,已差者不許再差,革其玩習之弊。」詔除都轄、書狀官、禮物官、書表司、引接、醫官、指使、國信所指使、親屬、親隨、職員、小底、準備差使、譯語、親事官、親從、控攏並依舊例差撥外,其執旗、報信二員,令三衙主帥選擇軍中有心力、諳曉事務、可以倚仗有官人各二十人,轉資軍兵二十六人。令三衙主帥於諸軍選擇強壯有心力軍兵各一百人,並自指揮下日,限十日保明申三省、樞密院籍記姓名,遇差奉使日,聽候朝廷點差,候差足日再行選擇。
四月七日,新知溫州毛憲
奏:「仰帷國家中興以來,偃兵息民,兩國聘使來往,歲以為常。竊見浙河牽挽人使舟船率用百姓,而淮河則用兵卒,使之歲有挽牽役使之勞。夫兵皆吾兵也,民皆吾民也,當恤於淮,獨不當恤乎浙乎!兵可用於淮,獨不可用於浙乎!乞行下兩浙轉運司,令浙西沿路州縣遇兩國聘使及接送伴來往,並照淮河體例,止以兵卒牽挽舟船,卻將每歲所給百姓雇直支犒,不得容令減 。」從之。
十月十六日,詔:「金國賀生辰使仆散琦為患,可免朝見,仍令宣醫。所有朝見持書等,令副使張汝猷代仆散琦行禮仆:原作「璞」,據前文改。。」
六年八月九日,尚書省言:「勘會大行聖安壽仁太上皇帝八月八日升遐,見行差官告哀,緣將來梓宮發引在本國皇帝生辰之後。」詔令盱眙軍關報對境,欲權免賀生辰遣使一次。
十一日,奉使金國告哀使吳盱言:「副使林可大旬日而前,因感冒醫療,稍獲安愈,緣傷動(冒)[胃]氣,遂得嘔噦之症,疾勢日增,竊恐臨時取接,或未痊安。」詔令盱眙軍差官醫治,如病勢增重,不能過界,即就差揚州鈐轄岳松假廣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十一月一日,禮部、太常寺言:「金國弔慰祭奠使、副到闕,緣皇帝見在大行聖安壽仁太上皇帝服制之內,所有行禮見辭日,欲依淳熙十五年、紹(興)[熙]五年禮例,皇帝服衰絰,宰執以下合赴立班官,並應奉官引班人依昨來小祥禮畢禮例,服布幞頭布襴
,俟班退易常服、黑帶。」從之。 衫,腰絰,布
嘉定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詔起居郎許奕、合門舍人吳衡差充通問金國使、副。既而改作通謝,許奕假朝議大夫、試禮部尚書、吳興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實封一伯戶、賜紫金魚袋,吳衡假福州觀察使、右武衛上將軍、永康郡開國伯、食邑七百戶。
九月二十一日,臣僚言:「今後使人到闕,應干科買之物,照時直隨精粗定價,隨即支還,毋致稽緩。經從州軍收買使人合用之物,從寔酬價,以時支還。自余往來饋送等費,乞嚴行約束。如往來沿流牽擔之夫,動以千百計,官司雖量給口食,然束散多不以時,其間未免減克,每遇冬寒,多有凍餓至斃者。乞下所屬務令優給,不得縱令減克。」從之。
十二月八日,詔賀金國正旦使曾從龍、副使葉 日下回程,接伴使徐邦憲、副使鄭盡令就揚州聽候指揮。以盱眙軍繳泗州牒報,金國大行皇帝升遐,梓宮猶在攢殿,山陵未畢,難議受賀故也。
二年十月十七日,館伴金國賀生辰使章穎、副使董世雄言:「館伴使人在稅亭茶酒間,有北引接閻河等云:『昨日赤岸御筵,傳爾免樂,甚荷周旋。今日到館,國信來時得朝省處分,緣皇帝見居心喪,館中應御筵宴並告免聽樂,止賜花,免插戴。殿庭禮數為系貴朝皇帝生辰,不敢不聽樂,止受賜花,免插戴。』乞詳酌指揮施行。」從之。既而三年賀歲元禮,館伴使劉 、副使王斌亦同
此請。
三年十月十七日,接送伴金國賀生辰使副李洪、李謙同班內殿奏事,洪等出札子奏:「向來陛辭之時,恭奉聖旨,令歸日具江淮風物、民間利病奏聞。」上曰:「曾令具江淮風物、民間利病。」洪等對展札子奏陳訖,聖上再三首肯。上又問:「使人別無生事否 」洪等奏云:「徒單鎬等沿途執禮,直是恭順。」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一 館伴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館伴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真宗景德元年十月,以屯田員外郎、權判三司勾院杜夢證假衛尉卿,侍禁、合門祗候康宗元假西上合門副使,接伴契丹賀承天節使,回日充送伴使。復以鹽鐵判官、殿中丞、直史館樂黃目假司農卿接伴,代夢證。
