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一
大學一大,舊音泰,今讀如字。
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今可見古人為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程子曰:「親,當作新。」○大學者,大人之學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但為氣稟所拘,人慾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之明,則有未嘗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復其初也。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污也。止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意。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也。言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也。此三者,大學之綱領也。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後,與後同,後仿此。○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則志有定向。靜,謂心不妄動。安,謂所處而安。慮,謂處事精詳。得,謂得其所止。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明德為本,新民為末。知止為始,能得為終。本始所先,末終所後。此結上文兩節之意。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治,平聲,後仿此。○明明德於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誠,實也。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也。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此八者,大學之條目也。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治,去聲,後仿此。○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知既盡,則意可得而實矣;意既實,則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齊家以下,則舉此而措之耳。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本,謂身也。所厚,謂家也。此兩節結上文兩節之意。
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凡二百五字。其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舊本頗有錯簡,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經文,別為序次如左。凡千五百四十六字。○凡傳文,雜引經傳,若無統紀,然文理接續,血脈貫通,深淺始終,至為精密。熟讀詳味,久當見之,今不盡釋也。
大學自程子更定,復得朱子章句,即使原本未必盡合,正以精益精,聖人復起,不可易已。後之學者,未有能篤信而力行之,故其效罕睹,何嘗有從其說而得過者乎?乃陽儒陰釋之徒,惡格物之說害己,彎弓反射,輒以古文石經為辭,然理卒不可毀也。其後索性敢道大學非聖人書,嗚呼!悖叛至此,大亂之道也!
「小學」「大學」,有地有制,如朱子序中所云「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者是也。朱子序「大學」二字名目緣起,故云爾。其實此「大學」字卻指「為學」之「學」,乃古昔教人之法之義,故注云「大人之學」,其非地制之「大學」可知。須知王制「大學」中未嘗有此書,曾子推論大人為學當如是,亦未嘗為學宮補典故也。
