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 禮六二
賚賜
【宋會要】
宋太祖建隆元年正月,賜宰相、樞密使、諸軍列校襲衣、犀玉帶、鞍勒馬有差。
七月,宴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韓令坤等於禮賢講武殿,賜襲衣、器(弊)[幣]、鞍馬有差。以賞澤潞之功(始)[也]。
十月,始賜宰相、樞密院、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樞密直學士、見任前任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諸軍列校冬服有差。郡國長吏、邊防將士,遣使就賜之。
二年三月,賜王昭衣帶、鞍馬。
十一月己卯,上始獵於近郊,賜宰相、樞密使、節度、觀察使、團練使、統軍、侍衛諸軍都校錦袍。
慕容延釗為山南東道節度,是冬大寒,遣中使賜以貂裘、百子氈帳。
三年四月,李彝興遣使貢馬,上以玉帶賜之。
十月,始賜文武常參官冬服。先是,累朝以來止賜將相、翰林學士、諸軍大校。至是,太祖謂侍臣曰:「冬服不賜百官,甚無謂也,宜並賜之。」乃以冬十月乙酉朔賜文武常參官時服,自後(隨)[遂]為定製。
郭進守雄州,太祖令有司造第於御街之東,欲以賜之,使盡用瓦。有司言非親王、公主例不應用,太祖大怒曰:「進為我捍契丹十餘年,使我不憂西山,豈不可比我兒女 」卒用之。宅成,以賜進,進屢辭,乃敢受。太平興國中,始別賜進宅,或以為因展修相國寺併入為寺基也。
干德二年十一月,命王全斌等伐蜀。冬暮大雪,上設氈帷於講武殿,衣紫貂裘帽以視事,謂左右曰:「我被服如
此,體尚覺寒,西征將帥沖犯霜霰,何以堪處 」即解裘帽,遣中黃門馳驛賜全斌,且諭旨諸將,以不能 及也。全斌感泣。
太祖問雷德驤曰:「古者以官奴婢賜臣下,遂與本家姓,其意安在 」對曰:「古人制貴賤之分,使不可瀆,恐後世譜牒不明,有以奴主為婚者。」太祖曰:「卿還得古人立法意。」孍息久之。詳《雷德驤傳》。
三(月)[年]正月,命參知政事呂餘慶知成都府,賜衣一襲,金束帶一,絹五百匹,金鍍銀鞍勒馬一。又命樞密直學士馮瓚知梓州,賜衣一襲,金束帶一,絹百匹。是歲按據《長編》卷一一,召王昭素事在開寶三年。此文上承干德三年,當有脫誤。,召王昭素賜坐便殿,講《乾卦》至九五「飛龍在天」,曰:「此(及)[爻]正當陛下今日之事。」因風諫,上悅。三月辛亥,以為國子博士。
【宋會要】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三月太宗太平興國:據《長編》卷一八補。,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百人,望賜九經書,使之肄習。」詔國子監給以印本,仍傳送之。
十月,賜宰輔、近臣《刑統》各一部,仍詔書令中外臣僚於公事之外常讀律書,使研究其義,施之足以斷事,守之可以檢身。是月,賜百官、諸軍校百夫長以上(各)[冬]服有差。將校之在外者及藩鎮州郡,悉遣使齎以賜之。自是歲以為常。
三年,幸崇文觀書,宰輔、諸王檢閱問難,賜飲中堂,盡醉而罷。
四年十一月,詔賜沿邊戍卒衣服悉以綿,遣使者護送之。
八年六月辛亥,賜宰相、文明、翰林、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節度觀察使建州所貢新茶。
九年五月,賜臣僚時服,自是歲以為常。
凡五月五日賜服:二府宰相至同簽書樞密院事、親王、三師、三公、使相、東宮三師、觀文殿大學士、僕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揮使至馬步軍都虞候、節度使、駙馬都尉,五事:潤羅公服、繡抱肚、黃(谷)[縠]、勒帛,都尉須觀察使已上。 、小綾勒帛。銀裝扇子二。舊式,大綾夾 汗衫、熟線綾夾金吾將軍、皇親刺史已上,五事、扇子,並同宰臣,惟小綾勒帛。兩使留後、觀察使、四廂都指揮使、忠佐領團練使,五事、扇子同皇親刺史,惟大綾夾無潤羅。東宮三少、尚書、三司使至權發遣使公事、觀文殿學士至樞密直學士,並同僕射,惟綾繡抱肚。舊式,尚書同待制、三司使。防禦、團練使、刺史,同留後,惟綾繡抱肚。舊式同三司使,惟無潤羅。御史中丞、閣直學士、宮觀判官,四事:潤羅公服、黃(谷)[縠]。權中丞如待制之例,知審刑、判檢院並同。 。銀裝小扇子二。舊式,大綾夾 汗衫、小綾勒帛、熟線綾夾諸統軍,四事,同中丞,惟無潤羅,扇子無銀裝。諸衛上將軍,同統軍,惟增綾繡抱肚,又改小綾汗衫。常侍、賓客、丞郎、給諫、舍人、知制誥、待制、卿監、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發遣公事,五事:羅公服、綾繡抱肚、小綾(衫)[汗]。舊式,三司副使如宮觀判官。 衫、勒帛、大綾夾內客省使、延福宮、景福殿使,同防禦使,惟扇子無銀裝。皇親大將軍、將軍、諸司使、副使,。銀裝小扇子二。 四事:羅公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少卿
監、知雜、司業、庶子、諭德、郎中、樞密都承旨至諸房副承旨、橫行使、宣慶、宣政、(照)[昭]宣使、諸司使、大將軍、入內省都知、押班,。無扇子。舊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雜、入內都知並同員外郎,押班同承旨。 四事:羅公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皇親崇班以上,。舊式有扇子而無銀裝。 三事,同諸司使而無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員外郎、少詹事、率更(領)[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開封府判官、將軍、橫行諸司副使、樞密逐房副承旨、皇親殿直以上,。 三事,同少卿監而無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及合門祗候,二事,同諸司副使而無勒帛。中允至洗馬、尚藥奉御至五官正、合門看班、三司勾當使臣、京官任在京職事者,二事:羅公服、絹汗衫。今選人充館合職任同。幕職州縣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職事當賜者,止羅公服。監文思院門,紫絁衫。內侍兩省使臣,供奉官並紫羅公服,內常侍加小綾汗衫。內侍至黃門、入內殿頭至奉輦管勾,紫羅窄衫、絹襴。內侍祗候高品至後( )[殿]散內品、入內貼祗候內品至雲韶部內品,紫宮絁窄衫、絹襴。其內侍非宿直及在京勾當,不給。入內後苑內品至散內品,紫平絁窄衫、絹襴。寄班祗候、奉職、借職,羅公服。殿直以上加絹汗衫。舊式,帶器械高品以並羅公服、絹汗衫。凡諸軍捧日、天武、龍衛、神衛、拱聖、驍勝、宣武、神勇、虎翼、步武、龍猛、吐渾、驍騎軍都指揮使、諸班殿前指揮使、遙郡都虞
候、御前忠佐馬步都軍頭及遙郡副都軍頭,。扇子二,舊有銀裝。 五事:羅公服、綾繡抱肚、黃縠汗衫、小綾勒帛、大綾夾不遙郡副都軍頭,五事,並同都軍頭,惟小綾汗衫、小扇子二。捧日至神衛不遙郡虞候及諸班內員僚御龍四直都虞候、指揮使、御前忠佐步軍副都軍頭已上,行門殿前散直、鈞容直指揮使,五事,並同都軍頭,惟絹汗衫。開封府馬步都指揮使,。無扇子。 四事:羅公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拱聖至驍騎及雲騎、奉節、歸聖、 忠、武騎、雄武、渤海、寧朔都虞候,捧日至神衛指揮使,殿前都指揮都知,、小綾勒帛。小扇子二。 四事:羅公服、絹汗衫、大綾夾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龍旗、金槍、東西班、內員僚、外殿直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羅公服、絹汗衫、大綾夾開封府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以上,牢城都指揮使,三事,同外殿直都知而無扇子。拱聖至寧朔及驍猛馬直、步直,揀中龍神衛、契丹、飛猛、衛聖、威虎、神威、宣 、橫塞、威猛、廣勇、鞭箭、雲捷、歸明雄武指揮使,捧日至神衛及御龍四直副指揮使,教駿、廣備、忠節、威武都虞候,殿前指揮使副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羅公服、絹汗衫、小綾夾內殿直至外殿直副都知、殿前散直都知,三事:羅公服、絹汗衫、勒帛。、雄勇、廣德、靜戍、平塞、歸化、順化、忠節、橋道、清塞、廣備、歸恩、雄勝、威武、 拱聖、歸明雄武副指揮使,教駿、騎御馬、歸聖、順聖、勇捷、步
懷勇、 順、懷愛指揮使,六軍搭材都虞候,殿前指揮使押班,,亦小扇子一。 二事,同威武都虞候而無御龍四直都頭,二事,同殿前指揮使押班而無(子)[扇]子。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羅公服、小綾汗衫。教駿至懷愛副指揮使,內殿直至外殿直押班、押(審)[蕃],御龍四直副都(副)[頭],新立內員僚直行首、副行首,殿前散直副都知、押班,龍神衛剩員、保寧、搭材、藝務、廣德指揮使,開封府六軍副指揮使以上,羅公服。殿前指揮使行門殿直及內殿直之進御弩者,鈞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紫羅旋襴、小綾汗衫。鈞容直、招箭班押班、都部頭,內園、御輦、翰林、儀鸞、八作、綾錦、事材、車營務諸司都虞候,紫羅綾襴。捧日至神衛軍使、都頭,龍神衛剩員至廣德指揮使, 節指揮使、員僚直行首、押蕃已上,軍頭司副兵馬使以上,紫羅寬衫、旋襴。捧日至神衛副兵馬使、副都頭,拱聖至鞭箭軍(役)[使]至副都頭,軍頭司強壯及散指揮使、副指揮使以上,契丹、渤海、吐渾軍使以下赴起居者,紫羅寬衫、絹襴。龍衛及骨子朵直、內殿直至內員僚直、殿前散直、招箭班及外殿直、散祗候、東西班權管指揮者,軍頭司散員至副兵馬使,強壯副都頭、散副都頭以上,契丹、渤海、吐渾軍使以上不赴起居者,教駿騎御馬軍使、副兵馬使,歸明散員僚諸司指揮使、副指揮使以上,軍頭司副都頭以上,紫羅(穿)[窄]衫、絹襴。御龍、弓箭弩、鈞容、契丹、吐渾等直,歸聖
至懷愛、龍神衛剩員至廣德都頭、副都頭,六軍喝探副都頭以上,開封府步軍副都頭及諸司軍使、副都頭以上,紫官絁衫子。御輦院供御輦官以上,車子院將虞候,紫平絁衫子。外仗使、作坊前宿直者,軍頭司承局、御輦院下都輦官、車子院官健,紫南紬衫子。凡增立諸軍並准視名額等第給之。凡在京諸色人、中書堂後官、樞密主事,二事:羅公服、小絹汗衫。前諸司使,二事:羅公服、絹汗衫。翰林天文、知歷筭、御書待詔、翰林醫學、書藝、書直學、御書祗候,前防禦、團練副使,當直、奉職以上,宣詞令、左右軍巡使、中書主事、諸鎮節度進奏官、教坊使,羅公服。中書錄事、守當官以上,樞密院令史、書令史,宣徽院前行,三司孔目官,教坊副使、色長,監承進司高品,學士院書詔、孔目(客官)[官,客]省行首、勾押官,紫羅寬衫。樞密院雜事承進、銀台司帖房、三司勾覆官以上,宣徽院後行、客省、合門承受諸州進奏官,檢 院、紏察提舉司府吏後行以上,秘閣典書、翰林醫人,紫羅(穿)[窄]衫、絹襴。禮賓院、客省、軍頭司譯語,御輦院專典、提舉司貼司,紫官絁衫子。秘閣楷書,御輦院曹司、奶酪匠,學士院親事官,皇城 鑰庫子,紫平絁衫子。內衣物庫專典,二事:小綾背子、絹汗衫。軍頭司勾押官以下。、黃絹等第給之。 黃絹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青絹紬、赤黃皁雜布衫
凡十月一日賜服:二府宰臣至同簽書樞密院事、親王、三師、三
公、使相、東宮三師、觀文殿大學士、僕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揮使至步軍都虞候、節度使、駙馬都尉、皇親正任團練使以上,,都尉任觀察使者方給潤羅。 。舊式大綾夾 寬對衣五事:紫潤羅夾公服、天下樂暈錦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熟線綾夾皇親遙刺史以上,並同正任團練使,惟簇四鵰寬錦袍。舊式刺史以上並同親王。東宮三少、尚書、三司至權發遣使公事、觀文殿學士至樞密直學士、內客省使,。舊式尚書同丞郎。 紫潤羅夾公服、簇四鵰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熟綿綾夾兩使留後、觀察使、四廂都指揮使、皇親大將軍、將軍、諸司使、忠佐領團練使,。舊式簇四鵰錦。 紫羅夾公服、川錦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統軍上將軍、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 五事:紫羅夾公服、翠毛細錦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御史中丞、閣直學士、宮觀判官,。舊式知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知審 紫羅夾公服、師子大錦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形)[刑]、檢院准此。常侍、賓客、丞郎、給諫、舍人、知制誥、待制、卿監、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權發遣公事,五事:羅夾公服、綾繡夾(袍)[抱]。舊式三司副使同宮觀判官。 肚、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延福宮使、景福殿使,,余同統軍。 五事:紫潤羅公服、熟綿綾夾金吾大將軍,。舊式同統軍。 紫羅夾公服、紅錦寬錦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少卿監、知雜、司業、庶子、諭
德、郎中、橫行使、宣慶、宣政、昭宣使、樞密承旨至諸房副承旨、大將軍、諸司使、入內內侍省都知、押班,。舊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雜同員外郎,內侍省都知、入內都知、副都知同橫行副使,內侍省副都知、押班、入內押班同通事舍人。 羅夾公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員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橫行諸司副使、將軍,皇親率府率、副,樞密院逐房副丞旨,羅夾公服、小綾汗衫、勒帛。舊式皇親崇班以上同諸司使,殿直以上同副使。通事舍人、承旨、崇班、率府率、副率,紫羅夾公服、小綾汗衫。中允至洗馬、尚藥奉御至五官正、三司勾當使臣、京官(在)[任]在京職事者,羅夾公服、絹汗衫。今選人充館閣職任同。舊式京官任親(正)[王]諸宮者,惟無汗衫。幕職州縣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職事當賜者,止羅夾公服。合門看班、軍巡使,以紫綾綿旋襴為差。內侍兩省使臣,內常侍、供奉官,紫羅夾公服、小綾汗衫。入內殿頭至奉輦管勾,內侍殿頭至黃門,紫光色大綾綿旋襴。祗候高班內品至入內品,紫袍絁綿旋襴。入內貼祗候內品至後苑散內品,內侍祗候高品至後苑散內品,紫小綾綿旋襴。宰班祗候,紫干色大綾綿旋襴。舊式內常侍同宣事舍人,內侍並大綾綿旋襴,殿頭以上帶器械紫羅綿旋襴。凡諸軍捧日至驍騎軍都指揮使,諸班御龍四直、遙郡都虞候、忠佐馬步都軍
頭及遙郡副都軍頭,翠毛細錦旋襴。不遙郡副都軍頭,舊式方勝宜男細錦綿旋襴。不遙郡諸班及御龍四直、內員僚直,捧日至神衛軍都虞候,諸班至員僚直及殿前散直、行門鈞容直指揮使,忠佐步軍副都軍頭以上,開封府馬步都指揮使,盤球雲繡細錦綿旋襴。拱聖、神勇、驍騎、雲騎、武騎、宣武、龍猛、雄武、虎□、吐渾、廣備、渤海、驍勝、寧朔都虞候,捧日至神衛及員僚直指揮使,師子大綿綿旋襴。拱聖至寧朔及順聖、衛聖、歸聖、奉節、廣德、 忠、馬直、步直、威虎、雲捷、聲駿、伴飯、騎御馬、內員僚直、龍神衛剩員指揮使,捧日至神衛、御龍四直、員僚直、神勇、吐渾、渤海副指揮使,忠佐都虞候,開封府馬步副指揮使,供奉官以下權管軍者,方勝練鵲錦綿旋襴。飛猛、橫塞、神威、宣 、威猛、歸明雄武指揮使,紅團花大錦綿旋襴。諸軍副指揮使,勇捷、歸化、順聖、清塞、忠節、橋道、保寧指揮使,六軍搭材都虞候,開封府馬步都虞候以上,紅團花中錦綿旋襴。六軍廂虞候,細團花次中錦綿旋襴。殿前及行門都知,紫地紫花透身欹正綿旋襴。內殿直、散祗候、散指揮使、散都頭、散員、東西班、金槍、龍旗、內員僚、殿前散直、外殿直都知,皇城都虞候,紫羅綿旋襴。內殿直至外殿直及殿前行門副都知,鈞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諸班直押番、押班,皇城等諸司都虞候,紫干色大綾綿旋襴。內殿直以下及殿前節級、十將,捧日已
