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八日,樞密直學士、知秦州李浚言:「黑谷頗有閒田,今召得寨戶三百餘戶,戶三丁,計九百餘人,分住小洛門諸寨防邊。」分住諸寨。 大中祥符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荊湖北路轉運司言:「管內漫水、鳥迷、盧溪、江口等寨最為沖宴,止以木為城,難於固守,請令版築。」從之。 四月十一日,知秦州兼(荊)[涇]原路安撫使曹鞏言:「西路舊無壕塹,致蕃部屢有侵略。今規度,自永寧寨西城堀壕,至拶囉 凡五十五裏,已召集廂軍寨戶赴役,二十二日而畢。」詔獎之,其董役使臣、將校並賜器帛。版築城寨。 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秦州張佶上大洛門新寨圖。先是,佶欲近渭置場采木,蕃部聞之,即徙帳而去。佶不能撫恤加賜以答其歡心,蕃眾悔之,因叛卒鄉道,遂行鈔略,佶深入掩逐,乃遁去。至是,部落遣人求和,未之許,奏聽朝旨。從。上新寨圖。 天禧元年十月七日,秦州總管曹瑋等言:「本州島所修大、小落門兩寨,元獻地人蕃官軍主末星族郢成斯那等,望補本族都軍主,月給錢三千。又當部正副軍主、都指揮使等,雖各補職,未給稟祿,今請以新築三寨地基除 官廨營舍外,許民修舍,納租錢以給其俸。」並從之。給寨官俸。 天禧五年七月七日,涇原路駐泊都監王懷信言,鎮戎軍界浚壕築堡寨功畢,詔賜將士緡錢有差。浚濠築寨。 天聖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鄜延路都鈐轄司言,昨准宣於平川創置城寨功畢,詔董役使臣遞遷一官,將校賜帛有差,蕃官本處支給茶、彩,仍降宣撫喻。創置城寨。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益建城寨 益建城寨 慶曆二年二月十六日,環慶路都總管司請於柔遠寨東節義峰馬鋪寨擇地益建城寨,以牽制賊勢。涇原路又請於細腰減屬羌地內建寨,以接應兩路出兵。並從之。十月二十五日,詔:涇州南有間路,自宜祿縣徑至邠州,宜令置城寨以守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羅徊崗寨 羅徊崗寨 皇佑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廣南西路鈐轄司請於邕州羅徊崗置一寨,以扼廣源州蠻賊。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置城寨 修置城寨 治平四年閏三月三日,神宗即位未改元。陝西四路沿邊宣撫使郭逵言:「秦州青雞川蕃官首(級)[領]藥廝哥等獻青雞川地土,多展城寨,詔招弓箭手。本司體量,若於青雞川南牟谷口修置城寨,則秦州與德順軍沿邊堡寨相接,足以斷賊來路。已發兵夫修築去(乞)[訖]。」詔逵具所修青雞川一帶大小堡寨四至、役人、工料、向去合用戍兵幾何,件析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約束堡寨 約束堡寨 治平四年四月十八日,詔秦州、德順軍、慶州近割置雞川、治平、荔原等堡寨,本為防托邊界屬戶,通行兵馬,令道路不得多招漢戶居止,常切約束,無令過一百戶。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供給城寨 供給城寨 熙寧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詔:「近以河外城寨守具廢弛,當職官吏已等第責罰訖。訪聞前後不惟城寨使臣因循,縱有勤於職者,亦多為監司沮止,所乞兵匠、物料不即應副,雖欲自謁,勢不可得。今既懲勵因循,俾小大必盡其力,須宜開自達之禁以防壅塞,可議立法進呈。」樞密院言:「欲令陝西、河東經略轉運司,今後如有城寨等處官吏申乞兵匠物料及應干戰守備豫事件,疾速相度應副,不管闕誤。如累申無報,許本處直具事因以聞。」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增置堡寨 增置堡寨 元豐三年八月四日,湖南安撫使謝景溫、轉運副使朱初平、判官趙揚言:「知邵州關杞乞於誠徽州融嶺鎮置城寨,可絕邊患。然興役動眾之初,須當量差兵馬防托。乞下沅州相度,如合增置堡寨,亦令乘此機會,擇要害之地,同時建立。兩路協力,兵勢益張,城寨既成,道路通達,彈壓蠻徭,不至生事。」從之。仍差潭州駐札京東第一將權駐邵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建築城寨 建築城寨 元豐三年十一月一日,荊湖南路安撫司言,乞依湖北沅州例募禁軍,同丁夫建築邵州溪峒城寨。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葺城寨 修葺城寨按此條與本卷《方域》一九之一四重複。 紹聖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紹聖:原作「元豐」,據方域一九之一五改。,樞密院言:「元佑中給賜城寨,唯鄜延路米脂、浮圖未曾修築。將來秋冬,西賊萬一困弱,可乘機便次第修復,須預計材植、防城樓櫓並板築之具。況見今修葺沿邊城寨及樓櫓之類,若以此為名,選將佐量帶兵甲,領役兵於邊界采木,及優立價直,召漢蕃人戶於邊城寨中賣應用,免致於近里計置般運。」詔鄜延路經略使詳此密切準備,一千二百步、八百步城寨各一座,六百步城寨二座。合用材植、樓櫓、防城器具,以至板築所須之物,就近便處計造足備,候將來乘機修復,毋至(關)[闕]誤。仍具措置次第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蠲城寨丁稅 蠲城寨丁稅 元豐四年四月七日,知沅州謝麟言:「准詔置托口、小由、古城、奉愛四寨,既築四寨,其黔陽縣等並在腹里,合減戍兵五百五十人防托新寨。乞置博易務。四寨民性頑擴,幸各安居,已曉諭赴所屬寄納弓弩,欲官為買之官:原作「它」,據《長編》卷三一二改。。溪江產麩金,欲募人淘采中賣,以業游手,並乞蠲城寨身丁稅七年。」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建城寨 修建城寨 元豐四年四月九日,樞密院言:「蘭州近修復金城關,系就浮橋,涇原進築古高平、沒煙峽城寨,下瞰天都不遠,尚未與熙河邊面通徹。如將來涇原舉動,進築天都、鍬钁川、蕭磨移隘等處,又須兩路聲勢相接,乃可為肘臂。 宜更自熙河安西城東北青石峽口、青南訥心、東冷牟至會州以來,相度遠近,修建城寨。仍自會州入打繩川建置堡寨,直與南牟會相接,即與涇原互相照應。」詔令章楶、鍾傳究心體訪山川地里遠近與控扼要害合修築處,如何舉動可保全勝,具狀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新建城寨 新建城寨 元豐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沿邊安撫公事(張)[章]楶言:「前石門、好水河新建城寨,乞創置將副各一員,以涇原第十一將兼提點兩城寨及招置漢蕃弓箭手為名。石門城差官八員,知城一員,以大使臣充;都監、監押共三員,以大、小使臣互充;巡檢四員,以小使臣充。好水寨差官七員,寨主一員,以大使臣充;都監、監押共三員,以大、小使臣互充;巡檢三員,以小使臣充。乞並以二年為一任,除依本路極邊城寨官巡檢合得酬獎外,每員更與特轉一官。內將官升路分都監,副將升正將,如系正將差遣,亦依正將例,知城寨主升副將。兩城寨各乞置酒稅務官一員,寨主簿各一員。」詔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相地建寨 相地建寨 元豐四年十一月九日,涇(源)[原]路轉運判官張太寧言:「自兜嶺以北山險,可就嶺南相地利建一城寨,使大軍自鎮戎軍截糧草至彼。更於中路築立小堡,以相應接,如此則可省民力之半。」又言:「臣觀葫瀘河一川南北平坦, 地皆沃壤,若有堡寨可依,則其田盡可募弓箭手廣令墾闢,止以遣回空夫併力修築。若堡寨既成,則地基酒稅並可經畫,資助軍費。」上批付盧秉曰:「張太寧奏乞城蕭關故城以為根蒂,成 已見於熙河。自城蘭州及展置戎壘之後,羌人相繼降附者已數萬帳,迨今效順接跡不絕,卿其早圖為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耕種五寨 耕種五寨 元豐五年正月五日,鄜延路經略司乞以新收米脂、吳堡、義合、細浮圖、塞門五寨地置漢蕃弓箭手,及春耕種,其約束、補職並用舊條。又言:「新收五寨雖各據地利險阻,然守具未全,糧儲露積,人兵無所存庇。欲於側近那廂軍三二千應副工作,及指揮轉運司糧儲但輸安寨堡,候城寨可守則移運。」