十一月,命翰林學士李宗諤、東上合門使曹利用充在京接伴契丹賀承天節使。時已命樂黃目、康宗元詣雄州接伴,使回日充送伴使。又命群牧判官、著作左郎王(曉)[曙]假開封府推官、吏部郎中,俟契丹使至,持知府張雍書禮迎勞於郊。及還,又命屯田員外郎、權判三司勾院杜夢證假檢校秘書少監、開封少尹餞於上德橋。自後皆以府判官假少尹為餞,推官假判官、郎中為接迓,不復命他官。
二十日,詔接伴使、副李宗諤等逐日入朝起居,令於北朝人使前先起居,於東面立,令使人起居。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以都官員外郎孫奭假秘書少監使契丹孫:原作「系」,據《長編》卷六九改。,諭以將有事於泰山也。
二年二月六日,詔:「自今契丹使有例外贈遺接伴、館伴使者,再辭不已,則
許納之,官給器(弊)[幣]為答。」初,契丹蕭智可等至白溝河,與送伴使陳知微酌酒為別,遣舍利以所乘馬遺知微,又以二馬至,令自擇之,知微固辭不受。朝廷務懷遠俗,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二日,詔:「自今館伴使所得馬,官給其直,副使半之。」初,契丹使與館伴使有私覿馬,悉輸官而答禮皆己物物:原作「拘」,據《長編》卷七二改。,至是晁迥上言故也晁迥:原作「見回」,據《長編》卷七二改。。
是月,差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張象中假太常少卿,侍禁、合門祗候薛貽假引進使,接伴契丹告哀使,仍馳驛以往。又命戶部郎中、知制誥利瓦伊假左諫議大夫洎曹利用館伴之。以其國母蕭氏卒。
敵,沒於王事,義難以行。」許之。 仁宗天聖三年九月六日,起復戶部郎中、知制誥夏竦言:「蒙差充契丹使,臣父往年與契丹
十六日,殿中侍御史張億言:「蒙差接伴契丹使,竊緣億名犯北朝諱,未審避與不避。」詔以程琳代之。其後韓億充使,遂令權改名意,王克明接伴,亦權名克用。
四月十二日,接伴使孔道輔言道:原作「通」,據《宋史》卷二九七《孔道輔傳》改。:「北中並知兩制臣僚之數,欲乞假(言)[官]外,各令兼帶本職。」從之。慶曆詔:奉使、接送伴兼會,毋過飲酒,語言務存大體,仍委使、副遞相覺察。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一 正旦使 生辰使附此題據眉批移入。
正旦使生辰使附此題據眉批移入。
太宗太平(國興)[興國]二年十一月,命監察御史李瀆假太府卿,合門祗候鄭偉假右千牛衛將軍,為契丹正旦使。
三年五月,命左補闕李吉假司農卿使契丹,通事舍人薛文寶假西上合門使副之文:原作「使」;之:原無。並據《長編》卷一九改、補。。
十一月,命供奉官、合門祗
候吳元載假西上合門使元:原無,據《長編》卷一九補。,太常寺太祝毋賓右假右贊善大夫,為契丹賀正使。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命開封府推官、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孫僅假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左僕射、衛尉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二百戶,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右侍禁、合門祗候康宗元假西上合門副使、(紫金)[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東平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副之。
是冬,遣太常博士周漸假太府卿,右侍禁、合門祗候郭盛假西上合門使,為契丹國主生辰使。職方郎中、直昭文館韓國華假秘書丞,衣庫副使焦守(守)節假西上合門使,為契丹國母正旦使。秘書丞張若谷假將作監,內殿崇班郭允恭假引見副使,為國主正旦使。自是歲以為常。