下軍使至都頭,員僚直行首、押番,伴飯、騎御馬軍使、副兵馬使,勇捷至保寧副指揮使,六軍指揮使,軍頭司都指揮使至副都頭,鈞容、招箭押班,東西班小底、披帶殿衛,開封府本城指揮使,皇城諸司等指揮使,忠佐軍使、副兵馬使,紫夾綾綿旋襴。御龍弓弩手長行,紫花絁綿旋襴。東西班下茶酒、殿侍之內宿者,內員僚、鈞容、殿前散直長行,紫羅大綾綿旋襴。諸軍都頭、副都頭以上,內員僚、契丹、女真等長行,軍頭司散副都頭以上,教駿、喝探、伴飯軍使、副兵馬使,皇城等諸司副指揮使至副都頭,紫小綾綿旋襴。玉清昭應宮雜役十將,皂紬綿旋襴。牛羊司放牧軍士、外仗作坊前宿直長行,黃絹綿襖。凡增立諸軍,各隨名額等第給之。凡在官諸色人前任防禦至刺史,翠毛細綿旋襴。供奉官以下、皇城內監庫務及騏驥牧監文思院者,二事:羅公服、小綾汗衫。翰林天文、知歷筭、御書待詔、翰林醫官、醫學、書藝、書直藝學、御書祗候,樞密主事,中書堂後官、主事,學士院錄事,羅公服。教坊使,紫羅綿旋襴。中書錄事至守當官,樞密令史、書令史,三司孔目、勾(神)[押]官,紫羅寬袍。前諸司使、教坊副使至色長,紫干色大綾綿旋襴。宣詞令、左右軍巡使、供奉官以下當直者,節度使進奏官、秘閣典書、三省監左藏庫、文思院門及進奏、店宅務者,教坊都知,紫大綾綿旋襴。樞密院雜事、
承進,銀台司貼房、宣徽院後行
以上,三司勾覆官、秘閣楷書,客省、合門承受,學士院書詔、孔
目官,諸州進奏官,客省、禮賓院譯語,軍頭司押司官,檢鼓院、紏察提舉司府史後行以上,翰林醫人、天文院節級、御輦官節級以上,紫小綾綿旋襴。司天節級、天文院學生、理檢院令史,秘閣、通進銀台司親事官,契丹譯語,大內鑰匙庫子,奶酪匠,御輦〔院〕下都輦官,車子院官健,皁細綿旋襴。軍頭司承局以上、儀鸞卓帳匠。等第給之。 黃絹綿襖。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赤黃紬綿襖、皁絹綿旋襴、綠平二宜紬襖子、絹夾
凡賜外任初冬衣襖,使相、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使,、小綾汗衫、勒帛。 五事:暈錦旋襴、大綾背子、夾尚書、管軍四廂都指揮使以上及知益州,五事:次暈錦綿旋襴,余同觀察使。學士、直學士、丞郎及知并州,。 三事:簇四鵰細錦旋襴、小綾汗衫、大綾夾給諫、舍人、待制、橫行使以上,翠毛細法錦綿旋襴。防禦(圍)[團]練使及正副(史)[使]知州者,等。 倒仙牡丹細錦綿旋襴。若任總管、鈐轄者及他官知廣州,皆賜三事:翠毛細法錦綿旋襴、小綾汗衫、大綾夾遙郡諸司使及益州鈐轄,方勝宜男細錦旋襴,益州鈐轄仍加小綾汗衫。諸司使、橫行副使、副都軍頭以上,盤球雲鴈細錦綿旋襴。大卿監至升朝官、諸司副使至供奉官、大將軍至將軍、內侍至高品以上,紫欹正錦旋襴。天聖年後改用紫羅。京官侍禁至借職醫官及幕職知春州,紫干色大
綾錦旋襴。河北、河東、陝西都轉運使,舊(非)[式]止賜紫欹正,景德元年賜方勝練鵲大錦綿旋襴。其溪洞刺史,倒仙牡丹細錦綿旋襴。溪洞知州,方勝宜男細錦綿旋襴。溪洞都巡檢使及陝西沿邊巡檢、蕃官供奉官以上,方勝練鵲大錦綿旋襴。溪洞首領及陝西緣邊蕃官刺史以上、知唐龍鎮,紅團花大錦綿旋襴。溪洞義軍指揮使及陝西緣邊巡檢、蕃官、侍禁以下知豐州,紅團花中錦綿旋襴。溪洞義軍副指揮使及蠻界邊寨指揮使、把截將以上,紫小綾綿旋襴。
凡外任通判、監(監)押、巡檢、駐泊、知城寨以上,皆賜。荊南、益州監臨物務,及真州(權)[榷]貨務、雄州榷場、泗州守橋、府界捉賊、巡黃汴河,皆賜之。駐泊就糧、屯駐本城諸軍巡檢隨行者,皆降 書示諭,第賜衣襖。
凡誕聖節賜服:二府宰臣至同簽書樞密院事、親王、三師、三公、使相、東宮三師、觀文殿大學士、僕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揮至步軍副都指揮使、節度使、皇親遙刺史以上,(六)[五],東宮三師、僕射無襜,駙馬都尉任觀察使以上准此。 。舊式大綾 事:紫潤羅公服、紅羅繡襜抱肚、小綾汗衫、勒帛、熟綿綾夾東宮三少、尚書、三司使至權發遣使公事、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中丞、宮觀副使,,閣直學士無潤羅,尚書 。舊式大綾夾 五事:紫潤羅公服、綾繡抱肚、小綾汗衫、勒帛、熟線綾夾(司)[同]丞郎。殿前都虞候至步軍都虞候、內客省使、延福宮
使、景福殿使,五事,同節度使而無襜。兩使留後、觀察使、四廂都指揮使、皇親大將軍、將軍、忠佐領團練使,。舊式同步軍 紫羅公服、紅羅繡抱肚、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郡)[都]虞候,惟無潤羅。金吾上將軍,舊式同僕射。上將軍統軍,同留後。常侍、賓客、丞郎、給諫、舍人、知制誥、待制、卿監、宮觀判官、三司副使至權發遣公事、祭酒、詹事、率更令、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使、副使、大將軍,同留後,惟綾繡抱肚。舊式知審官院准此,大將軍同統軍。少卿監、知雜、司業、庶子、諭德、少尹、郎中、橫行使、宣慶、宣政、昭宣使,樞密〔承〕旨至諸房副承旨,諸司使、將軍,入內都知、押班,皇親殿直以上,。舊式知雜同員外郎,兩省都知並准此,押班無勒帛。 羅公服、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員外郎、少詹事、博士、大理正以上,率府率、橫行諸司副使、樞密使逐房副承旨,三事:羅公服、小綾汗衫、勒帛。通事舍人、承制、崇班,羅公服、小綾汗衫。中允至洗馬,尚樂奉御至五官正,合門祗候、三司勾當使臣、京官任在京職事者,羅公服、絹汗衫。幕職州縣官屯館閣職任者准此。舊式三司推官、巡官並同,京官編修、校勘者止羅公服。幕職州縣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職事當賜者,止羅公服。內侍兩省使臣,內常侍同崇班、供(供)奉官及寄班,羅公服。殿頭至黃門,並紫羅窄衫。入內祗候殿頭至後苑散內品,紫官絁窄衫。舊式,當
直、奉職內侍帶器械者,並羅公服,內常侍加小綾汗衫,小底以上並紫羅窄夾四。監祗候庫內品,紫羅官絁窄夾四。凡諸軍捧日至驍騎軍都指揮使,諸班及殿前指揮使,御龍四直遙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馬步都軍頭、副都軍頭,。 五事:羅公服、綾繡抱肚、小綾汗衫、勒帛、大綾夾諸班直及內員僚、御龍四直不遙郡都虞候、指揮使,鈞容行門散直指揮使,忠佐步軍都軍頭以上,五事,同遙郡都虞候,惟絹汗衫。開封府馬步都指揮使,四事,同都軍頭,惟小綾汗衫。拱聖至寧朔都虞候,捧日至神衛及員僚直指揮使,殿前都知、伴飯指揮使,。 四事:羅公服、絹汗衫、小綾勒帛、大綾夾開封府馬步副都指揮使,(二)[三]。 事:羅公服、小綾汗衫、大綾夾拱聖至寧朔及雲捷、雄武指軍使,(奉)[捧]日至神衛員僚直副指揮使,殿前副都知,內殿直至外殿直及鈞容、招箭班都知,三事,同馬步副都指揮使,惟絹汗衫。內殿直以下副都知、御龍都頭,三事:羅公服、絹汗衫、小綾勒帛。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羅公服、小綾汗衫。拱聖至寧朔副指揮使,搭材都虞候,教駿至騎御馬指揮使,伴飯副指揮使,二事:羅公服、絹汗衫。忠節至廣德指揮使,教駿至騎御馬副指揮使,御龍直副都頭,殿前及內殿直以下押班,內員僚直行首、副行首,龍神衛剩員、保寧指揮使、副指揮使,伴飯軍使,止羅公服。捧日至虎翼軍使、副都頭以上,御龍內僚
員僚直押番以上,鈞容直都部頭,軍頭司散兵馬使以上,忠節搭材副指揮使,紫羅寬夾四。招箭押班,行門殿直、皇城等諸司都虞候,紫羅夾旋襴。皇城等諸司副指揮使以上,法酒庫都頭以上,教駿、騎御馬副兵馬使以上,紫羅夾平四。御龍直、骨朵子、內殿直至槍直、行門天武官、軍頭司副押班、副都頭以上,宮觀雜役副指揮使,內宿殿侍、招箭殿侍、鈞容直,紫花絁窄夾四。御龍弓箭弩直、內員僚、渤海軍頭至長行,紫官絁窄夾四。樞密院大程官副都頭以上,外仗作坊前宿直長行,紫南紬窄四。凡增立諸軍,各准視名額等第給之。凡在官諸色人、諸鎮進奏衙內指揮使,四事,同諸司使。樞密主事,中書堂後官、主事,諸州進奏衙內指揮使,二事,同崇班。翰林天文、知歷筭、御書待詔、翰林醫官、醫學、書藝、書直、藝學、御書祗候,左右軍巡使、左藏監門奉職,諸州進奉判官、節度使進奉官、禮直官、副禮直官,學士院錄事,羅公服。教坊使、副使,紫羅寬夾四、小綾汗衫。監承進司內侍,諸州進奏官,諸州進奉軍將以上,中書守當官、樞密書令史以上,學士院孔目官、宣徽院後行、三司孔目官、客省合門勾押官以上,教坊色長以上,紫羅寬夾四。諸州進奉人、樞密通進司雜事、客省合門承受,紫羅窄夾四。客省禮賓院譯語,紫官絁窄夾四。三司勾覆官以上,尚衣庫專典,小綾背子、絹汗衫。軍頭
司承局以上,絹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紫花平絁等第給之。
凡大臣生日及文武官內職中謝、朝見、受外任及出使朝辭,並於合門支賜分物,及諸州鎮、蕃國進奉牙校人從見辭,皆有賜。一、勒帛一、繡抹肚一充。三事,無勒帛、抹肚。賜羅衫者,紫羅 頭 等。凡言賜衣五事者:紫羅衫一、小綾汗衫一、七綾 或駕出田獵,從官賜紫羅絹綿旋襴、暖(穿)[窄]衫一。其所支賜錢物,每於合屬庫務取索,賜訖,合門出憑由付逐受除破。又有朝辭別賜,並樞密院奏定其數,付入內內侍省差使臣押賜。兩制以上有主錢銀,雖或數百它百此句似有脫誤。,有二三百千至數十千已上,各有常數。
凡親王、宰相、使相生辰,並賜衣五事,錦彩百匹,金花銀器百兩,馬二匹,金塗銀鞍勒。凡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簽書樞密院事初拜加恩,中謝日並賜衣五事,金帶一,舊荔枝帶帶:原無,據《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補。,淳化後宰相、參知政事、文臣任樞密副使任:原作「在」,據《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改。,改賜方團胯球路金帶「球」原作「愁」,「帶」原作「事」,並據《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改。,加以金魚。塗金銀鞍勒馬一。三司使、學士、御史中丞初拜,中謝日賜衣五事,荔枝金帶一,金塗銀鞍勒馬一。文明殿學士以下,初賜金裝犀帶,後改賜金帶。中書舍人賜襲衣犀帶。宰相以下對御 賜。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謝訖,中使押賜,再入謝於別殿。中書舍人或告謝日已改賜章服,則
罷中使押賜。
凡使相、節度自鎮來朝,入見日賜衣五事,金帶、鞍勒馬;朝辭日賜窄衣六事,金束帶,鞍馬一,散馬二。節度使減散馬二。為都總管者,別賜帶甲鞍勒馬。凡觀察使為都總管、副都總管赴本任、知州,賜窄衣三事,金束帶,鞍勒馬。防禦團練使、刺史為總管、鈐轄,賜窄衣三事,金束帶。諸司使為鈐轄,賜窄衣、金束帶。凡僕射以上知判州軍,二月後支窄衣三事,絹五十匹;十月後欹正綿旋襴一,絹五十匹。上將軍統軍、尚書、左右丞、侍郎、學士、給事、諫議、中書舍人、知制誥、待制、大卿監、諸司使知判州府軍監、通判、轉運使、副使、都監、都巡檢、知軍、知監、軍使、監使,二月後窄衣三事,絹三十匹;十月後欹正綿旋襴一,絹三十匹;總管人夫修河、修城、巡河、養馬,止賜絹三十匹。大將軍以下至率府副率,少卿監、郎中以下至贊善、洗馬、五官正、諸司副使知州、通判、轉運使、副使、判官、知軍、都監、巡檢、知軍、知監、軍使、監使,二月後窄衣三事,絹二十匹;十月後大綾綿旋襴一,絹二十匹;總管人夫修河、修城、巡河、養馬,止賜絹二十匹。大將軍以下至率府副率府及朝官充兵馬都監,及知縣兼兵馬都監、監押,監當兼兵馬都監、監押,二月後窄衣三事,絹二十匹;十月後大綾綿旋襴一,絹二十匹。中郎將(郎)[及]京官內殿承制、崇班、內常侍、合門祗候、供奉官、侍禁、殿直、三班奉職知州、知軍、通判、軍使、知監、監使、監押、巡檢、同
巡檢,知縣兼都監、監押,監當兼都監、監押,及陝府、河陽、澶、泗、壽州守浮橋,二月後羅衫一,絹十匹;十月後大綾綿旋襴一,絹十匹;總管人夫修河、修城、巡河、養馬,止賜絹十匹。試大理評事、幕職州縣官充廣南西川諸州知州、通判,二月後羅衫一,絹十匹;十月後大綾綿旋襴一,絹十匹。防禦團練使、刺史知州、知軍、知監、都監、巡檢,知縣兼都監,二月後支窄衣三事,絹三十匹;十月後欹正綿旋襴一,絹三十匹;總管人夫修河、修城、巡河,止賜絹三十匹。已上差遣如權差,即不支賜。新除防禦使赴本任,二月後窄衣三事,二十兩渾金渡銀束帶一條;十月後欹正綿旋襴一,二十兩渾金渡銀束帶一條。新除團練使、刺史赴本任,二月、十月並十五兩金渡銀束帶,衣服同上。醫官、醫學差隨軍諸州及駐泊看醫,二月後支羅衫一,絹十匹;十月後大綾綿旋襴一,絹十匹。判司天監進新曆日,支絹十疋,五兩銀 一口。權任亦同。內提點歷筭同進,支絹十匹,三兩銀 一口。
西京、南京留司百官差官齎表到,支色絹十匹。車駕省方,東京留司百官差官齎表到行在,亦依此例支賜。使臣朝臣、京官差諸處推勘公事,朝辭賜錢十千。使相、節度使差押衙齎賀勝捷及南郊禮畢皇親加恩表,賜錢二千,諸表、奏狀賜錢二千,兩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差軍將齎賀勝捷及南郊禮畢皇親加恩表,賜錢二千,諸表、奏狀
賜錢一千。諸處差押人押匹帛、押省買羊馬並牛皮、甲葉、翎毛、箭干並諸雜物等,及齎圖到京者,如使相、節度使差押衙軍將千里外內者,並賜錢二千。兩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差人千里外內者,賜錢一千。知成都府、梓州、廣州差軍將,並賜錢三千。知昇州、杭州及西川、廣南知州、府、軍、監、縣差軍將,並賜錢一千。江南、兩浙、福建知州、軍、監、縣差軍將及西川、廣南散從步奏官,並賜錢一千。江南、兩浙、福建散從步奏官及西川、廣南承符人院虞候、手力、弓手,並賜錢五百。江南、兩浙、福建承符人院虞候、手力、弓手,賜錢三百。荊湖並在北知州、轉運司、軍監、知縣、監押差軍將,賜錢一千;押省買羊軍將,三百口以上賜錢一千;散從步奏官賜錢三百;承符人院虞候、手力、弓手五百里外,賜錢三百,五百里內不賜。靈州差軍將押省買馬,賜錢三千,牽馬衙官賜錢五百;節度副使、行軍司馬、判官、支使、推官差軍將齎表奏,賜錢一千。夏州及廣內支郡押賣馬差押衙軍將及五十匹靜等州:有脫文。,十月後賜錢五千,滄錦夾旋襴十,四兩銀腰帶一;四十九匹已下至二十一匹,十月後賜錢三千,滄錦夾四十,四兩銀腰帶一;二十匹已(上)[下]至十五匹,支賜錢三千;十四匹以下,支賜錢二千。並至二月後賜紫官絁一,銀腰帶。靜等州差軍將押到馬五十匹,十月後(腰)[賜]錢二千,滄錦夾四一,四兩銀腰帶一;四十九匹已下至
二十一匹,錢減一千,錦、銀帶同;二十匹以下,止賜二千。並至二月後賜官絁衫一。凡諸道衙內都指揮使、都虞候已下進誕聖節並南郊及大禮,除客省定賜分物外,朝辭日賜紫羅(夾四窄四千)〔窄夾四〕一,渾金渡銀腰帶。如進署朝見銀者,卻依數賜腰銀;進馬者依騏驥院估到價(銀)[錢],每一千賜銀一兩。如是銀價過錢一千以上,即支本色錢一千(石);若銀(腰)[價]不及錢一千,即依原宣內所定支賜銀一兩。不進者不賜。如授官,除客省定賜分物外,所進對見物色並奏聞,賜放謝衣服,束帶更不賜。
節賜
凡立春,宰臣、親王、使相簽賜,大(鐶)〔〕餅、中餅各三,大棗蒸餅一,素蒸餅二,豬內膾、白割內各二盤,白熟三十,法酒三。樞密使、知樞密院、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簽書院事、宣徽使、三司使、觀文殿大學士、三師、三公、東(公)[宮]三(司)[師]、三少致仕曾任中書門下者亦賜。僕射、大夫、侍衛馬步都指揮使至步軍都虞候、節度使、留後、觀察使,、餅、膾內並同上,惟減法酒一斗。資政殿大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中丞、權知開封府、三司副使、內客省使、海外諸蕃進奏使、副使,大餅、中餅各二,棗、素蒸餅各一,膾內各二盤,白熟二十,法酒一斗。觀察使以上及皇親刺史、副率以上,統軍上將軍、內客省使、駙馬都尉,又賜渾金渡銀幡勝二,絹幡勝五。資政殿大學士以下至待制,及防禦團練使、刺史、廂都指揮至都虞候、忠佐諸司
