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 禮四五

宴享 【宋會要】 太祖建隆元年五月十七日,宴宰臣、節度、防禦、團練、刺史、統軍、諸軍指揮使以上於廣政殿,以忠正軍節度使楊信來朝。自是節度使來朝,宴如儀。 六月十九日,親征澤、潞,宴從官於潞州行宮,以李守節舉城迎降也。 七月五日,次河陽,宴從官於行宮。 二十日,宴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指揮使韓令坤已下於禮賢講武殿,賜襲衣、器幣、鞍馬有差,賞澤、潞之功也。 八月三日,宴近臣於廣德殿,以江南進奉使龔慎儀來貢。自是江南、兩浙使來朝,皆如此例。 九月十七日,又宴萬春殿。 二十六日,又宴廣政殿。 十一月一日,親征李重進,次宿州,宴從官於行宮。 二十日,平揚州,宴從官於行宮。 十二月十八日,還次宋州,宴從官於行宮。 二年正月二十日,宴近臣於廣政殿。 三月二十五日、閏三月十八日、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十二月二十四日,並宴廣政殿。 三年正月五日,宴萬春殿。 五月二十三日、六月十九日,並宴廣政殿。 七月四日,宴萬春殿。 十二月二十五日、四年正月二十一日、二月十一日、三月十一日、五月十八日、十月七日、干德元年閏十二月十二日、二年正月十一日,並宴廣政殿。 〔干德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宴萬春殿。 十月十三日,宴西川行營將校於崇德殿。 十一月十三日,宴餞西川行營將校忠武軍節度使王全斌以上於崇德殿,賜金玉帶、衣服、鞍勒馬、戎器有差。 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宴崇德殿。 五月十六日,宴近臣及孟昶於大明殿。 二十二日,又宴昶及其子弟。 七月六日,召皇弟開封尹、宰相、樞密使、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泛舟於後苑新池,張樂宴飲,極歡而罷。 四年四月三日,宴講武殿。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開寶元年十一月十六日,並宴廣政殿。 開寶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吳越進奉使錢惟浚辭,宴於長春殿,賜襲衣、玉帶、金勒鞍馬、器幣、戎仗。 二月十九日,曹彬等先赴太原行營,宴於長春殿。 二十九日,成德軍節度使韓令坤、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辭,宴於廣政殿。自是節度使以上出使赴鎮,宴如儀。 四月五日,親征河東,駐并州,宴從臣於幄殿,張樂。 五月二十四日,宴從臣於行宮。二十八日又宴。 十一月十二日,宴宰臣、節度、防禦、團練使、刺史、統軍、諸軍廂主、軍主、指揮使以上及諸道進奉使於廣政殿,不作樂。時昭憲太后山陵,諸道並遣使貢奉,及禮畢,故特犒之。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宴宰臣、見任前任節度、防禦、團練使、刺史、統軍、侍衛諸軍將校及外國使於廣政殿,以江南、兩浙、高麗、三佛齊皆遣使朝貢故也。 四年四月十八日,宴從臣於玉津園。 五月十八日, 宴近臣及劉鋹於崇德殿。 八月九日,召宰臣、樞密使、開封尹、翰林學士竇儀、知制誥王佑等宴於紫雲樓下,因論及民間事,帝謂趙普等曰:「下愚之民,雖不分菽麥,藩侯不為撫養,務行苛虐,朕斷不容之。」普等曰:「陛下愛民如此,堯舜之用心,臣等不勝慶幸。」 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宴。 十二月五日,江南李煜遣其弟從善,吳越錢俶遣其子惟浚來朝,宴於崇德殿。 八年三月三十日,宴契丹使於長春殿。 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吳越國王錢俶與其子鎮東節度使惟浚、平江節度使孫承佑來朝,對於崇德殿,宴長春殿,賜襲衣、玉帶、金器千兩、銀器三千兩、羅綺三千段、玉鞍勒馬一疋,仍賜宅及器皿、幃幄、帟幕等。 三月三日,俶入辭,宴講武殿,賜襲衣、玉帶、錦綺綾絹十八萬五千匹、金器二千兩、銀器三千兩、玉鞍勒馬一疋、散馬百疋。 四月二十八日,諸道節度使辭歸鎮,宴於講武殿,從車駕至(此)西京也。 六月九日,車駕在西京,幸會節園,召從臣張樂宴飲。 八月十五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党進等赴河東行營,宴於長春殿。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十二月十一日,宴親王、宰相、節度使、防禦使、刺史、諸軍都指揮使、(都)指揮使於長春殿,不舉樂,以初即位故也。 二年二月十一日,宴中書門下、翰林學士、御史中丞、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兩浙進奉使、契丹國信使及李煜、劉鋹禁軍都指揮使以上於崇德殿,不舉樂,酒七行而罷,契丹遣使賀登極也。 五月十一日,宴近臣、契丹使於崇德殿,不舉樂,酒九行而罷,契丹遣使貢助山陵也。 九月六日,宴中書門下、翰林學士、諸道節度使、統軍、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劉鋹、李煜及諸軍大校於長春殿。 三年正月十六日,宴親王、宰臣、翰林學士、節度使、統軍、觀察使至刺史、諸軍大校及劉鋹、李煜、契丹使、諸國蕃客於崇德殿,契丹使來賀正故也。自是凡契丹使賀正錫宴,著為例。景德以後定用正月五日。 二十五日,吳越錢俶來朝,宴於長春殿,親王、宰相、節度使、劉鋹、李煜皆預。 四月八日,又宴崇德殿。 十月八日,召諸王、宰相、淮南國王、節度使、劉鋹、契丹使,宴於後園。 十六日,宴宰相、親王、淮海國王、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兩制、節度使至刺史、統軍、上將軍、諸軍大校及契丹、高麗使、諸州進奉使於崇德殿,以干明節罷大宴故也。 四年正月十六日,以將帥宣徽南院使潘美以下發赴太原行營,召宰相、親王、淮海國王、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宴餞於長春殿,賜襲衣、金帶、鞍馬。 二月七日,宴親王、宰相、節度使、刺史、諸衛將軍、諸軍大校、淮海國王、契丹使於崇德殿,以將親征太原罷春宴故也。 五年十二月一日,以巡行河北,宴從官於大名行在。 六年 八月三日,宴親王、宰相、樞密使副、節度、觀察使、禁軍大校於長春殿。 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宴近臣於講武殿,餞西京留守秦王廷美赴任。 九年三月二日,大宴大明殿。帝謂宰臣曰:「天下無事,良辰宴會,無辭盡醉。」飲訖,以虛爵示群臣,凡觴數行。宰臣宋琪言:「飲酒過度,慮至失儀。」帝召權御史中丞滕中正笑而謂曰:「今日宴會,蓋君臣相遇之樂蓋君:原作「盡群」,據《太宗皇帝實錄》卷二九改。,朕所賜酒,欲以歡洽,苟小有失儀,卿可勿彈舉也。」伶官贊祝聖德,以錫宴之樂為詞,帝曰:「朕之所樂唯致治而已,殊不在此。」 雍熙三年二月四日,宴近臣於長春殿,餞幽州道都總管曹彬等赴行營。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宴近臣於長春殿,餞并州都總管潘美等赴行營。 淳化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詔:「自今後宴文武常參官,其三館、秘閣直官未常參官並令預會。」 十一月十四日,以武寧軍節度使曹彬來朝,宴近臣於長春殿,翰林學士錢若水、樞密直學士張詠皆赴。舊制,每命將出師勞還,宴於便殿,當直翰林學士與文明、樞密直學士皆預座。僕射李昉、尚書扈蒙任翰林學士日常預斯宴。其後合門使梁迥啟太祖罷之,至是始復,從參知政事蘇易簡之請。 二十六日,詔:「諸州屯兵將校旬設外,宜令州長吏州市牛酒宴犒設此句疑有脫誤。,務令豐飫,下至小校,皆沾及之。」 至道二年四月三日,宴近臣於長春殿,餞馬軍指揮使李繼隆赴河西行營。 七月七日,宴近臣於崇政殿,餞殿前都指揮使王超赴河西行營。 三年真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三日,宴輔臣於中書,諸王、節度、觀察使於賜食廳,時太宗喪制終七故也。 十一月九日,宴群臣於崇德殿,酒七行罷,不作樂。真宗自即位,以諒陰故未嘗飲,至是始設會。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二十二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作樂。 七月十三日,宴近臣於崇德殿,餞彰信軍節度使高瓊赴並、代屯所。 八月壬子,新授翰林侍讀學士楊徽之等赴館,賜宴於秘閣,兩制、館閣官皆預。 十月二日,十二月十三日,又宴,西南蕃、交州貢奉使皆預,不作樂。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亦然。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忠武軍節度使傅潛赴高陽關屯所,宴於長春殿,不作樂。 八月七日,宴群臣於廣德殿,始作樂。 十七日,以大閱畢賜近臣飲於中書,諸軍將校於營中,內職於軍器庫,諸班衛士於殿門外。 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徽使周瑩赴北面行營,宴餞於長春殿。 十二月十二日,車駕北征,宴從臣於行宮。 三年正月九日,駐大名,宴從臣於行宮。 十三日,以契丹遁去,宴從臣於行宮。 二十一日,次芳林園,宴從臣於行宮。 六月二十四日,參知政事向敏中為河北河東沿邊宣撫大使,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為副大使,辭,宴餞於長春殿。 四年三 月二十一日,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直秘合潘慎修淮南兩浙巡撫回,賜宴於秘閣。 二十九日,詔:「內宴更衣,臣僚無得先退,須宴罷謝恩訖齊出。如違,委外彈奏。」先是,御史台言:「內宴更衣,百官有徑歸及過從於外者,臣等已於春宴前嚴行戒勵,請降 處分。」故有是詔。 五年正月二十日,宴宗室、侍讀侍講學士、王府官於崇政殿。先是,帝聽政之暇,命邢昺講《左氏傳》,至是畢,故有茲會。賜昺及侍講夏侯嶠等器帛,昺加襲衣、金帶。 二十三日,西南道行營都總管王超赴屯所,宴餞於長春殿。 七月二十四日,永清軍節度使周瑩赴高陽屯所,宴餞於長春殿。 十二月十七日,詔:「每內宴,宗正卿令升殿座,班次依今班儀。」 六年三月七日,宴餞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种放於龍圖合,翰林侍講、侍讀學士預。 九月二日,詔曰:「朕痛切友於,時當宴饗。修俎豆之事,禮則有之;聽金石之音,情所未忍。其秋宴宜不舉樂。」先是,七月,安王元傑薨,禮官言安王喪舉哀成服,禮畢服除,宴日用樂無嫌,復下是詔。 十三日,詔軍員赴內宴,須文武班後方得入。 七年正月一日,詔朝元殿上壽,三佛齊、大食、蒲端進奉人使已下,在西廊南頭副指揮使之下歇空座。 景德元年十月二日,宴近臣於崇政殿,餞參知政事王欽若判天雄軍,侍衛馬軍都指揮使葛霸充邢洺路都總管,以將親北征也。 二十五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舉樂,以明德皇后園陵畢也。舊制,卿、監座於東廂,不升殿。時光祿卿陳省華權知開封府,特升於兩省五品之南,別設位。 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北征凱旋賜近臣宴於寇準第,諸帥臣宴射於本司,賜上尊珍膳。 二年正月十三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舉樂。 二月二十四日,詔含光殿春宴,占城、大食進奉人使於西廊南頭赴座。 三月九日,賜宰臣、樞密酒果,翰林學士以下宴於本院,館閣官於秘閣,以考校舉人之勞。自是凡貢舉畢皆然,後多辭免。 五月二十日,宴近臣於資政殿,餞右諫議大夫种放賜告游嵩山。帝作七言詩賜放,令屬和,命從臣皆賦。有詔放上道日,兩制、館閣官餞於瓊林苑,放固辭,復賜會於秘閣王欽若之直廬。江少虞《類苑》:景德中,种放賜告蹔還嵩山,真宗置酒資政殿餞放,侍臣當直者四人預焉。時所司不宿具,皆相顧不敢坐,上乃親定位次,翰林學士晁迥西向,資(正)〔政〕殿學士王欽若東向,知制誥朱巽南次迥,待制戚綸次欽若,放北面對,上特示客禮。酒半,上賦七言詩一章賜放,放和,侍臣皆賦,士大夫榮之。 十一月十五日,詔翰林儀鸞御廚司,每內宴差托食天武官、排食院子、兵士、工匠等,除常例差軍員管勾外,別選差指揮使或員僚一名,專令禁止語聲,無令聞及殿庭,違者即付所 屬科罪。仍命廊下管勾使臣檢校。 二十九日,契丹國母遣使來賀承天節,入見,宴於長春殿,酒五行而罷。 十二月四日,命鎮安軍節度使石保吉賜契丹使宴射於玉津園。自是凡契丹使至,皆賜宴射,命節度使或樞密使,天聖后率用管軍者主之。 五日,宴尚書省五品、諸軍都指揮使以上、契丹使於崇德殿,不舉樂。時契丹初來賀承天節,擇膳夫五人齎本國異味,就尚食局造食。詔賜膳夫衣服、銀帶、器帛。以明德太后喪制故也。 八日,契丹使辭,宴於崇德殿。自後契丹使見、辭如此例。 十五日,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赴上,賜會於秘閣,近臣畢集。翌日,又會館閣群官於秘閣。《麟台故事》:景德二年五月,以新授資政學士王欽若赴職,宴近臣於秘閣,賜欽若七言詩,令屬和。是月,上親試河北防城進士,賜第畢,賜輔臣酒果,宴翰林學士已下於本院,館閣官於秘閣。 十七日,詔宣徽院:凡有宴會,令入內內侍省差中使六人分朵殿兩廊上,約百官、軍員,無得言笑諠嘩。仍差合門祗候四人往來提舉,違者具名以聞。殿前侍衛馬步軍司各鈐轄軍員,令座次端謹,不得諠笑及先出。 三年正月一日,命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宴契丹使於都亭驛。自後賀正旦使在館皆然。 四月五日,幸崇文院觀四庫圖籍,宴從臣於(從)[崇]政殿。 二十四日,右諫議大夫种放請告歸終南山,詔放及侍講侍讀學士、龍圖閣待制,至龍圖閣,〔賜〕宴以寵行。