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猿集 · 校記

周同谷 《霜猿集》
●序 「採菊完柴桑之節」:《琳琅秘室叢書》本、周左季鈔本作「採菊籬邊」。 「鼓琴寄中散之思」:原本「琴」作「鍾」,據別本改。琳琅本、周本作「鼓鍾柳下」;陳同叔合編本、曹徐澐刪訂本無此二句。 「天產哲人,賦才獨異」:各本俱作「同谷周君,汝南華胄,江左名流」。 「爰讀霜猿之四卷」:琳琅本、周本「四」作「一」;曹本「四卷」作「一集」。 「其志切,故字字發乎深情」二十字:各本無 「尼父麟書」:陳本作「文中元經」。 「倚碧窗而吹笙鼓瑟」二十四字:各本無 ●李空雲小傳:原本略,據陳本、曹本校補;琳琅本、周本無。 ●野史氏贊:據曹本補 ●卷一 古虞周同谷鶴臞氏著:陳本作「華陽道隱著」;曹本作「明海虞周翰西著」,下卷同;琳琅本作「海虞周同谷翰西氏鶴臞著」。 第一首:曹本、琳琅本無。「如叫湘山霜夜猿」,陳本注云「『夜』一作『後』」。注,琳琅本移作卷末後跋。「遂命之曰霜猨集」,陳本、周本作「遂以紀事而泣詠之」。 第二首:曹本、琳琅本無。注,「先慈管孺人」陳本、周本「孺」作「夫」;「先慈年五旬」,陳本、周本「五」作「七」。 第三首:琳琅本無。注,據陳本、曹本補。 第四首:注,「士林喪氣,宗社以危」、「我於忠賢何尤」,俱據陳本補。 第五首:「黃昏內殿重重鎖」,琳琅本「殿」作「院」。注,「內侍私制淫香」,「私」字據陳本補。 第六首:曹本、琳琅本無。「面白唇朱髻挽青」,陳本作「面白唇紅朱髻青」。 第七首:「召得宮官入九重,描金朱合畫雙龍」,曹本「宮官」作「官家」;「朱」作「彩」。「手自濡毫署謹封」,曹本「署謹」作「謹署」。 第九首:「半日兩宮交細語」,琳琅本「細」作「絮」。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首:據陳本補。 第十四首:注,「罷內操」,「罷」字據琳琅本補。 第十五首:「眾里西宮體態殊」,陳本注云「眾里」一作「裊裊」。「行近紫微光耀日」,陳本注云「日」一作「目」,琳琅本亦作「目」。 第十六首:「縱使霜狼斗赤烏」,陳本「霜」作「圓」,注云一作「霜」;霜狼注十一字據曹本補。注,「得五紅為勝」,「為勝」二字、「吾當得六紅」「當」字、「自成奮臂」十一字俱據陳本補。 第十七首:曹本、琳琅本無。「千群鐵馬射金錍」,陳本「馬」作「騎」,注云一作「馬」。「獨選淨軍得四萬」,陳本「選」作「點」,注云一作「選」。注,「啟、禎之間」,原本作「天啟年間」,據陳本改;「有四萬」,原本「四」作「四十」;案:「十」字當衍此三句,略見第四十三首琳琅本注中可證。「一旦有警」十一字據陳本補。 第十八首:「季花生玉露柳生煙」,曹本作「花含玉露柳垂煙」;陳本兩「生」字俱作「含」,注云別本俱作「生」。「坐覽軍書上未眠」,曹本、琳琅本「上」作「尚」。注,「中夜坐覽軍書」,「坐」字據陳本補。 第十九首:「五色旌麾高下齊」,曹本「旌」作「旄」;琳琅本「麾」作「旄」。注,曹本無;琳琅本誤用《崇禎宮詞》第一百五首注為田妃事;「嘗與諸勛戚習射」,陳本「諸勛戚」作「中官」;「中官叩頭賀」,原本「叩頭」下有「稱」字,據陳本刪;「上每發多中」十四字據陳本補。 第二十首:曹本、琳琅本無。注,「懸大石殿內」,「殿內」二字、「有漢武自將待邊之意」,俱據陳本補。 