使之領(都)[郡]者,知通進銀台、審官、審刑、紏察刑獄、太子庶子、三司判官、橫行使、副使、樞密都承旨至諸房副承旨。間金渡銀幡勝二,絹幡勝五。
凡正旦,宰臣、親王、使相、樞密使,羊五口,米二碩,面五碩,米酒二斗。知樞密院至宣徽使,並同宰臣,惟米減一石。觀文殿大學士、學士、三司使、三(司)[師]至大夫、管軍節度使,羊三口,米一石,面三石,糯酒二斗。殿前侍衛都虞候、管軍留後、觀察使、統軍留後、觀察使,同節度,惟減面一石。資政殿大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同觀察使,惟減羊一口。四廂都指揮使至神衛廂都指揮使,羊二口,米五斗,面二石,糯酒二斗。中丞、舍人、權知開封府、三司副使、判三勾院、知通進銀台、審刑院、防禦使至刺史、內客省使至諸司使、諸班值、諸軍值、忠佐之領郡者,樞密都承旨、海外諸蕃進奉使、副使。羊一口,米五斗,面二石,糯酒一。
凡春秋二社節賜,並同立春。凡寒食節料,並同正旦。又簽賜宰臣、親王、使相,連珠神餤五子泯粥一分,白(錫)[餳]一斤,法酒二斗。樞密使至三司使、觀文殿大學士、三(司)[師]至大夫、管軍至步軍都虞候、節度使、留後、觀察使,同宰臣,惟減酒一斗。資政殿大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中丞、知開封府、三司副使、內客省使、海外進奉使、副使。連珠神餤三子泯粥一分,黑(錫)[餳]二斤,法酒一斗。
凡端午,宰臣、親王、使相賜,白團、粽子各二百,粉食一百,法酒三斗。樞密使至三司使、觀文殿大
學士、學士、三師至大夫、管軍至步軍都虞候、節度使、留後、觀察使,同宰臣,惟減酒一斗。資政殿大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中丞、知開封府、三司副使、內客省使、海外進奉使、副使。白團二百,粽子一百,粉食五十,法酒一斗。
凡初伏日,宰臣、觀察使已上賜,米 、面 各五升,蜜一斤。翰林學士承旨以下,,米 、面 各三升,蜜半斤。舊式資政殿大學士以下。
凡重陽,宰臣、親王、使相賜,百葉、黃、白、龍總、黃米、格子、點米專、水拖、雲霞、雪臆、褐禚凡十一種,法酒三斗。樞密使至觀察使,同宰臣,惟減酒一斗。翰林學士承旨已下,禚減格子一種,酒減一斗。舊式資政殿大學士已下。
凡冬至節賜,並同寒食。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六二 賚賜 公用錢
公用錢
公用錢制,使相節度使、親王有至二萬貫者,其次萬貫至七千貫,節度使五千貫,兩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正(副)[刺]史皆第給之。刺史亦有不給者,觀察已下任禁軍校者禁:原作「革」,據《宋史》卷一七二《職官志》一二改。,皆不給。守在邊要或加給之,罷日如故,皆隨月給受,如祿俸焉。咸平五年,令河北、河東、陝西諸路皆逐季給令:原作「冬」,據《宋史》卷一七二《職官志》一二改。。京師給公用者:中書,宰臣月各給廚錢五十貫,參知政事三十五貫,又有添支錢百四十貫,添廚錢五十貫,制物樞密院堂後官已下共百七十二貫,凡五百二十三貫。樞密院,每月東廚三百五貫,西廚二百七十貫。玉清昭應宮使,每月百貫。景靈宮使,每月七十貫。會靈觀使,每月六十貫。祥源觀都大管勾,每月五十貫。
宣徽院,每月
廚錢八十貫。三司,每月廚錢三百貫。今每歲公用萬貫。開封府,每歲萬貫。門下省,每月五十貫。學士院,每月廚錢百貫。舍人院,每月三十貫。崇文院,每月七十貫。秘閣,每月二十貫。審官兩院,每月各三十貫。三班院,舊每月五貫,後增十貫,今三十貫。通進銀台司,每年百貫。理檢院,每月五貫。登聞檢院,每月五貫。 院,每月五貫。起居院,每月十貫。尚書都省,舊每歲百貫,今二百貫。兵部,每月五貫,今每歲一千五百貫。刑部,每月蘄州茶三百八十四斤,今每歲一千八百斤。官告院,每月五貫。御〔史〕台,每月三百貫,每至年終計支二百貫。太常寺,舊每月二十五貫,今十貫。禮院,舊每月十貫,今四十貫。宗正寺,每月十五貫。大(禮)[理]寺,每月二百六十三貫二百五十文。舊給茶,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計估給之。國子監,每歲一千貫,增至一萬二千貫。提舉諸司庫務司,每給三十貫,支盡續給,不限年月。司農寺,每月十貫,今每歲三千五百貫。軍器監,每歲二千貫。將作監,每歲二千貫。都水監,每歲二千五百貫。都提舉市易司,每歲二千貫。太醫局,每月十五貫。三京及諸道州、府、軍、監舊皆有常數,其官高及曾任中書、樞密院者,臨時取旨加給。並准宣定支,計月均給。知州、通判或職官上歷同支,歲終支不盡者納州庫。若大兩省、橫行使(使)以上充此差遣,有添賜錢數,皆系特旨。熙寧中,特增定其額而分四季,每季一支。西
京、南京,各六千貫。舊西京二千貫,南京一千貫。北京。八千貫,舊三千貫。京東路:東路青州,四千貫。舊五百貫。密州,一千貫。齊州,二千貫。舊二百貫。沂州,八百貫。登州,一千貫。舊二百貫。萊州,五百貫。維、淄二州,各一千貫。舊淄州二百貫。淮陽軍。八百貫。西路兗州,一千五百貫。舊五百貫。徐州,二千五百貫。曹州,二千貫。舊二百貫。鄆州,四千貫。舊三百貫。濟州,一千五貫。單州,五百貫。濮州,一千五百貫。舊三百貫。
廣濟軍。舊一百貫,今廢。京西路:南路襄州,二千貫。舊五百貫。鄧州,三千貫。隨、金、房、均、郢五州,各五百貫。唐州。八百貫。舊二百貫。北路許州,二千貫。舊五百貫。孟州,三千貫。蔡州,二千貫。舊三百貫。陳州,三千貫。潁州,二千五百貫。汝州,一千貫。信陽軍,四百貫。滑、鄭二州。舊各一千貫,鄭後使相陳堯佐奏添一千貫。今並廢。河北路:東路澶州,五千貫。舊二千貫。滄、冀二州,各四千貫。瀛州,六千貫。博州,一千貫。舊百五十貫。〔棣〕州,一千五百貫。舊二百貫。莫州,三千貫。舊二千貫。雄州,一萬貫。舊五千貫。霸州,四千貫。舊一千貫。德、濱二州,各一千貫。舊各五百貫。恩州,四千貫。舊二千貫。永靜軍,一千貫。舊三百貫。干寧、信安、保定三軍。各二千貫。干寧、保定舊五百貫,信安舊四百貫。西路真定府,七千貫。舊二千貫。相州,二千貫。舊三百貫。定州,八千貫。邢州,一千八百貫。舊一千貫。懷州,一千一百五十貫。舊二百貫。衛州,一千三
百貫。洺州,一千一百五十貫。舊五百貫。深州,一千二百貫。舊七百貫,又(比平塞)[北平塞]五百貫。德清、通利二軍,各二百貫。磁州,一千一百五十貫。舊二百貫。祁州,三千貫。舊五百貫。趙州,一千一百五(百)[十]貫。舊五百貫。保州,五千貫。舊二千貫,有沿邊巡檢都監五百貫在內。安肅軍,二百貫。舊一千五百貫。永寧軍,二千貫。舊五百貫。廣信軍,二千貫。舊二千貫。順安軍。二千貫。舊五百貫。陝西路:永興軍路永興軍,舊三千貫,今未定。河中府,三千五百貫。舊七百貫。陝州,□貫。舊□貫。延州,舊二千貫,今未定。同州,一千五百貫。舊三百貫。
華州,三千五百貫。舊三百貫。耀州,一千貫。舊二百貫。邠州,二千五百貫。舊一千貫。鄜州,三千貫。舊五百貫。解州,一千貫。舊五百貫。慶州,舊五百貫,今未定。虢州,八百貫。商州,六百貫。寧州,二千貫。舊五百貫。
坊州,一千貫。丹州,四百貫。環州,一千貫。舊數同。保安軍。二千貫。舊四千貫。秦鳳路鳳翔府,五千貫。舊一千五百貫。秦州,舊一千貫,今未定。涇州,二千五百貫。舊七百貫。熙州,四萬二千貫。隴州,二千貫。成州,六百貫。風州,二千貫。舊五百貫。岷州,一萬四千貫。渭州,舊一千貫,今未定。原州,一千五百貫。舊七百貫。階州,六百貫。舊一百貫。河州,一萬三千貫。鎮戎軍,五千貫。舊一千三百貫。德順軍,四千貫。通遠軍。一萬二千貫。河東路:太原府,舊三千貫,今未定。潞州,三千貫。舊一千貫。晉州,二千五百貫。
舊三百貫。府、麟二州,各二千貫。舊府一千貫,麟七百貫。絳州,八百貫。代州,三千貫。舊二千貫。隰州,一千貫。舊二百貫。忻州,
一千二百貫。舊五百貫。汾州,一千五百貫。舊二百貫。澤州,一千二百貫。舊三百貫。憲州,一千貫。舊二百貫。嵐州,一千一百五十貫。舊三百貫。石州、豐州,各一千二百貫。舊千五百貫。威勝軍,一千貫。舊三百貫。平定軍,五百貫。寧化、火山、保德三軍,各一千二百貫。舊寧化、保德各三百貫,火山二百貫。岢嵐軍。二千五百貫。舊五百貫。淮南路:東路揚州,五千貫。舊五百貫。亳州,二千貫。舊七百貫。宿州,四千貫。舊三百貫。楚州,五千貫。舊三百貫。海州二州海州:似當作「海泰」。,各八百貫。泗州,五千貫。舊三百貫。滁州,一千貫。真州,五千貫。舊三百貫。通州。七百貫。西路壽州,一千五百貫。舊三百貫。廬州,一千九百貫。舊三百貫。蘄、和二州,各八百貫。舒州,八百貫。光州,七百貫。黃州,八百貫。無為軍。七百貫。兩浙路:杭州,七千貫。舊一千五百貫。越州,二千八百貫。蘇州,四千貫。舊五百貫。潤州,三千貫。舊二百貫。湖州,二千貫。婺州,八百貫。明州,二千六百貫。常州,三千貫。溫、台、處三州,各六百貫。衢州,一千貫。睦州,八百貫。秀州,三千貫。江南路:東路江寧府,四千貫。舊七百貫。宣州,一千四百貫。舊二百貫。歙州,八百貫。江、池二(府)[州],各一千貫。舊一百五十貫。饒州,一千二百貫。舊二百貫。信州,八百貫。太平州,一千貫。南康軍,八百
貫。廣德軍。五百貫。西路洪州,二千四百二十貫。舊五百貫。虔州,一千九百四十貫。舊二百貫。吉州,一千九百貫。袁、撫、筠三州,各四百八十貫。興國軍,三百貫。南安軍,六百貫。臨江軍,七百貫。建昌軍。四百貫。荊湖路:南路潭州,四千貫。舊七百貫。衡州,八百貫。道州,四百貫。永州,六百貫。郴州,四百貫。邵州,一千五百貫。舊二百貫。全州,九百貫。舊二百貫。桂陽監。二百貫。北路江(寧)[陵]府,四千貫。舊一千貫。鄂、安二州,各七百貫。鼎州,八百貫。舊一百貫。
澧州,一千貫。舊二百貫。峽、岳二州,各七百貫。歸州,五百貫。舊一百貫。辰州,一千貫。舊二百貫。沅州。未定。成都府路:成都府,三萬貫足。舊一萬貫,又有鈐轄五千貫。眉州,二千五百貫足。舊五百貫。蜀州,二千貫足。舊五百貫。彭州,一千五百貫足。舊五百貫。綿州,三千貫足。舊一千貫足。漢州,三千二百貫足。舊二千貫。又有(貫駐淚都益)〔駐泊都監〕錢一千五百貫。嘉州,二千五百貫足。舊五百貫。邛州,一千六百貫。舊五百貫。黎州,一千貫足。雅州,九百貫足。茂、簡二州,各二千貫足。內茂州糯米二十石,面二百斤。威州,五百貫足。永康軍,六百貫足。舊五百貫。陵井監。八百貫足。梓州路:梓州,四千貫足。舊二千貫。遂州,四千五百貫。舊一千五百貫,又有梓夔鈐轄一千貫。果、資二州,各一千貫足。舊五百貫。普、昌二州,各八百貫足。戎州,一千五百貫足。舊一千貫。瀘州,三千貫足。舊一千貫。合州,一千貫足。
榮、渠二州,懷安、惠安二軍,富順監。各八百貫足。利州路:興元府,一千貫。舊數同。利州,三千五百貫。舊三千貫。洋州,七百貫。閬州,一千貫。舊數同。劍州,一千貫。舊一千五百貫。巴州,四百貫。文州,一千貫。舊五百貫。
興州,一千貫。舊一千五百貫。蓬州,五百貫。龍州,四百貫。三泉縣。一百貫。夔州路:夔州,二千五百貫足。舊一千五百貫。黔州,七百貫足。舊五百貫。達州,五百貫足。施州,一千貫足。舊五百貫。忠、萬二州,各五百五十貫足。開州,五百貫足。涪州,八百貫足。渝州,二千五百貫足。雲安軍,五百貫足。梁山軍,五百五十貫。
南平軍,未定。大寧監。四百五十貫足。福建路:福州,二千貫。舊五百貫。建州,四百貫。邵武、興化二軍。各三百貫。廣南路:東路廣州,四千五百五十貫。舊六百貫。韶州,九百貫。循州,一百九十貫。潮州,二百貫。連州,一百九十貫。賀州,一百九十貫。舊二百貫。封、端二州,各二百五十貫。新州,一百九十貫。康州,二百五十貫。南恩州,一百九十貫。南雄州,五百貫。英州,四百貫。惠州。二百五十貫。西路桂州,四十貫。舊四百貫。容州,三百二十貫。邕州,二千一百二十貫。象州,二百四十貫。融州,五百貫。舊一百貫。昭州,一百二十貫。梧州,一百貫。藤州,一百二十貫。龔、潯、貴、柳四州,各一百貫。宜州,一千二百貫。舊五百貫。賓州,一百五十貫。橫、化、高、雷、白五州,各一百貫。欽州,五百貫。舊一百貫。鬱林州,一百貫。廉州,四百貫。舊一
百貫。瓊州,二百五十貫。昌化、萬安、朱崖三軍。各四百貫。
使相,初賜七千貫,加賜有至萬貫者,親王有至二萬貫者。節度使,初賜二千貫,加賜有至五千貫者,樞密使(成)[及]宗室管軍有初賜三千貫者。兩使留後,初賜一千貫,加賜有至四千貫者。觀察使,初四千貫,加賜有至三千貫者。防禦使,初賜千貫。加賜有至二千貫。團練使,初賜千貫,加賜有至千五百貫。刺史,初賜千貫。並准宣定支本官自用。若皇親及管軍任者或移鎮加恩,皆添賜,並系特旨。
【宋會要】
〔咸平五年〕五月咸平五年:據《長編》卷五二補。,詔:「環州最近邊,風土不佳,難得井泉,樵採稍遠,薪水之價倍於諸郡,洪德、淮安鎮尤甚。其戍兵每月可別給緡錢,免令失所。」
七月庚戌,幸三館、秘閣,閱四庫書,賜直官、校理器幣。
景德元年,真宗幸河,詔文思院、南北作坊仍製造春幡勝。中丞、侍郎、宗正卿、給事、諫議並賜間金鍍銀幡勝一,並綃幡勝一,紙五事。
九月,賜占城良馬。河北轉運使劉綜言:「每歲朝廷遣使賜邊城冬服,諸軍將校皆給錦袍,唯轉運使副止頒皁花。」丁亥,並賜河東、陝西三路使副方勝練鵲錦袍。
閏九月五日,西上合門副使李允則〔為〕鎮定高陽關三路都監,辭,例賜窄衣三件,絹二十匹,特旨改賜紫羅窄衫、金束帶。詔諸州兵在京執役者,兩月一賜緡錢。
二年正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加階及封邑,中謝日,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故事,輔臣加恩無頒賜之例,以欽若守藩之勞,特寵異之。
五月戊申,幸國子監謁拜先聖,既而御講堂,召從臣、學官賜坐。
六月,賜殿前都指揮使高瓊九經書疏、諸史板本各一部,從所請也。
十月,賜宰執、近臣、親王新印《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疏。
三年二月,客省言:「樞密院陳堯叟見在河中,所有立春節儀,未委賜與不賜。」詔賜有差。
四月丙子,崇文院觀四庫圖籍及所編《君臣事跡》, 閱門類,詢其次序。王欽若、楊億悉
條對,或未當者,上立命改正。因謂侍臣曰:「今編此書,欲為將來典法典:原作「曲」,據《長編》卷六二改。,使開卷者有益也。」賜編修官器帛有差,遂宴百僚(官)於崇政殿。〔四年〕八月壬寅四年:據《長編》卷六六補。以下皆四年事,然月日多顛倒錯亂。,幸崇文院觀所編《君臣事跡》,王欽若、楊億以草本進御,上 覽之。又入四庫閱視圖籍,賜修書官器幣。
四年六月丙辰,賜編《君臣事跡》官冰十匣,以暑甚特賜之。
七月丙子,賜黎龍廷九經,從其請也。
八月庚子,蒲端國進貢使上言:「伏見占城使蒙恩賜鞍勒馬二,神旗二,願依例沾賚。」有司以蒲端在占城之下,請給雜采小旗五,從之。
九月己巳,鑄交趾郡王印,制安南旌節,付廣南運司賜之。賜交州黎龍廷佛經一藏,從其請也。
八月,詔:「近日外國人使並諸蕃酋長入貢朝見,所賜例物中有輕 闇弱者,可專委合門使、副覺察檢校,不得更然。」
八月壬寅,幸崇文院觀書,賜修書官器幣。
九月,詔:「三司請給左藏次色金造帶,以備賜近臣。國家寵待俊髦,務存優異,惜費敦儉,豈在於斯 自今並以上色金造。」
【宋會要】
〔大中祥符〕三年正月,詔河東吐渾安慶軍校,自今歲給錦襖。
二月,詔:「舊制,自二月朔,諸軍入見,賜單夆服,今以天氣尚寒,令賜錦衣。」是月丙子,知樞密院陳堯叟上《泰山封禪聖制頌》,詔答之。上又以其詞有規切之意,作歌以賜。戊寅,作新制《泰山銘記周備》五言詩賜王旦。
三月十三日,
李公蘊貢方物,詔賜太宗御製御書一百捲軸。
九月,詔:「自今每遇節賜臣僚吃食,令內侍省差使臣就御廚先點檢精細,即付客省宣賜。若有不便,回換,仍具以聞。」
九月十二日,帝作《宗室座右銘》並注,分賜寧王〔元〕墦等。帝謂宰臣曰:「判宗正司趙湘請朕親著箴誡之文以示宗室,因制此銘以申誨導,可付學士院降詔賜之。寧王等因此亦降詔諭意分賜。」
十二月十六日,內出南陽郡王惟吉書跡七卷並目錄,並御製序送秘閣。惟吉子守節又獻其父真草書《千字文》石本,詔付史館,而賜守節 書。
四年正月,帝謂知樞密院王欽若等曰:「此月二十四日寧王元墦生日,其日方在祀(分)[汾]陰途路,中司移就十七日,仍依例差使臣押賜器幣等如例。」是日,帝又曰:「應祀汾陰一行白當並禮畢文武臣僚已下支賜,今後如遇南郊及別行祀事,不得為例。」
七月辛巳,賜蒲端國旗幟、鎧。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帝作七言詩賜允寧等。先是,允寧等誦《易》終篇,習虞世南書頗有楷法。帝悅其向學,故賜詩獎焉。
十二月,賜在京諸班直、諸軍廂主以下至剩員以上柴炭各有差。先是,真宗以連日雪寒,柴炭價貴,故特有給賜。其軍士外戍家屬在營者半之。凡柴五百七十八萬,炭五百八十五萬。
六年十一月,賜御史台九經、三史、《三國志》、《晉書》,從所請也。
七年二月,給涇原路籠竿城公用錢歲二十萬。時都
鈐轄曹瑋言,本城鬻酒課二百三十萬,請以其羨數給公用,故有是賜。
八月,詔河東轉運司以官物制韋裘氈革蔑,給代州沿邊巡警兵士,恤其寒苦也。