知有朱子小學之教在,「大學之道」四字才分明。
除卻俗學、異學,即是大學之道。俗學者,今之講章時文也;異學者,今之陽儒陰釋以講學者是也。
有謂大人之學,盡其心而已。「明明德」是存此心,「新民」是推此心,而「止至善」則又盡其心而無遺。先生曰:「大學無重心義,以其本天也。盡心只可當知至,存心只可當正心,不可以該『明』『新』也。蓋心非即『明德』,心所具者乃『明德』耳,單說心,即本心之學,非聖學也。」
有謂「明德」是心之體,先生曰:「『明德』兼身心性情,合體用而言,不止心體。」
有謂「明德」「新民」是為己為人之學,先生曰:「雲成己成物則得,為人非聖學也,兩樣夾雜不得。」
「至善」,謂「明明德」「新民」各有極至之則。「止至善」者,如學聖必孔子,而夷惠非所由;治法必唐、虞、三代,而五霸、漢、唐不足效之謂也。
有謂「止至善」為成終之學,先生曰:「『止至善』,兼始終,不專終也。」
「止至善」之事,只附在「明」「新」兩綱領上,更無第三項用力處。故「止至善」只說知,不說行,非「止至善」無行,行即在「明」「新」內也。
「止至善」一綱領專重「知」,故下文急接「知止」。
凌渝安先生講聖經至第二節,董采請曰:「八條目中,『知』『行』並列,此節單提重『知』一邊,其意如何?」凌先生曰:「聖人預知天下後世,講心性之學者,必以學問思辨為支離,遺外而求內,自立直捷了當之法,懸空想像一種道理,若有所見,原非真知,其心自以為『定』『靜』,而愈見猖狂,故急於此單提『知止』為入門下手之要,即中庸告君『誠身』,必先『明善』也。」采舉似,先生曰:「凌先生之言切矣。賢試道大學畢竟幾綱領?」曰:「章句以上三句為三綱領,豈別有義乎?」曰:「吾正恐賢信不及有三綱領耳。以異端之旨言之,止有『明明德』一綱領耳,更無二事,安得有三?以俗學論之,己物對待,亦止兩綱領耳,何必有三?此兩家都信不及者也。不知後世學術之謬,正在此一綱領上差去。江西頓悟,是知有『明明德』,而不知『明明德』之有『至善』也;永康事功,是知有『新民』,而不知『新民』之有『至善』也。方知聖人於『明』『新』下急著此一綱領,吃緊為人處,是聖學之定盤星、指南針,若少此一綱領,則上兩綱領都無根柢。然此一綱領至實卻至虛,最難見,故最難信。上兩綱領知行並重,此一綱領卻單重在知。『至善』只是難知,知得自然行得,行處只在上兩綱領內,不須更說。如孟子『集大成』章,『聖』是諸聖所同,『集大成』卻歸孔子者,以其智更高耳。故『知止』一節,緊帖定第三句綱領說。有此一節,則此一綱領已了畢,以下八條目,只就上兩綱領中條析次第言之。雖『止至善』即在其中,然卻不是此一綱領註腳,故知行並列也。」
此節講者多不切實,甚或混入邪說而不知者,皆因「知止」二字,看不分明,離卻「至善」而泛言「止」也。上面平列三綱領,然「明」「新」二件易見,而「至善」極難說,惟知之而後能得之,故正說「止至善」,接口即下「知止」二字。若雲必知止至善,自然定靜安慮而得止至善,以一「止」字,總括「止於至善」四字,蓋急轉口省文也。後來講學者先不通文理,如李見羅知止說,竟謂知止即艮止之止,無思無為,復其寂然不動之本體;又謂知止即知本。一派胡說!只要借幾個儒家言語字眼,行其惑亂之術,全不顧經傳文義如何。故自隆萬以後,講此節者,無不墮入狂禪,總只是離卻「至善」二字。此不特道理差,直是文理不通耳。
異說講「止」字皆離卻「至善」,故錯入禪去;然亦有不離「至善」講而愈錯者。如李見羅謂知止非懸空知至善之所在而止之也,似矣,然他日對李慈則曰:「儒學與禪誠兩宗,禪與儒者之心無二體。水非止何以能照?鑒非空何以能明?學可殊方,而心之必歸於止而能慮者一也。」又塗邦直問:「近收拾一止,覺有進處。靜中一切,皆如無有,如此去,得無墮空虛近於禪?」曰:「還應得事否?」曰:「應處亦不差。」曰:「不論差不差,只一段清虛尚在否?」曰:「有時在,有時不在。」曰:「如此,何慮墮空虛近於禪?」觀此,則不但其所謂「止」字懸空,連「至善」先懸空。其所以懸空者,緣他所謂「至善」,離卻「明」「新」事理而言。即在應事上講,亦只是要隨處尋求此一段清虛,便以為止,便以為至善耳。只看他「不論差不差」五字,其不識至善而的系狂禪,供狀昭然矣。聖經之所謂「至善」,正在「明」「新」事理上求絲毫不差之極處耳。故予謂此節「止」字必要靠實「至善」說,「至善」必要靠實「明」「新」說,方有著落。