帝作詩賜之。《麟台故事》:右諫議大夫种放有兄喪,請告歸終〔南〕營葬。是日,召放及侍講侍讀學士、龍圖閣待制至直龍圖閣,賜宴以寵行。上作詩賜放,命侍臣皆賦詩。上曰:「放雖在京轂,而咸(泰)〔秦〕學徒繼踵而至,亦嘉事也。」放頓首謝。翼日,又賜宴於秘閣,館閣 官皆預,命集賢院學士宋白已下賦詩餞放。 五月十二日,武勝軍節度使吳元扆修奉諸陵回,宴於長春殿。 七月二十五日,大宴。御廚言:「御膳諸局地頗狹隘,請移諸王幕次於殿門之外。」詔不許,但令(令)於局次之內量設防攔。 九月七日,宴近臣於龍圖閣之崇和殿,餞侍講學士邢昺赴曹州。刑部尚書溫仲舒、宋白、吏部侍郎郭贄預焉。即席賜詩二首以寵其行,命群臣咸賦。 十三日,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知曹州,賜宴於宜春苑,兩制、學士、待制皆預。 十月二十四日,宴群臣於崇德殿。自莊穆皇后上仙,至是始用樂。 四年二月十八日,御樓,賜宗室百官宴於都亭驛,翌日如之。自是凡賜酺,皆遣官主之,事畢各賜器幣。 九月三日,大宴,樞密院定交州進奉使峰州刺史黎明昶、副使安南掌書記殿中丞黃成雅悉座於本班。帝以成雅班品稍遠,俾遷之,且訪其禮於輔臣。王旦等曰:「昔子產朝周王,饗以上卿之禮,子產固辭,受下卿之禮而 還。國家惠綏遠方,升其班序,亦無嫌也。」乃詔升成雅於尚書省五品之次。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庚寅,有司上《都亭驛酺宴位圖》。 二十八日,詔應致仕官並赴都亭驛酺宴,其御樓日合預座者亦聽。朝臣受命已辭及到闕未見者,並令預會。 二月二日,賜文武百官宴都亭驛,命內侍就賜教坊樂,御製《荷天書降大酺》五、七言詩,咸令屬和。中飲,又命內侍賜上尊酒、果子並花。宗室宴於寧王元墦宮。 等,並如百官。 三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於宰臣王旦第。都亭驛用樂、賜詩及酒 四日,宴百官於都亭驛,宗室於玉津園。 五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於宜春苑。初,有司定止賜百官都亭驛宴二日,帝特命分就私第、禁苑賜會。自是凡賜酺五日,皆用此例。自一日至五日,皆令殿前都指揮使劉謙、馬軍都指揮使曹璨、步軍都指揮使王隱,各會所部將校,及賜諸班直茶酒。先是,遣使臣押賜諸軍宴會,多不從容,實時而罷,又其日使臣亦預座。自是,令樞密院指揮不得赴座,專切管勾,務在豐潔,仍令至晡晚而罷。又分遣中使六人往河北、河東、陝西諸路賜總管、鈐轄等宴,應官吏並預而官給其費。 四月九日,知樞密院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赴泰山經度制置,宴餞於長春殿。權三司使丁謂以計度糧草預焉。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八月二十七日,詔含光設秋宴,三佛(齋)[齊]進奉人使令於西廊南頭赴座。 十月十五日,詔:「諸州旬設駐泊禁軍諸校,其本州島軍員皆不獲預,自今宜並及之。」 十一月十日,以封禪禮畢,詔兗、鄆州各賜羊、酒、緡錢,今長吏廣設筵會,以宴官僚。 二十五日,宴近臣、契丹使於長春殿,以將奉冊謁廟,不舉樂。契丹使來賀承天節也。 二十八日,東封回,含光殿宴,詔大食、占城進奉人使並邛部川進奉蠻王於西廊副兵馬使之下一行赴座。 十二月一日,以封禪禮畢,賜諸路總管及鈐轄等羊、酒,令館設官吏將校。 六日,詔崇德殿宴,夏州進奉人使於西廊南赴座,交州進奉人使以次歇空座,進奉押衙、軍將次交州人使赴座,契丹舍利從人於東廊南赴座。 二十六日,詔:「軍校赴宴,並令終宴。營在城外者,如至夕,遣內侍持鑰往諸門,俟盡出闔扉入鑰,著為定式。」 二十八日,詔以南衙為錫慶院備宴會。先是,酺宴則集於尚書省或都亭驛,誕節齋會則就相國寺。帝以佛舍中烹 優笑,有虧恭潔,乃令內臣度館宇顯敞者易之。南衙即太宗尹京時府邸,秦王、許王繼居焉。後虛其正位,故以為院。 三年三月十六日,御干元樓觀酺。自是凡五日。是日,宴從臣於樓上,父老、蕃官樓下。 十七日,宴文武百官於錫慶院,臣僚有受官未謝者亦赴,宗室於寧王宮,帥臣於本司。 十八 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王旦第。 十九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含芳園。 二十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玉津園,帥臣於本司。 四月七日,集賢院學士种放得告歸終南山,詔近臣宴餞於龍圖閣,帝作五言詩賜放,命學士以下即席賦詩作序。龍圖閣直學士杜鎬以不能屬文,遂令援引名臣歸山故事。翌日,內出群臣詩序示宰臣,以晁迥詩、楊億序為優,因令別自繕寫送放,時論榮之。一雲鎬獨誦《北山移文》,意規放也。 五月十三日,宴廣平公德彝等及侍教時大雅於本宮,以講書終篇。 十二月四日,宴契丹賀承天節使於崇德殿,不作樂,以晉國大長〔公〕主薨罷大宴故也。 三年正月五日,宴契丹告哀使於崇德殿,不作樂,契丹國母卒故也。 六日,賀正使辭,宴如例,以契丹國母喪。自後契丹國有喪,其使者見、辭雖賜酒,皆不作樂,遇輟朝則御便殿。 七月二日,玉清昭應宮紫微殿上樑,宗室、近臣詣宮焚香,仍賜宴飲。 八月二十三日,宴餞汾陰經度制置使、知樞密院陳堯叟於長春殿,副使翰林學士李宗諤預焉。 九月一日,帝幸左承天祥符門觀上樑,遂宴於崇政殿,賜從官襲衣、金犀帶、緡錢有差。陳堯叟、李宗諤、林特在汾陰,遣使就第賜如例。 十五日,宴契丹遺留使於崇德殿,不舉樂。 十月二十日,宴契丹告征高麗使於崇德殿。 十二月一日,陳堯叟來朝,宴於長春殿,特召三司使丁謂預。故事,三司使不預,時謂計度糧草還,故特名。 四日,宴契丹賀承天節使於崇德殿,不作樂,以晉國大長主薨罷大宴故也。 四年正月六日,詔甘州、交州進奉使副,夏州進奉教練使,並令赴崇德殿宴。甘州、交州使升朵殿座,夏州押衙於東廊南頭歇空座。 二月二十一日,駐蹕河中府,御鼓角樓觀酺,凡三日,賜樓名曰駐蹕宣恩。是日,宴從臣於樓上,諸蕃朝貢使、父老於樓下。 二十二日,賜親王、輔臣、百官酺宴於行(宮)在尚書省,凡二日。 二十六日,次華陽頓,賜酺宴於行宮南垣之望仙亭,賜亭名曰宣澤。 二十八日,次湘城頓,宴虢州父老於行宮門。 三月二日,駐蹕陝州,賜酺宴於州門樓,賜樓名曰沛澤惠民。 十七日,宴宰臣、親王、文武百官於河南府舍。 二十六日,駐鄭州,宴父老於殿門外,不作樂。初,將設酺宴於子城門,賜樓名曰迴鑾慶賜。尋以甫近太宗忌日,乃詔罷酺,止宴犒。 八月九日,曲宴宗室、輔臣於後苑,賜襲衣、金帶、器幣有差。刑部尚書馮拯以新解政事,特詔預會,賜與同之,以汾陰禮成故也。 二十五日,復賜酺宴,文武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相王宮。 二十六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王旦第。 二十七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瓊林苑。 二十八日,宴 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玉津園,帥臣會於本司。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詔內宴,內侍省差使臣於殿上管勾,候(宴)[帝]起離御座入殿門,諸司方得收什器物。 十月二十六日,以聖祖降臨,宴宗室諸親於萬歲殿。 六年二月六日,御干元門樓觀酺,近臣咸預。宴畿內父老於樓下。自是凡五日。 七日,宴文武百官於錫慶院,宗室諸親於潛龍園。 八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王旦第,帥臣於本司。 九日,宴百官於錫慶院,修玉清宮使丁謂已下於本宮。凡自修宮已來,凡遇錫宴,修宮使等洎使臣、軍校、兵校,皆別賜會。 十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玉津園,帥臣於本司。其日,又賜太常博士、中書堂後官劉明恕等錢二千,羊五口,酒十樽,令賜酺日飲會。時明恕等上言:「向來酺宴,樞密院副承旨已下至大理寺法直官皆預,堂後官各有正官,望比類聞奏。」王旦言預宴非便,故特有是命。 三月,詔赴宴臣僚失(理)[禮],閣門、御史台失於彈劾者,委宣徽院紏察以聞。 四月二日,宴近臣於長春殿,餞迎奉聖像使丁謂,副使(朝)[翰]林學士李宗諤預焉。 五月五日,宰臣王旦赴應天府迎奉聖像,宴餞於長春殿。 二十九日,宴近臣於長春殿,以王旦、丁謂使還故也。 六月二十五日,賜輔臣宴於上清宮,以先天節前七日建道場故也。 二十六日,詔:「自今賜宴,如諸司使、副使已下與文武百官同筵,合門差人赴御史台同貼定座次。如分兩筵,親王與諸司使、副使已下同筵,即依樞密使與諸司使、副使等同筵例,合門一例貼定圖子進呈。」 笏宣賜。」 八月六日,詔:「自今臣僚出使,都城外賜筵接送者,其賜酒果使臣令內侍省差殿頭以上,令服 十日,宴餞奉祀經度制置使丁謂於長春殿,副使翰林學士陳彭年預焉。 九月二十七日,詔以元德皇后升祔,應文武百官、軍員等,候禮畢並於錫慶院賜宴。 十月五日,以升祔元德皇后禮畢,宴文武百官、內職、禁軍都虞(侯)[候]已上於錫慶院。 七年正月二十三日,御奉元均慶樓觀酺,從臣預座。宴父老於樓下,賜時服、茶絹,設山車百戲,聽民縱觀。 二十四日,復御樓,宴父老,賜群臣於咸平寺。 二十五日,以順祖忌罷酺宴。 六月二十一日,景靈宮朝修使、宰臣王旦入辭,宴於長春殿,不舉樂,以曹王在殯也。賜襲衣、金帶、鞍馬以寵之。 八月九日,王旦使還,復宴於長春殿。 二十五日,真游殿上樑,詔近臣焚香,因宴於長春殿。 九月七日,詔輔臣、宗室觀萬歲殿上樑,宴於崇德殿西苑門。 十月十一日,詔以玉清照應宮成,賜在京酺五日,西京、南京三日,諸州一日。京師以十一月十日始,諸州並以十二月內擇日。帝以景靈宮建創以來,中外協力,因命 頒飲宴。 十 三日,宴輔臣、宗室於崇政殿,賜襲衣、金帶、器幣,射於太清樓下,以奉祀禮成也。初,詔用十二日宴,以向敏中私忌,故就是日。 十一月四日,幸玉清昭應宮,宴近臣於集禧殿。 十日,帝御干元門觀酺者五日。是日,近臣咸與,宴京畿父老於樓下,賜錦袍、茶、絹。 十一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瑞聖園。 十二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王旦第。 十三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瓊林苑。 十四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玉津園,帥臣會於本司。 二十九日,宴輔臣於崇政殿,以丁謂來朝。先是,謂請赴承天節上壽故也。 十二月三日,丁謂赴亳州,復宴餞於崇政殿。 八年正月九日,宴近臣於會靈觀,以玉清昭應宮奏告禮畢也。其日,以歲節賜宗室宴於潛龍園,帥臣於本司。 二十一日,賜宰臣向敏中以下宴於會靈觀,以景靈宮興功也。 四月三日,以景靈宮立木,賜宮使向敏中以下宴於會靈觀。 六日,宴近臣於長春殿,以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振武軍節度使王能來朝。合門言:「舊制,掌兵帥臣無此禮例,能既赴座則殿前曹璨等皆當侍立,於能品秩非便。」尋令璨等預座,非常制。自後帥臣掌兵者出入,遂如此例。 五月二十五日,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寇準赴河南府,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赴鎮定屯所,宴餞於崇政殿,不作(作)樂,以信都郡王德彝在殯故也。 七月二十五日,宴參知政事丁謂等於玉津園,以修大內畢功故也。 九月十日,大宴,詔注輦使序位如龜茲使例。 九年正月四日,契丹使辭,宴於崇政殿,不舉樂,以孟春(亨)[享]廟致齋故也。自是遇致齋皆如之。 六月七日,宴餞兗州景靈宮慶成使使:原作「宴」,據《長編》卷八七改。、宰臣向敏中,宴於長春殿以寵其行。 八月十六日,宴近臣於長春殿,以向敏中使回。不舉樂,閔雨也。 二十八日,宰臣丁謂面陳:「生日蒙降詔賜生餼酒樂,令就私第宴會,優異之禮,非臣敢當。況禁樂以來,未嘗陪侍游幸,兼在會靈道場齋宿,望賜寢罷。」從之。王旦曰:「臣等每遇生日,曲蒙恩賜,又遣諸司供帳。況兩制近臣皆有兼掌,並廢務一日,以私妨公,望特寢賜與,所許集會止召親舊。」帝可之。自是賜酒餼如故,惟不設會。 九月十九日,宴餞平江節度使、知昇州丁謂於長春殿,不作樂,大享致齋故也。自是遇大享不作樂如例。 天禧元年正月五日,宴尚書五品、諸軍都虞(侯)[候]以上、契丹使於崇政殿,以廟享散齋不作樂。 二月四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又宴宗室於相王宮。 五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向敏中第。 六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瓊林苑。 七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玉津園,帥臣各於本司。 十三日,宴餞兗州太極觀賓冊使、宰相王旦於長春 殿,副使、尚書右丞趙安仁預為。賜襲衣、金帶,旦加鞍勒馬。 四月九日,王旦使還,復宴於長春殿。 二十九日,宴龍圖閣待制、直閣於秘閣,以待制查道出知虢州,故餞之。 五月二十九日,宰臣向敏中使西京,奉安太祖聖容,宴餞於長春殿,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七月十九日,向敏中使還,復宴長春殿。 九月十五日,宴近臣於長春殿,餞河陽三城節度使張旻。不作樂,以王旦在殯故也。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保靜軍節度使王能來朝,以疾詔免舞蹈,仍罷賜宴。三月,能赴鎮曹州,止入辭於崇政殿,復罷宴餞。 四月四日四日:原作「二日」,據《食編》卷九一改。,詔近臣、館閣、三司、京府、諫官、御史詣宜聖殿,朝拜太宗聖容,遂賞花。又至龍圖閣觀書賦詩。時詔諫官魯宗道四人皆赴。 〔九月〕二十四日「九月」二字據本書禮六○之八補。