第二十一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二十二首:注,琳琅本無;曹本誤引第二十四首注;原本作「田妃雅,善鼓琴」,據陳本補。 第二十三首:「白日承思卸卻妝」,曹本、琳琅本「白日」作「椒殿」。 第二十四首:注,「琴聲和緩」十一字據陳本補。 第二十五首:「團團紈扇掩新秋」,曹本、琳琅本「掩」作「卷」。 第二十六首:曹本、琳琅本無。「春到坤寧雨露濃」,原本「雨」作「花」,據陳本改;「拜來皇后親扶卻」,原本「卻」作「起」,據陳本、周本改。注,「心憐之」,「心」字據陳本補。 第二十七首:曹本、琳琅本無。「夜深涼氣入秋庭」,原本「庭」作「亭」,據陳本改。 第二十八首:「坤寧簾幕日曨曈」,曹本、琳琅本「曨曈」作「曈曨」。注,「田妃朝見」,琳琅本作「田妃有寵而驕,後每裁之以禮。歲元日寒甚,田妃來朝」。 第二十九首:「風流豈減漢昭儀」,曹本、琳琅本「豈」作「不」,陳本「減」作「識」;「鼔瑟吹笙事事宜」,原本「笙」作「簫」,據陳本、曹本、琳琅本改;「長日永和歌舞后」,陳本、周本「後」作「散」,曹本、琳琅本作「罷」;「湘廉底下坐彈棋」,琳琅本「底下」作「暮卷」。注,曹本無,陳本、周本僅注「永和宮名」四字,據琳琅本補。 第三十首:據陳本補。 第三十一首:「東皇邀去赴蓬壺」,曹本、琳琅本「赴」作「越」。注,琳琅本並下第三十二首。「後頗莊,帝滋不悅」,「頗」字、「滋」字,「後讓妃而訴之帝」,「讓妃而」三字、「之」字,俱據陳本補。「同扶後起」下,曹本將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首注刪節併入。 第三十二首:「潤花靈雨敗花風」,曹本、琳琅本「靈」作「霖」;「危疑百事兩人同」,曹本、琳琅本「人」作「心」。注,「遂乃作興化人耶」,原本「化」作「他」,誤,據琳琅本改。 第三十三首:注,「念後同處患難」十字據陳本補。 ●卷二 第三十四首:「山曉鏡淸光映玉瓶」,曹本、琳琅本「瓶」作「屏」;「驟驚人處是花鈴」,琳琅本「處」作「起」。 第三十五首:「繞院廻廊半是苔」,陳本「院」作「苑」。注,據陳本補;曹本誤引第三十七首注。 第三十六首:注,琳琅本並下第三十七首。「袁妃與諸後宮從焉」三十六字,原本作「袁妃與諸殯妃從焉。後請並召田妃,上佯不應,後乃命小黃門以懿旨召妃」,據陳本改。 第三十七首:「玉仗穿花扇影團」,陳本「玉」作「隊」。注,「妃聞召即至」,「聞召即」三字、「今夜可幸西宮。後獨擺仗還坤寧」,「今夜」二字、「獨」字,俱據陳本補。 第三十八首:「玉熙春靜露華寒」,原本「華」作「花」,陳本作「光」,據曹本、琳琅本改;「曲柄琵琶金鏤字」,陳本、琳琅本「鏤」作「縷」,注同。 第四十首:注,曹本無。 第四十一首:「草軟沙幹上駟調」,曹本「干」作「平」。注,琳琅本參用第二十首注。 第四十二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四十三首:「前旌已入海西雲」,琳琅本「旌」作「旄」。注,「戶部未即發糧」,原本「發」作「撥」,據陳本、周本改;「心頗不平」,「頗」字據陳本補;「上馬快快去」,原本「怏怏」下有「而」字,據陳本刪。 第四十四、四十五首:據陳本補。 第四十五首:注,案:陳本「何敢當君父之殊禮若此」下有「千古而下讀是詩者猶有憾焉」十二字,疑為後人增入。 