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者 · 校勘本編者後記

卡夫卡 《失蹤者》
約斯特·席倫邁 這部未完成的小說於一九二七年首次出版,在《審判》(一九二五年)與《城堡》(一九二六年)之後,當時的書名是《美國》,由卡夫卡的朋友布羅德編輯卡夫卡的遺稿後出版,後來在布羅德所編的卡夫卡全集(分別於一九三五年、一九四六年及一九五三年出版)中也保留了這一書名,在費雪出版社(Fischer Bücherei)早期所出版的卡夫卡作品中亦然(一九五六年,編號132),其後自布羅德編輯之版本衍生而出的其他版本也一樣。然而,卡夫卡於創作這篇小說期間寫給菲莉絲(Fel ice Bauer)的一封信中(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將這篇故事稱為《失蹤者》,此為該時期關於故事標題唯一可靠的證明;卡夫卡在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日記里也這樣稱呼這篇故事。寫給菲莉絲的那封信同時也是針對這篇故事之創作最重要也最具說明性的一份證明,同時證明了這篇小說及其寫作過程對卡夫卡的意義;在他寫給菲莉絲的一連串信件中,這是他首次透露了關於他「寫作」的進一步細節,在那之前他只做過暗示。他在信中寫道: 我正在寫的這個故事,其規模可說是無邊無際,為了讓您先有一點概念,這篇故事名叫《失蹤者》,背景是在北美洲的美利堅合眾國。目前已完成了五章,第六章也接近尾聲。各章的標題為:一、司爐,二、舅舅,三、紐約近郊別墅,四、徒步前往拉美西斯,五、西方飯店,六、魯濱孫事件。——我列出這些標題,就仿佛別人能從這些標題想像出其內容似的,但別人當然無從想像,而我想把這幾個標題存放在您那兒,直到那成為可能。經過十五年來迄今無解的苦惱,這一個半月以來我在這第一篇較長的作品中感到安適。 在那之後,卡夫卡還花了許多天——或者應該說花了好幾夜——繼續寫作這篇小說(當中只有一次為了寫作《變形記》而中斷過較長的時間,從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到十二月八日),直到次年一月中旬他才在寫作這篇故事時漸漸遇上困難,迫使他在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停筆。(當時他停筆之處為第218頁倒數第三段末尾「下一次我不容許這樣」那一句。)這篇小說就此擱置。一九一三年三月,他湊巧又讀了這篇小說的手稿,也在給菲莉絲的信里提起這件事,除了第一章以外,他對整篇故事很不滿意。這第一章也隨即付印,於一九一三年五月在庫特·沃爾夫(Kurt Wolff)出版社的「最後審判日」系列中出版,標題為《司爐》,副題為《未完成的文稿》。但卡夫卡尚未完全放棄這篇小說:一九一四年夏天他重新開始寫作,這期間的主要創作是《審判》,而他也再次著手寫這篇小說,用各種方式試圖把故事繼續寫下去:首先寫出的是接續「下一次我不容許這樣」之後的短短兩段(從「這話很不公平」到「一把餅乾」),以及在句子中戛然而止的「布魯內妲出行記」,在本書中列為「殘稿」中的第一篇(「布魯內妲出行記」這幾個字系由卡夫卡親筆寫在他保存這四頁手稿的包裝紙上);最後在一九一四年十月,在為期兩周的度假期間(在這段時間裡他也寫了《在流放地》),他寫了一段較長的篇章,敘述卡爾·羅斯曼被「俄克拉何馬劇場」雇用的過程,之後畫了一條表示分章的線,替新的一章起了個頭,就又中斷了,這一部分在本書中列為「殘稿」的第二篇。而在這之後,這篇小說就被徹底擱置:所有的文獻資料均顯示卡夫卡沒有再度去寫這篇小說,但他也沒有毀掉手稿,而是保存了下來。此外,在一九一四年夏天與秋天他嘗試繼續去寫之後,他在少數提及這篇小說的文字中對這一作品的評價也不全然是負面的:一九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卡夫卡在日記里寫下他讀了這篇小說「舊有的幾章」,還加了一句評語: 那股力量看來是我如今無法企及的(已經無法企及)。 以上簡述了這篇小說(或者說這篇未完成的小說)的創作過程。在本書中,這篇小說保留了卡夫卡筆下的面貌,採用了他在一九一二年十一月那封信里所提到的書名及各章標題。內文系以一九八三年出版之《失蹤者》校勘本為本。針對這一點,尤其是針對內文的呈現以及與布羅德所編版本之差異,筆者還想再補充下面幾點。針對本書與布羅德所編版本之間的關係,讀者會注意到主要在「結尾」上略有差異:布羅德把「俄克拉何馬劇場」列為一章,而且是「最後一章」,略過了先前提及的分章線。這條分章線分開了卡爾被劇場雇用的那段敘述,以及之後出發前往內陸的那段描述,後面那一段在敘述過程中、在所描述的旅途當中就中斷了。前文中已經提到,這一部分在本書中被列為「殘稿」的第二篇,保留了其「開放」的殘稿性質,不管是與前文或後文之間。同時這一部分在本書中依據手稿並未加上標題,布羅德的版本則加上了《俄克拉何馬露天劇場》的標題。另一方面,「『起來!起來!』魯濱孫喊道……」這一段在布羅德的版本中被列為第一篇「殘稿」,在本書中卻不再被列入「殘稿」:核對手稿的結果證明了這一段乃直接接續對卡爾在德拉馬歇、魯濱孫及布魯內妲「家」中第一天的描述,也是新的一章,因此在本書中直接印在上述那段描述之後。至於在文字的個別處理上,最重要的原則是儘可能貼近作者的手稿,這一原則適用於整套校勘本。在手稿中出現一段空白之處(從「那些樂手後面出現了遊行的主要隊伍」至該章結尾),則援用了這篇小說的首版。但除此之外,這一版本在文字處理的所有細節上都遵照作者手稿最後可茲辨認的狀態,包括文本、標點和拼寫方式。與歷史或地區有關之特殊拼寫方式及表達方式也未加改動,例如fieng、gieng、hieng(標準德文為fing、ging、hing);用abend代替abends,用genug m de 代替m de genug,用paar代替ein paar(此三例為典型的布拉格德文用法);另外還有動詞單音節與雙音節形式之間的轉換,像是gehen、sehen、stehen與gehn、sehn、stehn,這是因為作者高度重視句子的節奏所致。加以保留的還包括偶爾出現的地理學錯誤、個別字詞在使用上的前後不一致、人名寫法上的前後不一致(馬克有時用Mak,有時用Mack;雷納有時用Rennel,有時用Renell),以及第一章里舅舅的頭銜先是「國會議員」,後來變成「參議員」。在這類情況中,這一版本除了想忠實呈現原稿的文字,也想讓讀者能有貼近創作過程、貼近故事「逐漸成形」的感覺,卡夫卡寫作這篇小說時並未事先計劃,而是從已經抵達的瞬間出發,朝向未知的未來繼續寫下去,而且其規模「無邊無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