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 蕃夷三
女真女真:原無,今據內文及各卷體例補。又,內文中「真」字或作「貞」,今徑予統一,不另注。
【宋會要】
女真,東北別國也,蓋渤海之別種,本姓拏。唐(正)〔貞〕觀中,靺鞨羯來朝鞨:原作「羯」,據兩《唐書 靺鞨傳》改。,中國始聞女真之名。契丹謂之慮真。地多山林,俗勇悍善射,能為鹿鳴以呼群鹿而射之。食生肉,飲麋酒,醉或殺人,不能辨其父母,眾為縛之,俟醒而解。獸多野狗、野牛驢之類。行則以牛馱物,遇雨,張生牛革以御之。所居以樺皮為屋。今有首領三十,分領其眾,地多良馬,常至中國貿易。舊隸契丹,今歸於高麗。人皆勁勇,弓矢精於契丹,故契丹至則敗焉。
太祖建隆二年八月,其國遣使嗢突剌來貢名馬「來」字前原有一「朱」字,據《長編》卷二刪。。
十二月,遣(使)使示義鹿豬泛海來貢方物。
三年正月,遣使只骨來貢方物。
三月,遣使女古來貢方物。
四年正月,遣使來貢方物。八月,復遣使來獻名馬。〔於〕是下詔曰「曰」字原在「登州」下,據本書食貨一七之一○乙。:「登州、沙門島人戶等地居海嶠,歲有常租;而女真遠隔鯨波,多輸駿足。當風濤之利涉,假舟 以為勞,言念辛懃,所宜蠲復。自今特免逐年夏秋租賦、麴錢及緣科雜物、州縣差徭,止令多置舟 ,濟渡女真馬來往。其在舟棧木,自前抽納,今復給與主駕人力。」
九月,遣使來貢名馬五十六疋。
干德二年,首領悉達理並侄阿黑哥、首領馬撒鞋並妻梅倫,並遣使獻馬及貂皮。
三年九月,遣使來貢,並齎定安國王烈萬華表以聞。
五年,馬撒鞋及首領斫姑來貢馬。
是年,女真來寇白
沙寨,略官馬三匹、民百二十八口。詔止其貢馬者不令還。未幾,首領渤海那三人入貢,奉木契言契:原作「該」,據《高麗史》卷三《成宗世家》改。:三十東部落令送先被為惡女真所虜白沙寨人馬。詔書切責前寇略之罪,而嘉其 順之意,先留貢馬女真悉令放還。
六年,首領祈達渤來貢馬,又有鐵利王子五戶並母及子弟連沒六、溫迪門、沒勿附其使,貢馬、布、膃肭臍、紫青貂鼠皮。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遣使來貢方物。
雍熙四年,首領遣國人阿那詣登州上言州:原作「舟」,據下文改。:本國為契丹以書招誘,今遣使持書詣州。詔書嘉答之。
淳化二年,首領羅野里雞等上言,契丹怒其朝貢中國,去海岸四(伯)[佰]里置三柵,柵置兵三千,絕其貢獻之路。故泛海入朝,求發兵與三十首領共平三柵求:原作「來」,據《長編》卷三二改。。若得師期,即先赴本國,願聚兵以俟。帝但降詔撫諭,而不為發兵。其後遂歸高麗。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三月,女真國人悉柳渤海為風飄船至登州女真:原脫,據《長編》卷七一補。。詔給資糧放還。
三年,契丹征高麗,道由女真,女真復與高麗合兵拒之,契丹大喪師而還。先是,契丹伐女真,女真眾裁萬人,弓矢精勁,又有灰城,以水沃之為堅冰,不可上。距城三里,燔其積聚,設伏于山林間。契丹既不能攻城,野無所取,遂引騎去,大為山林之兵掩襲殺戮。女真眾雖少,契丹必不能敵。
七年,遣將軍大千機隨高麗使入貢。事具高麗。
八年年:原作「月」,據《宋史》卷四八七《高麗傳》改。,遣首領阿虛太隨高麗使郭元入貢。
天禧元年,遣首領隨高麗使徐訥入貢。首領自言,女真之外又有五國,
曰鐵勒,曰賁訥訥,曰玩突,曰怕忽,曰咬里沒,皆與女真接境。訥又上言:「女真蕃長入見,官賜錢三千,黃錦袍一,承天節紫綾袍一。傔從門見,錢二千,承天節紫綾袍一。伏緣女真素無差降,昨高麗國定以為蕃長、傔從名目,望許令敢赴殿宴,及賜予如蕃長之例。」從之。又有國人鶻者渾河盧先還本國,逢渤海戰,不得往,至是遣歸蕃,仍給裝。
三年十二月,首領汝浡達等復至,自言昨各以本土馬來貢,塗中淹久,皆已死失。詔特給其直。
蕃夷 宋會要輯稿 蕃夷三 真 臘
真臘真臘:原無,據內文及各卷體例補。
神宗
元豐元年七月五日,上批:「昨朝廷以交蠻犯順,令廣州選募奉職
劉富
齎詔往真臘國宣喻。聞往來海上,亦頗勤勞,可量酬賞,候有保明,別取旨。」初,客省申
,以富齎詔賜真臘國主及管押本國貢物上京,未敢發遣。中書擬送客省發遣歸本路,不擬賞
,故令別聽旨。
徽宗政和六年十月九日,詔:「真臘國人使新祝摩僧可等一十四人赴闕進奉,其引伴官唯務興販,可令尚書省立法。其真臘國人使,仰沿路州軍疾速催發依程赴闕,仍仰各具到發月日、住程因依,申尚書省。」
十二月二十一日,真臘國進奉使奉化郎將鳩摩僧哥、副使安化郎將摩君明稽見於紫宸殿。
二十五日,拱衛大夫、康州防禦使、直睿思殿梁平等奏:「據真臘國進奉使鳩摩僧哥狀:"萬國遠蕃,以投聖化,今已朝見訖,然而尚拘夷服,未稱區區嚮慕之誠。欲望許賜所服朝服。"伏 盛事,未之前聞,伏望聖慈宣付史館,以彰盛德之美。」詔送秘書省。
七年三月七日,真臘國進奉使奉化郎將鳩摩僧哥、副使安化郎將摩君明稽辭於紫宸殿將:原脫,據上文補。。
宣和二年十二月四日,真臘國進奉(人)[大]使奉化郎將摩臘富、副使安化郎將摩禿「摩禿」前原衍「摩臘富副使安化郎將」九字,刪。、防授官沙斯底忽辭於紫宸殿。以上《續國朝會要》。《國朝會要》無此門。
光堯皇帝建炎三年正月十日,制:「大同軍節度、雲州(館)[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持節雲州諸軍事、雲州刺史、兼
御史大夫、上柱國、真臘國王、食邑二千四百戶、食〔實〕封一千戶金裒賓深,可特(受)[授]檢校司徒,加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以郊祀加恩也。(本卷郭聲波點校,刁忠民初審。)
蕃夷 宋會要輯稿 蕃夷四 回 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