第四十六首:注,據陳本、曹本補;曹本注末參用第四十五首注語。 第四十七首:「白玉階前獨自游」,曹本「游」作「憂」;「氣數已成無可改」,琳琅本「改」作「奈」。注,「泣而夢見上帝」,「見」字據陳本補。 第四十八首:「朝報一封偷出界」,曹本「封」作「書」,「界」作「口」,琳琅本「界」作「塞」;「換歸五十䮍蹄金」,琳琅本「䮍」作「馬」。 第四十九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五十首:「畫船簫鼓鬧江津」,曹本、琳琅本「津」作「濱」。注,「試往觀之」,原本「試」作「盍」,據陳本改;「鳩金二十萬」,「二十萬」三字據陳本補;「而語侵相國」,「而」字據陳本、周本補;「謂溥曰」,「謂溥」二字據陳本補;「深譏之也」,原本「深」作「蓋」,據陳本改。 第五十一首:據陳本補。 第五十二首:「二冊書成注復刪」,原本「二」作「三」,誤,據琳琅本改。注同第五十三首,曹本、琳琅本、周本可證。注,曹本第五十首注至「大見寵悅」一段,止是首參用第五十首「見張道台」至「吾見不及此,遂行」一段注語,「東山再召」至「國家大計」一段及此注俱刪節,並下第五十三首;「秘藏之」下有「已而西銘死,乃止。馬、阮之卒以亡國,真天數也」四句。 第五十三首:注,「忽謂其門下客曰」四十五字據陳本補。曹本「西銘訃至」一段,「吾方好做官」句下有「否則崔、魏遺黨叫我何能殺盡耶」二句,無「溥還婁東」四句;末段參用第五十二首「西銘復社門生七千」二句。 第五十四首:注,「省四百金助邊餉」,「餉」字據陳本、曹本補;「每日為皇帝爺制履」,「帝」字據陳本、曹本補,陳本「日」作「自」,曹本作「月」。 第五十六首:「臚唱傳聲拜起遲」,曹本「臚唱」作「喝禮」,陳本、周本「傳聲」作「聲傳」,曹本「拜」作「贊」;「咒諷璽卿三十遍」曹本、琳琅本「卿」作「郎」,注同。注,「上猶未起也」,「猶」字據陳本、曹本、琳琅本補。 第五十八首:琳琅本無。「梨園樂部一時停」,曹本「梨」作「梁」。注,「太常楊玉尹爾弢」,周本「弢」作「發」,校雲一作「弢」。 第五十九首:「秋深葉碎玉池桐」,曹本「池」作「墀」;「月轉金階霧氣蒙」,曹本「階」作「波」,「霧」作「夜」,「蒙」作「濃」,琳琅本「霧」作「露」;「偷出角門廊下立」,曹本「廊」作「檐」;「君主儼在燭光中」,陳本「燭光」作「月明」,注云一作「燭光」,曹本、琳琅本「光」作「花」。注,曹本無;「猶見君王在燭光之中」,陳本「燭」作「月」。 第六十首:曹本、琳琅本無。「彩妝麟鳳色華鮮」,陳本、周本「彩」作「粉」;「旋得開來月樣圓」,陳本「得」作「復」。注,據陳本補。 第六十一首:曹本、琳琅本無。「小王公主俱承教」,原本「公」作「宮」,據陳本、周本改,注同;「伴讀宮娥選幾名」,陳本「幾」作「數」。注,「拜尚宮嗣若莘所職」,陳本「宮」作「書」,「莘」作「華」。 第六十二首:琳琅本無。「內廚朔望送全牛」,陳本注云一作「金牛」。 ●卷三 第六十三首:「入座行來穩似船」,各本「來」作「遲」;「尚方寶劍纛旗前」,曹本、琳琅本「前」作「懸」。注,琳琅本並下第六十四首。 第六十四首:「金箭如飛驟六街」,陳本「驟」作「駭」,注云一作「驟」;「飛來頃刻原飛去」,曹本「原」作「還」。 第六十五首:注,「樂甚」據陳本補;「妾得侍陛下飲宴」,原本作「妾得奉侍陛下」,據陳本改;「豈得室家相聚乎?上為之潸然淚下」,原本作「豈能室家相聚耶?