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墓竹簡 · 為吏之道

凡為吏之道,必精絜(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毋(無)私,微密韱(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嚴剛毋暴,廉而毋刖,毋復期勝,毋以忿怒夬()。寬俗(容)忠信,和平毋怨,悔過勿重。茲(慈)下勿陵,敬上勿犯,聽間(諫)勿塞。審智(知)民能,善度民力,勞以(率)之,正以橋(矯)之。反赦其身,止欲去(願)。中不方,名不章;外不員(圓)。尊賢養孽,原(野)如廷。斷割不刖。怒能喜,樂能哀,智能愚,壯能衰,恿(勇)能屈,剛能柔,仁能忍,強良不得。審耳目口,十耳當一目。安樂必戒,毋行可悔。以忠為榦,慎前慮後。君子不病(也),以其病病(也)。同能而異。毋窮窮,毋岑岑,毋衰衰。臨材(財)見利,不取句(苟)富;?臨難見死,不取句(苟)免。欲富大(太)甚,貧不可得;欲貴大(太)甚,賤不可得。毋喜富,毋惡貧,正行脩身,過(禍)去福存。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謗,三曰舉事審當,四曰喜為善行,五曰龔(恭)敬多讓。五者畢至,必有大賞。 吏有五失:一曰誇以迣,二曰貴以大(泰),三曰擅裚割,四曰犯上弗智(知)害,五曰賤士而貴貨貝。一曰見民(倨)敖(傲),二曰不安其(朝),三曰居官善取,四曰受令不僂,五曰安家室忘官府。一曰不察所親,不察所親則怨數至;二曰不智(知)所使,不智(知)所使則以權衡求利;三曰興事不當,興事不當則民指;四曰善言隋(惰)行,則士毋所比;五曰非上,身及於死。 戒之戒之,材(財)不可歸;謹之謹之,謀不可遺;慎之慎之,言不可追;綦之綦之,食不可賞(償)。術(怵)悐(惕)之心,不可不長。以此為人君則鬼,為人臣則忠;為人父則茲(慈),為人子則孝;能審行此,無官不治,無志不徹,為人上則明,為人下則聖。君鬼臣忠,父茲(慈)子孝,政之本(也);志徹官治,上明下聖,治之紀(也)。 除害興利,茲(慈)愛萬姓。毋罪毋(無)罪,毋(無)罪可赦。孤寡窮困,老弱獨傳,均(徭)賞罰,(傲)悍暴,根(墾)田人(仞)邑,賦斂毋(無)度,城郭官府,門戶關龠(鑰),除陛甬道,命書時會,事不且須,貰責(債)在外,千(阡)佰(陌)津橋,囷屋蘠(墻)垣,溝渠水道,犀角象齒,皮革橐(蠹)突,久刻職(識)物,倉庫禾粟,兵甲工用,樓椑矢閱,槍閵(藺)環殳,比(庇)臧(藏)封印,水火賊,金錢羽旄,息子多少,徒隸攻丈,作務員程,老弱(癃)病,衣食饑寒,靳(瀆),(漏)屋塗(塈),苑囿園池,畜產肥(胔),朱珠丹青。臨事不敬,倨驕毋(無)人,苛難留民,變民習浴(俗),須身旞(遂)過,興事不時,緩令急徵,夬()獄不正,不精於材(財),法(廢)置以私。 處如資(齋),言如盟,出則敬,毋施當,昭如有光施而喜之,敬而起之,惠以聚之,寬以治之,有嚴不治。與民有期,安騶而步,毋使民懼。疾而毋諰,簡而毋鄙。當務而治,不有可。勞有成既,事有幾時。治則敬自賴之,施而息之。而牧之;聽其有矢,從而賊(則)之;因而徵之,將而興之,雖有高山,鼓而乘之。民之既教,上亦毋驕,孰道毋治,發正亂昭。安而行之,使民望之。道(易)車利,精而勿致,興之必疾,夜以椄(接)日。觀民之詐,罔服必固。地脩城固,民心乃寧。百事既成,民心既寧,既毋後憂,從政之經。不時怒,民將姚去。 長不行,死毋(無)名;富不施,貧毋(無)告也。貴不敬,失之毋□,君子敬如始。戒之戒之,言不可追;思之思之,某(謀)不可遺;慎之慎之,貨不可歸。 凡治事,敢為固,謁私圖,畫局陳以為耤。肖人聶心,不敢徒語恐見惡。凡戾人,表以身,民將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正,民心將移乃難親。 操邦柄,慎度量,來者有稽莫敢忘。賢鄙溉,祿立(位)有續孰暋上? 邦之急,在(體)級,掇民之欲政乃立。上毋間阹,下雖善欲獨可(何)急? 審民能,以賃(任)吏,非以官祿夬助治。不賃(任)其人,及官之暋豈可悔。 申之義,以畸,欲令之具下勿議。彼邦之(傾),下恆行巧而威故移。 將發令,索其政,毋發可異史(使)煩請。令數環,百姓榣(搖)貳乃難請。聽有方,辯短長,囷造之士久不陽。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民或棄邑居(野),入人孤寡,徼人婦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來,(假)門逆呂(旅),贅後父,勿令為戶,勿鼠(予)田宇。三(世)之後,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慮贅某叟之乃(仍)孫。魏戶律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將軍:(假)門逆(旅),贅後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殺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從軍,將軍勿恤視。享(烹)牛食士,賜之參飯而勿鼠(予)殽。攻城用其不足,將軍以堙豪(壕)。魏奔命律

