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 卷六

史部六 詔令奏議類 《太祖高皇帝聖訓》四卷 康熙二十五年,聖祖仁皇帝敕修。凡九十二章,別為二十六目。乾隆四年,皇上御製序文,宣付剞劂,昭示萬方。仰見開國鴻謨,貽留奕祀;如巾機之誦軒銘,簡策之尊《堯典》焉。 《太宗文皇帝聖訓》六卷 順治中,世祖章皇帝敕修。康熙二十六年,始編次成帙。凡一百一十一章,別為二十三目。乾隆四年,皇上御製序文,刊刻頒行。文謨武烈,啟佑無疆;丕顯丕承,煥乎日月之繼高衢矣。 《世祖章皇帝聖訓》六卷 康熙二十六年,聖祖仁皇帝敕修。凡一百一十三章,別為三十二目。乾隆四年,皇上御製序文,刊刻頒行。綸綍式昭,球圖永寶。所由大一統之規,基萬年之祚者,具備斯編。 《聖祖仁皇帝聖訓》六十卷 雍正九年,世宗憲皇帝敕修。凡一千九百餘章,別為三十二目。乾隆六年,皇上御製序文,刊刻頒行。景祚綿長,故卷帙繁富。六十一年之內,堯咨舜儆,跽誦如聞。知貽謀繩武欽承者,有自來也。 《世宗憲皇帝聖訓》三十六卷 乾隆五年,敕修。凡九百十六章,別為三十類。御製序文,刊刻頒行。宮庭謨誥,多出親聞。是以綜述舊文,勵精圖治之聖心,炳如三光之燭。 《上諭內閣》一百五十九卷 自雍正元年至七年,為廷臣奏請宣布,莊親王允祿等校刻。自雍正八年至十三年,為皇上即阼以後續錄成帙,和親王弘晝等奉敕校刻,與前編合為一書。原本不題卷目,惟每月別為起訖。今恭依舊次,編為一百五十九卷。 《朱批諭旨》三百六十卷 雍正十年,奉敕校刊。乾隆三年告成。所載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皆恭錄批答,俾共知所陳之得失。非惟明燭無疆,物來畢照,為自古聖王之所無;即累牘連編,悉經丹毫甲乙。唐虞三代以來,亦未聞如是之勤政也。 《上諭八旗》十三卷,《上諭旗務議復》十二卷,《諭行旗務奏議》十三卷 雍正九年,莊親王允祿奉敕編。凡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後所奉諭旨,涉於八旗者曰「上諭八旗」。凡諭旨列前而大臣所議列後者,曰「上諭旗務議復」。凡奏札列前諭旨列後者,曰「諭行旗務奏議」。三編共合為一書,兼用清、漢文刊行。 謹案:列聖御製及官撰諸書,並恪遵聖諭,冠於國朝著作之首。惟詔令奏議一門,例以專集居前,總集居後,而所錄漢、唐詔令,皆總集之屬,不應在專集之前,是以恭錄聖訓聖諭,弁冕此門,前代詔令列後焉。 《唐大詔令》一百三十卷 宋宋敏求編。蓋因其父綬手輯之本,重加緒正,分為三十類。世無刊本,傳寫多所佚脫,今缺卷十四至二十四、卷八十七至九十八,凡二十三卷,無從校補。然唐一代制誥鴻篇,亦略備於此矣。 《兩漢詔令》二十三卷 《西漢詔令》十二卷,宋林慮編;《東漢詔令》十一卷,宋樓昉編。其合為一書,而冠以洪咨夔《兩漢詔令攬要序》,則不知出於誰手。大抵書肆所為也。所錄不出班、范兩書,然排比鱗次,使政治之得失,文章之升降,皆可互勘而知,則較散見紀傳,為有端緒焉。 右詔令奏議類詔令之屬。十部,八百二十二卷。 《政府奏議》二卷 宋范仲淹撰。仲淹自慶曆三年,拜參知政事,五年罷為陝西四路宣撫使,在政府者三年,其子純仁輯其奏議為此編。凡八十五篇,分四類:曰治體、曰邊事、曰薦舉、曰雜奏。 《包孝肅奏議》十卷 宋包拯撰。其門人張田編。分三十門。汪應辰序稱其次序多不可曉,今核之信然。應辰嘗為之箋注,今則佚矣。 《盡言集》十三卷 宋劉安世撰。是編出自朱睦 家,證以《永樂大典》所載,一一相符,知猶舊本。安世危言正論,風節足以勵百世。朱子作《名臣言行錄》,於王安石、呂惠卿皆有所節取,獨安世以嘗劾程子,斥之不得登一字,然此集自在天地間也。 《讜論集》五卷 宋陳次升撰。原本二百七篇,久已散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八十六篇,《名臣奏議》錄出三十篇,尚存崖略。次升孤直無黨,於章惇、蔡京、蔡卞、曾布,彈劾甚力;於曾肇、王覿、黃庭堅、賈易、李昭玘、呂希哲、范純禮、蘇軾,亦彈劾不少假借。《宋史》以糾及肇等為非,仍門戶之見而已。 《左史諫草》一卷 宋呂午撰。