【宋會要】
十二月,賜刑部尚書、新授兼御史中丞馮拯襲衣、金帶、鞍轡馬,仍賜繡韉,以拯嘗歷中書、樞密院,非常例也。
八年正月,賜玉清昭應宮國子監印本書各一部,從判官夏竦之請也。
二月辛酉,聖制文集賜玉清昭應宮。
三月癸卯,崇文檢討馮元講《論語》首篇,賜緋。
五月,三司言端午合賜臣僚時服,以禁帑經火,編排未得。帝以時服不可後期,仍令先給諸軍班及賜內侍。詔同玉清昭應宮副使、戶部侍郎林特,給事中、知制誥、同知審官院錢惟演冬服,並依學士例給錦袍。特自三司使授,惟演嘗知通進銀台司,因上言,故給之。又詔賜注輦使冬服錦袍。使方勝宜男錦,副使盤球雲鴈錦,判(言)[官]方勝練鵲錦,仍賜八節燎羊、法酒。
五月,詔增鎮戎軍公用錢歲二十萬。初,本軍歲給百三十萬,地當極邊,軍屯頗眾,故增焉。仍賜銀千兩,以備器用。是月,又賜邕州公使錢歲二十萬,以其地管蠻洞,備犒設也。
九月八日,賜知秦州、兼涇原路沿邊安撫使曹瑋公用錢歲三百萬,仍詔自今不兼安撫使者給其半。
十二月十八日,合門言:「立春日,內外文武百僚宣賜春幡勝,門賜放謝,逐
幕次各賜茶酒。其日懿德皇后忌,欲候文武百僚西上合門進名奉慰退,令戴幡勝,依例唱賜。」從之。
十二月癸酉,高麗遣使郭元至闕下,請賜曆日及《登科記》、御製賜詩。
九年正月丙寅,郭元辭,賜王詢詔書七函、衣帶、器幣、鞍馬、九經、《史記》、《兩漢書》、《三國志》、《晉書》、諸子、曆日、《聖惠方》,從其請也。
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癸亥,召近臣觀書龍圖閣,楊億、呂夷簡與,上作詩五章分賜。
【續宋會要】
天禧元年二月二十八日,新授保平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駙馬都尉魏咸信判天雄軍,召到未見,亦賜新史。
二月,賜宗正寺本經史各一本,以備修撰玉牒。
七月,賜中書、樞密院、兩制已上新印《翊聖保德真君傳》各一冊。
【宋會要】
十二月,詔賜諸軍班直、六軍修倉裝卸兵健已上柴炭。以歲寒故也。柴六百七十五萬,炭七百二十七萬。
二年四月,上封者言:「歲遣使臣賜府州蕃部冬服,悉召藩部面給之,其使臣頗成留滯。望令麟、府州駐泊石知顒及知府州折惟忠受之,納於公庫,召蕃部給付,冀免(從)[侵]欺留滯。」從之。
九月癸酉,龍圖閣待制李虛己上奉詔集群臣所和御製詩為《明良集》五百卷,詔賜器幣。
十一月辛未二十一日二十一日:按天禧二年十一月朔在己未,辛未乃十三日,此誤。,召近臣觀太宗御書及聖制 書,
賜宴樓下,上作《太清樓閱歌詩》二首。
三年九月丙子,召宗室、宰臣、兩制以上於清景殿觀御製於:原作「對」,據《長編》卷九四改。,賜皇太子《元良述》、《六藝箴》,又以《國史》、《兩朝實錄》、太宗御集、緯書、□秘書、經史子集並御集、《御覽》、群書賜太子,命從臣 閱,又作七詩十韻賜宰臣准等,遂宴於殿內。
十二月辛卯,賜輔臣《元良述》、《六藝箴》各一卷,《承華要略》、《正說》各十卷。要錄再賜則總為二十卷也。
四年七月,新除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平章事李迪等,召謝日面賜襲衣、金帶、鞍勒馬,非常例也。
十月,賜天下宮觀《祥符降聖記》各一本。
五年二月十二日,賜內客省使、桂州觀察使楊崇勛新火,內客省使賜新火自此為例也。
三月戊戌,閣成。《會要》二月畢功,癸酉上樑臨幸。庚子,令具兩街僧道威儀,教坊作樂,奉御集、御書自玉清昭應宮安於天章閣。 臣稱賀。賜宴。
五月,賜翰林學士承旨利瓦伊《冊府元龜》一部李:原作「學」,據《宋史》卷二八二《利瓦伊傳》改。。維上表陳乞,帝以維嘗同編修此書,故賜之。
八月庚午,詔以御集二十一本賜天下名山寺觀,及賜輔臣一本。
十二月,賜權高麗國主王詢陰陽地理書、《聖惠方》,從所請也。
干興元年八月,樞密院言:「河北戍兵故(也)[事]每季賜銀 錢,至道三年三月,經先帝即位賞給,至九月乃支。又環慶戍兵兩月一賜薪草錢,遇南郊即加至四月。昨經御樓及皇帝即位,賞給已及六月,欲
如例加賜。」從之。
仁宗天聖元年四月,詔:「自今三班使臣殿直以上,雖未經差使,見赴起居者,並依例賜聖節公服。」
九月戊寅,召輔臣觀馮元講《論語》,賜御飛白書。
二年二月乙丑,召輔臣觀講《孝經》於崇政殿西廡。六月己未講徹,賜馬宗元三品服。
三年三月己酉,召輔臣於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曲禮》,仍賜御書古詩各一章。
十一月七日,召宰執聽講,越二日賜宴。
四年六月,賜汴河禁卒緡錢。凡汴水漲一丈,即命殿前馬軍司禁卒緣岸列鋪巡護,以防決溢,及五晝夜即賜以緡錢。
五年二月十七日,樞密直學士劉筠知(隸)[棣]州回,到闕未朝見,差知貢舉,詔賜其家新火。
四月,賜(親)[新]及第進士王堯臣已下《禮記 中庸篇》各一本。
九月壬午,邇英講書,賜御書詩一首,賜御筵於東宮。
九月,詔:自今無得差朝臣押賜諸路衣襖,仍令御史台於朝堂牓諭。
十月甲午八日八日:按天聖五年十月丁卯朔,甲午乃二十八日,此誤。,上與皇太后幸御書院,觀太宗、真宗御書,賜本院內臣等器幣。
六年六月,賜秀州城北門外荒田三頃,召客耕種,以為公用。
八年四月,賜新及第進士王拱辰已下《禮記 大學篇》各一本。自後登第者,賜聞喜宴日必遣中使賜《儒行》或《中庸》、《大學》篇一軸,以為常。
【宋會要】
景佑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景佑二年:原無,據《長編》卷一一七補。,詔曰:「朕紹承丕構,懷撫懿親,荷廟祧錫
羨之祥,致藩戚廣滋之慶。並開邸第,散處都城。念燕集之或暌,加室居之多隘,(卑)[俾]遷爽塏,載易規摹,示列次之有倫,庶在宗之胥樂。宜以舊玉清昭應宮地修蓋潞王等宮院,仍賜名睦親宅。」
三年九月五日,以睦親宅成,帝臨幸,賜宗室器幣、工匠役卒緡錢有差,遂宴宗室及從官於都廳。
七月十九日,初置大宗正司,以寧江軍節度使濮(支)[安]懿王名。知大宗正事,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節同知大宗正事,仍賜器幣、襲衣、金帶、鞍勒馬。
寶元二年六月,詔曰:「朕猥奉鴻業,深惟永圖,恭己愛人,勵精求理。欲樸素形於天下,必風化始於朝廷。專命近臣,議去浮費。爰自乘輿之所御自:原作「日」,據《宋朝事實》卷一五改。,以至宮掖之所須,盡屏紛華「盡」原作「畫」,「華」原作「革」,並據《宋朝事實》卷一五改。,一敦簡儉敦:原空,據《宋朝事實》卷一五補。。若夫設官置史,分總事職,經武制軍,參處營衛,惟其廩稍之給稍:原作「少」,據《宋朝事實》卷一五改。,具載等差之常,務為定規,無或過議。其文武百官及軍班等俸賜,宜令詳定所不得輒行裁減。」初,宰臣奏減節費用事,仁宗曰:「國家擇人任官,豈可減其祿賜 況上下皆有定製,今遽變更,恐中外疑惑,宜申諭之。」故降是詔。
十一月癸巳,宴輔臣、宗室於太清樓太清:原脫,據《長編》卷一二五補。,觀《三朝寶訓》,賜詩。
十二月,賜自京至鄜延路馬遞及急腳鋪卒緡錢,及鄜延路戍兵緡錢。
康定元年三月丁丑,始遣中使存問劉平、石元孫家屬,加賜贈。
九月辛酉,賜陝西軍士羊裘。言者以塞上苦寒,謂以羊裘賜戰士,一裘用五羊皮,聽軍士自製。
十月朔,賜翰林
學士對衣、紅錦袍。
十一月四日,(任)[仁]宗親制《風角集占》三卷,備古今之要,仍鏤版印賜輔臣,又面諭 賜陝西都總管等。
慶曆二年四月,詔:「近令三司減省諸費,其文武官及諸班、諸軍(糧)錢糧、衣賜、賞給、特支,並聽如故。」
五月十日,詔:「自今南郊支賜,皇后及宗室女各減舊數之半。」
四年正月,賜德順軍《太平聖惠方》及諸醫書各一部。是月,詔取荊王元儼墨跡及所著賦詠分賜輔臣,余以藏秘閣。
五年閏五月十六日,賜親除宣徽北院使、建武節度使李用和本任公使錢,歲百萬。
十月十三日,詔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用和,宣徽南院使、河陽三城節度使夏竦升祔支賜,准兩府例。是年,賜在京開浚城壕役卒特支錢。賜秦州修隴城川堡使臣、役卒銀絹有差。以雪寒賜諸班諸軍薪。樞密使王貽永、副使龐籍、丁度奏,司封員外郎、分司西京趙希言常侍講禁中,年八十而家貧,上賜三品服,仍賜錢十萬。
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賜北面戍兵特支、銀鞋有差,環州戍兵、環慶巡檢、諸軍柴草錢有差。自京至益州擔遞物帛軍士,各賜布衫。
十一月十七日,講《詩》徹,宴近臣,賜花作樂,從官皆獻詩頌。
七年三月丙申,講於邇英。己亥,賜曾公亮三品服。
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賜北宅名曰廣親。先是,以秦王宗子蕃多而所居隘狹,乃命以故宰臣王欽若第增修之。及成而賜名。
皇佑元年十二月乙丑,盧士宗講《泰卦》,賜紫(數)[服]。
二年九月辛卯九月:原脫,據《長編》卷一六九補。詔明堂禮畢,並以襲〔衣〕、金帶、器幣、鞍勒馬賜夏竦、王德用、程琳、李昭亮。將相在外遇大禮有賜自此始。
四年三月十六日,知制誥稽穎新除翰林學士,未及謝卒,詔賜明堂賚物。
七月,詔:「防河禁軍自今日支食錢五十文,八作司並排岸司兵士日支三十文,其罷五日特支。」
五年七月,詔:「廣南西路安撫司比留禁軍四千戍邕,其月給錢三百,季給銀鞋錢千季:原作「委」,據《長編》卷一七五改。,候桂州募足雄略軍,即代還之。」
十月五日,判太宗正司濮安懿王名言:「宗室養子須五歲然後賜名授官,毋得依長子不限年。」從之。
十一月,詔陝西轉運司,自永興軍至益州遞鋪軍士方冬苦寒,挽運兵器不息,其各賜緡錢有差。
至和元年九月十五日,右屯衛大將軍克繼寫國子監《論語》石本五卷,賜銀絹各五千。
二年四月,賜夏國大藏經。
十二月十一日,大宗正司言:「故從善新婦張氏奏,蒙宣以故仲郢男士朋充繼嗣,乞依例賜士朋依本宮從行名連『令』字稱呼。」從之。
嘉佑二年七月,賜諸軍雨壞營舍不出軍都虞候至十將軍士米,五日一石,其出軍及入營者半。
三年十二月,觀文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定州龐籍朝辭,詔賜物如節度使例。
五年六月,詔鏤《新唐書》頒行,印賜二府,下逮修書官。
七年四月,夏國主諒祚進馬五十匹,上表求太宗御製真草、國子監九經、
《冊府元龜》、《唐書》並本朝賀正旦、冬至二節儀。詔止以九經賜之,還其馬。
五月癸亥,賜講讀官燕(子)[於]資善堂,以讀《後漢書》也。司馬光有《邇英閣讀畢後漢書蒙恩賜御製》詩。
八年四月,英宗即位後,以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請也。
五月,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以靈駕所過故也。
六月十八日,賜西京公使錢千貫,以山陵所在故也。
七月,賜河北國信路公用錢,雄州二千貫,北京七百貫,余州軍各五百貫,以契丹慶弔、祭奠使人往來故也。
【宋會要】
英宗治平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合門言:「新降翰林學士賈黯知陳州,為病患已放辭謝,所有中謝例物候指揮。」詔特賜。
三年五月,詔以七史依《唐書》例賜二府,下逮編校官。
四年正月,詔前樞密副使吳奎父亡,見持服,特賜衣一襲、笏頭、金腰帶、銀鞍轡馬。以覃恩例賜也。
四年,賜李日尊對衣、金帶、銀器、銀鞍轡馬,
是年二月七日,山陵使言,都護宋守約乞全給公使錢,從之。
三月六日,賜昌王顥公使錢歲萬緡,半給之。
【宋會要】
神宗熙寧元年六月十四日,涇原路經略使蔡挺賜詔書獎諭,以其建議築熙寧寨工畢。副都總管張玉特賜對衣、金帶、鞍轡馬,以典護寨役故也。
九月十二日,(奉)[秦]
鳳路經略司言,修甘谷等三城堡工畢,護役官員乞與酬獎。本路副都總管楊文廣賜對衣、金帶、銀鞍勒馬,余賜有差。
二十八日,三司言:「天章閣待制王獵奏,皇親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乞檢定則例,編附錄令。」省司看詳,其間頗有過當及不均一,欲量行裁減。從之。
十月,詔河北流已閉斷,賜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司馬光對衣、金帶、鞍轡馬。昭宣使、利州觀察使、入內副都知張茂賜銀一百五十兩、絹一百五十匹。
二年五月一日,命買涼笠、雨衣賜河北修河兵士。
十四日,詔中書,河北諸役方當炎暑,兵士不易為力,朝廷宜用意昭恤。於是與特支有差。
【宋會要】
此下原有標目「賚賜五」,蓋《大典》本有,今刪。
熙寧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特賜淮南等路發運司每年公用錢三百貫,只得管設支用,不得輒將饋送。
十二月十三日,詔賜澤州防禦使宗愈睦親北宅地居止,仍官為計口修蓋。宗愈子孫人數未曾外居,詔以先帝同母弟,餘人毋得援例。
三年正月十七日,詔:「定製,皇族非袒免以下更不賜名授官,只令應舉。今後其所生男女及死亡者關報。逐祖下襲公爵者置籍纂錄,歲終上玉牒所;其未出官者,依舊入大小學。祖宗袒免親外兩世貧無官,合量賜田者,大宗正司今後體量,有如此即具詣實以聞。祖宗袒免男,近制賜名授官,與右班殿直,年十五支請授裡頭穿執、逐日吃食、祔葬送殯盤纏錢,依舊時服,南郊賞給依外官例,至赴朝參日賜馬一匹價錢。祖宗袒免女未出適日給食,出適支料錢三貫。祖宗袒免親新婦日給食,並夫亡無子孫食祿者,料錢、衣賜依舊,余請給物皆罷。祖宗袒免及非袒免男、女、新婦諸請給物,系降 已前合支者依舊例。」
四月七日,樞密院言:「河北、河東諸軍,三月支銀並麻 ;陝西環州等駐泊並環慶州巡檢下諸軍,兩月一賜薪芻錢。」詔自今只擬進依例指揮。
六月二十五日,詔大宗正司:「應袒免以下親 前授副率已上者, 後合請裹頭穿執、逐日吃食、送殯盤纏,赴朝日支馬一匹,依袒免授殿直
例支給。」
十二月十二日,賜恩州防禦使宗晟芳林園宅地一區。
四年三月十八日德音:「兩路馬步禁軍並曾因軍事(撇)[搬]運糧草、材木、修築堡寨等諸般差使,廂軍後自京至沿邊急腳、馬遞鋪兵士,除宣撫司日近已與特支人外,余未經支賜者,並等第與特支。內曾經入賊界攻討及曾與賊接戰,並曾差(提)[捉]殺慶州作過軍人者,雖已經宣撫司支賜,宜更等第與特支。」
九月二十二日,詔賜濮王子通州〔防〕御使宗隱芳林園宅一區,仍計日給屋。後宗傳、宗瑗、宗瑋、宗藎依此。
五年八月十六日,以衲袍二萬(頃)[領]賜武勝軍征役軍人,邊城早寒故也。
【宋會要】
元豐元年三月四日元豐元年:原無,據《長編》卷二八八補。,賜(寒)[塞]決河役兵特支錢。
五月七日,賜捕殺荊湖北路徭賊軍士土丁特支錢「殺」原作「賊」,「徭賊」原作「徭役」,據《長編》卷二八九改。。
十月八日,上批:「瀘州軍前兵士皆自遠遣,委韓永(拭)[式],候討賊還日賜禁軍等特支錢。」
十一月十四日,上批:「捕詹遇兵暴露日久,冒歷山險,實甚勞苦。今賊已敗獲,分屯歸所在,宜各賜特支錢。諸效用人比類給。」
五月十四日,詔權及權發遣郡府推判官及職司等職任,除依本資序奏薦外,請給錫賜並依正入資序例。
十一月十六日,檢(檢)[校]太尉、宣徽南院使、西太一宮使王拱辰辭,賜方團金帶。時許拱辰居西京,辭日有是賜。
二年二月一日,詔保州作院募民為工匠,其給銀鞋錢及南郊賞賜視廂軍。以諸
州軍作院所給舊並系廂軍投換故也廂:原脫,據《長編》卷二九六補。。
三月一日,賜辰州捕徭賊兵丁特支錢。
四月十七日,賜固護黃河南岸卒特支錢。
五月十二日,詔歲增茶場司公用錢二百千。
六月四日,賜導洛通汴司開河築堤役兵特支錢。
八月二十八日,三司言:「發神騎等指揮戍桂州,後止令駐湖南,有多給路費特支錢萬六千九十五緡。」詔蠲之。
二十九日,經制熙河路邊防財用司言:「已拘收本路州軍公使醋坊歸本司資助,以逐處月收課利約定監官三等食錢,月終紐計,於醋坊淨利錢內給。」從之。
十二月十二日,詔增雄州公使錢二千緡,以坊場錢給。以知雄州苗授言,熙寧中裁減公使錢為八千緡,用度不足,當國信往來頓舍之地,非他郡比故也。
【宋會要】
四年七月九日,鄜延、太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帶十五條,銀帶、錦襖七百,銀器萬兩,交椅、水(鑵)[罐]、手(中)[巾]筒、水叉五十副,鞍轡纓二十副,象笏三十面,置輕疾步乘付逐路經略司,麟府路付王中正。
二十三日,上批:「出界諸軍支禁軍錢千,民兵、廂軍、剩員降一等。」
八月二十六日,詔鄜延、麟府兵士出界招納已回,斬獲有勞,並賜特支錢。
十二月八日,詔環慶、涇原路行營兵元未經王中正喝賜「涇」原作「深」,「元」原作「員」,「喝」原作「唱」,並據《長編》卷三二一改。,並賜特支錢。先逃亡招撫到,即不支。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賜河北提舉義勇保甲狄諮每年公使
錢千緡河:原脫,據《長編》卷三二五補。,專給犒設。