此節只完得「止至善」一句綱領。「止至善」原只在「明」「新」二綱領上說,如何又分出為三?緣此一綱領最重,「明」「新」二綱領漸次工夫,即「止至善」工夫,如下八條目是也。而「止至善」一綱領之要,只在乎「知」,一知即自然定靜安慮而得,故朱子謂「定、靜、安、慮、得五字,是功效次第,不是功夫節目」,非謂憑空了悟可得,言其功夫即在八條目也。「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章句煞自分明。所謂到「慮而得」此處最難進,亦就五字功效中說到此地位較難,非將「慮」與「知」分兩節功夫也。若論功夫則全是「物格」「知至」,不可一蹴而至耳。
「格物致知」,是「知止」前功夫,「意誠」至「天下平」,是「得止」中次序,不知來源去路,縱說煞功效次第,究竟不解何以不是工夫節目。說「知」便似忽然大悟,說「得」便似大事了畢,名為遵章句,實不知章句為何語也。
此節無工夫指定靜安慮言,不是連知止都無工夫,忽然摸著鼻子也。知止前,正有後文致知工夫在。
凡人有一知一見,自以為是,亦自會定,然非知止至善之有定也。知止,是說曉得極頭處,不是識得個路徑。
才「知止」五者相因而見,知「得」相去不遠,此大層級也;五者逐段相因,此大層級中小層級也;定、靜、安相近,至「慮而得」處較難進,此小層級中重難層級也。
定、靜、安、慮、得,是「知止」後自然相因而見,然五者之中,「慮」字一節自別,是臨事時研幾審處,正是「知止」發用為知,得緊要關頭,比上三事更重更難,但「慮」之所以窮幽極微,使事理盡處無不到,則非「安」不能也。
「慮」字直從「知止」貫來,事理大段已在「知止」中明白,到此又研幾審處耳。
每見旁觀籌畫甚能,而當局多謬迷舛錯者,只坐不「安」,非不能「慮」也。「慮」之義理已在「知止」中完徹,但臨事張皇,則思力憧擾,便不能精詳周匝,不是到此方去講究事物義理也。
自「知止」至「慮」,只就「知」邊說。
定、靜、安、慮、得,只一「知止」便到;雖一「知止」便到,然「知」「得」兩邊境界卻別。
有謂定、靜、安、慮是心學相因之妙,先生曰:「天也,性也,理也,道也,皆可以言學,心獨不可以言學。心者,所以為學之物,無以心為學者。惟釋氏本心,以心為盡頭,謂天性理道皆出其下,故曰心學。凡言心學者,皆釋氏之見也。況定主志向,靜主心,安主所處,慮主事,此數句兼身心事物在內,未嘗指心法而言;若謂身心事物皆心所為,如此則四書無一章不可說是心學,又不止此數句矣。」
「知先後」「知」字,與「知止」「致知」兩「知」字不同,此處較輕,如雲曉得個先後次第,則進為有序,而入道不遠耳。所謂「進為」者,即下八條目,其中自有知行工夫。格物致知,知也;誠意以往,行也:與此「知」字不相蒙。講章以為兼行說,夢啽也,亦惑於姚江知行合一之說,故見「知」字便要兼「行」,不通之論也。
「知」字在本節重,全章不重。本節重者,結上起下,意在「先後」,然先後功夫效驗之序在下兩節,此只說知得先後便可近道,猶中庸「知遠近」云云可與入德同也。全章不重者,「知止」「知至」兩「知」字相應,經意所重,與此「知」字不混,講章每將三「知」聯串,此不識字人論點畫為類,而不求意義者也。
此節總為上文示個下手次序,以起下二節。看「近道」二字,正對學者而言。
本末終始,聖人細細區分,正欲人會歸精一,後來要直捷,反成鶻突虛謬耳。
聖學愈分,則合處愈真;異端怕分,則所合亦偽而無用。
聖賢論理必分晰精詳,惟分得愈細,則合處更真實,故曰「惟精」、「惟一」。異端最怕分別,必摒掃一切,而後見本體,不知其所謂本體者,妄也,非真也,此是儒釋邪正分界處。後來陽儒陰釋者,又謂必先見本體,而後勘驗求盡於細分,其說似包羅可喜,然先約而後博,先一而後精,與從來聖賢教人之法,悖叛更甚,則又妄中之妄,邪外之邪矣。
修正誠致,各有工夫,各有功效,兩節就中分先後次第耳。工夫不無輕重,然無一可略,若但趕重下截,則節節推來,只一「格物」可了矣。下節而後亦然。
身與心較然有此二物,「意」即心之所發,「知」即心之所知,只在心中分別出來,為用工節次耳,非又有二物與心並列而為三也。
「正心」「誠意」「致知」,予最憎講者每云:「心生於身,而反以役身;心授權於意,而意反以害心;意能蒙知,而知足糾意。」就其說譬之,身乃家當頑物也,心則主人也,意乃賊也,知則邏者校尉也:欲使主人合邏尉擊賊則得矣,試思一身之中,心、意、知三件,終日互相撏撦廝鬧相似,有此大學否?