僅存奏疏六篇,皆嘉熙六年所上。附其子沆奏疏一篇,又家傳詩文之類共為一卷。蓋其後人摭拾殘剩而成,然頗可考見宋末時事。其論宰相台諫之弊,尤為剴切。 《商文毅疏稿略》一卷 明商輅撰,其子良年編。蓋散佚之餘,故名曰「略」。凡三十三篇。《明史》本傳所載諸疏咸在,劾汪直一疏較史為詳。其言邊務二事一疏,史佚不載,其一論養軍莫善於屯田,其一論守京城不如守關,守關不如守邊,尤碩畫也。 《王端毅奏議》十五卷 明王恕撰。恕歷仕四十五載,凡上三千餘疏。此集其汰而存之者也。大抵質實明暢,於時弊多所指陳。沈德符《顧曲雜言》載:恕以疏末刻「不報」字,丘浚嗾御醫劉文泰攻之,去位。浚固忮人,恕亦殊失避人焚草之義。今本皆無此二字,殆重刻削之矣。 《馬端肅奏議》十二卷 明馬文升撰。其孫天佑編。凡五十五篇。史傳所載讜論,其全文皆在集中。大抵皆有關國計,不似明末台諫,徒事囂爭。惟文升成化中巡撫遼東,總督漕運,當時必有敷陳,此集不登一字,為不可解也。 《關中奏議》十卷 明楊一清撰。一清凡五蒞陝西,是編以一官為一集,故總以關中為名。凡部議復疏,及所奉諭旨,一一詳載。視諸家奏議,為例稍殊。而於時事本末,頗為詳盡。 《楊文忠三錄》七卷 明楊廷和撰。凡《題奏前錄》一卷,《題奏後錄》一卷,《視草余錄》一卷,《辭謝錄》四卷,實共四種。題曰「三錄」者,以前三種皆關朝政;辭謝錄,則辭職謝恩諸疏,僅一身之私事,特附載之而已。 《胡端敏奏議》十卷 明胡世寧撰。世寧風節震一世。及議大禮乃與張璁、桂尊持論相同。然自議禮以外,無一事不與璁、萼忤;蓋所見偶符,非曲意阿附也。《明史》稱世「寧吶不出口,及具疏則援據古今,洞中窾會」。今觀是集,不誣也。 《何文簡疏議》十卷 明何孟春撰。汝陽趙賢編。以歷官先後為序。孟春雖從李東陽游,而詩文拙樸不能得其師傳;至奏議諸篇,敷陳剴切,風骨凜然,非東陽所敢望也。 《垂光集》二卷 明周璽撰。上卷載疏十三篇,上於孝宗時者七,上於武宗時者六。其劾劉瑾二疏,尤直氣坌涌。後附被禍時家書一通,亦忠義凜然。下卷則附錄祭文、碑記之類也。 《孫毅庵奏議》二卷 明孫懋撰。懋於武宗時,彈劾權幸無所避。其不及於禍,蓋有天幸。集中諸疏,《明史》本傳僅載其大略,今備錄之以彰遺直。惟疏中所劾諸人,刻本多劖毀其姓名,殆其子孫避怨之計。今無從一一考補,亦姑仍之焉。 《玉坡奏議》五卷 明張原撰。原兩任給事中,中更遷謫而志不少挫。於權璫國戚,動相折抑,可謂不負其官。《明史》偶失立傳,今錄其奏議,以表章其風采焉。 《南宮奏稿》五卷 明夏言撰。言相業無可稱,然頗究心於故事。此集乃其官禮部尚書時所陳,不免牽合古義,附會時局。然明代典章,至嘉靖而大變,史志但載其事,不能詳其所以然。錄此一編,使當時改革之由,一一可考,亦議禮者得失之林,非謂所論咸當也。 《訥溪奏疏》一卷 明周怡撰。怡疏擊嚴嵩,與楊爵、劉魁同時受禍。迨躓而復起,又觸忤宦寺,坎 以終。其弟恪編錄遺文,得官吏科時十一疏,官太常少卿時二疏。雖卷帙無多,生氣今猶凜凜也。 《譚襄敏奏議》十卷 明譚綸撰。凡分三集,曰閩稿、曰蜀稿、曰薊遼稿。大抵論兵之作。蓋綸生平仕宦,多在岩疆,更歷戎行,垂三十年也。 《潘司空奏疏》六卷 明潘季馴撰。季馴雖以治河著,而歷官所至,亦皆有經略。此本凡巡按廣東奏疏一卷,督撫江西奏議四卷,兵部奏疏一卷。皆其子大復從掖垣所貯,掇拾而成也。 《兩河經略》四卷 明潘季馴撰。皆萬曆初,河決高家堰時,相度南北河形勢奏疏。首冠以圖,末附與工部尚書李幼滋書一通。其大旨在「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兩語。後率以此奏功。 《兩垣奏議》一卷 明逯中立撰。皆其為給事中時所上。以歷吏、兵二科,故曰「兩垣」。凡六篇。《明史》本傳采其三篇,蓋一以公論用舍忤旨,一以論修史用人忤輔臣,一以論會推謫官也。其請罷織造、論倭事、請停例金三疏,則本傳不載,僅見於此集。 《周忠愍奏疏》二卷 明周起元撰。是書名為五卷,實則僅第二卷為《西台奏疏》十一篇,第三卷為《撫吳奏疏》十九篇其第一卷為《起元傳》,第四卷為《蘭言錄》,第五卷為《崇祀錄》,皆附錄耳。然起元人自不朽,正不假諸人題詠以傳也。 《張襄壯奏疏》六卷 國朝張勇撰。其子云翼編。