並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城寨省費 城寨省費 元豐五年二月十八日,詔令延州沈括:「用兵未艾,正當愛惜財用,其城寨尤宜百端省費,乃可萬全,保據無虞。當無事時節,妄增城守兵馬,一則傷財,一則疲力。今一方邊計悉責在卿,一有闕誤,必正典刑。」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四寨移用 四寨移用 元豐五年三月十三日,詔都大經制瀘州夷賊林廣賊:原作「賦」,據《長編》卷三二四改。、梓州路轉運副使苗時中詳度,以新修腹里武寧、大硐、開遠、平夷四寨,約新收樂共、江門、鎮溪、梅嶺、大洲五城對 行毀廢,城守之具皆可移用,可權留開封府界第四將兵馬防托。其義軍、弩手從軍已久,並湖北雄略隔路,皆可遣歸。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城寨住役 城寨住役 元豐五年六月五日,上批:「涇原路進築城寨,已降朝旨權住興役,其李憲去年功賞,未曾施行。」於是除憲景福殿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仍賜銀、絹各二千疋兩。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可建一寨 可建一寨 元豐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詔:「鄜延路見修六寨,其長城嶺寨以西接連環慶路金湯、白豹,已指揮環慶路差二萬人並邊照應。若別無興作,即是虛勒軍馬,令徐禧、沈括計議,其當進築城寨處,與曾布議定以聞。」八月二十五日,環慶路經略使曾布言:「洛原故城可以建一城,白豹和市可以建一寨,宮馬川可以建一堡。」從之,令李察應副,候鄜延路兵勢相接,方興版築。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量置城寨 量置城寨 元豐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權荊湖北路轉運副使趙楊等言:「巡歷至誠州,城池樓櫓足以保民防患,上江、多星、銅 、羊鎮等團並至城下貿易,可漸招撫,置城寨。及下荊湖南路安撫、轉運司,委知邵州關杞於蒔竹縣招諭芙蓉石驛未歸明人戶。」詔且令招納,未得置城寨。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進築城寨 進築城寨 元豐五年九月十四日,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楊元孫言:「新修永樂城畢。九月七日,沈括先部中軍、右軍、左虞候軍至米脂寨,候總管曲珍將四軍及選鋒至,進築城寨。」又言:「進築城寨切不可遲,西賊既失橫山,非晚必須絕減。」上批付沈括、徐禧、李舜舉:「若留兵三五千在銀川寨,為戰守之備,移大軍修築以次城寨,如此措置有無利害,詳度一面施行。」是月二十日,城陷。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分寨便利 分寨便利 元豐六年五月十三日,西上合門使、果州刺史謝麟言:「先准朝旨,撥托口、小由、貫堡、豐山四寨並若水倉隸屬誠州倉:原作「滄」,據《長編》卷三三五改。。緣沅州與誠州元自梅口江為界,今因割移四堡,遂以洪江口為界。自洪江口至梅口江約三驛,又從托口寨盧陽縣界至梅口江約四驛托:原作「括」,據《長編》卷三三五改。。削取沅州封守,附益誠州太廣,不惟沅州戶賦人兵不足以成郡,兼誠州見招納上和、潭溪等洞,自可以開托疆封。兼狤狼、九衙等諸洞並在托口寨西南,見隸沅州,水陸道皆出托口寨,設或溪洞入寇,誠州地遠,力不能制,沅州又為托口等寨所隔,難便措置,或以生事。乞以小由、托口兩寨依舊隸沅州,以大由築溪峒,割隸誠州。」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寨主監押 寨主監押 元豐六年七月十二日,河東沿邊安撫司言:「代州陽武等一十寨,寨主、監押每寨兩員,乞許自本路經略安撫 司及本司於大小使臣內擇一員,保明申尚書吏部指差外,一員即自吏部差注。」上批:「地接契丹界,其事甚重,宜特依所奏。」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新復四寨 新復四寨 元豐七年四月十三日,鄜延路經略司言:「准朝昔,呂惠卿言新復四寨深在生界,未有堡障應接,若遣人牛耕種,或見侵略,勢不萬全,乞候地畢了日施行。」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新置堡寨 新置堡寨 元豐七年六月十三日,賜廣西路經略司度牒二百道,應副融州新招溪洞置堡寨。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置寨防守 置寨防守 元豐七年八月一日,荊湖路相度公事所言:「王江一帶自大湴口以上接連檀溪諸蠻,與今道路相接,朝旨專委主管廣西經略司機宜文字程節招納措置。本處地里闊遠,蠻已歸附,須築一堡寨以為守備。」詔節相度節相度:原無,據《長編》卷三四八補。。節言:「王江上流地名安口,控扼諸峒,其地寬平,可建城寨。然由王口而上,經大湴口、老江口,皆生蠻徭團族,唯以略峒民板木為生,今雖效順,各有俸給,若建城寨,亦須兵威彈壓。今欲沿江及中心嶺各治道路漸進,先置堡鋪于吉老江,量留兵丁以防鈔截糧道,然後安口可以積功。」又言:「王江一帶團峒,東由王口、三甲,西連三都、樂土,南接宜州安化,北與誠州新招檀溪地密相鄰比。熙寧中,嘗 遣承制劉初領兵丁置寨於安口,諸蠻併力殺傷官軍,自此蠻情愈更生梗。今 招納,例皆效順,既當開道路,置堡寨驛鋪,分兵丁防守,乃為久安之計。又緣事干兩路,與誠州同時措置,庶使諸蠻力有所分,易為辦集。」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寨主同事 寨主同事 元佑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詔諸將兵在鎮寨非將官駐札者,監鎮、寨主依知縣法同管公事,著為法。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新踏寨基 新踏寨基 元佑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考功員外郎孫路言:「龕谷寨新踏(塞)[寨]基有未便者三:地形側峻,南帶高阜,戎馬可以下臨,一也;土燥不可加板築,二也;寨基四新井,皆在質孤河內,滲水別無泉源,緩急必見闕用,三也。」詔劉舜欽相度,具利害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給賜四寨 給賜四寨 元佑四年六月八日,樞密院言:「擬答夏國詔,交割永樂陷沒人口,計口支與賞絹,仍將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給賜夏國。」從之。詳見夏州門。 十月十九日,樞密院言:「環慶路經略司奏,准鄜延路經略司牒,夏國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口,卻欲同日受領四處廢砦。切度夏國必是其日放出人馬,逼脅警擾所棄地內住坐漢蕃弓箭手,散在郊野,有窖藏斛食及土棚屋室,枉致委棄,雖 有護防人馬,豈能周遍 欲令便將棄地內漢蕃人戶先次遷移,將砦內官物亦行般運,務於交送人口日前事畢。」詔並依所乞,其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寨外,如有住坐人戶,亦合依此施行。 紹聖元年五月十四日,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皇帝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四寨,據高臨下,宅險遏沖。元佑初委而棄之,外示以弱,寔生戎心。乞檢閱議臣章疏,顯行黜責。」給事中王震言:「錫地之事,既往無及,願告以親攬權綱,且罷畫疆之義。」三省、樞密院同奏曰:「既以詔可,今遽絕之,將生釁端,不若令邊臣商議,等其背約,然後絕之。」上曰:「朝廷不可以憚用兵,向者大臣憚於用兵,故錫地以示弱。」章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且言:「光、彥博主之於內,趙、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計者耳。