「心」兼動、靜言。
心本無不正,緣意之不誠習熟,而本體亦有病,故「正心」傳謂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則不得其正。心體上安有此四者之病?可知從意之習熟生來,故欲正先誠。「心」指渾全之體,「意」指其零星發動之端,猶中庸之未發已發而有中和之名,其實原非二物。
或云:誠是嚴於思慮未起之先,即「居敬」意。先生曰:「思慮未起之先,無處用誠,『居敬』不是『誠意』事。」
有謂「誠」字中不可兼言善惡,只或有半善而非全善,或九分皆善而一分未盡善,亦是皆要致知,「致」字極重。先生曰:「誠有半善非全善,九分善而一分未盡善,此亦是致知甲里話,非誠字中話也。」或曰:十分九分之說本朱子。曰:「朱子是講自欺,謂為善之意有不足,非指意之善惡也。」
有謂意歸於一則誠,先生曰:「誠字不是歸一,故朱子於臨卒前三日,改注中『一於善』三字,正恐後來誤認也。」
有謂制其心則意不起,空其心則意無不善,此皆至精之道,而聖人不為者,以有為之業皆發於其意耳。先生曰:「豈有道之至精而聖人不為者?可見其以至精歸異端,而以世務權用之粗者歸聖道,得不謂之悖哉?」又曰:「自白沙陽明以後之講學者,其所見道之粗則功利作用,其精者則空寂不動,而精者又不可用入經,世以奉二氏而慕之,只得以粗者自居,而又粉飾以內外異用之術,以此而談儒者之經,何心何意?何正何誠?不若一棒一喝之為直捷了當耳。」
看「正心」傳,有所忿懥四者,可見心體上有病,皆由發用處做成。故欲正先誠,誠必先致。只恐誠其所不當誠,而於當誠者反不知用誠耳,非謂以知照意之誠不誠而把捉之也。
誠意先致知,不是要知覺察意也。平日講究得道理明白,則發念自然真實,真實來亦不錯;若發意時加省察,此又是「慎獨」,不是「致知」條下事。今人皆為認差此義,故講「慎獨」又混入「致知」,只坐將「致知」工夫,誤作發動時覺察觀耳。
誠意必先致知,非謂發念之時要「知」去監製他,亦非謂初發之意必善,繼起之意必不善,而以初念為知也。「致知」是平日間事,平日講究得義理善惡分明,到發念時自然當理;若不曾致知,則好所不當好,惡所不當惡,初念便不是,雖誠亦錯,故不可不先致也。若意之既發,其誠與不誠,又當於發動之幾,自加省察,勿使虛偽間雜,乃所謂「慎獨」。獨即意之實境,慎即誠之緊嚴處,即在誠意中說,不涉致知甲里事。若混此處為「致知」,則知之功反在意後,且須於致知、誠意之間,增補慎獨為一條目矣。
誠意先致知,不是要「知」來監察那「意」之善惡,只是日常間道理明白得盡,到發念時,自然該好者好,該惡者惡,發來不錯耳。人多誤解致知是發意時返照之用,於是將誠意傳中「慎獨」打混,以獨為本體,有謂即是致知者,有謂真知即誠意者,甚有謂意乃心之所存,即是獨體者,其謬亂皆從此出。大凡妄生邪說,只是本文不曾明白耳。此亦誠意必先致知之一證也。
凡人意之所發,必從熟處生,即夢寐病狂醉亂時,皆可驗。熟處,乃其所明也。故欲誠意,必先致知,謂平素於道理講究得明白,則意發必當,乃可得而誠耳。若謂知能覺照意使不為惡,能辨決意之疑信,則知在意後用力矣。致知是意未發時工夫,到意發後加審幾省察,乃誠意中之慎獨,非先致之知也。
誠意必先致知,即中庸所謂「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明則誠矣」之意。蓋理明則發念皆正,而用力皆實,非謂賴知去覺察意之誠否也。若以覺察為知,則知反在意後矣。覺察意是慎獨事,不是致知事,此界不明,粗則支離紛擾,精則打入禪門,總與聖經沒交涉。
禪學之「知」,正要絕去「意」字,此與正學之「知」正相悖,所謂「無生忍」也。
「知」與「意」關,是逐節推去,其實「知」是一大截,實貫到底,不單粘「意」也。
