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學三書隨扎 · (五)

第五目改過遷善,克己復禮。如上四目,可見中國人為學主在學為人,學為一理想人。天地生人,固屬平等,然由於學與不學,則有君子小人邪正善惡品格之分。西方為學盡在外,其在人群中,只求不犯法,法之外每一人各可自由。求富求貴,則必爭。中國則重人道,行道始是自由,其於道之踐履與到達,又有大小遠近之別。故中國人惟求各自志於道,又務其大者遠者,以求得為一理想上最高標準之人。不在與人爭,乃在與已爭,於是乃有改過遷善克己復禮之此一目。 人之為學,始知在己有過,則必改。始知於道有善,則必遷。中國人之從事於學,主要在為一善人,而達於賢與聖。若富與責,財富與職位之相較,與人品不相關。非如善人,即人是善,即善是人,乃屬一體。己者,乃人之所得私。禮,則為人與人相交和合而見之共同體。人之為學,即為人之學,則重在克去己私,而歸入於人群之共通人體中。人固由天而生,然天之生人,則為生此群,非為生群中之一己。西方宗教言亞當夏娃,其觀念已偏重在己不在群。但亞當夏娃又必同時而生,故中國人以夫婦為人倫之首。故為人之學,首當克己復禮,始能成倫。各私其己,則不成倫,又烏得謂之人。或又疑禮為人制,朱子說:「禮者,天理之節文。」斯得之矣。 改過為儒學極重大一要目,此事又當深論。儒學重在明道行道,孔子十五志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是在明道階段。故曰:「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但孔子五十齣仕,終不得意,而去魯至衛,又至宋,週遊在外十四年。而曰:「道之不行,吾知之矣。」是孔子之老而返魯,亦即孔子之知過而改也。故孔子聞蘧伯玉之欲寡其過而未能,而深贊之。亦可見孔子之晚年心情矣。孔子早期施教,重言語政事,皆重有為。晚年之教重在文章,則務求明道,不汲汲於行道。惟冉有之出仕季孫氏,使季氏富於周公,乃曰:「冉有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則孔子之對當時現實政治,已抱一種消極態度矣。《論語》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此乃孔子晚年意態,實經其週遊返魯之一番改過後始然。此當鄭重闡明者。孟子之辭齊位而歸,亦其年老改過之一端。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一意惟求完成其《史記》一書,不再以預聞政事為務,此亦其晚年之知過而改也。其他不縷舉。下至周張二程,昌明道學,汲汲於明道,不務於行道,此乃鑒於當時之新舊黨爭,而為悔過知變,改弦易轍之一道。此為世運轉移一大機。今或以日常人生一言一行之小過小失,認為乃當時理學家注重提倡改過大義所在,則又失之矣。有志講究中國儒學史進展,倘能於此改過一節,審細求之,則庶乎能見其大。孔子之為聖之時,當於此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