至於趙、范純粹,明知其非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不可不深治也。」 七月二十七日,詔唐義問罷知廣州,以御史來之邵言在元佑中棄渠陽寨也。 九月二十六日,三省樞密院言:「諫官張商英言,昔廢渠陽寨及敗蠻賊日,有本路轉運使李湜牒轉運判官蘇泌同上表稱賀。泌獨奏,以謂渠陽之患自廢軍為寨,蠻情不安,以至連綿用兵不已。今首惡未誅,邊患未息,理無可賀。朝廷惡其異論,遂改除知 虢州,因死於官。又知蘇州吳居厚言,元佑初夏人再入貢日,臣寮上章乞棄先帝所建城寨者中外不一,獨本州島前殿中侍御史林旦上疏,極言城寨之不可棄者凡十事。朝廷亦惡其異論,遂罷御史,今已物故。乞各官一子。」上曰:「所言固當矣,然各述所職,恐難為一一推恩。蓋論議固有不同,且如乞復役法之類,言者豈少哉,但恐攀援不已,宜謹此例也。更宜檢尋故事。」章惇等奏曰:「更俟檢尋,但恐無此比者。」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樞密院言:「環慶路經略使孫路奏,請來春併力修復已給賜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詔孫路今後凡事不得輕有舉動。 三年九月七日,樞密院言:「河(南)[東]、環慶路,元佑中皆曾給賜夏國城寨,基址見存,可以經營檢視,復行修建,庶令彼界知我有舉動之意,處處為備,不敢並兵(親)[輕]犯一路。」詔河東路經略使與石州張構、知嵐州王舜臣同共相度舊葭蘆寨地形,合修城圍地步大小及興築之際應合措置事,條具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點檢鎮寨 點檢鎮寨 紹聖二年正月十八日,樞密院言:「請沿邊城堡鎮寨應有公使錢處,並依例策供饋本處有職事官及犒設漢蕃使臣、兵員,如敢於例策外(轍)[輒]有饋送,並知而受者,並坐違制。委逐路經略安撫、鈐轄司逐季點檢。」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復修城寨 復修城寨 紹聖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權發遣環慶路經略安撫使孫路言:「准朝旨,元佑中曾給賜夏國城寨,基址見存,可以復行修建。本路安疆寨,元佑四年內給賜夏國,並以毀撤,若復興築,則邊面與鄜延德靖寨、本路東谷寨東西相照,最為要害。須候春首,賊中士馬羸弱,遣將兵自大順城出界討盪,一面版築,約二十日可以畢工。」詔孫路:「安疆寨修城材植、器用並團敵馬面樓櫓等,宜定的確數目,密行計置,委有間隙可乘,出其不意興工修建,務要神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整葺城寨 整葺城寨 紹聖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涇原路經略安撫使章楶言:「朝旨,如善征、泊伯不可進築,更謀所以便利邊防者。按善征、泊伯去得勝寨百餘里,水泉絕少,役既深入,地無控扼,未見可城之利。今相度,本路熙寧寨對境沒煙前峽、懷遠寨對境後石門兩處,地形便利,可以建築。夏賊謀寇邊之日久,若非先事候情,奪其腹心,而使之益得以為計,則我之費役愈大。今乞於沒煙前峽建城、古高平上下建堡以接熙寧,石門建寨、褊江川建堡以接懷遠。及於去秋所破沒煙寨子,因其故寨,整葺城守。」詔熙河、秦鳳、環慶路將佐,能討擊、捍禦、防托、進築成功,當議比安西城優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葺城寨 修葺城寨 (熙)[紹]聖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樞密院言:「元佑中給賜城寨,唯鄜延路米脂、浮圖未曾修築。將來秋冬,西賊萬一困弱,可乘機便次第修復,須預計材植、防城樓櫓並板築之具。況見今修葺沿邊城寨及樓櫓之類,若以此為名,選將佐量帶兵甲,領役兵於邊界采木,及優立價直,召蕃漢人戶於沿邊城寨中賣應用,免致於近里計置般運。」詔鄜延路經略使詳此密切準備,一千二百步、八百步城寨各一座,六百步城寨二座,合用材植、樓櫓、防城器具以致板築所須之物,就近便處計造足備,候將來乘機修復,毋致闕誤。仍具措置次第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新築三寨 新築三寨 元符元年二月十四日,樞密院言:「近降指揮,令章楶、鍾傳等相度會合三路兵馬進築。今據章楶、鍾傳等候計置糧草及城守之具足備,或乘春草長茂,伺隙進築。乞且依已降朝旨,各於本路進築,候有間隙,即依朝旨施行。續據鍾傳申,到渭州與章楶論議,正原等處進築無不合,天都一帶無草,候計置有備,同共進築。今涇原九羊谷、熙河巔耳關,逐路自合先次興築,須於旬日之內了當。其沒煙峽口至平夏城止二十里,熙河青南訥心去巔耳關不遠,斟酌機會,乘此修築,一面從長(於)[施]行。仍仰章楶於新築三城寨增置糧草足備,可以興舉,即關報鍾傳,依所降朝旨,會合三路兵將進築沒煙後峽、正 原等處。」詔令章楶、鍾傳遵依施行,如逐路利害不同,聽各具所見以聞。 二月二十九日,詔章楶候築九羊谷了日,乘勢於沒煙前口進築,仍速同劉何、李王惠等計置合要防城器具及板築所須之物,乘此機會,務要神速成就。仍先計會鍾傳相度次第聞奏。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增築城寨 增築城寨 元符元年五月十八日,涇原路經略使章楶言,已出師於沒煙前峽等處築城寨,詔賜軍兵等錢有差。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寨賜物 築寨賜物 元符元年六月十四日,涇原路經略司言,進築沒煙前、後峽兩寨畢工,詔章楶已下等第賜物有差。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應應賞 築應應賞 元符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鄜延路經略司言:「近於安寨堡北威戎、殄羌之門相視地名白落觜,可以築城寨,控扼賊馬。尋指揮都鈐轄苗履等統制兵馬,進築已畢,賜名威羌。今又築那娘山、青高山並盧關寺、帡峰堡寨並畢,其那娘山賜名殄羌。其苗履等功狀應賞。」詔等第與轉官、減年、支賜。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築城寨 修築城寨 元符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樞密院言:「近西人差使詣闕訃告,兼附表狀謝罪,朝廷雖未聽許,緣諸路新舊城寨形勢利害不同,其烽台坐團口鋪,及人馬斥候所至,各 未經措置。如涇原路進築天都、南平會、減猥,即斥堠當〔至〕葫蘆川東北及輕囉浪以外;環慶路定邊城當自香桓、樓羅觜至安州界,橫山寨即自之字平、青崗峽至青遠軍界打姜會板井一帶;熙河路修築東冷牟、會州打繩川城寨,即當至韋精川一帶;及並黃河(至)[斥]堠至東西關堡及金城關以外,皆是合要置峰台堡鋪及人馬斥堠所至之處。鄜延、河東路亦合依此修築,務要占據橫山及河南一帶形勝,於邊防控扼有經久之利。」詔陝西、河東逐路師臣,委近上兵將官從長按行修築,(其)[具]地名及與備邊新舊城寨相去遠近,以圖來上。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寨畢工 築寨畢工 元符二年五月十四日,胡宗回言築白豹、瓦當觜城寨畢工,詔入役漢蕃兵人各賜錢有差。 八月二十五日,端明殿學士、中大夫、河東路經略安撫使、知太原府林希為太中大夫、資政殿學士,以進築大和等捌堡寨畢工也。朝奉大夫、提舉江寧府崇禧觀孫覽為寶文閣待制、知光州,以前知太原進築烏龍、神泉寨畢工也。 二十六日,保信軍節度、婺州延州管內觀察制置等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兼知延安府呂惠卿,特授檢校司空,改武勝軍節度,加食邑、實封,以進築暖泉寨、金湯城畢工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城寨不可棄 城寨不可棄 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龍圖閣直學士、涇原路經略安撫使、兼知渭州章楶充端明殿學士,客省副使高士敏為高陽關路鈐轄,內殿承制吉先特授合門通事舍人,就差權發遣瀘州。以上于禁中得先元佑中所上書,言諸路城寨不可棄,及既廢保甲而已減之兵額不復增,緩急必致闕事,故有是命。