上聆之為潛然淚下」,據陳本改。 第六十六首:據陳本補。 第六十七首:「前驅纛子聽蚾螺」,曹本、琳琅本「纛」作「犢」,「蚾」作「波」;注,據陳本改;原本作「延儒受賄,撤喜峰口之兵以衛天壽山」與第六十六首注語略同,曹本、琳琅本同,末多「故時有賣口放出之語」句。 第六十八首:「吏部茶箱玉琢巵」,原本「箱」作「廂」,據曹本、琳琅本改。注,「延儒既死」十九字,原本作「昌時」二字,據陳本補;「昌時死後,有二女皆殊色」,原本作「昌時死無後,有二女皆麗色」,據陳本改;「子名祖?」五十三字,據陳本補。 第六十九首:曹本、琳琅本無。注,「新樂侯劉文炳之祖母」,周本「新」作「親」。 第七十首:「旄頭注」六字據曹本補。 第七十一首:「願遵明誓息金鐎」曹本「願」作「須」,琳琅本「明」作「盟」,原本鐎作鑣,據各本改。注,曹本作「有北來說客謂經略袁崇煥曰:『二十年不交兵,公必封侯矣。』時毛文龍決意征遼,與岳少保之忠無異。袁信說客,遂圖文龍,亦明之秦檜也。或雲袁誤聽錢龍錫之言,非奸臣也」。 第七十二首:「閉卻中營鎖上環」,曹本「閉」作「閒」;「皮島仍為麋鹿山」,原本「皮」作「平」,據陳本改,本首下首注同。注,「議者謂文龍結納番夷」,周本「番」作「虜」;「止五十騎營外」,據陳本補。 第七十三首:「可怪滿朝無識見」,琳琅本「識見」作「見識」。注,「為文肅主家事」,據陳本補;陳本「金陵錢龍錫被召入相」下作「當事乃馳書諮繼儒,得繼儒一言,而誅文龍之議始決」,餘注無。案,曹本末有「錢龍錫,金陵人,崇禎時為相。眉公後被雷擊死」四句,疑為後人增入。 第七十四首:「據陳本補註」。案陳本末有此詩。深責大臣無識,不能擔當大事。使揮霍雄才,得一再任,眾議紛然,必殺之而後快。是敵再克而我再敗也。宗社之亡,其能免乎五十字,疑為後人增入。 第七十五首:據陳本補。 第七十六首:「玉窗想見笑言溫,有氣如蘭近至尊」,曹本「窗」作「堂」,「有」作「詞」,琳琅本「有」作「體」,曹本、琳琅本「想」作「相」。注,曹本並下第七十七首;「其所行坐處」,「所」字據琳琅本補。 第七十七首:注,琳琅本作「崇禎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田妃薨於承乾宮。此言上悼念田妃也」。 第七十八首:注,「妃兄在吳門」,原本「妃兄」作「田皇親」,曹本作「周延儒」;「圓圓姿態非凡」,原本「圓圓」作「陳姬」,俱據陳本改;曹本「將以進上」下有「上以妓不納,後為吳三桂妾」二句,餘注無。 第七十九首:曹本、琳琅本無。注,「田皇親以圓圓進上」,原本「圓圓」作「陳姬」,據陳本改。 第八十首:「刺閨中夜報關寧」,琳琅本「刺」作「宮」;「珠簾高卷秋河白」,陳本「白」作「日」;「天子當階望歲星」,原本「階」作「街」,據陳本、琳琅本改。 第八十一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八十二首:曹本、琳琅本無。「柏煙爾霧接重霄」,周本校雲「霧」一作「露」。 第八十三首:據陳本補。 第八十四首:「將吏台前聽號令」,曹本「台」作「營」,周本「號令」作「鬼哭」,陳本注云作「鬼哭」。注,曹本作「張獻忠圍楊嗣昌,嗣昌一無展畫,惟在城中念《華嚴經》,雲可免刀兵之劫」,「閣部楊嗣昌」原本「部」作「臣」,據陳本、琳琅本改;「且見之章奏」,原本作「與戎服講老子書者何異」,據陳本改。 