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疏

智首 · 佛學寶典
一卷。唐代釋智首(567—635)撰。智首,俗姓皇甫,祖籍安定(今甘肅涇川北),後徙漳濱。初為智旻弟子,後聽道洪津律師。玄思歷明,通冠群宗。隋定天下,智首隨師入關,扶佛教歷隋唐兩代。在唐初,曾任僧綱。死後,太宗敕令予以國葬。對律部頗有研究。《四分律》原為印度上座部系統法藏部所傳戒律,因全書內容分四部分,故有此稱。它是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所依據的基本典籍。故受到教界學人重視,註解《四分律》的經疏很多,智首的《四分律疏》便是其中之一。智首以北齊律師道雲所撰疏解,辨析諸部同異,定其取捨而撰成此疏。該疏原有二十卷,今僅存第九卷,即釋四分律卷第十後半段至卷第十二。該律疏在內容上分十科料簡,主要有:一配三業,二自作教人不同,三性進之義,四持犯差別,五僧尼差別,六諸部不同,七沙彌時作方便,進受具戒犯不犯義,以及明九十中有九種修相。因道雲、道暉、曇隨、洪理等所撰律疏早已失傳,只有此疏保存至今,故顯得尤為珍貴。正如《續四庫全書》提要所說:「則斯卷之存,不次滄海之一珠,崑山之片玉」。具有較高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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