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葺新城寨 葺新城寨 元符二年八月十五日,尚書省言,熙河路撫納西蕃部族,內邈川、河南皆已歸漢。詔賜錢八萬緡,計置修葺新城寨材物、芻糧。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廢並城寨 廢並城寨 元符二年七月十四日,鄜延路經略司奏,欲並廢順寧、白草等寨。詔從之,將來更有似此可以廢並去處,速具聞奏。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收復城寨 收復城寨 元符二年閏九月四日,詔鄯州,湟州並河南北新收復城寨,並隸隴右,仍屬熙河蘭會。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築兩寨 修築兩寨 元符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三省、樞密院同進呈胡宗(向)[回]奏,已修築瓦吹、隴朱兩寨,欲令速於秋前畢,唯留省章峽以候來春。眾皆雲業已興工,今欲止之,無及矣。曾布曰:「若聽修築亦便,可絕西賊來路。不爾,若今秋更犯邈 川,即愈勞費。」上曰:「今日邊事,不可少有進退。」布曰:「誠如聖諭,一處退則諸路皆動搖矣。」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量廢堡寨 量廢堡寨 元符三年十月十四日,敕荊湖南北、廣南西路:「朝廷疆理四海,務在柔遠。頃荊湖諸蠻近漢者無所統一,因其請吏,量置城邑以撫治之。後來邊城希功,獻議創通融州道路,侵逼峒穴,致生疑懼。朝廷知其無用,旋以裁減,而邊吏失於撫遏,遂爾扇搖作過。然按其地,止是道路蠻人因使臣劉宗閔焚毀舍屋,寅緣生事,殺生兵丁,繇此自疑,不敢出首。今宗閔已追官勒停外,其湖北、廣西見作過楊晟台等特免追討,除存留守把兵丁外,並罷添屯兵馬。其湖北所開道路,創置多星、收溪、天封、羅蒙、大由等堡寨並廢。廣西、湖南創置堡塞,令經略鈐轄司量度,准此。」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建築兩寨 建築兩寨 崇寧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中書省、樞密院奏:「皇城使、康州刺史、知施州史宗詠申,承樞密院子,夔州路轉運司奏,昨被旨進築施州城寨,今已建兩寨、五隘、七鋪,開拓地土疆界近五百里,有功人乞推恩。數內宗詠特與轉一官,回授與五服內有官親屬。」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復置寨主 復置寨主 崇寧五年九月三十日,熙河蘭湟路經略安撫使司狀: 「勘會鞏州管下通渭縣元系守御寨,欲乞將通渭縣復為寨,依舊置寨主、(盟)[監]押各一員。臣相度,通渭縣委是控扼淺井,癿羅、和市、結珠、龍化川子一帶賊馬來路,逼近西界,若改復為寨,委得經久穩便。」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寨轉官 築寨轉官 政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梓州路計度轉運趙遹奏:「戎州石門、馬湖新民納土,興建祥州,並有兩縣五寨畢工,及建築滋州仁懷縣。」官吏詔並特轉一官。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寨賞功 築寨賞功 政和六年十一月四日,詔御前差往宣賜陝西進築城寨賞功官吏,入內武功大夫、惠州刺史李諒,平貨西場應副已轉一官,賞功依例合轉一官,將兩官並轉遙郡團練使。馮思永等四人各轉一官,並不隔磨勘。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版築諸寨 版築諸寨 政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御筆:「熙河造邦三十餘歲,而居圉未全,比命偏師,扼其襟喉,乘勝版築,以及諸路,凡二十餘堡寨,拓地二百餘里。宰執可轉一官,劉正夫、鄭居中、蔡京並回授有服親,兼依轉官例施行。」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關寨選官 關寨選官 政和七年三月十四日,詔沿邊巡尉、關寨武臣,並樞密院選曾歷邊任有方略或戰功人充,任滿無遺闕,與酬獎。 六月二十四日,涇原路經略使席貢奏,應副修築 密多台、飛井塢兩新寨,照管堡子七座,烽台十八台了當。契勘密多台已賜名威多寨威多寨:《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作「威川砦」。,飛井塢賜名飛井寨飛井寨:《長編》卷三三五作「飛泉砦。」。詔席貢與轉一官。 八月二十日,詔:「瀘南城寨招安、把截將之類,以年勞累遷都史官,並蕃官夷界巡檢等,舊法須候立功,方得遷轉及出官。若不生事,功何由立 甚非綏靖之策。今後如實歷五年,滿日能彈壓邊界,別無生事,招安將合出官者,特與出官,蕃官巡檢等與轉一官,量增鹽、彩。稍有生事,重行典憲。」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措置城寨 措置城寨 政和八年七月二日,樞密院言:「知瀘州龐恭孫申,瀘南溪洞轉運副使盧知原措置逐城寨所管田土,以厚薄分為兩等,據見管勝兵揀選到強壯堪任戰守一千四百九十一人,並寄招到二伯三十五人,收買耕牛農具,起蓋茅舍安泊,及借貸官錢、糧米,使得專一開墾。今年夏麥成熟,並皆安居有業,分番赴軍城寨堡守御,隨逐禁軍教閱,顯見職事優異。欲望特將盧知原優與推恩外,有軍城寨堡官亦乞一例量與減年,或免短使。」詔盧知原特與轉一官,其軍城寨堡官各減三年磨勘。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築寨被賞 築寨被賞 政和八年八月十日,陝西、河東、河北路宣撫使司奏:平盪仁多泉、藏氐河兩軍城,及進築靖夏、制戎、制羌三城寨了當,陝西茶馬、提舉、轉運、提刑等,宜被賞典。」詔程唐 等七人各升職二等,仍轉一官。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廢罷三寨 廢罷三寨 宣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長寧軍武寧、寧遠,純州遙埧三寨,元豐所(至)[置]控扼要害之地,前降廢罷指揮勿行。從權潼川府路提刑鄭庭芬之請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營寨置屋 營寨置屋 建炎二年正月十日,詔:「扈從一行軍馬見在揚州諸處札寨,慮春雨淋漏,及地卑濕潤,暴露不便,令揚州計會都統制官合用營寨地步,於城中踏逐空地,約度人數,標撥營寨地基。令逐軍將佐自築地基,開通溝渠,外設營寨牆圍,分布行列,搭蓋一體木柱樑棟竹椽起脊席屋,務令堅厚,可避風雨。其合用材木,令御營使司會計實數,令戶部支錢,下諸處依市價收買。所有拆移沿流居養、安濟屋宇充營寨內統制、統領、將佐等官居住,令逐處依元間椽逐一記號,務令便可卓立。如內有椽棟等材植損爛,比舊數少,即令逐處補足起發。」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民自為寨 民自為寨 建炎四年六月四日,臣僚言:「切聞江北諸郡之民有誓不從賊者,往往自為寨柵,群聚以守。在和州則有雙山、雞籠二山寨,麻胡、阿育二水寨;在廬州則有浮槎、方山等寨;在滁州則有獨山等寨。每寨多至二萬餘家,遇虜騎至,則出沒掩襲,殺獲頗多。自虜騎南渡以來,不聞朝 廷詔執政擇可使三二人齎詔遍詣逐寨以上二句似有脫文。,諭以恩意,寨柵首領有功績者,命鎮撫使保奏推恩。」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隨宜置寨 隨宜置寨 建炎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權發遣南康軍甄采言:「本軍累經殘破,蓋緣並無城池捍禦盜賊。近城有蘆山,最是險隘,可置寨柵,乞隨宜措置山寨,積穀聚財,堅為死守之計。」詔依。仰隨宜措置山寨,積穀聚財,仍遇有警急,方許退保。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險隘立寨 險隘立寨 建炎四年九月三日,臣僚言:「切見朝廷措置防秋,衢、信諸郡當江、湖數路衝要,雖奉指揮建立寨柵,而計置未盡,其間有方行修築而慢工靳其力未甚如法者,或稍似牢密而他岐快捷方式不能盡絕者,徒殫民力,無補國事。乞差精強、諳練守御之官,前去諸郡以及江西,同本路監司、守、邑令、尉、本村社長,周回相視,子細計劃,必於危險之地,始立隘柵。