第八十五首:「爵拜甯南體統尊,兜鍪敕賜是覃恩」,陳本作「敕賜兜鍪食大豚,六師無氣掩轅門」,注云別本作「爵拜甯南體統尊,兜鍪敕賜是覃恩。將軍馬上能鏖戰」,陳本「戰」作「賊」,注云一作「戰」。注,「賊既至豫」二十一字、「熊文燦繼為督師」二十一字,俱據陳本補;「安所見功乎」,原本「所見」作「見所」;「楊嗣昌以閣部出視師」,原本作「楊閣部嗣昌出視師」,俱據陳本改;「丁啟睿代為良玉調遣文書」五十六字據陳本補,原本移用第八十六首「崇禎十五年至還軍襄陽」五句;「盡取諸鹽船之在江者」至「以其子夢庚為總兵官」十一句注語;「上命中官以銀兜鍪賜良玉,良玉每日食一大豚。其子夢庚,庸才也」,原本作「上又命中使以銀兜鍪賜良玉,卒不為用。夢庚庸才也」,據陳本改;「故末句譏之」,原本「譏」之下有「也」字,據陳本刪。 第八十六、八十七首:據陳本補。 第八十八首:「龍顏瘦削為邊塵」,琳琅本「瘦削」作「消瘦」。注,「幼樂安公主」,陳本、周本作「樂安幼公主」;「粉榷脂田」,曹本、琳琅本「榷」作「磑」;「少年有玉人之號」,原本「年」作「時」,據陳本改;「至今尚存無恙」,「無恙」二字據陳本、周本補。 第八十九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九十首:「戲拈金豆打黃鸝」,曹本「金」作「紅」,注云一作「金」,陳本注云「金一作紅」。 第九十一首:「卻舉先朝靖難兵」,陳本「卻」作「即」,注云一作「卻」,琳琅本作「曾」,「朝」作「王」。注,「今上是文皇再世」,原本「今上」下有「即」字,據陳本刪。 7●卷四 第九十二首:曹本、琳琅本無。 第九十三首:「百二山河此要衝」,曹本、琳琅本「山河」作「河山」,曹本「此」作「扼」;「齊心為賊作前鋒」,原本「前」作「先」,據各本改,注同。注,「宣大監軍」,原本作「宣府太監」,據陳本、琳琅本改,周本作「寧府太監」,誤;曹本「降賊」下有「守將周遇吉戰死」句,餘注無。 第九十四首:「唐通又報舉師降」,曹本「師」作「兵」。注,「通以軍降」,原本「通」上有「唐」字,據陳本刪。 第九十五首:「賊兵百萬漲昏埃」,琳琅本「兵」作「軍」;「鼙鼓驚天晚角哀」,曹本、琳琅本「晚」作「曉」;「聞報六宮皆掩面」,曹本「報」作「道」。注,據陳本補。 第九十六首:注,曹本作「時寇逼京師,李明睿上疏請南遷」,琳琅本同,無「時寇逼京師」句;「各默然」,據周本補。 第九十七、九十八首:據陳本補。 第九十九首:「授兵十萬上譙樓」,曹本「授」作「援」,注同;「只費賊勛三四語」,琳琅本「賊」作「杜」。注,據陳本改;原本作「授兵十萬皆淨軍也。十八日,杜勛射書城上,曰:『吾杜勛也,欲入城有所講。』急縋而上。勛向諸璫耳語良久,麾守者退,曰:『宣大二十萬人俱降,爾等徒守何為?』守者爭投兵濠中,喧呼而下。勛等遂開彰義門迎賊入城」。 第一百首:「白家河畔草離迷」,曹本「河」作「湖」,曹本、琳琅本「離迷」作「迷離」。注,曹本、琳琅本「上早起」下有「召王承恩對飲」句;「易服帶佩刀」,「帶」字據陳本、周本補。 第一百一首:注,「遙見城上懸白燈三」,「遙」字據陳本補;「而杜勛等已開門迎賊」,原本「杜」作「賊」,據陳本改;案,曹本「已開門矣」下有「此詩蓋惜平時之不教民戰,以致一時土崩瓦解」二句,疑為後人增入,餘注無。 第一百二首:「嘉定府前霜下立」,原本「前」作「中」,據陳本、曹本、琳琅本改;「迢遙深似紫金城」,曹本「迢遙」作「迢迢」,陳本、周本「金」作「禁」。