傳習錄曰:「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他日其徒王汝止謂錢德洪曰:「此恐未是究竟話頭,心體是無善無惡,則意、知、物亦皆是無善無惡。」二人請正於天泉橋,陽明曰:「我這裡接人,原有此二種。利根之人,一悟本體,即是功夫。其次不免有習心在,且教在意念上用功夫。汝止之說,是我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說,是我為其次立法的。」由其言推之,則所謂知善知惡,為善去惡,亦只是誘引中人入門方法,猶未是最上乘。若其正法眼藏,止有「無善無惡」四字而已。陽明又自言居龍場,恍若有悟,證諸五經四子,無所不合,獨於朱子之說,有相牴牾。今試取其言考之,五經四子合乎不合乎?合其說者,五經四子之中,止一告子而已。堯舜曰「危微精一」,孔子曰「繼善成性」,孟子曰「性善」,與其言不合明矣。牴牾豈獨朱子乎?然則其所謂證諸五經四子而無不合,乃其欺天罔人,以聾瞽後世之術耳,豈誠然乎?若以本體為無善無惡,必將並去其善而後可以複本體也,則凡所謂擇善固執,樂善不倦者,不幾皆本體之障乎?此正聖學與異端分界之處,此處一差,以下都無是處,不可以不辨也。或云:修身、正心、誠意、致知,此大學漸臻之事也,若以頓詣者言,則身、心、意、知,總一至善無惡之物而已矣。其雲身、心、意、知,皆至善無惡之物,可謂知其說之非而救之,似矣。然有此理,無此事。自「天命」以後,道理本該如此,所謂有此理也;然堯舜相傳也,說個人心道心,人心曰「危」,道心曰「微」,可見心便說有善無惡不得。故雖聖人亦必戒慎恐懼、兢兢以精一允執為主。聖學但分安勉,無頓漸。頓漸者,異端了悟之說,為禪相律教之分,即陽明利根習心之別。若聖學有頓漸,則堯舜必是頓詣矣,何復雲人心道心乎?豈堯之接舜,反不如陽明之接利根乎?
孟子「良知」「良」字,不過指不必學慮而自然可見,以明仁義為人心之同,猶其言乍見孺子入井可以觀仁,非以乍見為仁之至,以不慮為知之極也。若「知至」之「知」,則知性知天,而心無不盡之謂,與良知之義不同。良知正以不致見其良,致知正以不恃其良為致,三字牽合不攏,牽合則其義各失。夫言豈一端,各有所當也。自陽明牽合此三字為宗旨,彼自指其所為知,既非曾子格致之知,亦並非孟子仁義之知,不過借儒家言語說法耳,豈可以此解曾孟之道哉?有雲「外緣無窮之象,內識自然之心」,此說似是而非。聖賢所謂格至,只是事物之理,講求體會,到貫通徹盡處便是。格至不分內外,若謂緣解外物以求識內心,正是分內外。聖賢只要明理以行道耳,要識心則甚?識自然之心,尤屬邪異之旨。如此說,則「外緣無窮之象」一句,已早吃陽明痛棒了也。既見得萬象屬外,要內識自然之心,又要緣象以識,那得不吃他痛棒!
以致知為下手,而復以良知為本體,夾雜考亭與王伯安為調和之說,此一種謬見極多。不知格物者致之功,知至乃復知之體,孟子所謂「盡心」是也。若良知不過指其自然發現,如乍見孺子之仁之類耳。以此驗固有之端則可,不可即以此為全體也。如以此為全體,便離去「理」字,無理則無用。
格致之說,異流聚訟。其有得者,總無出乎程子前後十六條之所有;自餘悖亂支遁,皆竊野狐之遺涎,自誑以為醍醐,而識者但覺其腥穢耳。
格物之義,或問集程子之說九條,內外精粗,工程次第,已無所不備。陽明自謂曾用朱子說,格亭前竹子七日致疾,此是陽明謬為此說,以非聖誣民耳。朱子答陳齊仲書云:「為格物之學,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一草木、一器用之間,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成飯也。」然則陽明格竹,正朱子之所斥摘者,何反以不狂為狂乎?