譯文

二十年四月初二日,南郡郡守騰通告各縣,道負責官吏:過去,百姓各有不同的習俗,他們所愛好和厭惡的都不一樣,有的不利於百姓,有害於國家。因此聖上制定了法律用以糾正百姓的思想,去掉邪惡的行為,清除壞的習俗。由於法律不夠完備,百姓中多詭詐取巧,所以後來有干擾法令的。所有法律令、都是教導百姓,去掉淫惡的行為,清除壞的習俗,使他們能夠行善。現在法令已經具備了,仍有一些官吏、百姓不加遵守,習俗淫侈放恣的人未能收斂,這是不執行君上的大法,助長邪惡淫侈的人,很有害於國家,不利於百姓。所以我把法律令、田令和懲辦奸私的法規整理出來,命官吏公布於眾,使官吏、百姓都清楚了解,不要違法犯罪。現在法令已經公布,聽說官吏、百姓犯法有奸私行為的尚未斂跡,私自的愛好和舊有的習俗仍不改變,從縣令、丞以下的官員明明知道而不加檢舉處罪,這是公然違背君上的大法,包庇邪惡的人。這樣,作為人臣就是不忠。如果不知道,是不稱職、不明智;如果知道而不敢處罪,就是不正直。這些都是大罪,而縣令、丞還不清楚了解,是很不應該的。現在我要派人去巡視,檢舉是不服從法令的人,依法論處,對令、丞也要處分。還要考核各縣官吏,哪一縣官吏有犯令而令、丞沒有察處的,要將令、丞上報處理。本文書在各縣依次傳閱;另抄送江陵公布,由驛站派送。 凡良吏都通曉法律令,沒有不能辦理的事務;廉潔、忠誠老實而能為君上效力;他們知道一曹的事務不能獨斷獨行,所以有公正之心;又能夠糾正自己,不願與別人分開處理事務,因此不會在辦事中爭競。惡吏則不懂法律令,不通習事務,不廉潔,不能為君上效力,苟且懶惰,遇事推脫,容易搬弄是非,不知羞恥,輕率地口出惡言而侮辱別人,沒有公正之心,而有冒犯的行為,因此善於爭辯,喜歡在辦事時爭競。爭競的時候,就假裝瞪起眼睛、握住手腕,顯示自己勇敢;說種種假話,抬高語音,顯示自己善於治理;說違背事理的話,裝作愧悔和無知,顯示能約束自己;自高自大,蠻橫倔強,顯示自己強幹,而上司還認為他們有才能。這種人不能不予以懲罰。各縣、道收到本文書,應發文書到所屬各曹,屬曹如不受命,縣、道要向郡報告,由郡官命郡的屬曹進行責處。過失最多的吏,所在的曹向令、丞申報,令、丞認為該吏不公正,由郡官記錄在薄藉上向全郡通報,作為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