五月十五日,詔:「應支給軍前漢蕃士卒特支犒設並醬菜錢等,如三日內不支,其轉運司及合支官司並當除名。」
十月十四日,詔:「自今歲賜諸軍錦襖,官印提號押賜官,所至州軍計會長吏、兵官驗封號,當官給□。」以麟府路走馬承受賈宗元言,技術官押賜衣襖,匿其精觕,與諸軍為市故也。
八月,詔賜交址郡王李干德釋典一大藏。
九月二十一日,邇英講書,讀《寶訓》,賜御書詩一首。
十月二十九日,講書終篇,賜宴東宮。
六年二月十七日,賜成州公使庫錢千緡,從知州周士隆請也。
九月十五日,上批付劉昌祚:「所進器械具悉,今於京師見作軍仗,賜卿金線烏梢弓一,神臂弓二,將官甲、馬軍甲、偏挨甲各二,斧合竹馬槍、馬軍刀、步人刀各五,欒竹步人排、附排刀各一刀:原脫,據《長編》卷三三九補。,標二,透蠍尾馬黃弩樁一,以備出入。卿更省閱,具便否以聞。」先是,上批:「聞鄜延路經略司劉昌祚屢請戰鬥,精於騎射,而留心兵仗,所用多窮要理。委走馬承受霍丙諭昌祚,令(其)[具]所習用馬步戰器械並目擊士卒御賊可用利械,入遞進入。」故有是賜。
七年十月三日,詔涇原、鄜延兩路發赴城寨堡鎮防秋諸軍,比諸路特早,並與特支錢。
十一月四日,樞密院言:「准朝旨,涇原路差赴城寨堡鎮防秋卒比之諸路早發,並與特支,其常例差發者不給。」
二十五日,涇原路總管姚麟乞特給公使錢,詔如更有
邊事出入給。
八年正月十八日,鄜延路經略司言,第二、第四、第五將出塞討賊獲級,詔禁軍、兵民、蕃兵並與特支錢。
三月十日,詔賜內直長上諸班緡錢有差。
三月二十七日,詔以登位賜致仕前宰相、守太師、潞國公文彥博,前執政、宣徽南院使、太子少師張方平,觀文殿學士、知河陽馮京,觀文殿學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孫固,資政殿大學士、知揚州呂公著,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資政殿學士、知亳州蒲宗孟,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王安禮寬衣、金帶、銀帛有差。
【續宋會要】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十二日,詔:河北路解發到保甲,內尚榮、孟隆、李贇與三班差使,更減二年磨勘,孔震與三班借差,並賜袍帶,令歸吏部承差遣。以試驗武藝出等推恩也。
十六日,詔賜端明殿學士、光祿大夫致仕范鎮對衣、鞍轡鞍馬。
【宋會要】
四月十二日,詔揚王顥、荊王頵遷外第,歲各增公使緡錢五千,並特支與寔數,仍給見錢。
五月四日,詔揚王、荊王外第各賜監書一本。
五月,賜高麗《文苑英華》。
五月二十八日,詔河州南川寨圍閉賊馬並已退散,所有因今來事宜,曾因抽差牽制應援漢蕃軍兵等,並令劉舜卿以勞佚輕重等第特支。
【宋會要】
十月十二日,詔以大禮特賜左武衛大將軍郭逵銀、絹、羊、酒,以逵嘗任同簽〔書〕樞密院事故也。
十二月七日,以大雪寒賜諸軍薪炭錢。
十六日,賜京師廂軍、諸司人及剩員薪炭錢。其癃老凍餒者,即營中計口給之。
二年正月二十八日,以登極恩賜前宰相、執政官及宗室戚裡衣帶、器幣有差。
九月十五日,賜宴東宮,賜詩。講《論語》賜宴及御書詩,講《尚書》賜宴。
三年五月六日,賜鄜延路第三、第六將及塞門寨守御軍兵特支有差。以西賊(范)[犯]順,牽制及守御有勞也。
六月十二日,詔賜北京、恩、冀州界修河役兵夏藥、特支錢。
十一月二十五日,詔歲以十月給望火巡城兵衣裘。
閏十二月六日,詔太中大夫以上知、判州府,添賜公使錢。正任團練使、遙郡〔防〕御使以上至觀察使,並分大郡、次郡。初除次郡,俸錢各減四分之一,移大郡全給。留後、節度使分大鎮、次鎮、小鎮,遞減五萬。刺史以下、使相以上不減。其刺史至節度使公使錢,依俸錢分數裁減。
四年九月十八日,詔觀文殿大學士、知永興軍韓縝,觀文殿學士、知(穎)[潁]昌府范純仁,並依大禮令賜物外,加賜縝器幣三百匹,純仁半之。
二十日,詔太子太保致仕張方平,依大禮令賜器幣。
【宋會要】
五年五月二日,詔陝西、河東地界近已定議,以觀文殿學士、知(穎)[潁]昌府范純仁知延安府,樞密直學士、中大夫趙為端明殿學士,仍遷一官,知太原府。特賜銀絹各一千匹兩。
六年八月四日,賜朝奉郎、直龍圖閣、專切措置荊湖北路邊事唐義問銀絹一百匹兩。以渠陽貫保罷戍,護領居民出漢無虞也。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詔諸路安撫、鈐轄司並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鑑》一部。
十月二十六日,以西賊出塞,賜環州及被賊鎮寨策應軍兵特支錢有差。
紹聖元年六月一日,詔故嗣濮王宗暉,令戶部以系官屋一百間賜本位居住。
十月十三日,三省言滑州修河橋役兵艱勞,上曰:「可遣使以差賜錢。京城冬浚濠兵士執鍤泥水中,苦甚,亦宜有以恤之。」
二年十月十九日,詔諸司使已下差新舊城裡都同巡檢、南郊宿衛,依大禮令,內管勾事加賜銀絹,御廚、翰林儀鸞司應奉官,武臣諸司使,文臣朝奉郎以上,諸司副使、通直郎以上,內殿承制以下,並小使臣宣德郎至承務郎,銀絹有差。
三年十月八日,熙河蘭岷路經略司言:「西賊見侵鄜延路,本路近移十將兵馬並邊駐泊,今來乘事機興修女遮,四面併力,半月可畢。」詔特支入役人兵等錢有差。
十一月二十四日,環慶路經略司言:「探得宥州界正名 等各帶領人馬,於曲律、六掌等處駐札,欲寇塞安等寨。鈐轄張存領兵將掩擊,
斬首九百餘級。」詔賜出界軍兵特支有差。
四年四月十七日,保安軍李沂申:「今月五日入西界,獲首級一百六十有五,俘二人,得牛馬駝畜甚眾。」詔賜出戰諸軍特支錢有差。
八月五日,鄜延路經略使呂惠卿言:「近遣將官王愍破盪宥州,燒毀族帳,斬獲五百餘級,牛羊以萬數。」詔賜出界軍兵特支有差。
十一月二十五日,御批:「日近冱寒,諸軍班直等艱苦,其令內藏庫給薪炭錢有差。」
元符元年七月十九日,禮部言:「講議玉璽官,翰林學士蔣之奇,秘書省、御史台、少府、將作監官凡十三員。」詔之奇賜銀絹各一百匹兩,余各賜二十匹兩。
二年八月十一日,樞密院言:「熙河蘭慶路收復邈州講朱等城,並接納首領部族不少,將佐(仕)[士]卒暴露甚勞。」詔特支士卒錢有差。
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應見在河北苗履、姚雄、王愍、王瞻等下戰守蕃漢軍兵,各更與特支有差。其以上諸軍暴露久,特賜之。
《徽宗紀》按以下一段插引國史《徽宗紀》,年代非次。諸路將 節文,公使錢內歲給買藥錢,每五千人三十貫。據一歲之久,五六千人之多者,止以三千貫為率,切恐有所未周。況逐將公使錢除犒設等支用外,每歲各有餘剩,乞指揮諸繁簡歲量人數病狀多寡,相度於公使錢內量增藥錢,用心均給。」詔將歲給藥錢每將於公使錢內各添錢十貫文。 :大觀元年三月三日,臣僚言:「伏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詔:「賜使相已上生日幣帛、器物,當遣人銜命,
而故事止差親戚,沿襲未改,失寵遇大臣之意。自今並取旨差官。」
五月十一日,戶部尚書、詳定一司 令左膚等札子:「立定自學士至兵馬都鈐轄公使錢:外任給,內曾任執政官以上,不限內外並給。觀文殿大學士曾任宰相,錢一千五百貫;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端明殿學士曾任宰相、執政官,錢一千貫,餘七百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閣學士、直學士、待制、樞密直學士及太中大夫以上,五百貫。已上兼安撫經略使或馬步軍都總管、兵馬都鈐轄,各加錢一百貫。乞從本所依此刊為定製,仍乞不限內外,並所領職任一等支給。」詔依所奏,其資政殿學士可以七十貫別為一等七十:疑是「七百」。。
建中靖國元年三月二十五日,詔:「自刺史至節度使公使錢並減半,使相以上不過五千貫。」紹聖中罷此令,復用元豐舊制,唯宗室公使及生日支賜依元佑條格。至是以覃恩遷正任者眾,三省以為言,故有是詔。
崇寧元年四月一日,客省使、雄州防禦使、涇原路兵馬鈐轄兼第十一將郭城,遣中使齎詔獎諭,賜以御府兵器、袍帶、金、帛。
四年十一月十日,詔衛王、定王公使錢各增三十貫,通舊各作一萬三千貫。
政和三年二月四日,詔:「應在京內外修造作匠、役兵,並與支賜。作匠五百文
已上、役兵三百文已上人員各增上,作匠不得過二貫,役兵不得過一貫。(甚)[其]錢(出)[並]於元豐庫錢內支撥。」
七年二月,賜高麗雅樂及樂譜。三月,賜籩豆十二,簠簋四,登一,鉶一,鼎二,罍洗二,尊二,銘曰:「惟爾令德孝恭,世稱東藩,用錫寶尊,以寧爾祖考,子子孫孫,其永保之。」
六年五月十四日,詔賜太師蔡京出入金銀從物:金鍍銀燎籠一副,湯茶合子二具,各匙子全;大湯缾二隻,中湯瓶二隻,湯茶托子一十隻,廝羅一面,唾盂缽盂一副,蓋全;湯藥盤子二面,好茶湯瓶一隻,揙提一隻,熟水榼子一隻,撮銚一隻,水罐子、手巾筒子一副,湯茶盤各二十隻,通里裝釘交椅一張,青羅涼扇二柄,各袋全;從人四紫絁衫二百領,紅藍羅直系二百條,間金鍍銀太平花腰帶二百條。
七年三月,詔:「故宗室仲的,濮安懿王孫,年高官卑,未嘗求進,聚族百餘人,無所依賴,殊可矜憫。其見居屋宇,可特撥賜本位子孫,永充己業。其妻滕氏可特封康國夫人,恩例、請給並依仲綰新婦例倍給。」
宣和三年八月十二日,詔:「應自京至兩浙、江東急腳馬遞鋪兵士,並令轉運司量與特支。」
【宋會要】
八月十日,禮制局言:「被旨雕印御筆手詔,共五百本。」詔賜宰臣、執政、侍從、在京職事官、外路監司守臣各一本。
《欽宗紀》:靖康元年正月十九日,戶部言:「赦令所載諸
軍將士並特優賞,慮諸路錢物不給,欲依在京、京畿去冬大禮合支賞賜之數,以見緡增三分。」從之。
三月二十一日,詔扈從行宮將校軍兵,齎銀絹前去等第支賜。
五月八日,詔河北軍兵暴露日久,可與依度支第三等格特支一次。
閏十一月三日,上披甲登城,以御膳賜士卒,易火飯以進,人皆感激流涕。中宮以內庫幣帛、雜作、綿擁項及衣衾,分賜將士。
十一月二十日,賜北道都總管趙野袍帶、弓甲。
閏十一月十一日,車駕幸西壁,張叔夜領兵起居於南熏門外,軍容具肅。上善之,即城樓解何 球文帶以賜。
《高宗紀》:紹興元年四月九日,賜侍讀王綯、胡直孺,侍講汪藻、胡交修、侯延慶御書杜詩扇,王綯曰「霖雨思賢佐,丹青憶老臣」,直孺曰「文物多師古,朝廷半老儒」,交修曰「相門韋氏在,經術漢臣須」。
七年閏十月十二日,說書尹焞入見,講《衛靈公》末章稱旨,遂給筆札,解《論語》以進。八年四月二十日上之,五月四日賜緋魚,復命解《孟子》。
十一年四月九日,賜侍讀吳表臣、蘇得新茶。二十七日,賜復古墨。紹興中,賜講讀官御書扇,賜茶、墨。
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辛卯,講《孟子》終篇。翌日,賜講官鞍馬、象笏、金硯、水瓶、筆墨等。越三日,賜御筵於城隍司,賜侍讀香茗,初復故事也。
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講《尚書》終篇,賜侍讀、侍講、說書、修注官金帶、象簡、鞍馬。越二日乙巳,賜御筵於秘
書省,就賜香茗,皆作詩以進。自是為故事。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講《易》終篇,以犀帶、象牙簡、金鞍勒馬賜宰相,賜侍讀已下金帶、象簡、鞍馬、銀幣,內王 加賜金魚硯匣。越二日御筵。
七月,賜李天祚襲衣、銀器、金御仙花帶、鞍轡。
二十六年八月乙未,賜天祚襲衣、金帶、鞍馬、器幣,以其來貢也。
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經筵讀《三朝寶訓》終篇,賜侍讀王師心象簡、金鞍勒良馬、象管、端硯、檀香匣、復古殿墨、象牙粘板、壓紙金研、水瓶。越二日乙巳,賜御筵,始用化成殿樂,遣中使賜香茶。舊例春季賜茶、墨,隆興元年止賜茶。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六二 賚賜 二 濫賜
賚賜二
【宋會要】
國家自南渡以來,應文武臣初除正謝並及第出身人,依格賜襲衣、章服等,並遵用省記崇寧看詳祗候庫格。文多,不復登載。
建炎元年五月十六日,樞密院言:「淮南東路鈐轄司、發運司、淮東諸司州軍統制勤王軍馬張憲,今月一日在南京城下恭奉大冊禮畢,得旨發回一行兵眾,戮力向前,無敢逃散,若不少有所激,無以獎勸。乞候至元來州軍分,差等級錢應副給散。」詔長行每名三貫文,節級十將及軍員指揮使遞增二貫,其錢候至元來軍州,令所屬應副給散。
六月十三日赦:「應河北,河東守臣差往逐州幹辦,淹留敵寨未歸,其家屬在京或寄寓他郡,恐致失所,許經所在官司自陳,支賜銀
絹五十匹兩。
二年九月,詔外戍諸軍前賜緡錢減在營者半,今特全給。
四年五月十二日,詔戶部支降銀三萬兩給付韓世忠,犒設一行官兵。
六月四日,詔合門,今後初除宰執、王謝,可依舊例 賜對衣、金帶、鞍馬,仍依格全給。
二十二日,太尉、奉國軍節度使劉光世言:「隨臣部落蕃官並各闕欠盤纏,乞支給銀絹各二百匹兩。」
八月二十八日,詔差周虎臣往撫諭李成,降敕書賜成槍牌、戰袍、金束帶。
十二月十四日,詔行在禁衛諸班直、親從親事輦官、宿衛親兵、神武並神武副諸此句文字有誤。按下條所述,似當作「神武諸軍」。、樞密院三衙軍兵、宰執下親兵,並令戶部依年例特支雪柴紫炭錢一次。將校一貫文,十將節級七百文,長行五百文。
【宋會要】
紹興元年三月十九日,詔行(有)[在]禁衛諸班直、親從親事輦官、宿衛親兵、神武諸軍、樞密院三衙兵軍、宰執下親兵,並令戶部依例犒設一次。
六月一日,詔劉光世下招降女真、漢兒等,今見行措置增添錢糧外,令劉寧止於合起戶部米內,先次支撥二千石樁管,專一應副支用。
六月二十七日,詔差睿思殿祗候羅亶賜兩浙西路安撫大使劉光世玉帶、金帶、西蕃鞍提刀、玉珠翠首飾及新制纈帛,仍令即日系所賜玉帶,具知稟。
八月十八日,詔將來明堂禮畢例有給賜,除掌兵官及諸軍
並禁衛諸班直、親從親事官輦官等,令戶部一切樁辦給賜。
十二月八日,詔令張俊取見邵清所管的確人數,特行犒設一次,仍每人支錢一貫文。合用錢,令李光於戶部支給。
二十二日,權神武中軍統制巨師古言:「中軍日近將全裝器甲下逐部串整,欲赴皇城司教場內呈拽,置籍拘上,乞量支錢三二千貫,至日支散激賞。」詔令戶部支錢三千貫,擇日呈拽。
二年閏四月七日,詔賜荊湖南路宣撫副使韓世忠金帶。同日,詔戶部支金四十兩,造金帶二條,賜高麗奉表官。
二十四日,詔忠訓郎趙子齊特添差臨安府兵馬監押,令戶部賜錢一百貫。
七月十三日,詔臣僚合賜衣帶,已經賜者更不再賜。如有遷除合加賜魚袋者,許加賜。
十月五日,詔:「今後見任及出使,並前任宰臣、執政官路由國門及到闕,並前五日報御藥院聞奏取旨,差官傳宣撫問,並賜銀合茶藥。」
十一月三日,詔:「今後宰臣、(報)[執]政初除並遷轉,合得支賜更不減半。」
十二日,輔臣言:「韓世忠已授太尉,合依兩府恩數。」上曰:「朕令中使先賜世忠帶、笏、狨坐等物以寵之。昔周賞晉侯,賜之大輅、戎輅、彤弓、旅矢、秬鬯,(令)[今]世忠有(有)[功],宜厚賜予。」
三年二月三日,詔文思院打造蕉葉酒器一副賜岳飛,其金仰戶部支給。
五月五日,參知政事席益奏辭昭慈獻烈皇后除几筵充禮儀使所賜銀絹一百匹兩,從之。
九月十三日,賜岳
飛金帶一條,衣甲金裝一副,捻金線戰袍一領,手刀一口,銀纏妡鎗一條,戰馬一匹,海馬皮鞍並弓箭一副,馬甲一副,飛子戰袍一領。
十二月十三日,迎奉奉安昭慈聖獻皇后神御兼奉上冊寶都大主管所言:「昭慈聖獻皇后改諡冊寶等事,其禮儀使以下並官吏等各有禮畢支賜銀絹,今依除几筵例比擬下項:發冊寶,奉寶侍中、奉冊中書令各一員,無例,並不支賜;禮儀使一員,銀絹一百匹兩。行事、陪位官一十員:禮部侍郎二員、中書舍人一員,各三十匹兩;郎官五員、太常博士二員,各七(百)[匹]兩。睿思殿祗應散祗候共二十一員,各三匹兩。告廟,行事、陪位官四員:侍郎一員、中書舍人一員,各三十匹兩;郎官二員,各七匹兩。神御進發,太祝郎官一員,七匹兩。告廟禮直官五人,各三(四)[匹]兩。發冊寶並告遷權安奉,諸司官二員,各三十匹兩。溫州行事、陪位官七員:郎官二員,各七匹兩;溫州官五員,各五匹兩。告遷權奉安,治路至溫州奉安主管諸司官二員,各三十匹兩。扶侍內侍官三員,昨扶獲几筵官各一十匹兩。覷步照管官一員,昨照管事務官七匹兩。告廟發冊、造遷神御、治路至溫州奉安禮儀使都大主管官一員,一百匹兩。承受奏報一員,一十五匹兩。都大主管所使臣、人吏、禮直、 擇官等共一十九人,人吏二匹兩,使臣、禮直官各三匹兩, 擇官五匹兩。主管諸司提轄事務下人吏四人,
各二匹。使臣一名,三匹。贊者二人,各二匹。供官二人,各一匹。巡視等親事官一十八人,各一匹。發冊寶、告遷權奉安諸司下行遣人吏四人,各二匹。親事官四人,各一匹。溫州景靈宮主管官一員,三十匹兩。溫州景靈官太廟幹辦官三員,各五匹兩。」詔並依,令戶部支給。
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言,擺拽本軍人馬於臨安府候潮門外教場內閱習陣隊,詔令戶部支銀一萬兩、錢三萬貫付張俊,充教閱激賞。
