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主義 · 二 皮耳士——實驗主義的發起人

胡適 《實驗主義》
詹姆士說「實驗主義」不過是思想的幾個老法子換上了一個新名目。這話固然不錯,因為古代的哲學家如中國的墨翟、韓非(看我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頁一五三至一六五,又一九七,又三七九至三八四),如希臘的勃洛太哥拉(Protagoras),都可說是實驗主義的遠祖。但是近世的實驗主義乃是近世科學的自然產兒,根據格外堅牢,方法格外精密,並不是古代實驗主義的嫡派子孫,故我們盡可老老實實的從近世實驗主義的始祖皮耳士(G. S. Peirce)說起。 皮耳士生於西曆1839年,死於1914年。他的父親Benjamin Peirce是美國一個最大的數學家,所以他小時就受了科學的教育。他常說他是在科學試驗室里長大的。後來他也成了一個大數學家,名學家,物理學家。他的物理學上的貢獻是歐美學者所公認的。一千八百六十幾年,皮耳士在美國康橋發起了一個哲學會,會員雖不過十一二人,卻很有幾個重要人物,內中有一個便是那後來赫赫有名的詹姆士。皮耳士在這會裡曾發表他的實驗主義。詹姆士很受了他的影響。到了1877年11月,皮耳士方才把他的實驗哲學做了一篇長文,登在美國《科學通俗月刊》上。這篇文章共分六章,登了幾個月才登完。當時竟沒有人賞識他。直到二十年後,詹姆士在加省大學演講,方才極力表章皮耳士的實驗主義。那時候,時機已經成熟了,實驗主義就此一日千里的傳遍全世界了。 皮耳士這篇文章總題目是《科學邏輯的舉例》。這個名稱很可注意,因為這就可見實驗主義同科學方法的關係。這篇文章的第二章題目是「如何能使我們的意思明白」。這個題目也很可注意,因為這一章是實驗主義發源之地,看這題目便知道實驗主義的宗旨不過是要尋一個方法來把我們所有的觀念的意義弄的明白清楚。他是一個科學家,所以他的方法只是一個「科學實驗室的態度」。他說:「你對一個科學實驗家無論講什麼,他總以為你的意思是說某種實驗法若實行時定有某種效果。若不如此,你所說的話他就不懂得了。」他平生只遵守這種態度,所以說:「一個觀念的意義完全在於那觀念在人生行為上所發生的效果。凡試驗不出什麼效果來的東西,必定不能影響人生的行為。所以我們如果能完全求出承認某種觀念時有那麼些效果,不承認他時又有那麼些效果,如此我們就有這個觀念的完全意義了。除掉這些效果之外,更無別種意義。這就是我所主張的實驗主義。」(Journal of Philos., Psy., and Sc, Meth.XIII. No. 26, p.710引) 他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一切有意義的思想都會發生實際上的效果。這種效果便是那思想的意義。若要問那思想有無意義或有什麼意義,只消求出那思想能發生何種實際的效果;只消問若承認他時有什麼效果,若不認他時又有什麼效果。若不論認他或不認他,都不發生什麼影響,都沒有實際上的分別,那就可說這個思想全無意義,不過是胡說的廢話。 我且舉一個例。昨天下午北京大學哲學教授會審查學生送來的哲學研究會講演題目。內中有一個題目是:「人類未曾運思以前,一切哲理有無物觀的存在?」這種問題,依實驗主義看起來,簡直是廢話。為什麼呢?因為無論我們承認未有思想以前已有哲理或沒有哲理,於人生實際上有何分別?假定人類未曾運思之時「哲理」早已存在,這種假定又如何證明呢?這種哲理於人生行為有什麼關係?更假定那時候沒有哲理,這哲理的沒有,又如何證明呢?又於人生有什麼影響呢?若是沒有什麼影響,可不是不成問題的爭論嗎? 皮耳士又說:「凡一個命辭的意義在於將來(命辭或稱命題Proposition)。何以故呢?因為一個命辭的意義還只是一個命辭,還只是把原有的命辭翻譯成一種法式使他可以在人生行為上應用。」他又說,「一個命辭的意義即是那命辭所指出一切實驗的現象的通則」(同上書p.711引)。這話怎麼講呢?我且舉兩條例。譬如說,「砒霜是有毒的」。這個命辭的意義還只是一個命辭,例如「砒霜是吃不得的」,或是「吃了砒霜是要死的」,或是「你千萬不要吃砒霜」。這三個命辭都只是「砒霜有毒」一個命辭所涵的實驗的現象。後三個命辭即是前一個命辭翻譯出來的應用公式,即是這個命辭的真正意義。又如說,「悶空氣是有害衛生的」,和「這屋裡都是悶空氣」。這兩個命辭的意義就是叫你「趕快打開窗子換換新鮮空氣!」 皮耳士的學說不但是說一切觀念的意義在於那現念所能發生的效果;他還要進一步說,一切觀念的意義,即是那觀念所指示我們應該養成的習慣。「悶空氣有害衛生」一個觀念的意義在於他能使我們養成常常開窗換新鮮空氣的習慣。「運動有益身體」一個觀念的意義在於他能使我們養成時常作健身運動的習慣。科學的目的只是要給我們許多有道理的行為方法,使我們從信仰這種方法生出有道理的習慣。這是科學家的知行合一說。這是皮耳士的實驗主義。(參看Journal of Philos. Psy, and Sc, Meth. XIII,21, pp. 709-720)