始於順治六年謝實授甘肅總兵官疏,終於康熙二十三年甘州軍中遺疏,凡一百二十篇。勇之戰功,大概於斯可考。 《靳文襄奏疏》八卷 國朝靳輔撰。是編皆其前後治河奏疏,大旨在開引河以殺其勢,引淮水以刷其沙,築六壩以時其宣洩。其持論謂:築堤岸、疏下流、塞決口,有先後而無緩急雲。 《華野疏稿》五卷 國朝郭琇撰。琇初為御史,以劾罷大學士明珠、余國柱,受聖祖仁皇帝特達之知。後為湖廣總督,以紅苗剽掠事罷官。蓋長於敢言,而短於應變。錄其奏疏,見琇自始至終,功罪皆由自取。並恭錄修國史列傳時欽奉諭旨,以昭示萬世焉。 謹案:以上所錄,皆以奏議自為一編者。其或編入本集者,則卷目雖多,亦仍以本集著錄,不入此門。 《諸臣奏議》一百五十卷 宋趙汝愚編。以北宋及南宋初奏議,統為十二門,析子目一百一十四。每篇之末,各附註所居之官,與奏進之年月。汝愚奏札及序,皆稱「名臣奏議」,而此本題曰「諸臣奏議」,或以中有丁謂、秦檜諸人,後改其名歟。 《歷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 明永樂十四年,黃淮、楊士奇等奉敕編。所錄自商、周迄於宋、元,分六十四門。名目過繁,轉至於瑣雜失當。然搜羅既富,歷代典制之沿革,政事之得失,賢奸之消長,可一一披簡而知,固未可以冗雜廢也。 《名臣經濟錄》五十三卷 明黃訓編。輯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經濟之文,中闕建文一朝,以革除故也。凡分十門:開國、保治二門,以時代為序;吏、禮、兵、工四部,以所屬分四子目;戶部以事例分十三子目:刑部以事例分四子目;內閣總括百司,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篇帙太寡,皆無子目。 謹案:此書兼采雜文,然奏議居十之八九,故入之奏議,使從其類。 《欽定明臣奏議》二十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以皇子司選錄,而尚書房入直諸臣預繕校。每成一卷,即恭呈御覽。蓋時代既近,殷鑑尤明,將以追溯興亡,永垂法戒。故特重其事也。稟承訓示,辨別瑕瑜;一代得失之林,即千古是非之准矣。 右詔令奏議類奏議之屬。二十九部,七百二十六卷。 史部七 傳記類 《孔子編年》五卷 宋胡仔撰。舊本或題其父舜陟,誤也。是書刪除諸子妄誕之說,以《論語》為主,而參考以《春秋》三傳、《禮記》《家語》《史記》《世家》,頗為不失謹嚴。惟經典載孔子言行,多無歲月,而仔一一分年編次,未免有所牽合耳。 《東家雜記》二卷 宋孔傳撰。上卷分九類,皆世系封爵之屬;下卷分十二類,皆孔林聖跡。大抵胡仔書詳於生前,此書詳於身後。合是二書,聖人之始末,亦大概可睹矣。 右傳記類聖賢之屬。二部,七卷。 謹案:以上所錄,皆聖跡也。以存目中多諸賢之書,名統於一,故總標曰聖賢。 《晏子春秋》八卷 撰人名氏無考。舊題晏嬰撰者,誤也。書中皆述嬰遺事,實魏徵《諫錄》、李絳《論事集》之流,與著書立說者回別。列之儒家,於宗旨固非;列之墨家,於體裁亦未允。改隸傳記,庶得其真。 《魏鄭公諫錄》五卷 唐王方慶撰。錄魏徵諫諍之語甚詳,司馬光《資治通鑑》多引以為征。 《李相國論事集》六卷 唐蔣偕撰。或題曰「李深之集」,稱李絳撰者,誤也。所錄皆李絳奏議之文,與諭諫之事,而紀事者居多,偕序稱編為七篇。今止六篇,殆佚其一矣。 《杜工部年譜》一卷 宋趙子櫟撰。子櫟與魯訔皆紹興中人,而訔所著《杜甫年譜》,子櫟未見,故譜中惟與呂大防辨,持論亦未甚確。以宋人舊帙,存以備說杜詩者之參考爾。 《杜工部詩年譜》一卷 宋魯訔撰。訔嘗注杜甫詩,冠以此譜。今其注佚而譜存。頗有失考之處。而較趙子櫟譜,則已密矣。 《紹陶錄》二卷 宋王質撰。質於淳熙中,奉祠山居。以陶潛、陶弘景皆棄官遺世,其同時唐汝丹、鹿何可繼其風,因作此書。上卷載栗里、華陽二譜,各摘其遺文遺事為題,別為之詞。下卷記唐、鹿事,而附以林居詠物之詩。 謹案:此書非史、非子、非集,無類可歸,以其上卷冠以二陶譜,下卷冠以唐、鹿事,姑附之傳記類中。 《金陀粹編》二十八卷,《續編》三十卷 宋岳珂撰。珂為岳飛之孫,是編裒輯高宗御札,及飛遺文舊事,與誣構昭雪之始末,以辨飛之冤。