物,猶事也,不單指人物之物。
物,事也,原兼事物言。人但作物件之物看,正犯朱子辨一草一木之非,而伯安誤以竹子致病也。
有謂未有物,先有知,此生人同具之知也。先生曰:「有則俱有,無知先於物之理。」
有謂事物之理,合於吾心之理。先生曰:「如此說,便成兩件矣。事物之理,即吾心之理,何煩合也。」或問,程子觀物察己者,豈因見物而反求諸己乎?曰:「不必然也。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曉此,此亦落或人見解。」
若說借物理以反求己知,即成假合,即是義外。要之本無二理,明彼即曉此,更無內外精粗之別。知此則「在」字自然精實。
只舍外便蔽內,不是兩事。
知與物,致與格,是拆不開事,故不言「先」而言「在」。看下節雲「物格而後知至」,則層次未嘗不明。有謂以內為本,而以外廣之、養之,則格物在致知之末矣。
有謂學者有所得於本原之地,則雖賾博之事,可以遊行而無礙。先生曰:「如此,則格物當為八條目之末務,即近來先一貫而後學識之胡說。」
邪說止是懸空,到用處便成兩截。
異端之知,與用處不合。善知識,老講師,作為定顛倒,只是不循理,反要去理障。
有謂蒙之彖辭曰:「蒙以養正,聖功也。」此非大學之道歟?而上九之爻詞曰:「擊蒙利禦寇。」此非捍禦外物之謂歟?使非捍禦外物,清明其質,則雖欲窮盡物理,又安知其不謬也?先生曰:「誠意、正心、修身,皆所以捍禦外物也。正為不曾窮理,則必有非所捍禦而捍禦者,如陸王之說,以窮究事物義理為務外,而必欲去之是也。有所當捍禦而不捍禦,且以為主者,如陸王之反以禪為宗是也。有自以為已捍禦而實非捍禦者,如陸王之自以為立大體致良知矣,而所為所誨,皆猖狂傲悍,日騖於功利權詐是也。凡諸謬害,皆從不窮理而空致知來,故必先窮理,然後能清明其質,而捍禦不謬耳。若既能捍禦外物,而清明其質,則誠正之功已得矣,又何須再講致知乎?至蒙卦彖辭,主小學言,不足盡大學之道;上九爻辭,原戒治蒙者,但克治其外誘,不可攻伐大過,反為之害耳,與格物致知意毫無交涉。如此說經,真可謂之支離穿鑿矣。」
今人於程朱格物之說,未嘗睹其津涯,所謂用力之地,次第工程,及涵養本原之功,與夫辨別徇外為人之弊,皆有所未曉,宜乎為邪說塗其耳目而不以為非也。誠能尋取或問、章句之津涯,則彼之所云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正其物之心,誠其物之意,致其物之知,皆拋閃支離,不成說話,正其所謂認理為外,認物為外,襲陷於告子義外之說,而不自知,以學術殺天下後世,其禍烈於洪水猛獸者,可即以此歸之矣。
第四節、第五節從第三節生出。第五節是知所後則近道也,故首句與下六句分終始大次序,而終始中又有小次序。上四句與下三句分本末大次序,而本末中又有小次序,皆為學者指陳大段,使之知此近道。
此節解來似上節之效驗者,非也,先後總是工夫次第,有上一層,才可做下一層;無下一層,亦不見上一層;要做下一層,正須有上一層。如此看來,節節自有本分,步步自有交關,注中「既」字「可得而」字語脈朗然也。
此節「而後」字與「知止」節「而後」之義不同。「知止」節,一「知止」便直貫到「能得」,此節「而後」卻逐層各有境界遞下,人每混看與「知止」節一樣,便是一物格便了,七個「而後」只作急口疊文,其為謬不在文法,而在義理矣。
逐個「而後」各有工夫,不是一「知至」便了。注中「可得而」三字,正「而後」真精神也。
物皆有至善,物格則知所止矣。知止於至善,則知至矣,即格為至。此一個「而後」,比下六個「而後」較輕。
知之未至,則不當好而好,不當惡而惡,其意不可得而誠也,此是「知」「意」相關之故。若真誠飾誠,乃是第六章傳意,專釋「誠意」故云,非「知」「意」相連處要指也。因致知亡傳,此理少發明耳。