倘有山徑之蹊,必盡杜絕,使人力必可守而兵勢必不能破者,然後並工修築,合眾備捍。」詔令衢、信州守臣並逐路提刑司嚴切措置。 十一月十四日,樞密院言:「已降指揮,令兩浙州縣官說諭土豪,聚兵習武,於險扼處置五寨柵斥堠,保全鄉閭血屬。今據探報,金人侵犯通、泰、揚州,宜差官前去相度檢察。」詔差樞密幹辦官顏為前去浙西,編修官王銍前去浙東, 詣點檢,仍具逐旋點檢過數去處申樞密院。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仍復舊寨 仍復舊寨 紹興四年九月十日,廣西轉運、提刑司言:「勘會平、觀州困弊,本路有害無益,合行廢罷。今相度,欲乞依祖宗舊制,罷觀州為高峰寨,平州為王口寨。」詔平、觀二州廢罷,依舊為寨。其兩州知州改知寨,逐寨人兵令帥臣斟酌,更與存留,先具知稟及存留人數事狀聞奏。 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李彌大言:「切謂朝廷廢罷平、觀二州,命令已行,必不復置。今乞於舊觀州高峰縣添置都巡檢一員,正(法)[兵]一百人,通本寨舊兵共五百人,於舊觀州元置都巡檢廨宇處駐札。王口寨於舊平州宜良江口駐札,同巡檢改作都巡檢使,更添正兵一百人,通本寨舊兵共五百人,並帶提舉諸堡寨盜賊公事。」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以縣入寨 以縣入寨 紹興十一年九月一日,荊湖南路安撫、轉運、提刑司言:「乞將武崗軍綏寧縣移入武陽寨為縣,卻移武陽寨入扶叢置寨,仍將武陽寨元管軍兵三百人分撥在綏寧、武陽、岳溪三寨,各以一百人為額,彈壓防遏溪洞等使喚。」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開\\闕\人戍寨 (開)[闕]人戍寨 紹興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臣僚言:「成都府、夔州、瀘 州路嘉、敘、黎、雅等州有闕城堡等寨屯戍人兵,控制諸蠻。其知城寨(言)[官]多是制置安撫司因私謁更互差權,類皆營私苟且,不恤邊事。欲乞嚴差辟之法,定資任之制。」上諭輔臣曰:「蠻夷桀黠,從古而然。唐以前屢被侵擾,入川蜀。自太祖兵威撫定,以大渡河為界,由是不敢猖獗。然沿邊控御兵官,豈可非人 」湯思退奏曰:「欲下吏部措置,令本路安撫司選擇差官,申制置司體量,庶革前弊。」上曰:「甚善。」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置寨彈壓 置寨彈壓 紹興二十七年六月十一日,權發遣邕州田經言:「左右兩江並是歸明羈縻州洞居止,外通交趾諸(藩)[蕃],自來於溪洞內置五寨鎮彈壓洞民。每寨有都同巡檢、知寨、都監、主簿及兵級三四百人,請受全藉知寨主管博易場及溪洞苗米稅賦等應副支給,及修葺城塹。每官到罷,各有酬賞,惟知寨更添減年,最為親民要職。近來多是士人及待闕官時暫權攝,既不應賞格,無所顧藉,與溪洞官典通同交易,是致財賦匱乏,支遣不繼,兵級逃遁,十存二三,城塹傾頹,殆將過半。乞行下本路帥司,今後知寨不許差人權攝,須踏逐有材武廉謹人奏辟正任,申朝廷差注。任滿,候正官交替,方得離任。有事故者以次官兼寨。寨中所管稅賦,仰本江都巡檢互相關防,庶可招填土兵,修葺城塹,以實邊面。」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修蓋寨屋 修蓋寨屋 紹興三十年五月十一日,詔:「已降指揮,令李若川修蓋江州寨屋,其合用錢物,仰將的確有窠名錢物支撥,具支過錢數申尚書省除破。仍就用系官竹木,如無,即依市價收買,不得科敷搔擾。如違,重行黜責。」 二十五日,詔:「霖雨積日,諸軍營寨慮有損漏及低下積水多處,可令三衙檢視,關報兩浙轉運司,日下計料修治,具合用錢申尚書省支降。主帥常加存恤士卒,毋令私役及抑勒買賣,科擾居民。」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為山水寨 為山水寨 孝宗隆興元年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淮上諸郡民兵結集於州縣城郭者為山寨,在外之鄉村者為水寨。所謂(守)[首]領者,多平時富豪精壯、可以撼動一鄉者為之,其徒亦多驍健勇敢。欲望行下都督府,專委兩淮守臣,各括責本州島山水寨首領姓名保明來上,先次量補官資,專一裒集鄉兵,俾之團結,明立賞格,次第遷補。仍委守臣嚴務鈐束,一有緩急,並令入城守御,以壯方面,以助軍聲。荊襄邊郡,亦乞行下制置司,依此施行。」詔令江淮都督府、湖北京西制置司措置。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請罷寨官 請罷寨官 隆興二年二月四日,直秘閣王咈言:「嘉州一帶邊寨,祖宗以來選差土豪把截,號為寨將。其後乃置寨官,專務 掊刻,多於蠻界採取蜜蠟、紅桑,蠻人所不能堪。竊謂寨官可罷,依舊祗令土豪寨將統率防捍。」詔四川安撫制置司同監司限一月看詳。 幹道元年八月九日,廣南西路經略安撫司言:「宜州管下思立寨思立寨:原作「恩立寨」,據《宋史》卷九○《地理志》六及《宋會要輯稿》第四九○頁改。、帶溪寨、鎮寧寨及昌化軍延德寨鎮寧寨:原脫,據《宋會要輯稿補編》第四九○頁補。,皆因一時申請,令帥司舉辟判司、簿尉、文學等官充,以二年為任,任滿與循兩(質)[資],別無職事,不曾到寨,止干求州縣,在外居止,任滿希求酬賞。欲將宜州、昌化軍四寨主簿四員省減,今後更不差置。」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置寨駐札 置寨駐札 幹道二年十月三日,詔韶州樂昌縣平石巡檢改稱韶州曲江樂昌乳源三縣巡檢,移於橋村石坐置寨駐札。先是,廣東諸州言:「韶州管下險遠,每有盜賊劫奪鄉民,更無蹤跡可尋。其巡尉亦憚山行,巡警不到,若抵界不置官兵彈壓,久必生患。乞改樂昌縣平石巡檢為韶州曲江(縣)專一往來三縣巡綽盜賊。」故有是命。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保險為寨 保險為寨 幹道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知揚州、主管淮南東路安撫司公事莫蒙言:「楚州鹽城馬邏諸處有路可至通、(秦)[泰],欲使居民保水險,設為莊寨以自固。」上善其論,詔可。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分置守寨 分置守寨 幹道四年五月二十日,荊湖北路安撫、提刑、轉運等司 言:「本路管下地分闊遠,港汊甚多,緩急盜賊(切)[竊]發,卒難會合,艱於擒捕。契勘通濟口大江一帶,正蜀中綱運及上下客旅經由之處,公安縣雖有巡尉、巡檢,系轄江陵、公安兩縣,兼於江陵縣置寨,水陸闊遠。竊見峽州見有蜀江、沿江巡檢二員,又有歸、峽州、荊門軍三州都巡檢使一員,境內盜賊肅靜。今相度,欲於數內移蜀江巡檢一員,將帶所管土軍器仗,於荊南沙市置寨,卻移江陵、公安兩縣巡檢並土軍於公安縣置寨,與石首、監利、潛江三縣巡檢接連,往來巡警。自監利縣魯家洑入沌內至漢陽軍通濟口,一去水路約七百餘里,並無巡檢彈壓,盜賊無以畏憚。今相度,欲乞於沌內地名新灘向下沿流荒遠處,創行添置巡檢一所天頭原批:「『所』下一本有:『荊南沙市鎮主管煙火兼酒稅,元差武臣,類多搔擾,乞改差經任文臣。從之。』」按此數句見《宋會要輯稿補編》。,其巡檢乞以『漢陽軍通濟口至魯家洑沌內巡檢新灘駐』為銜,招置土軍五十人,巡船三隻,專切住來沌內巡警,捕揖盜賊。」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相度置寨 相度置寨 幹道四年六月十一日,兩浙路轉運判官劉敏士言:「湖秀州巡檢射村置寨,去城止四十五里,元非要害闊遠去處。竊見本州島菁村南通德清縣,西通安吉縣,系私商往來之地,兼村廣闊,盜賊多有,乞就移湖州射〔村〕巡檢於菁村置寨,庶幾可以覺察盜賊,巡捕私商。」詔令兩浙西路(即)[帥]、憲司同相度經久利便聞奏。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廣西七寨 廣西七寨 幹道四年八月十四日,吏部言:「廣西宜州德勝、融州文村原無「州」字,按《宋史》卷九○《地理志》六,融州有文村堡,據補。、融州臨溪、宜州堰江、臨沖五堡主管堡事,邕州遷隆鎮、融州融州:原作「融江」,與下重複,按《宋史》卷九○《地理志》六,融州有樂善砦,知「江」為「州」之誤,據改。、樂善、融江、通道、瓊州西峰、宜州帶溪、思立、安遠一鎮七寨同管轄兵甲公事,並見闕。遠地元系本路辟差,昨承幹道三年七月指揮,送部使闕差注,見差親民資序材武人。