《粹編》成於嘉定戊寅,《續編》成於紹定戊子。珂別業在嘉興金陀坊,故以名書。 《象台首末》五卷 宋胡知柔撰。知柔為大理評事夢昱之子,夢昱以爭濟王事貶死象州。知柔輯其奏疏遺文,及贈答題跋之作,以成此書。編次頗無體例,以夢昱《宋史》無傳,故錄之以補史闕焉。 《魏鄭公諫續錄》二卷 元翟思忠撰。原本久佚,故明長洲彭年掇拾殘剩,以補其缺。附刻王方慶書後。今檢《永樂大典》,原本具存,較彭年詳核十倍,故黜其所補之本,仍以原本著錄焉。 《忠貞錄》三卷,附錄一卷 明利瓦伊樾、林增志同編。蓋為建文帝舊臣卓敬作也。卷一為遺詩遺文,卷二、卷三為後人題詠。附錄一卷,則敬門人黃養正、鄉人陳茂烈之遺事。養正死土木之難,茂烈則孝子也。 《諸葛忠武書》十卷 明楊時偉編。時偉以太倉王士駿所撰《武侯全書》十六卷,傷於蕪累,更撰是編,存其連吳、南征、北伐、調御、法檢、遺事六門,而增以年譜、傳略、紹漢、雜述四門。 《寧海將軍固山貝子功績錄》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記國朝寧海將軍固山貝子富喇塔,討逆藩耿精忠,平定台州之事。蓋即台州人之所記也。 《朱子年譜》四卷,考異四卷,附錄二卷 國朝王懋竑撰。《朱子年譜》自李方子以下,屢易其本,懋竑皆病其未善,因輯此編。又仿朱子校正韓集之例,為「考異」四卷。並采掇論學之語二卷,附錄於末。大旨詳於學問,而略於出處行誼及政事。然以講學而論,則較諸本精密多矣。 右傳記類名人之屬。十三部,一百一十三卷。 謹案:此類所錄,大抵名世之英也。不曰「名臣」,而曰「名人」者,存目中孝子隱逸多未登仕籍,而道學如濂溪、文章如柳州、翰墨如襄陽者,亦究未可稱名臣。統以有聞於後之稱,庶為兼括之通詞耳。 《古列女傳》七卷,《續列女傳》一卷 漢劉向撰。《續傳》一卷,則不知誰作,或曰班昭,或曰項原,皆影附無據也。舊合為一編。宋王回乃以有頌無頌,離析其文,為今本。凡分七目:曰母儀、賢明、仁智、貞慎、節義、辨通、嬖孽。 《高士傳》三卷 晉皇甫謐撰。原書本載七十二人,見《續博物志》。此本乃九十六人,蓋原書散佚,後人摭《太平御覽》所引,抄合成編,而益以所引嵇康《高士傳》十條、《後漢書·隱逸傳》十條,故真偽參半,人數轉多於原本也。 《卓異記》一卷 舊本或題唐李翱,或題唐陳翱,或題唐陳翰。案陳翰乃《宋志》所載,不足為據;李翱、陳翱,則時代皆不相及,亦必有誤也。其書記唐代朝廷盛事。《讀書志》稱二十七事,今存二十六事。 《春秋列國諸臣傳》三十卷 宋王當撰。所錄春秋諸臣,凡一百九十一人,各為之傳贊。《書錄解題》稱其議論醇正,於經義多有發明。故徐乾學刻之《九經解》中。然所論斷,自是史學,非一一明筆削之旨也。 《廉吏傳》二卷 宋費樞撰。錄古來廉吏,自列國至唐,凡一百十四人。每代為總論,傳後亦多系以贊。大抵以徽宗時蔡京、朱勔,奢汰無制,作此以寓意。故或但取一節,而他事不甚深求焉。 《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一卷 宋紹興戊辰王佐榜進士題名也。凡三百三十人。首載御筆、手詔,次載策問及執事官姓名,次載進士榜名及履貫。王佐等三人對策,亦載其略。 《伊雒淵源錄》十四卷 宋朱熹撰。記周子以下及程子交遊門弟子言行。《宋史》以道學、儒林分為兩傳,門戶一立,水火交爭,大抵皆據此書也。 《名臣言行錄》前集十卷,後集十四卷,續集八卷,別集二十六卷,外集十七卷 前集、後集,宋朱熹撰;續集、別集、外集,李幼武所補。其間如進王安石,黜劉安世之類,不一而足。去取多不可解。呂祖謙與汪應辰書,深以為不然。朱子答祖謙書,亦自謂尚多謬誤。以其軼事逸聞,尚資採摭,故錄而存之。幼武所續,更無足觀。以卷帙相連,姑容附驥雲耳。 《名臣碑傳琬炎集》一百七卷 宋杜大珪編。搜錄名臣碑傳,上起建隆,下訖紹興,不拘時代,亦不拘體制;無所刪竄,亦無所去取;但隨得隨編,共成三集。皆全載原文,以待後人之論定。較以當代之人,權當代之流品,曲徇愛憎,徒釀朋黨者,其用心相去遠矣。 《錢塘先賢傳贊》一卷 宋袁韶撰。韶知臨安府時,請於朝,建許由以下三十九人之祠,因各為之傳贊。其宋代諸傳,於史文頗有同異,可以互參。 