注,「長公主方十五歲」,原本作「長公主年十五」,據陳本改,琳琅本「長公主」下有「名微娖」三字。案,曹本、琳琅本末有「順治二年上書求出家,世祖命訪元配周都尉世顯成婚,婚一年而卒」四句,疑為後人增入。 第十百三首:注,「是時一旬」四十九字、「屋瓦皆震」十字、「仍麾手示意」十三字,俱據陳本補;琳琅本「遙見天壽山」至「慟哭還宮」七段,作「上聞,亟御前殿,手自擊鐘集官,無一至者」。 第一百四、一百五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六首:注,曹本、琳琅本參用第一百五首注;「意氣自如」,原本「自如」下有「也」字,據陳本、周本刪。 第一百七首:注,「叩頭跪起如平時」,原本作「叩頭跪起猶如平時也」,據陳本、周本刪。 第一百八首:「主兒傳至各歔欷,御手親將換敝衣」,曹本「至」作「到」,「御」作「主」;「對仗兩班同哭罷」,琳琅本「仗」作「伏」。注,曹本無,琳琅本末有「乃以東宮,永、定二王分送外戚周、田二氏」二句。 第一百九首:注,「玉真,言後也」,據陳本補;「上所愛白鸚鵡」原本「鵡」作「哥」,據陳本、周本改。 第一百十首:陳本注云,一本作「懷怒含悲出壽寧,天威又轉入昭仁。聲聲道是兒無罪,一劍寒光入水晶。」;「手握霜鋒入殿來」,原本「霜」作「雙」,據陳本、曹本、周本改。注,「聞長平公主」,「平」字據陳本補;「汝何不死?汝生我家,便是汝罪」,三「汝」字原本俱作「爾」,據陳本、曹本、琳琅本改,曹本、琳琅本「便是汝罪」下有「左手掩面」句。 第一百十一首:「落花風裡聽啼鵑」,原本「聽」作「變」,據陳本、曹本改,琳琅本作「遍」。注,「以劍刺」原本作「復以劍刺之」,據陳本刪;「故為帶血之魂」十六字據陳本補;琳琅本作「又刃平日所御嬪妃數人」,曹本略同。 第一百十二首:「馬上悲笳耳厭聽」,曹本「厭」作「怕」。注,曹本「壽皇亭」下有「即煤山也」句,餘注無。 第一百十三、一百十四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十五首:「去朝王母冠瑤仙」,曹本、琳琅本「瑤」作「群」。注,「偽將軍李岩」,原本「岩」作「儼」,琳琅本作「嚴」,據陳本、曹本、周本改;「將後屍雜在諸嬪屍中」,「後」下「屍」字、「在」字據陳本補;「予訪於西安張孟堅,孟堅從賊」,原本「予」下有「曾」字,「賊」下有「入宮」二字,據陳本刪;「有何疑焉」,原本作「有何可疑」,據陳本改。案:第一百十四首與此疑是一首,此首當為後定之稿,茲姑據陳本並錄之。 第一百十六首:「舊事先皇各大僚」,曹本「事」作「侍」,「各」作「眾」;「忍見靈車從內出」,曹本「靈」作「宮」;「月綾被體髪蕭蕭」,琳琅本「月」作「白」。注,琳琅本「極刑拷掠」下有「王之心追十五萬,周奎抄銀五十餘萬,諸臣多少不等,俱不免夾,或至夾死」五句;曹本「遙見」上有「予於是日」句;「帝服白綾衣」,「帝」字據陳本、周本補,琳琅本末有「襄城伯李國楨也」二句。 第一百十七首:「玉骨將歸四尺墳」,陳本「將」作「終」,注云一作「將」。 第一百十八首:「內家辟寇承明旨」,陳本作「沉珠拋繡碎明璫」,注云一作「內家辟紙承明旨」;「不似唐家委社稷」,原本「家」作「朝」,據陳本、曹本、琳琅本改;「三千宮女拜黃王」,曹本「黃王」作「巢黃」。注,「夜漏將盡」十七字,陳本作「賊攻三門急。