,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通王宮。 二十五日,復御樓宣賜父老「賜」字原脫,據本書禮六○之八補。,後三日皆然。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向敏中第,帥臣於步軍司。是日,慶雲見於樓上,日生赤黃珥。 二十六日,宴百官於錫慶院。 二十七日,宴宗室於錫慶院,賜輔臣酒果。時將宴於苑中,向敏中等懇辭,故罷之。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宴餞武寧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旻於長春殿,不作樂,以旻起復故也。 十一月二十八日,禮儀院言:「自今文武官丁父母憂起復,不赴宴會外,其餘服制式假滿者並赴。」從之。 十二月十四日,翰林學士錢惟演上言:「伏見每賜契丹、高麗使御筵,其樂人白語多涉淺俗。請自今賜外國使宴,其樂人詞語,教坊即令舍人院撰,京府、衙前令館閣官撰。」從之。既而知制誥晏殊等上章,援典故求免(拱)[供]撰,遂仍舊令教坊撰訖,詣舍人院呈本。 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諫、直集賢院祖士衡上言:「伏見大宴,皇帝更衣降座, 臣方退。及再座,群臣升殿,然後皇帝出就御座。群臣謝賜花,止拜於座次。欲望自今每更衣,所司揖群臣下殿,以俟皇帝降座。再座,群臣先班於殿庭,俟皇帝升座乃上殿。如賜花則再拜於庭。」從之。 九月,中書、樞密院言:「自今除慶節上壽外,春秋二宴及賜群臣會,請並就錫慶院。」從之。給散酒食如例。 十八日,侍御史知雜劉燁言:「九日恩賜臣並館閣臣僚宜春苑御筵,止有十一人到苑,直史館張復等一十五人不赴。乞今後每遇宴會,稱疾不赴者,並差中使、醫官看驗,如涉虛偽,嚴行朝典。」詔復等特免取問,今後依奏施行。 十月二日,資善堂上樑,皇太子會(官)[宮]僚觀之,太子太保王欽若承詔旨預焉。 五日,御正陽門觀酺御正陽門觀酺:原無,據本書禮六○之七補。,宴皇太子、宗室、近臣於樓上,父老於樓下,西南藩進奉使咸預。 六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涇王宮。 七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帥臣於步軍司。 八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瓊林苑。 九日,雨,輟酺,宴帥 臣於殿前司。 十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丁謂第。帝自中春不(預)[豫],至是康復,五日御闕門,民庶瞻望威顏,罔不歡忭。 十月二十六日,皇太子會師傅於資善堂,賜教坊樂。 二十九日,宴輔臣龍圖閣,以御集殿閣興功也。 五年正月十八日,詔近臣觀天章閣興功,宴於承明殿。 珠殿上樑,宴於承明殿。 二月十一日,詔近臣觀群玉 二十八日,詔近臣觀天章閣上樑,宴於群玉殿。 三月五日,合門言:「每遇大(輔)[酺],前後殿不座。內客省使至合門祗候、內諸司使副、宗室將軍已下,公服系鞋,內東門起居;宰臣、親王已下應侍宴臣僚系鞋,於天安殿門外起居,隨駕登樓。皇親已下並駙馬都尉,中筵後依例不座。勾當賜酺諸司使副於朝元門外,次已辭未發、合赴酺宴團練使以下別班起居,執球仗供奉官於靈台北,勾當賜酺內侍使臣於靈台南,次軍巡使、巡檢、廂都指揮使已下並常起居,次父老起居訖,赴座。」(復)[從]之。 七(月)[日],復御樓。自是凡四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涇王宮。 八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 九日,宴百官於錫慶院,宗室於涇王宮。 十日,宴宗室、內職於錫慶院,近臣於丁謂第,帥臣各宴於本司。 二十日,奉御集自玉清昭應宮安於天章閣,賜輔臣宴於閣下。 四月十四日,皇太子生辰,賜輔臣、宮官宴於資善堂。 五月十九日,以《封禪》、《汾陰迎奉聖像》等記版鏤畢功,賜會於丁謂第,輔臣皆集。 八月十六日,宴近臣於景靈宮園,以萬壽殿成也。 干興元年仁宗已即位未改元。十一月二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作樂,以真宗山陵禮畢。 十二月三日,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威塞軍節度使夏守恩自山陵修奉回,宴於長春殿。 仁宗天聖二年八月一日,宴文武百官、諸軍副指揮使以上於崇德殿,以諒陰畢始聽樂。 三年四月,干元節錫宴。百官方入,將就班,值大雨,詔罷宴。中書、樞密、兩制、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等各賜酒食,文武百官並於朝堂賜酒食,諸軍副指揮使已上許取便請食。命樞密副使張士遜赴都亭驛押伴北朝人使御筵,用教坊樂。 九月二十二日,詔差出外任已朝辭未進發,遇宴並令宣赴。 五年正月六日,皇太后御崇政殿垂簾,契丹賀皇帝正旦使蕭信等辭,賜酒三行而止。復詣崇德殿辭,仍賜宴於本殿。 十三日,皇太后御崇政殿垂簾,契丹賀長寧節使蕭道寧等辭,退詣崇政殿辭皇帝如儀,賜宴於本殿。 八月一日,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保順軍節度使、充滑州修河都總管彭睿辭,宴於崇政殿,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六年四月七日,宣州觀察使、駙馬都尉、知澶州李遵勖辭,宴於長春殿。朝廷優待戚里,出於特恩,非常例。 十一月一日,以滑州 天台埽成,曲宴文武百官、諸軍副指揮使已上於崇政殿。 八年閏十月二十四日,宴近臣於太清樓,餞翰林侍講學士孫奭赴兗州,詔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預。樓四壁陳御飛白書,賜從官人一軸,別取大字四軸分賜呂夷簡、張耆、孫奭、晁迥。遂宴樓下,教坊奏樂,飲九行。皇太后以巨觥賜從官飲,迥班在一品最南、御史中丞之次,呼迥至榻前,問其年及飲餌之節。迥曰:「臣年八十一歲,所服草藥。衰暮之年,幸逢聖世,兼(勇)[男]宗愨叨預近職,父子侍宴,榮幸之極,何以上報!」飲罷,別罷迥別罷迥:「罷」字疑誤。,命坐,賜襲衣、犀帶、錢三十萬、米百斛、酒二十缾。 明道二年十一月二日,宴近臣於紫宸殿。 景佑二年八月三日,宴宰臣、百官、諸軍副指揮使已上於紫宸殿,酒七行,始作樂。 九月十五日,詔殿庭宴會少闕雨備,令三司製造油屋拂廬。 三年十月三日,殿中侍御史施昌言言:「集英殿殿庭多閒人觀看,頗見諠瀆,請今後選內臣二人殿門辨認,無令違犯。」詔皇城司、入內內侍省申明條約。 五年二月十六日,宰臣王隨言:「清明節私第賜會,乞就會靈觀御筵亭子排設。」從之。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中書門下言:「自來宴會及前後殿坐朝,應御座左右並殿庭侍立臣僚等,往來語話,或至諠嘩,有司並不彈奏。自今違者,令宣徽使、合門、御史台、入內內侍省具姓名以聞。」從之。 慶曆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御史中丞賈昌朝言:「今後宴坐臣僚,乞不許三司、御廚、翰林司別將酒饌供應,中宴更不先退。」從之。 四年九月,詔宗室宴於太清樓,遂射於苑中。 五年正月二十五日,宴契丹告西征使於紫宸殿。 四月四日,合門言:「夏國賀干元節使赴宴,已許於朵殿上座。所有幕次,集英殿宴,契丹在右承天門裡南廊下,夏國使欲於垂拱殿柱廊西廊下;紫宸殿宴並上壽,契丹使在紫宸門外從西第二位,夏國使欲於垂拱殿柱廊西南廊下。」從之。 十月五日,宴契丹獻戎捷使於紫宸殿。西征所獲馬三百疋、羊二萬口、九龍車一乘。 二十七日,以升祔章獻明肅、章懿皇后禮畢,賜百官宴於錫慶院。 十一月十七日,以講《毛詩》徹,宴近臣、宗室及講讀官於崇政殿,賜花作樂,從官皆獻詩、頌。 六年三月六日,合門言:「舊例大宴,皇親、駙馬、樞密使副不赴座。今樞密使、同平章事、駙馬都尉王貽永合取旨赴(廊)[座]。」 七年正月十八日,侍御史知雜李柬之言:「本朝故事,錫宴推恩,赴座臣僚所賜花並戴歸私第,在於行路,實竦榮觀,耀於私門,足為慶事。自景佑以來,因近上臣僚或威重自處,或輕率自便,纔出殿門,未及行馬,已取賜花授之左右。冬則擁裘而退,夏則頂帽而歸。自茲澆風,襲成慢禮。今除執政大臣並人使遇內宴及御筵並戴花歸第,其餘兩省至百 寮,率皆相仍輕擲賜以為雅厚。欲乞今後凡預大宴並御筵,其所賜花並須戴歸私第,不得更令僕從待於馬後。仍令御史台糾舉違犯以(問)[聞]。」從之。 八年三月十八日,詔集英殿宴以泥雨不座。今後如遇不座,並依常朝,崇政殿亦不座。 皇佑元年二月十七日,詔近臣赴崇政殿觀三聖御容,遂賜宴。 四月二日,宴契丹告西征使於紫宸殿。 二年三月十三日,契丹遣使耶律益、趙柬之見於紫宸殿,遂宴垂拱殿,以來告西征還。 十月二十一日,宴京畿父老百五十人於錫慶院,時明堂禮畢也。 三年三月十六日,合門言:「集英殿春宴,勘會唃廝囉進奉人已朝辭未進發,赴與不赴宴者。」詔就驛賜酒食並花。 四年三月十九日,詔座宴軍員如有酒,管軍臣僚令先歸營,合門放去,更不彈奏。 四月六日,詔唃廝囉、磨氈角等進奉使,並令赴宴。 十月八日,宣徽南院使、荊湖南北路宣撫使狄青辭,宴於垂拱殿。 五年四月三日,狄青還朝,宴於垂拱殿。 十二月二十七日,合門言:「臣僚每遇筵宴並北朝人使見辭,不得請一日假。如實有患請假將理者,仍關報內侍省,差使臣、醫官看治。」從之。 至和元年六月二十七日,西上合門使李惟賢言:「大宴日,教坊於殿庭東西排立供奉官班內,假裝排立使臣,牽拽入戲。伏緣東西排立並系侍殿班次,伶人雜之,以為戲玩,北使諸蕃侍宴觀瞻,恐失朝儀。欲乞令教坊今後更不得於殿廷侍立班內(候)[假]裝使臣、行門諸班以為戲玩,如敢違犯,仰合門彈奏。」從之。 二年三月八日,翰林侍讀士、知徐州呂溱辭,特命於資善堂賜宴以餞之。仍詔自今由經筵出者 如例。 九月二日,宴契丹告哀使於紫宸殿。契丹宗(直)〔真〕卒。 十二月十七日,宴契丹(遣)[遺]留使於紫宸殿。 嘉佑元年二月六日,宴契丹謝冊立使於紫宸殿。 三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每歲上巳、重陽賜會,其推直官、主簿望許隨台官赴。」從之。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命契丹國信使觀金明池水嬉,賜宴瓊林苑。 四年正月六日,契丹賀正旦使辭,命宰臣韓琦押宴於都亭驛,以未御殿也。先是,去歲十二月,詔明年正旦日食,其日百官毋得拜表稱賀。自今月二十一日不御前殿,減常膳,宴契丹使勿作樂。至是未御殿故也。 六年三月十七日,同知太常禮院晏承裕言晏:原作「宴」,據《長編》卷一九三改。:「宰臣富弼母喪,君臣之義哀樂所同,請罷春宴,以表優恤大臣之意。」從之。承裕,弼之妻弟,帝雖用其言,議者皆以為非。 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詔從臣於天章閣觀三朝瑞物,復宴群玉殿。酒行,帝宣諭曰:「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復辭。」因召宰相韓琦至御榻前,別賜一大 ,又出禁中名花,以金盤貯香藥,令各持以歸。從臣莫不沾醉, 至暮而罷。 八年英宗已即位未改元。八月,契丹使辭於紫宸殿,命坐賜茶。(當故事)[故事當]賜酒五行,自是終諒闇,皆賜茶而巳。 英宗治平二年正月三日,賜 臣及契丹使宴於錫慶院。 三年九月十一日,穎王上言,請免宴日西廚主樞密使已下會。從之。 四年六月三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大遼國祭奠、弔慰使副蕭禧等入見,命參知政事吳奎賜宴於都亭驛。故事,契丹使見,置酒紫宸殿,以諒闇故就驛賜宴。見、辭亦如之。自是終諒闇,賀登寶位、正旦人使見、辭皆如之。 十月十日,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刑部侍郎李受致仕,賜會於資善堂。宇文紹奕《燕語考異》燕語考異:原作「燕考異」。按《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一:「《燕語考異》十卷,成都宇文紹奕撰。」此脫「語」字。其書乃考辨葉夢得《石林燕語》,今有清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輯佚本,附於《石林燕語》各條之下。然下面所引一段實乃《石林燕語》之文,見今本《燕語》卷三,非《考異》之文。《大典》編者蓋以相連而誤引。:宋神宗初,李少保柬之自侍讀致仕,上特召對延和殿,命座賜茶。退,偕講讀官燕餞於資善堂。後數日,李侍郎受繼去,亦用柬之故事,召對賜燕。二人皆英宗經筵舊臣,故禮之特厚,非常例也。 神宗熙寧元年正月一日,大遼國信使賜宴於都亭驛,命樞密副使邵亢主之。故事,正月五日宴國信使於紫宸殿,以近英宗小祥,故止賜宴。自是大祥亦如之。 錫慶院御筵臣僚凡八十餘員,請假不赴,雖稱各有事故疾病,然一日之內何其多邪 竊恐錫慶院賜宴,依前畏避暑熱,請告者益多,則宴座稀 ,何以觀示遠人 今後凡遇宴設,文武官非大故及實有疾病,不得投牒請假。如妄託故,仰御史台覺察。」從之。 四月十三日,御史中丞滕甫言:「臣聞君召不俟駕而行,此臣子所以恭其上也。君設宴以召臣,臣託故而不至,甚非恭上之節也。近 二年四月十四日,大遼國使耶律奭等辭於崇政殿,命坐賜茶,命參知政事王安石賜餞宴於都亭驛。先是,詔以河決、地震,方夏大旱,不御前殿,減常膳,罷同天節上壽,仍徹樂,故止賜茶。 五月六日,宴宰臣、百官、宗室於紫宸殿,酒九行,始作樂。 六月四日,宰臣曾公亮西京應天禪院會聖宮奉安仁宗、英宗神御回,宴於垂拱殿。 八月四日,以兩朝實錄成,宴近臣於垂拱殿,修撰、檢討官預。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宴從臣於齋殿。 十月二日,合門言:「今月一日,文武臣僚各賜時服,內軍員著錦襖子。三日令集英殿宴諸軍副指揮使已上,未委令公服或著錦襖子,依例免杖子赴座。」詔著錦襖子,免杖子赴座。 七日,中書、樞密院遷居東西府,賜宴宰臣王安石位,兩制、知雜御史已上預焉。 九年三月五日,安南道經略招討使郭逵辭,宴於垂拱殿。 四月二日,合門言:「近制,大宴不用兩軍妓女隊舞,只用教坊小兒之舞,令宗室遙郡刺史已上赴座,皇伯、叔、兄官未至遙郡亦預。