四月十二日,詔岳飛下將佐王貴、張憲、徐慶各賜戰袍一領、金束帶一條。
十八日,詔翟宗遠來貧乏,特令戶部支賜銀絹各一百匹兩,仍支本色。
五月五日,樞密院言:「李橫、牛 、董先、李簡併自京西遠來不易。」詔李橫、牛 、董先各特賜銀一千兩,李簡五百兩。牛 、董先已發回江西,令本路帥司到日先次支給。見到行在人,令戶部支給。
十六日,中書門下省言:「李橫一行官兵已赴行在,遠來暴露不易,累年不曾支衣。」詔特令戶部支絹一萬匹付張俊,等第俵散。
七月二十八日,中書門下省言:「神武中軍撥到張俊下統領將佐使臣等,昨自川陝將帶前來行在,道路日久。」詔特令戶部賜錢一萬貫付楊沂中,等第支給。
【宋會要】
紹興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詔賜岳飛五十兩金束帶一
條。
十月二十日,川陝荊襄都督府幹辦公事、工部員外郎楊(晨)[震],已差齎詔往川陝宣諭司等處,詔令戶部日下支銀三百兩,仍支本色。
二十五日,樞密院言:「劉光世奉御筆差發軍馬,本軍見闕兵幕使用,今來霖雨不止,正當冬月,暴露寒冷。乞下所屬支降,應副急闕使用。」詔令戶部支紬絹共三千六百匹,付本軍自造,仰劉光世差人前來請領。
十月二十九日,淮南東路宣撫使韓世忠言:「本司官兵見今伺便趍戰,遠追賊騎,乞支降乾糧一百萬斤。恐州縣做造費力,欲計價支錢,付司自行做造。」詔令戶部先次支錢一萬貫,仰本軍自造。
十一月二十一日,入內內侍省言:「樞密院得旨,差內侍官詣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王老小寨傳宣撫問,安泊去處暴露及疾病死亡之家,仍賜錢付逐軍。內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各一萬貫,岳飛五千貫,王三千貫,並支撥輕齎。令逐軍差屬官、將官各一員,如有病患身亡闕乏,仰實時隨宜周恤,開具數申樞密院。」詔劉光世、岳飛差李肖,韓世忠、張俊、王差汪浩。
十二月一十一日,詔陳獻兵書進士葉汝舟,特賜絹二十疋。
五年正月十九日,詔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各賜銀三千兩,絹三千疋,賞其入覲,有卻敵之功故也。
二十九日,劉光世言:「近遣統制官酈瓊等攻取光州了當,其一行軍馬遠涉千里,(異)[暴]露日久,乞賜犒設一次。」詔令戶部支錢一萬
貫充激犒。
二月一日,詔賜岳飛銀絹二千匹兩,令戶部支給本色。
閏二月二十八日,後殿進呈次,上曰:「昨范溫帶來東京民兵,比效用請給春秋特支衣絹一疋「效」原作「訪」,「給」原無,據《建炎要錄》卷八六改、補。。昨日令中軍引見,頗有藍縷者,朕出內帑絹二千匹賜之。」趙鼎等曰:「陛下內帑縑帛之數非承平比,每賜將士,此盛德也。」上曰:「朕宮中未嘗妄費,雖內帑所有不多,專用以激犒將士而已。」
五月十三日,詔:「諸軍教閱勞苦,當此盛暑,慮有病患之人,可令委屬官一員傳旨撫問,仍各賜錢修合夏樂。」
十九日,詔:「知台州陳橐清謹不擾,治狀著聞,今丁家難,邦人頗惜其去,詣闕控陳,誠可嘉尚。特賜錢三百貫,令所在州軍於上供錢內支給。」
十二月八日,詔曰:「時雪天寒,戍邊士卒暴露不易,可特賜柴炭錢。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岳飛軍各一萬五千貫,楊沂中軍八千貫。仰逐軍逐隊支散,仍各就本軍見樁排月錢內,日前先次借撥給散。內韓世忠、劉光世、張俊、楊沂中軍借過錢,卻令建康府榷貨務依數撥還。」
九日,詔以雪寒,特支行在禁衛諸班諸軍柴薪錢有差。
六年十一月,詔高麗國使持牒官金稚珪、劉待舉,各賜絹一十三疋,銀 二隻,重八兩。間金鍍銀雙鹿帶一條,重八兩。紫綾披襖、小綾綿襖、
絹汗衫各一領。軍士二人各錢三貫,絹十疋。從四人各錢二貫,絹五疋。令祗候庫支賜外,更令戶部支賜金稚珪、劉待舉銀絹各一百疋
兩,餘人銀絹各三十匹兩。
是月,賜張浚古端石硯、筆墨。
七年正月四日,詔賜權發遣劍州王彥金帶,以安撫制置大使席益列其治最,乞加褒異故也。
三月十五日,詔廣東路鈐轄韓京禦寇有功,特先賜金束帶、戰袍、銀纏妡鎗。其一行官兵支錢五千貫,等第犒設。
二十三日,詔:「宇文虛中、朱弁奉使日久,宜有支賜,以慰忠勤。宇文虛中可賜金五十兩,綾、絹各五十疋,龍鳳茶各五斤;朱弁可賜金三十兩,綾、絹各三十疋。並令戶部支給。」
五月二十七日,詔閻 賜袍帶,以四川安撫大使席益言其訓練之勞,乞加褒賞故也。
六月十八日,詔:「席益鎮守川蜀,治 著聞,頗寬憂顧,遣兵入衛,忠誠可嘉,特賜銀合茶藥、笏頭、金帶、牙笏。」
十一月十七日,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嗣)[士]宗暉初除嗣濮王日,得旨男與王率,女上三人與縣主,今臣止有兩女,乞並封縣主。其踏逐祠堂主管香火官,理為資任,支破士輵等請給,下所屬出給付身。內知客一員,依例支破茶湯錢一十五貫。並抱笏祗應,乞踏逐已未到部小使臣、校尉、副尉或白身人代充,內有官人理為資任。並書表、客司、通引官,依例每月各人支破添給茶湯錢一十二貫。上件官吏,乞隨祠堂香火官,於紹興府幫 輵奏:「祠堂官及臣合破馬下抱笏祗應六人,書表、客司、通引官七人,宣備兵士三十五人,並臣出入接見諸處投下文字,並依外官法。伏
勘。所有臣本身應支給舊請支賜、宣借等,於行在幫勘。如遇臣生日,乞令所屬取賜。」從之。
九年正月五日,內降新復河南州軍赦,應內外諸軍並與犒設一次。
二月六日,詔陝西六路帥臣並賜銀合茶藥、袍帶,以差充宣諭故也。
十二日,詔郭仲荀已除東京同留守,士、張燾祇謁陵寢,周聿差陝西宣諭,方庭實三京淮北宣諭,並特支賜銀絹。士、郭仲荀各三百疋兩,張燾、周聿各二百疋兩,方庭實一百五十疋兩。
十年六月十八日,詔李顯忠下將軍崔 、崔贊、拓拔忠、王全、武世雄、曹高、麥可並賜金帶,以有戰功,勞其還也。
九月二十九日明堂大禮,詔賜交趾郡王寬衣一對,金帶一條,銀匣盛細衣著一百匹,馬二匹,金花銀器二百兩,衣著一百疋,金鍍銀鞍轡一副,纓復金。
十一年十月二日,詔寶文閣直學士、樞密都承旨鄭剛中除寶文閣學士,令戶部賜銀絹二百匹兩。
秋,皇叔祖右監門衛大將軍仲瑤卒於臨安,至無以斂。判大宗正事齊(王)[安]郡王(吉)[士]言於朝,詔緦麻親任環列以上亡者賜錢三百千,袒免減三之一。九月甲辰,令以為例焉。
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詔(萬)[萬]俟、邢孝揚充大金報謝使副,各支賜銀絹二百匹兩。万俟賜錢一千貫、邢孝揚賜錢八百貫充起發,並令戶部支給。
十三年正月辛丑,立春節,學士院始進貼子詞,百官賜春幡勝。自建炎以來久廢,至是始復。
二月一日,詔:「今後宰臣、執政轉官加恩正謝,合賜衣帶、鞍馬,並令全賜,更不減半。」
並令臨安府供應。」 十九日,詔:「宰臣以下遇節序,客省合僉賜節料,自今後依格賜,內酒
四月四日,詔殿前馬步軍司見趁赴朝參將校二百七十五人,並與支破三節全分時服。
十二月二十七日,金國遣(元)[完]顏曄、馬諤等來賀。是年和議方定,始令有司立每年金國賀正、賀生辰使人錫類格目。到闕:使一百兩,金花(鈔)[金]、紅羅軟 鈔鑼唾盂子一副;副使八十兩,金花銀鈔鑼唾盂子一副。朝見,使衣八件:紫春羅夾公服、淡黃羅綿襖子、綿背子、勒帛、熟白小綾寬汗衫、寬夾(秀)[繡]夾抱肚、三襜,金二十二兩御仙花腰帶,金五兩數魚袋,牙笏,靴,幞頭,折馬銀五十兩,銀一百兩鈔鑼一面。副使衣七件:紫春羅夾公服、淡黃羅綿襖子、勒(常)[帛]、淡黃 、淡黃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金鍍銀一十五兩雙鹿兒束帶,銀二十兩蓋 ,絲鞋。中節各衣四件:小荅紅綿葵花夾旋襴、熟白小綾夾襪頭 、淡黃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金鍍銀一十五兩荔枝腰帶,銀二十兩蓋 ,絲鞋。上節各衣五件:中荅紅錦葵花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紅羅軟繡夾抱肚、三襜,金二十兩御仙花腰帶,金五兩數魚袋,牙笏,靴,幞頭,折馬銀五十兩,銀一百兩鈔鑼一面。都管各衣五件:紫春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熟白小綾寬汗衫、寬夾
、淡黃小綾勒帛、紅羅軟繡夾抱肚,金二十兩數腰帶,以金料充。館伴使不射弓,賜七兩數銀 、淡黃小綾勒帛、紅羅軟繡夾抱肚,金二十兩數腰帶,以金料充,節度使二十五兩,銀七十兩數鞍轡一副,以銀料充,折馬銀五十兩。館伴副使衣五件:紫素羅窄夾四淡黃大綾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淡黃羅綿襖子、紅羅軟繡夾抱肚,金一十五兩數御仙花束帶,折馬銀五十兩。伴射官衣五件:紫羅窄夾四淡黃大綾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淡黃羅綿襖子、紅羅軟繡夾抱肚,金二十兩數御仙花束帶,折馬銀五十兩。副使衣五件:紫春羅窄夾四黃羅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紅羅軟繡夾抱肚、三襜。副使衣五件:紫羅夾公服、淡黃小綾勒帛、熟白小綾寬汗衫、寬夾褲、紅羅軟繡夾抱肚。都管各衣三件:紫春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淡黃小綾勒帛。三節人從各衣三件:紫素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淡黃小綾勒帛。射弓,使衣五件:紫春羅窄夾四黃羅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金鍍銀一十兩雙鹿兒束帶,銀二十兩數 ,絲鞋。下節各衣五件,紫小綾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絹夾襪頭、淡黃小綾綿襖子、勒帛,金鍍銀一十兩雙鹿兒束帶,銀一十兩數 ,節衣。賀正旦,賜使衣六件:紫素羅夾公服、淡黃小綾勒帛、熟白小綾寬汗衫、寬夾
、淡黃小綾綿襖子、勒帛,銀二十兩蓋 、淡黃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銀二十兩蓋 ,絲鞋。下節各衣五件:紫細紬綿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絹夾襪頭 、淡黃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銀二十兩蓋 ,絲鞋。中節衣各四件:紫大綾綿旋襴、熟白小綾夾襪頭 、淡黃大綾綿襖子、小綾勒帛,銀二十兩蓋 ,絲鞋。上節衣各五件:紫大綾綿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淡黃羅綿襖子、勒帛、紅羅軟繡夾抱肚、三襜,金一十五兩御仙花束帶,銀一百兩鈔鑼一面。都管各衣五件:紫春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淡黃羅綿襖子、錦背子、勒帛、紅羅軟繡夾抱肚、三襜,金二十兩數御仙花束帶,銀一百兩鈔鑼一面。副使衣七件:紫春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 一隻。朝辭,使衣八件:紫春羅夾旋襴、熟白小綾窄汗衫、夾襪頭。密賜,使一千兩,內二百兩盆一口,一百兩數內瓶二隻,鈔鑼二面,合二具,注 二隻。副使五百兩,內一百兩盆一口,瓶二隻,注 一隻,鈔鑼一面。
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詔賜秘書少監游操緋章服,以車駕幸省故也。
十五年四月二日,詔賜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秦檜銀一萬兩,絹一萬疋,錢一萬貫,彩一千疋,花一千四百朵,金銀器皿、綿綺帳褥等六百八事。
十月三日,上遣中使賜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秦檜御書閣牌,曰「一德格天之
閣」,就第賜御筵,仍賜金鍍銀鈔鑼唾盂、照匣、手巾筒子、罐子、裝釘頭籠茶燎子、熟水榼子各一,金鍍銀湯瓶二,灰匙大 一,黑漆桌子、杌子各一,銀絲札柄青羅撒一,金鍍銀太平花腰帶、紫羅單四衫、真經羅直系各五十事。
二十年二月六日,詔:「今後臣僚如遇朝辭合賜衣帶、鞍馬,令依格 賜。
二十二年十一月五日,詔崇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趙密(禮)支賜,與(衣)[依]節度使例支破。
十七日,詔:「天氣寒凜,應從駕諸班直、親從親事官並諸軍軍兵將校等柴炭,並令增三分給賜。如願請錢者聽。」
、絹勒帛、幞頭、麻鞋、衣著七匹。辭:使紫羅窄衫、小綾窄汗衫、小綾勒帛、銀器五十兩、衣著三十匹;副使紫羅窄衫、小綾窄汗衫、小綾勒帛、銀器三十兩、衣著二十匹;判官各紫羅窄衫、銀器一十兩、衣著一十匹;防援官各銀器七兩、衣著五匹。 、一十兩金花銀腰帶、幞頭、絲鞋、衣著一十匹;防援官各紫官絁衫、絹汗衫、絹夾襪頭 、小綾勒帛、七兩金腰帶、幞頭、絲鞋、衣著二十匹;判官各羅寬衫、絹汗衫、小綾夾襪頭 、小綾勒帛、一十兩金腰帶、幞頭、絲鞋、衣著三十匹、紫綺被褥氈一;副使紫羅寬衫、小綾寬汗衫、大綾夾襪頭 二十五年九月三十日,詔占城國進奉人支賜,見:使紫羅寬衫、小綾寬汗衫、大綾夾襪頭
十一月二十二日,詔別賜占城國國信禮物:翠毛細法錦夾
襖子一領,二十兩金腰帶一條,銀器二百兩,衣著絹三百匹,白馬一疋,八十兩鬧裝銀鞍轡一副。所屬製造訖,送祗候庫打角,學士院封請御寶,付客省關送押伴所施行。因其遣使入貢,故以賜之。
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詔賜三佛(齋)[齊]一腰,紅羅軟繡夾三襜一副,抱肚一條,二十兩金腰帶一條,銀五十兩腰匣一具,衣著二百疋, 國王初封禮物:寬衣一對六件,紫羅夾公服一領,小綾寬汗衫一領,勒帛一條,熟白大綾襪頭系雜色絹。金花銀器二百兩,系鈔鑼二面。馬一疋,鞍轡一副。賞其入貢之勤也。
二十九日,詔三佛齊入貢使、副以下支賜,並依占城例施行。
二十七年七月十二日,成都潼川府夔州利州路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軍府事蕭振以病亟乞致仕,從之,仍特賜銀絹五百疋兩。
十月九日,詔知金州王彥與賜夏臘藥,其統制、統領、將佐、官屬,依例賜夏藥。令賜川中夏臘藥官一就給賜,仍傳宣撫問。
二十九年二月十七日,詔:「前降詔書,士庶子婦人年八十以上給賜束帛,令戶部行下諸路州軍,如有縣間有闕乏,未曾給賜處,仰於上供物帛內支給,不得滅裂違戾。」續有旨:「如闕本色,可依市價折錢,於上供錢內支給。」以太后年八十推恩故也。
二十日,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吉)[士]輵奏乞生日支賜,從之。先是,有旨權行住支,士輵以為請故也。
三十年九月十五日,詔安德
軍節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特依士籛例,每遇生日取賜。
十八日,詔:「諸軍出戍戰守軍兵、 用,天寒暴露不易,各賜絹一疋,令諸軍開具人數,各於逐路總領所支給。如無見在,即便差人前來左藏庫支請。」
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詔:雪寒異常,特賜諸軍炭錢,殿前司五萬貫,馬軍司二萬五千貫,步軍司一萬五千貫,諸班直等五千貫。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皇帝登寶位饗太廟都大主管所言:「本司今於受誓戒,習儀、致齋、宿齋、行事數內,先次裁減受誓戒、習儀兩次更不支給外,禮儀使一百匹兩,欲支七十匹兩;都大主管官一百匹(匹)兩,欲支五十匹兩;承受官七十匹兩,欲支四十匹兩;諸司官各六十匹兩,欲支二十匹兩;照管事務官三十匹兩,欲支二十匹兩;合該(欲)[行]事執政官一百匹兩,欲支七十匹兩;侍從官並正任以上各五十匹兩,內太尉七十匹兩,欲各支三十匹兩;橫行並卿監郎官以上各三十匹兩,欲各支二十匹兩;內總轄儀仗郎官二千匹兩,欲支一千五百〔匹〕兩;寺監承簿以下各二十匹兩,欲各支一十五匹兩;太廟幹辦官、宮闈令官各一十匹兩,欲各支十匹兩;合該宿齋日排辦臨安府通判一十匹兩,欲支七匹兩。催(捉)[促]照管事務使臣、主管文字諸司下使臣、禮直官並承受諸司下人吏、投送文字親事官、快行親從官、三省禮房提點職級行遣人支賜,裁減有差。
八