(令)[今]欲比附本部見使巡檢、知寨條法,破格注初任材武人,次經任監當不應材武人。」從之。先是,權發遣容州楊堯弼(秦)[奏]乞將廣西見闕正官去處與破格差注一次,至是吏部措置來上,故有是命。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置巡檢寨 置巡檢寨 幹道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資政殿大學士、知寧國府錢端禮言:「本府宣城縣轄下地名麻姑山,地里空迥,人煙希少,往來兵卒因緣剽劫,若不措置,慮日後聚集滋蔓。相度欲於麻姑山置巡檢寨一所,於本府管界巡檢寨並徽州廣都巡檢寨兩處各撥二十人,仍從本府添募土軍四十人,專一巡察盜賊。寨屋從本府於麻姑山相視衝要之所建立。」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添補寨軍 添補寨軍 幹道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兩浙東路安撫司言:「紹興府餘姚縣沿海舊為海寇所擾,自洋浦、三山、虎山、眉山至烏山、烏盆下,蓋盜賊群聚,遂成淵藪。雖置眉山、廟山、三山寨,經今數年,卒無定論。或從明州水軍差訓練官,又 復用指使或正副將之屬,或為巡檢或別差外官,或三年一替,或一季一易,以此私權黨親故,殊非朝廷立寨之意。雖謂之防海,曾無一海船可以出洋浦。或有劫賊明擊金鼓,剽奪殺人,三寨軍兵在岸遙望而已。兼所差官兵多於諸寨抽撥,且如衢、婺二州軍人兩年一替,其于海道全不諳曉。本司昨曾申獲敕旨,三寨以五百人為額,乞降官錢萬貫,打造海船六艘,置造器械、寨柵。又臣僚奏請,乞從安撫、提刑司舉辟將官,使之隨事措置,以為永久之利。選差(上)[土]軍、水軍,便衢、婺二州軍人樂於得歸。今欲計會前後詔旨,詳酌施行。其眉山寨乞從安撫、提刑司辟差統領官一員,其三山、廟山各差將官隸之。眉山寨召募諳知海道土軍,以補足五百人數,以三百人就眉山,以二百人分屯三山廟,仍改作本司水軍。」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州縣置寨 州縣置寨 幹道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臣僚言:「自建炎迄紹興之季,四十餘年間,未嘗一歲無圍屋之寇。太上皇帝在位日久,知民間疾苦,得旨令江南諸司相度天頭原批:「『南』一作『西』」。按此眉批所引乃《宋會要輯稿補編》之文(頁四九○)。,於險隘處置巡檢寨,招土軍一百二十人,置巡檢一員。仍令州縣置寨屋以居土軍而防盜賊,桴 稍稀。陛下登寶位之初,又申嚴行下,非不峻切,而州縣不即奉行不即奉行:《補編》作「奉行不虔」。,黠胥黷貨,必得鄉民厚賄,始議置立。至於貧薄鄉村,無從得賄,其寨屋有至今未造者,軍民雜處,善良受害。遂 至盜賊不止,理宜存恤。欲望特詔江南提刑司行下本路天頭原批:「『南』一作『西』」。按此亦《補編》之文。,取責州縣不置寨屋、故違聖旨之罪,以為慢令者之戒,庶幾兵民各有攸處,而盜賊少戢。」詔本路提刑司行下本州島疾速修蓋,如依前違戾,按劾聞奏。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移寨駐札 移寨駐札 幹道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楚州鹽城縣水陸巡檢移於本縣崗門市置寨駐札。以淮南路轉運諸司言,崗門市去縣十八里,舟船往來,通接淮口,別無官司彈壓,恐私渡盜賊故也。 『BT ]補授寨官 幹道八年七月十八日,措置兩淮官田徐子寅言:「被旨案視激犒淮東山水寨民兵。臣今親往諸鄉團結之處詢審民情,內有願改移它寨者,並已各從其便。緣內有一寨止民兵三四十人,而總首、首領三四名,若一例補授,誠恐泛濫。今欲每縣乞選差總首一人,特與一名目。諸寨應管轄閱習忠勇民兵,每一百人置首領一名,特與借補名目。如一寨不及百人者,許更勸募,候人數足,方與推恩。」詔總首補進義副尉,首領令本路安撫司借補守闕進勇副尉。余依。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城外軍寨 城外軍寨 淳熙二年正月八日,淮西江東總領單夔言:「乞令建康馬司量撥軍兵三二百人,於城外軍寨左近各置巡鋪, 遇夜巡警,仍不妨教閱。」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幫築堡寨 幫築堡寨 淳熙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詔殿前司選差統制官一員、軍兵一千人,修揚州城壁,依古城舊基幫築堡寨。從知揚州郭第請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詔廢水寨 詔廢水寨 淳熙八年七月十七日,詔廢溫州城下水寨。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奏辟寨官 奏辟寨官 淳熙十年七月二十七日,詔瀘南沿邊城寨堡官並指使,並許安撫司奏辟,從守臣趙雄請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條整山寨 條整山寨 淳熙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興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吳挺言,乞下階、(城)[成]等州,常令修整山寨。從之,仍行下四州,常令點檢,遇有些小損動,實時葺理。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差置寨官 差置寨官 淳熙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四川安撫制置使留正言:「臣前具奏,於黎州東南邊大渡河上修築要衝城,差置寨官,移兵屯守,以為控扼之計。今已修築了當,所有差知要衝城官,乞行下本司作員闕奏差,令成都府路轉司應副請給。所差官二年為任,乞與依關外四州極邊體例推賞。」詔依,仍精加選擇,務要得人。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創置營寨 創置營寨 紹熙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廣西經略司言:「相度邕、賓州鏌捆關口創置寨宇,今踏逐到寨基一所,在韋村大路,正屬兩州界,尋常盜賊往來之地。及創兩縣巡檢,招收置軍兵,六十人為額,兩州各招三十人,均認請給。巡檢乞從邕州城外巡檢賞格,仍將兩州指使各減一員,以其所減補其所增。」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調兵守寨 調兵守寨 紹熙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權發遣萬安軍杜孝恭言:「乞將瓊州寨下土兵二十人移家屬,改充調嚚寨土兵為額。有闕,許令招填,請受移就樂會縣支給。其瓊州萬安軍所差廂軍各一十五人,每三月一替,就委樂會縣差撥土保丁,改本寨木柵,隨其地勢築作城堡。其博敖、地爛兩村民兵,各有總轄,無事則各輪差轄下民兵一二十人赴寨,添同彈壓,三月一替,有警則各帶民兵赴寨,聽從防遏。」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差撥寨兵 差撥寨兵 紹熙五年閏十月十三日,詔令福建安撫、轉運、提刑司,先次於汀州寧化縣下土寨修蓋寨屋一百間。候修蓋了畢,於左翼軍見屯寧化縣四十人、大陂福林駐札五十人,並盡數差撥前去下土寨屯戍。其下土寨元分撥到三溪、黃土兩寨五十人發歸寨,仍疾速具合行事件及逐寨見屯人數,並相去地里各若干,畫圖貼說,申樞 密院。以諸司有請故也。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建置營寨 建置營寨 慶元元年六月七日,吏、兵部言:「湖北安撫、轉運、提刑司審度,靖州通判鄧友龍乞將零溪堡拘沒何萬改嘉謀田土招置刀弩手,就零溪建置營寨,在彼駐札。仍乞改飛山巡檢知零溪堡,兼充刀弩手訓練,專一部轄教閱,誠為利便。今欲從逐司已相度事理施行。」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輪兵守寨 輪兵守寨 開禧二年七月十六日,詔慶元府三姑山都巡檢復遷寨於三姑山普明院舊基,所管水軍、土軍與岑江、烈港兩寨軍兵,分為兩番,輪往屯泊,每一季一替。先是,樞密院言:「慶元府三姑山正當海港之要衝,昨曾置都巡檢寨。後來承平既久,以三姑山去本府稍遠,船運勞費,遂遷寨於烈港,是致三姑山闕兵船控扼。