十月,命殿直曹利用為合門祗候,假崇儀副使使契丹。澶淵之役,朝廷姑務休息兵民,故復遣使講好焉。
三年十一月,開封府判官、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孫僅假衛尉卿,接伴契丹賀正旦使。以陳若拙談詞鄙近,代之。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一 祭奠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祭奠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仁宗嘉佑三年正月,契丹國母蕭氏卒國:原無,據《長編》卷一八七補。,遣侍御史朱處約假左諫議大夫,為祭奠使,宮苑使、惠州刺史潘若沖副之潘:原作「藩」,據《長編》卷一八七改。。三司度支判官、兵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李師中假左諫議大夫為弔慰使,六宅副使雍規假六宅使、榮州刺史副之。
神宗元豐八年,遺留入國使、副元借行李:使副,皂鞍
韉、青結絲鞍複、黑 、犀腰帶、青襴、素額、繳璧、青純幕、青絹坐褥子、白成銀香合、香匙、全白成銀交椅、小罐子、手中筒;三節人從、青 點錦絡縫衣服、青 點錦簷帽子、皂 、角腰束帶。俟禫除即從吉服,使、副只系黑帶,去魚袋,打青傘,乘皂鞍韉,仍去狨座。舞蹈即從常儀,服窄衣、黑 、角帶。其馬纓徹去。三節人從並服紫衫、黑帶。
紹興二十九年十二月七日紹興二十九年:原無,而前條為元豐八年,顯易至誤,茲據《宋史》卷三一《高宗紀》八補。又「十二月七日」,《宋史》作「十一月丁亥」。,詔左太中大夫、參知政事賀允中充皇太后遺留使,保信軍節度使、領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提點皇城司鄭藻副之。
二十九日,三省、樞密院言:「擬到今後遣使三節人格例:常使合差二十四人,文武臣通差。泛使如非執政官與此同。今欲止許使、副通差文臣六人,余差武臣校、副、尉、下班祗應,其轉〔官〕、支賜依見前條格。泛使系執政官二十八人,文武臣通差。今欲止許使、副通差文臣八人,余差武臣校、副、尉、下班祗應。上節恩數依舊,中節轉一官,與回日添差遣,下節轉一官資。以上並不許(並)[差]承議郎以上並行在職事官,合差人並差正身,不得充代。內引節、禮物官、書表司,乞踏逐慣熟無官人者,聽與破本等支賜及承信郎請給。其恩例候有名目日收使,仍不得過(人三)[三人]。」從之。
三十年正月十八日,詔:「今後奉使金國使、副,不以兩府、侍從,過界後並只合依常例坐車馬,不得妄於例外索覓轎子前去。令盱眙軍遵守施行。」
二十四日,詔左朝奉大夫、守宗正少
卿金安節,武翼郎、帶御器械韓俁,各特降兩官,以送伴不職故也。
治平四年六月二十三日,送伴北朝弔慰使王瓘等言:「今後館伴、接送併入國使、副,如北使例外送到微少麝香等,乞令逐番使副自備茶、紙筆、香藥之類回答。」從之。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一 祈請使 通問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祈請使通問使此題據眉批移入。
建炎中興,未和則有祈請使、通問使。建炎元年,遣傅雩為祈請使,王倫為通問使。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一 報謝使
報謝使
紹興三十年二月十一日紹興三十年:原作「嘉佑八年」,據《宋史》卷三一《高宗紀》八改。,詔左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充金國報謝使,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劉允升假崇信軍節度使副〔之〕。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五二 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