《慶元黨禁》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但署曰「滄洲樵叟」,蓋與《紹興正論》出於一手。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載偽學之黨,凡五十九人。《宋史》有傳者,不及十之三四,其他姓名爵里,史所不載者,多藉此以見大略。然薛叔似、皇甫斌等,既列名此書,而他時又以韓侂胄黨敗,是足見依草附木,實繁有徒,不得以伊洛淵源藉口矣。 《寶祐四年登科錄》一卷 宋文天祥榜進士題名也。宋登科錄存者二本:紹興十八年榜以朱子名列第五甲九十人,故講學家寶而傳之;此錄狀元為文天祥,二甲第一人為謝枋得,第十七人為陸秀夫,並孤忠勁節,照映百世,其精神亦自不朽也。 《京口耆舊傳》九卷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載京口人物,始於宋初,迄於端平、嘉熙間。其體例全仿正史,與小說、雜記不備端末者有殊。諸傳事跡,於史文時有異同,亦足以備考證。 《昭忠錄》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所記皆宋末忠節事跡。自紹定辛卯元兵克馬嶺堡,迄於崖山之復舟,凡一百三十人。文天祥、謝枋得等入元以後死義者,亦列其中,多為《宋史》所不載,足以發潛德之幽光。 《敬鄉錄》十四卷 元吳師道撰。是書補宋洪遵《東陽志》之缺,所錄婺州人物,始於梁,訖於南宋,皆先述事跡,而附錄其詩文於後。體例略近《中州集》,而實不相類。蓋元好問借詩以存人,師道則因人以存詩文,故或僅載篇目而不盡登也。 《唐才子傳》八卷 元辛文房撰。原本十卷,所載三百九十七人,久已散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尚存二百七十八人,厘為八卷,以存梗概。其書採摭繁富,不無小舛。然視計有功《唐詩紀事》,敘述較有體裁,傳後論斷,多抉摘詩家利病,亦往往中理。 《元朝名臣事略》十五卷 元蘇天爵撰。所記元代名臣事跡,始穆呼哩,案:穆呼哩原本作本華黎,今改正 。終劉因凡四十七人。所載碑記、行狀、家傳為多,大致似杜大珪《名臣碑傳琬炎集》。但大珪錄全篇,此有所刪節耳。 《浦陽人物記》二卷 明宋濂撰。凡分忠義、孝友、政事、文學、貞節五目。所錄共二十九人。而以進士題名一篇,附於後。書中論贊,已並摘錄,編入文集中,此其全帙也。 《古今列女傳》三卷 明永樂中,解縉等奉敕撰。初,洪武中,高皇后請敕儒臣撰《列女傳》,因循未就;永樂元年,仁孝皇后復以請,乃敕編纂。上卷后妃,中卷諸侯大夫妻,下卷士庶人妻。大致漢以前取劉向書,漢以後取諸史列女傳,而稍益以明初之人。在明代官書中,尚有條理。 《殿閣詞林記》二十二卷 明廖道南撰。集明代殿閣、詞林、宮坊、台省諸臣舊事,分十一類,仿列傳之體,各述其官階恩遇,而事實亦附見焉。 《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 明王世貞撰。記世宗、穆宗、神宗三朝閣臣事跡。蓋明自嘉靖以後,閣臣之權始重,而首輔責任尤專,雖相沿祖制,不敢立丞相之名,而其位與丞相等;故世貞此書,斷自嘉靖,明積漸之所由來也。 《明名臣琬炎錄》二十四卷,《續錄》二十二卷 明徐紘編。體例與杜大珪書相同,故名亦相襲。所錄自洪武迄弘治。前錄凡一百十七人,後錄凡九十五人。 《今獻備遺》四十二卷 明項篤壽撰。采明代名臣事跡,編為列傳。起洪武訖弘治,凡二百四人。蓋因袁袠舊稿,而稍增損者也。 《百越先賢志》四卷 明歐大任撰。自勾踐苗裔散處海上,有閩越、甌越、西越、駱越諸名,而統名曰百越。大任搜采先賢事跡,自東漢以下得百二十人,兼及會稽,越舊疆故也。秦會稽郡地則不載,以其兼及吳也。大抵依據史傳,不甚采雜書;其間有遺漏在此,其體例嚴謹亦在此。 《元儒考略》四卷 明馮從吾撰。大抵以《元史·儒學傳》為主,而採摭志乘附益之。有大書特書者,亦有細書附傳者。體例稍傷瑣屑,然元儒質實,不似宋人好附門牆,亦不似宋人務分朋黨。故但篤信謹守,而未有敘述學派,著為一書者。從吾所纂,亦足以補其缺也。 