近雖行下制置司輪差水軍五十人、船一隻,於三姑山拋泊卓望,緣兵船頗少,兼去來未定,難以責任。乞令依舊移都巡檢於三姑山置寨。」繼而臣僚復以為請,下沿海制置司相度措置,故有是命。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辟置寨官 辟置寨官 開禧二年十二月九日,寶謨閣待制、知瀘州李寅仲言:「州舊為瀘南沿邊安撫使,領瀘、敘、長寧軍三郡,自元豐間乞第擾攘之後,三郡所隸堡寨官皆沿邊安撫使辟 置,寔使之任其責也。至幹道六年,從臣僚之請,升沿邊安撫使為潼川路安撫使,自去沿邊之號,而權任反輕。又自淳熙八年,從臣僚之請,其堡寨官除制置司存留辟置外,並送轉運司定差,而安撫使俱不得與。一旦緩急,堡寨之官視帥府不相誰何,其能否皆不預知,於邊防豈不有誤 且沿邊堡寨之官堤防夷徼,責固不輕,任滿不至生事,例升一秩,或減磨勘,且富材武,所以待之者又不輕矣。今也多求緣故抽差,(居平)[平居]不肖邊鄙之事,任滿則覬沿邊之賞。其間諸寨又有俸廩微薄、歷數年而不得代者,苟免無聊,何以責其潔己寡過 乞沿邊堡寨官非有軍興不許抽差,或因緣差出,則任滿不許推賞。其有任滿而轉運司無官注授者,見任人過滿而不得代者,許從安撫司權行差辟,日後准此。」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起立寨柵 起立寨柵 嘉定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樞密院言:「廣東經略安撫司申,審度關防海寇事件,元申肇慶府常於冬春之時,有溫、台、明州白槽船盡載私鹽,扛般上岸,強買村民,因而劫掠家財。已踏逐到廣州、肇慶府兩界首起立寨柵,每遇冬月,差撥水軍官兵五十人前去把截,至次年春盡減戍。又廣州新會縣界有地名潮連山及雞灣官子渡,正是溫、台、福建私鹽槽船入廣路,及海寇藏泊劫掠地頭,已各添置一寨,往來巡捕海寇及溫、台州等處鹽船 作過。或有緩急,兩寨互相應援。元申海寇作過(急)[及]出沒之地,號上下川罟蜑頭,屬新會縣,亦是溫、明州槽船入路,委是要緊。見措置起寨,及於潮州水軍就撥六十人。元申南雄州見今駐札摧鋒軍止有百兵,合添撥防拓,已帖摧鋒軍統制於韶州第一將差撥官兵一百人前去。元申河源縣雖有長吉寨,翁源縣有東桃徑寨,相去皆遠,更合就龍南、河源兩界之間,平坑、伍峒之南,相度增置一寨,撥摧鋒軍五十人駐札。本司差官前去相度贛客賊(從)[徒]來往緊要隘路,合於惠州河源縣管下各添置一寨,又合於地名雉公長搡及元弓嶺掘斷路開壕塹,用木槎寨。本司支官錢,委官創造兩處寨屋,並差官兵五十二人,分烏石、瀧嶺兩處,正是江西龍南(興)[與]廣之河源接界,贛客出沒不常。即置兩寨,相望把拓,設有賊盜,自可會合擒捕。元申番禺縣流溪里合移置巡檢一寨,兼管煙火,屯駐土軍五十人,外以防贛寇之入,內彈壓峒民作過。本司差官相度贛客賊徒往來緊要隘路,合於地名赤崗村興福寺及曾家舊莊基堪置煙火巡檢寨,又於地名扈村堪置摧鋒軍駐札,兩寨相望,緩急可以應援。本司支錢,委官架造扈村寨,差撥官兵前去駐札,及於赤崗村起造寨屋。又委官相度,詳議到廣州有右一廂兵馬添監、右一廂兵馬監押、右三廂兵馬都監,共三廂,所管界分坊巷次第連接。已將右一廂地分 分而為二,東以屬兵馬監押兼管,西以屬兵馬都監巡捕,卻合省並右一廂兵馬添監一員,充流溪里赤崗巡檢,兼煙火職事。又於廣州管下諸巡檢寨見管兵數多處,抽到土軍,前去堤防贛〔寇,彈〕壓峒民,毋致阻險作過。」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移寨堤備 移寨堤備 嘉定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潼川府路安撫司言:「照對前政安撫李寅仲奏,瀘州合江縣與南平軍白錦堡楊光榮族連接,舊有大、小兩溪,皆在蕃界遠來。大溪兩傍有九支、遙埧、青山、安溪、綏遠、仁懷等寨,足以堤備;惟小溪至重慶府,平易空曠,絕無一戍以為防閒。竊謂仁懷堡、遙埧寨可省其一,移置於小溪之隘口。安溪所管知寨、都監二員,亦可省其一移駐於小溪,俾之彈壓防控。自後逐司委官相度到,遙埧寨、仁懷堡向來建築,各是控制夷蠻,難以移置外,相視得小溪地名大魚灣一處,照見隘口、黃趙二村夷人出沒要衝之地。又照得附近安溪一寨,管知寨、知押二員,合移監押一員,就所置小溪新寨駐札,抽本縣所管戍兵五十名,移駐小溪新寨防戍。所有官兵請受,並從舊處支給,委是經久可行。已得指揮,依相度到事理,下瀘州措置建築合江縣小溪新寨,量移軍兵五十人於新寨屯駐防拓。遂委官相視,據申,遙埧其地皆平,無可守之險,殊失建築本意。又去隘口十里,太為迫近。惟地名張平泉者,高廣十餘里,前 有對溪之險,而兩山相束,下瞰溪流,不啻千仞。上有數小溪,水泉清冽,可供食用。土壤甚沃,亦有稻田,可為永遠之計。又差官前往地頭建築了畢,寨廨、舍敖、甲庫,一一差備。已差安溪寨監押前去新寨駐札守把,並下瀘州差兵員一百名防戍,所有安溪寨監押員闕,(押員闕)乞行往罷,別立新寨員闕。並乞頒降寨名。」(招)[詔]以平泉寨為名。其合差知寨一員,令潼川府路安撫、提刑司公共選辟一次。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益置海寨 益置海寨 嘉定七年十月二十日,權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司公事程覃言:「本司准樞密院指揮,仰措置防拓海道。見得控扼北來緊切形勢,全在慶元府昌國縣管下海洋三姑山,蓋山東海船乘風而來,必先經由三姑,然後分路或入浙東,或入浙西。紹興年間,所以於三姑山置都巡檢寨,及於烈港、岑江兩處各置指使,並系三姑子寨,通以橫江水、土軍六百三十八人為名額。當時有管巡船三十六隻,今之三寨海船軍器十無其一。今來正當防海之時,乞將三姑都巡檢並烈江、岑江兩指使三寨,仿效溫州城下水寨例,並撥隸本司水軍,仍聽慶元府統轄。每歲自十月初一日為始,不問有無邊警,制置司定當更輪巡檢指使一員部領,分撥三寨軍兵二百五十人,前去三姑山出戍卓望。仍於水軍差撥官兵五十人, 揍為三百人,其戰船、器甲但干應敵之具,盡於定海關撥前去。及仰統制、統領選差將佐,撥發訓練官兵五十人,數內日逐申嚴金鼓水教一次,遇夜宿船防把,並兩月一替。候來年三月初一日,春和放散歸寨,至十月仍舊。所是寨官與三寨軍兵,合聽水軍差去將官彈壓,庶得脈胳相貫。于海州襟喉之地,常有兵船倚伏,萬一賊舟侵犯,上件戍卒便可在三姑山之前一面邀擊,以待大軍兵艦相繼而出,不至蕩然全無限隔,寔為利便。及體訪得三姑山孤立海心,即無浦汊閃避風浪。開禧年間,所撥寨兵並水軍共五百三十人在彼防拓,除三礁里冬月僅可擺布戰船五隻,攤載水軍三百人外,自余寨兵雖有昌國縣差到船隻拋在中,緣此處隔涉砂塗,軍人上下不便,少有著船。況民間十艚,率皆淺窄,但可載人而已,緩急亦難出戰。今相度,三姑山既不可多泊軍艦,只得且揍三百人並戰船五隻前去出戍。此外卻有已遣發卓望水軍一百人、戰船三隻,自海驢礁神前山等處探報往來,三姑不至單弱。但軍人日逐亦當在山上閱習射藝,更迭休息,夜間下船宿泊。合用戍屋,卻當行下慶元府,前去此山起蓋,以備出戍官兵教閱之所。」詔並依,每日添支鹽菜錢三十、米二升,仰本司照應支給施行。 十二月六日,沿海制置司言:「昨奉指揮,移定海縣內巡檢寨仍舊駐札烏崎、頭連、白峰指使寨 並撥隸水軍,仍聽慶元府統轄。今契勘定海縣從舊系海內白峰管界三寨,並尉司共四處,分認鄉界巡捕盜賊,搜檢銅錢禁物,及承受府縣送下詞訴。今來海內既遷往烏崎,除管界一寨外,所有白峰尉司,卻令與海內新遷烏崎寨重分界至。所有定海港等處巡攔市舶物貨,元在海內巡檢差札內系銜。今來本寨既移屯烏崎,合系定海縣尉名銜帶管,乞從朝廷關報差注巡尉去處照應,仍札下本司,以憑遵從施行。又奉指揮,分輪昌國縣三姑、烈港、岑江三寨軍兵出戍,三姑山並撥隸水軍,仍聽慶元府統轄。今契勘,昌國縣有管岱山、三姑、烈港、岑江四寨,並尉司共五處,其分管海鄉事務及承受府縣送下詞訴等,併合從舊。若是水軍惟當教閱前後撥隸五寨軍兵武藝船水,同共防把海道,收捕盜賊。如有相關諸寨事件,其水軍併合具申本司行下,庶得事理明白,使縣道寨柵各有遵守。」從之。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添置鎮寨 添置鎮寨 嘉定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詔令慶元府奉化縣添置戰崎鎮寨,省罷本府酒官二員,一員文(武)[臣]歐,雄霸一鄉,動致殺傷。欲乞置一 改差監戰崎鎮兼煙火公事,一員武臣改差戰崎鎮寨巡檢,令吏部依條格使闕。先是,臣僚言:「戰崎遠村,皆瀕大海,商舶往來,聚而成市。習俗素悍,富者開國出船,藏納亡賴,強招客販,貧者奪攘 尉,竊恐事不專一。照得慶元府在城都酒務有監官文資四員,武職二員,向來置比較、贍軍、系省三務,各立二員分管酒額,固不為冗。