勘會集英殿朵殿座 外更接續座於西廊,即與大遼國舍利從人相接,乞止令遙郡團練使已上赴座。」詔從之。皇伯、叔、兄系遙郡團練使已下者,並免侍立。 十日,以大遼國母卒,輟同天節上壽。 十三日,宴罷,參知政事元絳押賜賀同天節使。 五月二日,詔:今後皇親正任並依外官正任座位,與軍廂主歇空照直座。 三日,宴大遼告哀使於集英殿,不作樂。 八月十二日,宴大遼遺留使於紫宸殿,不作樂。 二十五日,詔:大慶、紫宸殿上壽,樞密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簽書、同簽書院事、宣徽使、三司使、副使令赴座,其宣徽使上壽及大宴,與免殿下拜,候群臣升殿即隨班。 九月二十五日,詔:今後宴會遇分座,樞密使已下、宣徽使依侍立座次並在西,參知政事並在東。 元豐元年閏正月八日,宣徽北院使王拱辰請以女童代集英殿大宴小兒隊舞。從之。 三月五日,賜使高麗安燾等宴於永寧院。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言:「紫宸殿宴日,唯東廊角門無使臣幾禁,乞自今差兩省使臣二人守察。」從之,仍詔殿後御閣前廊上角門,差行宮殿門使臣一員監守。 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遼國遣賀正旦使蕭福全、鄭顓入見,賜宴於都亭驛。先是,太常禮院言:「十二月壬申,慈聖光獻皇后禫祭,戊寅遼使見。謹按《禮》曰『是月禫,徙月樂』,又曰『禫而醴酒』。今遼使見在禫祭之後來逾月,於禮可以置酒,而不可以用樂。」詔遼使朝見不置酒,就館賜宴。 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宴景靈宮祠官於紫宸殿。 十二月十七日,詔罷賀正遼使見日作樂,以臘享致齋故也。初,合門言:「甲戌臘享前三日,皇帝不游幸,不作樂,賀正使賜御筵徹樂,如至和二年、元豐元年故事。」詔以雖有舊例,然虜人素以用樂燕犒為恩禮之重,三省、樞密院宜更詳度取旨。然卒用例。按《實錄》,至和二年四月十一日,契丹母遣歸德軍節度使左驍衛上將軍蕭知微、永州節度觀察留後王澤,契丹〔主〕遣保安軍節度使左監門衛大將軍耶律防、殿中監王懿等駕干元節,見紫宸殿,遂宴垂拱殿,以雩祀齋禁不作樂。元豐元年故事,《實錄》不載。 七年二月二日,文彥博乞免入覲日都城外御筵及見日對御賜宴。詔許免郊勞御筵。 五日,文彥博入覲,宴於垂拱殿。上命酌御樽酒一 賜彥博,面諭云:「知酒量未退,可飲盡。」彥博再拜以謝。 三月二日,宴文彥博於瓊林苑,賜御製詩,以彥博入覲也。 八年哲宗已即位未改元。七月二日,詔夏國陳慰使、副赴闕,遇將來坤成節日已放見,勿令與宴。以太皇太后垂簾故也。 哲宗元佑五年二月二十九日,以太師文彥博致仕,詔即玉津園宴餞,宰臣呂太防主之,三省、樞密院暨侍從官皆赴。其後彥博言:「蒙聖恩候臣出門,於瓊 林苑賜餞送。御史緣前日孫固薨御史:疑有誤。,昔臣與固同(再)[在]三省供職,義均休戚,乞罷。」詔至日三省、樞密院官於瓊林苑宴餞,更不用樂。 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詔權罷獨看。故事,大宴前一日御宴殿閱百戲,謂之獨看。以修國史范祖禹言:「是日進(主)[呈]《神宗紀》草,系大宴前一日御集英獨看,恭惟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有是命。 紹聖三年六月十六日,合門言,人使見辭紫宸殿,垂拱殿開宴,樞密都副承旨侍立。 二十三日,詔特輟春宴賞花釣魚,以嗣濮王宗綽喪未出殯故也。 四年十二月十日,詔罷獨看。元佑中止權罷,至是罷之。 元符元年五月十一日,以受寶畢宴於紫宸殿,宰臣已下,文臣職事官六曹員外郎、監察御史已上,武臣郎將、諸軍副指揮使已上與坐。 三年正月四日,紫宸殿宴遼國使、副,以上服藥罷,止就驛賜宴。 三月十三日,遼國信使蕭德崇、副使李儼見於紫宸殿,曲宴垂拱殿。 徽宗崇寧元年三月一日,詔定王戚遷外第日,宗室正任已上送至第,仍就賜御筵。 大觀元年三月三日,駕幸金明池苑,賜宰臣蔡京已下宴。 政和二年四月初八日,燕宰執、親王於太清樓。 十二月二十三日,宴輔臣於延福宮。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詔修延福宮畢,賜輔臣已下宴於本宮。 九月一日,駕幸延福宮,賜宰臣巳下宴。 五年九月十二日,殿中省言:「東上合門奏,今月八日集英殿宴,教坊未喝酒遍,有尚醞奉御李弼不合赴揭盞位失儀。檢會政和《殿中省通用敕》,諸應奉失設若稽緩者謂如應進酒食而不即進、當撤饌而不即撤之類。杖八十。契勘李弼自來未曾經歷親近差遣,竊慮別致闕誤。」詔依法贖罰訖,對換司圉奉御。 七年二月十三日,賜高麗國進奉使、副李賢諒等御筵,起復宣和殿學士王黼伴賜。 詔飲福宴與春宴同日。 九月十五日,詔夏祭禮畢,飲福宴就用秋宴。按舊會要所載大宴,唯春、秋與南郊、明堂禮成、非時喜慶,則六大宴某殿。又有觀賞,謂之曲宴,別立為門。其正旦、生辰外國使人見辭宴飲,各隨本門附書之。大宴、曲宴之設,自建炎迄今,雖未嘗舉行,然有宴殿不用文繡之詔與合門所修儀注,既不指其為某事宴,則亦不可不附於雜錄以見焉。 宣和四年八月十九日,幸鄆王第,賜諸王宴。 九月十四日,詔檢校太傅、開府儀同三司梁師成就都亭驛設聽押賜金國人使御筵。 十一月二十四日,金國人使李靖等至,班荊館賜御筵。 二十九日,賜金國人使宴於都亭驛,詔太尉譚稹押筵。 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金國人使寧術割自稱都統軍、知國事,度剌自稱諫議,至國門,賜宴班荊館。 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賜太師蔡京已〔下〕應兩府睿謨殿 宴。 七年三月十七日,曲宴公輔、宰執、親王楚從等於延福之睿謨殿,觀牡丹。 十月二日,賜金國人使宴。 高宗紹興二年閏四月三日,高麗遣奉表使副崔惟清、沈起入見。退,賜酒食於同文館。辭亦如之。 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國元帥府遣使副王詡、李永壽入見,令客省官賜酒食於殿門外。辭亦如之。 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命刑部尚書章誼賜防江諸軍宴於本軍,準備將以上並預坐,每分支錢一十貫。 七年正月八日,宣撫使張俊赴闕奏事,賜御筵於平江府治,官屬、使臣並預,以入內內侍省都知一員主之。 八年正月一日,賜江西將士宴於本軍,以帥臣劉錡主之。防捍勤勞故也。 六月二十三日,金國軍前遣使副烏陵思謀、石慶充入見,命徽猷閣直學士王倫賜宴於驛,時議講好也。辭亦如之。 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宣撫使韓世忠、張俊赴闕奏事,命入內內侍省都知一員賜宴於臨安治,準備將已上與坐,余使臣並折送。十一年三月十二(月)[日]亦如之。 七月七日,賜東京捧表稱賀耆老李茂松等一百八十八人宴於明慶寺,時復河南故疆也。 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賜宰臣秦檜宴於第,以檜生日故也。自後每歲賜之。 十三年三月三日,詔宴殿陳設止用緋黃二色,不用文繡,令有司遵守,今後更不製造。 五月十一日,合門言:「修立到集英殿宴儀注。是日,宰臣以下並應合赴宴文武百僚並分東西入殿庭,相向立定。知合門官已下,並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主管鍾鼓院官、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食使臣、左右軍巡使,於集英殿下北向立定。先需雲殿,入內省官喝排立。皇帝需雲殿駐輦,內侍鳴鞭,鳴鞭訖歸本班起居。本殿排立親從迎駕,自贊常起居,先讀奏目。知閣門官、當祗應舍人,並簿書官、提點承受使臣、翰林司官一班;翰林司官公服系鞋,余並履笏。次內侍都知已下並帶御器械官一班;帶御器械窄衣,(並余)〔余並〕公服系鞋。次管軍並新舊城裡巡檢、四廂都指揮使以上,逐班常起居。次殿前左右班排立親從並迎駕起居,合門附內侍進班齊牌。皇帝集英殿坐,殿前指揮使鳴鞭,排立行門禁衛諸班直、親從、托食天武東西班等迎駕,自贊常起居。舍人贊鍾鼓院挈壺正已下迎駕,四拜起居。次知合門官已下並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主管鍾鼓院官、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食使臣、左右軍巡使一班,履笏通班常起居。通喚知合門官,用東階並殿西南立,當祗應官各歸殿上下侍立位,左右軍巡使履笏起居訖分出,系鞋執杖子東西侍立,余非應奉官分出。次通喚知合門官於折檻東西向立,宣贊舍人當殿躬通文武百僚宰臣已下謝宣召赴宴。 知合門官稱通事,舍人應喏直身,通宰臣已下到。知合門官稱喚通訖,歸上侍立位,舍人虛揖引班。舍人揖躬,舍人直身稱喚訖,宰臣已下應(諾)[喏]班謝酒食,兩拜訖,各歸侍立祗應位。次教坊作語揖臣僚,立席後。作語訖,兩拜。至第一段雜劇出,合門奏再坐時刻。放隊畢,舉御茶 ,皇帝降坐,鳴鞭。宰臣已下退,便戴花訖。前二刻催班立定,合門附內侍進班齊牌。皇帝需雲殿駐輦,內侍都知已下、帶御器械 直身,立宣贊舍人少南面東折,方揖訖,自班後過歸侍立位。舍人分引宰臣已下橫行,知合門官贊大起居訖,舍人引班首出班,俛伏,跪,致詞訖,俛伏,興,歸位。五拜,贊各就坐,兩拜,贊就座。舍人分引殿上官升殿,席前立,朵殿、兩廊官席後立。次教坊使已下通班大起居,次看盞人稍前,兩拜訖,贊上殿祗候,分立兩陛,俟進酒分上殿祗應。進御茶 ,次殿侍酹酒訖,舍人贊天武門外祗候,應喏絕。知合門官當御前躬奏宰臣已下進酒,引宰臣已下橫行進酒。賜酒,八拜就座,並如儀。酒三行,入內省官喝賜酒食。先管軍謝酒食,兩拜。次知合門官已下,並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主管鍾鼓院官、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食使臣等,內侍都知已下,帶御器械官,依合應奉官(言)[官]迎駕奏萬福,舍人贊謝花,兩拜。次殿前左右班親從迎駕奏萬福,自贊謝花,兩拜。皇帝集英殿坐,殿前指揮使鳴鞭,排立行門禁衛諸班親從、托食天武東西班等,並鍾鼓院挈壺正已下迎駕奏萬福,自贊謝花,兩拜。次知合門官已下並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主管鍾鼓院官、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食使臣、左右軍巡使一班。大班新立,宣名奏萬福訖,各歸侍立祗應位。知合門官奏實赴坐札子,次宰臣已下宣名奏萬福,謝花,兩拜,贊就坐,分升席後立。次管軍一班宣名奏萬福,謝花,兩拜。次知合門官已下並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主管鍾鼓院官、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食使臣、左右軍巡使、門班謝花,兩拜。次教坊奏萬福,自贊謝花,兩拜。進御茶 ,贊就坐。第一盞畢,宣示盞,逐次宣勸,各兩拜。至角牴官入,舍人通旗鼓節級等兩拜。宴畢,舉御茶 ,引宰臣已下降階橫行,五拜分出。次教坊謝祗應恩,各兩拜。殿上入內省官喝賜茶酒,先教坊,次知合門官已下,內侍都知已下,帶御器械官、主管鍾鼓院官,在內監臨、祗應武功大夫已下,樞密院諸房逐房副承旨,逐位酒(長)[食]班, 使臣等次排立行門禁衛諸班親從、托食天武東西班、諸司應奉人等謝茶酒,逐班各兩拜。謝訖,殿上知合門官側奏無事,弱奏知合門官不謝茶酒弱奏:「弱」字似誤。。皇帝起,鳴鞭。」從之。 十二月十三日,詔賜宰臣秦檜曰:「省所奏辭免生日賜宴。朕聞賢 (賢)聖之興,必五百歲,君臣之遇,蓋亦千載。夫以不世之英,值難逢之會,則其始生之日,可不為天下慶乎 式燕樂衎,所以示慶也。非喬嶽之神,無以生申甫;非宣王之能任賢,無以致中興。今日之事,不亦臣主俱榮哉!宜服異恩,毋守沖節。所請宜不允。」 十四年正旦使副完顏畢、馬諤,生辰使副烏延和、孟浩,十五年正旦使副索散溫、高慶先見辭,皆以兩府就驛賜宴。 四月三日,遣內侍王晉錫押教坊樂迎引宰臣秦檜入新第,就賜御筵。 五月二十二日,命伴射官賜金國使宴射於教場。凡金國使至,皆賜宴射,命殿前、馬、步三司於諸軍統制、統領、將副、使臣中選善射者,借官主之。至十八年以後,徙於玉津園。 十月三日,賜宰臣秦檜宴於第,時以御書閣榜也。 十九日,金國遣賀天申節使完顏宗永、程痴見於紫宸殿,次宴垂拱殿。辭亦如之。 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賜侍讀、侍講、修注官以下御筵於皇城司。 二十年三月三日,金國遣使副完顏思恭、翟永固見於紫宸殿,次宴垂拱殿,以報金主登位也。辭亦如之。 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占城進奉使薩達麻等入見,命客省官賜酒食於殿門外。辭亦如之。 十六日,賜占城進奉使薩達麻等御筵於懷遠驛。 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交趾進奉使、副李國以等入見,命客省官賜酒食於殿門外。辭亦如之。 二十七日,賜交趾進奉使副御筵於玉津園。 十二月二十四日,三佛齊進奉使蒲晉等入見,命客省官賜酒食於殿門外。辭亦如之。 二十七日,賜三佛齊進奉使蒲(俊)[晉]等御筵於懷遠驛。 二十九年,正旦蘇保衡、阿典謙,生辰王可道、王尉,(是)[見]辭賜宴並如此儀。 十二月二十六日,金國遣賀正旦使副施宜生、耶律翼見於紫宸殿,宣坐賜茶,命執(正)[政]賜宴都亭驛。以顯仁皇后未祔廟,不舉樂。辭亦如之。 三十年正月一日,賜金國使宴於都亭驛,命兩府押伴。五日,又賜,命宰臣主之。每歲正月五日宴賀正旦人使於紫宸殿,以顯仁皇后未祔廟,止就驛賜之。 二月六日,金國遣弔祭使副大懷忠、耨 溫都謙詣顯仁皇后几筵行禮畢,見於垂拱殿。退,客省官賜茶酒殿門外,命兩府伴宴都亭驛,不舉樂。 五月十九日,金國遣賀天申節使副蕭榮、張忠輔見於紫宸殿,次宴垂拱殿。以顯仁皇后服制,不舉樂。 三十一年,賀正旦使副仆散權、韓汝嘉見辭亦如之。 五月十九日,金國遣賀天申節使副高景山、王全見於紫宸殿,次宴垂拱殿。辭日,以聞欽宗訃報罷宴,命兩府賜宴都亭驛。 三十二年三月十三日,金國遣使副高忠建、張景山見於紫宸殿,次宴於垂拱殿,欽宗服制,不設仗舉樂,以報金(王)[主]登位也。辭亦如之。 