兩節先後言其次第如此,其實工夫節節緊要,無一了百了事也。知至而意不誠,則知為虛知,其至否亦難見;意誠而心未正,只得零星收拾,東沒西出,弊病百出,亦不見誠之妙也;心正而身未修,則「動容周旋中禮」,可知有多少病在,其根心之妙亦未充也。
「明」本而「新」末,故齊、治、平三傳皆根修身說。然修身止連家而不連國與天下,又有道理。齊家「新」之始,治、平「新」之極,故治、平二傳皆指家之感應說。看「平天下」章「上老老」三句,與「民之父母」節,及孟獻子二節自見。
七「而後」終始之義已明,不須更說。但七句挨次平列,本末之義未透,故下節提出「修身為本」。
上八條目「明」「新」並列,第六節特結出總要,謂「明德」為「新民」之本。「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盡天下人類而言,看「自」「以至於」四字,天子庶人中間大有人在,不單講兩頭人也。「壹是皆以修身為本」,謂各有分限責任,皆從身起化,正謂末異而本同耳。若謂庶人亦以天下為己任,則同末非同本矣。「修身」,各人當下之事;「修身為本」,各人當下皆有己物感應,不待異日及天下而後見,其本亦非為天下國家之故而後修身也。
上兩節止就大人身上一氣說,此節又推廣言之,謂不獨天子,即至庶人,亦有齊家之責。便分「明」「新」,分「明」「新」即有本末,故皆有修身之責,仍責重大人者失之。
此不是責重天子,無一人無此身,則無一人無此責重,但舉其全,須從天子說下耳。故曰「壹是皆以」,猶萬物一太極,物各一太極也。
「明明德」,是成己;「新民」,是成物。成己所以成物,故「明明德」為「新民」之本,世無有己而無物之人,則亦無但「明明德」而不「新民」之人。此因上文從「明明德」於天下者立說,故提出此義,正見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無一人不有此責任,不專為有天下者言也。時講每歸重天子,似以「至於庶人」皆賴天子之修身為本,失其旨矣。
「本」字對「新民」而言,即庶人至未有室家者,亦必有所與之人、所及之物,一人一物,皆末也,身其本也,所以對付此人物者即新民也,修身其本也。如此方見人人有新民之事,人人必以明德為本,故無一人可以不修身者。若必以治國平天下對「本」字言,道理雖闊大,然有可自諉於本外者矣。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有許多等級,其職業正各不同,然所以不同者,分也,非理也,故曰「分殊理一」。此節語勢側重庶人邊,見得雖至庶人,也只是此本,未嘗有別件。庶人無治國平天下之分,然到得修身,則治國平天下之理已具,只看他明明德力量如何耳。其本盛大,則其末闊遠;其本淺薄,則其末狹小。直到大德必受命,匹夫有天下,憑修身者各自做去,固不容越分妄覷,亦未嘗禁人自致也。後世自上及下,總不以修身為本,遂將此理看得詫異耳。
「齊家」即「新民」也,故庶人與天子同本,中間有國有采地治邑者不消說矣。蓋從位說下,故云「自天子以至於庶人」,論理其實自庶人以至於天子,天子新民,亦須從庶人齊家道理做起也。故下文「治」「亂」結以「所厚」,正為齊家是「末治」大同處。
「本」字對家國天下說,不可對物知心意說。
就上文八條目中間抽出「修身為本」,故時解每將上下七條目比擬,因以格致誠正對齊治平夾說者,此非理也。「本」字對家國天下,物知心意,乃修身內事,不可與家國天下對說。
李見羅提唱此節為宗,似於諸異說中較切近矣,及細考其說,固仍不離乎陽儒陰釋之術也。以知本牽合知止,因提「止」「修」二字作話頭,蓋止其所止,非止於至善之止;修其所修,亦非格致誠正之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