後來既將三務並而為一,所謂六監官,因循不曾減省。及照得本府西門外有都巡檢一寨,額管軍兵一百二十人,既不邊海,止在城外巡警鄉村盜竊,及承受追會事件而已。欲於城下都巡檢寨分撥土軍五十人,移屯戰崎,只就漂溪職租地起蓋軍房,以慶元府戰崎巡檢寨為名。仍於都務監酒內選撥有材能文武官各一員,並存監酒舊銜,內文官帶兼管戰崎煙火公事,武官帶兼充戰崎巡檢。其俸給於見請數目各無增損。庶幾彈壓得人,奸宄屏息。」故有是命。繼而有言者以戰崎鎮考究《漢書 地理志》會稽郡注所載,有鎮亭,有鮚崎亭,其(他)[地]皆屬奉化,俗訛為戰崎,於義殊失古意,乞早賜改正。尋詔令吏部將慶元府奉化縣戰崎鎮寨並改作鮚崎鎮寨。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立寨置官 立寨置官 嘉定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詔湖州歸安縣荷葉浦置立巡檢寨。以本縣言荷葉浦水面宏闊,寇盜出沒,欲立寨置官,專一警捕,故有是命。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廢罷冗寨 廢罷冗寨 嘉定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臣寮言:「慶元之象山有寨曰東門,蓋曩歲兵馬增創,以防海道也。本寨官兵雖以 六十人為額,然皆無正兵,逐季撥之定海,更替往來,靡有固志。每替兵一至,如寇攘然,騷擾良民,欺騙商旅,村(瞳)[]雞犬為之一空。原創立之始,固(日)[以]海道交會之地,藉其防遏,不知東門為寨,深處內港,東有臨門,西有亭山,南有牛亭,北有比風,四寨外環,咫尺相望,卒有緩急,咄嗟可集,何藉於東門數十無常守之卒乎 有寨以來,官吏肆暴,民之罹害,十室而九,漁戶竄(徒)[徙],客販不行。夫置寨本以防盜,而民之被擾過於被盜,為害若此,詎容不去 乞將象山東門寨亟賜廢罷。又照得台州之寧海港頭鎮,去縣僅餘五里,既有縣則鎮不當立。加以官吏貪暴,不顧三尺,假征榷之名,虐取無藝,瀕海細民破產盪業,殞於非命者,凡不知其幾。昨者漕臣沈皞灼見其獘,申奏廢罷,陛下亟俞其請,甚盛惠也。但聞漕司每歲代納台州及通判廳四百餘千,且朝廷既知鎮為一方之害而罷去之,區區數百千,正何足計,而顧使惠歸於漕司。每歲代納之錢,乞下戶部於台州通判廳經總制錢內特與除豁,則百里之民歌舞陛下之賜,曷有窮已!」詔從之。 《哲宗正史 職官志》:知城、寨主,掌訓治戍兵,完固防守,以扞邊境,受納賦稅,聽居民之訴訟。其小者專理之,大則稟於所屬。有兵馬監押,專掌甲兵訓練之事;主簿,掌勾考簿書及通治民事。知城寨。 元豐七年二月十七日,詔:「陝西、河東沿邊新舊城寨見闕官處,委經略司選舉才力使臣,自今無得移見在官近里及別委幹當。遠者監司體量以聞。」選任寨官。 紹聖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沿邊安撫司公事章楶言:「前石門、好水河新建城寨,乞創置將副各一員,以涇原第 十一將兼提舉兩城寨及招置漢蕃弓前手為名。石門城寨官八員,知城一員,以大使臣充;都監、監押共三員,以大、小使臣互充;巡檢四員,以小使臣互充。好水寨差官七員,寨主一員,以大使臣充;都監、監押共三員,以大、小使臣互充;巡檢三員,以小使臣充。乞並以三年為一任,除依本路(拘)[沿]邊城寨官、巡檢合得酬獎外,每人更與特轉一官。內將官升路分都監,副將升正將,如元系正將差遣亦依正將例,知城寨主升副將。兩寨各乞置酒稅務官一員,寨主簿各一員。」從之。創置寨官。 紹興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左奉議郎、通判興化軍趙不猷言:「切謂通判者,號為監郡,職在按察。在法,外縣鎮寨每季通判點檢,其間或有苟賤不廉之人,但取常程文字一二備數,或事宴遊,多差夫力,或因土產,廣行收置。又縱令隨行公人乞取,謂之常例。縣鎮公吏因 緣效取於民,所至紛然,民不安堵,則季點之法意安在哉!欲乞令監司常切覺察,如有違戾,按劾以聞。」從之。按劾鎮寨 紹興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吏部言:「選人循轉,止憑出身以來付身印紙,不曾招保陳乞。今欲乞將諸路州軍監縣鎮城寨正受朝廷付身,選人各經見任州軍陳乞,仍令本州島委官點對,別無冒偽,保明申部施行。」從之。點對城寨原無此四字,據天頭原批移此。。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一九 諸寨雜錄 請城山界 請城山界 元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鄜延路經略使沈括、副使種諤言:「准朝旨,條具制賊方略,仍畫一具所乞城山界事。今者涇原方議進討,賊未必敢舍巢穴而出山界出:原作「固」,據《長編》卷三二六改。,本路正當可為之時,今具大意。臣等歷觀前世戎狄與中國限隔者,利害全在沙幕。若彼率眾度幕入寇,則彼先困;我度幕往攻,則我先困。然而西戎常能為邊患者,以幕南有山界之粟可食,有山界之民可使,有山界之水草險固可守。我師度幕而北,則須贏糧載水,野次窮幕,力疲糧窘,利於速戰。不幸堅城未拔,大河未渡,食盡而退,必為所乘,此勢之必然也。所以興、靈之民常宴然高枕,而我沿邊城寨未嘗解嚴者,地利使然也。今若能使幕南無粟可食,無民可使,無水草險固可守,彼若贏糧疲師,絕幕而南,頓兵沙磧,仰攻山界之堅城,此自可以開關延敵,以逸待勞,去則追擊,來則惜力,治約之勢在我約:原作「內」,據《長編》卷三二六改。,而委敵以空野堅城之不利。又山界既歸於我,則所出之粟可以養精兵數萬,得虜之牧地可以蕃息戰馬,鹽池可以來四方之商旅,鐵冶可以益兵器,置錢監以省山南之漕運。彼之所亡者如此,我之所得者如此,而又絕和市,罷歲賜,驅河南之民聚食於河外,彼將何以自贍 更使之賂契丹,結董氈,乃所以交困之也。山界既城,則下瞰靈武,不過數程,縱使堅守,必有時而懈。沿邊修 戰備,積軍食,明斥堠,待其弛備,發洮河之舟以塞大河發:原作「後」,據《長編》卷三二六改。,下橫山之卒搗其不意,此一舉可覆也。兼梁氏與萌訛首為悖亂,使一國之民肝腦塗地,彼寧不猜怨 獨以兵威劫束,勢不得動耳。急之則併力,緩之則自相圖,此曹操所以破袁紹也。」又言:「昨條具制賊方略,非謂展拓邊面而已,蓋欲窮困賊勢,窺其腹心,須當盡據山界。若占據山界不盡,則邊面之患猶在,沙幕尚為彼用。若占盡山界,則幕南更無點集之地,彼若入寇,須自幕北成軍而來,非大軍不可。如此,當先擇嶮要之地,立堅城,宿重兵,以為永計永:原作「家」,據《長編》卷三二六改。。今按視寨北古烏延城正據山界北垠,舊依山作壘,可屯士馬,東望夏州且八十里,西望宥州不過四十里,下瞰平夏,最當要衝,土地膏腴,依山為城,形勢險固。欲乞移宥州於此此:原脫,據《長編》卷三二六補。。舊宥州地平難守,兼在沙磧,土無所出。先於華池、油平築堡,以接兵勢,川路稍寬,可通車運,聚積糧草器具,事事有備,並力烏延。先補山城,山城畢,乃築平城。此地膏美,去鹽池不遠,其北即是牧地,他日當為一都會,鎮壓山界,屏蔽鄜延。其銀、夏州亦可置鹽監、鐵冶、錢監、馬牧亦:原作「及」,據《長編》卷三二六改。,因嶮控扼,候烏延功畢,漸次計置。仍乞將塞門寨以北石堡、背水、油平、羅幃、鹽池一帶為中路,隸宥州;米脂、浮圖、葭蘆、義合、吳堡、銀州一帶為東路,隸綏德;以金湯、長城嶺、德靖、順寧寨一帶為西路,隸保安軍。除本路九將外,更增置四將,以新招土兵分 隸沿邊八將,駐札邊面,次邊三將駐於金明、青澗城、延州,近里兩將在鄜州、河中府。其沿邊八州榷貨客鹽,自賣交鈔,本為禁止青白鹽立法,將來青、白鹽池既歸我,八州軍自可不食解鹽。乞以鹽州隸本路,就收鹽課應副沿邊,兼糴買糧草。除新克復州軍各系創增課額外,舊來八州亦減得地里,增饒錢貫萬數不少。所有合計備事,除本路及轉運司可以那移外,乞朝廷應副錢萬緡、廂軍萬五千人、工匠千人、遞馬百匹,乞於近里州軍應副生熟鐵五萬觔、牛馬皮萬張、車二十乘二十:《長編》卷三二六作「二千」,當是。,本司及轉運司備義勇、保甲萬人應副,以代禁軍有事役者。」又言:「朝廷若定議城守山界,即乞趁涇原兵馬牽制及本路屢捷之後,乘勢興修。若遲留月日,即恐西賊有謀,費力平盪。」又稱:「將來興修烏延畢,當復夏州,則東西相望望:原無,據《長編》卷三二六補。,控扼山口,其中路以東城寨,盡在腹內,來則制其沖,去則斷其後。」詔:「沈括所奏,乞盡城橫山,占據地利,北瞰平夏,使虜不得絕磧為患,朝廷以舉動計大,未知利害之詳,遣給事中徐禧、內侍省押班李舜舉往鄜延路審議,可深講經久所以保據利害以聞。」 方域 宋會要輯稿 方域二○ 諸 堡 金村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