孝宗幹道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主管往 來國信所言:「今來報問使人到闕,依例赤岸往回,御用鈞容直樂作,教坊時呼在闕,御筵動教坊樂,解換夜筵差化城殿親事官小樂器。」詔合用樂人令臨安府差撥,仍委本府承受官主管教習。凡使人到闕筵宴,凡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七十人,築球軍三十二人,起立球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並下臨安府差。相撲一十五人,於御前等子內差。並前期教習二十日,給食錢,仍差前教坊吏人掌文移,前教坊使、副及使臣掌管儀範節次。 三月十四日,詔:「大金報問使到闕朝見、辭宴,見闕宰臣押班,依例權移親王班首過東壁押班赴坐。遇通喚,令通親王班首某已下。」又詔:「見闕宰臣,令執政官權升立班並子筵高坐。仍令太傅楊存中、少傅吳益立班、坐次權於西壁親王之南。一行使人立班、坐次,令於吳益之南歇空差後,余使相立班、坐次,權於東壁執政之南。如員多即重行。」 四月二十二日,金國報問使、副朝見於紫宸殿,賜茶酒。朝辭亦如之。 十月二十日,金國賀會慶節使、副見於紫宸殿,賜茶酒。辭亦如之。自此至九年同。 十二月二十七日,金國賀正旦使、副見於紫宸殿,賜茶酒。辭亦如之。自此至九年同。 二年十月十七日,合門言:「舊例,金國使人到闕,曾經奉使、接送伴官,並立借官班赴坐。今來權工部侍郎薛良朋差充賀正旦使朋:原作「明」,據《宋史》卷三三《孝宗紀》一改。,雖已借權工部尚書,未曾出使,所有使人到闕見、辭宴,立班、赴坐取裁。」詔令立借官班赴坐,今後准此。 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禮部、太常寺言:「檢准《國朝會要》,大中祥符九年正月四日,燕契丹使於崇德殿,以孟春饗廟致齋,不舉樂。自是遇致齋皆如之。治平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太常禮院言:『參詳每遇元正御殿,雖在正月上辛祠官致齋日內,並當用樂。』從之。昨幹道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賀正旦使人赴垂拱殿宴,在臘饗太廟祠官致齋之內,得旨依例作樂。今來正月五日金國賀正旦使人赴宴,系在上辛祈谷祠官致齋之內,有妨作樂。」詔依治平二年典故。 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詔:「魏王愷出鎮,可依元佑五年文彥博例,宴餞於玉津園,令御廚依喜雪御筵體例排辦。」 三月四日,宰執、侍從宴餞魏王於玉津園。 十月六日,詔:「今後筵宴等戴花,帶御器械官並環衛將官未至橫行人,特與依橫行副使支破。」 八年五月十五日,宰執奏事於祥曦殿,上曰:「今歲春夏以來,雨暘時若,歲事可喜。適苑中新荷初展,晚間與卿等小飲少款。」虞允文等皆頓首謝。日晡,宣引至禁中,上遣中使詔宰執乘馬過水殿,允文等固辭,不許。時禁池新荷方盛,香風郁然,上命內侍酌酒,允文等各奉觴稱壽,侍宴踰時而退。 淳熙元年正月五日,金國賀正旦使、副,詔改就驛賜宴。二年同。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宣引宰臣、使相以下至後苑,觀步軍司弓弩手射,就宴群臣於凌虛閣下。酒三行,右丞相葉衡率使相以次上壽,再拜退,有旨宣勸在列。已而舞劍者進,其技精絕,上曰:「此軍中之樂。」衡獨班再奉萬年之觴,上(嘉)[喜]飲釂,命以琉璃鍾宣勸,因 及群臣,各第其量以賜。上曰:「茲有典故。」(赴)[越]二日,選德殿奏謝,上曰:「猶恨不得與卿等 曲。」 五月十一日,曲宴宰執于澄碧。前一日,有旨曲宴於觀堂,是日泥濘,改就澄碧。上謂右丞相葉衡等曰:「諸處麥登場,米價底平,可喜。」遂泛問中外事,衡等各以所聞對。上曰:「自三代至漢、唐,治日常少,亂日常多。」又曰:「朕嘗觀《無逸》篇,見周公為成王歷數商、周之君享國久近,真後世龜鑑,未嘗不以此為戒。」又語及君臣相遇之難,曰:「如陸贄於唐德宗,可謂不遇。朕嘗觀奏議,喜其忠直,第見於施行。」又泛論用人不可分別黨與,上曰:「朝廷所用,止論其人賢否如何,不可有黨。如唐牛、李黨相攻四十餘年不解,皆主聽不明至此。文宗乃言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朕常笑之。為人主者,但公是公非,何緣為黨 」葉衡等同奏曰:「陛下聖明英武,誠非難事。」上曰:「此所謂坐而論道,豈不勝如絲竹管弦 」各起謝,有旨令少憩再追班。至一小亭中,前有大池,瀦水平岸,其下為石渠貫亭,以函啟閘,奔流入渠,其聲如雷。上曰:「朕於飲食、衣服、宮室,務從簡儉,然所喜者唯此水爾。」群臣再起,奉觴為壽。上曰:「朝廷所行事,或是或非,自有公議。近來士大夫又好唱為清議之說,此語一出,恐如東漢激成黨錮之風,深害治體,豈不可戒 」李彥穎奏曰:「為有是非,故庶人得而議之;若朝廷所行皆是,自無可議。」上曰:「若有不是處,上之人與公卿卻當反求諸己,卿等可書諸紳。」龔茂良奏曰:「唐末白馬之禍,害及搢紳,至有清流、濁流之說,亦是激之使然。唯大中至正之道,可以常行。」上曰:「朕常日所行,乃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衡等奏曰:「敢不夙夜祗奉丁寧之戒!」遂再拜謝,上曰:「可更飲杯,卿等仍可以清議之說宣諭從班而下。」 四年十一月一日,宴少保史浩於內苑,乃命宿於玉堂。以浩潛藩(藩)〔舊〕學故也。 五年正月五日,〔宴〕金國賀正旦使、副,是日為雨沾濕,詔改垂拱殿。六年、八年、十年、十四年同。淳熙十二年,泗州報來歲正旦、生辰,彼此權止一年。淳熙十五年、十六年,以高宗服制罷。 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宴太保史浩於內苑。既而得旨,太保赴宣引內宴時系鞋公服,趁赴賜宴。 紹熙元年正月五日,大宴宰執以下及金國賀正旦使、副於紫宸殿。其二年以值雨改垂拱殿,三年移宴就驛。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習射宴 祥符太清樓宴射 宴享二:雜宴 習射宴 國朝凡游幸池苑,詔宗室武臣射,每皇帝中的,從官(行)[再]拜稱萬歲,奉觴、貢馬稱賀。預射官中者,帝為解之,賜襲衣、金帶、散馬。不解則不賜。苑中射皆有棚,畫暈的。射則用招箭班三十人,服緋紫繡衣、帕首,分立左右,以喝中否。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使副皆令習射。蕃國使入朝,亦令帥臣伴,賜射於園苑。 干德二年正月十六日乙巳,幸玉津園,命從臣習射,帝中的者五。三月辛巳、五月十九日癸未、三年七月丁酉、四年二月七日癸卯,幸北園習射。二十三日戊午,召近臣習射苑中。七月己巳,幸開封府尹北園宴射。五月庚午、五年三月丙午。 開寶二年九月壬戌、三年七月戊辰、四年三月乙巳,又宴射。 六年四月四日丁亥,召皇弟開封尹、節度石守信等賞花,習射於苑中。甲午,召近臣宴射苑中。 五月庚午,宴射苑中。 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辛丑,召契丹使於講武殿,觀武士習射。戊寅,召近臣宴射苑中。 九月八日,召近臣後苑習射,因御崇政殿觀角牴,賜從官飲宴。 雍熙二年九月九日,詔親王、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及內臣後苑習射,張樂宴飲。 三年二月乙丑,(辛)[幸]騏驥院回,召近臣宴後苑。上臨池釣魚,令侍臣賦詩。遂御水心殿習射,飲從官酒。 四年三月己卯,登水心殿,張樂習射。 四月丁未,幸金明池觀水戲,因習射,上中的五。賜從官飲。 淳化元年二月己未,宴近臣於後苑,習射,張樂飲酒,詔群臣賦詩。上亦賦一章,賜宰相呂蒙正等。 九月八日辛巳,召近臣後苑習射,因御崇政殿,觀角牴之戲。 二年三月庚子朔,宴後苑,上臨池釣魚,詔群臣賦詩。因習射,上中的四。 乙卯,射瓊林苑。 三年三月丙午,宴後苑,因習射,五發皆中的。 庚申,宴瓊林苑,因習射,中的五。 淳化四年三月甲寅,宴後苑,命群臣賦詩。因習射水心殿,上五發中的。 閏十月辛卯,後苑習射,四中的。 五年三月戊午同一上中的六同一上:疑有誤,「上」字似當作大字。,張樂飲酒。 至道元年三月壬戌,宴後苑,登水殿習射。 真宗咸平二年九月九日,召宗室宴射於苑中,近臣宴張齊賢第,諸將飲射本營。 十三日,宴射於後苑,帝中的者十一。 十二月十四日,幸殿前指揮使班院閱馬射,又召挽弓至百斤已上者射於御前,引滿命中,帝甚悅。宰臣等曰:「陛下以神武訓兵,士旅精銳,近古所未有也。」遂(宣)[宴]射於後苑,帝七中的。安定郡王元捻、鎮安軍節度使李繼隆、(附)[駙]馬都尉石保士、勝州團練使德恭皆射中,賜襲衣、金帶、鞍馬,侍臣盡醉。 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丁巳,幸殿前班院閱馬射,遂宴射後苑,上七中的。 四年三月十八日,曲宴後苑,射於池上。帝語及大射、投壺、鄉飲酒之禮,因命直館各賦射宮詩,詔群臣極飲,恕其沈醉。 八月壬子,幸御龍營閱射勁弓,賜緡錢有差,遂幸芳殿宴射。 八月十一日,幸含芳園宴射。 閏十二月己巳,宴射後苑。 二十三日,宴射於宜春 苑,帝中的者六。 己丑,幸上清宮,宴射宜春苑,上中的者六。 六年二月十八日戊寅,幸潛龍園宴射,上中的者七。 三月丁未,又射。至祥符九年正月丙午朔,宴射凡八。 景德元年十二月戊子,宴從臣於行宮後苑之西亭,因習射,上連中的,群臣奉觴稱賀。李繼隆等相繼而中,上命矢連發,迭中之,咸賜襲衣、金帶、鞍馬,舉酒屬之。 戊戌,北征凱旋。庚子,賜近臣宴於寇準第,諸帥宴射於本司,賜上尊珍膳。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一日,幸玉津園水心殿宴射,帝中的者十。又觀衛士騎射於苑南門。 八月十四日,幸含芳苑宴射,帝中的者八,迭中者再。 九月乙亥、二年九月乙丑,又宴射於潛龍園。 四年十二月辛亥,幸殿前班觀習射,移幸潛龍宴射。 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幸殿前班,召從臣觀騎士習射。移幸潛龍苑宴射,帝中的者十一。 五年四月五日,幸瓊林苑宴射,帝作五言詩,近臣和。 九月二十五日,射於相王宮之西南亭。 六年二月十八日,幸潛龍園宴射,帝中的者七。 七年八月八日,幸瑞聖苑,宴射於水心殿,帝作五言詩賜近臣。 八年三月十日,幸瓊林苑宴射,帝作七言詩,近臣和。 七月二十九日,幸瑞聖苑,宴射於水心殿,帝中的者七,迭雙者一。 十一月五日,召宗室宴射於後苑,帝中的者十二,迭雙者三。 九年三月五日,召宗室宴射於後苑。先是一日,召觀書於玉宸殿,從容移(咎)[晷],不暇宴飲,故復設是會。 四月九日,幸瓊林苑宴射,帝作七言詩賜從臣。 五月二日,幸玉津園宴射,帝作七言詩,從臣和。 十年閏二月二十九日十年:按大中祥符無十年,此處必有誤,又大中祥符唯三年有閏二月。,宴射(王)[玉]清樓,命(穎)[潁]州防禦使允寧、汝州防禦使濮安官管軍防禦使射弓「濮安」以下當有誤。。詔如中的,御前解中,依節度使例賜襲衣、金帶。 祥符太清樓宴射此為原文中之標目,然文與題不盡吻合。以下 三題同。 元年三月庚午、二年正月癸亥、三月戊辰、三年閏二月辛未、四年八月庚戌、六年三月丙申、七年三月癸巳、十月丙寅、九年三月丁巳、天禧三年三月十三日庚午,皆宴射於太清樓下。又景德四年三月甲寅宴後苑,射於太清樓下。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習射宴 祥符水心殿宴射 射堂 宴射賜詩 祥符水心殿宴射射堂宴射賜詩 元年五月庚申朔,幸玉津園水心殿宴射,帝中的者十。又觀衛士騎射於苑南門。 二年五月庚申,幸玉津園,宴射水心亭。 三年閏二月十七日丁卯,幸開封府射堂,命宗室伯射「伯」下當脫一字。,帝中的者七。 三月壬辰,幸金明池瓊林苑宴射,上作七言詩賜,近臣屬和。 八月十四日庚申,幸含芳園宴射,帝中的者再。 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辛亥,幸殿前班,召從臣觀騎士習射。移幸潛龍園宴射。 五年四月五日壬寅,幸瓊林苑宴射,帝作五言詩賜,近臣和。 六年四月甲戌,幸瓊林苑宴射,上作歌。 丙戌,射於水心殿,上十中的。 七年八月八日辛酉,幸瑞聖苑,宴射於水心殿,帝作五言詩賜近臣。 八年三月十日丙申,幸瓊林宴射,上中的者六。帝作七言詩,近臣和。 九年四月九日壬午,幸瓊林苑宴射,帝作七言詩賜從臣。 五月二日乙巳,宴射玉津園,帝作七言詩,從 臣和。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習射宴 祥符幸射堂宴射 祥符幸射堂宴射 三年閏二月丁卯,幸開封府堂宴射。又至西堂閱太宗御書圖畫,上作詩,從臣皆賦。 甲戌,增葺射堂為繼照堂,設帟張樂,許士民游觀三日。至道初,上居府廨,太宗命府東建堂習射。周起奏:「陛下嘗所聽事,臣不敢居。」 天聖八年五月十一日,幸玉津園宴射,帝中的者七,從官奉酒、貢馬稱賀。殿前指揮使楊崇勛、馬軍指揮使夏守贇射中,帝為解箭,賜襲衣、金東帶、鞍勒馬。 景佑二年十月八日,宴射太清樓,帝中的者四。 禮 ~ 宴享二:雜宴 習射宴 天聖瓊林苑賜射 玉津園宴射 寶元瑞聖苑射 天聖瓊林苑賜射玉津園宴射寶元瑞聖苑射 八年四月三日乙酉,幸瓊林苑,賜從官射於苑亭,遂燕從臣。是日旁有五色雲。 至和二年四月四日壬辰,幸瓊林苑宴射,上中的者十四。已而閱騎士射柳枝。 嘉佑七年三月丁丑,燕瓊林苑,觀衛士射柳枝。 天聖八年五月十一日,幸玉津宴射,上中的者七,從臣奉酒、貢馬稱賀。 九年五月丁巳射,慶曆五年八月又射。 四年五月壬申,幸玉津觀稻,遂燕從臣,射於園中,上中的者十九。 五年八月丁巳,幸瑞聖園觀刈谷,燕從臣,射於園中,觀騎士射柳枝。 慶曆四年九月丁亥,召宗室燕太清,射於苑中。 至和二年四月四日,幸瓊林苑宴射,帝中的者十四。 神宗熙寧三年四月三日,幸瓊林苑宴射,帝中的者四。 三年四月三日,幸瓊林苑宴射,上中的,群臣皆賀。乃命群臣射,又特命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射。酒罷,御苑門觀軍士射柳枝。帝自即位至是,始再幸池苑,後不復至矣。 元豐二年四月三日辛丑,再幸宴射,上中的,群臣皆賀。乃命群臣射。御苑門觀軍士射柳枝,上再幸池苑。 孝宗幹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皇帝射訖,次命皇太子,次慶王,次恭王,次管軍臣僚等射,如是者三。每射四發,上前後四中的。