《欽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八十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詳載滿洲氏族源流,一一考其異同分合,而臚其世系。蒙古、高麗、尼堪之久隸八旗者,亦並錄焉。其勳勞昭著,節義彪炳者,各為小傳,冠於一姓之首,以彰世德。體例雖近章定《氏族言行類稿》,而彼備辭藻之用,此為文獻之徵,故隸之傳記類焉。 《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十二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撰。初,乾隆二十九年,命宗人府內閣考核宗室王公戰功,為目錄一卷,世系表一卷,親王傳二卷,郡王傳一卷,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傳一卷,褫職王、貝勒傳一卷。嗣以事或未備,語或不經,命國史館重修此本。凡專傳三十一人,附傳二十一人。 《欽定蒙古王公功績表傳》十二卷 乾隆四十四年奉敕撰。體例與《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同。蓋蒙古諸部,惟察哈爾林丹汗恃其強暴,自外生成;其餘科爾沁等,並於天命、天聰間,效命執殳,共為臣僕。錄其勛伐,著之簡編,固見群藩之忠悃,亦見聖朝威德,宣昭長駕遠御之鴻略也。 《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十二卷 乾隆四十一年奉敕撰。凡明季諸臣,抗拒王師而死者,並予褒諡;其死於流寇,與死於燕王之篡立者,亦並表章。凡三千六百餘人。分專諡、通諡、祠祀三等人,各錄其事跡為傳。仰見聖人之心,大公至正,視天下之善如一,不以異代而歧視也。 《明儒學案》六十二卷 國朝黃宗羲撰。是編參考明一代講學諸家文集語錄,各條析其師承,以辨別宗派。大抵門戶雖多,不過河東、姚江兩家,互相出入。宗羲生於姚江,主持王學,其品題未必盡公;而於諸儒源流分合,敘述頗詳。觀其所列,知萬曆以後,黨焰燎原,非一朝一夕之故,亦足為千古炯鑒也。 《中州人物考》八卷 國朝孫奇逢撰。以河南明代人物,分為七科,曰理學、經濟、忠節、清直、方正、武功、隱逸,而文士不與焉。黜華藻,勵實行也。後一卷曰補遺、曰續補,不復以七科分目,蓋不欲入之七科,託詞續補耳。 《東林列傳》二十四卷 國朝陳鼎撰。所列東林名籍,凡一百八十餘人。臚載事跡頗詳。然黃宗羲著《明儒學案》之意,猶為門戶起見;鼎著此書之意,則全為交通聲氣起見矣。錄之以著聚徒講學之極弊也。 《儒林宗派》十六卷 國朝萬斯同撰。記孔子以下迄於明末諸儒,授受源流,各以時代為次。其上無師承,下無弟子者,則別著之。持論頗平,能掃除門戶之習。世所傳本十二卷,此多四卷,乃其晚年定本也。 《明儒言行錄》十卷,《續錄》二卷 國朝沈佳撰。於明代諸儒,各徵引舊文,述其事跡,亦間摘其語錄附之。始於葉儀,終於金鉉,凡七十五人,附見者七十四人。《續錄》所列,始於宋濂,終於黃淳耀,凡五十九人,附見者九人。佳之學,出於湯斌。然斌之學在朱、陸之間,佳則一意宗朱子。 《史傳三編》五十六卷 國朝朱軾撰。凡《名儒傳》八卷,《名臣傳》三十五卷,又《續編》五卷,《循吏傳》八卷。書作於雍正戊申,《明史》未成,故所錄及元而止。《名儒傳》去取謹嚴,而不沒漢唐諸儒,能剷除門戶。《名臣傳》持擇亦不苟。《循吏傳》稍不賅備,然亦無濫登。 《閩中理學淵源考》九十二卷 國朝李清馥撰。程子之學,由楊時遞傳至朱子,故宗派多在閩中。是書條析支流,有如譜牒。其例於小傳之後,各注其所據之書,並附其論學之語。頗為詳備。 右傳記類總錄之屬。三十六部,八百零八卷。 謹案:合眾人之事為一書,亦傳類也。其源出《史記》儒林、遊俠、貨殖、刺客諸傳。其別為一書,則始於劉向《列女傳》。《冊府元龜》有總錄之目,今取以名之。 《孫威敏征南錄》一卷 宋滕元發撰。記皇祐四年孫沔平儂智高事。蓋沔與狄青同事,而余靖勒銘長沙,專歸其功於青,故作此以紀其實。 謹案:削平寇亂之事,宜入雜史。然此書主表沔之功,不主紀智高之變,故入之傳記類中。 《驂鸞錄》一卷 宋范成大撰。