月一日,詔皇子生日並諸節序,各合取賜物色,除端午扇依已得指揮減半外,余並依元豐令取賜。
王師至洮州,〔金人所命知洮州阿令〕結往北界軍前(李)[未]回此句及下句所補、改字據《建炎要錄》卷一九二。,〔其妻〕包氏率官吏軍民來歸,特封令人,見在西和州居。趙彥博到宕昌買馬,令包氏招誘洮、迭、熙、鞏一帶蕃商,以致歲額增羨。宣撫司聞於朝,上曰:「可封郡夫人,令宣撫司就給賜絹一百匹。」
【宋會要】
孝宗隆興元年六月一日,詔殿前步馬軍三司出戍淮上官兵家屬,可令左藏南庫特與給賜錢銀,犒設一次。統制官銀五十兩,統領官銀三十兩,正副將銀二十兩,部隊將、準備將、訓練官等各錢二十貫,使臣、 用、入隊軍兵各錢五貫,不入隊各錢三貫。內無家屬人,令各司樁管,候正身到日給散。
二日,御前忠勇軍都統制李擴言:「契勘忠勇軍已蒙支降到銀一萬兩,緣本軍創置之初,緩急應付,委是急闕,乞賜支降錢三萬貫。」詔令戶部支降。
六日,戶部言:「今年三月內起發右軍、後軍、神勇軍官兵,合支起發犒設錢三萬四貫文,本軍並稱樁管在軍。(令)[今]訪聞得神勇軍於去年八月內先曾差出,已請起發犒設錢八千二百八十八貫文,制辦行裝使用,續有指揮,卻不起發。今來同右軍、後軍差出,所有合支起發犒設錢,緣本軍將先已支散錢卻充今來折會,竊見逐人所請錢,去年已是費用無餘。今來若不依眾軍例
支破,竊慮闕少支費。本部今乞行下淮東總領所,將神勇軍官兵折會過起發犒設錢數,照應已請則例,於軍前見樁管錢內點名支散。所有本司中軍先已請過起發犒設官兵,將來若行差出,亦乞依(比)[此]支破。」從之。
八月二十四日,忠義軍都統制魏勝申:「勝統押忠義人在海州,提舉四壁守御措置,合支激犒,欲望支降錢一萬貫,應付犒賞之費。」詔令總領所支降。
十一月二十五日,詔:「三衙鎮江、建康府、江、池、鄂州、荊南出戍官兵離家日久,雪寒暴露不易,可依紹興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指揮體例犒設一次,令逐路總領所支給。」
十二月十七日,中書門下省言:「諸處出戍忠勇軍並明州、平江府、江陰軍、海州見屯出戍官兵,及海舡差出木(白)梢,離家日久,雪寒暴露不易。」詔依例犒設一次,令逐州府及總領所支給,內已該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指揮犒設人,令所屬除豁。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詔湯思退、張浚新除左右丞相,合得取賜銀絹,依所乞寢罷。
十二月二日,詔沈介已除權兵部尚書,可依例給賜衣帶,今後在外臣僚除授准此。
七月十日,皇叔祖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士輵言;「臣叨冒聖恩,襲封嗣濮王,其本身米麥並隨身縑糧,乞依祿格全支本色,並取賜生日,令入內內侍省依舊全支。」從之。
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詔兩浙東路安撫使洪适、福建路安撫使王之望、四川
安撫制置使(江)[汪]應辰、前宰執知寧國府汪澈、知泉州周葵,並依例賜夏藥,令戶部打造一百兩銀合四具,五十兩銀合一具。又四川宣撫使吳璘、御前諸軍都統制戚方、時俊、趙樽、王宣、王權、陳敏、任天錫、苗定,劉源,知階州、節制本州島屯駐軍馬吳拱,並御前諸軍統制、統領、將佐、官屬,並依例賜夏藥,戶部打造一百兩銀合一具,三十兩銀合十具,赴御藥院送納,降付進奉院,附遞給賜。其逐軍依年例令近上統制官分賜,仍傳宣撫問。
四年三月一日,詔樞密院逐房副承旨見今關借金帶、服系趁赴朝參等,可令祗候庫依條例就賜。今後轉至,仍依此取旨給賜。
十二月十一日,詔權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逵遇立春日並冬年、寒食節,特與依見今主管馬步軍公事例,給賜幡勝、簽賜。
七年二月十八日,內東門司狀:「契勘取賜皇太子生日節次物色指揮,比親王例三分增一分。今來皇子恭王為皇太子,所有合取物色,本司即未敢便行取賜。」詔依數取賜。
二十三日,詔皇子魏王出鎮,令左藏南下庫祇備金三千兩、銀一萬兩,令承受取賜。
三月二十八日,詔四月二十四日皇子判寧國府、魏王生日,特差內侍陸彥端取賜牲餼。
四月二十二日,宰執進呈皇子魏王賜夏藥,虞允文奏曰:「前二府用百兩銀合,親王易以金否 」上曰:「用金。」梁克家奏曰:「自幹道初載,雖前二府亦皆令進奏院遞賜,今親
王領藩,恐須遣中使,以示陛下恩意。」上曰:「甚好。」八年,九年賜藥同。
五月三日,詔皇子判寧國府、魏王愷到闕,入內內侍差使臣謝安道傳宣撫問,並賜金合茶藥。
十一月八日,客省札子奏:「本省見依格簽賜宰臣、親王已下正旦、寒食、冬至節料,檢准本省格,上有宰臣、執政官奉使出外取旨,今有皇子魏王愷判寧國府,取旨施行。」詔依格賜,自發付寧國府,仍令本府依數排辦就賜,今後准此。
八年五月七日,詔居廣生日支賜,依士輵、士得已得指揮。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詔魏王合賜夏藥,令學士院降 書一道,戶部打造一百兩金合一具,差內侍張詠給賜。
幹道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詔:「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張守忠一軍率先赴都督府調撥,據守定山,又自淮西往來應援,道路遙遠,委是勞苦,即與諸軍事體不同。令戶部支給錢三萬貫,內庫更支銀五千兩,勞賜本軍,委守忠等第給散。」
九月六日,詔御藥院、東門司,皇太子合取賜生日等物色,比親王例三分增一分取賜。
十一月十七日,士輵言:「濮安懿王(國)[園]令士程,在任恭奉神主神貌,並躬親監督修造園廟、龕室、屋宇,並皆如法。乞依士奇前任園令體例,將兩次該遇園令月日,每一年與減一年磨勘。仍許通理轉官後歷過年月,揍行收使,於見今官上特與轉行。」詔從之。
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詔於左藏庫取銀四千兩,充犒設神
武軍使用。
十二月十五日,詔行在諸軍依年例支雪寒錢。
七月十二日,士輵言:「叨冒襲封,每月(諸)[請]給止(此)[比]宗室正任防禦使。今先乞依祿格全支本色,仍免折支,及每歲生日令入內內侍省依舊全支取賜。」詔依。
十二月二十九日,宰執內殿進呈都承旨龍大淵言,已支銀三千兩並茶引,約計錢萬餘貫,付權發遣楚州胡明。洪适等奏曰:「胡明元乞二萬緡,昨已降旨令淮東總領司支萬緡,湊銀以(其足)[足其]數矣。」上曰:「總司錢今不須支。」
三年二月十六日,詔降下《武經龜鑑》、《孫子》各二十本,令樞密院差使臣一員給賜鎮江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戚方、建康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劉源,仍令選擇兵官,各給賜一本。
閏七月十三日,詔王友直已除鎮江都統,令(在)[左]藏南庫支錢一萬兩,本軍更支錢二萬貫充犒賞。以友直初除,從其請也。
十月四日,詔士輵已除開府儀同三司,其生日支賜並使臣依已降指揮外,所有應干恩數、請給、人從等,並依居廣例施行。
十一月一日,詔應從駕諸班直、親從親事官並諸軍將校等,為寒凜,令戶部給賜柴炭並增三分,願請錢者聽。以後仿此。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戶部言:「侍衛步軍司得旨,(蓋)[差]撥官兵三千人前去六合,交替劉福所管人馬歸司。」詔所差官兵依例犒設一次。
三月十三日,詔禮物局如將來空閒,令臨安府將上件屋宇同嗣濮王見住宅子一
並撥賜嗣濮王士輵永遠居住,仍與量行修葺。
五月十二日,樞密院言:「殿前司差撥策選鋒軍全軍人馬前去揚州看守城壁,乞依例支給犒設等錢。」詔依。其鎮江府都統司合差官兵,並日後兩司更替人,並依此例。繼而十月三日,樞密院言:「鎮江府駐札御前諸軍差撥全軍人馬前去揚州,與殿前司策選鋒軍人馬前去,同去看守城壁。乞依殿前司差撥前去揚州看守城壁官兵,比之鎮江府都統司所差官兵地(星)[里]遙遠。」詔令淮東總領所照殿前司差往揚州看守城壁官兵犒設則例支三分之一。其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淮東總領所言:「鎮江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司申,為差撥御前中軍人馬前去揚州抵替前軍人馬歸軍,乞依昨來差發官兵前去揚州看守城壁,支給犒設等錢。」從之。
幹道五年六月十日,詔自初伏日賜學士冰一月。
七月十四日,詔令左藏南庫支發錢三千貫付御前忠銳軍統制張師顏,充揀到軍兵緊急支用。
九月十一日,戶部言:「王逵奉聖旨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所有請給、供給券錢見在步軍司歷內,乞行下所屬分(壁)[擘]批勘施行。」行在諸司糧料院申:「王逵即無給到自分料錢文歷,其請受不合批勘外,所有供給券錢,昨差作主管步軍司公事日,系承指揮支破了當。今來差權殿前司公事,即未有許行分擘依舊支破系給券錢指揮。王宏權主管侍衛步軍
司公事,每月給券錢,乞依例下所屬批勘施行。院司照得三衙主管官供給券錢,並系專降指揮支破。今來本官即無承降到指揮許行支破。」詔權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逵、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王宏,並特與依例支破供給券錢。
十月十八日,詔令四川宣撫司支錢二十萬貫,充員琦初到軍犒設使用。
二十日,詔降銀三百二十兩、錢三萬七千四百七十貫七百、會子萬八百六十二貫三百,付步軍司。又降銀三百九十六兩六錢、錢四萬五千七百八十三貫六百、會子萬二千八百五十六貫,付馬軍司,充灘上親閱軍馬犒設使用。
十一月一日,詔降錢四百四貫五百、會子一百五貫五百,付馬軍司,充灘上射生官兵犒設使用,令差人付內藏庫交撥。
十八日,詔支錢三萬貫,應付楊欽犒軍使用,仍(領)[令]湖廣總領所就支。
十二月二日,王友直除主管步軍司(執)[職]事,言到任之初,欲行點看諸軍應管人馬,緣步軍司闕乏,無以犒賞。詔令左藏南庫支錢三萬貫,以會子支。
是年廷試,始依文舉給黃牒,同正奏名三十三人,牓首賜武舉及第,余並賜武舉出身按此條與賚賜無關,又文意不明,疑是錯簡。。
六年五月八日,詔於左藏南庫取會子一萬貫,充賜忠銳軍犒設使用,候降合用除破,限日下供納。
八月二日,總領兩淮浙西江東財賦軍馬錢糧所申:「得旨,郭振諸般請給可特支錢俸。戶部勘當,合支統兵戰守臣諸般全分請給、全俸料
(料)錢四百貫,祿粟一百五十石,准細色九十石,內米四十五石,小麥四十五石。元隨五十人,各每月糧二石,計一百石,每石折錢三百文。」詔依已降指揮支破全俸。
也,不以予無功之人,其意深矣。」上曰:「予及無功則人不知勸。」克家奏曰:「豈非無功者不勸,有功者解體矣。」上曰:「然。」因顧允文:「昨遣內侍往江上,欲就令撫問,以卿言而止,正為此也。」允文奏曰:「非陛下從諫如流,臣豈敢昌言之 郭子儀所得上賜甘蔗幾條,柑子幾顆,人主以此示恩意耳,不必在金帛之多也。今諸將受陛下厚恩,未有以報陛下者。」上曰:「郭子儀有大功於唐,今諸將孰有子儀功 賜予誠是不可輕也。」 七年正月二十八日,宰執進呈三衙舊司禁軍人數,上曰:「祖宗時上四軍分止是支數百料錢。」虞允文奏曰:「今不知幾倍矣。」梁克家奏曰:「秘閣中有太祖御札,禁軍券錢至親筆裁減一二百者。」上曰:「雖一麻鞋之微亦經區處,祖宗愛惜用度如此。」克家奏曰:「用度豈可不愛惜 且如非泛賜予,尤不可輕。韓昭侯非靳一弊
同日,詔:「浙東諸州軍起發第三番弓弩手,並已到忠銳軍,可特與依例犒設一次。內將校一貫五百文,長行一貫文,令都承旨張說前去傳旨閱視給散。其錢於左藏南庫支給,見錢、會子各一半。」
二月八日,詔:「三衙並外路諸軍揀汰官兵,分撥諸州軍添差、養老,道路遙遠,闕乏盤費。除支破合得請給外,令本軍參
照遠近等第,更行量支盤費津遣。」
三月九日,提舉御前弓馬子弟所吳挺奏:「本所元承指揮差置幹辦官二員,指教官十員,押教官二員,其所請微薄,乞每人逐月各添支三貫。」詔並與支破本等衙官券錢,見請錢更不支給。內幹辦官二員,每月添支錢一十貫文;無衙官人,通見請添作一十五貫文;甲長一十人,每月各更添支三貫文。
七月十六日,詔:「馬軍司官兵連老小移屯建康,訪聞有不伏水土身故之人,其軍校請給低小,令淮西總領所將身故軍校已請本月不該錢米並免回 ,仍更候展支一月。日後有似此之人,依此。今年終止。有男兒少壯及等,雖年十五歲以上,二十歲以下,或未及等仗,並與插板招刺一次,亦至年終止。孤幼之家,仰〔本〕軍量支錢米養贍,常加存恤。」
七年十一月六日,士輵言:「濮安懿王神主神貌見在紹興府光孝寺奉安,每年四季仲享,合差三獻官行禮,其亞獻、終獻依格合差子侄充。已前系紹興府行司差南班官權充,今來行司已並歸(依)[行]在宗正司,其紹興府並無南班官司差兼。士輵系襲封初獻官,蒙先降指揮,如遇士輵忽患,亦令差官權攝行事。欲望特降指揮,每遇四仲享月,就差嗣濮王位子侄或紹興府見任寄居待闕宗室,依長次序,許士輵牒紹興府逐時權差行事。庶得崇奉祖宗,仲享不致闕誤。」詔依。
十二月十一日,詔浙東七州禁軍、弓弩手至〔今〕
年十二月十八日已後,至來年正月二十四日終寔及一年,合行交替,發歸元來去處。將來替回起發日,合支犒設,內將校一貫五百文,節級一貫一百文,長行一貫文。一千里以下至五百里以上,依前項則例支給,五百里以下以十分為率,支給七分。令所屬依第二番例等第支降施行。
八年正月十七日,詔浙東七州府起發一半弩手,並已到忠銳軍,可特與依例犒設一次,令王抃前去傳旨給散。其錢於左藏南庫支給,見錢、會子各一半。具已散並支過錢數申樞密院。
七月十九日,鄂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秦琪言:「都統制到任,例行犒設諸軍一次,共錢六萬七千餘貫。緣都統司激賞截日實在錢五千二百餘貫,逐急於軍器錢內借撥六萬二千貫支犒訖。」詔令湖廣總領所於鄂鹽會子內支還六萬二千貫。
十一月十一日,詔將兩浙路州軍已起到廂軍與支犒設一次。內臨安府人支錢二貫,一百里以上三貫,二百里以上五貫,並令左藏南庫支降會子。其人盡數發回,未起發人與免起發,已起未到人令逐州拘收。
九年三月二日,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郭□奏:「自來帥臣到任點看軍馬,支散犒設一次,用錢五萬貫文。本司闕乏,乞依王友直到任體例,支降錢五萬貫文。」詔支錢三萬貫。
四月二十五日,樞密院言:「兩浙路起到揀中禁軍權行發回,依例支給犒設,緣系兩番到行
在教閱之人,理宜優恤。」詔令戶部依已發回例,更支犒設一次。
六月三日,宰臣梁克家等奏:「昨起發到福建路禁軍,赴行在忠銳軍教閱,已支給犒賞,發回特更與犒設一次。」上曰:「歸途既遠,人又適大暑,正要路中盤費從容。計其地理,倍支犒設。」
八月二十六日,中書門下省勘會:「內外諸軍有家累官兵亡歿,殿前、馬、步三司並請支給一月,其江上諸軍內有止支請受去處,委是多寡不同,理宜一等。」詔今後江上諸軍有家累官兵遇有亡歿之人,令三總領所並與支請給一月,仍札下逐軍照會。
十一月十一日,楚州駐札御前武鋒軍副都統制魯安仁言:「到任依例點看軍馬,合行犒設一次,乞依戚世明例,御前降錢二萬貫。」詔令鎮江府於樁管朝廷會子內支撥。
十二月二十三日,江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皇甫倜言:「得旨差撥官兵五十人於黃州麻城縣、興國軍大冶縣屯戍,將帶器甲前去,與累年差撥出戍人事體一同。乞下湖廣總領所照應自來體例,勘支起發,並內有家累人添支錢米,自起發日為始批放。日後差撥更戍人,亦乞依此施行。」從之。
淳熙二年五月三日,詔平江府長洲縣金鵝鄉系官常平田九百三十八畝,撥賜蕭邈古。
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詔兩浙轉運司於秀州官田內摽撥一十頃,給賜蕭奮里懶。
十月二十六日,殿前副都指揮使王友直言:「諸軍見請雄威請給、衣糧,
子弟乞照應雄威軍額支破大禮賞給。」從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敦武郎以下任合門舍人,大禮賞給與依熊飛等體例支給。
四年正月三日,詔新除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吳拱合得明堂禮畢支賜,與依格支給。戶部言:「拱舊系節度使、環衛官,今以馬軍都指揮使,支賜減半,比舊職數少。緣在法舊請多者從舊,合止(合)[支]破節度使、環衛官支賜。緣拱系在降御札後除授,其禮畢支賜依指揮合減半批放。」故有是命。