是日辰刻,太監曹化淳同兵部尚書張縉彥開齊化、東便二門迎賊入」;「皆投御河死」,原本「河」下有「中」字,據陳本刪;「亦數百人」,據陳本補。 第一百十九首:「茶菴棚內白楊棺」,曹本「內」作「下」;「百姓皆來掩淚看」,原本「看」作「觀」,據陳本、曹本、周本改,琳琅本「掩淚看」作「淚共彈」;「多少騎驢人過此」,陳本「人過」作「官到」;「從無一肯下驢鞍」,原本「鞍」作「看」,據陳本、曹本、周本改,陳本「一」作「人」,「驢」作「雕」,曹本、琳琅本「從」作「曾」,「肯」作「個」,琳琅本「鞍」仍作「看」;注,「茶棚之下」,原本「下」作「內」,據陳本、琳琅本改。 第一百二十首:曹本、琳琅本無。「此日何曾見一員」,原本「曾見一員」作「人哭舊君」,據陳本改。 第一百二十一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二十二首:注,「太監魏忠賢用事」,「太監」二字據陳本補;「東林之勢復熾」,原本「勢」作「黨」;「溫體仁為人清介,上倚重之」,原本「介」作「刻」,「重」作「任」;「周延儒於上前發其短」,原本「發」作「奏」;「黨人德之」,原本「黨」作「要」;「蓋逆探其本而言之也」,原本作「蓋逆探其本而言之,其意深矣」,俱據陳本改;琳琅本「紛拏十有七年而散」,下有「弘光時馬、阮起大獄,又思盡殺東林,會國亡而止」三句,餘注無。 第一百二十三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二十四首:「山風壓路客魂驚」,陳本「山風壓路」作「山雲嘗暗」,注云一作「山風壓路」。注,「易代之後,南人有過松山者」,原本「易代」作「亡國」,「過」作「至」,據陳本改;「翣翣有聲」,「翣翣」二字據陳本補;「皆昔年十三萬禁軍之骨也」,琳琅本無「三」字;「猶是春閨夢裡人」,原本「春」作「深」,據陳本改;「千古傷心事也」,原本「千」上有「此」字,據陳本刪。 第一百二十五首:「崇禎夫婦列雙名」,琳琅本「列」作「立」。注,「然主試獨重八股」,據陳本補;「無論表聲,偶不諧論題,士子不能辨何人。語策三道,每道只渾講題中二字」,原本「無」作「不」,據陳本、周本改,「士子」二字、「只」字據陳本補;「不過從二字上發揮」,原本「上」作「著眼」,據陳本改;「聞者傷之」,原本「之」下有「焉」字,據陳本刪。 第一百二十六首:曹本、琳琅本無。注,「而哀欲慟矣」,原本「而」下有「至」字,據陳本、周本刪。 第一百二十七首:注,「告以有銀肆星」十四字,據周本補。 第一百二十八首:「五尺瓖瓏十指寒」,陳本注云「五」一作「玉」;「知在誰家几上看」,曹本、琳琅本「看」作「安」。 注,琳琅本無;「可勝悼嘆乎」原本「乎」下有「哉」字,據陳本、周本刪。 第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三十首:注,案:陳本末有「西山魏監墳毀於康熙中,以其磚石充永定河工,詔旨也」四句,疑為後人增入。 第一百三十一首:據陳本補。 第一百三十首:「無復松楸享殿傾」,曹本、琳琅本「享」作「亭」。 第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首:據陳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