先是,進呈合門討論宴射舊儀,宰執奏曰:「此乃政和間《五禮新儀》所載,儀式煩苛,費亦不少,祖宗朝儀式又無所該載。」上曰:「祖宗朝想無樂,今當事節省,俟別行擬。」至是,閣門擬定節次:「其日祥曦殿常起居訖,臣僚公服系鞋。車駕至玉津園,入幄進早膳畢,皇太子以下並從駕臣僚分東西相向立。皇太子、親王、使相、正任管軍並窄衣,宰執、侍從公服系鞋。班齊,皇帝坐,鳴鞭,臣僚以次逐班奏聖躬萬福,各歸侍立位。皇帝臨軒,有司進弓箭。皇帝射,教坊樂作。初射中,招箭班奏訖,應左右侍立並祗應臣僚階上下就位,並再拜。入內官免拜。皇帝射畢,後坐,以次宣臣僚射。當射官執弓箭階下再拜訖,升階射。如射中,招箭班報中,或傳旨錫賜降,降階再拜,謝訖。射訖,侍立位。射皆畢,宣坐賜茶。皇帝起,鳴鞭,群臣並退。」從之。 七年二月十二日,宰執奏對畢,上宣諭曰:「祖宗時數召近臣為賞花、釣魚宴,朕亦欲暇日命卿等射,小飲。」宰執等遜謝,上曰:「君臣不相親則情不通,早朝早奏事止頃刻間,豈暇詳論治道 故思與卿等從容耳。」 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宰執進 呈臣僚乞令太學生習射藝事,上曰:「向來玉津園宴射,唯武臣射,恐祖宗典故文臣亦當與,可並討論以聞。」次年九月,再幸玉津園,始命文臣葉衡等皆射。 淳熙元年三月十三日庚子,禮官言:「按《會要》,游幸池苑賜宴,詔宗室武臣射,無文臣射典故。」於是詔從駕文武臣射,用唐貞觀中賜文武五品以上射於武德殿故事。 九月十八日壬寅,再幸玉津園燕射,賜皇太子已下宴。酒三行,樂作。上臨軒,有司進弓矢,上中的,皇太子進酒,率群臣再〔拜〕稱賀。宣皇太子射,射中。次宣與射臣僚。文臣葉衡等皆射。上再射,復中的。保信節度鄭藻、起居舍人王卿月、環衛官蕭奪里懶射中,賜襲衣、(命)[金]帶。上賦七言詩,丞相曾懷已下屬和。還宮,都人聳觀,驩動林野。 二十七日,詔臨安府擇寬閒地建射圃,備百僚習射。 四年三月十日,又射。 紹興十八年五月丙子,金使賀天申節,始宴射於玉津園,遂為故事。 淳熙二年二月庚辰,宣引輔臣、使相至後苑,觀步軍司弓弩手射。上曰:「近來諸軍射藝頗精。」每射訖,上親視所中箭多寡,並射入鐵簾淺深,賚賜有差。宴群臣於凌虛閣下,丞相葉衡等(度)席於左,少保士輵等席於右。酒三行,衡率群臣以次上壽,再拜退。詔宣勸在列。已而舞劍者進,其技精絕,上曰:「此軍中之樂。」衡乞獨班再奉萬年之觴,上喜,飲釂,命以琉璃鍾酌丞相, 及群臣,仍各第其量以賜。上曰:「茲有典故。」衡奏:「是乃祖宗賞花、釣魚故事。」越二日,選德殿奏謝,上曰:「猶恨不得與卿 曲。」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喜雪宴 喜雪宴 【宋會要】 雍熙二年十二月一日,大雨雪。帝喜,御玉華殿,召宰臣及近臣謂曰:「春夏以來未嘗飲酒,今得此嘉雪,思與卿等同醉。」酒數行,又出御製雪詩一首,令侍臣屬和。 端拱二年十二月九日,大雨雪,詔近臣於中書宴飲,令各賦詩,帝制《瑞雪歌》賜之。自後雨雪應時或祈禱獲應,皆召近臣賜宴於中書。 淳化三年十二月八日,大雨雪。帝喜,賜近臣飲宴於中書,詔令盡醉。帝作詩,親八分書以賜之。又詔秘書監李至會館閣官於秘閣飲宴。凡應制賦詩者三十五人。 咸平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御龍圖閣曲宴,詔近臣觀太宗草行飛白篆籀八分書、古今名畫。移御崇和殿,閱張去華所著《元元論》及《國田圖》。是日雪詩一章,侍臣即席皆賦。 景德元年十二月十六日,雪。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宴館閣群官,帝作七言雪詩賜,令屬和。 皇佑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賜喜雪宴於中書。初,帝以愆亢責躬減膳,每見輔臣等則憂形於色。宰臣龐籍等因言:「臣等不能燮理陰陽,而上煩陛下責躬引咎,願守散秩,以避賢路。」帝曰:「是朕誠不能感天,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過也。」是夕乃得雪,翌日賜宴。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賜喜雪宴於中書。先是,帝御延和殿,召從臣觀河南府所進芝草。帝曰:「今日喜雪, 大滋宿麥,自勝芝草之瑞也。」乃賜宴於中書。 宣和七年十月十五日,以瑞雪降,賜太宰白時中已下輔臣宴。 紹興十三年十二月,雪,賜近臣御筵於尚書省。自是每歲遇雪即賜之。(至)[自]十七年止二十五年,皆賜於宰臣秦檜第。 幹道六年十二月一日,以瑞雪應時,宰執率文武百僚詣文德殿、德壽宮拜表稱賀,賜宰執以下喜雪御筵於尚書省。喜雪御筵久不講,至是始復,自是每歲初遇雪即賜。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喜雨宴 喜雨宴 【宋會要】 霈,上天之貺也。」命以蒲萄酒、建茶、珍果賜近臣。詔曰:「喜此甘澤,與卿等同慶,無惜醉也。」 淳化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以時雨沾足,群臣稱賀。帝謂宰相曰:「司天言熒惑與日同度當旱,今膏澤詳雨字下。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觀稼宴 觀稼宴 【宋會要】 天禧二年十月十一日,詔近臣於玉宸殿觀刈小香占城稻,命賜宴安福殿。 四年七月十一日,詔近臣及寇準、馮拯觀內苑谷,遂宴於玉宸殿。 十月二十九日,詔皇太子、宗室、近臣、諸師赴玉宸殿翠芳亭觀稻諸師:疑是「諸帥」,《長編》卷九六無此二字。,賜宴,仍以稻分賜之。 八年十一月,幸瑞聖園觀稼,命從臣置酒苑門,作鈞容樂。復移宴於苑殿,作教坊樂,酒五行罷。 慶曆五年九月九日,幸後苑觀稻賞棖,曲宴近臣、宗室於太清樓,遂射苑中。景佑二年六月十九日,幸後苑觀稻並瑞(行)[竹],宴太清樓。 十月八日,幸後苑觀刈稻,宴太清樓,射於樓下。 六年九月十八日,幸後苑觀稻賞棖,宴近臣太清樓下。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元旦宴 元旦宴 【宋會要】 太宗淳化五年正月四日,以歲節賜近臣飲宴於中書。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三日,賜近臣歲節宴於呂端第。每歲節皆就私第賜宴,自此為例。 五年正月三日,以歲旦宴近臣於向敏中第,帥臣射於本司,內職射於軍器庫。 六年正月三日,以歲旦宴宗室於含芳園。 (太平)[大中]祥符三年正月六日,宴契丹賀正使於崇政殿,不作樂。以契丹國母喪輟朝,故御便殿。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清明宴 清明宴 【宋會要】 咸平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明節,宴近臣於張齊賢第,帥臣於本司,內職於軍器庫。自後清明皆賜會。 景德四年三月十日,清明節,宴宗室於瓊林苑,近臣於玉津園。舊止會私第,至是始就園苑,其後亦或復就私第及本宮設會。 大中祥符五年三月八日,清明節,特宴修玉清昭應宮使丁謂以下於本宮。自修宮以後,多特別賜會。 六年二月十八日,清明節,宴近臣於陳堯叟第,宗室於潛龍園。又二日,宴帥臣於本司,內職於軍器庫。凡賜近臣會者,舊止待制以上,三司副使止與判官同會,是歲始復令預焉。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社日宴 社日宴 【宋會要】 太宗淳化五年八月九日,社,詔近臣飲宴於中書,遣內侍以御製詩賜之。 真宗咸平二年八月八日,社,宴近臣於中書。自後社日皆賜之。 四年八月三十日,(杜)[社],宴輔臣於中書,兩制、館閣官於崇文院。 五年二月二日,社,賜近臣飲於中書。又賜殿前都指揮使以下酒食於崇政殿門外,親王酒果,諸司使副(泊)[洎]諸班直茶酒。(是自)[自是]歲以為例。 六年八月十九日,社,宴宗室,射於瓊林苑。 景德三年二月二十一日,駐(驆)[蹕]西京,以社宴宗室於永芳園,近臣於會節園,又命帥臣、內職飲射。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社,宴近臣於樞密院,以宰臣王旦私忌故也。 三年二月十八日,社,遣中使張景宗賜近臣待制以上宴於王旦第,左右丞、侍郎、給事中、左右諫議大夫皆預。又賜殿前以下射於本司,諸司使以下射於軍器庫。舊制,社日賜宴於中書,不張樂,使、副以下非典事於內庭者不預會,今特恩也。自此遂為例。 八月二日,社,賜近臣宴於王旦第,帥臣於本司。 三日,宴宗室於宜春園,以二日鄆王忌,故命改日。自是社日,宗室賜會外苑。 仁宗天聖二年二月十三日,社,〔宴〕宗室於太清樓。八月社日,賜會如儀。(大)[天]聖后賜會,皆用先朝故事,或宰臣請罷,止命中使分賜酒果。 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中書門下言:「宰臣張知白喪,請輟社日賜會。」從之。 八月二十六日,詔河南、江南水災,罷社日賜會宴。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下元節 下元節 【宋會要】 雍熙三年十月下元節,賜輔臣宴於樞密使王顯第。夜分,遣中使就賜御製《雜言》一篇。 四年十月下元節,詔宰臣李昉召輔臣於私第宴飲,仍賜羊、酒。 禮 ~ 宴享二:雜宴 重陽宴天頭原批:「重陽宴應在下元宴前。」 重陽宴天頭原批:「重陽宴應在下元宴前。」 【宋會要】 雍熙三年九月重陽節,詔宰臣李昉與樞密使王顯等為登高之會。昉曰:「陛下春夏已來勤於時政,池館希復御幸,臣等奉職無效,不敢從游宴之樂。」帝曰:「嘉節宴集,未至妨政事也。」因命賜羊、酒於昉第。 至道元年九月重陽, 賜近臣宴飲於中書,以御製詩賜之。 咸平二年九月重陽節,宴近臣於張齊賢第,諸將飲射於本營,內職射於軍器庫。自是重陽賜會如例。 四年九月重陽節,賜近臣會於呂蒙正第,帝作《重陽》五、七言詩,咸令繼和。 六年九月重陽節,宴近臣於瓊林苑,帥臣射於步軍司,內職射於軍器庫。重陽賜宴就園苑自此。 景德四年九月十五日,以重陽宴宗室於崇政殿,近臣於玉津園,帥臣射於馬軍司,內職於軍器庫。又宴交州使於瓊林苑。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九日,帝謂王旦曰:「重陽佳節,卿等可於園苑游宴,節清氣爽,各宜盡醉。刑法官、三司判官、直閣以下,雖比來無例,然公事鞅掌,少有暇日,已令各賜筵宴。自今賜近臣宴於玉津園,親王於潛龍園,駙馬都尉於含芳園,殿前都指揮使及諸司使以下於瓊林苑,三館、秘閣及三司判官、審刑院、刑部、大理寺官於宜春園,仍分東南園設會園:原無,據後復文補。。」 八年九月十二日,賜近臣重陽宴於瓊林苑。先是,王旦以攝事致(齊)[齋],故改用是日。 九年九月重陽,以愆雨罷近臣宴會。 天禧三年重陽,宴近臣、帥臣於瓊林苑,宗室於瑞聖園,牧伯、駙馬、內職於玉津園,館閣、三司、法官、京府官於宜春苑。 仁宗天聖三年九月重陽節,詔宗室賜會於定王元儼宮。自後多就宮設會。 五年九月十日,賜重陽宴於諸園苑。九日,以皇再從兄承矩外攢,故改就是日。 慶曆五年,以重陽曲宴近臣、宗室於太清樓,遂射苑中。 皇佑二年九月六日,以郊禮在近,罷重陽賜會。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下元宴天頭原批:「此條復,刪。」 下元宴天頭原批:「此條復,刪。」 【宋會要】 雍熙三年十月下元節,賜輔臣宴於樞密使王顯第。夜分,遣中使就賜御製《雜言》一篇。 四年十月下元節,詔宰臣李昉召輔臣於私第宴飲,仍賜羊、酒。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冬至宴 冬至宴 【宋會要】 淳化二年十一月九日,冬至。十二日,賜近臣飲宴於中書。 咸平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冬至。二十八日,宴近臣於張齊賢第。每冬至賜會私第,遂為常例。熙寧中,新作東西府,自後歲節、冬至,遂就賜宴於二府。 景德四年十一月六日,以冬至宴寧王以下於玉津園,近臣於王旦第,殿前副指揮使以下射於殿前司,內職射於軍器庫。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賜近臣宴於王旦第。先是,以冬至當賜會,特令就旦生日以寵之。 五年十一月五日,以冬至宴(道)[近]臣於向敏中第。皇侄右屯衛將軍允中卒中:原作「十」,據《長編》卷七九改。,請不張樂,帝曰:「樂以侑食,不可廢也。」命(徒)[徙]中旬設會設:原作「誤」,據《長編》卷七九改。。 天禧元年十一月十一日,賜近臣冬至節宴於都亭驛。驛舍賜宴自此始。 慶曆五年十一 月六日,冬至,宴宗室於崇政殿。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曲宴 曲宴 【宋會要】 國朝凡幸苑囿、池 ,觀稼、畋獵,所至曲宴惟從官預。正月宴大遼使、副於紫宸殿,則近臣及刺史、正郎、都虞候以上預。暮春後苑賞花,則三館、秘閣之職皆預。 真宗景德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樞密院言:「崇德殿宴坐次,只貼合升殿坐臣僚,廊下貼契丹從人座,其百官副指揮使並不坐。」詔契丹副使移與大使一行次低坐。 二十六日,詔:「契丹人使入見賜小宴,依曲宴節度使例,臣僚赴座,契丹使、副使殿上賜座;並殿下立班,並依元定去處。其副使與大使更不重行,只於大使一行近後立並座。」 十二月三日,詔契丹人使朝辭,長春殿賜酒,坐次(休)[依]朝見日例,上節於殿(開)[門]內兩廊下坐,餘人殿門外兩廊下坐。 二十八日,詔契丹人使入見賜小宴,臣僚宰執與坐。 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詔契丹賀正人使到闕,正月上旬內選日,於崇德殿賜宴,坐位依去年人使到京崇德殿坐宴,臣僚並赴。 二十七日,詔契丹從人上節都一班入見,中節、下節亦一班入見。長春殿小宴,使、副更不別班謝,綴宰臣一班入,從臣別班入。 仁宗慶曆六年正月二十二日,集賢校理嵇穎言嵇:天頭原批:「『嵇』作『稽』。」今不取。:「紫宸殿宴,竊見西遇使者列坐於殿之東序西遇:「遇」字疑誤。,蓋國家撫招外夷,能順皇化,加之禮(過)[遇]縟儀,然階陛之側,祗事之人布立擁映,不能觀矚於殿庭。欲乞今後有西人朝貢在列,即座次之前無得令人映立,俾瞻朝廷之盛容,深慰蕃戎之遠意。」詔依奏。 ,以示上仁者也。至於宣傳勸飲,慈惠隆渥,誠得事之宜矣。