乾道壬辰,成大自中書舍人出知靖江府,記其途中所見。其曰「驂鸞」者,取韓愈詩「遠勝登仙去,飛鸞不暇驂」語也。 《吳船錄》二卷 宋范成大撰。淳熙丁酉,成大自四川制置使召還,取水程赴臨安,隨日記所閱歷,作為此書。於古蹟、形勝,言之最悉,亦時有所考證。 《入蜀記》六卷 宋陸游撰。游於乾道五年授夔州通判,以次年閏六月,自山陰啟行,十二月抵夔州,因述其道途所經。敘次頗為雅潔,辨訂亦多有根據。 《西使記》一卷 元劉郁撰。憲宗九年,錫里庫案:錫里庫原作旭烈兀,今改正 。討平西域法勒噶案:法勒噶原作發里哈,今改正 。以從,遺常德使於軍中。郁據其所述見聞,以為此記。雖不能考證古蹟,而于山川道里、風土物產,則頗詳。 《保越錄》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記元順帝至正十九年,明胡大海攻紹興,張士誠將呂珍據守事。所記胡大海縱兵淫掠及發宋陵墓諸惡跡,《明史》皆未書。張正蒙妻韓氏女池奴及馮道二妻抗節事,《明史·列女傳》亦未載。存之可補史闕也。 《閩粵巡視紀略》六卷 國朝杜臻撰。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平定。臻以工部尚書,與內閣學士石柱,奉詔巡視。因述其經畫大略,為此書。首沿海總圖,次越略二卷,次閩略三卷,次附記澎湖、台灣一卷。皆案日記載,如行程錄之體。澎湖、台灣,未能親至,故稱「附記」焉。 《松亭行紀》二卷 國朝高士奇撰。康熙辛酉,聖祖仁皇帝由溫泉出喜峰口,士奇扈從。以喜峰口為古松亭關,故以名其行紀。然松亭關在喜峰口外八十里,士奇謂即喜峰口誤也。 《扈從西巡日錄》一卷 國朝高士奇撰。康熙癸酉,聖祖仁皇帝西巡五台,士奇扈從,述所聞見為此書。 右傳記類雜錄之屬。九部,二十一卷。 謹案:傳記者,總名也。類而別之:則敘一人之始末者,傳之屬;敘一事之始末者,記之屬。以上所錄,皆記事之文,其類不一,故曰「雜」焉。 史部八 史鈔類 《兩漢博聞》十二卷 宋楊侃編。摘錄前、後《漢書》之文,不依篇第,不分門類,惟簡擇其中字句故事,列為標目,而節取顏師古,章懷太子注,列於其下,往往可訂正注文之訛漏。 《通鑑總類》二十卷 宋沈樞編。取《資治通鑑》之文,仿《冊府元龜》例,分為二百七十一門。每門各隨事標題,略依時代為次,亦間采司馬光議論附之。門目頗嫌瑣碎,然較原書為易檢尋。 《南史識小錄》八卷,《北史識小錄》八卷 國朝沈名蓀、朱昆田同編。仿《兩漢博聞》之例,取《南北史》字句鮮華、事跡新異者,摘錄成編。不分門類,仍以原書卷目為次。 右史抄類。三部,四十八卷。 史部九 載記類 《吳越春秋》十卷 漢趙煜撰,元徐天祜注。記吳、越二國興亡始末。中或參以小說家言,蓋百家雜記,往往如斯,不可繩以史例。《隋志》作十二卷,今佚二卷,《漢魏叢書》本並為六卷,彌失其初。此本猶元初所刻,其徐天祜注,《漢魏叢書》佚其姓名,亦賴此本得知也。 《越絕書》十五卷 漢袁康撰,其友吳平同定。《隋志》稱子貢作者,謬也。原本二十五篇,今佚五篇。其事與《吳越春秋》相出入,而文章博奧偉麗,則趙煜弗及也。 《華陽國志》十二卷,附錄一卷 晉常璩撰。世所行本十卷,中缺二子卷,今以影寫宋本補足,並附以張佳允所補一卷。其書述巴蜀之事,始於開闢,終於永和三年。文詞典雅,具有史裁。 《鄴中記》一卷 晉陸翽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記皆石虎逸事,中載及北齊高歡、高洋二條。又有引隋杜台卿《玉燭寶典》一條,似後人誤以《鄴都故事》竄入。蓋諸書引此二書,往往相亂也。 《十六國春秋》一百卷 舊本題魏崔鴻撰。考鴻書自《崇文總目》,已不著錄。此本乃明屠喬孫、項琳之所偽作。故以晉、宋之號系年,與《史通》合;而無表,則與《史通》不合;無贊無序,亦與《魏書》不合。然皆摭諸書所引鴻書,聯貫排比而成,與他偽書究不同也。 《別本十六國春秋》十六卷 舊本亦題崔鴻撰。載何鏜《漢魏叢書》中。其出在屠氏、項氏本前。然十六國各為一錄,與一百卷之數不合,或即《崇文總目》所謂《十六國春秋略》,《通鑑考異》所謂《十六國春秋抄》也。疑以傅疑,故二本並存焉。 