四月十二日,殿前司言:「本司諸軍牧放馬軍十月朔時服,已承指揮特與批放,緣無自今依此之文,乞下所屬依步軍司已放行體例特與批放。日後年分依此施行。」從之。
四月,賜李龍馬二匹:原作「翰」,據《宋史》卷四八八改。李龍,安南國王。,金鍍銀鞍轡、金銀匣。
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詔殿前副都指揮使、奉國軍節度使王友直除殿前都指揮使,正謝日特與依初除例 賜衣帶。自今管軍遷職准此。
十一月八日,詔賜少保、右丞相史浩後洋街宅一區。
七年五月六日,詔讀《三朝寶訓》終篇,就秘書省賜御筵,宰執賜牙簡、金帶、鞍馬、香茶,侍讀金硯匣、端硯、鞍馬、香茶,侍講、說書、修注官鞍馬、香茶。
同日,胡宿有《講畢周禮詔賜御筵》詩:「西清閒縹帙,東面授丹書。」
九月十九日,上謂輔臣曰:「六部侍郎在觀察使之上,自今正侍郎以上,可依觀察使格賜綿襖。」
九年三月十八日,賜耶律適哩平江府宅一區。
六月二十三日,詔湖
廣總領所,令湖(要)[廣]安撫司將飛虎軍官賜衣服分(物)[賜]。
十二月四日,詔嗣濮王士歆每遇生日,特與全行取賜。入內內侍省言:「士歆昨任節度使日,依居中例,每生日特與全行取賜。今來除授開府儀同三司,本官奏請到指揮,恩數、諸般請給、人從等,並依士輵前後已得指揮,其生日取賜合取旨。」故有是詔。
十年二月二十五日,詔皇孫女安康郡主下嫁,令臨安府踏逐空閒第宅,添修給賜。
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后慶壽,詔曾任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仍與倍賜,長(史)[吏]致禮。應給賜物,並令長吏差官實行就賜,不得呼集煩勞,徒為文具。
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詔兼權馬步軍司職事梁師雄,遇立春日並冬年、寒食節,特與依翟安道權司體例,給賜幡勝、簽賜。遇合賜花朵,特與依橫行例支破。
十六年八月十九日,詔今次明堂大禮,權侍衛步軍司職事翟安道特與依步軍都虞候全格支賜。
二十九日,詔明堂大禮,殿前司差充代班直並執擎儀仗齪巷使臣,特與犒設一次。
光宗紹熙元年十一月十三日,紅霞帔裳氏上箋:「比承秦魏國夫人王氏遣詣闕庭,躬進生辰香蔬,奏乞特與仍舊放行歲賜米三千石,未蒙處分。竊緣當來所賜米,系隆興二年內蒙恩撥賜沒官田五千畝為子孫業。至幹道年間,拘上元田,於紹興府湖田米內歲賜三千石代租,即與其它恩賜不同。乞特賜處分。」詔令紹
興府於上供米內,自今年為始,每歲特賜一千石。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安穆皇后宅言:「先來安穆皇后追冊,已蒙賜田二十頃,今來宗廟推恩,乞更賜田一十頃,湊三十頃。」詔令兩浙轉運司依所乞撥賜。
二十八日,戶部言:「將來大禮,沿江駐札諸軍合用賞給,欲專委逐路總領所將撥定窠名錢別用庫眼收盛,並限今年七月終樁辦數足。如至期所科錢未到,或欠闕數目,先就於大軍經常錢內湊數兌撥,到日卻行撥還。候將來支散訖,開具夾細帳狀供申朝省。鎮江駐札大軍並武鋒軍諸軍,乞札下鎮江府於樁管見錢內取撥一十萬貫。建康、池府駐札諸軍並馬軍行司移屯官兵,乞於寧國府、徽州、建康府、廣德軍科撥共一十萬八千六百八十一貫七百七十文,無為軍、和州共科撥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八貫二百三十文。已上共科撥一十二萬五千三百五十貫。江、鄂州、江陵、襄陽府駐札諸軍,乞於江州、臨江軍、吉州紹熙二年應副馬司官兵支遣錢內對兌一十二萬貫,卻於寧國府今年合撥行在折帛錢內,取撥一十二萬貫,起赴淮西總領所理還對兌過上件馬司錢數。」從之。
二月五日,詔敷文閣(侍)[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京鏜除寶文閣(侍)[待]制再任,特賜帶。既而祗候庫申:「每遇初除宰執、侍從,合賜衣帶,依格移關糧料院勘旁折色。今來系特賜,未審從例折色,或令本庫打造給賜。」
詔令戶部支金二十兩,下文思院打造給賜。
四月二日,煥章閣學士、新知襄陽府張枃朝辭。六日,詔於封樁庫取金二百兩賜之。
八月十日,臣僚言:「平涼郡夫人李氏近承指揮,撥賜湖州縣下沒官田二千五百畝。照對幹道九年三月內指揮,今後應有撥賜田畝,令所屬止將系官閒田標撥,不許指占已佃之田。今來李氏指(謝)[射]到湖州烏程、德清、長興三縣田二千五百畝,據浙西提舉奏,內二百五十餘畝系給還徐通直等元典買及逃戶唐齊安等歸業田,非系沒官。其餘田二千二百四十餘畝,雖是沒官,緣見有一百九戶請佃在戶,正礙幹道九年指揮。臣以為不若姑使之少待,卻令湖州纔有沒官田產,先次撥與。如湖州猝未有沒官田產,亦許於鄰州指射,年歲之間,自然足數。」從之。
十月五日,宰執進呈大禮支賜,留正等言:「戶部方議論,欲管兵官例皆三分減一。」上曰:「管兵官及歸正官皆不要減。三年一次恩賞,他輩所指望,三衙卻減一分不妨。十匹兩以下免減。」
二十一日,詔宰執郊禮支賜,並照逐郊體例減半外,仍依紹熙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已降指揮,三分減一。
十一月二十六日,詔為天寒,應從駕諸班直、親從親事官並諸軍指揮軍兵、將校等,並特依淳熙六年郊禮例增三分給賜柴炭,願依例折錢者聽。
三年八月三日,幹辦御前忠佐軍頭引見司李孝純等言:「本家該遇
皇后受冊,所有賜田,欲乞依紹興十三年、幹道元年則例給賜三十頃,令兩浙轉運司、常平司於平江府諸縣系官田內揀選良田標撥。如不足,於湖州管下縣分揍數。除苗稅外,與免諸般科敷等。」詔特依所乞。
四年四月五日,利州觀察使、安定郡王子濤言:「嘗乞安奉燕王影貌堂宇,蒙札下臨安府踏逐應副,卻每月支錢令臣僦居。竊見自來襲封安定,並是朝廷撥賜居屋,即無僦賃體例。乞許臣於臨安府見管官舍踏逐一所陳乞。」從之。
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詔臨安府贍軍中酒庫相對官舍一所,並南鄰張府房廊屋三間,令臨安府日下支錢於張府,估計時直回買,並官舍並賜與武德郎、合門看班祗候邢汝楫,永為己業。
寧宗慶元三年三月十八日,詔臨安府前石版(卷)[巷]官廨舍一所,元系知合蔡必勝居止,見今韓同(鄉)[卿]親屬在下安泊。候遷移日,可特撥賜知合譙令雍,永為己業居住。
太和八年十二月五日太和八年:按「太和」乃金章宗年號,太和八年即宋嘉定元年,然此不應用金國年號。據《宋史》卷三九《寧宗紀》,董居誼於嘉定七年三月始為四川制置使,疑此「太和八年」本是嘉定八年。,四川安撫制置使董居誼奏:「西蜀立功之人,惟楊巨源、李好義厥功尤大。但好義抱恨而歿,生計蕭然,向來帥臣吳獵累乞朝廷給賜田宅,而事久未下,物論猶郁。巨源殞於非命,尚此槁殯,妻弱子幼,惸然無依。臣雖已支錢物恤其家,趣其辦葬,而臣家素貧,終難贍給。此二人者,乃褒恤有所未周者也。欲乞各優賜田宅以贍其家。臣源葬事,行下利路監司及所屬州郡如法應辦,
使之早畢。」並從之。
嘉定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太子奏:「伏見右丞相史彌遠丁所生母憂。臣竊惟曩者權臣擅命,妄開兵端,幾危社稷,陛下奮發英斷,臣雖得與大議,而彌遠能贊聖謨,遂剪元惡。自此繼好息民,北虜退聽,宗廟再安,天下蒙福。方彌遠密承聖旨,投機之會,間不容髮,然猶有顧望,欲遲回其事者,非彌遠忘其體命,奉行天誅,萬一泄謀,必誤大計。陛下軫念南北生靈肝腦塗地,屈己就和,量力相時,初非得已。今和好賴以堅定,虜人持以信服,由陛下獨斷於上,而彌遠能祇承於下,故人心妥安,無復疑慮。如彌遠一旦去國,誠恐無以系虜情、慰民望。以此觀之,彌遠乃陛下腹心之寄、社稷之臣,其一身去留,寔天下重輕之所系。欲乞聖慈特賜睿旨,賜第行在,令其得以就第持服。國有議論,庶幾便咨訪,而臣講學有疑,亦可因而質問,不勝區區至願。臣冒昧奏陳,惟陛下裁擇。」詔:「史彌遠有功社稷,力贊和盟,佐佑朕躬,輔導元子,委任方隆,難便去國。皇太了所奏甚合朕意,可特賜第行在,以便咨訪。」繼而修內司踏逐到本司見管大和樓南官屋一所,詔令修內司、臨安府、轉運司日下並功修蓋。彌遠繼以所生母之喪歸葬,有詔起復,候葬事畢前來賜第居止。
十四年七月十一日,詔皇子國公大禮賞給、支賜並春冬折洗,並依格例全支本色,令戶部供納。
【宋會要】
仁宗天聖三年正月,詔裁造院:「自今所造賜臣僚衣服,除端午、十月一併時傳宣依造成送納外,長寧、干元兩節並只料段支。如欲請造成者亦聽。」
四年八月,上封者言:「伏見每歲賜外郡中冬衣襖,舊例差翰林伎術官押賜,近年皇親多陳乞骨肉,或諸司使副、合門祗候、京朝官亦充此使,頗聞張皇,過求事例。欲望降 止絕,庶免騷擾州郡。」樞密院請下逐路轉運使覺察,如有違犯,具職位、姓名實封聞奏。仍每遣使,先取知委文狀。從之。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供奉官從質為兄從謹疾,刲股肉以療,帝頗以為純孝。宰臣王曾等以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此雖出於孝友,然在昔聖賢所不許。閭里小民相效為之,未能止絕,況在宗室,不可嘉賞。遂止給賜縑帛。
七年四月,三司言:「准詔,以賜臣僚中冬衣內紫羅披襖袖節窄狹,緣欹正限絲三十兩,紫羅限絲二十五兩,欹正雖重而不及羅。今勒工匠計料,每領添羅絹六寸製造。」從之。
七月,三司言:「每歲賜諸路州軍文武臣僚、軍員中冬衣襖,自京差驢騾駱、兵士等搬赴逐處,費用勞擾。欲乞三京諸道州、府、軍、監,每年預先計度染練匹帛,依降下名件尺丈,就便製造,系帳收管,只差降使臣齎詔敕至逐處取索賜予,具數申奏,照會除破。如無物帛染練、裁造不得處,即申轉運司,於鄰近州軍
製造赴本處,或因上京衙前請領,附帶往彼。其合支細謹對衣處,即令使臣將帶往彼。仍自來年十月一日為始。」從之。
【宋會要】
慶曆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詔:「自今皇族之喪,皆官為制服。」時諫官李京言:「皇叔德文卒,而在宮緦麻以上親並不給服,蓋因近歲減省致此,甚非厚親飾哀之道。」遂下太常禮院議而復給。
十月,大宗正司言:「近制,宗室子孫候一十五歲,即令裡頭穿執赴起居。每年及者,即經本司奏陳,乞賜例物,內降憑由付內東門司,關三司施行,踰時方蒙支賜。欲自今年一十四歲,即令本司關赴所司,依例支賜,且令在宮教習朝儀,次年即赴起居。」從之。
、笏、腰帶,乞今後凡換右職者,便令合門舉例支賜。又臣僚放朝辭,更不支賜分物。看詳連值假故,或有急速差遣,方許放免,有當賜分物,例須自陳,亦有近侍朝臣不免如此,尤失事體。乞今後臣僚放免朝辭,非罪累被譴者,便於特降指揮後著合得分物,令合門依例支給。又使臣朝辭,雖非親民差遣,如宣命內理為親民資序,並依監押例支朝辭分物。如宣命不著本官稱合系親民資序,即會同三班院支給,則是使臣分物,不以差遣高下,乃 嘉佑五年六月,合門編修條例所言:「諸賜與物等,多是逐人自乞,方得支給。然賜與者,乃人君所以優恤,臣下有祇受之禮,無自請之文。今當賜者,有司不即舉行,必待自言,或至援引此例,章訴紛然,殊失上下之體。內文臣及軍員換右職者,多是進狀乞賜公服、
系本人之資序。乞下三班院,今後如使臣受差遣理為親民資序,不是情願乞充監當者,畫時關報合門。其知州折資充通判,通判折資充僉判,知縣非因過降授者,並依資序支朝辭分物。欲乞令審官院依三班院體例關報。」從之。
至和三年八月五日,樞密院言:「應文武臣僚因差遣合賜錢銀等,欲令逐房置印歷一道發放。所降宣頭札子,左藏庫監官親於印歷上書字收領,次日令本房副承旨點檢印歷籤押。」從之。
【宋會要】
英宗治平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大將軍叔澣、檢之,將軍克猛、克勁、叔慈、叔劉、膍之,不赴太廟陪位。」詔各罰俸三月,南郊更不賜賚。
濫賜
【宋會要】
孝宗隆興元年十月十四日,權中書舍人胡銓奏:「侍衛步軍司後軍統領王世祖援關德等例給賜金帶,照得關德等三人系一時特恩給賜,今王世祖所乞,顯是澆濫。」上曰:「繳得是,豈可援例 」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六二 賚賜 二 密賜
密賜
哲宗元符三年正月十五日元符:原作「元年」,據《宋史》卷二一二《宰輔表》三改。,密賜宰臣章惇金合三百兩,小龍茶一斤;知樞密院曾布布:原作「希」,據《宋史》卷二一二《宰輔表》三改。、中書侍郎許將、尚書左丞蔡卞,金合二百兩,小龍茶一斤。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六二 賚賜 二 辭賜
辭賜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翰林學士賈黯言:「得入內供奉官李用希狀,賜宰臣曾公亮、宋庠生日物,乞降詔錄。竊惟大臣生日,朝廷頒齎詔文,須言資助家庭宴樂之意。伏見聖壽節日,陛下但以夷使來會,特以舉觴,自餘慶禮,率從損抑。將相大臣同國休戚,生日頒齎,伏恐亦宜權寢。」於是曾公亮奏:「臣亦竊思朝廷向來止沿久例,恐未經討論,今黯所言寔於人情為順,望賜允從。」詔以大臣有已經賜者,令賜之如例。
十一月二十六日,宰臣曾公亮言,乞寢罷生日器幣、鞍馬等,以皇帝在亮陰故也。詔不許辭免。
富鄭公為樞密使,英宗初即位,賜大臣永昭陵遺留器物,已拜賜,又例外獨賜鄭公如干,鄭公力辭。東朝遣小黃門諭云:「此微物,不足辭。」雖家人亦以為不害大體,屢辭恐違中旨。公曰:「此固微物,要是例外也。大臣例外受賜不辭,若人主例外作事,何以上之 」竟
辭不受。
神宗熙寧三年十一月,新授河陽三城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集禧觀使曾公亮言:「恩賜公使錢一分,本職別無支費,乞寢罷。」從之。
高宗建炎二年正月十六日,中書侍郎張愨言:「宰執支賜,已有指揮減半,舊例宰執遷除在一年內者,支賜減半,今合於見減半數內又減其半。臣自同知樞密院事除尚書左丞,未及一月,又蒙恩遷授中書侍郎,乞免除尚書左丞一次支賜。」從之。
十一月七日,同知樞密院事李回乞免初除合賜衣帶、鞍馬,詔減半支(紹)[給]。
紹興二十九年十月十二日,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湯思退等言,乞免初除僕射支賜銀絹二千匹兩。優詔允所請,減半支。
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同知樞密事張燾言:「臣辭免新除支賜銀絹,詔不允。臣仰惟朝廷賜賚,雖存彝章,有不可廢,然而近歲減半之例,事則從權,可以依仿。伏望特許依例減半。」從之。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十四日,崇慶軍承宣使、安定郡王令誏奏:「臣自紹興三十一年十二月至隆興元年正月諸色請給、支賜及郊祀賞給等,並不敢幫請,少助軍須。今至在所用度稍增,不免幫行,內生日支賜、郊禮賞給乞行減半。」岳陽軍節度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居廣乞將諸般支賜及差破使臣並行裁減,從之。
二十一日,入內內侍省奏:「檢准本省令,諸宰執官一年內再有遷轉者,支賜減半,特旨全賜者依
特旨。勘會史浩於去年八月內除參知政事,今來轉右僕射,支賜合行減半。」詔特與全賜。浩尋奏乞減半,從之。
二月一日,安慶軍節度使士籛言:「邊埸未寧,調度尚繁,臣今得生日支賜、郊禮賞給銀絹,例各千數,乞各減半,候邊事寧日依舊。」從之。
六月,崇慶軍節度使士術乞將拜郊、生日支賜減半,從之。
九年七月十二日,試御史中丞姚憲辭新除銀絹各一百五十匹兩,從之。
淳熙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左丞相周必大、知樞密院事黃洽、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留正留:原作「劉」,據《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改。、參知政事蕭燧言:「臣等恭值大禮告成,蒙恩各加封邑,所有例賜衣帶、鞍馬,乞權許寢免一次。」從之。
光宗紹熙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左諫議大夫何澹等言,乞將拜郊支賜如宰執、文武諸百司,並與三分減去一分。詔依。如十匹兩以下並與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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