顧茲遐俗,觀 至和元年八月二十七日,知制誥韓絳言:「頃年以來,國家禮文故事,率多增損廢缺。如宴會游豫,所以示君惠,悅群情,非徒佚樂而為也。至於待遇將相,並有寵數,若遷拜迎授、見辭勞餞之(內)[類],或當行而輒罷,或假予之非宜,寖乖儀制舊章,遂使恩禮所及,頗失華實之稱。望詔有司,凡關禮儀制〔度〕,務令舉行故事,庶振朝廷熙盛之節。」詔今後如有將相遷拜迎授、見辭勞餞之類,宜令合門逐旋取旨。 神宗熙寧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修定合門儀制所言:「垂拱殿曲宴,當直翰林學士與觀文、資政殿、龍圖、寶文合、樞密、直龍圖、天章、寶文閣直學士並赴座,而翰林學士兼他職者不預。蓋國初惟有文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只以常直者赴宴,務從簡便。後來增置學士之名甚廣,悉皆赴座,而翰林職名最崇,即須當直者方乃得預。考之官制,似未齊一。欲乞自今曲宴,應翰林學士與雜學士並許令赴。」從之。 紹興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合門言:「依儀,使人紫宸殿朝見設仗,合用文武百(宮)[官]赴起居。」從之。 二十七日,詔:「金國人使朝見訖,垂拱殿茶酒,都管令於東、西廊上第一間歇空稍前坐。今後依此。」 三十日,詔:「金國使人紫宸殿宴,其諸軍統制、統領正任以上合赴坐官,營寨多在城外,令免坐。今後准此。」 十四年五月七日,合門言:「金國賀生辰使人朝見七拜,朝見謝面天顏並謝湯茶藥等各兩拜,受賜三拜,垂拱殿賜茶酒謝坐兩拜,撫問免拜,仍免進酒,候賜茶酒畢降兩拜。」從之。 八日,詔:「金國使人見辭宴,令合門提點、同提點、承受兼祗應使臣,於殿上往來祗應。今後筵宴依此。」 十五年五月十四日,詔今後遇宴飲,賜臣寮冰盂子,許臣寮從便食飲。」 十二月十一日,詔合門:「今後遇金國使人見、辭、入賀、赴宴,如使、副有脫落腰帶等,並許引揖通事搢笏應接。」 二十年五月十九日,詔:「金國人使朝見,垂拱殿賜茶酒,如墜落匙 等失儀,令通事拾起,免問彈。今後依此。」 二十五日,詔合門:「每遇金國使人赴紫宸殿上壽、見辭(宰)[宴]等,如值雨雪泥滑,並令入出垂拱殿門及班門。今後准此。」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詔:「金國賀正旦使人見辭賜茶,權令尚書、正侍郎、觀察使以上赴座。」故事,人使見、辭並賜宴,時以顯仁皇后喪制罷宴故也。以上《中興會要》。 孝宗幹道二年十月十三日,詔:「金國使人見辭宴、後殿起居班次等,令於紫宸殿後幄起居。今後准此。」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重陽宴天頭原批:「以下復,刪。」 重陽宴天頭原批:「以下復,刪。」 【宋會要】 三年九月重陽節,詔宰臣李昉與樞密使王顯等為登高之會。昉曰:「陛下春夏以來勤於時政,池館希復御幸,臣等奉職無效,不敢從游宴之樂。」帝曰:「嘉節宴集,未至妨政事也。」因命賜羊、酒於昉第。 至道元年九月重陽,賜近臣宴飲於中書,以御製詩賜之。 咸平二年九月重陽節,宴近臣於張齊賢第,諸將飲射於本營,內職射於軍器庫。自是重陽賜會如例。 四年九月重陽節,賜近臣會於呂蒙正第。帝作《重陽》五、七言詩,咸令繼和。 六年九月重陽節,宴近〔臣〕於瓊林苑,帥臣射於步軍司,內職射於軍器庫。重陽賜宴就園苑自此。 景德四年九月十五日,以重陽宴宗室於崇政殿,近臣於玉津園,帥臣射於馬軍司,內職於軍器庫。又宴交州使於瓊林苑。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九日,帝謂王旦曰:「重陽佳節,卿等可於園苑游宴,(氣清)[節清氣]爽,各宜盡醉。刑法官、三司判官、直閣以下,雖比來無例,然公事鞅掌,少有暇日,已令各賜筵宴。自今賜近臣宴於玉津園,親王於潛龍園,駙馬都尉於含芳園,殿前都指揮使及諸司使以下於瓊林苑,三館、秘閣及三司判官、審刑院、刑部、大理寺官於宜春園,仍分東南園設會。」 八年九月十二日,賜近臣重陽宴於瓊林苑。先是,王旦以攝事致齋,故改用是日。 九年九月重陽,以愆雨罷近臣宴會。 天禧三年重陽,宴近臣、帥臣於瓊林苑,宗室於瑞聖園,牧伯、駙馬、內職於玉津園,館閣、三司、法官、京府官於宜春苑。 仁宗天聖三年九月重陽節,詔宗室賜會於定王元儼宮。自後多就宮設會。 五年九月十日,賜重陽宴於諸園苑。九日,以皇再從兄承矩外攢,故改就是日。 慶曆五年,以重陽曲宴近臣、宗室於太清樓,遂射苑中。 皇佑二年九月六日,以郊禮在近,罷重陽賜會。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春宴 春宴 【宋會要】 太平興國三年三月,大宴大明殿,春宴自茲始也。干明節在十月,故太宗朝止設春宴。咸平三年九月,大宴含光殿。真宗朝聖節外始備設春、秋二宴,自此為定製也。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見辭賜宴 見辭賜宴 【宋會要】 國朝凡宰相、樞密、參知政事、使相、節度、外國使見辭日,皆賜飲。其日宣徽、三司使、學士、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使已上並預。如有節度使進上酒器者,俟第一盞遍,舍人引下殿進奉如儀。或上表辭免,即罷。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二:雜宴 見辭免宴 見辭免宴 【宋會要】 高宗紹興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詔今後將相見辭並免開宴,候車駕還京日依儀制。是時以知樞密院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諸軍事朝辭趙鼎:原作「隨鼎」,據《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改。,合門循故事申審,故有是詔。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坤成節宴 宴享三:雜宴 坤成節宴 【宋會要】 神宗元豐八年四月十二日,詔:恭以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生辰為坤成節。 哲宗元佑元年七月坤成節,群臣及遼使詣內東門拜表稱賀,罷上壽賜宴,不作樂。 二年七月坤成節,群臣、遼使詣崇政殿上壽如儀。以大雨罷宴。 三年七月坤成節,群臣及遼使詣內東門拜表稱賀,罷上壽並宴,以魏王頵在殯故也。 四年七月坤成節,群臣及遼使詣崇政殿上壽如儀。十八日,宴於集英殿。 五年、六年、七年坤成節,群臣及遼使上壽崇政殿,以雨罷宴。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大祀慶成宴 大祀慶成宴 【宋會要】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封禪禮畢,宴文武百官卿監以上於穆清殿。是日,東封赦書:「應西京諸州、府、軍、監,並賜酺三日,官給其費。」 十一月二日,御(充)[兗]州之子城門樓觀酺,凡三日。賜樓名曰「迴鑾覃慶」。樓前起露台,列山車、棚車、彩船以載樂,從臣侍座,兗州父老、諸道進奉使、蕃客等宴於樓下,賜父老綿袍、茶、帛有差。 三日,並賜宰臣、親王、百官宴於延聖寺。 七日,東封還,駐鄆州,宴百官於行宮。八日,又宴從臣於升中延福樓。 十二日,次濮州,宴從臣、父老於告成均慶樓。 十四日,次澶州,宴從臣、父老於駐蹕延禧殿。 十五日,駐澶州,賜酺宴於行宮之南彩殿。 十六日,宴知澶州、永清軍節度使周瑩於行宮,又宴從臣、父老於韋城縣行宮南北亭。 十七日,宴從臣、父老於長垣縣行宮東北亭。 二十六日,詔並、代別賜酺三日。時使臣言,前設酺宴不豐,軍校皆不預會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詔以(豐)[封]禪禮成,賜東京酺五日,以來年二月五日為始。 二年春,京師愆雨,右僕射張齊賢上言賢:原作「言」,據《宋史》卷二六五《張齊賢傳》改。:「宴樂,陽事也。甫經上元,將事酺飲,請俟雨足。」乃詔權罷酺宴。及降雨,遂舉前詔,仍以三月十六日為始。 正月七日,對宗室輔臣於後苑便殿,賜襲衣、金帶、器幣,遂宴於崇政殿,射於太清樓下,以封禪慶成故也。 咸平二年十一月八日,以南郊壇畢,宴近臣於李沆第。自後凡大禮畢,皆就私第賜會。 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大宴。先是,有司言郊祀禮畢當宴群臣,選用十六日、二十日。帝曰:「故許國長公主以十五日發引在塗,情所不忍。」輔臣曰:「王者禮絕期喪,歷代無所避。月內更無良日,倘賜宴稽遲,恐滯四方使客。」帝曰:「禮所以節人情,和上下,行之即為例。」遂改用是日。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進士宴 進士宴 【宋會要】 大中祥符二年七月十一日,遣入內都知鄧永遷賜新及第進士梁固等 宴於瓊林苑,帝作五言六韻詩賜之。時學士楊億請朝假,諭旨令赴。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修書宴 修書宴 【宋會要】 景德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賜監修國史、宰臣王旦等宴於修史院,以始事也。 天聖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賜輔臣、兩制、學士、待制、館閣官宴於崇文院。宰臣韓琦以下刻石記於院之西壁。先是,崇文院白本書歲久多蠹,又散失不完,乃詔館閣各置編定編校官一員,據崇文院總目收聚遺逸,刊正謬訛而補寫之。又以黃紙寫別本,以絕蠹敗。至是寫校畢,凡黃本六千四百九十六卷,白本二千九百五十四卷,上之而賜會。 熙寧二年八月四日,以《兩朝實錄》成,宴近臣於垂拱殿。修撰、檢討官預。 元豐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兩朝國史》成,宴垂拱殿。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講書宴 講書宴 【宋會要】 真宗咸平五年正月二十日,宴宗室、侍讀、侍講學士、王府官於崇政殿。先是,帝聽政之暇,命邢昺講《左氏傳》,至是畢,故有茲會。賜昺及侍講夏侯嶠等器帛,昺加襲衣、金帶。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十三日,宴廣平公德彝等及侍教時大雅於本宮,以講書終篇。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十四日,以講《禮記》畢,詔輔臣、兩制賜宴崇政殿。翌日,兩制、館閣並進詩。 寶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以講《左氏春秋》、讀《正說》畢,曲宴近臣於崇政殿,講讀官仍賜以器幣。 十一月六日,以皇子生,宴輔臣、宗室於太清樓,讀《三朝寶訓》,賜御詩。又出《寶元天人祥異書》示輔臣,其書蓋帝集天帝辰緯雲氣雜占,離為十卷。 慶曆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以說書徹,宴近臣、宗室於崇政殿。 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以講《毛詩》徹,宴近臣、宗室及講讀官於崇政殿,賜花作樂,從官皆獻詩頌。 哲宗元佑二年九月十五日,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於東宮,上親書唐人詩分賜之,以講《論語》終故也。翌日,呂公著以謝賜宴及御書,太皇太后曰:「皇帝天資聰敏,宮中惟好學,昨日所賜,欲卿等知此。」 紹興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賜侍讀、侍講、修注以下御筵於皇城司。二十七年十月十三日,賜於本司,用化成殿等樂,仍遣中使賜香茶,皆以經筵終篇也。 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經筵講《尚書》終篇,翌日,賜宰執、侍講、侍讀、修注官宴於秘書省。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觀書宴 觀書宴 【宋會要】 太宗淳化元年八月一日,賜宴於秘閣,右僕射李昉、吏部尚書宋琪、左散騎常侍徐鉉及翰林學士、諸曹侍郎、給事、諫議、舍人皆預。出圖籍令眾觀,盡醉而罷。 二日,召權御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賜宴於秘閣。 二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於本院會學士韓丕、畢士安、秘書監李至、史館修撰楊徽之、梁周翰、知制誥柴成務、呂佑之、錢若水、王旦、直秘閣潘慎修、翰林侍書王著、侍讀呂文仲等,觀御飛白書。帝聞之,賜上尊酒,太官設盛饌。至等各賦詩以紀其事,宰相李昉、張齊賢、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亦賦詩以貽易簡。先是,帝御飛白書「玉堂之署」四字並三體書詩賜之,易簡會近列同觀,因賜會焉。 三年八月七日,詔輔臣、從官觀新秘閣,賜上尊酒,太官供膳,遣中使齎御飛白書「秘閣」二字以賜李至。宰臣李昉等相率詣使殿稱謝,退就飲宴,三館學士皆預。 咸平五年十月十七日,詔近臣觀書,曲宴於龍圖閣。閣之四壁設五經圖,閣上藏太宗書帖三千七百五十卷。又幸崇和殿,殿之後閣悉藏本朝名臣文集。次御資政殿,殿壁有楊相如《政要論》,帝作七言詩,侍臣皆賦。 景德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幸龍圖閣,近臣畢從。又詔直昭文館种放預焉。閱太(常)[宗]御書,又觀諸閣書畫,宴於崇政殿。帝作五言詩,從臣皆賦,命李宗諤、楊億作序。 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詔宗室觀書,賜宴龍圖閣。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詔近臣觀龍圖閣太宗御書及四部書籍,又至閣西觀畫。帝顧謂馬知節曰:「聞卿別畫,可盡評之。」