《蠻書》十卷 唐樊綽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蓋綽於咸通中,為嶺南西道節度使蔡襲從事,故纂述六詔始末,以成是書。於部族之分合,山川道里之險易,及叛服征討之始末,言之最悉。 《釣磯立談》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考書中自述,蓋史虛白之子所作,《宋志》竟以為虛白作,誤也。其書雜錄南唐事跡,附以論斷。中徐鉉一條,稱鉉方奉詔與湯悅書江南事,則作於宋初矣。 《江南野史》十卷 宋龍袞撰。其書記南唐事,用紀傳之體,而不立紀傳之名。原本二十卷,今缺十卷,故諸臣之傳存者僅三十篇。 《江南別錄》一卷 宋陳彭年撰。記南唐義祖、烈祖、元宗、後主四代事。時徐鉉、湯悅方奉詔撰《江南錄》,此書乃彭年私纂,故以「別錄」為名。《宋史·藝文志》作四卷,疑本以一篇為一卷,後人合併為一也。 《江表志》三卷 宋鄭文寶撰。以徐鉉等所撰《江南錄》,多所漏落,因作此以補其遺。烈祖、元宗、後主各為一卷,然簡略亦甚,當為殘缺之本也。 《江南余載》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據《書錄解題》所載自序,蓋於記江南事者六家皆所不滿,獨有取於鄭文寶書,因掇取六家所遺者,以成此編。 《三楚新錄》三卷 宋周羽翀撰。其稱「三楚」者,以長沙馬殷、武陵周行逢、江陵高季興,皆據楚地稱王也。其書以一國為一卷,各述其興廢始末,與五代史頗有異同。 《錦里耆舊傳》四卷 宋句延慶撰。一名《成都理亂記》。記王氏、孟氏據蜀時事。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書作八卷,述成書始末甚詳,然謂此書起唐懿宗咸通九年,此書實起僖宗中和五年,又謂所記下迄祥符己酉,此書實開寶中作,不應預見祥符。或所見別一續補之本歟。 《五國故事》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據書中所述,蓋宋朝人也。其書記吳楊氏、南唐李氏、蜀王氏、孟氏、南漢劉氏、閩王氏之事。以其地而論,當雲四國;以其人而諭,當雲六國。稱曰五國,未詳其例。 《蜀檮杌》二卷 宋張唐英撰。據《前蜀開國記》《後蜀實錄》二書,仿荀悅《漢紀》之體,編年排次。於王氏、孟氏事跡,頗為詳備。《新五代史》,於二蜀世家,刪削太略,此可補其遺也。 《馬氏南唐書》三十卷 宋馬令撰。書成於崇寧乙酉。首為《先主書》,次為《嗣主書》,次為《後主書》。蓋用陳壽《蜀志》之例。諸傳各以類從,分十八目,而終以《建國譜》《世系譜》。多采詩話、小說,頗為蕪雜。然不以正統予南唐,較陸游書為得體。今仿新、舊《唐書》之例,與陸游書並存焉。 《陸氏南唐書》十八卷,音釋一卷 宋陸游撰,元戚光音釋。其書以南唐三主,列為本紀。引《史記》秦莊襄、項羽為證,不知已久為《史通》所駁。又以后妃諸王,列群臣傳後;以雜藝方士,列《忠義傳》前,皆乖體例。若其序次之簡潔,則述南唐事者莫能或之先矣。 《吳越備史》四卷,補遺一卷 宋錢儼撰。或題林范者,儼託名也。其《補遺》一卷,則不知為誰作。所記錢氏舊事。《備史》訖太祖開寶六年戊辰,《補遺》訖太宗雍熙四年丁亥。《書錄解題》謂舊本缺前三卷,僅起於石晉開運,今本亦同。 《安南志略》十九卷 元黎崱撰。崱安南人,至元中,隨陳鍵內附。鍵為安南所害,而崱歸朝,乃述安南事跡,為此書。與《元史》列傳,多有異同。當以崱所目擊為確,疑宋濂等未見是書也。 《十國春秋》一百十四卷 國朝吳任臣撰。以歐陽修《新五代史》,惟主書法,不核事實。於十國世家,脫漏尤甚,乃搜輯此書,以補其缺,並自為之注。糾正訛謬,多所辯證。其五表考訂尤詳。 附錄 《越史略》三卷 不著撰人名氏。蓋安南國人,自記其國之事;所謂偽史者是也。以其敘述詳明,足備正史之參考,故附錄焉。 《朝鮮史略》六卷 不著撰人名氏。書中稱李成桂為太祖,李芳遠為太宗。蓋明代朝鮮國人作也。所記始於檀君,終於高麗恭讓王王瑤。自新羅朴氏以前稍略,自為高麗王建以後,則編年紀載,事跡頗詳。 右載記類。二十一部,三百八十卷。附錄二部,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