知節以古今工拙對,即賜酒於閣下。帝作《觀書》、《開宴》五言詩,令即席皆賦。 八月八日,詔近臣觀書於龍圖閣,觀瑞物於崇和殿,遂宴於資政殿,帝作七言詩,從臣即席皆賦。初觀瑞物,史官晁迥、楊億曰:「此並聖朝受命之符,不可不載於史冊,望內降名件付修國史院。」許之。 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詔輔臣至苑中山亭觀太宗聖制、四部群書。又至玉宸殿佛閣焚香,歷東西洞,觀古今書,讀聖制《書籍記》石。帝作五言詩,王旦等即席皆賦。 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詔近臣至龍圖閣閱書、開宴,觀新修宣德、述古二殿。又幸資政殿。帝作七言詩,命即席皆賦。 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詔輔臣觀粟於後苑御山子,觀御製文,閱御書及《嘉禾圖》,賜飲。是日,皇子從游。 七年三月十日,詔輔臣於玉宸殿觀太宗聖文神翰,賜宴。又臨曲水浮觴,小黃門奏樂,帝作《觀書》、《流杯》詩二首,侍臣皆賦。 四月十四日,詔宰臣、文武百官詣國子監,觀太宗御集、御書及新刻聖制論辨賜近臣,宴於本監。 八年四月一日,詔輔臣觀書於玉宸殿,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刑部尚書兼御史中丞馮拯、兵部侍郎趙安仁預焉。始觀太宗御書,移御別殿,觀御製《皇》、《王》、《帝》「王」、「帝」字互倒,據《長編》卷八四、《玉海》卷三二乙。、《霸》及《良臣》、《正臣》、《忠臣》、《奸臣》、《權臣》等論。復幸水軒垂釣,命侍臣賦詩,各賜襲衣、金帶、器幣。 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詔近臣於後苑翔鸞閣觀太宗御書,移幸流杯殿泛觴,登象 瀛山翠芳亭,遂宴於玉宸殿。殿在苑中,密近宮禁,帝優寵輔臣,每大禮慶成禮:原作「講」,據《長編》卷八六改。,從容一召至焉召:原作「言口」,據《長編》卷八六改。。令兩制皆預,特恩也。 三月四日,詔宗室觀書,宴於玉宸殿。 十一月二十三日,詔輔臣、學士、待制以上,管軍節度使、駙馬都尉、刺史以上,觀書龍圖閣,特詔秘書監楊億、知雜御史呂夷簡、直龍圖閣馮元預宴。帝作《觀書》七言六韻詩二首,分賜輔〔臣〕王旦、宗室元墦以下;又作七言四韻詩三首,分賜學士晁迥、殿前曹燦已下。命儒臣即席皆賦。 天禧元年九月二十九日,以壽春郡王讀《論語》第九卷畢,宴王友於資善堂。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詔近臣至後苑太清樓,觀太宗御書及聖制群書,賜宴樓下。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詔宗室、輔臣、學士、三司使副、尚書丞郎、給諫、舍人、待制、直龍圖閣對於清景殿。出賜皇太子御製及國史、實錄、太宗御集、四部書示侍從臣,遂宴於殿內。 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御龍圖閣,詔近臣觀書,宴於資政殿。 五年四月十六日,詔近臣、館閣官詣天章閣觀御書,遂宴於群玉殿。 四月,召近臣、館閣、三司、京府詣天章閣,觀御書、御集,遂宴於群玉殿。 天聖八年八月六日,詔輔臣、兩(朝)[省]待制以上、宗室並駙馬都尉天章閣觀御書,元真殿觀瑞谷,賜宴於蕊殊殿。宰臣以下賦詩,教坊作樂,觀優,酒九行罷。 嘉佑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幸龍圖閣、天章閣,召輔臣至待制、三司副使以上,及台諫官、皇子、宗室、駙馬都尉、管軍臣僚,觀三聖御書。又幸寶文閣。帝親為飛白書以分賜從臣,仍出御製《觀書》詩一首賜近臣,繼和,遂宴群玉殿。是日,傳詔翰林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於寶文閣。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賞花釣魚宴 賞花釣魚宴 【宋會要】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三月十五日,詔宰相、近臣賞花於後園。帝曰:「春氣暄和,萬物暢茂,四方無事,朕以天下之樂為樂,宜令侍從、詞臣各賦詩。」帝習射於水心亭。宋琪等以應制詩進,帝吟詠久之。學士扈蒙詩有「微臣自愧頭如雪,也向鈞天侍玉皇」,帝笑謂曰:「卿善因事陳情。」蒙頓首謝。 二十九日,詔近臣宴於後苑,帝作詩一章賜侍臣,令屬和。 雍熙二年四月二日,詔輔臣、三司使、翰林、樞密直學士、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以下、三館學士宴於後苑,賞花、釣魚,張樂賜飲,命群臣賦詩、習射、賞花。曲宴自此始。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詔輔臣、節度使、三司使、學士、舍 人於後園,臨池垂釣,顧謂之曰:「今日風景倍資吟思,可令詞臣各賦花下釣魚詩一章,以『中』字為韻。」 三月二日,帝謂宰相李昉曰:「春色方盛,朕欲詔群臣後園賞花,而近嘗宴會,又將大宴,不欲數為樂。卿可召同列及翰林、樞密直學士、中書舍 人就第,為觀花賦詩之會。」仍賜羊、酒。昉曰:「北邊方用兵,陛下宵旰為念,群臣當夙夜供職以輔帷幄,若爾宴集,誠所未安。」帝曰:「芳辰嘉致,不可虛度,公餘集會,未至過也。」既宴,飲酒酣,各賦《奉詔賞花》詩,帝亦作詩賜之。翌日,學士承旨扈蒙等詣垂拱殿門謝。 四年三月十七日,賞花,宴於後苑。(常)[帝]臨池垂釣,顧宰臣李昉等曰:「宴賞何樂如之,可令待臣各賦《賞花釣魚》詩。」俄出五言御詩一章賜侍臣。晚御水殿習射。翌日,帝依韻和宰臣以下十三人所進詩以賜,又令宰臣更和所進應制詩以獻。 淳化二年三月一日,賞花,宴於後苑。帝臨池釣魚,命群臣賦詩,盡醉而罷。 三年三月十二日,賞花,宴於後苑,命群臣賦詩。詔光祿寺丞楊億賦詩於御座之側,億先隸秘閣讀書,至是帝記其名,特詔之。新直館韓國華、潘太初並令預。以所賦賞花詩五十二首付史館。先是,國華嘗直史館,俄充三司判官,循故事不帶館職。至是,因奏事自陳,以諫官兼省職,而宸游苑中,不得陪館殿臣僚在侍從之列。翌日,並詔守本官直昭文館。告謝之日,適值賞花並令預宴。國華等皆以判官兼館職,從新制。 淳化五年三月六日,賞花,宴於後苑。帝臨池釣魚,賦詩,命群臣皆賦,應制者三十九人。 至道元年三月十六日,後苑賞花,特召司空致仕李昉坐於尚書之上,仍稍前。帝臨池釣魚,賦詩,命群臣賦詩,應制者五十五人。 咸平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賞花,宴於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七言詩,儒臣皆賦。遂射於水殿,盡歡而罷。自是遂為定製。 四年三月十八日,後苑賞花、習射。帝與近臣言及大射、投壺、鄉飲酒之禮,因命直館各賦射宮五言六韻詩。帝歡甚,詔群臣極飲,恕其沉醉。 六年三月十七日,賞花,宴於後苑。帝作《賞花》五言詩,群臣皆賦。 景德四年三月七日,曲宴後苑。初臨水閣垂釣,又登太清樓觀太宗御書及新寫四部群書,又至景福殿,臨放生池,東至 玉宸殿,歷翔鸞、儀鳳二閣,命坐置酒。帝作五言詩,從官皆賦,遂宴於太清樓下。 十六日,大宴,崇德殿中飲,詔近臣曲宴於後苑,賞花、釣魚。帝作《賞花》、《十葉牡丹》詩,從官畢賦。詔大理評事宋綬、邵煥預會,綬、煥皆在秘閣肄業故也。《麟台故事》:景德四年三月甲寅,大宴崇德殿中,召近臣曲宴於後苑,賞花、釣魚。大理評事宋綬、邵煥預會,以皆在秘閣肄業故也。上作《賞花》、《千葉牡丹》詩各一章,從官畢賦。吏部尚書張齊賢、刑部尚書溫仲舒、工部尚書王化基以久在外任,求免應制,不許。有頃,射於太清樓下。 大中祥符元年三月九日,宴近臣於後苑,帝作《賞花》七言詩。 三年閏二月二十二日,後苑賞花、曲宴,特詔衛尉卿(考)[糾]察在京刑岳慎從古、太常少 卿知審刑院劉國忠預會。命集賢校理宋綬、晏殊、秘閣校理邵煥作序。 二十七日,詔輔臣至宜聖殿,朝拜太宗聖容。殿東西設道釋像、經藏,帝作《賞景》、《觀花》詩以賜,從官即席賦詩。又御水心殿垂釣,遂宴於金華殿。小苑花木皆太常命中黃門所植,滋茂異常,輔臣素所未至也。 四年三月八日,車駕駐西京,命從臣射於後苑淑景亭,移宴長春殿。帝作《賞花》、《開宴》詩。 五年三月十九日,詔後苑賞花、曲宴,館閣編修、校勘官並赴。 二十日,賞花後苑,以雨移御崇政殿南軒曲宴。酒三行,命賦詩。有頃,御北殿,賜宴作樂,帝作《賞花》及《喜雨》詩二首,群臣即席和進。 六年三月五日,賞花,宴於後苑。帝作《賞花》、《釣魚》七言詩,從臣皆賦。又詔從臣令觀苑中連理槐、屏風、連理柏,遂射於太清樓下。 七年三月八日,賞花,宴於後苑。登太清樓觀書,射於樓下。特詔知雜御史預會。帝作《賞花》、《觀書》詩二首,從臣畢賦。 九年三月十三日,賞花,宴於後苑,始詔開封府判官預會。自是推官亦詔。時翰林學士錢惟演坐盧澄事落職盧澄:原作「盧職」。按大中祥符九年三月八日壬子,錢惟演以盧澄私謁事罷翰林學士,詳見《長編》卷八六,據改。,特詔預。《麟台故事》:九年三月乙卯,曲宴、賞花於後苑,上作五言詩,從臣咸賦,因射於太清樓下。《宋類苑》:真宗朝歲歲賞花、釣魚,群臣應制。嘗一日臨池久而御釣不食,丁晉公謂應制詩曰:「鶯驚鳳輦穿花去,魚畏龍顏上釣遲。」真宗稱賞,群臣以為莫及。 天禧三年三月十三日,曲宴後苑,登翔鸞閣,觀太宗御集及聖制。又御儀鳳閣,玉宸、安福殿,遂臨池垂釣,射於太清樓下。帝作《賞花》、《釣魚》五、七言詩,命皇太子書以示近臣,群臣皆賦。前一日,詔翰林學士錢惟演已下被勘,並領預赴。 仁宗天聖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後苑賞花,臨池釣魚,遂宴太清樓。是日雨霽,花卉盛發,帝屢目從臣賜花勸酒,各令盡醉。《麟台故事》:天聖三年二月,幸後苑賞花、釣魚,遂宴太清樓。輔臣、宗室、兩制、雜學士、待制、三司使副、知雜御史、三司判官、開封府推官、館閣官、節度使至刺史皆預焉。 四年四月三日,賞花,宴於後苑。帝循欄,命中使選雙並牡丹花剪賜輔臣,仍令以琱盞盛花,遍賜從官。 五年三月十日,後苑賞花,釣魚,宴於太清樓。 六年三月十七日,幸後苑賞花、釣魚,宴射太清樓。帝親令內侍剪牡丹花賜輔臣。 七年閏二月二十九日,後苑賞花、釣魚,宴射太清樓。 八年二月十九日,後苑賞花、釣魚,觀唐明皇山水字石於清輝殿,因命從官皆賦歌,遂宴太清樓。山水字石,先是永興軍輦至,起清輝殿以安之。是日,從臣應制,令中書第所賦優劣,而秘閣校理韓羲辭獨不成,落職,出通判冀州。《麟台故事》:天聖八年二月,上幸後苑賞花,宴輔臣、宗室、從官,及三館京官以上亦預。先是,得唐明皇山水字石於永興,寘於清輝殿。是日,命從臣 觀之,應制賦詩,上親第其能否。集賢校理王琪詩最蒙稱善,尋下褒詔,而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韓羲詩最惡,乃奪職為司封員外郎、通判冀州。范蜀公《東齋遺事》:賞花、釣魚賦詩,往往宿制。天聖中,永興軍進山水石,因命賦山水石歌,出於不意,多荒惡者。中坐優人入戲,各執紙筆若吟詠狀。一人忽仆於石上,曰:「數日來作賞花釣魚詩,準備應制,卻被這石頭擦倒。」明日降出詩,令中書銓定,內鄙惡者與外任。《聞見錄》:仁宗朝,王安石知制誥。一日,賞花釣魚宴,內侍各以金蝶盛釣餌藥置几上,安石食之盡。明日,帝謂宰臣曰:「王安石詐人也。使誤食釣餌,一粒則止矣;食之盡,不情也。」 九年三月十七日,曲宴後苑,賞花釣魚,命從臣賦詩,限以五言八韻,以「新」字為韻。移宴太清樓。是日,先賜食於幕次。 明道二年三月十三日,曲宴後苑,賞花、釣魚。 景佑三年三月六日,曲宴後苑,賞花、釣魚。帝賦詩,群臣席上次韻。移宴太清樓。 嘉佑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幸後苑賞花、釣魚,遂宴太清樓。出御製詩一首,命從臣和。自西鄙用兵,遂罷賞花賜宴踰二十年。至是,將大宴,以富弼母喪,特罷之,乃賜賞花之會。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五 宴享三:雜宴 宴餞 宴餞 【宋會要】 宴餞之儀,太祖、太宗朝,藩鎮牧伯沿五代舊制,入覲及被召覲:原作「勤」,據《宋史》卷一一九《禮志》二二改。、使回,客省齎簽賜酒食,節度使十日,留後七日,觀察使五日。代還,節度使五日,留後三日,觀察使一日「五日」至「觀察使」十六字原脫,據《宋史》卷一一九《禮志》二二補。,防禦使、團練使、刺史並賜生料。節度使以私故到闕下,及步軍都虞(侯)[候]以上出使回者,亦賜酒食、熟羊。群臣出使回朝,見日,面賜酒食。中書、樞密、宣徽使、使相,並樞密使伴;三司使、學士、東宮三師、僕射、御史大夫、節度使,並宣徽使伴;兩省五品已上、侍御史、中丞、三司副使司:原作「丞」,據《宋史》卷一一九《禮志》二二改。、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卿監、上將軍、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宣慶、宣政、昭宣使,並客省使伴;少卿監、大將軍、諸司使以下任發運、轉運、提點刑獄、知軍州、通判、都監、巡檢回者即賜,並通事舍人伴;客省、引進、四方館、合門使,並本廳就食。群臣賀,賜衣;奉慰,並特賜茶酒或賜食,外任遣人進奉,亦賜酒食,或生料。自十月一日後盡正月,每五日起居,百官皆賜茶酒,諸軍分校三日一賜。冬至、二社、重陽、寒食,樞密近臣、禁軍大校或賜宴其第及府署中,率以為常。 大中祥符五年,詔:自今兩省五品、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官,同列出使,並許醵錢餞飲,仍休暇一日。余有親屬僚友出行,任以休務日餞送。故事,樞密、節度使、使相還朝,咸賜宴於外苑。見、辭日,長春殿賜酒五行,仍設食,當直翰林、龍圖閣學士以上,皇親觀察使預坐。 八年四月,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 自鎮定來朝指:原缺,據《宋史》卷一一九《禮志》二二補。,宴於長春殿。合門言:「舊制,節度使掌兵,無此禮例。既赴坐,則殿前馬軍都校當侍立,於品秩非便。」遂令皆預位。 中興,仍舊制,凡宰相、樞密、執政、使相、節度、外國使見辭及來朝,皆賜宴內廷或都亭驛,或賜茶酒,並如儀。 禮 宋會要輯稿 禮四六 鄉飲酒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